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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電站施工承包合同(精選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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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電站施工承包合同(精選6篇)

篇1:水電站施工承包合同

甲方(發包單位):

乙方(承包單位):

甲方同意將 工程承包給乙方施工,爲保質保量按時完成施工任務,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訂立如下合同條款,望雙方共同執行。

一、工程項目名稱(工程地點):工程價款360000元整。元整。清淤及加固;文星水電站2.2KM引水明渠清淤及加固。),清淤固工程),包模板2300元/米。

二、承包方式:

1、包工包料;

2、包工不包料。

三、甲方要求乙方進場及竣工時間

四、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按甲方提供的圖紙或甲方工程技

術人員現場指導施工,未經甲方許可不得隨意更改尺寸,隱蔽工程應經甲方有關人員驗收後方可施工。乙方在施工中應注意安全,不得違章操作。

五、乙方應保證工程施工質量,不得偷工減料,若工程質量不合格造成返工的材料費及工資,由乙方自負,同時應做到保證質量的前提下求美觀。

六、付款辦法:

1、總工程價款(金額大寫元整;

2、施工期間至驗收前,每個月底甲方根據乙方所完成的實際工程量按造價的 50 %付給作工料費,剩餘 50 %尾款待甲方對工程竣工驗收後15天內結算付清;

3、在施工期間甲方若違約無法按工程進度付款,造成乙方停工待料,而拖遲工期,後果由甲方負責,乙方若無故拖遲工期則後果由乙方自負。

七、乙方工程不得轉包或分包,若發現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負。

八、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九、補充協議:

甲方: (公章) 法人代表:

乙方: (公章)

法人代表:

年月日

篇2:水電站施工承包合同

5、結算方式:承包方進場施工三個月後,發包方在接到承包方報送的價款結算申請書相關資料後七日內完成審覈,發包方對承包方完成工程量和價進行覈定,該期間發包方無需向承包方支付任何款項。以後雙方按每月結算,承包方每月25號申報單月工程量,發包方在接到承包方報送的相關資料後十日內完成審覈,以發包方審覈的量和價在七日內承包方支付工程完成量價款的85%,雙方按此方式進行結算和支付工程款至工程完工。工程竣工驗收合格發包方在扣除總價款的5%作爲質量保證金,將工程全部尾款一個月內支付給承包方,工程質量保證金在合同約定條件成就時或竣工驗收合格後一年支付給承包方。

6、履約保證金:發包方在簽訂本合同時不收取履約保證金,以本合同第二跳約定的承包方進場施工三個月所完成的工程量覈定價款作爲履約保證金,如該工程款額低於2000萬元的,以完成2000萬元工程量的價款作爲履約保證金。

7、炸材購買、管理由發包方統一購買保管,承包方在發包方庫房領用,費用按市場計算。

8、承包方保證按照合同規定全面完成各項承包工作,並承擔合同規定的承包方全部責任和義務。

9、發包人保證按照合同規定付款並承擔合同規定的發包方的全部責任和義務。

10、施工期間造成的安全事故含法律責任均由承包方承擔。未經發包方認可承包方不得私自停工,不得轉包。民工保證金由承包方交納和承擔。

11、本協議爲框架協議,招投標程序完善後雙方以補充協議或者其他文書對本協議進行完善,與本協議發生衝突的以本協議爲準。

12、本合同書一式六份(其中正本兩份,副本四份)發包人執叄份(包括正本一份),承包人執叄份(包括正本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水電站施工承包合同範文3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爲加強管理,適應改革需要,搞活水利經濟,在確保水庫安全運行情況下,提高水庫電站的經濟效益,根據《2009年縣政府第四次常務會議紀要》文件精神,經公開競價,甲方同意將所屬嶺埔水庫水電站30年經營管理權以交納電量(每年)_______萬度發包給乙方承包經營。爲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平等協商後訂立如下合同:

一、承包內容:嶺埔水庫水電站現有水輪發電機組(400kw)及廠房和配套的水工建築物,升壓變壓器,值班宿舍等。

二、承包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甲方義務

1、甲方協助乙方辦理電站依法經營所應辦理的相關手續。

2、甲方的債權債務自行承擔,與乙方無關。

3、若因國家政策調整或不可抗拒因素,需收回上述經營管理權,甲方應退還乙方已繳納的履約保證金(扣除當年度應繳納的承包價款所剩餘的部分)。

4、電站原有的職工,由甲方自行安置。

四、乙方義務

1、承包價款繳納時間計算:乙方從承包期的第一年至第二十九年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每年向甲方上繳電量___萬度(承包電度折現金計算),最後一年即第三十年2039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按承包電度折現金計算)。

