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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導購員勞動合同範本

2021導購員勞動合同範本

勞動合同,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那麼你們知道關於2021導購員勞動合同模板內容還有哪些呢?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準備2021導購員勞動合同模板五篇,歡迎參閱。

導購員勞動合同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乙方: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

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__(市)________區(縣)________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本合同爲________類型確定本合同期限。(請選擇:有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任務爲期限)

1.固定期限: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試用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試用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的,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該任務完成之日止。

任務的起始標準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任務的完成標準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營業員(工種)工作。

第五條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爲

乙方同意:甲方有權在以下情形之一出現時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內容、勞動報酬、工作地點、乙方應服從甲方的安排:

1.乙方不勝任本職工作;

2.客觀情況發生變化只是乙方工作崗位或職務不存在;

3.甲方根據業務經營需要或認爲有更適合乙方的工作崗位。

第六條乙方工作內容。

1.嚴格遵守商店和部門的各項規章制度,及時完成公司制定的銷售任務,確保營業工作有序開展;

2.着裝得體,儀容儀表整潔,保持標準的站姿、坐姿和步態。

提前上崗做好班前準備工作;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不離崗、串崗、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3.做好庫房管理,定期盤點,保證所銷售產品乾淨,擺放有序。

加強票據的擺放及管理,確保各類票據齊全,做好每日的結帳覈算工作,確保現金與賬目相符;

4.主動上前迎接顧客,幫助顧客提供的選擇方案,爲顧客提供優質服務;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綜合工時制度。

執行綜合工時制度方式工作,乙方每天工作時間爲早9:00到晚18:00,工作一天休息一天。

乙方享有每年天的帶薪年假,應安排在__________進行調休。

第八條因甲方工作性質決定店鋪長年不休,因此乙方因個人原因需要節假日調班,乙方以實際調班天數作爲工資覈算標準,可進行調休,不在追加假日工資補貼,節日期間工作的按國家標準計算工資。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甲方每月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發放形式爲現金直接發放或工資卡轉賬發放。

乙方試用期的工資爲:乙方試用期基本工資________元人民幣。

乙方轉正的工資爲:月基本工資爲¥________人民幣+補助¥________人民幣+保險+銷售提成+年終獎:由商店制定每月的銷售指標,每月完成指標,按商店不同商品的銷售規定提成。甲方不提供食宿。

乙方同意:甲方有權在以下情形之一出現時對乙方的工資進行調整:

1.根據乙方工作表現和能力調整乙方工作崗位或者職務的;

2.根據甲方規章制度調整乙方工作崗位或職務的;

3.甲方整體薪資結構調整;

4.乙方不勝任工作或者未完成工作任務;

5.乙方違反勞動紀律或者因乙方原因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

6.按照甲方和國家的相關規定,應調整乙方工資的其它情形出現;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具體辦法按照甲方依法制訂的相關規定執行。節日工資按國家規定的計發基數標準計算。銷售提成每月審覈後發放,違反商店制度或不能完成業績指標的不予發放。具體實施辦法按甲方依法制訂的相關規定執行。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條甲乙雙方按國家和上海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爲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一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需要休息的:

1.甲方按乙方基本工資的60%支付乙方病舉工資。

2.甲方按乙方病舉天數扣除崗位工資和補貼。

3.乙方因病連續休病舉滿一整月,甲方將扣除其整月工資。

第十二條甲方按時爲乙方繳納社會保險,其中乙方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在乙方當月工資內代扣代繳。

第十三條合同履行期間乙方依法享受國家規定和雙方約定的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四條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爲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五條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六條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七條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上海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爲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爲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第十九條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乙方辭職應提前15日向甲方遞交辭職申請,工作交接完畢,甲方可提前批准乙方辭職。甲方辭退乙方應提前15日告知乙方。甲乙雙方違反者補償對方1個月工資。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條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1.乙方必須認真執行甲方的工作制度,如無法按照甲方規定的制度執行,將隨時終止該合同。

2.保密和競業限制:乙方依法負有保守甲方商業祕密和知識產權的義務。

乙方的保密範圍爲:一切和甲方商店運營管理相關聯的產品信息,網絡及系統資料和信息,供貨渠道等,競業限制的區域爲上海,競業限制期限爲6個月。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一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上海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公章):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年月日簽訂日期:年月日

