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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運輸合同多篇

垃圾運輸合同多篇

垃圾運輸合同篇1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合同宗旨及原則:

本合同經雙方友好協商,本着公正平等、互惠互利、等價有償的原則,就乙方對甲方管轄的物業區域______提供日常裝修建築垃圾清潔運輸服務,自願協商如下:

第二條:合同的範圍:

本合同規定的建築垃圾清潔運輸服務範圍、作業內容及週期以《建築垃圾清潔運輸服務標準作業指導書》由甲方提供,乙方需認真執行。

第三條:合同履行期限:

本合同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服務期限爲___年。

第四條:合同雙方的責任:

一、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負責督促裝修施工單位把建築垃圾袋裝化,並運至物業指定的建築垃圾堆放點。

2、甲方提供合適的建築垃圾堆放點,保證物業區域內運輸路線的暢通。

3、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用房(注:只作爲工具集中放置地,不得挪作他用)。

4、指派專人負責對乙方工作質量及時監督檢查,發現質量問題及時要求乙方整改,直至達到符合服務質量標準。

5、教育工作人員遵守甲方物業管轄區域內的各項服務管理制度,愛護甲方物業服務區域內所有公共設施設備。

6、根據乙方人員的工作表現及服務質量,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員,乙方須及時更換配置合格服務人員。

7、甲方有權對乙方在工作中發生的質量問題給予口頭或書面警告,並視情況給予經濟處罰。

8、積極採納乙方在工作方面的合理化建議,協助乙方處理相關投訴。

9、甲方對乙方提供的服務工作享有監督權和檢查權。

二、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向甲方派出的服務作業人員屬合法聘用的員工,勞動關係隸屬於乙方。

2、乙方在甲方設立的場所作業,員工在作業現場管理上受乙方領導,在業務上接受乙方和甲方雙重管理。

3、認真執行《建築垃圾清潔運輸服務標準作業指導書》規定的作業項目和標準,確保建築垃圾能及時清運出場,運輸至甲方指定的合法建築垃圾堆放點,作業時要求文明、規範、有序,達到衛生質量,使業主與用戶滿意。

4、乙方在______物業現場服務每天崗位上總人數不少於___人。

5、乙方派住的員工按要求統一着裝、衣帽整潔,配戴甲方公司標識銘牌,遵守甲方各項內部管理規章制度。

6、乙方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辦理各種用工手續,如因用工不當,產生勞動糾紛由乙方自行處理,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將由乙方全部承擔。乙方應加強管理,如日常作業中發生工傷事故引起的全部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7、乙方在承包的清運工作範圍內,甲方如因清運工作未達到清運質量標準,被相關地區職能主管部門(如環衛、城管、市容等)查處並處罰,該罰款由乙方承擔。乙方現場負責人必須每天書面報告清運範圍內的情況,如需甲方配合的事項,應及時通知甲方。

8、乙方在清運工作中未達到清運的質量標準(經過限期整改可以達到清運質量標準的),經甲方兩次警告,仍未達到標準,甲方將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每發出一次書面整改通知,甲方將扣除乙方清運服務費的150元—300元。發生清運不及時或質量事故情節嚴重,造成業主投訴的,每發生一次扣除清運服務費的300元。

9、乙方在進行清運作業時必須要愛護甲方物業區域內的建築物及公共區域各種設施、設備。

10、由於乙方在日常清運工作中不慎將甲方所管轄區域的建築物及設施、設備、業主物品及材料造成損壞,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11、乙方應按照甲方規定的作業時間、作業要求,盡職盡責地工作,如需變更,由雙方協商確認。

12、乙方在作業中做好物業各項防護措施,不得擅自挪用甲方的物品。要加強服務規範管理,注意安全作業。

13、乙方服務人員應按作業規定及時清運、並做好清運範圍內的保潔工作。

14、乙方如單方對物業區域內的業主提供有償特約服務,須事前以書面形式向甲方申報,在得到甲方書面確認後方可實施,但不得影響正常的清運工作,人員需從乙方公司另行調入,在提供有償特約服務過程中發生的意外及工傷事故全部費用或因在用工期間發生的勞動爭議、致使甲方在名譽和經濟上蒙受損失的由乙方承擔,給業戶造成的損失也應由乙方全部承擔。乙方保證有償特約服務的各項工作質量達到償特約服務質量要求。

