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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出售代理合同範本多篇

房屋出售代理合同範本多篇

房屋出售代理合同(一)

認購方(甲方):

地址:

身份證號碼:

電話/bb機/手機:

代理方(乙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經甲乙雙方協商,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經過對珠海市

(建築面積

m2,其中附屬面積

m2,以確權面積爲準)的詳細考察,確定購買該房屋,並全權委託乙方代理購房事宜。

第二條 乙方代理甲方購買該房屋的單價爲

元/ m2,總價(小寫)

元(大寫)佰拾萬仟佰拾元。乙方負責辦理甲方認購房屋的轉讓登記事宜,甲方向乙方支付佣金爲成交金額的

%,即:¥元(大寫)人民幣

佰拾萬仟佰拾元元。

第三條 該房地產轉讓稅費按政府標準計徵,繳納方式爲 。

a、買方全包

b、賣方全包

c、按政策和法律規定雙方各付

第四條 付款方式選擇:

a、一次性付款:本合同簽訂的同時,甲方向乙方支付認購金人民幣

元,並於年月日乙方協助甲方辦理更名過戶前向乙方付總房款的

%,即

元,待有關房屋產權或購房合同手續完備之日前,甲方付清房屋餘款及佣金給乙方。

b、按揭付款:本合同簽訂的同時,甲方向乙方支付認購金人民幣

元,並於年月日乙方協助甲方辦理按揭過戶更名前向甲方付清首

期購房款人民幣

元,乙方代甲方向銀行申請成

年即人民幣

元按揭貸款,所需律師費、保險費、評估費、資料保管費等費用全

部由甲方支付。若銀行審批的按揭款數額達不到申請貸款額,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起

日內,向乙方補齊申請貸款數額與銀行實際審批貸款數

額的差額。

第五條 甲方逾期繳付購房款超過3天和不按時前來辦理更名過戶、按揭手續,按甲方棄權處理,乙方有權將甲方認購的房地產出售給第三方,已收認購金不予退還。

第六條 甲方所認購的該房屋以現狀爲交樓標準,但乙方需負責督促原產權人結清該房屋交付給甲方使用之前的水電費、物業管理費、電話費、有線電視費等。乙方應在辦理完房地產權證時或

年月日將該房地產交給甲方使用。

房屋出售代理合同(二)

售房人: (以下簡稱甲方)身份證號碼:

購房人: (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號碼:中介方: (以下簡稱丙方)甲、乙、丙三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無錫市相關地方性法規的規定,在合法、平等、自願、相互信任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1、甲方自願將座落在 區 的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出售給乙方。乙方對該房屋已作充分了解並實地看房,對該房屋現狀無異議,願意購買該房屋。

2、該房屋的基本情況如下:

房屋性質: 所有權人: 產權證號: 土地證號:

使用性質: 房型: 總面積: 樓層: 總層數: 附屬設施:

第二條:成交價格

甲、乙雙方協商後的實際成交價格爲:(人民幣)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大寫),¥ 元。該房屋產權過戶的相關費用由 承擔,(該房屋產權過戶費用的計算依據是指定評估機構對該房屋的評估價格)。該房屋配套設施過戶的相關費用由 承擔。

第三條:信息服務費及支付

甲、乙、丙三方簽訂本合同時,甲方須向丙方交納信息服務費(人民幣) 元整(大寫);乙方須向丙方交納信息服務費(人民幣) 元整(大寫)。如中介服務費低於1000元,按照1000元支付。

第四條:付款約定(本條各款項均不計利息)

乙方按約定交清全款後,甲乙雙方按丙方要求在 日內開始辦理該房屋的過戶手續。

第五條:相關事宜

甲方承諾於 前騰房,並將該房屋鑰匙交於乙方;並於 前辦理完畢戶口遷移手續。甲乙雙方自行辦理該房屋所發生的水、電、煤氣、有線電視、物業管理等過戶手續及相關費用的交接事宜,丙方作爲見證方提供見證。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方須保證該房屋權屬無爭議,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權屬糾紛或債務糾紛,由甲方負責解決,如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或乙方無法取得產權證,甲方應於十日內退還乙方已支付甲方的全部購房款並承擔一切後果及違約責任。

