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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運輸合同多篇新版

簡單運輸合同多篇新版

運輸合同是承運人將旅客或者貨物從起運地點運輸到約定地點,旅客、託運人或者收貨人支付票款或者運輸費用的合同。運輸合同包括:客運合同、貨運合同、多式聯運合同。簡單運輸合同怎麼寫呢?以下是第小編整理的簡單運輸合同,歡迎參考閱讀。

簡單運輸合同範文1

託運人(甲方): 電話:

承運人(乙方):

1、貨物清單及收貨人信息:

收貨人名稱: 地址: 電話:

貨物名稱

數量

包裝

重量/體積

貨物價值

運費

保價費3‰

備註:

合計: 仟 佰 拾 元

2、甲方應當按照國家及行業標準對貨物進行包裝;

沒有國家和行業標準的,應當以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方式進行包裝,否則貨物運輸過程中的毀損滅失由甲方自行承擔。玻璃、陶瓷等易碎物品、液體、無包裝或包裝不規範物品、鮮活物品的毀損,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對於零散貨物,乙方可協助甲方進行打包、裝箱等必要工作,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相應的材料費、人工費等。

3、甲方不得委託乙方運輸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品及國家禁運品、限運品,由此給乙方及第三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承擔。

甲方隱匿或錯報貨物性質、重量等導致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4、甲方將貨物交給乙方承運前,須按貨物實際價值足額投保以乙方爲被保險人和受益人的貨物保險,或交納保價費由乙方代爲購買保險,否則運輸過程中發生貨物毀損、滅失,甲方同意乙方比照《國內郵件處理規則》第424條規定的非保價快件的最高賠償限額的1-3賠予以賠償。

5、甲方應自合同簽訂之日起3日內向乙方付清運雜費。

如果甲方不交或不按時交納約定的各項費用,乙方有權留置貨物,並按法律規定處置留置物。

6、在貨物未交付收貨人之前,甲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收貨人或取消託運的,應當支付乙方因此所增加的運輸費用及其它費用。

7、收貨人在接到收貨通知後3日內未提貨的,每遲延一天甲方或收貨人應按運費的20%向乙方支付庫存費。

超過30日無人認領或拒收的,除甲方要求運回貨物並同意支付運費外,乙方有權作無主貨物處理。

8、收貨人在提貨時應驗收貨物外包裝。

簽收或提走貨物未提出書面異議的視爲驗收合格。若貨物在運輸過程中出現包裝損壞、貨物損失等情況,必須經收貨人、送貨司機或者到達貨站經手人共同出具書面證明。如未經共同書面證實,則乙方有權拒絕認可損壞。

9、由於下列原因造成的損失,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1)不可抗力;

(2)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3)貨物的合理損耗;(4)車輛機械故障、交通堵塞;(5)甲方或收貨方的過錯;(6)政府徵用或罰沒;(6)包裝完整,而內件短少。

10、甲方委託乙方代爲收取貨款事宜的,應提供代爲收取貨款所必需的文件、憑據並通知付款人。

甲乙之間的委託代收貨款關係按一般委託合同關係處理,與本運輸合同關係相互獨立。

11、本合同由雙方簽字後生效,也可由一方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方式訂立本合同。

託運人簽章:

年 月 日

承運人簽章:

年 月 日

收貨人確認無異後簽收:

年 月 日

簡單運輸合同範文2

甲方(託運方):

乙方(承運方):

甲方委託乙方以汽車運輸方式承運甲方託運貨物,按照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依法簽定本合同。

第一條:承運貨物及起止地點及到達地:

1.1、貨物及起運地點:高粱從盆堯、歐營、東張營、高樓、李樓營及孟寨。

1.2、到達地點:甲方所在周營鄉基地內。

第二條:甲方責任

2.1、所託運貨物不屬於國家違禁品。

2.2、負責制定運輸流程及計劃。

2.3、負責對乙方有關責任人和操作人員進行必要的運作要求培訓。

第三條:乙方責任

3.1、乙方所有車輛必須符合如下要求:不符合以下要求的,甲方有權拒絕相關人員或車輛承運,因此而產生的誤時誤工,乙方必須承擔違約的責任。

(1) 所有車輛和駕駛員必須證照齊全,必須具備合法營運資格,必須有齊備的國家政府部門核發的有效證件及牌照。

(2) 所有車輛必須有保險部門核發的有效保險單據,同時提供相應資料的複印件。

3.2、乙方接到甲方運輸指令後,按要求合理準備車輛及確保車輛在指定的時間到達甲方指定起運地點。

嚴格按甲方的要求計劃當天運輸完成。否則所造成的責任由乙方負責及甲方客戶給予甲方的任何處罰結果。

3.3乙方需向甲方交納運輸風險金人民幣五仟元整(5000元),甲方可以從乙方運費中扣除,乙方必須設立車輛調度機構,安排專職調度人員進行調度,協助甲方進行貨物的運輸工作。