導購員勞動合同二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爲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共計__個月。

第二條 本合同試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

第三條 若乙方開始工作時間與約定時間不一致,以實際到崗之日爲合同起始時間建立勞動關係。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 崗位工作,乙方的工作地點爲甲方的經營場所。

第五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根據公司業務需要及乙方的技能、工作業績等,在與乙方充分協商的基礎上,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六條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地點、工作內容時,不再與乙方另外簽訂勞動合同,只需在原訂合同上進行相應的變更說明;乙方應履行新任崗位工作職責、工作內容和相關協議,待原訂合同期滿後,再按照新任崗位、工作地點簽訂合同。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甲方依法制定員工工時、休息和休假制度;乙方須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工時、休息和休假制度,並按照規定上下班。

第八條 乙方依法享有的婚喪假、女職工產假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規章制度執行。

第九條 甲方因項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節假日加班加點的,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統一安排;加班費用在項目提成裏支付。

第十條 乙方加班不能自行決定,須經上級安排或者按照程序報上級批准,否則不視爲加班。

四、勞動報酬

第十一條 甲方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按勞分配的原則,結合本公司實際和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乙方的工資水平。

第十二條 乙方試用期月工資標準爲元,試用期滿後的工資標準按甲方依法制定的薪酬管理辦法執行,但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政府公佈的當年度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三條 甲方有權根據其生產經營狀況、乙方工作崗位的變更和依法制定的薪酬管理辦法等公司制度調整乙方的工資待遇。

第十四條 甲方於每月日以貨幣形式,按照公司規定的月工資標準足額向乙方支付工資,如遇節假日則提前一天或延至節日假滿;每月__日以貨幣形式向乙方足額支付月實發獎金(即銷售提成)

第十五條 乙方如果對甲方發放的工資表示異議,則應在工資結清之日起10日內向甲方書面提出,超過時間則視爲無異議。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應執行國家有關社會保險和福利的規定。

第十七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和醫療待遇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制度執行。

第十八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及本省有關規定執行。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九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標準的工作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切實保護乙方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第二十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思想政治、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和本公司規程。

第二十一條 如乙方在工作過程中產生職業危害病,甲方則按《職業病防治法》等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相關權益。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第二十二條 甲乙雙方在本勞動合同的有效期內,可以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依法變更勞動合同部分條款。

第二十三條 訂立勞動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發生變化導致本合同內容發生變化時,可以對本合同相關內容進行變更。

第二十四條 訂立本合同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五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六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解除本勞動合同:

1.乙方被查實在應聘時向甲方提供的個人資料是虛假的,包括但不限於:離職證明、身份證明、戶籍證明、學歷證明、體檢證明、過去工作經歷、家庭成員和主要社會關係等資料;

2.嚴重違反本合同或甲方的規章制度;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條 甲乙雙方解除勞動合同,必須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制度執行。

第二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自行終止:

1.合同期滿且雙方不能就勞動合同續簽達成一致的;

2.甲方經營的狀況不佳或已經破產關閉;

3.乙方應徵入伍或者履行國家規定的其他法定義務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期滿前,甲乙雙方應按照有關規定就合同續訂或者終止事宜表明自己的意見,並辦理相關書面手續。

八、雙方協商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三十條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者(亦包括無工作上需要的甲方僱員)乙方違反保密義務則視爲嚴重違反本合同,如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全額追索。此保密義務在合同終止或期滿後任何時間對乙方仍有約束力。

第三十一條 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九、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三十二條乙方未提前30天向甲方提出辭職或有其他擅自離職情形的,甲方將在乙方辦理交接工作後支付乙方的當月工資和辦理相關的離職手續;由此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三十三條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約定,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實際造成的損失依法給對方予以賠償。

第三十四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均有權依法從乙方的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等(包括但不限於此)中做相應的扣除,不夠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權就剩餘部分向乙方追償:

1.依照法律法規約定和合同約定乙方應承擔的賠償責任;