2、甲方須保證該房屋結構無拆改或拆改得到相關管理部門的同意及持有合法、有效證件,若因此影響辦理過戶手續,產生的一切後果及違約責任由責任方負責。

3、甲方認可乙方貸款方式付款時:

(1)貸款過程中,乙方提出終止貸款行爲,則乙方須補齊所差房款,繼續履行該合同,並承擔由此引起的經濟損失,已交納的各種費用不予退還。

(2)合同填寫的具體貸款金額以銀行覈定爲準,且乙方須保證所提供的各種材料與證明的真實、可靠。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貸款不能正常下發,乙方承擔相應責任及經濟損失。

(3)乙方須按照約定按時到指定銀行辦理貸款手續,否則貸款延期責任由乙方承擔。

4、如甲、乙任何一方拒絕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或發生本條1、2、3違約責任,均由違約方向另一方支付本合同確定的房屋定金的2倍作爲違約金。實際損失超過違約金總額的,責任方應據實賠償,且丙方所收取的本合同中約定的信息服務費一律不予退還。

5、甲、乙雙方在辦理該房屋過戶時,應積極配合。如果甲、乙任何一方故意拖延或者不及時提供相關材料,導致未能按約定時間辦理過戶手續,那麼每逾期一天按已付購房款的萬分之三向對方賠償損失。

6、如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和遷移戶口,那麼每逾期一天按乙方已付購房款的萬分之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自本合同約定期限之第二日起算至實際交付之日止。

7、如乙方未按約定時間付款的,那麼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應付款的萬分之三向對方賠償損失。違約金自本合同應付款期限之第二日起算至實際付款之日止。

第七條:免責條款

如因洪水、地震、火災和法律、政府政策變化等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本合同不能全面履行的,甲、乙、丙三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約定其它事宜

第九條:其它

1、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甲、乙、丙三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該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經甲、乙、丙三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各種手續交接清楚,本合同自動作廢,並由丙方收回。

甲方(經手人): 乙方(經手人): 丙方:

聯繫地址: 聯繫地址: 經手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房屋出售代理合同(三)

委託方: (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天津市相關地方性法規的規定,在合法、平等、自願、相互信任的基礎上籤訂以下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1、甲方將座落於的房屋

(以下簡稱“該房屋”)委託乙方出售,並保證提供的信息真實有效。

2、該房屋基本情況:房屋性質所有權人房型

朝向 樓層 總層數 結構 單雙氣 房齡約

總面積(建築/計租): 各部分面積:

第二條: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爲叄個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同到期後7日

內,如甲方不辦理終止手續,視爲甲方同意自到期之日起合同期限自動延期叄個月,

本合同繼續有效。

第三條:銷售價格

經甲乙雙方協商,該房屋的銷售價格爲:人民幣 (大寫)。

此價格下,該房屋辦理產權或租賃權及配套設施過戶的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該房

屋包含的裝修、配套、附屬設施有: 。

第四條:支付中介服務費

該房屋售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時,甲方向乙方支付實際成交價格的1%作爲

中介服務費,如中介服務費低於400元,按照400元支付。

第五條:甲方的責任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

(1) 該房屋的產權證(或租賃合同,其它權屬證明)原件及其相關證件。

(2) 產權人或承租人的身份證複印件。

(3) 。

2、房屋售出,因甲方不能滿足下列情況,造成房屋買賣行爲不能完全履行,視同違

約,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1)“該房屋”的實際情況與產權證(租賃合同) 所標內容相符。

(2)“該房屋”的基本情況應屬實。

(3)“該房屋”的所有權或使用權沒有糾紛。

(4)“該房屋”同時轉讓的設施設備等齊全完好,並能正常使用。

(5)“該房屋”沒有拆改現象,如已拆改,應取得合法有效的證明。

(6) 甲方應積極辦理過戶手續。

(7)“該房屋”不屬於行政司法機關依法裁定或決定查封和扣押的房屋。

(8)“該房屋”若爲共有房屋,甲方須保證在簽訂合同時,已取得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 。

3、房屋委託代理銷售期間,如出現買方,甲方應按乙方通知與買方簽訂《房屋買賣

合同》,甲方不得以任何藉口推諉。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房屋買賣合同》無法簽訂,

視同違約。

4、甲方向乙方承諾在該房屋售出後售出日期以簽訂《房

屋買賣合同》之日爲準。《房屋買賣合同》對騰房時間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第六條:乙方的責任

