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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工程施工合同範本(新版多篇)

建築工程施工合同範本(新版多篇)

建築工程施工合同 篇一

發包人(全稱):_________

承包人(全稱):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

工程內容:___________

羣體工程應附承包人承攬工程項目一覽表(附件1)

工程立項批准文號:_______

資金來源: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範圍

承包範圍: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___天。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_________

五、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______元(人民幣)

$:______元

六、組成合同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文件

7、圖紙

8、工程量清單

9、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八、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並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九、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十、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____年__月__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

本合同雙方約定___________後生效。

發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建築工程施工合同 篇二

(編號:ZS×××-×××-[20××]- ×××號)

甲方: (項目部(施工局)全稱)

乙方:(營業執照登記名稱,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爲確保工程優質、按期完工,甲乙雙方本着誠實信用原則,經自願、平等協商就工程施工事項達成一致,且乙方已充分注意、理解本合同各項格式條款的約定,並自願履行由此產生的全部義務,特訂立本合同。

1、項目概況

1.1 項目名稱:

1.2 項目地點:

2、合同範圍

2.1 主要合同內容

具體以施工圖(含業主同意變更的部分)爲準。

2.2 主要施工工序

(1) (2) (3)

以及爲完成本合同工程所做的其它一切準備工作。

2.3 主要工程量

2.4 合同工期

2.4.1 開工日期 年 月 日,完工日期 年 月 日。節點控制工期見下表:

2.4.2 工期延誤

如果關鍵線路的節點工期在發生以下情形之一而造成工期延誤,經甲方確認後,工期順延:

a.重大設計變更;

b.不可抗力;

c.由於業主原因要求停工;

d.甲方書面同意工期順延的其它情況。

2.4.3 乙方應在發生工期延誤造成窩工事實後7日內就延誤內容和因此發生的費用向甲方書面報告,甲方就相關事項及時向業主提交報告。如乙方未提交或逾期提交的,則視爲乙方放棄順延工期及賠償的權利。如乙方雖按約定提交上述書面報告,但遇業主不同意或不完全同意時,則乙方認可甲方因此採用的不同意或不完全同意的處理意見。

2.4.4 因乙方原因導致工期延誤,工期不予順延,且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和趕工費用。

2.4.5 業主及甲方需提前完成工期時,有關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另行約定。

3、承包方式

根據本合同的施工內容及主要施工工序,乙方同意按 (單價或總價)方式進行承包。本合同 (單價或總價)在合同執行期間,無論工程量是否變化合同價格均不做調整。

若在合同簽訂 個日曆天之後,因國家頒佈新的法律、法規等導致燃油費(柴油)等其它原材料價格的上漲,並且主合同有相關補償條款時,雙方纔可以協商調整合同執行期間受影響項目的單價或總價;否則合同價格不做調整。由於非上述原因影響的燃油費(柴油)等其它原材料價格的上漲,合同單價或總價均不得調整。

4、合同價格

4.1 合同總價

合同總價:(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 (含 %稅金),固定總價/暫定總價。

4.2 合同單價

合同單價見附件 B 《工程量計價清單》。合同單價包括完成施工項目所需人工費、材料費、機械費,包括施工所需各種材料運輸及配合人工費用;包括人員和機械的進出場費、安全文明施工費、綜合管理費、合理利潤、%稅金等所有可能發生一切費用;包括因氣候季節以及工序協調等因素導致的施工停滯窩工費等;乙方應充分考慮本工程施工的風險,風險費用已含在合同單價中,甲方不再承擔由於任何風險引起的費用。

4.3 稅費的承擔

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及教育附加費等均由乙方承擔,稅金 %;甲方負有代扣代繳的義務,並在乙方每月進度款結算中扣除。其他稅費已包含在合同價格中,由乙方自行繳納。

5、雙方權利與義務

5.1 甲方權利與義務

5.1.1 甲方負責工程施工期間工程總進度計劃安排、組織、協調工作及工程質量、進度、安全、環保、文明施工的管理、監督、檢查。

5.1.2 甲方負責提供施工圖紙、有關施工文件,並提供施工場所。

5.1.3 甲方負責組織相關施工圖紙的技術、質量、安全、環保等交底工作。

5.1.4 甲方負責組織現場調度會,協調現場施工。

5.1.5 甲方負責與業主、監理工程師、設計單位的各種工作聯繫(包括協商、簽證等)。

5.1.6 甲方負責向乙方發佈書面開工通知,並向乙方下達承包工程總體進度計劃、月工程進度計劃及周進度計劃。

5.1.7 甲方有派專業技術人員對乙方進行指導和監督的權利。

5.1.8 就承包工程範圍內的有關工作,甲方隨時可以向乙方發出指令,乙方應執行甲方根據本合同和甲方項目管理規章制度所發出的所有指令。乙方拒不執行指令,甲方有權採取相應措施或直接委託其他施工單位完成該指令事項,發生的費用(包括因拒不執行指令給甲方造成的其它損失,含業主的罰款、重新安排隊伍施工造成的單價差、趕工費等)由乙方承擔,乙方同意從工程結算款中扣除。

5.1.9 甲方負責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

5.1.10 甲方負責對乙方完成的工程量進行審覈、計價結算,並按業主資金到位情況進行工程款的支付。

5.1.11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撤換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的管理及施工人員。

5.1.12 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程質量等級、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維護、初驗、檢查和返工、終驗進行檢查和監督。

5.1.13 甲方有權對乙方施工工作面存在的安全隱患進行監督、檢查,並督促乙方採取整改措施

5.1.14 雙方約定甲方的其他權力與義務: 。

5.2 乙方權利與義務

5.2.1 在本合同簽訂後 日內,乙方應組織人員接受甲方的技術、質量、安全、環保等交底。

5.2.2 乙方負責組織人員研究和熟悉施工圖紙、按照施工總佈置要求、做好各項施工準備工作。

5.2.3 乙方負責按規定每月 日向甲方提交已完成月工程量統計報表。

5.2.4 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甲方對工程進度的檢查、監督和管理。工程實際進度不滿足計劃進度要求時,乙方應向甲方提交整改措施和方案,經甲方批准後執行;但並不免除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誤和應由乙方承擔的一切損失責任。

5.2.5 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施工調度及甲方轉發的業主或監理工程師與承包工程有關的指令。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直接致函業主或監理工程師,不得直接從業主處收取工程款。

5.2.6 乙方必須遵守國家及當地政府有關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等法律、法規和甲方相關規定及制度,乙方必須嚴格質量、職業健康安全、環境保護等管理,並及時提供相關各種見證資料及記錄,對所屬員工及因其過錯造成他人人身、財產損失等負責。

5.2.7 乙方應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持證上崗規定,確保所屬人員按規定持證上崗。技術崗位人員、特殊工種工人均應持有通過國家或有關部門統一考試或考覈的資格證明。在簽訂本合同時,應將人員持證情況及有關證件複印件一併報送甲方備案。