15、如遇特殊情況的需要,乙方人員應聽從甲方的統一指揮和工作安排。

16、乙方服務人員不得在物業區域內從事與本合同無關的活動,如收撿廢棄物及可售垃圾(廢報紙、廢紙板箱、飲料瓶、酒瓶、舊傢俱)等有損甲方企業形象和與甲方利益相悖的行爲,一經發現乙方服務人員有上述行爲,甲方將追究乙方責任,並可視情節輕重進行處理直至終止本合同。

17、乙方服務人員如有行爲觸犯國家法律法規,交由國家司法部門處理,與甲方無關。

第五條:費用結算方式:

1、___費用結算:

1、1、乙方按每車¥___元價格收取建築垃圾清運費。

1、2、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有效的發票,甲方以支票或現金方式付款。

乙方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付款方式:

2、1、第一次於___年___月___日支付乙方40%費用,共計:¥___元

2、2、第二次於___年___月___日支付乙方20%費用,共計:¥___元。

2、3、第三次於___年___月___日支付乙方20%費用,共計:¥___元。

2、4、第四次於___年___月___日支付乙方10%費用,共計:¥___元。

2、5、清運作業直至___年___月___日留10%¥___元作保證金計給甲方。

第六條:合同變更與終止:

1、本合同規定的履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不再續簽,本合同自動終止。

2、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如遇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本合同自動終止。

3、合同內容變更、提前終止,一方須提前一書面通知對方。

4、因家法律、法規的變更導致本合同自動終止或解除,雙方按本合同實際服務費進行清退。

第七條:合同變更、解除:

1、乙方嚴重失職造成甲方物業管理的重大損失,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並可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與賠償金。

2、乙方發生嚴重質量事故後,除按本合同相關條款約定扣除相應服務費用外,在收到甲方書面整改通知一個月內仍不能採取補救措施及行動,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3、xx一方破產或明顯出現資不抵債的情況或喪失履行本合同的能力,以及其他原因要求中途解除本合同,必須提前以書面形式向對方說明告知。

第八條:違約責任:

1、如果乙方派出物業服務人員每天崗位上人數不得少於___人,被甲方發現並確認累計三次違約責任,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2、如乙方未按合同要求提供服務(按合同標準)作業,給甲方造成惡劣影響和損失時,甲方有權扣除5%的費用作爲違約金。

第九條:爭議解決:

___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雙方發生爭議,雙方應本着互諒互讓原則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地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合同自雙方代表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條:其他:

1、合同內容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可以簽訂補充協議或另加附頁。

2、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

3、本合同及建築垃圾清潔運輸服務標準作業指導書對甲、乙雙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甲方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乙方代表人(簽字):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年___月___日

附件:建築垃圾清潔運輸服務標準作業指導書

1、乙方必須具有專業建築垃圾清運合法資質的企業。

2、乙方負責與有關部門辦理渣土清運回填合法手續支付相關費用,如在手續不全的情況下被相關部門行政處罰,由乙方負責全部責任。

3、乙方作業前必須到物業企業進行登記備案,提供企業的營業執照、企業資質、法人代表等有效證明。

4、乙方建築垃圾清運作業人員必須向物業企業提供真實有效的合法身份證明,如有提供虛假信息,將承擔一切法律後果 。

5、在得到物業企業確認函後方可開展建築垃圾清運作業工作。

6、乙方對建築垃圾清運出場,運輸至必須合法的建築垃圾堆放點。

7、乙方必須保證物業設置建築垃圾堆放點的整潔與不飽和,必須做到每天及時清運,不得推委。

8、物業建築垃圾堆放點垃圾堆放達到接受垃圾總量的80%時必須立即清運出。

9、乙方在對建築垃圾清運作業時要求文明、規範、有序。

10、爲了加強規範管理,雙方均對清運現場指定負責人,及時解決清運現場發生的問題。

___年___月___日

垃圾運輸合同篇2

一、當事人

承運方:(以下簡稱甲方)

