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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入股合作協議書通用多篇

股份入股合作協議書通用多篇

股份合作協議書 篇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有關法律規定,甲、乙、丙等人經過平等協商,一致同意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應具備的條件,自願出資申請設立一個有限職責公司,特制定如下協議: 公司股東組成部分: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丙方: 身份證號:

經上述股東各方充分協商,就投資成立(下稱公司)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擬設立公司名稱、經營範圍、註冊資本、法定代表人

1、公司名稱:

2、經營範圍:

3、註冊資本:

4、法定地址:

5、法定代表人:

第二條 公司成立後,以法人代表爲主要負責人全權負責公司的管理與經營,法人代表不願負責管理與經營的,股東之間可協商另請其他股東或者招聘外來人員主要負責。

第三條 公司註冊期限

公司期限爲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

出資方式及佔股比例

甲方以 現金 作爲出資,出資額: 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的百分之 :佔公司股份的百分之 。

乙方以 現金 作爲出資,出資額: 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的百分之 :佔公司股份的百分之 。

丙方以 現金 作爲出資,出資額: 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的百分之 :佔公司股份的百分之 。

2、各公司股東的出資,於 年 月 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股東不按協議如期、足額繳納出資的,應當向已如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職責。

3、本公司出資共計人民幣 拾 萬元。合夥期間各公司股東的出資,爲公司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公司終止後,各公司股東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屆時予取予以返還。

第五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甲、乙、丙三方所佔股份比例爲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公司債務先由公司財產償還,公司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公司股東的出資比例爲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股、退股、出資的轉讓

1、入股:

a) 需承認本合同;

b) 需經全體公司股東同意;

c) 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股:

a) 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股;

b) 不得在公司不利時退股;

c) 退股需提前一個月告知其他公司股東並經全體公司股東同意;

d) 退股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e) 未經公司股東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公司股東轉讓自我的出資。轉讓時公司股東

有優先轉讓權,轉讓價格按公司所有資產比例覈算。如轉讓公司股東以外的第三人,甲、乙、丙任何三方中任何兩方就應以公司前途大局爲重,不得有意爲難第三人,否則視爲自動放下公司資產所有權,同時應承擔此前公司按股份比例所需償還的債務。

第七條 公司負責人及其他公司股東的權利

股東以出資額爲限對公司承擔職責,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職責。

1、甲方爲公司法人及負責人。其權限是:

a) 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b) 對公司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c) 出售公司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d) 支付按其所佔公司股份所承擔的債務;

e) 公司人員在需要狀況下招聘人員及培訓;

f) 審批日常開支及管理公司所有資產,但必需錢帳分離,不能管理帳務。

2、其他公司股東的權利:

a) 參與公司事業的管理,及對公司前景帶給可行性方案與報告。

b) 聽取公司負責人開展業務狀況的報告;

c) 檢查公司賬冊及經營狀況;

d) 共同決定公司重大事項。

e) 支付按其所佔公司股份所承擔的債務;

第八條 禁止行業

1、未經全體公司股東同意,禁止任何公司股東私自以公司名義進行非公司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公司,造成損失早其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公司股東經營與公司競爭主流的業務,如需經營,須經甲、乙、丙三方同意方可。

3、如公司股東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公司實際損失賠償。

第九條 公司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公司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a) 公司期屆滿;

b) 全體公司股東同意終止公司關係;

c) 公司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d) 公司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e) 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公司終止後的事項:

a) 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 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b) 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公司股東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c) 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公司股東出資多少,先以公司共同財產償還,公司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公司股東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公司股東之間如發生爭議,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公司事業發展的原則預以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公司註冊所在地仲裁委員會仲裁,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訂立並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並開始營業。

第十二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公司股東羣衆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資料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公司股東各執一份,其中一份爲中間人所留。

股份合作協議書 篇二

甲方:

乙方:

爲了更好的完成新派培訓中心和樂聖藝術中心的招生任務,達到互利雙贏的效果,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合作原則和方式(甲方與乙方誠信合作,共同招生)