5.2.8 爲確保合同履行,乙方必須於 年 月 日前按照本合同14.1條要求安排人員進場;並向甲方書面報告,便於甲方組織現場檢查。

5.2.9 爲確保合同履行,乙方必須於 年 月 日前按照本合同14.2條安排進場設備,並保證進場設備完好率達到 %以上。在設備進場後 日內及退場前 日內,乙方均須將設備情況書面報送甲方,便於甲方組織現場檢查驗收。

5.2.10 乙方應按甲方與業主的主合同、國家規定的有關標準、規範及甲方提供的圖紙完成工程施工,確保工程質量、進度及安全等滿足合同要求;保證施工場地清潔符合環境衛生管理規定,交工前清理現場達到甲方要求,並承擔因自身原因造成的損失和罰款。

5.2.11 乙方負責施工現場的看護、保衛及未完工程的安全工作,按時向甲方移交工程。保護期內發生損壞的,由乙方自費修復。

5.2.12 乙方應對在保修期內承包工程出現的缺陷進行保修。如乙方未在甲方通知的時間內進行修理的,甲方則有權另行指定第三方修理,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直接從乙方質保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支付。

5.2.13 如承包合同工程跨年度,乙方應在其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稅務登記證等相應證書年檢或到期更換新證書後日內將通過年檢或更換的新證書複印件(需加蓋乙方單位公章)送交甲方備案。

5.2.14 乙方確保其施工人員工資及時發放,並配合甲方對其施工人員工資發放情況的檢查和監督工作。

5.2.15 乙方負責其施工人員的培訓、安全教育、持證上崗、職業病防治、工資發放、各種社會保險、傷亡事故處理、勞動爭議等事宜,並負責因其施工人員作業不當給第三人造成的人身、財產損失賠償。

5.2.16 乙方必須爲其施工及管理人員辦理意外傷害(或僱主責任)保險,保險費用由乙方承擔。

5.2.17 乙方應該及時提供年度及完工清算資料,以備甲方審覈。

5.2.18 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其它任何活動。

5.2.19 業主或監理工程師的指令,乙方必須無條件服從,業主或監理工程師明確不予補償或賠償的事項,乙方不得向甲方提出補償或賠償要求。

5.2.20 乙方在簽訂本協議時,已經充分了解到施工現場條件及自然地理環境的風險,並承擔由該風險所帶來的損失和責任。

5.2.21 乙方確認 爲本合同工程項目經理。乙方依據本合同發出的請求及通知,必須由分包項目經理或授權代表簽字,否則視爲無效。

5.2.22 乙方的分包工程項目經理須常駐工地或委託工地全權代表,全權負責乙方施工進度、質量、技術、安全、結算、民工管理等職責,分包工程項目經理離開工地時,須以書面形式向甲方單位請假,經甲方單位同意後方可離開工地。

5.2.23 乙方已全面瞭解並遵守甲方各項管理制度,服從甲方對施工現場管理的各項管理規定及指令。

5.2.24 乙方不得將本合同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方(包括再次分包、事實上的轉包等)。

5.2.25 乙方須按照合同及甲方的管理要求,及時向甲方提供施工技術措施、施工報表、施工原始資料、竣工驗收資料等相關資料。如不能按時提供資料,甲方有權暫停給乙方的工程款結算和支付。

5.2.26 雙方約定乙方應做的其他工作: 。

6、施工輔助設施

6.1 施工供水

a(甲方供應)甲方設置施工用水的主管路至工作面 米處,由 方裝表計量,並經甲方驗收確認。乙方負責該點到工作面的支線管路的安裝、維護及拆除,相關費用已包含在合同單價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主管路由甲方管理維護。每月甲方按 元/m3的價格和實際用量在工程款支付時予以扣除。

b(自備)乙方自備水源時,其水池/泵站到各工作面的整個設施安裝、拆除方案要報經甲方批准,並由乙方負責日常維護和承擔運行安全責任及費用。

6.2 施工供電

a(甲方供應)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 (電壓或容量)的電源端口(盤櫃)至 處,由方在端口處裝表計量,並經甲方驗收確認。乙方負責該點到工作面的支線安裝、維護及拆除,相關費用已包含在合同單價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主線路由甲方負責管理維護。結算時每月甲方按元/KWh的價格和乙方實際用量在工程款支付時予以扣除。

b(自備)乙方自備電源(備用電源)時,其發電站(機)到各工作面的整個設施安裝、拆除方案要報經甲方批准,並由乙方負責日常維護和承擔運行安全責任及費用。

6.3 施工用風

a(甲方供應)甲方設置施工用風的主管路端點至距現場作業面 米處,該點以上管路由甲方管理維護,該點以下至工作面的支管路由乙方安裝維護並拆除。結算時甲方按元/立方米的價格和乙方實際用量在工程款支付時予以扣除。

b(自備)乙方自建自營施工用風系統,其壓氣站(含移動式)、供水站、池(含移動式)和相應管路設施佈置要符合甲方現場總體要求並報甲方批准,同時做好日常維護。

6.4 現場施工道路

a(甲方提供)甲方按工程主合同要求(另見圖表)向乙方無償提供如圖所示的施工道路,該道路的維護保養由乙方負責,完工退場時乙方將道路及道路設施恢復爲起始狀交還給甲方。

b(自建)乙方自建臨時施工道路要事前報甲方批准並符合甲方總體現場要求和技術要求,同時應無償提供給業主、監理、甲方和其他施工方使用。

6.5 施工住房

a(甲方供應)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臨時房屋平方米。使用期間,其上述區域內的安全責任、文明建設責任由乙方負責並接受甲方監督、檢查。若有償使用臨時房屋,每月由甲方按元/m2向乙方收取費用。生活用電

元/KWh,生活用水 元/m3按表計量收費。其以上費用在工程款支付時予以扣除。

b(自備)乙方自建住房或營地(包括其它臨時設施和場地)要符合甲方現場的總體要求並報經甲方批准,該住房或營地的安全責任和文明建設責任由乙方負責並接受甲方監督、檢查。

6.6 其它: 。

7、材料供應

7.1本合同工程施工所需的統供材料(見下表),由甲方按約定消耗量向乙方有償提供,按月進行覈銷,且超耗部分的材料按覈銷日市場價(含採保費、運雜費;若採購時價格高於覈銷日市場價,則按照採購時價格計算)加計 %費用收取材料款。

7.2上述統供材料,乙方必須提前 天向甲方報送使用計劃;使用時由乙方書面授權指定專人出示身份證明到甲方指定的倉庫(或地點)進行調撥,發生的轉運費用已包含在合同單價中。

7.3若屬構成工程實體的其它主要材料 ,乙方必須委託甲方代爲採購。並提前 天向甲方報送使用計劃,材料價款爲採購價格 加 %採保費、運雜費,在每次工程結算時予以扣除。

