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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委託加工合同範本多篇

產品委託加工合同範本多篇

產品委託加工合同範本1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加工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通過共同協商,在乙方生產設備能力允許的情況下,經甲方要求,乙方同意,爲甲方加工生產“”系列飲料,雙方本着平等協商、互惠互利的原則,達成以下議項:

一、加工產品範疇

1.產品品名:

2.產品規格爲:

3.如增加產品由雙方另行簽訂書面補充協議。

二、加工費用

加工費按 元/瓶,以每箱 元(每箱 瓶,覈算加工費按箱計算)。

三、加工方式

甲方負責提供內容物及包裝原材料(包括瓶、標、箱、蓋、封箱膠帶等包裝物),乙方負責水、電、蒸汽的供應和配料、加工、封蓋、噴碼、套標、裝箱等工序的完成。

四、加工數量:分批加工,以甲方通知乙方批量爲加工量。

五、結算方式

每月20日,有雙方保管、會計人員根據生產及耗損情況,盤存加工數量,以實際發貨數量計算加工費。

計算方式:實際加工數量(箱)_加工費(箱)-超耗料費=應付加工費,每月25日前付清當月加工費,甲方以現金或者匯票支付。

六、加工產品質量及責任

1.乙方嚴格按甲、乙雙方確認的樣版和標準制作。

2、加工產品包裝上標註乙方廠名和廠址,同時註明乙方系受甲方委託生產,附“ ”商標使用授權書。

3、產品在保質期內出現批量性質量問題,只要產品達成甲乙雙方所確認的樣版和標準,皆由甲方負責解決,與乙方無關;

4、在甲方有要求時,乙方可協助甲方處理質量投訴,但不負責對最終用戶(即甲方客戶)提供售後服務;

5.少量的包裝破損等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調換;

6.若屬甲方運輸或出廠以後因保管不當導致產品變質,乙方不予承擔責任。

七、原輔料及包裝材料供應

1.產品的商標圖案、標識設計圖案和外包裝設計圖案由甲方提供給乙方,這些圖案及其組合的知識產權屬於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在甲方產品以外的任何場所使用或許可他人使用。

2.乙方全面負責採購加工產品所需的原輔材料和包裝材料,並確保所採購的原輔材料、包裝材料符合甲方產品質量標準要求。

3.乙方應保管好甲方材料,包裝紙箱、標籤等不能流入市場。

八、交貨方式

甲乙雙方按甲方指定之每批產品發貨日期在乙方倉庫進行交貨,由甲方派駐發貨人員與乙方倉庫人員按共同清點產品數量簽署交貨憑證。

九、物料耗損標準

按國家有關標準執行。耗損應控制在原漿2%、蓋2%、包裝箱3%,瓶2%、標籤2%以內,超耗部分從加工費中扣除。因瓶子質量所造成的耗損(需瓶廠認可),不屬2%耗損控制範圍。

十、裝卸

甲方負責所有原輔材料的裝卸,乙方負責免費提供機械予以協助。

十一、倉儲

乙方負責成品的倉儲工作,產品在發運前由乙方負責倉儲保管,產品所有權屬甲方,出庫必須由雙方人員共同進行。

十二、甲方的責任與義務

1.向乙方提供甲方生產授權委託手續、商標註冊證、授權書以及對商業祕密的專有合法證明等相關法律文 件;

2.負責向乙方提供甲方商標各種組合、內外包裝及其它標有商標的包裝及印刷品等與乙方加工品有關的內容;

3.加工費後,甲方須書面通知乙方:本旬、本月所要加工的數量等方面的生產計劃,以更乙方組織生產;

4.如果因甲方提供的內容物及包裝物而出現的質量問題由甲方負責;

5.甲方必須給乙方提供產品質量標準及質量參數、罐裝溫度等,如甲方提供pet瓶達不到甲方要求的瓶罐溫度,所造成的損耗由甲方負責;

6.甲方需留技術人員二名(聯絡員),對生產時發生的內容物及包裝物可能出現的問題協商解決;

7.內容物的收、發、保管由甲方負責;

