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感範文站

位置:首頁 > 實用文 > 合同範本

規劃類合同多篇

規劃類合同多篇

規劃類合同篇1

甲方(採購方):

乙方(供應方):

在自願平等、互惠互利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採購電腦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採購標的及價款

甲方向乙方採購電腦的合同總金額爲人民幣:xxx元整¥xxx:;採購電腦的品牌、型號、配置、數量、單價、總價等詳見下表:

二、交貨時間、地點與方式

1、乙方交貨時間:

2、乙方交貨地點:

3、乙方交貨方式:乙方負責送貨並承擔送貨費用。乙方採取合理、安全的方式將電腦送至交貨地點,並當場進行安裝、調試,使電腦能正常使用。

三、產品的驗收、售後服務及質保

1、驗收標準:

(1)乙方電腦應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標準,如無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標準,應符合地方法律法規規定的標準,如無地方法律法規規定的標準,應符合行業標準。

(2)單證齊全:乙方電腦應有產品(選配件)合格證或質量證明、使用說明、保修證明、發票和其它應具有的單證;

(3)乙方向甲方說明電腦的配置,覈對電腦配件品牌、型號,開箱檢驗(如甲方要求),正確調試,保證電腦符合產品使用說明明示的配置和產品的質量狀況,經甲方確認,當面向甲方交驗電腦,並介紹產品的使用、維護和保養方法以及三包方式,明示三包有效期,提供三包憑證。

2、售後服務及質保:

(1)乙方對其所提供的電腦產品及各選配件,在符合法律規定的前提下按生產商提供的質保期爲準,向甲方提供質保服務。

(2)自乙方交付電腦之日起x日內,電腦整機或配件出現性能故障或其他不能正常使用的情形,甲方可選擇退貨、換貨或修理,甲方要求退貨時,乙方負責免費爲甲方退貨,並按發貨票價格一次性退清貨款。

自乙方交付電腦第x日至第xx日內,電腦整機或配件出現性能故障時,甲方可選擇換貨或修理。甲方要求換貨時,乙方負責x日內爲甲方調換新的同品牌同型號同規格電腦;同品牌同型號同規格商品停產時,負責調換新的不低於原產品性能的同品牌電腦,差價由乙方負擔。

甲方選擇退、換貨或修理的,乙方應當上門履行退、換貨、修理服務並自擔費用。

(3)自乙方交付電腦第xx日起至三包有效期屆滿前,電腦出現質量問題或其他不能正常使用的情形,乙方負責及時上門免費維護、修理,最遲不超過12小時,並保證修理後的電腦能正常使用xx天以上。

(4)質保期屆滿後,電腦出現不能正常使用情形,甲方要求乙方繼續維修的,乙方應當爲甲方上門提供後續維修服務,且收取的維修費用或硬件更換費用按市場價或乙方門店價(兩者取其低)的xx%優惠收取。

四、貨款支付

1、乙方交付符合合同約定的電腦並經甲方驗收合格後,甲方應當在xx日內支付全部合同款。

2、甲方將合同金額支付至乙方下列賬戶:

開戶名:

賬號:

開戶行:

五、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保證按照合同約定的標準向甲方供貨。如因電腦品牌、型號、數量、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由乙方負責退貨、調換或修理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2、乙方有在合同規定的售後服務時間內爲甲方提供服務。

3、因爲乙方電腦存在質量問題或者其他瑕疵給甲方造成的所有損失,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4、甲方應當按照合同的約定支付貨款。

六、爭議的解決

1、因電腦的質量問題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委託具有合法鑑定資質的單位或機構進行鑑定,經鑑定電腦存在質量問題或其他瑕疵,由此而產生的各種費用包括但不限於交通費、鑑定費、律師費等由乙方承擔。

2、本合同發生糾紛,甲乙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附則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日期:

規劃類合同篇2

購貨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供貨單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爲了增強甲乙雙方的責任感,加強經濟覈算,提高經濟效益,確保雙方實現各自的經濟目的,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採購清單

1、材料名稱:____________規格:____________數量:____________單價:____________

2、材料名稱:____________規格:____________數量:____________單價:____________

3、材料名稱:____________規格:____________數量:____________單價:____________

4、材料名稱:____________規格:____________數量:____________單價:____________

第二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所交產品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甲方有權拒收並不予付款

2、甲乙雙方簽訂合同後,乙方要根據甲方要求的時間、地點按時供貨,如乙方不能按照甲方要求的時間、地點供貨,乙方需承擔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費用。

第三條、甲方的違約責任

甲方需根據合同所欠的付款方式,及時給予乙方支付材料款。

第四條、付款方式

單項材料項目:材料____________以每__________的價格付款;材料____________以每__________的價格付款;材料____________以每__________的價格付款;材料____________以每__________的價格付款。

第五條、其它

1、該合同所盡一切事宜僅針對____________項目。

2、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訴訟費用和勝訴方的律師費用應由敗訴方承擔。

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規劃類合同篇3

供應方(乙方):__________

採購方(甲方):__________

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規定,本着平等、互惠互利原則,就甲方向乙方採購材料用於項目施工相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採購標的設備、價格、數量

1、設備:

2、上述單價已包含了乙方材料費、場內外運輸費、技術諮詢、產品檢測費(不包括複試費用)、直接費、間接費、利潤、稅費(稅率_______%,乙方納稅類型爲_________ )等全部費用。價格爲貨物到達甲方指定位置落地價,雙方確認價格按約定執行,除合同約定單價價格外甲方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費用。

3、甲方支付乙方定金_____元,乙方結算的貨款必須交付稅務機關認可的增值稅發票,其款項必須經甲方轉賬支付給乙方,且開票金額與合同、轉賬金額一致,否則甲方不予以支付貨款。

4、乙方須爲甲方開具合法、正式和有效的發票,如甲方或任何第三方在任何時候發現乙方開具的發票不符合要求,乙方應立即重新爲甲方開具符合要求的發票,並向甲方支付與不符合要求的發票總金額相等的違約金;如甲方因爲乙方開具的發票不符合要求而受到有權機關處罰,乙方還應全額賠償甲方因該處罰而受到的損失;如乙方因開具不符合要求的發票而受到有權機關處罰,該處罰不能作爲乙方減輕或免除按照上述約定應向甲方承擔責任的理由。

二、質量標準

1、乙方所供應的材料必須滿足國家、省、市及行業最新頒佈的相關標準及技術規範;材料經國家認可的質檢部門一次性檢測合格。

2、乙方應隨車提供該批材料的出廠質量證明文件(包括產品合格證、質量合格證、檢驗報告、試驗報告、產品生產許可證、質量保證書等),否則,甲方有權拒絕接收該批材料,全部損失由乙方承擔,乙方對上述證明文件的真實合法性、準確性、有效性、完整性負責。

3、如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其它資料的,乙方應無條件提供。

4、材料交付甲方前的全部費用、風險、責任均由乙方承擔;乙方保證材料的製造、包裝、標識、運輸、裝卸和碼放等符合國家及工程所在地環保規定、國家有關職業安全健康的法律法規要求,不得對施工環境造成污染、不得對相關人員的安全健康造成損害,並確保最終監測結果達標。

5、其他要求:若甲方所建工程有抗震等級要求的,則乙方應提供滿足相應抗震等級要求的材料。

三、驗收及交付

1、乙方保證按本合同的要求,及時足量供應材料。

2、乙方負責將材料運至甲方項目施工現場,甲方、乙方及監理公司派出工作人員聯合進行現場驗收合格後方可卸車。

3、數量及外觀驗收:

3.1材料存在鏽蝕、彎曲變形、損壞等外觀瑕疵的,甲方有權拒絕接收。

3.2乙方按甲方要求碼放整齊、完成臨時保護措施、插好標識牌。材料的包裝、出廠試驗檢驗、運輸、裝卸、堆碼、保護、標識、保險等交付前的全部費用均已包含在單價中、由乙方承擔。

4、質量驗收:

4.1如材料經檢驗發生不合格項的,甲方應以書面或電話方式通知乙方,並停止使用該批材料;乙方須在接到通知後24小時內替換並運走停止使用的材料、承擔檢驗費用、賠償甲方全部損失。

4.2如雙方對產品質量及檢驗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共同委託其他具有資質的檢測機構重新檢測;重新檢測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重新檢驗期間,仍按4、1項履行。

四、違約

1、如乙方供應材料的數量不足或外觀檢驗不合格的,乙方應於_____日內補足、更換,並支付不合格材料價值_____%的違約金;

2、經相關機構檢驗不合格的材料,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及時更換,並承擔檢測費用、支付不合格材料價值_____%的違約金;

3、如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而影響甲方正常施工的,應賠償甲方全部損失。

4、如乙方所供應的材料在國家、省、市及行業最新頒佈的相關質量保修期範圍發生的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免費更換或維修。因乙方供應材料不合格而造成的返工所產生的直接及間接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5、如上述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全部損失的,乙方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五、爭議的解決

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哈爾濱仲裁委員會仲裁,此仲裁結果爲終局的。

六、合同的生效和終止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在履行完全部合同義務後自行終止。

甲方(簽章):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規劃類合同篇4

供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經供、需雙方友好協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達成以下協議。

一、運輸方式及到達港和費用負擔

汽車運輸至需方工地,現場下車由需方組織,並承擔下車費。

二、交貨地點及方式

盤園按雙方共同去過磅算量,直條、螺紋數根數按理論重量計量。

三、合理損耗及計算方式

按國家有關標準執行。

六、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

以供方編號的鋼材質檢報告爲驗收依據,並委託供方抽樣、籤封、保存,如有質量異議,三日內,供需雙方應將鋼材封存樣送重慶市質檢中心檢驗仲裁。如有質量問題,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供方承擔。

七、結算方式及期限

八、確價方式

九、違約責任

違約方按合同約定所付金額欠款部分支付月息5%的利息。以此類推。

十、供貨計劃

需方提前兩天向供方提供鋼材日計劃通知。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執行

十二、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本合同一式肆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供需雙方各執行兩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供方:

乙方: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

規劃類合同篇5

規劃 設計 合同

工 程 名 稱:

工 程 地 點:

合 同 編 號:

(由設計人編填)

設計證書等級:

委託方:

設計方:

籤 訂 日 期:

委託方:[ ]

設計方:[ ]

委託方委託設計方承擔[ ]規劃設計,工程地點爲

[ ],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共同履行。

第一條 本合同簽訂依據

1.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遼寧省城市規劃設計行業收費標準》和《工程設計收費標準》。

1.2國家及地方有關規劃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規劃項目批准文件

1.4其他:

第二條 設計依據

2.1委託方給設計方的委託書或設計中標文件

2.2委託方提交的基礎資料

2.3設計方採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

□《城市規劃編制辦法實施細則》

□《城市用地分類與規劃建設用地標準》(gbj137-90)

□《村鎮規劃標準》(gb50188-93)

□《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範》(gb50180-93)

□《城市道路交通規劃設計規範》(gb50220-95)

其 他:

第三條 合同文件的優先次序

構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視爲是能互相說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義或不一致,則根據如下優先次序來判斷:

3.1合同書

3.2中標函(文件)

3.3委託方要求及委託書

3.4投標書

第四條 本合同項目的名稱、規模、階段及設計內容(根據行業特點填寫) 名稱 :