7.4乙方從甲方倉庫領用的材料,出庫後材料管理的責任由乙方承擔。乙方領用及採購材料的堆放和管理要符合甲方總體規劃的要求,並且按甲方標準化要求設置標識。

7.5乙方爲完成本合同項目所需的特殊材料: ,由甲方統一管理,並服從甲方有關特殊材料的管理制度。

7.6週轉性材料的管理

乙方自備週轉性材料必須在甲方物資部門進行備案,退場時由甲方物資部門對其週轉性材料進行覈實,辦理週轉性材料退場的相關手續。

乙方使用甲方週轉性材料另行簽訂租賃協議。

7.7乙方領用的材料僅限在本合同工程中使用,不得改變其材料的用途。否則應承擔相關違約責任。

7.8其他: 。

8、施工設備

8.1本合同工程施工時由乙方自備的設備 ,並按甲乙雙方約定按時進場(按照本合同第 5.2.9 條及第14.2條要求)。乙方施工設備進場後,應通知甲方現場書面認定並備案。乙方施工設備未經甲方批准不得擅自離開現場,否則應承擔相關違約責任。

8.2乙方設備停放與管理要服從甲方現場總體要求,不得隨意進出特定區域和亂停亂放。

8.3乙方使用甲方設備,必須書面申請,由甲方統一安排,並簽訂租賃合同,雙方按租賃合同進行管理和結算,乙方應每月向甲方上報運行記錄。零星使用甲方設備由甲乙雙方協商確認計量方式及臺時費標準,費用在工程款結算時扣除。

8.4對於甲方零星使用乙方機械設備,由甲方 部門簽證及 審查後按第8.3條同等原則結算。

8.5乙方每月應將自有主要設備的完好、使用、維修等情況上報甲方 部門,供甲方對施工資源與生產進度進行及時分析和掌握。

8.6乙方施工設備應安全裝置齊全、性能可靠,其施工設備的安全責任由乙方負責。使用甲方施工設備造成損壞的,應負相應的賠償責任。

8.7其它: 。

9、質量要求

9.1 質量目標與要求

本工程質量標準按 執行,工程質量全面達到設計要求和標準。其中:單元驗收合格率 %(優良率達 %)以上,工程綜合驗收質量評定達 標準。

(依據主合同條款補充具體工序的標準、要求)

9.2 質量檢查與驗收

9.2.1 乙方應確保承包工程的質量達到約定標準,並就承包工程向甲方承擔主合同相應項目約定的甲方應承擔的義務。

9.2.2 本合同工程所約定的工程範圍內施工測量由 方負責(包括按規定填報資料),費用由 方承擔(視工程項目具體情況約定)。

9.2.3 本合同工程所約定的工程範圍內施工檢驗、試驗由 方負責,費用由 方承擔。

9.2.4 乙方須允許並配合甲方或監理工程師進入乙方施工場地檢查工程質量。工程具備覆蓋、隱蔽條件或達到合同約定的中間驗收要求時,乙方必須在自檢合格以後,及時申請甲方驗收。乙方的施工必須經過甲方質檢人員及監理工程師的檢查、驗收達到約定的質量標準並簽字蓋章後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甲方的檢查和檢驗不免除乙方按合同規定應承擔的責任。

9.2.5 工程經甲方驗收後,仍需業主、國家或地方質檢部門驗收合格後方視爲正式驗收。

9.2.6 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質量不合格,乙方應無條件進行返工或修理,使工程達到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乙方承擔所有費用,並賠償甲方損失,且工期不予順延。如乙方在甲方指定的時間內未進行整改,則甲方有權指定第三方整改,並有權將發生的全部費用直接從乙方結算款項內扣除。

9.2.7 乙方必須服從甲方對本工程質量管理的規章制度。

9.2.8 本合同提前解除的,不免除乙方應承擔的工程質量責任。

9.2.9 其它: 。

10、安全生產與文明施工

10.1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程規範、標準,遵守甲方的安全規章制度和現場防護要求,確保施工安全。並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見附件 C ,並應向甲方繳納安全保證金。乙方發生安全事故及重大環境事故,該保證金不退還。

10.2乙方負責管理本合同工程的施工作業安全以及消防、防汛和抗災等工作。乙方必須配備合格的專職安全管理人員 名、兼職安全管理人員名,加強施工作業的安全管理。

10.3乙方必須對所屬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認真執行安全技術規範、嚴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實安全措施、確保施工安全,並隨時接受甲方安全檢查人員的監督檢查。由於乙方違章作業或安全措施不力等原因造成傷亡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10.4甲方安全管理人員有權對乙方人員進行安全培訓及安全生產作出指導,並對其安全生產管理進行監督、檢查以及按甲方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10.5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若甲方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10.6乙方在施工現場內必須使用合格的安全保護用品,費用已包含在合同價格中。

10.7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時,乙方應採取必要的措施,及時搶救傷員,並防止事態進一步擴大、減少損失,同時須立即報告甲方。

10.8乙方必須爲其施工人員辦理意外傷害(或僱主責任)保險,保險費用由乙方承擔。同時,乙方須將保單複印件在簽訂合同後 天內報送甲方備案。超過 天未辦理保險的,由甲方代爲購買,費用在工程款支付時扣除。

10.9乙方應教育其施工及管理人員遵紀守法,服從工地各種管理規定,共同維護工地的社會治安,協助現場治安管理機構做好施工工地和生活區的治安保衛工作。

10.10乙方必須遵守甲方有關文明施工的管理制度。乙方應保持自己生活區及施工區內的環境衛生,並做好環境保護工作。本合同工程完工退場時,要清理施工場地和生活住地的垃圾,保障環境衛生乾淨、整潔。

10.11非甲方原因,乙方遭受到財產和人員(包括乙方僱員、乙方施工範圍內其他人員)生命、健康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如果因此給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交納的安全保證金不予退回。由第三者造成乙方的生命財產損失的由第三者負責,由不可抗力造成乙方的生命財產損失的由乙方從保險公司的賠償中補償,甲方給予協助,不能補償的由乙方自行承擔。

10.12其它要求: 。

11. 職業健康與環境保護

11.1 職業健康

11.1.1 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須與甲方簽訂《職業健康安全責任書》,見附件

D ,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1.1.2 乙方應爲自己僱用人員配置勞動防護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防塵面罩、雨衣、雨鞋等勞動防護用品。其費用已包含在合同價格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11.1.3 乙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照安全防護標準和防止污染環境的要求組織施工,按國家有關規定保障安全投入的有效實施,並承擔由於自身有關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一切費用。

11.1.4 其他要求: 。

11.2 環境保護

11.2.1 在施工場地涉及危險區域或有害因素等環境問題需要安全防護、環境保護措施實施時,乙方應提出安全、環境防護措施方案,經甲方批准後實施,發生的相應費用由乙方承擔。

11.2.2 乙方對固體廢棄物進行控制,工業垃圾按照指定要求進行堆放棄渣,生產生活產生的廢棄物分類收集,統一處理,減少對環境的影響,危險廢棄物/不可回收的廢物/可回收廢物分類收集、按規定統一處理。