2、乙方必須在成交確認書發出3日內一次性付給甲方承包期限最後一年的承包款___萬元(按中標電度以0.2元/度折現金計算),作爲承包期間的履約保證金。

第一年至第二十九年的每年承包款按承包電度折現金計算,每年承包價款分2次等額分別於當年度的1月1日和7月1日前一次性繳清(注:上繳承包電度稅款及水資源費由甲方負責,乙方代繳可抵扣承包金,其它電度及一切稅費由乙方負責),電價按本轄區內上半年度華安電力發展有限公司收購小水電上網平均電價計算折現金交納(注:每度電價格不得低於0.2元;如遇上網電價上調,承包電度的電價按有權單位批准的上網電價提高的幅度增加)。

3、乙方對承包標的享有自主經營權,在承包經營期間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4、爲確保水庫安全運行,乙方放水發電應服從甲方水庫運行調度,如遇停機無發電,也應放適當流量的水,保證下游農田灌溉。乙方不得擅自啓閉水庫放水閘、違章操作,否則應承擔水庫安全責任。

5、乙方在實行承包管理期間,應依法自主經營,自負盈虧,乙方在承包期內所發生的一切維修費用、管理工資及國家政策規定應繳稅費(包括工商、稅務、環保、安全、水利局等所有部門所要求的費用,除承包電度稅款及水資源費由甲方負責外)乙方要全額負責。由於乙方引起的稅費不交等原因影響執照等不能年檢或被註銷,由乙方負責並賠償。企業土地辦證費用和企業有關證件年檢費用由甲方負責。

6、如乙方要技改擴容必須書面報告甲方,並按工程基本建設程序報批,承包期滿後所有設施含技改新增的部分無償歸甲方所有。

7、乙方承包經營期間電站產權所有制不變、法人不變,所有與電站有關證照及年檢等事項由甲方負責。承包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甲方交付經營的財產和設施設備,並負有維護和保管的責任;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對交付的財產、設施設備變賣,不得轉包他人,不得用於借貸抵押或擔保。

8、因不可抗拒自然災害造成重大經濟損失,雙方可另行協商。

9、乙方應按時支付承包金,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承包金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規定期限內支付,乙方仍拒不支付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0、乙方在承包期內,不得將承包物轉承包或承包給第三者,否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1、乙方對水電站進行技改或擴建,新增設施、設備在承包期滿後歸甲方所有,並確保該水電站能正常運轉。

12、合同期滿,若甲方要繼續發包,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照顧乙方。

13、乙方應注意安全生產管理,落實安全措施,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所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經濟責任均由乙方自行負擔,與甲方無關。

14、甲方應於合同生效後15天內將本合同所列的經營場所及主要設備移交給乙方經營、使用和維護,雙方要辦理交接手續;交接時,雙方人員對承包標的進行清點並列出詳細清單,雙方代表簽字後交接,《嶺埔水庫水電站承包資產移交清單》作爲本合同的附件。

15、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將經營權以轉讓、轉租、轉包等任何方式轉手給第三者,否則,甲方有權收回經營權,沒收履約保證金和乙方轉讓、轉租、轉包的全部收入,並按有關法律法規給予處罰。

16、若因國家政策調整或不可抗拒因素,需收回上述經營權或暫停乙方經營權的,乙方應無條件服從。

17、乙方應接受華安縣防汛部門的統一指揮調度。

18、乙方在技改及經營過程中,須和第三者發生關係的,應自行解決,與甲方無關。

19、乙方在技改及生產經營中若與他人發生糾紛,應自行解決,與招標單位無關。

20、乙方應按有關部門的要求自行做好環境保護、水土保持、安全生產、地質災害防護等工作。

五、其他事項

1、違約責任:①在合同有效期內,雙方應認真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解除、終止合同。違反本合同條款規定的,視爲違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由此所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違約,甲方有權取消乙方履約保證金,並要求乙方賠償一切經濟損失。若甲方違約,乙方有權抵扣應向甲方上繳的電量作爲補償。②若乙方在規定的時間內不繳納承包費,逾期一個月以上,按每天200元加收滯納金,超過六個月,甲方有權終止承包合同,取消乙方向甲方交納的履約保證金。