8.廢舊包裝物權屬甲方,由甲方收集、保管、處理;

9.甲方按照甲乙雙方確定的樣版和標準進行驗收貨品。

十三、乙方的責任與義務

1.嚴格按照甲方的委託內容及要求從事代加工活動;

2.接甲方生產通知後,立即組織生產;

3.必須按甲方提供的技術標準進行生產,否則出現的質量問題由乙方承擔;

4.負責包裝物的收、發、保管工作;

5.給甲方提供倉庫,庫房(免費)由甲方保管內容物所用;

6.入庫由乙方負責保管,由甲方負責發貨;

7.負責爲甲方工作人員免費提供住宿。

十四、合同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十五、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十六、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合同簽字地點:

合同簽定日期

產品委託加工合同範本2

甲方: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平等、互利、雙贏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加工糟燒酒精業務,特訂立本協議。

一、委託方式

甲方提供下屬生產基地黃酒釀造所產生的酒糟,由乙方提取糟燒酒精。

糟燒酒精由甲方收回用於黃酒生產,剩餘幹糟由乙方自行處置。

二、生產加工

乙方具備相關生產場所,並獲政府部門生產許可,配備與甲方生產規模相一致的提取糟燒酒精生產能力,即具備加工日產酒糟最高值的能力。

甲方如出現生產的重大調整或生產規模的擴大,應提前半年通知乙方;乙方因非主觀原因喪失或部分喪失生產能力的也應提前半年告知對方。

甲方提供的酒糟如水份含量與正常值有偏離的,乙方不能以此爲由拒絕加工;甲方也不因此在計量和計價上作調整。

三、結算辦法

1、酒糟數量:按甲方冬釀年度主糧投料的%計算;

2、酒糟價格:以每公斤元計算;

3、酒精價格:成品摺合成50°酒精度,以每噸價格4,500元計算;

4、總價結算:甲方發出的酒糟總價與乙方返回糟燒酒精總價相抵,其差額由各自給付。

5、結算時間:以每一黃酒釀期結束爲結算時間。

四、成品質量

乙方在生產過程中不得添加輔料,糟燒酒精質量指標包括香味、酒度、甲醇含量等須符合國家食用酒精要求;

乙方不得外購酒精充當自產酒精,或在自產酒精中添加部分外購酒精。如有發現,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

五、送貨方式

甲方負責將酒糟堆放在固定地點。

乙方負責酒糟裝運、現場清理,並保證裝運及時,環境清潔。

糟燒酒精由乙方按照甲方要求,送至甲方指定倉庫。

六、安全責任

乙方應根據國家有關酒類生產、消防等法規要求組織生產。

乙方對生產、運輸、裝卸等業務中的安全負全責。

七、協議期限

本協議自簽訂日起五年有效。

協議到期後,經甲、乙雙方協商可進行續簽。

八、其他事項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_有限公司乙方:_x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協議簽訂日:

協議簽訂地:_x鎮

產品委託加工合同範本3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甲方聯繫方式: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聯繫方式:

鑑於:甲方爲從事機械設備和環保設備的開發/製造/銷售/租賃的企業,欲委託乙方加工生產合同產品;

鑑於:乙方具備工程機械和焊接件的生產加工能力,並希望向甲方提供合同產品的生產加工服務;

鑑於:雙方同意根據本合同的規定向甲方提供以下合同產品的委託加工生產和服務,並建立互利互惠的長期合作關係。經雙方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本合同僅適用幷包含雙方間關於[甲方委託乙方生產加工合同產品的業務往來]的所有理解。

二、此基本合同的任何追加、修改都需經雙方以書面形式確認後再列入此合同,其與此合同具有同等的約束力。

三、任何本合同沒有包含或明確說明的雙方業務往來的項目,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四、合同產品:指所有甲方委託乙方生產加工的產品。

五、合作方式

1.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加工合同產品所需的全部材料,並向乙方提供相關技術支持。