11.2.3 乙方對危險化學品、放射源實行有效管理、專人負責,放射源實行有效存放,專人負責,有效控制。

11.2.4 乙方對生產生活廢水做到規劃管理,污水排放符合國家排放標準和滿足當地環保部門的要求,不污染河域環境,生產生活廢水必須經沉澱池、化糞池、隔油池處理。

11.2.5 乙方在工程項目設計要求範圍內進行施工,不發生施工設計規劃以外的破壞環境保護性質的施工行爲。

11.2.6 乙方對工作生活場所大氣污染環境因素(源)進行控制管理,大氣污染物排放符合國家排放標準。

11.2.7 乙方生產、施工場界噪聲控制指標應符合《建築施工場界噪聲限值》GB12523-90標準。

11.2.8 乙方應加強節能降耗,控制高能耗設備和超產品能耗設計性能設備的使用。

11.2.9 乙方負責教育本單位現場工作人員,不斷提高環境意識。

11.2.10 乙方應確保本單位在施工活動中遵守國家、地方有關環境保護方面的法律和法規。

11.2.11 乙方應遵守甲方環境管理規定,適時接受並配合甲方對環境管理工作實施的監督檢查活動。

11.2.12 其他要求: 。

11.3 責任劃分

乙方如發生職業健康安全、環境污染等事故時,應立即通知甲方,同時接受甲方、當地政府有關部門的調查處理。乙方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承擔當地政府有關部門對此作出的責任追究及處罰。

12、技術條款

對於非臨時工程以甲方與業主主合同有關本合同項目的技術要求爲準,對本合同同樣有效;對於臨時工程以甲方對本合同項目的技術要求爲準。詳見附件 E 。

13、乙方人員工資保障措施

13.1乙方施工人員工資發放形式

a.爲確保乙方施工人員工資及時發放,乙方委託甲方代發其施工人員工資。每月由乙方製作“員工工資發放表”,列明工資月份、姓名、工資數額,並經乙方負責人簽字確認後交甲方。代發金額視爲乙方收到工程款數額。

b.爲確保乙方施工人員工資及時發放,甲方對其施工人員的工資發放進行監管。每次結算時,乙方應向甲方提交上月“員工工資發放表”,列明工資月份、姓名、工資數額,並經乙方負責人、員工本人簽字確認後交甲方。不提交“員工工資發放表”或提交表格不合格、不真實的,甲方有權暫時拒絕支付工程款。

13.2 工資保證金

乙方同意:由甲方在每月結算中按當月工程款的 %扣留其員工工資保證金,如合同執行中發生拖欠員工工資需由甲方代爲支付時,甲方有權從工資保證金中代付;如乙方未拖欠員工工資,提取的保證金分別於每年7月和次年1月返還累計扣留額的 %,剩餘部分待工程完工驗收且無拖欠員工工資情況時全部返還(不計利息)。

14、資源配置

乙方投入的人員及機械設備必須滿足工程項目實施的要求,併爲其承諾投入的人員、設備負責。當乙方資源配置影響承包項目實施時,甲方有權要求增加人員及設備等資源的配置,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14.1 人力資源投入

14.2 機械設備資源投入

15、施工協作

15.1乙方應配合甲方對其工作進行初步驗收,以及甲方按業主、監理要求的涉及乙方工作內容、施工場地的檢查、隱蔽工程驗收及工程竣工驗收;甲方或施工場地內第三方的工作必須乙方配合時,乙方應按甲方的指令予以配合。

15.2乙方按約定完成施工作業,必須由甲方或施工場地內的第三方進行配合時,甲方應配合乙方工作或確保乙方獲得第三方的配合。

15.3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現場有關的管理制度。

15.4其他要求: 。

16、計量原則及工程量確認

16.1 計量原則

16.1.1 甲方按施工設計圖紙及技術規範規定的計量方法和標準爲依據,對乙方已完成的質量合格的工程進行驗收、計量。隱蔽工程部分,乙方須通知甲方進行現場驗收,驗收合格後才能進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辦理現場簽證方可計量。

16.1.2 乙方按照設計圖紙實際完成的、符合合同質量要求的、經甲方確認的工程量才能作爲結算的依據。對乙方超出設計圖紙範圍或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計量,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且不免除承擔因此造成甲方的損失的責任(含業主、監理的罰款等)。對於規範允許的超挖超填工程量已計入單價中。

16.1.3 甲方與業主主合同的結算簽證,均不作爲甲乙雙方之間結算的依據。

16.1.4 (根據本合同的專業性質逐條列明清單項目的計量原則)

16.2 工程量確認

16.2.1 甲方在計量或由監理工程師計量前應書面通知乙方,乙方爲計量提供便利條件並派人蔘加。若乙方收到通知後不參加計量,則計量結果有效。

16.2.2 乙方的結算工程量以甲方確定爲準。乙方按照5.2.3條上報已完工程量報表,經甲方部門校覈,經 部門審覈,經

批准方作爲結算依據。

17、結算與支付

17.1 結算方式

本合同執行按 (按月結算或按工程進度分階段結算)結算。

(本合同不設預付款。)

17.2 支付方式

17.2.1 本合同所有結算均採用銀行轉賬支付,乙方必須在 (地點)

銀行開設結算專門賬戶,在合同執行期間甲方不提供現金。

17.2.2 工程結算時段爲每月 日至 日,過期不予辦理,乙方憑甲方確認的工程量、驗收報告及庫房領用材料結算單統一結算,從每月結算款扣除 %爲質保金、%爲履約保證金、%爲安全生產保證金、%爲乙方僱傭人員工資保證金。

17.2.3 甲方有義務代扣代繳乙方承擔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及教育附加費等稅金 %,並在乙方每月進度款結算中扣除。其他稅費已包含在合同書價款、單價中,由乙方自行繳納。

17.2.4 原則上工程款支付與業主給甲方結算同步同比例支付,工程餘款根據業主給甲方實際支付一次或分期支付(不計息)。

17.2.5 若本合同工期超過12個月,則在每年1月份須對前一年的完工項目進行清算。乙方能夠按合同履行義務,在年度清算時,返還已扣留履約保證金的 (不超過25%)。

17.2.6 乙方僱傭人員工資保證金返還按照本合同13.2條執行。

17.2.7 在本合同項目施工結束後,乙方按期足額發放了本單位工人的工資、並清理完自己的債務後,甲方在 個工作日內一次付清不計息的剩餘履約保證金。

17.2.8 施工期未發生任何安全事故,在完工驗收後,甲方在 個工作日內一次付清不計息的安全生產保證金。若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安全生產保證金按照安全生產責任書規定進行部分返還或罰沒處理。

17.2.9 在本工程保質期屆滿後 個工作日內一次付清不計息的質保金。

18、變更

18.1施工中如需對原工作內容進行變更,甲方應提前 天以書面形式向乙方發出變更通知,並提供變更的相應圖紙和說明。乙方按照甲方發出的變更通知及有關要求進行施工。

18.2在緊急(防洪、搶險、救災等)情況下,乙方應立即執行甲方的變更指令。

18.3施工中乙方不得擅自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否則,由此發生的費用和導致甲方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18.4 變更處置原則

a若變更引起工期變化時,則按以下原則調整工期:

若變更需要延長工期時,應按第 2.4.2 、2.4.3款的規定辦理;