2、解決爭議辦法:本合同執行中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或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3、本合同未盡事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訂立補充協議,簽訂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未盡事宜按有關法律、法規和文件的規定執行。

六、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均不得違約,否則,違約方應承擔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七、本合同共一式陸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有關部門存檔肆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3:水電站施工承包合同

發包方:___ 工程項目部<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將盛世學府1#、2#樓工程的分項工程發包給乙方施工,本着平等互助的原則、依據《合同法》、《建築法》及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充分協商,在雙方自願及完全清楚理解本合同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及承包範圍:

1、工程名稱:___1#、2#樓

2、工程地點:___

3、建築面積:按圖紙以定額標準計算面積

4、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

5、承包範圍、內容及義務:

5、1、水電工程範圍:

工作內容:給水、排水、落水、強電、線管、弱電、消防、噴淋預埋、水電安裝、(除弱電、消防、噴淋)按施工圖及變更施工。施工現場臨時用水電安裝、機械、水電維修(工具自備)。

6、施工總工期250日曆天,開工日期20_年5月20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7、工程質量標準爲武漢市優良工程,安全生產爲武漢市優良現場、文明施工爲武漢市優良工地。

8、合同價格:人民幣(暫定)

二、雙方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項目經理: 爲本工程施工現場全權代表。

2、全面負責該工程的實施,對工程項目的質量、進度、造價、安全文明進行控制管理及協調各方關係。

3、負責設計圖紙問題的處理,工程變更的簽證,工程進度款的支付,辦理竣工決算等,以上均以書面文字爲依據。

4、按照本合同規定,行業規範或從質量、安全文明等方面考慮,對乙方必須採取施工措施而沒有采取措施的,甲方可以委託其他單位施工,並按實際發生的費用的2倍從乙方工程款扣回。

5、如乙方不按合同要求進行組織施工,甲方隨時隨地可勒令乙方停工整改,並由乙方承擔停工損失,待整改完畢經甲方同意方可復工,如整改後仍不符合合同要求,則甲方可解除合同,清退乙方出場,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6、乙方施工人員及管理人員,必須無條件服從甲方現場施工、管理負責人。否則甲方現場施工管理員有權作出處罰。罰金從工程當月進度款中扣除。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項目負責人: 爲水電分項工程在施工現場全權代表。對承包項目施工過程全面負責,嚴格按承包合同中的過程質量、工期施工,實現安全生產,文明施工,遵守甲方的管理和調配。

2,遵守有關法律和規定,按照甲方的現場監理和施工管理員的指令,依據施工圖紙、設計變更、圖紙會審紀要,例會紀要、施工驗收規範等相關要求進行施工。

3、按武漢市建築過程文明施工管理辦法、武漢市建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法進行文明施工、安全生產。

4、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及合同文件等相關資料,未經甲方同意不得轉讓或出借第三方,違者則承擔罰款5千~5萬/次。

5、在施工至竣工交付前,乙方應負責保護工程成品及半成品,如若損壞則按工料價格的1.5倍賠償。

6、承包工程完工後7天內清理完現場,按甲方要求將工程用料整理堆放在指定位置,施工人員除留保修人員外其他人員全部退出現場。

三、質量與工期:

1、乙方認真按照施工圖紙、設計變更、施工規範、驗收標準及強制性標準進行施工和驗收。

2、如乙方承包工程質量達不到合同約定標準,乙方應在甲方規定時間內無條件返工修補,直至達到約定標準,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3、乙方應嚴格執行隱蔽工程及中間驗收制度,達到驗收標準,方可進入下一步工序施工。

4、乙方無條件配合除乙方承包項目以外的其他項目施工,如乙方拒絕配合或影響其他項目的施工,則乙方應承擔其造成的相應損失。

5、乙方如出現下列違章違規情況造成損失,則乙方承擔損失所產生費用的140%進行賠償:

(1)承包項目施工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進行返工整改。

(2)不按圖施工,不聽從指揮造成施工錯誤,進行的返工。

(3)不按設計要求,施工規範施工配料,不實行限額配料制度,造成超出定額含量的材料浪費。

(4)對現場的耗材及週轉材料不合理利用,造成的新舊材料浪費。

6、乙方嚴格按規範及技術人員的要求施工,水電分項工程施工完後,必須把樓層水電施工的渣子、雜物清掃乾淨,否則每層罰款100元以上。

7、安全文明施工:

7、1、乙方嚴格按武漢市文明施工、安全生產管理辦法進行安全、文明施工,並隨時接受甲方、監理公司和相關管理部門的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