託運方:(以下簡稱乙方)

二、運價及運費結算方式

1、建築垃圾運輸價格根據該工程實際情況,經雙方商定每車每趟運價:車爲元。

2、運費結算方式。

(1)乙方以甲方發出的運土票爲依據進行運費結算。甲方必須在建築垃圾票上完整填寫承運日期、建築垃圾消納場點,簽發人簽名。建築垃圾票必須字跡清晰,不得塗改、僞造。

三、甲、乙雙方的權利與責任

1、甲、乙雙方必須共同遵守國家建設部和長沙市建築垃圾管理的有關法規,不得僱用無牌無證等無資質的非專用車輛參運建築垃圾。

2、甲方應做到建築垃圾裝載適度,有專人清掃和洗車,保證車輛能夠密閉完好,淨車出場。

3、甲方應提供保障建築垃圾運輸過程中的現場治安和秩序正常。不得發生打架、鬥毆等違法違規事件,保證安全運輸。如果發生違法違規事件,由甲方爲主負責處理,乙方予以配合。

4、在施工場內發生的事故,造成人身傷害及財產損失的,由甲方負責。

5、因甲方原因,被有關管理部門責令停工和被執法部門扣車及處罰,由甲方負責協調處理並承擔相關費用。

6、乙方必須按照北京市建築垃圾管理部門對該工程建築垃圾運輸所確定的時間、行駛路線以及建築垃圾消納場點運輸建築垃圾,並保證參運車輛車況良好,密閉裝置完好。

7、乙方應派有工地現場秩序監督員負責對參運車輛的管理,配合市區建築垃圾管理部門和執法部門以及甲方施工現場管理人員的工作,共同研究解決建築垃圾運輸施工中的問題,確保正常施工運輸。

8、因甲方原因,如車輛無證參運、車輛破損造成的沿途撒漏污染道路、私自不按指定路線、消納場點運輸建築垃圾或車輛資質不合格等被市區建築垃圾管理部門停工和被執法部門扣車處罰,由甲方負責處理,其損失由甲方承擔。

9、乙方參運人員應遵守交通規則,發生交通事故由乙方車主自行處理,甲乙雙方予以配合。

四、違約責任

1、如果甲方不能按本合同約定如數足額按時支付建築垃圾運費而造成運力流失,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2、乙方應保證足夠的運輸車輛馱運,但因甲方原因造成車輛損壞(如工地陷車等)而造成的運力下降,乙方不負責任。

3、因無法避免、不可預見的因素而造成停工,其誤天損失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4、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商定,可作爲本合同的補充條款。

本合同文本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存檔。

甲方單位:(蓋章)乙方單位:(蓋章)

垃圾運輸合同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爲了加強小區環境管理工作,規範生活垃圾的清運,給居民營造一個潔淨、舒適的生活、工作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友好協商的基礎上,就乙方清運甲方物業管理區域內生活垃圾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清運地點、頻次和時間

1、清運地點:甲方委託乙方清運生活垃圾的地址爲:北京市大興區鹿海園五里。

2、清運頻次:乙方必須做到生活垃圾每天清運_________次。

3、清運時間:每天第一次在_________前完成;

每天第二次在_________前完成。

每天第三次在_________前完成。

每天第四次在_________前完成。

二、協議時間

本協議有效期爲_________年,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費用及付款方式

1、費用:本協議下的生活垃圾清運費爲_________元/月(大寫:_________元整/月)。

2、結算方式:每月_________日,乙方出具北京市正規稅務發票或稅務收據給甲方,甲方以轉帳方式向乙方結算。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協議期間,在乙方無違約的前提下,甲方確保本協議下的生活垃圾由乙方清運。