若變更使合同工作量減少,甲方認爲應予提前變更項目的工期時,由雙方協商確定,但確定的完工日期不得晚於業主對該項工作批覆的完工日期。

b 若變更需要調整合同價格時,則由雙方協商確定新的單價或合價,並簽訂補充協議。

19、竣工驗收與完工結算

19.1 竣工驗收

19.1.1 乙方施工完畢,應向甲方提出驗收申請,由甲方在 日內組織驗收。若由於業主、監理原因不能及時驗收,乙方應予充分理解,不能以此要求增加任何費用,但甲方應該積極協調,儘快組織驗收。

19.1.2 如乙方所完成工程質量,經驗收不符合本合同約定,乙方應負責無償返工或修復。乙方如未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返工或修復時,由甲方組織人員返工或修復,由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在質量保修期內發生的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處理,直至符合合同約定標準;否則,由甲方組織人員修復,費用由乙方承擔。

19.1.3 乙方應注意成品的防護工作,不以中間交工驗收免除乙方成品的保護責任。

19.1.4 其他要求: 。

19.2 完工結算

19.2.1 完工結算時,乙方須遞交證明不拖欠僱傭人員工資的文件、已完成與工程有關債務的清算文件、與項目部各部門手續清理文件、質量證明文件、完工工程量統計表、完工結算統計表等其他甲方認爲應該遞交的相關文件。

19.2.2 甲方收到乙方遞交的相關文件,在 工作日內審查完畢,無誤後再進行完工結算,乙方遞交的工程量統計表經乙方簽字、甲方審覈後生效,方可作爲結算依據。

19.2.3 經完工驗收合格後, 天內雙方完成完工結算。

20、質保期

本合同質保期爲 年,時間從完工驗收之日算起。

21、擔保及保險

21.1乙方必須按照本合同 5.2.16 條及10.8條的要求爲其進場人員辦理保險。

21.2乙方應保障甲方免於承受在本項目實施全過程中引起的下列損失、索賠及與此有關的索賠、訴訟、損害賠償:

a.人員的傷亡;

b.承包工程以外的任何財產的損失或損害。

21.3 工程(包括材料和工程設備)發生以下各種風險造成的損失和損壞,均應由乙方承擔風險責任。

a.由於乙方對工程(包括材料和工程設備)照管不周造成的損失和損壞。

b.由於乙方的施工組織措施失誤造成的損失和損壞。

c.由於乙方其他原因造成的損失和損壞。

22、暫停施工與補償

由於施工工序、施工工藝及進度安排的暫停施工引起的誤工已包含在合同價格中,甲方不再另外承擔暫停施工的施工人員、設備停工補償。

發生暫停施工事件時,乙方應服從甲方安排,將暫停施工發生的人員、設備儘可能協調分流到其它施工工作面施工,減少因暫停施工發生的施工人員、設備的窩工。

本工程對業主原因、甲方原因引起的暫停施工,均不予補償。

23、違約責任

23.1 甲方違約責任

23.1.1 若由於甲方原因,未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條件和期限付款,承擔延期付款部分的同期銀行存款利息。若由於業主原因造成甲方不能按期支付,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乙方應予充分理解。

23.1.2 由於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承擔乙方直接經濟損失的賠償責任。

23.1.3 雙方約定的甲方的其他違約責任 。

23.2 乙方違約責任

23.2.1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或工程質量達不到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或發生合同列舉的健康、環境、安全等事故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其他義務、責任的,每發生一起承擔違約金元至 元。

23.2.2 乙方不得轉包本合同範圍內工程或施工工序。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沒收乙方履約保證金,同時乙方還應承擔違約金 元及由此造成甲方的全部損失。

23.2.3 由於乙方原因不能繼續履行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解除合同,但乙方應承擔違約金 元及甲方由此發生的全部損失。甲方根據乙方履行情況推斷出乙方無力繼續履行本合同的,經甲方發出限期整改通知書後天內仍未提供確保合同履行的措施、方案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同時乙方還應承擔違約金 元及由此造成甲方的全部損失。

23.2.4 由於乙方原因造成工期逾期的,乙方應按逾期天數以 元/天向甲方計付違約金,並承擔由此造成的甲方經濟損失。

23.2.5 乙方在施工中發生並被甲方認爲有重大偷工減料行爲時,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乙方應承擔違約金 元,並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工程質量達不到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的,乙方應承擔返修及賠償損失責任;當乙方質保金不足以充抵的,以履約保證金充抵。造成工期逾期的,按23.2.4條執行。

23.2.6 如發生乙方拖欠僱員工資,乙方同意甲方從其工資保證金或工程款中扣除直接支付給乙方僱員,同時乙方應承擔違約金 元。

23.2.7 如乙方煽動所使用的農民工鬧事或因乙方拖欠農民工工資導致聚衆鬧事時,均屬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書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乙方承擔由此增加費用和工期延誤責任,乙方履約保證金和工資保證金不予退還。

23.2.8 雙方約定的乙方的其他違約責任: 。

23.3違約金總額限制

本合同執行期間對乙方有關的違約金總額不得大於合同額(完工結算總額)的 %。

24、不可抗力及免責條款

24.1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系指:由於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等其他不可預見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直接影響本合同履行的外部力量。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並在力所能及的條件下迅速採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甲方應協助乙方採取措施。不可抗力結束後天內,乙方應向甲方提交損失情況和費用的正式報告和有關資料。

24.2免責條款

若業主未能按時支付甲方工程款,乙方應充分理解,不能因業主原因造成甲方未能按期支付而視甲方違約。

25、爭議與仲裁

25.1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果時:□提請北京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向甲方法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5.2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不得影響與爭議無關或不受影響義務的履行,但經甲方同意的不在此限。若乙方因爭議暫停施工,且經調查後被認定爲理由不充分的,乙方不得就暫停履行部分要求延長履約期限或免除合同責任,並應承擔因此造成甲方的損失。

26、合同解除與終止

26.1合同解除

26.1.1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或法律規定解除本合同時,應提前 日通知違約方。

26.1.2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間,甲方與業主的合同終止,則甲方與乙方合同自然終止。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後 天內辦理退場,甲方根據業主賠付情況支付乙方已完工程未支付的工程款。

26.1.3因不可抗力或因業主原因造成工程停建、緩建,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甲乙雙方可以解除合同。

26.1.4發生本合同其他條款約定解除合同的情況時,可以解除合同。

26.1.5合同解除後,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餘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撤出施工現場。合同解除後,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條款的效力。

26.2 合同終止

自合同雙方當事人履行完畢合同全部義務,包括乙方向甲方交付符合約定的竣工工程,甲方支付完畢竣工結算價款後,本合同即告終止。

27、特別約定

27.1甲乙雙方的本工程項目負責人必須是各自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負責履行本合同的權利和義務,其他人員未經書面授權簽字無效。

27.2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後應負責繳納地方政府規定徵收的稅費(如地方稅、暫住費等)。