7、2、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一切操作不當人爲安全事故,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和費用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擔。

7、3、乙方對員工經常進行安全文明施工的思想教育,對施工要求持證上崗必須由專業人員持證上崗操作,如違規操作造成安全事故後果自負,並處1000~10000元/人/次的罰款。

7、4、乙方嚴格執行甲方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並禁止乙方員工在宿舍內使用電爐、電飯煲、熱得快及私人自接水電及留宿外來人員。禁止帶未成年人進入施工現場。必須統一在食堂就餐,如違規則處(500~1000)元/人/次的罰款。發現用電爐、電飯煲、熱得快,每個每次罰款200元以上,宿舍照明統一用低壓36伏,允許用電扇,甲方不承擔空調及空調用電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空調及空調用電的費用,並乙方安電錶。

7、5、乙方進入施工現場不得穿拖鞋、高跟鞋、不得酒後上班、要求戴好安全帽(特殊工程系好安全帶)。如發現違規則處以(100~500)元/人/次的罰款。

7、6、乙方員工不得聚衆賭博、打架鬧事等違法活動,偷拿公司財務。如違例一次,則處1000~5000元的罰款,情節嚴重者解除合同清退出場。

7、7、乙方必須做好流動人員計劃生育管理,遵紀守法,如違例一次,處以10000元罰款,並將違法人員清退出場。

8、合同價格計價方式、付款方式、結算方式及保修:

8、1、合同計價方式及內容:按建築面積每平方米17元整。

8、2、付款方式:

(1)工人進場施工2個月以後,人工生活費按出勤30~50元/工日借支,每季度支付按部分已完工程量50%,工程竣工支付至85%,餘款5%留作保修費,剩餘款工程竣工後3月內付清。

(2)合同人工價格風險,乙方自己全部承擔,如中途退場按已完工程50%結算。

(3)合同單價全部採用包乾形式,並在合同中詳細註明承包項目的範圍、內容及價格,一律不準對合同單價進行調整,只對設計變更的工程量進行增減。

(4)特殊情況下需簽發計時工時,由甲方技術負責人簽證註明發生計時工的具體事項,計時工150元/工日。

9、其他條款:

9、1、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將本合同承包項目轉包或分包給第三方,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由乙方承擔合同價款30%的違約金支付給甲方。

9、2、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時如有未盡事宜或發生爭議,可協商解決或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9、3、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簽字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篇4:標準版水電站施工承包合同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和該工程施工(招標文件)以及其他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結合實際情況,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上營變電站引水工程。

2、工程地點:上營村。

3、工程主要內容:1500米DN40給水管道安裝。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二、工程期限

工程期限8天,預定20_年4月2日至20_年4月10日止。

三、工程承包價及其它

總承包價80000元,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付清工程款項。

四、合同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提供乙方規劃、設計、施工所需的相關要求及數據;

2、監督工期及工程質量、施工進度,配合乙方做好與工程相關的協調工作。

(二)乙方責任

1、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圖紙組織施工。

2、乙方保證文明施工,施工過程中因乙方因素造成的一切事故由乙方負責。

3、施工過程中,每個單項工程結束後及時清理打掃施工現場。

五、工程質量要求

1、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設計圖紙進行施工,工程質量達到國家相關驗收規範的標準。

2、工程竣工驗收後達到建設局要求,方爲合格工程。

3、主要材料進場前必須提供樣品合格證明,經甲方工程負責人及監理方共同認可,方可進場施工。

六、付款方式

工程結束付50%,整體工程驗收合格後5日內付50%。乙方開戶名稱:祿豐萬泉供水有限責任公司

開戶行:祿豐農行營業室

賬號:***

七、工期延誤

若甲方原因則工期順延,若乙方原因則按500元/天罰款。工期嚴重滯後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由此造成的全部損失由乙方負責。甲方不承擔乙方所完成工程量的支付。

八、工程保修期

工程保修期爲工程驗收後一年。

九、安全施工要求

施工期間乙方人員必須遵守國家法律和法規,遵守甲方及監理方的相關規章制度,維護好相關設施和保護周圍居民的正常生活,並做好安全預防工作。乙方施工中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負責,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十、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認定標準

