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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製作委託合同多篇

設計製作委託合同多篇

設計製作委託合同範文1

甲方:_________

委託設計協議書乙方: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提出委託設計邀請及乙方提供相關服務事宜簽訂以下條款:

一、甲方的權責

1.甲方在簽定協議前認真閱讀並認可乙方的《收費標準及服務條款》。

2.甲方向乙方提供有關設計信息—材質要求,色彩要求,佈局要求,造價要求。

3.甲方負責爲乙方提供現場勘測的必要條件,並協調乙方測量工作。甲方負責提供房屋相關的原始電路,水路圖紙以及所在物業的相關管理規定。

4.甲方有權參與設計過程的監督,積極配合回答乙方在設計過程中的疑問。

5.甲方未通知乙方擅自對設計內容,材料,尺寸進行修改或更換,造成的後果由甲方負責。

二、乙方的權責

1.乙方接受甲方的邀請,積極配合併爲甲方認真提供設計服務。

2.乙方要嚴格按照甲方要求進行體貼設計,並遵守物業相關的管理規定。

3.乙方繪製的圖紙必須訂裝成冊,圖面清晰,數據詳細,嚴格執行圖紙規範。

4.乙方圖紙繪製完畢經甲方許可方可採用,施工過程中乙方有責任對設計內容進行監理。

5.乙方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對設計內容進行修改。

三、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如不能協商解決,交由有關部門仲裁解決。

四、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設計收費標準及服務條款

一、普通住宅:

1.60元/平米(使用面積)(包括後期配飾選擇和主材推薦)。

2.45元/平米(使用面積)(包括後期配飾選擇和主材推薦)。

3.複式結構:70元/平米。(使用面積)(包括後期配飾選擇和主材推薦)。

4.60元/平米(使用面積)(包括後期配飾選擇和主材推薦)。

5.別墅住宅:80元/平米(使用面積)(包括後期配飾選擇和主材推薦)。

6.70元/平米(使用面積)(包括後期配飾選擇和主材推薦)。

7.房地產樣板間設計:300元/平米(贈送宣傳海報版面設計)。

8.售樓處設計:室內200元/平米,建築外觀設計37000元。

9.小型工程裝飾設計:按工程總造價6%收取。

二、設計工作流程:

1.甲乙雙方簽定《委託設計協議書》,並交納40%設計定金後,乙方委派設計師對現場進行勘測以及與甲方溝通交流設計風格等問題。

2.乙方根據勘測尺寸和對甲方的風格定位進行設計,繪圖工作。

3.設計初稿完成後,乙方與甲方再次交流並對設計方案進行修改。

4.根據甲方意見和要求乙方對圖紙進行修改,與乙方進行再次交流,如有異議乙方繼續修改。

5.甲方對設計方案認可後向乙方提出繪製全部圖紙要求並交納40%中期設計費。

6.乙方將圖紙全部繪製完畢並一次提交給甲方,同時甲方交納剩餘20%設計費。

7.選用我公司推薦施工隊伍,設計完成後甲乙雙方簽定施工協議書,甲方交納的設計定金全部轉入工程款。

8.甲方施工過程中乙方提供配飾選擇,主材推薦服務。

設計製作委託合同範文2

甲方:

乙方:專業圖形界面設計工作室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法規的規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就: 事項,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信守執行:

一、委託事項:

甲方委託乙方爲其公司或個人進行此項目設計製作

二、委託設計費用:

設計費用總共爲:人民幣 元,(大寫: 圓整)。

設計內容:

三、付款方式:

1、甲方需在合同簽訂時支付設計總費的50% ,即人民幣 元。

2、乙方向甲方提供富有競爭力的設計初稿甲方審覈後,如甲方能夠認同乙方的設計思路和質量並選擇1個方案則由乙方進行進一步設計;如甲方不認同乙方的設計思路和質量則此合同終止,乙方須退已支付費用。

2、乙方完成此設計服務交接甲方時,甲方需支付設計總費的餘下50%,即人民幣 元。

四、乙方設計作品的時間、交付方式:

1、乙方需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內完成設計方案。因甲方反覆提出修改意見導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時完成時,可延期執行,延期時間由雙方協商確定。

2、按照甲方要求時間在簽約後個工作日內(年月日)完成。

3、乙方以光盤電子稿或郵件的方式交付設計作品。

五、知識產權約定:

1、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託設計費用之前,乙方設計的作品著作權歸乙方,甲方對該作品不享有任何權利。

2、甲方將委託設計的所有費用結算完畢後,甲方擁有作品的所有權、使用權和修改權。

六、雙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權利:

1、甲方有權對乙方的設計提出建議和思路,以使乙方設計的作品更符合甲方企業文化內涵。

2、甲方有權對乙方所設計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見;

3、甲方在付清所有設計費用後享有設計作品的所有權、使用權和修改權;