27.3因甲方企業文化建設需要,乙方人員、設備使用甲方標誌時,不代表設備爲甲方所有,也不代表乙方人員與甲方有任何勞動關係。

27.4乙方應按甲方的質量、環境、健康要求和認證體系運行,執行甲方相關的體系文件和管理辦法,並簽訂《職業健康安全責任書》。

27.5甲乙雙方簽訂的《安全生產責任書》,系本合同的組成部分,雙方須按其規定執行。

27.6甲乙雙方應簽訂《保廉合同》,雙方應共同遵守其規定。

27.7本合同履約中甲乙雙方往來的通知、指示、要求、確認、決定等均應以書面函件爲準;緊急情況下可以先口頭通知,後補充書面材料;並應送達約定地點和辦理簽收手續。

27.8本合同中的:

主合同爲: ;

業主指: ;

監理指: ;

設計指: 。

28、其他

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正本2份、副本 份,正本甲乙雙方各1份,副本甲方 份、乙方 份。

本合同簽訂地爲甲方法人住所地:省 市 區(縣)

合同附件

A法人授權書

B工程量計價清單

C技術條款

D安全生產責任書

E職業健康安全責任書

F保廉合同

G雙方認爲應該補充的其他材料

甲方:( 項目部全稱) 乙方:(營業執照標註的單位名稱)

(公章) (公章)

法人代表(委託代理人): 法人代表(委託代理人):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建築工程施工合同 篇三

甲方負責人:乙方負責人:

爲了明確甲乙雙方在裝修施工過程中的權利和義務,根據《民法典》和建築裝修的有關條款,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甲方將房屋的裝修工程發包給乙方。總造價:元整,元。

2.工程內容:詳見報價明細單,依據雙方協商的樣式、形式。

3.工程範圍:報價單所涉及的所有項目的材料、運輸、製作,安裝並達到質量要求。

4.工期要求:天,(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日)。工期每拖後一天罰總價款的千分之五。(如中雨、大雨、暴雨及其他惡劣天氣,非乙方原因停電、停水除外。)

5.付款方式:合同簽定後甲方付給乙方元;水電、地牆磚完成後付元;木工、油漆、牆面完成後付元;木地板、燈具安裝完成後付元;全部完成後經雙方驗收合同____日內將尾款全部付清。

6.甲方爲乙方提供作業環境,按約定付給乙方工程款,乙方按要求保質保量,按時完成各項內容。

7.其餘事項:裝修前衛生間不滲水,裝修期間不得破壞防水屋,如發現滲水乙方負責。裝修質量保修________年。

8.變更條款:

(1.甲方確定工程量的增減。

(2.甲方確定工程項目的增減。

9.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按工程總造價加或減的相應調整,雙方應有書面簽字記錄。

10.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

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工程施工合同 篇四

發包方:_____(以下稱甲方)

承包方:_____(以下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建設工程項目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1.工程名稱: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

3.工程面積(包括土建工程、水暖工程、電器工程):共計____份平方米。

4.承包內容:

5.建築安裝工程造價:共計人民幣____份元。

6.工程價款和費用的結算依據和付款辦法:

(1)……

(2)……

7.工程開工日期:____年__月__日

8.工程竣工日期:____年__月__日

9.工程質量:以施工圖紙及書、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爲

依據。

10.甲方主要義務:

(1)……

(2)……

11.乙方主要義務

(1)……

(2)……

12.違約責任:

(1)甲方因自己原因延付工程價款時,每逾期一天,按應付款額____‰計算違約金。

(2)乙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竣工,每逾期一天,按未竣工程造價___‰計算違約金。

(3)甲方未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設備、場地、技術資料的,乙方可以請求順延工程日期,還可以請求賠償停工、窩工等損失。

(4)工程竣工後保險期一年。採暖工程保修期爲一個採暖期,在保修期內,屬承包方施工責任造成的如屋內漏雨、暖氣不熱、管道漏水等,由承包方負責免費修理。屬發包方或設計責任造成的由甲方自理。

(5)因乙方原因致使建設工程質量不符合約定,造成人身和財產損害的,承包人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13.本合同附件:共___份

14.合同有效期: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至工程竣工辦理交工驗收和款項結清時爲止。但保修一條除外。

15.本合同正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15份,承包方7份,發包方7份,由發包方送建設銀行一份。

發包方: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

承包方: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

簽約日期:____年__月__日

建築工程施工合同 篇五

甲方:

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它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____大理石鋪裝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施工合同。

一、工程名稱:____大理石鋪裝工程所屬工程: 鋪裝工程

二、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所有材料由乙方自己購買,但必須是合格產品。

三、合同工期:於20xx年11月15日前完工,若在規定時間內未完成,每拖一天,罰款1000.00元。若確因不可抗力因素或甲方原因,工期順延。

四、工程質量標準:合格,保修期兩年,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開始計算保修期。如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後24小時內到現場維修,否則甲方有權中止合同,另行派人維修,並根據所造成損失加倍對乙方罰款。

五、工程做法及綜合單價:

1、挖槽、素土夯實密度大於92% ;

2、150厚 3:7灰土 ;

3、100mm厚C15砼墊層 ;

4、30厚1:3水泥砂漿鋪貼以下石板,並根據現行市場材料及人工費價格覈定綜合單價及合同價款如下:

六、付款方式:工程墊層全部完工經開發公司會同工程管理部共同驗收合格出具證明後付至合同總造價的20%,大理石板全部鋪貼完工經開發公司會同工程管理部共同驗收合格出具證明後付至以實際簽證爲準的工程總造價的90%,竣工驗收合格滿一年後付至工程總造價的95%,餘5%保脩金竣工驗收滿兩年後無質量問題一次性無息付清。每次結算時乙方均需提供足額發票。

七、甲方責任:

1、甲方負責審覈並批准乙方的施工組織方案,隨時監督檢查乙方的施工質量,組織對工程的竣工驗收,並按合同規定辦理有關結算。

2、甲方負責協調乙方與其它分包商的配合等工作。

八、乙方責任:

1、乙方應按照國家現行技術規範、標準施工,建立完善的質量及安全體系,配備相關人員進行質量安全管理。

2、乙方負責施工全過程的質量控制及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負責安全防護臨時用電安全、機械安全、現場管理等方面達到甲方要求,杜絕安全傷亡事故的發生,由於乙方項目負責人管理不當不善所發生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擔一切民事及經濟責任。

3、乙方應杜絕出現工人上訪事件,如有上訪事件發生,按工程總造價的40%對乙方進行處罰。

4、乙方在施工及清理垃圾時負責地下管線的保護,並保障管道暢通。如因乙方原因破壞,乙方應及時無償修復。

5、水、電費由乙方自理。

6、工程竣工驗收後五日內,乙方應將現場臨設、建築垃圾等清運完畢,否則甲方將委託清理,費用由乙方承擔,並罰款乙方工程總價款的5%。

九、違約責任:因質量問題所造成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其他問題由違約方承擔。若因乙方在質量、安全、工期方面達不到合同要求,給甲方造成損失者,完全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終止合同,要求乙方撤出工地,並扣乙方工程價款的10%作爲違約金,甲方另行安排施工隊伍。

十、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

1、甲乙雙方進行調解。

2、調解不成,依法向青州市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四份,乙方一份。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結清工程款後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工程施工合同 篇六

發包方: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計劃批准單位及文號______________;

4.工程範圍和內容:全部工程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各單項工程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第二條 工程期限