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發生,造成的損失,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十一、違約責任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生效後,雙方都必須嚴格遵守執行,任何一方違反合同條款,給對方造成損失的,責任方應按合同法規定標準進行賠償。若甲方在整體工程驗收合格後,未將款項付清給乙方,乙方有權停止供水。雙方如發生糾紛,通過協商未達成協議的,由祿豐縣人民法院進行裁決。

十二、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四份、乙雙方二份,

十三、若有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5:標準版水電站施工承包合同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發包方擬實施 流水電站工程總承包,發包人與承包人於20_年 月 日在 友好協商下,達成協議施工協議,接受承包人以合同價人民幣約 億元(以實際結算工程量爲準)作爲本工程施工、完工和不缺陷等的投標價,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1、工程項目單價採用《四川省水利水電建築工程預算定額20_》爲計算依據一級一檔下浮15%取費計算,材料費採用工程所在地每季度公佈的材料價格進行調差計算,工程完工驗收標準按09標準執行驗收。

2、承包人在簽訂本合同之日向發包方交納20_萬元作爲工程保證金,轉入發包方的基本賬戶雙控。招投標程序完成後,在承包方人員、機械進場三日內發包方舉行開工典禮,開工三個月後一次性全部解控。如承包方不履行本協議,該工程保證金作爲履約保證金,由發包方予以沒收;如在上述資金雙控期間乙方嚴重違約的,沒有解控的工程保證金餘額作爲履約保證金由發包方予以沒收。

3、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費和臨時工程費用按工程總價的0.5%計算

4、本合同自第二條約定的20_萬元保證金雙控手續完善之日起生效。

5、結算方式:承包方進場施工三個月後,發包方在接到承包方報送的價款結算申請書相關資料後七日內完成審覈,發包方對承包方完成工程量和價進行覈定,該期間發包方無需向承包方支付任何款項。以後雙方按每月結算,承包方每月25號申報單月工程量,發包方在接到承包方報送的相關資料後十日內完成審覈,以發包方審覈的量和價在七日內承包方支付工程完成量價款的85%,雙方按此方式進行結算和支付工程款至工程完工。工程竣工驗收合格發包方在扣除總價款的5%作爲質量保證金,將工程全部尾款一個月內支付給承包方,工程質量保證金在合同約定條件成就時或竣工驗收合格後一年支付給承包方。

6、履約保證金:發包方在簽訂本合同時不收取履約保證金,以本合同第二跳約定的承包方進場施工三個月所完成的工程量覈定價款作爲履約保證金,如該工程款額低於20_萬元的,以完成20_萬元工程量的價款作爲履約保證金。

7、炸材購買、管理由發包方統一購買保管,承包方在發包方庫房領用,費用按市場計算。

8、承包方保證按照合同規定全面完成各項承包工作,並承擔合同規定的承包方全部責任和義務。

9、發包人保證按照合同規定付款並承擔合同規定的發包方的全部責任和義務。

10、施工期間造成的安全事故含法律責任均由承包方承擔。未經發包方認可承包方不得私自停工,不得轉包。民工保證金由承包方交納和承擔。

11、本協議爲框架協議,招投標程序完善後雙方以補充協議或者其他文書對本協議進行完善,與本協議發生衝突的以本協議爲準。

12、本合同書一式六份(其中正本兩份,副本四份)發包人執叄份(包括正本一份),承包人執叄份(包括正本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6:標準版水電站施工承包合同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爲加強管理,適應改革需要,搞活水利經濟,在確保水庫安全運行情況下,提高水庫電站的經濟效益,根據《20_年縣政府第四次常務會議紀要》文件精神,經公開競價,甲方同意將所屬嶺埔水庫水電站30年經營管理權以交納電量(每年)_______萬度發包給乙方承包經營。爲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平等協商後訂立如下合同:

一、承包內容:嶺埔水庫水電站現有水輪發電機組(400kw)及廠房和配套的水工建築物,升壓變壓器,值班宿舍等。

二、承包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甲方義務

1、甲方協助乙方辦理電站依法經營所應辦理的相關手續。

2、甲方的債權債務自行承擔,與乙方無關。

3、若因國家政策調整或不可抗拒因素,需收回上述經營管理權,甲方應退還乙方已繳納的履約保證金(扣除當年度應繳納的承包價款所剩餘的部分)。

4、電站原有的職工,由甲方自行安置。

四、乙方義務

1、承包價款繳納時間計算:乙方從承包期的第一年至第二十九年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每年向甲方上繳電量___萬度(承包電度折現金計算),最後一年即第三十年2039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按承包電度折現金計算)。