1、甲乙雙方就學生真實信息資源等量互換。

2、在教學的過程中主動給家長推薦合作方的課程。

3、雙方定時的做市場活動,活動中相互襯托,相互補充。

4、活動市場費用根據具體的情況分攤資金。

二、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

1、甲乙雙方義務爲彼此提供培訓課程的招生諮詢、培訓等指導。

2 、甲乙雙方義務爲彼此提供所需的各種宣傳資料。

3、甲乙雙方在招生過程中義務協助對方處理一切特殊情況(不會涉及到經濟問題)。

三、甲乙雙方要隨時保持聯繫,定時將新的學生信息,推薦課程進度,新生報名資料上報合作者。

甲乙雙方有權要求彼此老師隨時隨地爲其介紹的新生提供諮詢。

四、覈算原則

雙方所介紹新生交由對方老師後,新生報到報名排課後,所介紹新生按50元/每生,費用按月結算。

五、如有不盡事項,可以雙方協議修改,與本協議有同等功效。

六、協議雙方簽字後生效,一式兩份,甲、乙個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在雙方辦理相關費用兌現完畢後自行失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份合作協議書 篇三

甲方:

住址:

乙方:

住址:

鑑於甲方擁有________________技術,鑑於乙方對甲方__________技術的瞭解,願意實施甲方的技術及專有技術,並且具備實施這些技術的物質條件、法人資格和必要的資金,雙方經過充分協商,本着平等自願、互利有償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遵照履行。

一、甲方所提供技術的內容、要求和工業化開發程度

1、內容:

2、要求:

3、開發程度:

二、甲方所提供技術乙方可使用的範圍以及將來產品的銷售範圍

1、使用範圍:

2、銷售範圍:

三、技術祕密的範圍和保護期限

1、技術祕密:

2、保護期限:

四、技術指導

1、內容:

2、人員:技術指導的人員由甲方派出,差旅費、諮詢服務費有乙方承擔,具體費用標準,甲乙雙方另行訂立協議進一步明確。

五、技術情報和資料及其提交期限、地點和方式

1、技術資料:

2、技術提交期限:

3、技術提交地點:

4、技術提交方式:

六、驗收的標準和方法

1、驗收標準:

2、驗收方法:

七、技術使用費及支付方法

1、按利潤分成,甲:_______,乙:_______的比例分。

2、銷售額提成__________%。

八、合作方式

甲方按照本協議約定提供符合要求的技術以及相關的技術諮詢服務,甲、乙雙方應就本協議的技術所生產的產品的成本、銷售、利潤設立單獨的賬目,由雙方派人共同監管。在條件成熟時,由乙方或甲、乙雙方設立該技術生產項目的項目公司。

九、合作期限

本協議的合作期限從雙方簽字蓋章時起算,止於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十、後續改進的提供與分享

甲、乙方商定在生產過程中對現有技術的改良或革新以及由此技術而得到的其他技術,所有權歸乙方所有,但雙方在合作期限內有權免費繼續使用。

十一、其他約定

甲方在與乙方就該技術進行合作時,並不限制甲方和其他有條件實施該技術的企業或個人進行合作。

十二、違約責任

合同履行過程中,任何一方違約,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都應該賠償。

十三、爭議的解決辦法

甲乙雙方就本協議所產生的任何爭議都應該進行友好協商,協商解決不成的一致同意提交合同履行地的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十四、本協議自雙方簽章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一式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份。

十五、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進一步協商後訂立補充協議或變更本協議內容,補充協議或變更內容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簽章:

合同履行地:

簽約日期:於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

簽章:

合同履行地:

簽約日期:於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股份合作協議書 篇四

甲方(控股股東姓名或名稱):

乙方(員工姓名):

身份證件號碼:

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公平、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北京××有限責任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就北京××有限責任公司股權期權購買、持有、行權等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及公司基本狀況

甲方爲北京××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原始股東,公司設立時註冊資本爲人民幣元,甲方的出資額爲人民幣元,本合同簽訂時甲方佔公司註冊資本的%,是公司的實際控制人。甲方出於對公司長期發展的考慮,爲激勵人才,留住人才,甲方授權在乙方在符合本合同約定條件的情況下,有權以優惠價格認購甲方持有的公司%股權。

