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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d屏合同多篇

led屏合同多篇

led屏合同篇1

________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公司(以下簡稱甲方)與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經過雙方平等協商一致,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太原市簽訂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的各條款。

1、採購清單

共7項(詳見附件1份,共1頁)

2、價格

2.1 本合同總價爲:(人民幣)大寫 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元)。

2.2 本合同貨物單價爲固定價。貨物的單價包括了貨物的設計、製造、安裝、檢驗、包裝、運輸、

保險、售後服務等發生的所有費用及一切稅費(包括關稅、增值稅)。

3、交貨時間及地點

3.1 交貨時間以“採購清單”上的交貨時間爲準。

3.2 甲方指定的交貨地點,具體詳見《採購清單》。

3.3 乙方交貨時必須攜帶送貨清單(一式三份,加蓋乙方公章並註明物資編碼、物資名稱、型號

與規格、數量、本合同編號和甲方計劃號)及本合同。

4、風險轉移

4.1 合同貨物交貨驗收合格後,貨物的毀損、滅失風險由乙方轉移給甲方,但因貨物本身質量原

因引起的除外。

5、履約保證金

5.1 履約保證金爲合同金額的 5 %即(人民幣)大寫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元)。乙方應用本合同貨幣在合同簽訂之日起 30 日內以銀行劃帳或銀行保函方式向甲方提交履約保證金。

a 乙方未在規定的時間內提交履約保證金,每延遲一天應按履約保證金金額的1%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該違約金的支付,不影響乙方應提交履約保證金的責任及本合同規定的其它違約責任,延遲超過10天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b 乙方應當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時間內提交履約保證金。乙方未在規定的時間內提交履約保證金,每延遲一天應按履約保證金金額的1%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該違約金的支付,不影響乙方應提交履約保證金的責任及本合同規定的其它違約責任,甲方同時有權解除合同。

5.2 在乙方不能履行其合同項下任何一項義務的情況下,甲方有權不退還履約保證金。

5.3 履約保證金的有效期至本合同項下最後一批貨物質保期結束爲止。

5.4 履約保證金在有效期滿後將無息退回。如在退還履約保證金時發生合同約定的費用,則在履

約保證金金額內扣減相應費用後將履約保證金餘額退回。

6、付款方式

本合同以人民幣結算,並採用銀行劃帳方式支付。

6.1 乙方按照“採購清單”送貨後,合同物資經甲方驗收合格後30個工作日內,在甲方收到乙方

下列完整單據後,由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當次“供貨清單”的貨款;“供貨清單”中要求分批送貨的,可在當批貨物送齊後辦理支付。

7、質量標準

7.1 貨物及服務應符合合同中所述的標準:如果沒有提及適用標準,則按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

這些標準必須是有關機構發佈的最新版本的標準。

7.2 屬國家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的產品,按最新的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8、驗收、質量保證及違約

8.1 驗收標準

1)乙方交付的貨物必須達到本合同第7條的質量標準以及合格證書、技術性能參數、質量參數和國家質量標準。

8.2 檢驗方法

1)採取目測和簡易測量的方法對貨物的外觀檢驗,對照合格證書或產品質量保證書對產品進行檢驗。

2)採取送驗的方法對貨物進行檢驗;如檢驗不合格,檢驗費由乙方支付。

3)採取使用的方法對貨物進行檢驗。

8.3 質量保證及違約

1)乙方保證提供的合同項下全部貨物必須是全新的並且沒有設計、材料及工藝上的缺陷,完全符

合合同規定的品牌、質量、規格和性能的要求和質量標準,並有產品合格證或產品質量證明書。嚴禁提供假冒僞劣產品,一經發現,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且因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和責任由乙方承擔,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該貨物合同總價10%的違約金。

2) 合同貨物質保期爲該貨物驗收合格之日起計36個月(或見採購清單)。在質保期內出現質量問

題,由乙方在7天內修復或更換,修復不好或經過三次修復仍不好應給予更換,如不能更換的,予以退貨。存在質量問題不能修復而不予更換或退貨,造成甲方的損失,由乙方負責,甲方應儘快以書面形式或口頭通知乙方,並向乙方提出索賠,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該貨物合同價10%的違約金。如更換貨物的,乙方更換貨物的質保期應從該更換貨物驗收合格之日起開始重新計算。