2、甲方有權監督檢查乙方的生活垃圾清運質量。有權對乙方現場清運過程中出現的“滿桶、漏桶、落渣、漏渣”等不符合生活垃圾清運質量的現象求立即整改。

3、甲方的生活垃圾一律投放到垃圾容器內,並保證送給暢通。

4、甲方如遇檢查等特殊情況,需提前書面或電話通知乙方,乙方須配合甲方適當增加垃圾清運次數。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協議期間,乙方須無條件的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和整改要求。

2、乙方須按本協議要求,保質保量完成甲方委託的生活垃圾清運工作,應做到垃圾日產日清。

3、乙方每次清運後不得有“滿桶和漏桶”現象,清運完畢後需將垃圾容器歸位至指定位置。若乙方沒有按時清運生活垃圾的,甲方通知乙方後,乙方應及時派人到現場檢查、督促清運到位。

4、乙方清運出現“落渣、漏渣”現象時,須及時將現場處理乾淨。

5、乙方在清運過程中有損壞垃圾容器及其他公用設施的,乙方負責照價賠償。

6、乙方如遇垃圾場變阻等特殊原因,應及時通知甲方主管人員,告知延遲清運,但最多不得延遲一天。

7、乙方應指派專人檢查、督促甲方現場的生活垃圾清運情況,及時收集甲方的反饋意見。

8、乙方在垃圾清運工作時應做到安全、有序,自覺遵守管理制度。乙方人員在垃圾清運工作時,發生傷亡等安全事故,其一切責任由乙方自負,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六、違約責任

1、乙方如沒有履行日常垃圾清運工作,或日常垃圾清運工作不能按甲方要求保質保量完成的,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協議,並相應扣除乙方垃圾清運費。如乙方提出終止協議,需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方可終止協議。

2、乙方每天清運生活垃圾沒有達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權扣除當天的生活垃圾清運費用(特殊情況除外,但乙方必須事先通知甲方)。

七、協議的續簽與變更:

本協議到期日前一個月,由甲方通知乙方續簽本協議。如若甲方未通知乙方,協議有效期順延直至簽訂新協議。如若乙方接到甲方通知7天內未與甲方續簽本協議,視爲本協議終止。

八、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九、附則

1、本協議經甲、乙雙方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生效。

2、本協議壹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垃圾運輸合同篇4

託運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位於因建________________工程項目,有建築垃圾_______立方米需要運輸。甲乙雙方秉着依法依規,誠實守信,公平公正,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簽訂合同如下:

一、合作方式

1、甲方將該工程項目的建築垃圾全部委託乙方承運。甲方負責辦理該項目建築垃圾處置審批覈準手續;乙方負責辦理參與該工程項目建築垃圾運輸車輛的渣土運輸覈准證,其費用由甲方負責。

2、乙方應按甲方工程施工要求提供有資質的密閉專用車輛和足夠的車輛運力投入運輸,確保工程施工進度。

3、該工程項目建築垃圾運輸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開始,工期約爲_______天。

二、運價及運費結算方式

1、建築垃圾運輸價格根據該工程實際情況,經雙方商定每車每趟(_____公里)運價:________噸位車爲_______元,___________噸位車爲___________元(因工地卸區改變,而造成的運價變化,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後再施工。)

2、運費結算方式

(1)乙方以甲方發出的運土票爲依據進行運費結算。甲方必須在建築垃圾票上完整填寫承運日期、建築垃圾消納場點,簽發人簽名。建築垃圾票必須字跡清晰,不得塗改、僞造。有回程票的,兩票必須相符,否則,票據無效。