2.違反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

3.工作失誤給甲方造成了經濟損失;

4.應向甲方支付的其它任何款項;

十、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五條在簽訂本合同之時,乙方須保證自己已不存在其他的勞動關係。如果由於乙方未與原工作單位解除勞動關係而引起的糾紛,視爲乙方嚴重違反本合同,甲方有權與其立刻解除勞動關係。全部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對此不負任何法律責任,乙方還必須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任何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甲方因此對外承擔的損失、招聘費、培訓費等)

第三十六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發生勞動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可以向相關部門提請仲裁。

十一、其他規定

第三十七條乙方在此確認已充分知悉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於員工手冊、獎懲辦法、勞動合同管理辦法等),確認這些規章制度以及以後修訂的規章制度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對乙方有約束力。

第三十八條 如果乙方的通訊地址發生變更,乙方應即時書面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按照本合同中所列的通訊地址給乙方郵寄的文件,視爲已送達。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及地方法律法規及甲方的規章制度執行。第四十條 簽訂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修改、廢止的,依法執行新的法律、法規。

第四十一條 下列文件作爲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效力: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自 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人(委託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導購員勞動合同三

甲方:

乙方:

甲方聘用乙方成爲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外貿業務人員,就聘用事宜,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1、雙方本着真誠合作,共謀發展的原則,友好協商共同訂立本協議。

2、乙方須爲具有完全民事能力和勞動能力的合法公民。

3、乙方須提供真實合法的個人資料,並辦理相關手續,經甲方覈實無誤後方可成爲甲方外貿業務人員。

4、乙方須詳細閱讀本協議並瞭解甲方的一切相關規定,對甲方的經營理念須有較高的認知度及忠誠度,並自願維護和遵守甲方的一切規章制度。

5、甲方按乙方銷售業績發放相應的業績提成,如業務人員有出差經費,乙方需按規定如實報銷相應費用。

6、爲便於乙方拓展市場,甲方須向乙方提供相應的操作平臺。

乙方在職期間所開發的一切客戶爲甲方所有。乙方不得私下訂單,一經發現,將追究法律責任。

7、乙方爲業務級人員,如在甲方提供資料情況下無業績或達不到公司所規定的業績,甲方有權按規定解除雙方的勞動關係。

8、乙方需保密公司所有資料,包括離職後,不得向同行業報出公司客戶資源及產品價目表(離職人員不得享有任何公司資源,如msn,郵箱,b2b),對公司造成損害的應付相應法律責任。

9、甲方試用期爲一個月,乙方在試用期內底薪爲rmb

_/月,提供住宿(住集體宿舍)。

10、乙方的銷售提成根據以下方式計算:

銷售額:rmb 0~10000 乙方所得薪資爲: 底薪

銷售額:rmb 10001~20000 乙方所得薪資爲: 底薪+(銷售額-10000)_2%

銷售額:rmb 20000以上 乙方所得薪資爲:底薪+200+(銷售額-20000)_3%

11、乙方試用期表現符合轉正條件,甲方需予以轉正,並增加底薪

(視乙方的表現最高不超過300)

12、轉正後甲方將爲乙方提供每季度的漲薪,漲薪的幅度視乙方的表現每次不超過300元。

11、乙方如表現出色可提升爲業務主管;

在提爲業務主管後,乙方享有業務銷售額提成點的千分之一點。如因乙方失誤造成銷售總額在公司沒有利潤的情況下不予發放提成,或因報價給客戶使公司的利益達到低點,甲方與乙方另行商議業績提成。在試用期內如乙方無任何業績,甲方有權解除聘用關係。

12、試用期間,乙方不能請假(特殊情況除外),若乙方請假超過5天以上合同將不生效(不能這樣吧),將不予發放薪金。

另若乙方要在試用期內離職,需提前三天提出離職申請。

12、員工薪金髮放:員工工資須壓一個月,每月18號發放工資。

提成發放:須收到客戶貨款後並確認客戶收到貨的情況下,提成與上月工資一起發放。

13、乙方須提前一個月提出離職申請,並按規定做好離職交接手續方准予離職,否則不予發放薪金。

曠工三天視爲自動離職處理,不於發放當月工資(工資要發的啦),對公司造成損害的予以賠償。

14、本協議有效期爲一年,期滿後可續簽。

15、本協議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存檔一份,經簽字後生效,三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導購員勞動合同四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