3)乙方保證按照合同要求的交貨時間交貨,如有延誤,乙方應書面通知甲方。除非甲乙雙方同意

延遲交貨外,否則乙方每延遲一週,按延遲交貨的貨款的5‰計算向甲方支付誤期違約金,一週爲七天,不足一週的按一週計算。誤期違約金額超過貨物總價的5%,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如果延遲是由於不可抗力事件造成,到貨時間可相應延長。

4) 不履行合同的違約索賠: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拒不履行合同或部分不履行合同,導致合同解除或部分解除的,乙方按解除部分合同金額的3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6) 乙方履行其服務承諾。

9、不可抗力

9.1 簽約各方任何一方由於受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而不能執行合同時,履行合同的期限應予以延

長,其延長的期限應相當於事件所影響的時間。不可抗力事件是指簽約各方在締結合同時所不能預見的、並且它的發生及其後果是無法避免和無法克服的事件,諸如戰爭、洪水、颱風、地震等。

9.2 受阻一方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儘快用電報、傳真或電傳通知對方,並於事件發生後十四

(14)天內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文件用特快專遞或掛號信寄給對方審閱確認。一旦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持續一百二十(120)天以上,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達成進一步履行合同的協議。

10

10.1 爭端的解決 凡與合同有關的一切爭端,甲乙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友好協商後還不能

解決,雙方同意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10.2

10.3 訴訟發生的費用除法院另有判決外均應由敗訴方負擔。 在法院審理期間,除提交法院審理的事項外,合同其他部份仍應繼續履行。

11

11.1 其他 在執行本合同的過程中,所有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的文

件(包括補充協議、合同修改書等)均爲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其生效日期爲雙方均簽字蓋章之日期。合同生效日期以最後簽字蓋章日爲準。

11.2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現行法律。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一份,甲方持有。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簽字日期:

電話:

傳真: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簽字日期:

電話:

傳真:

led屏合同篇2

一、採購物品名稱、數量、合同金額:

二、交貨期及送貨地點

1. 交貨日期:_______天

合同簽定後,自供方收到定金之日起,本合同開始執行,工期不少於 天,在收到需方定金後定於_______ 日交貨。

2、交貨地址:產品在交貨地完成交接後的保管責任及風險由甲方承擔。

3、運輸費用承擔及運輸方式:甲方負責.

三、包裝及箱體要求

1、包裝要求:紙箱包裝

2、箱體要求:防水箱體(見附件)

四、付款方式

合同簽訂生效後3個工作日內需方支付供方合同總金額 40%作爲定金;供貨產品生產老化完工,20個工作日內完成生產,全款提貨,需方付清餘款,供方發貨。貨物全款未付清之前該貨物所有權歸和使用權供方所有。

五、售後服務

1、保修期爲壹年,壹年內供方負責對產品免費返廠維護、維修。往返運輸費用各自承擔。

2、如需方需要供方安排工程師現場指導安裝調試,並作相應技術培訓,所需差旅費、食宿費等費用由需方承擔;

3、保修期內設備到達現場後由於不可抗力或人爲因素致使設備損壞返修,供方收取成本費維修。

六、違約責任

1、需方(或最終使用單位)無正當理由拒收設備、拒付貨款的,需方經向供方支付本合同總價款的20%違約金,供方有權選擇要求甲方繼續履行合同或終止合同,終止合同的,甲方已付的款項不退還。

2、需方逾期支付貨款的,需方向供方每日償付欠款總額百分之一的違約金。

3、供方所交付設備的品種、數量、質量及技術要求等不符合合同規定的,需方有權拒絕收貨,供方向需方償付本合同總價款的百分之十的違約金。

4、如供方收到合同所約定的貨款後不能按時交貨,供方向需方每日償付欠貨總額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5.在甲乙雙方約定的交貨期滿後,由於甲方原因20天內未付清乙方貨物餘款,乙方有權取消合約,並沒收全部定金,貨物歸乙方所有。

6、因戰爭、疾病流行等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延期執行或不可執行,供方不承擔責任。

七、仲裁

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凡與本合同簽訂或履行有關的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或一方不願意協商,雙方應該將該爭議提交深圳市仲裁委員會依其仲裁程序解決,仲裁結果爲終局結果,仲裁費用及律師費用由敗訴一方承擔。

八、其它

本合同一式貳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傳真件具同等效力),供需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協議的形式加以補充。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供方:(簽章)