1.本工程合同總工期爲___天(日曆天從開工之日算起)。

2.本工程開工日期___年__月__日,竣工日期___年__月__日。

3.如遇下列情況,經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簽證後,工期作相應順延,並用書面形式確定順延期限。

(1)發包方在合同規定開工日期前__天,不能交承包方施工場地、進場道路、施工用水,或電源未按規定接通,影響承包方進場施工者。

(2)明確由發包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設備、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雙方認定的時間進場,或進場的材料、設備、成品或半成品等向承包方交驗時發現有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換而耽誤施工進度者。

(3)不屬包乾係數範圍內的重大設計變更;提供的工程地質資料不準,使基礎超深;施工方法與設計規定不符而增加工程量影響進度者。

(4)在施工中因停水、停電連續影響8小時以上者。

(5)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無故拖延辦理簽證手續而影響下一工序施工者。

(6)未按合同規定撥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代購材料價差款而影響施工進度者。

(7)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如颱風、水災、自然原因發生的火災、地震等)而影響工程進度者。

第三條 工程合同總價

1.本工程合同總價爲人民幣______元。

2.如遇下列情況,合同總價作相應調整:

(1)合同總價內經雙方確認的暫估價變化;

(2)在合同工期內政策性調整所發生的材料差價、工資、費率及其它費用的變化;

(3)重大設計發生變更;

(4)基礎超過設計深度;

(5)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項目;

(6)其它。

第四條 材料、設備供應

1.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建築材料、構配件、設備等物資的供應方法,經雙方協商按附件第__辦理。

2.材料、設備供應範圍的劃分和檢驗:

(1)進口特殊材料、有色金屬統配、部管物資和二、三類電機產品,由發包方組織供應到現場或指定地點。如在規定交貨地點之外交貨,其發生的超運距運費和其他費用由發包方負責。

(2)成套設備和專用設備,由發包方負責招標、定貨、供應和商品檢驗後交付承包方。對提前到貨的設備應由發包方設庫保存,安裝時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丟失或損壞。

(3)本工程所需材料、設備除在“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設備明細表”明確由發包方供應外,其餘材料均由承包方組織供應。

(4)所有材料設備、成品、半成品均應附有合格證,都要檢查驗收,籤交物資驗收合格單方可進場,已進場的物資未經發包方許可簽署出場證書,不得運出場外。

(5)已進場的物資,若發現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須迅速將其運出場外。

(6)具有合格證書的建築材料、設備,任何一方如有異議要求檢驗時,可以重新檢驗,檢驗後如屬合格產品,其檢驗費用由要求檢驗的一方承擔;如屬不合格產品,檢驗費用由供料一方負擔。

(7)沒有合格證書,且未經試驗鑑定或經過試驗鑑定爲不合格的建築材料、設備、構配件等,雙方均不得用於本工程。若屬材料人員失職或其它原因造成不良後果,由責任一方負責。

(8)任何一方強迫對方使用不合格的建築材料、設備和構配件於本工程的,都要簽證記錄在案,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強迫一方負責。

3.材料價差及實物價格的結算。

(1)發包方提交的主要材料指標,由承包方採購供貨的,應根據指標的性質、發生的政策性調價等,以建築安裝材料預算價格爲依據,逐項計算出原價價差或預算價差,均由發包方負責補差。此價差未包括在本合同承包造價之內的,不得列入工程直接費。

(2)發包方提供的主要材料實物,按發包方提供實物時建築安裝材料價格結算價款。

(3)除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設備外,發包方指定廠家、品種讓承包方購買和供應其所指定的材料、設備的,其價款按實結算。

(4)發包方委託承包方代購的材料、設備,按雙方商定的價格,由承包方收取代購款包乾使用,發包方應於本合同簽訂後一天內一次付清。

(5)發包方提供的材料、設備的指標或實物,必須是本合同工程用的材料和設備,規格品種與實際需要不相符時,由承包方協助進行調劑串換使用,由發包方給付承包方勞務費___元(或承包方不收取勞務費)。

(6)發包方供應的木材、成材指標或實物、硬雜木均按有關規定辦理,其量差、價差由發包方承擔。

第五條 工程質量和檢查驗收

1.承包方必須嚴格按施工圖紙、說明文件和國家頒發的有關規範、規程進行施工,並接受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的監督檢查。

2.發包方聘用的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必須以書面通知承包方其姓名、身份、所承擔的任務。

3.承包方確定的施工現場負責人及技術負責人、專門技術人員及管理人員,必須以書面形式將其姓名、身份、所分擔的工作通知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

4.承包方應按工程進度,及時提供關於工程質量的技術資料,如材料、設備合格證、試驗、試壓、測試、報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須經過設計單位和發包方同意並簽證後,方可使用。

5.隱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檢後,填寫《隱蔽工程驗收單》通知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檢查驗收,監理工程師接到通知後__小時內應到現場檢驗,認可簽證後,方可進行下一工序施工。監理工程師未接的檢查驗收,承包方經質量檢查部門檢驗確認合格後,即可隱蔽繼續施工,發包方應予承認並辦理檢驗合格手續。如提出異議,經複查合格者,其費用由發包方負責;不合格者,由承包方負責,因此而造成工期損失由責任方負責。

6.電氣照明、通風、水暖、衛生工程和機電安裝工程竣工後,必須按照

(1)______;(2)______;(3)______

等有關規定進行技術檢驗。屬於單體試車,由承包方負責進行。無論由誰負責試車,雙方均應相互配合,共同進行。

試車中需要的動力、燃料、油料、材料、儀器、專用工具、技術勞務費用等,由發包方提供。其費用包括在定額內的,由承包方負擔;定額中未包括的,由發包方負擔。

7.設備安裝工程,由承包方會同發包方將已完工程(設備基礎)向安裝單位辦理中間交工手續,並作爲竣工驗收的依據。

8.工程竣工驗收,應以施工圖紙、圖說、技術交底紀要、設計更改通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爲依據。

9.工程竣工後,承包方按規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術檔案資料,併發出竣工通知書,經雙方協商確定驗收時間,由發包方組織有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

驗收合格後,雙方簽署交工驗收證書,並將工程移交給發包方管理,如發包方拖延接收,其保管費用和造成的損失由發包方承擔。

交工驗收中如發現有不符質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應分清責任。屬施工原因造成的,按雙方驗收時商定的時間,由承包方負責修好再進行檢驗。竣工日期以最後檢驗合格的日期爲準。

10.已竣工未驗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負責保管,發包方不得動用,若發包方已經使用,即視同交驗。由於承包方原因,應交工驗收而不交不驗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條款處理外,並賠償因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11.工程交工驗收後,土建工程保修期爲1年,採暖工程爲一個採暖期,水電保修期爲半年。保修證書在交工驗收後由承包方填寫交給發包方。

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質量問題,發包方應書面通知承包方並約定時間進行修理。在保修期內承包方拒不修理時,發包方可動用預留保修款請人修理,超支部分應由承包方負擔。