甲方義務:

1、甲方有義務支付合同約定的相關費用;

2、甲方有義務提供有關企業資料或其他有關資料給乙方。

乙方權利: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有關企業資料供乙方設計參考;

2、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相應款項;

3、乙方對設計的作品享有著作權,有權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項之前不得使用該設計作品。

乙方義務:

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進行作品設計;

2、乙方需按照合同約定按時交付設計作品;

3、乙方需主動與甲方溝通設計細節;

4、乙方需保守商業祕密,不得在甲方未書面授權的情況下,向第三方透露合作事宜;

5、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相關參與設計人員,可查的個人資料、身份證、住地及籍貫詳細地址及聯繫方式,並保證真實可信。

七、違約責任:

1、甲方在乙方設計作品初稿未完成前終止合同,其預付的費用無權要求退回;甲方在確定乙方設計作品初稿並要求爲其繼續服務後終止合同,應當支付全額的設計費用。

2、乙方如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所收取的費用應當全部退還甲方。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對方簽字合同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簽名: 乙方代表簽名:

日期: 日期:

設計製作委託合同範文3

工程名稱:______項目綜合樓石材幕牆 工程地點: 簽訂日期:20_年7月20日

發包人: 設計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建設工程批准文件以及幕牆、門窗行業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項目名稱: 2、項目地點:

3、設計範圍:外立面石材幕牆工程。

4、設計要求:各階段的設計應符合國家和行業的相關規範、標準。

第二條 發包人應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文件

第四條 本工程設計收費標準 1、設計費單價 30 元/m2。

2、設計工程量 3400平方米。

3、本合同暫定總價 壹拾萬貳仟元整(¥1020_.00元)。4、本合同設計單價包乾(包乾單價包括:設計圖紙所需的材料費、人工費、利潤、稅金及其他費用等),工程量按實計算。單價不包括審圖費用,圖紙審覈費用由發包人負責。

5、施工圖曬圖超過8份時,發包人應按實支付超出部分的曬圖費用。

6、效果圖費用另行結算。 第五條 設計費支付方式幕牆施工招標結束後,在定標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發包人一次性付清。

5.1如發包人交付設計文件、確認時間和設計費超過規定期限,設計人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

5.2此圖紙在未來施工中標單位確定後,對設計人未中標的部分,則設計人免費參加設計交底、竣工驗收等其他現場服務共3人次,超過部分,差旅費、服務費(1000元/天.人)等其他所有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第六條 雙方責任 6.1 發包人責任

6.1.1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二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基礎資料及文件,並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6.1.2發包人變更委託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返工時,雙方除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返工費。

6.1.3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若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的定金;若設計人已開始進行工作,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支付設計費。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工作量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6.1.4發包人必須按合同規定支付定金,設計人收到定金的時間作爲設計開工的標誌。未收到定金,設計人有權推遲設計工作的開工時間,且交付文件的時間順延。

6.1.5 發包人應按本合同規定的金額和日期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

6.1.6 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文件時,須徵得設計人同意,不得嚴重背離合理設計週期,且發包人應支付趕工費。

6.1.7 發包人應爲設計人派駐現場的工作人員提供住宿和辦公場地的便利條件及必要的勞動保護裝備。

6.1.8 設計文件中選用的國家標準圖、部標準圖及地方標準圖由發包人負責解決。

6.2 設計人責任

6.2.1設計人應按國家規定和合同約定的技術規範、標準進行設計,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內容、時間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設計文件

(出現6.1.1、6.1.2、6.1.4、6.1.5規定有關交付設計文件順延的情況除外)。並對提交的設計文件的質量負責。

6.2.2 結構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爲二十五年。 6.2.3 負責該合同項目的設計聯絡工作。

6.2.4 設計人對設計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和補充。 6.2.5設計人交付設計文件後,按規定參加有關部門的設計審查工作,並根據審查結論負責不超出本合同有關條款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設計人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文件一年內項目開始施工,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在一年內項目尚未開始施工,設計人仍負責上述工作,並按所需工作量向發包人適當收取諮詢服務費,收費額由雙方商定。

6.2.6 在上述工作完成後,合同履行完畢。

第七條 保密

雙方均應保護對方的知識產權,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對對方的資料及文件擅自修改、複製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於本合同項目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泄密方承擔一切由此引起的後果並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 爭議

本建設工程設計合同執行過程中如雙方發生爭執,發包人與設計人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可向設計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

9.1 由於不可抗力或其他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9.2 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即生效,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 9.3本合同生效後,雙方認爲必要時,按規定應到項目所在地縣級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鑑證。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後,本合同即行終止。

9.4 雙方的來往傳真、電報、會議紀要等,均爲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5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發包人名稱: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開戶行: 賬號: 電 話: 傳 真: 日 期: 設計人名稱: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開戶行: 賬號: 電 話: 傳 真: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