(2)從開工後第二個工作日起,乙方每天與甲方結清前一個工作日的建築垃圾運費。雙方當面驗證點清建築垃圾票後,甲方如數足額以現金支付運費。

(3)該工程項目建築垃圾運輸完工後次日甲方一次性付清剩餘未結建築垃圾運費,並退還結算保證金。

三、甲、乙雙方的權利與責任

1、甲、乙雙方必須共同遵守國家建設部和長沙市建築垃圾管理的有關法規,不得僱用無牌無證等無資質的非專用車輛參運建築垃圾。

2、甲方應做到建築垃圾裝載適度,有專人清掃和洗車,保證車輛能夠密閉完好,淨車出場。

3、甲方應提供所有管理及施工人員的零點晚餐。

4、甲方負責保障建築垃圾運輸過程中的現場治安和秩序正常。不得發生打架、鬥毆等違法違規事件,保證安全運輸。如果發生違法違規事件,由甲方爲主負責處理,乙方予以配合。

5、在工地上發生事故,因乙方人爲造成由乙負責。

6、因甲方原因,被有關管理部門責令停工和被執法部門扣車及處罰,由甲方負責協調處理並承擔相應費用。被扣車輛甲方按每晚(即24小時以內,超過24小時按兩天計算,依此類推)給乙方車主補償誤工損失費,即:_________噸位車_________元/天、_________噸位車_________元/天,停車、拖車費等支出按實由甲方支付。

7、乙方必須按照長沙市建築垃圾管理部門對該工程建築垃圾運輸所確定的時間、行駛路線以及建築垃圾消納場點運輸建築垃圾,並保證參運車輛車況良好,密閉裝置完好。

8、乙方應派有工地現場秩序監督員負責對參運車輛的管理,配合市區建築垃圾管理部門和執法部門以及甲方施工現場管理人員的工作,共同研究解決建築垃圾運輸施工中的問題,確保正常施工運輸。

9、因乙方原因,如車輛無證參運、車輛破損造成的'沿途撒漏污染道路、私自不按指定路線、消納場點運輸建築垃圾或車輛資質不合格等被市區建築垃圾管理部門停工和被執法部門扣車處罰,由乙方負責處理,其損失由乙方承擔。

10、乙方參運人員應遵守交通規則,發生交通事故由乙方車主自行處理,甲乙雙方予以配合。

11、因工地特殊原因(如稀泥、塌方、管涌、城市中心繁華地帶等)造成乙方運輸成本增加,甲方應根據實際情況和乙方重新協商運價。

四、違約責任

1、如果甲方不能按本合同約定如數足額按時支付建築垃圾運費而造流失,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2、乙方應保證足夠的運輸車輛參運,但因甲方原因造成車輛損壞(如工地陷車等)而造成的運力下降,乙方不負責任。

3、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工程停工_________小時以上,由甲方負責補償,每臺參運車輛停工損失費,即:_________噸位車元/天、__________噸位車__________元/天(其中在允許正常運輸時間內,停工__________小時以上按__________天計算)。

4、因無法避免,不可預見的因素而造成停工,其誤工損失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5、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商定,可作爲本合同的補充條款。

本合同文本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存檔,交市政務中心建築培訓辦證窗口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垃圾運輸合同篇5

甲方:

乙方:

爲了創建整潔優美的景區環境,提高駐景區單位辦公整體環境和衛生質量,減少二次污染,現太陽島風景區資產經營有限公司物業保障部(以下簡稱甲方)與駐景區單位(以下簡稱乙方),就代運生活垃圾問題進行協商,並達成共識,簽訂本協議。

一、乙方同意委託甲方爲其代運生活垃圾。甲方依據哈價非發[1988]22號《關於實行垃圾糞便有償清運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文件條款所規定的收費標準對乙方收取代運費。

二、乙方每日按規定時間將生活垃圾袋裝後在保證不泄露、不破損、不開口的情況下放置在轉運間或指定地點,待甲方運出。

三、乙方不準將基建垃圾和其他無關的廢棄物堆放在垃圾轉運間或其周圍,否則甲方有權拒絕清運,因此給正常生活垃圾清運帶來不便及對景區的整個環境造成的不良影響,由乙方承擔。