第二條股權認購預備期

乙方對甲方上述股權的認購預備期共爲年。乙方與公司建立勞動合同關係連續滿一年並且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考覈標準,即開始進入認購預備期。

第三條預備期內甲乙雙方的權利

在股權預備期內,本合同所指的公司%股權仍屬甲方所有,乙方不具有股東資格,也不享有相應的股東權利。但甲方同意自乙方進入股權預備期以後,讓渡部分股東分紅權給乙方。乙方獲得的分紅比例爲預備期滿第一年享有公司%股東分紅權,預備期第二年享有公司%股權分紅權,具體分紅時間依照《北京××有限責任公司章程》及公司股東會決議、董事會決議執行。

第四條股權認購行權期

乙方持有的股權認購權,自年預備期滿後即進入行權期。行權期最長不得超過年。在行權期內乙方未認購甲方持有的公司股權的,乙方仍然享有預備期的股權分紅權,但不具有股東資格,也不享有股東其他權利。超過本合同約定的行權期乙方仍不認購股權的,乙方喪失認購權,同時也不再享受預備期的分紅權待遇。

第五條乙方的行權選擇權

乙方所持有的股權認購權,在行權期間,可以選擇行權,也可以選擇放棄行權。甲方不得干預。

第六條預備期及行權期的考覈標準

1、乙方被公司聘任爲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應當保證公司經營管理狀況良好,每年年度淨資產收益率不低於__%或者實現淨利潤不少於人民幣_____萬元或者_____;

2、乙方被公司聘任爲高級諮詢師的,應當保證完成當年的業務指標,業務指標爲_______________。

3、乙方同時符合本條第1、2款所指人員的,應當同時滿足前述兩款規定的考覈標準;

4、甲方對乙方的考覈每年進行一次,乙方如在預備期和行權期內每年均符合考覈標準,即具備行權資格。具體考覈辦法、程序可由甲方授權公司董事長或總經理執行。

第七條乙方喪失行權資格的情形

在本合同約定的行權期到來之前或者乙方尚未實際行使股權認購權(包括預備期及行權期),乙方出現下列情形之一,即喪失股權行權資格:

1、因辭職、辭退、解僱、退休、離職等原因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關係的;

2、喪失勞動能力或民事行爲能力或者死亡的;

3、刑事犯罪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4、執行職務時,存在違反《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爲;

5、執行職務時的錯誤行爲,致使公司利益受到重大損失的;

6、沒有達到規定的業務指標、盈利業績,或者經公司認定對公司虧損、經營業績下降負有直接責任的;

7、不符合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考覈標準或者存在其他重大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行爲。

第八條行權價格

乙方同意在行權期內認購股權的,認購價格爲甲方最初實際出資額的一半,即每%股權乙方須付甲方認購款人民幣元。乙方認購股權的最低比例爲%,最高比例爲%。

第九條股權轉讓協議

乙方同意在行權期內認購股權的,甲乙雙方應當簽訂正式的股權轉讓協議,乙方按本合同約定向甲方支付股權認購款後,乙方成爲公司的正式股東,依法享有相應的股東權利。甲乙雙方應當向工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公司向乙方簽發股東權利證書。

第十條乙方轉讓股權的限制性規定

乙方受讓甲方股權成爲公司股東後,其股權轉讓應當遵守以下約定:

1、乙方有權轉讓其股權,甲方具有優先購買權,即甲方擁有優先於公司其他股東及任何外部人員的權利,每1%股權轉讓價格依公司上一個月財務報表中的每股淨資產狀況爲準。甲方放棄優先購買權的,公司其他股東有權按前述價格購買,其他股東亦不願意購買的,乙方有權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轉讓價格由乙方與受讓人自行協商,甲方及公司均不得干涉。

2、甲方及其他股東接到乙方的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覆的,視爲放棄優先購買權。

3、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將公司股權用於設定抵押、質押、擔保、交換、還債。乙方股權如被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的,參照《公司法》第七十三條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關於聘用關係的聲明