2、乙方必須在成交確認書發出3日內一次性付給甲方承包期限最後一年的承包款___萬元(按中標電度以0.2元/度折現金計算),作爲承包期間的履約保證金。

第一年至第二十九年的每年承包款按承包電度折現金計算,每年承包價款分2次等額分別於當年度的1月1日和7月1日前一次性繳清(注:上繳承包電度稅款及水資源費由甲方負責,乙方代繳可抵扣承包金,其它電度及一切稅費由乙方負責),電價按本轄區內上半年度華安電力發展有限公司收購小水電上網平均電價計算折現金交納(注:每度電價格不得低於0.2元;如遇上網電價上調,承包電度的電價按有權單位批准的上網電價提高的幅度增加)。

3、乙方對承包標的享有自主經營權,在承包經營期間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4、爲確保水庫安全運行,乙方放水發電應服從甲方水庫運行調度,如遇停機無發電,也應放適當流量的水,保證下游農田灌溉。乙方不得擅自啓閉水庫放水閘、違章操作,否則應承擔水庫安全責任。

5、乙方在實行承包管理期間,應依法自主經營,自負盈虧,乙方在承包期內所發生的一切維修費用、管理工資及國家政策規定應繳稅費(包括工商、稅務、環保、安全、水利局等所有部門所要求的費用,除承包電度稅款及水資源費由甲方負責外)乙方要全額負責。由於乙方引起的稅費不交等原因影響執照等不能年檢或被註銷,由乙方負責並賠償。企業土地辦證費用和企業有關證件年檢費用由甲方負責。

6、如乙方要技改擴容必須書面報告甲方,並按工程基本建設程序報批,承包期滿後所有設施含技改新增的部分無償歸甲方所有。

7、乙方承包經營期間電站產權所有制不變、法人不變,所有與電站有關證照及年檢等事項由甲方負責。承包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甲方交付經營的財產和設施設備,並負有維護和保管的責任;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對交付的財產、設施設備變賣,不得轉包他人,不得用於借貸抵押或擔保。

8、因不可抗拒自然災害造成重大經濟損失,雙方可另行協商。

9、乙方應按時支付承包金,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承包金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規定期限內支付,乙方仍拒不支付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0、乙方在承包期內,不得將承包物轉承包或承包給第三者,否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1、乙方對水電站進行技改或擴建,新增設施、設備在承包期滿後歸甲方所有,並確保該水電站能正常運轉。

12、合同期滿,若甲方要繼續發包,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照顧乙方。

13、乙方應注意安全生產管理,落實安全措施,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所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經濟責任均由乙方自行負擔,與甲方無關。

14、甲方應於合同生效後15天內將本合同所列的經營場所及主要設備移交給乙方經營、使用和維護,雙方要辦理交接手續;交接時,雙方人員對承包標的進行清點並列出詳細清單,雙方代表簽字後交接,《嶺埔水庫水電站承包資產移交清單》作爲本合同的附件。

15、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將經營權以轉讓、轉租、轉包等任何方式轉手給第三者,否則,甲方有權收回經營權,沒收履約保證金和乙方轉讓、轉租、轉包的全部收入,並按有關法律法規給予處罰。

16、若因國家政策調整或不可抗拒因素,需收回上述經營權或暫停乙方經營權的,乙方應無條件服從。

17、乙方應接受華安縣防汛部門的統一指揮調度。

18、乙方在技改及經營過程中,須和第三者發生關係的,應自行解決,與甲方無關。

19、乙方在技改及生產經營中若與他人發生糾紛,應自行解決,與招標單位無關。

20、乙方應按有關部門的要求自行做好環境保護、水土保持、安全生產、地質災害防護等工作。

五、其他事項

1、違約責任:①在合同有效期內,雙方應認真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解除、終止合同。違反本合同條款規定的,視爲違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由此所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違約,甲方有權取消乙方履約保證金,並要求乙方賠償一切經濟損失。若甲方違約,乙方有權抵扣應向甲方上繳的電量作爲補償。②若乙方在規定的時間內不繳納承包費,逾期一個月以上,按每天200元加收滯納金,超過六個月,甲方有權終止承包合同,取消乙方向甲方交納的履約保證金。

2、解決爭議辦法:本合同執行中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或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3、本合同未盡事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訂立補充協議,簽訂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未盡事宜按有關法律、法規和文件的規定執行。

六、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均不得違約,否則,違約方應承擔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七、本合同共一式陸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有關部門存檔肆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