2.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加工合同產品需要另外增添的相關生產設備。

3.乙方要嚴格按照甲方的產品質量要求進行生產和交貨。

4.甲、乙雙方以“委託生產加工單”爲準進行確認和生產。

六、加工費用和付款方式

1.產品的加工費用:具體以經雙方確認的“委託生產加工單”爲依據。

2.由於產品設計有缺陷或物料來料不良並經過甲方書面確認、需乙方做加工,造成乙方加工工時的損耗及如因甲方其他原因造成乙方停線,具體損失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由甲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3.加工費對賬、結算事項:

①.按當月完成的訂單結算相應的加工費,付款方式:月結 15 天內付款,但因乙方原因延誤時,付款時間可順延。

②.《對帳單》必須經甲乙雙方財務部門共同確認(以蓋財務專用章、財務對帳人員簽字爲準)後才正式生效並以此作爲確認甲方應付乙方加工費金額以及甲方安排付款的唯一有效憑據。

③.《對帳單》的確認時間:乙方應於每月 2 日前以票據的形式向甲方提供《對帳單》,甲方應在接收到乙方提供的《對帳單》後的 2日內以票據的形式回覆乙方。確認後的對帳單要雙方簽字蓋章。雙方確認後應在次月 15 號以前支付上月加工費用。

④.如出現異常,合作停止,雙方應就最後貨款的支付作出時間確認並嚴格執行,最後支付時間定爲停止合作後的15天內.如違反一方將按賠償加工費的10%加收違約金.

七、訂單與生產安排

1.訂單下達:甲方需提前 2 個工作日向乙方提供書面的訂單通知,提前 1 天通知物料齊套及到達計劃,乙方在接到書面訂單後需在 1個小時內確認並回復。

2.訂單的履行:乙方按甲方訂單要求及時組織生產,按時交貨。

八、物料供應、管理與損耗覈算

1.所有原材料的運輸及費用由 甲 方承擔。

2.甲方提供合格的加工物料,並在乙方物料員來收料前提前備料,避免收料時浪費太多時間,物料交接時雙方清點數量,並雙方簽字認可。

3.加工前,乙方抽樣檢驗甲方提供的物料質量,如有物料質量明顯不能達到雙方認可的質量標準,乙方有權退換該物料給甲方,或根據雙方商定來處理。

4.乙方要合理使用由甲方提供的生產材料,嚴格管控損耗,產生的廢料按月返還給甲方處理。

九、成品交貨

1.所有加工好的產品運輸及費用由 乙 方承擔。乙方原則上將完成的成品送到甲方公司指定 倉庫, 特殊情況待雙方書面協商確認後再執行。

2.成品包裝爲氣泡膜,費用由乙方承擔,特殊包裝和費用由雙方商定後執行。

十、違約責任及處理

3.對經甲方書面確認認可的,因甲方原因(如計劃變更/物料不良等)而導致乙方額外增加的工時費用及停產損失,由甲方承擔。

4.對因乙方原因導致的質量事故,物料超額損耗/遺失等而產生的直接經濟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

5.在協議執行過程中,任一方不對因不可抗力導致之協議義務不能履行、逾期履行承擔責任,但協議可以協商解除。發生不可抗力的一方有義務及時告知另一方並於事故發生後1天內提供當地政府機關或有關部門出具的事故證明給另一方,以便大家協商解決。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於:停電、火災、爆炸、洪水、暴風雨、地震、罷工、**、流行病、政府行爲或法律規定等。

十一、保密信息

“保密信息”是指一方根據本協議披露的、以文檔或實體形式存在並被標記爲“保密”的任何和所有信息。“保密信息”也包括一方根據本協議而披露的口頭的或可視的信息,前提是這些信息在首次被披露時被應被標記爲保密,同時披露人在首次披露後1 日內應將該信息製成書面文件形式並將其標記爲“保密”,且將該書面文件傳遞給接受人。雙方進一步同意,雙方應採取合理措施,從而在信息披露後 1日內向對方提供通過口頭方式披露的信息的摘要,但一方未能提供前述摘要並不導致信息保密性的喪失(只要具有合理思維的人經過合理的注意即可確認該等信息爲應予以保密的信息,無論該信息是否被標記或確認爲保密信息)。甲方的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於客戶信息、技術資料以及甲方提供給乙方的的其他文檔或信息。保密信息不包括下列中的任何一項:

1.在披露前已被公衆知悉的信息;

2.接受人可以確認的證明文件顯示,披露前接受人已經擁有的信息,且接受方無需爲擁有該等信息而承擔任何義務;

3.從任何有權披露該保密信息且沒有保密義務的第三人處獲得的信息;

4.在根據本協議被定義爲保密信息後,因接受人的過錯之外的其他原因而被公衆所知悉的信息;或經接受人可確認之證明文件證明爲接受人獨立開發的信息。

十二、知識產權

1.“知識產權”指任何國家法律規定的知識產權、工業產權和其他無形權利,包括但不限於:

①.有關專利、專利申請的權利和其他類似的權利(包括髮明專利,外觀設計專利和實用新型專利);

②.關於著作權、商標(包括商譽)、數據庫和布圖設計的權利以及與之有關的申請、登記和其他權利;

③.與商業祕密、保密信息、技術和專有技術有關的權利。

2.乙方應遵守甲方就甲方標識和其他商標的使用而制訂的書面規定。

3.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乙方不得向甲方外任何第三方提供含有甲方企業標識或知識產權的產品、材料。

4.在本協議終止後的合理期限內,雙方應(並應監督其合同廠商)將作廢、剩餘的帶有對方企業標識和知識產權的產品、材料妥善處理,防止此類產品和材料被用於與本協議不符的目的。

5.因一方故意或過失導致的該方及其員工以及其合同廠商或其他任何人對對方企業標識或知識產權的侵犯,該方應承擔違約或侵權責任。

6.乙方不得直接或間接的使用甲方標識或標誌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或使用其他可能產生混淆的類似標識或名稱作爲乙方名稱或業務名稱,或進行其他可能產生混淆的行爲。

十三、爭議解決與適用法律

1.因執行本協議所發生之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 __法院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按照申請仲裁時該委員會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2.本協議的訂立、執行、解釋和爭議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十四、合同期限及終止條件

1.本合同由雙方代表在合同正文及附件上籤署並加蓋公章或合同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 至 年 月 日。

2.雙方可在共同協商的基礎上達成書面一致後終止合同。

3.如果發生下列情況之一,則任何一方均可以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立即終止合同:

4.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爲表明不履行主要義務。

5.如果一方根本違約,且自收到另一方書面通知之日起 3 天內未能補救,或該違約根本是無法補救的。

6.如一方被提請破產或清算,而該等程序在啓動柒天后仍未解除。

7.如不可抗力事件持續超過 3 天並經過雙方確認認可。

8.如訂立合同時所依賴的客觀情勢發生變化,而且這種變化使合同的履行沒有意義或者繼續履行已不符合合同的目的,則一方有權提前書面通知另一方立即終止本合同,一旦一方發出此等通知在經另一方確認後,則本合同終止。

9.合同之終止不影響[權利歸屬、保密義務和爭議解決]條款的效力。

十五、其他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在執行本合同過程中所有經雙方簽字並蓋章的補充內容爲本合同的附件和有效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同等效力。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確定。任何對合同之修改、變更須經雙方法人或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方能生效。

2.除公司蓋章確認的文件,任何以個人名義對外簽訂或出具涉及本協議生效、執行、驗收、接收或發送貨物、款項及變更、解除、終止的資料均無效。

3.合同任一方未依約定行使本合同所述權利的,不得解釋爲該方已經或將要放棄本合同所賦予的權利,也不影響該方將來行使該權利。

4.乙方需在本合同總則中規定的乙方註冊經營場所和辦公地點生產加工甲方的產品,並且承諾: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能將加工事項轉託給第三方。否則視爲乙方違約,並由乙方承擔由此甲方帶來所有損失及相應的責任。

5.乙方對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得知的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的商業信息、技術信息等信息資料,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泄露,否則應承擔賠償責任。乙方也不得留存複製品或者技術資料。

甲 方(蓋章): 乙 方(蓋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簽署日期: 簽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