授權代表(簽字):

電話:

傳真:

需方:(簽章)

授權代表(簽字):

電話:

傳真:

led屏合同篇3

led燈具銷售合同要如何確定各項指標,如何確保企業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發展貿易,有關方按下列條件簽訂本協議:

1.訂約人

供貨人(以下稱甲方): 銷售代理人(以下稱乙方): 甲方委託乙方爲銷售代理人,推銷下列商品。

2.商品

雙方約定,乙方在協議有效期內,銷售不少於__的商品。

3.經銷地區

只限在……。

4.訂單確認

本協議所規定商品的數量、價格及裝運條件等,應在每筆交易中確認,其細目應在雙方簽訂的銷售協議書中作出規定。

5.付款

訂單確認之後,乙方須按照有關確認書所規定的時間開立以甲方爲受益人的保兌的、不可撤銷的即期信用證。乙方開出信用證後,應立即通知甲方,以便甲方準備交貨。

6.佣金

在本協議期滿時,若乙方完成了第二款所規定的數額,甲方應按裝運貨物所收到的發票累計總金額付給乙方_%的佣金。

7.市場報告

乙方每3個月向甲方提供一次有關當時市場情況和用戶意見的詳細報告。同時,乙方應隨時向甲方提供其他供應商的類似商品樣品及其價格、銷售情況和廣告資料。

8.廣告費用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乙方在上述經銷地區所作廣告宣傳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自理。乙方須事先向甲方提供宣傳廣告的圖案及文字說明,由甲方審閱同意。

9.協議期限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後生效,有效期爲__天,自__至__.若一方希望延長本協議,則須在本協議期滿前1個月書面通知另一方,經雙方協商決定。 若協議一方未履行協議條款,另一方有權終止協議。

10.仲裁

在履行協議過程中,如產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通過友好協商達不成協議,則提交蘇州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仲裁程序暫行規定進行仲裁。該委員會的決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仲裁費用,除另有規定外,由敗訴一方負擔。

11.其他條款

11.1甲方不得向經銷地區其他買主供應本協議所規定的商品。如有詢價,當轉達給乙方洽辦。若有買主希望從甲方直接訂購,甲方可以供貨,但甲方須將有關銷售確認書副本寄給乙方,並按所達成交易的發票金額給予乙方_%的佣金。

11.2若乙方在_月內未能向甲方提供至少__訂貨,甲方不承擔本協議的義務。

11.3本協議受簽約雙方所簽訂的銷售確認條款的制約。

11.4本協議於__年_月_日在__簽訂,正本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led屏合同篇4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充分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製作led電子顯示屏事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

一、工程的構成及費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 (以下簡稱甲方)及 (以下簡稱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生產製造室外p16全綵顯示屏(以下簡稱項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乙方按甲方要求,完成led電子顯示屏工程的製作、運輸、安裝指導、調試、培訓、維護等工作。顯示屏尺寸、技術參數詳見附件。

1、合同總額爲人民幣¥ ______元整(大寫金額:_______ 元整)

二、運輸、安裝、調試及培訓

乙方負責顯示屏的安裝、調試及甲方人員的培訓,甲方協助工作。

1. 乙方承擔的具體工作包括:

(1) 顯示屏的現場的安裝、調試;

(2) 對甲方派出的操作人員的培訓;

(3) 顯示屏通訊線佈線和技術指導。

2. 甲方承擔的具體工作包括:

(1) 提供顯示屏安裝期間的儲存場地。

(2) 安裝所需基礎設施的製作及裝修。

三、工程維護

1.乙方負責對顯示屏進行終身維護,在非人爲破壞情況下免費維修二年。

2.二年後乙方只收取維修的工本費。

四、工程進度及驗收

1.顯示屏生產運輸 20天,安裝調試 15天,總計 35 天。

2.顯示屏現場安裝調試完畢,甲方在接到乙方的驗收請求後的三個工作日內,應對整個顯示屏工程組織驗收,甲方若無正當理由不對工程組織驗收,則視爲驗收合格。驗收標準依據顯示屏行業規定驗收。

3.在乙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設計製作完成後,若由於甲方的原因,超過十日不能進場安裝調試,則甲方應支付工程餘款給乙方。

五、工程費用結算方式

1. 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即合同生效後,甲方將工程首付款50%即 ______元大寫:______ 元整,預付給乙方。