四、甲方每日或每隔一日(最遲不超過兩天)將乙方產生的生活垃圾全部運出。如因甲方原因未及時清運,所產生的後果由甲方承擔。

五、甲方根據以往乙方所產生的垃圾量進行綜合認定,在乙方同意的情況下,交付甲方全年垃圾代運費元。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交付,不準拖欠。乙方如不按時向甲方交納生活

垃圾代運費,甲方有權拒絕代運,因此而產生的後果,由乙方負責。

六、甲方代運生活垃圾時,須做到按期消殺,保持周邊清潔,不滯留。按着本協議第四條規定如有滯留垃圾(袋),乙方可按當日的代運費標準全額扣除(須雙方現場人員認定記錄簽字)。

七、甲、乙雙方須嚴格履行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20_年1月1日起生效,協議有效期1年。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簽字):乙方代表(簽字):

二○年月日

垃圾運輸合同篇6

發包人(全稱):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全稱):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施工

工程項目產生的建築垃圾(渣土)需要外運處置,特將本工程項目建築垃圾(渣土)外運(場內轉運)承包給乙方。爲確保本工程項目順利進行,運輸符合都江堰市相關規定,根據《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明確甲、乙雙方職責,在平等自願、公平公正、誠實守信的基礎上,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一致,簽訂如下合同:

第一條

工程項目地址:

第二條

工期

本工程項目建築垃圾(渣土)運輸部分預計 天,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條

單價、總方量

合同簽署前,由雙方代表根據甲方提供有關施工圖紙,交換現場標高,經測算,暫定土方量爲 立方米,運輸完畢後按實際運輸單據結算。

土方運輸,按車計算(每車每趟至少裝載建築垃圾(渣土)20立方米),每車單價爲 元。

第四條

結算及付款方式

1、每車運輸均應填寫結算票(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存一份,存根一份),結算票上必須完整填寫運輸日期、工程項目名稱、運輸公司名稱、運輸車輛車牌號、核載方量(單位:m3)、運輸距離。並由工程工地負責人、運輸車輛司機、負責人簽名。結算票必須字跡清晰,如無法識別、塗改、僞造,則票據無效。雙方以建築垃圾(渣土)運輸結算票(以下簡稱結算票)作爲結算憑證,本工程項目建築垃圾(渣土)運輸部分結束後,實際方量按實際結算票數據進行結算,如結算票與估計方量不一致,則以結算票爲準。

本工程項目建築垃圾(渣土)運輸完工後,由乙方根據結算票作出工程決算書交由甲方進行覈對、結算,甲方應在七個工作日內完成,若甲方逾期不完成的,則視爲對決算書沒有異議,該決算書作爲最後決算依據。

2、竣工時間以甲方提供開工時間和竣工時間爲準,該工程自進場運輸日期起(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計 天)時間期滿後無能該工地是否竣工都視爲乙方的運輸任務竣工,並一次性支付完所有款項。

3、簽訂合同之時,甲方需按本合同第三條所定價格和土方總量向乙方支付總價款的20%計(人民幣): 元,大寫(人民幣):

作爲預付款。乙方收到預付款後,根據甲方提供施工進度計劃安排車輛進場作業。

4、決算後三日內,甲方應付清所有款項,逾期支付的每日按所欠款項總額的3‰收取違約金,直到甲方付清爲止。

5、爲保證合同的順利履行,合同簽訂之時,甲方須向乙方支付履約保證金(人民幣) 元,大寫(人民幣): 元。

6、甲方未能按上述約定支付預付款、履約保證金及進度款的,乙方有權暫停運輸,並向甲方收取違約金(每日按未付款項的3‰計收),直到甲方付清預付款、履約保證金、進度款,乙方不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7、甲方不得擅自安排乙方之外的車輛到甲方施工地進行運輸建築垃圾(渣土),如乙方發現甲方有乙方之外的車輛到施工地運輸建築垃圾(渣土),視爲甲方根本違約,乙方有權對該工地停工並要求甲方全額支付該工程已完成或未完的運輸費用,並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按合同總價3%計收),因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