公司地址:

聯繫方式:

乙方(勞動者)姓名:

居民身份證號碼:

性別:

民族:

文化程度: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戶籍所在地:

聯繫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乙方爲甲方合同制職工,並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按下列第 款確定:

(一)本合同爲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本合同爲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至法定或約定解除(終止)合同條件出現時止。其中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

(三)本合同爲以完成一定工作爲期限的勞動合同。

合同期從 之日起至 之日止(起訖時間必須明確具體)。其中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

二、工作內容。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量化)和考覈辦法:

詳見附件。

(三)乙方的崗位職責:

詳見附件。

(四)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果乙方業績、考勤、開展業務行爲不符合甲方關於業務人員考覈和聘任的有關規定,甲方有權依據甲方的有關制度及本合同約定,調整乙方工作崗位、薪酬待遇和依法解除本合同。

三、工作時間

(一)雙方同意按 工時制度執行:

1、標準工時制。

乙方每天工作不超過 8 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 40小時。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或者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2、綜合計算工時制。

應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3、不定時計算工時制。

應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自行安排。

(二)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費。但是,因銷售系列員工崗位的特點,乙方自願在節假日等工作時間之外進行市場調研、客戶資料整理等工作,未經甲方確認加班的,甲方不支付加班費。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試用期)間的月工資爲 元。

(二)乙方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試用期)滿後的月工資包括基本工資和其他績效報酬,其中月基本工資爲元,其他報酬及考覈詳見甲方依法制定的企業規章制度。

(三)工資發放日爲每月 日,甲方不得無故拖欠。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調整到相近的工作日支付。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月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元。

(四)乙方工資的增減,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的發放,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等,均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五)甲方根據企業的經營狀況和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辦法調整乙方工資,乙方在60天內未提出異議的,視爲同意。

五、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勞動紀律。

(一)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工作時間、生產安全、勞動保護、衛生健康等規定。甲方應爲乙方提供符合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勞動防護用品及其他勞動保護條件。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二)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甲方依法制定各項具體的內部管理制度,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管理。

六、勞動合同變更、解除、終止的條件。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可能產生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願的情況下訂立或變更本合同,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基本工資後,可以解除本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乙方不能從事或者不能勝任原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又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4、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四)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達到政府規定的嚴重困難企業標準,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以書面形式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五)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條第(三)、(四)款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4、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人身安全和身體健康的。

(七)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7天書面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1、本合同期滿;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蹤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九)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有續訂意向的,應當在本合同屆滿前30天,以書面形式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十)甲乙雙方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乙方應當向甲方指定的個人交接工作,歸還其佔有的甲方辦公用品、文件、設備等資產,向甲方完全移交載有甲方重要信息的任何載體,與甲方清理雙方之間的債權債務,辦理離職手續及其他未了結事項。

七、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期足額繳納保險金。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爲扣繳;

(二)乙方的公休假、午休假、探親假、婚喪假、女工孕期、產期.哺乳期待遇以及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時乙方生活補助費(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的發放等,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定執行;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因工或因病死亡的喪葬費、一次性撫卹費、供養直系親屬生活困難補助費等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執行;

(四)乙方患病或負傷的醫療期及其待遇、乙方供養直系親屬的醫療待遇等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定執行。

八、經濟補償、賠償與違約責任

(一)甲乙雙方解除本合同時,對於符合勞動合同法支付經濟補償金的,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二)乙方違反國家有關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解除本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甲方招收錄用乙方所支出的費用;

2、乙方在職期間(含轉崗),由甲方出資進行職業技術培訓,當乙方在甲方未滿約定服務年

限解除本合同時,甲方可以按照實際支付的培訓費(包括培訓期間的工資)計收賠償金,其標準爲每服務一年遞減實際支付的培訓費總額的%。雙方若另有培訓協議約定的,按照培訓協議辦理。