2. 顯示屏生產完畢後甲方需將工程款的45%即 ______元, 大寫 : _______元整,乙方於收到貨款後發貨。收貨地址:甘肅,天水。

3. 安裝調試完畢後甲方根據合同規定驗收,甲方須將剩餘5%一次性支付給乙方即 元,大寫: 元整。

4. 施工所需的通訊和電力工程佈線費用,另外根據實際現場另計,此費用由甲方承擔。

六、違約責任

1.若由於乙方原因,顯示屏未按預定工期交付甲方,給甲方造成損失。則乙方每延期一日需向甲方償付貨款總額的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2.在施工期間如因天氣或無法抗拒的自然災害,施工順延,乙方不承擔工程逾期的責任。

3.若甲方在合同簽訂後未能及時預付工程款,特定信息顯示內容或特殊軟件要求的技術資料在一週內未能提供給乙方,則乙方不承擔工程逾期的'責任,同時甲方應承擔乙方的損失。

4.若甲方未按合同規定付清餘款,則甲方每延期一日需向乙方償付貨款總額的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七、其它

1.與本合同有關的附件及往來傳真、電報、通知、收據、運輸單據等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之組成部分。

3.甲方在未按本合同規定,按期付清應給乙方的產品及工程費用以前,顯示屏的所有權歸乙方所有,如甲方無故延期或拒絕支付貨款乙方有權力支配顯示屏的使用或拆除。按合同規定付清款項後,本工程全部所有權歸甲方所有。

4.對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處理,如不能解決,提交 市仲裁委員會仲裁或直接向 市人民法院起訴。

5.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執一 份,乙方執一份。

6.本合同蓋章簽字即生效。

甲 方:

代表人:(簽章)

乙 方:

代表人:(簽章)

led屏合同篇5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規定,爲促進甲乙雙方的商務合作,在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基礎上,就甲方授權乙方代理銷售甲方生產的系列安防產品爲區域總代理商事宜,現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必須共同遵守。

一、乙方的義務、區域和代理期限、權限:

(1)總代理區域:甲方授權乙方爲該區域總代理商,負責甲方的金麒麟品牌汽車防盜系列產品銷售、售後服務等在該區域的所有業務。在乙方遵守本協議各項條款並完成相應銷售量的前提下,甲方不得在該區域設立同類或類似的總代理商,甲方已設立的經銷商移交乙方統一管理。

(2)乙方代理銷售的時效期限:從合同簽定之日內一年內,即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3)乙方有權對甲方的工作(銷售、市場、廣告、服務、質量等)作出評價和投訴。

(4)乙方積極開拓甲方產品在當地的市場,並逐步提高甲方產品在該地區的市場佔有率。

(5)在開展業務過程中,乙方應忠實於甲方提供的各種資料,保證各種宣傳準確無誤,不得任意誇大和捏造,不得損害甲方的利益和市場形象,否則應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

二、甲方的職責和義務

(1)甲方向乙方無償提供企業以及產品的各種證書,例如:營業執照、國、地稅務登記證書(副本)、ce認證、3c認證證書複印件等作爲備份文件,並對以上證件的合法性、真實性承擔一切法律和經濟責任。確保爲乙方提供完善的售前、售中、售後服務。

(2)在代理區域內,則甲方不再在該區域設立第二家任何級別的代理,只幫助乙方在當地設立次級分銷渠道。否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一切經濟損失。

(3)保證向乙方免費提供技術支持,培訓乙方的市場人員和技術人員,協助乙方拓展市場,根據當地市場情況提供必要的宣傳支持,並努力做好產品售後服務工作;

(4)負責協調跨地區各代理商之間的關係,做好市場維護工作,及時處理代理商的投訴;

(5)在本協議規定的乙方總代理區域內開行業大型展覽會時(指甲方每年扶持乙方的由甲方出資的大型行業展覽會),免費爲乙方及其代理區域內的地級、次級代理商(由乙方指定)做全面的市場指導和培訓。

五、產品價格、結算及交貨

(1)甲方和乙方的結算以區域總代理價格爲依據。

(2)甲方執行款到發貨原則,本合同發生的支付均通過銀行帳號進行。

(3)貨款由乙方直接匯到甲方指定賬戶,不得將現金或無公司名稱的支票交給甲方業務人員,否則甲方有權拒絕發貨。同時,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4)產品在運輸途中出現損壞,由乙方負責向承運方索賠,甲方應積極協助處理。