8、乙方辦理的建築垃圾(渣土)運輸通行證線路,甲方必須遵照乙方通行線路運輸,甲方不得私自更改乙方指定的線路運輸,否則將全額扣除履約保證金。

第五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需提前七天向乙方提供施工進度計劃和有關施工圖紙,並且甲方在運輸前做好地下管線、管網、地溝等所有設施設備的防護措施,否則在乙方運輸過程中造成損壞,且全部由甲方負責;雙方並在現場確認對現場標高交接,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施工進度計劃,安排建築垃圾(渣土)運輸等事宜,確保工程運輸的順利運行。

2、甲方負責施工作業場地打圍,基坑按設計標準規範支護,並在乙方進場施工前清理場內障礙物、場內施工便道,場內排水、地下室降水,提供夜間施工的照明設備及運輸車輛出場時所需的沖洗設施和車輛沖洗,道路硬化、進出口棕墊鋪設等,解決工地周邊有關事宜。必須做到作業面內工完場清,保持施工現場與作業面的整潔,文明運輸。

3、甲方必須提供相應設施和人員確保乙方一切人員、車輛在施工現場內的安全,安排專職的工程現場負責人協調工地相關事宜,配合乙方運輸並確認結算單、決算書。

4、甲方工程進度將出現較大幅度調整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可相應順延。如因一方的原因導致延期造成損失的,責任方需賠償受損方相應損失(原因爲不可抗力的除外)。

(1)甲方工程項目設計更改導致停工。

(2)甲方工程項目進展造成乙方車輛無法運輸或施工。

(3)連續下雨超過4小時等惡劣氣候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

5、甲方在乙方協助下於施工前7日辦理《建築垃圾(渣土)處置合同》,並將這兩證提供給乙方辦理用於安排運行路線、時段的《諸暨市建築垃圾(渣土)運輸合同》及通行證。

6、乙方負責辦理有關建築垃圾(渣土)外運的一切相關手續,費用由乙方承擔。

7、乙方必須自帶運輸所需的設備車輛並配備相應人員,按照諸暨市城鄉建設局及相關管理部門對該工程項目建築垃圾(渣土)運輸所規定的時間、行駛路線以及運輸建築垃圾(渣土)到指定場所。

8、乙方應做到參運車輛車況良好,密閉裝置完好,建築垃圾裝載適度,保持車輛能夠密閉完好,淨車出場,隨車攜帶《建築垃圾(渣土)運輸材料通行證》,並需確保車輛在運輸過程中無“滴、撒、漏”

等問題。如因車輛“滴、撒、漏”而影響環境衛生、車輛無證參運、私自不按指定路線或車輛資質不合格等,被相關管理部門停運或被執法部門扣車、罰款等處罰,由乙方負責處理,其損失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9、甲方不可將生活垃圾、工業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直接或間接混入建築垃圾(渣土),一經發現造成的後果均由甲方負責。

10、乙方參運人員應遵守交通規則,發生交通違章和事故等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承擔,由此引起的債權、債務亦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11、乙方必須配合甲方現場施工人員的合理安排。

12、雙方各自負責己方生產經營的一切責任及相關費用,各自負責己方生產安全,如在本合同涉及的生產過程中發生安全事故,則由當事方承擔責任及損失並負責解決,非責任方予以配合協調。

13、雙方各自在辦理履行本合同所需的相關證照手續時,如需其他方協助的,則相關方需積極配合協助。

第六條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造成違約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應及時向他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並在隨後取得有關主管機關證明後的15日內向其對方提供不可抗力發生以及持續期間的充分證據。基於以上行爲,允許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全部免於承擔違約責任。

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地震、颱風、洪水、火災;政府行爲、法律法定或其適用的變化或者其他任何無法預見、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

第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雙方協商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存在分歧,則以補充協議內容爲準。

第八條

本工程項目建築垃圾(渣土)運輸處置部分完工,全部款項結清,履約保證金全額返還後自行終止。

第九條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雙方各持貳份,自簽字蓋章生效。

第十條

備註: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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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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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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