1、乙方應如實將甲方所提供的信息免費網上發佈(如因網絡技術故障,造成信息有

誤、丟失,乙方應儘快修復故障),並積極向客戶推薦。

2、該房屋售出後,待過戶手續完畢,且買賣雙方確認該房屋相關事宜全部交接清楚

三日後,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

第七條:合同的終止和變更

1、本合同到期,雙方若同意終止本合同,乙方在收回本合同時,雙方的合同關係即

告結束,甲、乙雙方不再互相承擔任何經濟及法律責任。若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

不能繼續履行,雙方互不負違約責任。

2、如合同期內該房屋的基本情況發生變化,甲方需持本協議到乙方處更改發佈信息。

第八條: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約定的,須支付該房屋委託銷售價格的2%作爲違約金,如違

約金低於800元,按照800元支付。

2、甲方如果私自與乙方客戶交易,由甲方向乙方支付成交價總額3%的違約金。

第九條:約定其它事宜

第十條:

1、本合同一式兩份,每份兩頁,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認真履行。在履約過程

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惠農區祥豪房屋中介信息服務中心

經手人: 經手人:

聯繫地址: 聯繫地址:聯繫電話:

簽約日期:年月日

聯繫電話:

房屋出售代理合同(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着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出售房屋之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恪守遵行。

第一條 房屋情況概述

甲方委託乙方出售的房屋(下稱該房屋)的基本情況如下;

1.1甲方爲該房屋的所有權人,房屋所有權證號爲;

1.2該房屋位於______市;

1.3該房屋的建築面積爲______平方米(以房屋權屬證書登記面積爲準)。

上述相關信息由甲方提供,甲方應保證相關信息的準確性、真實性。

第二條 甲方應提供的相關證件、證書等資料

簽訂本協議時,甲方須向乙方提供如下證件、證書等資料:身份證件;房屋權屬證書;結婚證;房屋共有人同意出售的證明。

第三條 購房人登記

乙方應爲甲方建立購房人登記制度。登記了的客戶經甲方確認後,若該購房人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及協議終止後的______日內,購買了該房屋,甲方均應向乙方支付佣金。

第四條 代理期限

代理期限爲:______年。代理期限屆滿後,協議雙方未書面通知對方終止本協議的,本協議代理期限自動展期______個月。代理期限展期結束後,除雙方另行協商同意延長代理期限外,本協議自動終止。

第五條 佣金

甲乙雙方商定,甲方以__________(小寫)元出售以上房屋。(其中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將收取買賣之間的差價作爲乙方應得的佣金。

上述佣金於甲方與購房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的同時,由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

第六條 甲方義務

本協議中,一方義務即爲另一方權利。

甲方應保證其向乙方提供的資料的完整性、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不存在任何虛假、僞造情形。

甲方應保證在與購房人訂立房屋買賣合同時,結清該房屋的物業管理費、水費、電費、煤氣費、暖氣費、有線收視費或其他任何與本房屋有關之費用。

乙方可以協助甲方及購房人辦理入住手、立契過戶手續及貸款手續(如有)。

第七條 違約責任

甲方因向乙方提供不真實、不合法或無效的相關信息、資料給乙方及/和他人(包括但不限於購房人)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全部的賠償責任。

本協議有效期內,甲方私自與乙方介紹的購房人訂立房屋買賣合同的,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並支付相應的佣金。

甲乙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對方的損失。

第八條 不可抗力

本協議履行期間,如因不可抗力事由導致協議無法履行的,本協議自動終止。雙方互不負違約責任。

第九條 特別約定

1.協議終止(包括提前終止)後起之______日內,甲方不論是直接地或是間接地與乙方尋找的購房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均應按實際成交價之______%向乙方支付佣金。

2.上述佣金於甲方與購房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購房人交納首付款的同時,由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逾期未支付的,甲方除支付佣金外,還需向乙方支付相當於全部佣金______%的款項作爲違約金。

3.爲確定該房屋的實際成交價格,甲方應當向乙方出示其與購房人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甲方拒絕出示房屋買賣合同的,乙方有權按本次交易的評估價格向甲方收取佣金及違約金。