3、對甲方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4、其他乙方應當賠償的費用。

(三)乙方尚未與甲方解除本合同,又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的,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四)由於甲乙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法律責任;如屬雙方過錯,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的法律責任。

(五)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擔法律責任;

(六)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根據後果和責任大小,向對方支付賠償金。

九、甲方可以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的具體情況,與乙方訂立保密與競業限制條款。

十、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一、甲方依法制定的企業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於員工手冊、崗位職責、培訓協議、競業限制協議、安全準則、薪酬制度、考覈制度、考勤制度等公司相關管理辦法,均屬本合同的主要附件。

本合同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企業規章制度相牴觸的,以及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企業規章制度執行。

十二、經乙方同意,在其處於聯繫障礙狀態(包括但不限於乙方因病住院、喪失人身自由等情形)時,可由乙方指定的委託代理人代爲接受和解與調解,代領、簽收相關文書。

十三、本合同履行中發生勞動爭議,甲乙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不願協商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任何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在簽署本合同前,雙方確認:

各方均已認真閱讀了本合同條款及附件,並對合同及附件內容完全理解,承諾嚴格遵守合同約定。

甲方(蓋章):

代表(簽名):

乙方(簽名):

合同訂立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訂立地點:

導購員勞動合同五

甲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本着自願平等的原則,達成合同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爲一年

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滿即終止執行。因本店工作需要,在雙方完全同意的條件下,可續訂合同。

二、工作崗位

經雙方協商,乙方在合同期內從事甲方鞋店的導購員工作。

三、勞動保護

甲方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工作環境,保證乙方在人生安全不受危險的環境條件下工作。

四、工作時間

(特定內容)提前10分鐘上班、吃飯一個半小時。冬季:早班:9:00——晚6:30中班:12:00——晚21:00夏季:早班:8:30——晚6:30中班:12:00——晚21:30

五、工作內容

乙方根據甲方規定負責店內以下幾項工作:

1、各種貨品的銷售;

2、貸品的清點和驗貸;

3、各項衛生的打掃、陳列和整理。

4、其他店內需要的工作。

六、勞動報酬

根據甲方現行工資制度確定乙方的勞動報酬構成爲:

基礎工資元+全勤獎元+優秀衛生獎+優秀服務獎+優秀業績獎+消售提成+年終獎。

七、勞動紀律員工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1、員工應遵守本店各項制度及員工守則,遵守本店規定的工作程序。

2、員工如違反本店的規章制度,本店可以根據情節輕重給予必要的處分或解僱。

3、員工如毀壞或遺失本店財物的,依市場聚給予以補償。

盤點以少貸的,查明是乙方的原因的,由乙方按照丟失貸品的原價賠償給甲方(轉載自管理資料下載網,請保留此標記。),未知原因的由當天班次的所有營業員共同賠償,按原價賠償給甲方。

八、合同解除:

a)合下列情況之一的,本專賣店可以解除本合同,

A、員工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本專賣店規章制度的;或有嚴重損害本專賣店利益的行爲,或嚴重失職,或收受客戶回扣的。B、本專賣店因生產經營情況發生變化而多餘職工或本專賣店宣佈解散。

C、員工工作態度怠慢不創造效益,沒有工作積極性或業績一直下降的。

a)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員工可以隨時書面解除合同:

A、本專賣店不按照本合同規定向員工支付勞動報酬;

B、本專賣店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侵犯員工合法權益的乙方若合同期滿甲方將結算清所有工資和押金。b)乙方合同期未滿,應自行承擔經濟損失。

九、教育培訓

本專賣店鼓歷員工參加與本職工作關的各類培訓;凡員工參加經本專賣店同意的培訓;本專賣店應當相應地地予以報銷相關的培訓費用。與專賣店外派員工參加培訓;則雙方另訂培訓合同。

十、合同無效

本合同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則本合同自始無效;

1、根本違反法律法規的;

2、供虛假信息;欺騙本專賣店而簽訂本合同的;

3、工爲任何不合法、不正當目的進入本專賣店工作的。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簽約雙方已讀懂上述條款的約定,現自願簽字確認。

甲方:專賣店代表人:

電話:

乙方:簽字乙方身份號:

電話:

合同簽署時間: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