(5)貨到乙方指定地點後,由乙方負責驗收。乙方在指定地點提貨時,須當場驗收合格後再提。貨物有損壞時,甲方協助乙方與運輸公司交涉追討相關損失,如果是產品本身質量問題,甲方負責保修,乙方對保修後產品不滿意可以換貨,換貨後,依然達不到用戶使用要求的,可以退貨。乙方在提貨後,及時清點貨物品種和數量,如與訂貨清單不符,甲方負責換貨,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承擔。

八、保密條款

(ⅰ)本協議所涉及的各種文件,協議本身、技術資料、價格、圖表等影響到雙方利益,技術、商業祕密,雙方均應嚴格保密,未經雙方書面認可不得向第三者泄密。

(ⅱ)乙方在業務活動中,牽涉到利益的各方,甲方同樣有保密的義務.

九、法律效力

1、甲乙雙方若發現對方的行爲嚴重違反本協議條款、商業道德和法律規範或損害對方利益時,可以書面形式終止本協議的效力;

2、甲方對乙方的代理授權期滿後,本協議自行終止,但是乙方有優先續簽權;

3、雙方因有關業務方面聯繫的各種書信、傳真件等文字材料,均爲有效文件,發件方對其負法律責任;

4、本協議內容僅限甲、乙雙方按法規要求使用及閱讀,禁止甲、乙雙方向無關聯單位及個人傳播,一經發現,由過錯方承擔相應的法律及經濟責任;

6、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由申訴方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訴;

7、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傳真件有效)。到期終止後,如雙方有意繼續合作,可以續簽。

8、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不可抗力事件致本合作協議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時,遭遇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或雙方均可部分或全部免責。但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10天內,向對方說明理由並提供相關的證明文件。

9、協議生效:(ⅰ)本協議一式兩份,協議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由乙方支付首批提貨款,甲方開具區域總代理商授權書及相關文件之日起生效。(ⅱ)本協議的所有附件均爲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協議有同等之法律效力

10、其它約定事項:(ⅰ)未經雙方書面同意,甲、乙雙方不得將自己的任何權利和義務轉讓第三方。(ⅱ)雙方相互之間做出的任何承諾,均應由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方爲有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地址:

地址:

公章:

公章

日期:

日期:

led屏合同篇6

供貨人(以下稱甲方):

銷售代理人(以下稱乙方):

甲方委託乙方爲銷售代理人,經銷紅星燈具系列產品。爲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發展貿易,有關方按下列條件簽訂本協議

1.經銷範圍:包括紅星系列燈具、燈飾、led燈等產品的批發零售及其售後服務。

2.經銷地區:

3.訂單確認

本協議所規定商品的數量、價格及裝運條件等,應在每筆交易中確認,其細目應在雙方簽訂的銷售協議書中作出規定。

4.付款

訂單確認之後,乙方須按照有關確認書所規定的時間開立以甲方爲受益人的保兌的、不可撤銷的即期信用證。乙方開出信用證後,應立即通知甲方,以便甲方準備交貨。

5.佣金

在本協議期滿時,若乙方完成了規定的數額,甲方應按裝運貨物所收到的發票累計總金額付給乙方10%的佣金。

6.市場報告

乙方每3個月向甲方提供一次有關當時市場情況和用戶意見的詳細報告。同時,乙方應隨時向甲方提供其他供應商的類似商品樣品及其價格、銷售情況和廣告資料。

若協議一方未履行協議條款,另一方有權終止協議。

7.仲裁在履行協議過程中,如產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通過友好協商達不成協議,則提交蘇州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仲裁程序暫行規定進行仲裁。該委員會的決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仲裁費用,除另有規定外,由敗訴一方負擔。

8.其他條款

8.1甲方不得向經銷地區其他買主供應本協議所規定的商品。如有詢價,當轉達給乙方洽辦。若有買主希望從甲方直接訂購,甲方可以供貨,但甲方須將有關銷售確認書副本寄給乙方,並按所達成交易的發票金額給予乙方3%的佣金。

8.2若乙方在3月內未能向甲方提供訂貨,甲方不承擔本協議的`義務。

8.3本協議受簽約雙方所簽訂的銷售確認條款的制約。

8.4本協議於20年5月1日簽訂,正本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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