4.本協議終止後,乙方未能爲甲方成功代理出售該房屋的,乙方無須向甲方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第十條 補充協議

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達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協議雙方應首先本着友好協商的方式解決。解決不了的,任何一方均可按本協議約定向______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進行解決。

第十二條 生效

本合同及補充協議均採用中文文本,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 份數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有權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房屋出售代理合同(五)

委 託 人: (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人: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城市房地產中介服務管理規定》及其他法律法規,委託人和受託人本着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委託權限 甲方選擇以下第

種委託權限。

1.甲方全權委託乙方代爲辦理本合同第二條委託事項,代爲行使甲方的權利、義務,在委託權限、期限內乙方以代理人的身份直接與第三人洽談委託事項,開展相關工作,並簽定交易合同,直接到房產管理部門辦理委託事項,其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

2.甲方一般委託乙方代爲辦理本合同第二條委託事項,乙方爲甲方提供諮詢、勞務方面的服務,協助甲方達成交易並簽定合同,辦理相關手續。

第二條 委託事項:

1.交易意向:甲方委託乙方提供項代理服務。

(1)出售 (2)出租 (3)置換 (4)求購 (5)求租

第三條 限制交易的情況:

如該房地產有以下限制交易的情況,甲方不得委託乙方爲其代理交易,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及賠償責任概由甲方承擔。同時乙方有權拒絕甲方委託的下列服務或在履行中發現下列情況後隨時終止合同。

1、被司法機關查封、罰沒、財產保全等;

2、屬公告拆遷範圍,即將實施拆遷;

3、已作爲抵押擔保物,未經抵押權同意或告知受讓人的;

4、共有人或同住家庭成員沒有達成一致意見的;

5、其他法律、法規限制交易的情況。

第四條 甲方的責任:

1、甲方在委託乙方代理上述房地產交易事項後,不得再委託他人重複代理,若發生多頭委託的情況,視爲違約處理,由甲方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 。

2、凡是乙方提供的房源或客戶,甲方應充分尊重乙方的代理權及勞動成果,恪守本合同約定,不得擅自將乙方提供的房源推薦給第三人,或未經乙方許可,私自與乙方提供的客戶聯繫,並進行交易,若發生此種情況,視爲違約處理,由甲方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

3、經過乙方代理成功的交易,甲方應將簽定交易合同的準確時間及地點告知乙方,由乙方協助甲方辦理。

4、甲方向乙方提供代理交易的房地產權證應真實、合法、無糾紛、並且房地產交易手續完備。

5、及時向乙方支付佣金。

第五條 乙方的責任:

1、將甲方的委託信息進行廣泛傳播,並運用其客戶網絡爲甲方尋找房源或促銷。

2、及時向甲方通報其委託事項的真實進展情況及市場供求情況。

3、陪同甲方及客戶看房,如實介紹房地產基本情況,協助甲方洽談並簽定交易合同,在成交價格、付款方式、房屋交割、交易登記及產權過戶等方面爲甲方提供諮詢服務。

4、不得向客戶或第三人作虛假承諾或廣告宣傳,因此而給甲方造成損害的,視爲違約處理,由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 。

5、爲甲方保守商業機密和個人隱私。

6、根據市場及客戶要求需變更委託事項或轉移委託的,乙方應徵得甲方得同意,並另行簽定書面補充協議。乙方不得超越委託權限或範圍開展工作。超越授權或擅自變更委託的視爲違約處理,由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 。

7、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佣金以外的任何費用。

8、乙方同時接受交易雙方委託的,應向雙方當事人如實說明情況,在雙方同時允許的情況下,方可辦理委託事項。

第六條 委託期限:

此委託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委託期到,若甲方未提出終止合同的書面請求,則本合同有效期順延,續約期爲 個月。

第七條 佣金:

乙方完成甲方所委託事項,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佣金,其金額爲成交額的 %,或按月租金額

第八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甲方按下列第 1、一次性付款:2、分期付款:3、其他付款方式:

第九條 甲方所付佣金以乙方加蓋印章的財務專用章爲收款憑據(稅收發票)。

第十條 違約責任:

若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由違約方支付違約金給受約方,違約金按交易合同金額的 %計算。

第十一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可選擇下列第 項方式解決。

1、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

種方式按期付款。 %支付。

第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簽字蓋章即刻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