甲方與乙方簽署本協議不構成甲方或公司對乙方聘用期限和聘用關係的任何承諾,公司對乙方的聘用關係仍按勞動合同的有關約定執行。

第十二條關於免責的聲明

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簽訂本股權期權協議是依照合同簽訂時的國家現行政策、法律法規制定的。如果本協議履行過程中遇法律、政策等的變化致使甲方無法履行本協議的,甲方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2、本合同約定的行權期到來之前或者乙方尚未實際行使股權認購權,公司因破產、解散、註銷、吊銷營業執照等原因喪失民事主體資格或者不能繼續營業的,本協議可不再履行;

3、公司因併購、重組、改制、分立、合併、註冊資本增減等原因致使甲方喪失公司實際控制人地位的,本協議可不再履行。

第十三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果發生任何糾紛,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有限責任公司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附則

1、本協議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協議內容如與《北京××有限責任公司章程》發生衝突,以《北京××有限責任公司章程》內容爲準。

4、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北京××有限責任公司保存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股份合作協議書 篇五

合夥人:聯繫方式:住址:

合夥人:聯繫方式:住址:

合夥人:聯繫方式:住址:風險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種多樣,如合作設立公司、合作開發軟件、合作購銷產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項目內容,相應的協議條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協議的條款設置建立在特定項目的基礎上,僅供參考。實踐中,需要根據雙方實際的合作方式、項目內容、權利義務等,修改或重新擬定條款。

第一條合夥宗旨

誠信,互助,多贏。

第二條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1、經營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經營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爲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出資額、方式、期限風險提示:

應明確約定合作方式,尤其涉及到資金、技術、勞務等不同投入方式的。同時,應明確各自的權益份額,否則很容易在項目實際經營過程中就責任承擔、盈虧分擔等產生糾紛。

1、合夥人____________(姓名)以人民幣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佔總比______%。

2、合夥人____________(姓名)以人民幣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佔總比______%。

3、合夥人____________(姓名)以人民幣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佔總比______%。

4、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5、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元。由合夥負責人建立單獨財務賬號,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按終止時結餘的資產轉換成現金,再按比例予以返還。

第五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財務淨利潤爲依據,按投資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投資比例承擔債務或通過合夥人會議決議按其投資比例追加投資。

第六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

(1)需承認本合同。

(2)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3)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

(1)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

(2)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3)退夥需提前______個月告知其它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4)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5)該股權的結算方式爲:如該股權的實際出資額高於該股權的評估價的,則以該股權的評估價受讓;如該股權的實際出資額低於該股權的評估價的,則以該股權的實際出資額受讓。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現金結算。

(6)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給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對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合夥負責人及其它合夥人的權利風險提示:

應明確約定合作各方的權利義務,以免在項目實際經營中出現扯皮的情形。

再次溫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項目內容不一致,各方的權利義務條款也不一致,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擬定。

1、爲合夥負責人。負責人享有其崗位薪資__________元,其權限是: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夥債務。

(5)委任其他合作伙伴的崗位責權利。

2、其它合夥人的權利:

(1)負責人允許情況下參與合夥事業的管理。

(2)每月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3)定期檢查合夥賬目及經營情況。

(4)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5)每天微信傳送告知各合夥人日營業額。

第八條禁止行爲風險提示:

應約定保密及競業禁止義務,特別是針對項目所涉及的技術、客戶資源,以免出現合作一方在項目外以此牟利或從事其他損害項目權益的活動。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第九條合夥營業的繼續

1、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2、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爲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條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1、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____日內指定合夥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____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依本協議第五條的辦法辦理。風險提示:

合同的約定雖然細緻,但無法保證合作方不違約。因此,必→←須明確約定違約條款,一旦一方違約,另一方則能夠以此作爲追償依據。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可按退夥處理,退火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2、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資的,其行爲無效,或者作爲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3、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應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________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爲準。

2、本合同一式_____份,合夥人各執_____份,送登記機關存檔_____份。

3、本合同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合夥人(簽章):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地點:

合夥人(簽章):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