3.4、乙方承運甲方的貨物價格含保險、稅費、裝卸車費,如出現貨物短少、被盜、被搶、雨淋、破損、交通意外、交通違章等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其中未付的運輸費用可用於抵扣賠償金。

3.5乙方確保組織運輸車輛在20輛以上。

第四條:費用及其結算方式

4.1、經甲乙雙方商議確定,甲方委託乙方負責承運的貨物所發生的運費及其它相關費用統一按雙方協議的價格結算。

運輸價格爲:按照貨物起運地點中盆堯區域按30元/噸標準執行;其它區域按25元/噸標準執行。

4.2、乙方必須憑“甲方指定收貨人”已簽收的回單同甲方結算。

4.3、甲方在確認相應期間內委託給乙方的全部運輸任務均已完成後,根據運費結算標準,按照四十五天結算給乙方或以匯款方式將運費劃入乙方指定賬戶。

第五條:文本及時效

5.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本合同有效期爲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六條:變更與終止

6.1、合同如有變更或者補充,經協商一致後以補充協議形式確定,補充協議與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6.2、合同有效期內,雙方不得無故終止合同。

第七條:糾紛及其仲裁

7.1、若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可向法院申請訴訟解決。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簡單運輸合同範文3

甲方(託運人):

乙方(承運人):

甲、乙雙方因業務需要,爲加強貨物運輸管理,保證貨物安全、及時到達目的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之相關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本着誠實守信、平等互利的原則,特簽訂本合同,以求共同遵守:

第一條、貨物說明

貨物信息:按甲、乙雙方發貨前簽訂的 貨物託運單 中所填內容爲準,經雙方簽字確認的託運單爲本協議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條、貨物起運、送貨地點

貨物起運地點: 。 貨物到達地點: 。

第三條、貨物起運、到達日期

貨物起運日期: 年 月 日

貨物運到日期: 年 月 日

第四條、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

乙方應在合同規定期限內將貨物安全運到指定地點,按時向甲方發出貨到通知,對託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丟失、短少、污染、損壞,如有上述問題,應按破損貨物當時的商品市場價格承擔賠償義務(包括裝卸費、運雜費)。在貨物到達後,收貨人驗貨前,按規定期限,負責安全保管。

由乙方指派第三人承運甲方貨物的,如發生貨物滅失、短少、污染、損壞的,視爲第三人與乙方連帶承擔賠償責任,運輸中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五條、裝卸責任和方法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將貨物運送到卸貨地點時,必需另行指派(符合展會承辦方要求)載重量一噸以下、長度10米以內的小型貨車,在地下停車場內,將傢俱從原車倒貨到小車後,由小車運送到三樓甲方的展位卸貨。倒貨和卸貨的工人費用和僱傭小型貨車的費用都由乙方承擔。甲方安排相關人員在現場指揮。甲方在最終接收貨物時,以貨物外包裝與實物完好爲收貨標準。

第六條、運費標準及結算方式

運輸費用: 元 ,此費用包含甲方按所發貨物的實際價值的 ‰投入的貨物保險,進行保價運輸。在此基礎上乙方在運輸途中如發生貨物損壞、遺失,乙方需按貨物的實際價值、依照保險公司賠付標準進行賠償(貨物當時所具有的商品市場價格以甲方開據的正式送貨單爲準)。

結算方式:甲方在接收貨物完畢後,由青島公司一次性結清全部運費 。

第七條、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的權利:要求乙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安全、按時運輸到目的地。

貨物託運後,甲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託運時,有權向乙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乙方,並應按有關規定付給乙方所需費用。

2、甲方的義務:按約定向乙方交付運費。

甲方託運的貨物,應按照規定的標準進行包裝,遵守有關危險品運輸的規定,按照合同中規定的時間和數量交付託運貨物。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的權利:向甲方收取運費。

2、乙方的義務: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安全、按時運送到指定的地點,按時通知甲方到貨信息。

對託運的貨物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在貨物到達以後,在規定的卸貨日期前負責安全保管。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責任

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託運貨物,甲方應按其價值的 1 %償付給乙方違約金。

二、乙方責任

1、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配車發貨的,乙方應按運送輸貨物貨值的

1 %賠償甲方違約金。

2、乙方如將貨物發錯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

如果貨物未在 到達卸貨地點,乙方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人民幣)元。

3、運輸過程中如發生貨物缺失、短少、損壞、污染,乙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裝費、運費)賠償甲方。

第十二條、合同有效期

本合約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經雙方簽字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甲乙合作期間,本合同長期有效。

第十三條、、其它

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中若發生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或按照相關法律規定執,協商不成應由青島法院裁決或交仲裁委員會仲裁,所需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送等單位各留一份。

甲方(託運人): 乙方(承運人):

代表人: 代表人: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