第六條 施工設計變更

1.發包方交付的設計圖紙、說明和有關技術資料,均爲施工的有效依據,發包方、承包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圖的重大修改變更,必須經原批准、設計單位同意,並於修改前__天辦理設計修改議定單。設計修改議定單經發包方簽證後,承包方纔予實施。議定單和修改圖紙發出份數與施工圖份數相同,並作爲合同的補充文件。

3.當修改圖紙屬於設計錯誤、設備變更、建築面積(容積)增加、結構改變、標準過高、工藝變化、地質條件與設計不符實際時,其增加的費用(包括返工損失、停工、窩工、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構配件積壓的實際損失)由責任方負責並調整合同造價。

4.承包方在保證工程質量和不降低設計標準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設計的合理化建議,經發包方、設計單位或有關技術部門同意後實施,其節約的價值按國家有關規定分配。

5.在工程施工中發生下列各項事實之一時,承包方必須立即以書面通知發包方,要求確認:

(1)設計圖紙和說明文件與工程現場狀況不一致,如地質、地下水情況等,設計文件所標明的施工條件與實際不符;

(2)設計圖紙和設計文件表示不明確或有錯誤及遺漏,圖紙與說明書不符;

(3)設計圖紙和說明文件中未標明的施工條件發生了預料不到的特殊困難等。

確認的事實必須在限期內解決。不能如期解決而造成停工的,工期損失由發包方承擔。

第七條 雙方負責事項

1.發包方

(1)辦理土地徵用、青苗、樹木的賠償,墳地遷移、房屋拆遷、障礙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隱蔽的),並提供有關隱蔽、障礙物資料;

(2)在開工前做好建築紅線以外的“三通”和紅線以內的場地平整;按審定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提供在紅線圖以內距建築物不大於___米的水、電源聯結點,並裝好水、電錶,以便承包方按表計費;負責紅線以外進場道路的維修;

(3)根據施工地區供水、供電、水壓、電壓情況,採取措施滿足施工用水、用電的需要;

(4)按規定提供不少於承包合同建築面積___%的施工用地,辦理紅線外的臨時用地及臨時佔用道路、爆破及臨時鐵道專用線接岔許可證,並承擔所發生的費用;

(5)合同簽訂後__天內(以收籤最後一張圖紙爲準)向承包方提供完整的建築安裝施工技術資料__套;

(6)確定建築物(或構築物)道路、線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標樁、水準點和座標控制點;

(7)組織承發包雙方和設計單位參加的施工圖紙交底,並做好三方簽署的交底紀要,並在__天內分送有關單位;

(8)審覈承包方工程進度月報,及時向承包方支付工程進度款;

(9)按《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設備明細表》確定的供應時間及時組織供應,應由發包方提供材料、設備以滿足工程進度的需要;

(10)派駐施工現場的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對工程進度、工程質量、隱蔽工程和合同執行進行監督檢查,負責設計圖紙問題的處理,設計變更的簽證,工程中間驗收、工程進度撥款簽證和其它必須的簽證;

(11)組織對工程的竣工驗收,並按合同規定日期配合承包方辦好決算工作,及時了結工程財務和工程尾款。

2.承包方

(1)施工場地的平整、施工界區以內的用水、用電、道路和臨時設施的施工;

(2)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施工總進度計劃、材料設備、成品、半成品等進場計劃,用水、用電計劃、開竣工通知書、隱蔽工程驗收單等,並及時送發包方及有關單位;

(3)按雙方商定的分工範圍,做好材料和設備的採購、供應和管理;

(4)於每月底前__天向發包方報送月度施工計劃,屬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設備供應計劃和當月工程進度月報(包括工程量、工作量和形象進度等);

(5)嚴格按照施工圖與說明書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如期完工和交付;

(6)已完工的房屋、構築物和安裝的設備,在交工前應負責保管,並清理好場地;

(7)提供竣工驗收技術資料,辦理工程竣工結算,參加竣工驗收;

(8)在合同規定的保修期內,對屬於承包方負責的工作質量問題,負責無償修理。

第八條 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1.本合同簽訂後__日內,發包方支付不少於合同總價的(或當年投資的)__%的預付款,計人民幣___萬元。

2.發包方收到承包方工程進度月報後,必須在__日內按覈實的工程進度支付工程進度款,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總合同總價的__%時,逐步按比例開始扣回預付款(或抵作工程進度款)。

3.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款的__%時,不再按進度付款。辦完工驗收後__天內支付__%的價款,留__%的價款存入建設銀行,待保修期滿後連本息一次支付給承包方。

4.如發包方拖欠工程進度款或尾款,應按銀行有關逾期付款辦法或“工程價款結算辦法”的有關規定處理。

5.確因發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購材料差款而影響工程進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窩工損失的,應由發包方承擔。

6.本工程造價結算方式按下列情況辦理:

(1)以審查後的施工圖預算加變更籤證進行結算;

(2)按施工圖預算加包乾係數確定的包乾造價結算,包乾範圍以內的費用,按__等有關規定結算;

(3)按標準施工圖單位造價包乾結算,包乾範圍以外的費用按__等有關規定結算

;

(4)包乾不包料的工程,按預算定額規定的人工費和機械費及相應的管理費結算;

(5)招標工程按中標價款結算,中標範圍以外的工程費用,另按__等有關規定結算。

7.承包方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後__天內,將竣工結算文件送交發包方和經辦銀行審查,發包方在接到結算文件__天內審查完畢,如到期未提出異議,即由經辦銀行審定後撥款給承包方。

第九條 違約責任與獎勵規定

1.承包方的責任

(1)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由於修理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按合同總價的__%償付逾期違約金。

(2)工程交付時間不符合規定,按合同總價的__%償付逾期違約金。

2.承包方的責任

(1)未能按照承包合同的規定履行自己應負的責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賠償承包方因此發生的實際損失。

(2)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由於設計變更以及設計錯誤造成的停工,應採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同時,賠償承包方由此而造成的停工、窩工、返工、倒運、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的實際損失。

(3)工程未經驗收,發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發包方承擔責任。

(4)超過合同規定日期驗收,按合同總價的__%償付逾期違約金。

3.發包方有提前工期要求的,可以實行提前竣工獎,按照合同工期,每提前一天由發包方按合同總價的__%獎給承包方。

優良工程每平方米獎__元。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如雙方屬於同一部門時,由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或雙方不屬於同一個部門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特殊條款

本合同條款如對特殊情況有未盡事宜,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結合有關規定議定特殊條款。

第十二條 附則

其它本合同未言明事項,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規定執行。

合同附件:(1)工程項目一覽表(附表一);(2)全部施工圖紙;(3)施工圖預算;(4)發包方負責供應材料、設備一覽表(附表二):(5)國家(或省、自治區、市政府、計委、建委等有關單位)對工程的批准投資計劃、計劃任務書等__份文件。上述附件均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交驗,結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滿後自然失效。

本合同正本__份,其中發包方執__份,承包方執__份,副本__份,分別報送業務主管部門、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設銀行備案。

發包方(蓋章): 承包方(蓋章): 鑑(公)證意見

法定代表人(簽名): 法定代表人(簽名): 鑑(公)證機關(章)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