規模 :□ 用地□ 人口 □ 其他 階段 :□ 區域規劃□ 總體規劃 □ 分區規劃□ 控制性詳細規劃

□ 修建性詳細規劃 □ 專項規劃 □ 其他 設計內容:

第五條 委託方向設計方提交的有關資料、文件及時間

□地形圖紙(比例尺[ ])

□地形圖電子文件(□光盤 □軟盤)

□其它資料

□時 間

第六條 設計方向委託方交付的設計文件、份數、地點及時間

□藍圖[ ]套

□彩圖[ ]套

□說明書或文本[ ]套

□時間、地點[]

第七條 費用

7.1根據本合同第1.1條款的相應規定,經雙方商定,本合同的設計費爲

[ ]萬元。

7.2如果上述費用爲估算設計費,則雙方在規劃設計審查後,按批准的規劃設計規模覈算設計費。規劃設計間如遇規模或內容調整,則設計也應做相應調整。

第八條 支付方式

8.1 本合同生效後三天內,委託方支付設計費總額的30%,計[]萬元作爲定金及啓動資金(合同結算時,定金抵作設計費)。

8.2設計方提交[]設計文件後三天內,委託方支付設計費總額的40%,計[]萬元;之後,委託方應按設計方所完成的規劃工作量比例,分期分批向設計方支付總設計費的30%,計[ ]萬元,設計成果完成後,委託方結清設計費,不留尾款。

8.3雙方可委託銀行代付代收有關費用。

第九條 雙方責任

9.1委託方責任

9.1.1委託方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方提交基礎資料及文件,並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效性負責。委託方不得要求設計方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委託方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設計方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委託方交付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設計方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9.1.2委託方變更委託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方設計返工時,雙方除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委託方應按設計方所耗工作量向設計方支付工費。

在未簽訂合同前委託方已同意,設計方爲委託方所做的各項設計工作,委託方應支付相應設計費。

9.1.3在合同履行期間,委託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方未開始設計工作的,委託方應根據設計方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9.1.4委託方必須按合同規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爲設計方設計開工的標誌。未收到定金,設計方有權推遲設計工作的開工時間,且交付文件的時間順延。

9.1.5委託方應按本合同規定的金額和日期向設計方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應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且設計方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順延。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方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並書面通知委託方。委託方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委託方均應支付應付的設計費。

9.1.6委託方要求設計方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文件時,須徵得設計方同意,不得嚴重背離合理設計週期,且委託方應支付趕工費。

9.1.7委託方應爲設計方派駐現場的工作人員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條件及必要的勞動保護裝備。

9.1.8設計文件中選用的國家規範、部門及地方規範由委託方負責解決。

9.1.9承擔本項目外國專家來設計方辦公室工作的接待費(包括傳真、電話、複印、辦公等費用)。

9.2設計方責任

9.2.1設計方應按國家規定和合同約定的技術規範、標準進行設計,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內容、時間及份數向委託方交付設計文件(出現9.1.1、9.1.2、

9.1.4、9.1.5規定有關交付設計文件順延的情況除外)。並對提交的設計文件的質量負責。

9.2.2設計合同有效年限爲[ ]年,超期後如仍須執行時,合同雙方進行延期確認。

9.2.3負責對外商的設計資料進行審查,負責該合同項目的設計聯絡工作。

9.2.4設計方對設計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於設計方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方除負責採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並根據損失程度向委託方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數額由雙方商定爲實際損失的[ ]%。

9.2.5由於設計方原因,延誤了設計文件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9.2.6合同生效後,設計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方應雙倍返還委託方已支付的定金。

9.2.7設計方交付設計文件後,按規定參加有關上級的設計審查,並根據審查結論負責不超出原定範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

第十條 保密

雙方均應保護對方的知識產權,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對對方的資料及文件擅自修改,複製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於本合同項目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泄密方承擔一切由此引起的後果並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 仲裁

本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發生爭議,委託方與設計方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規劃或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雙方當事人同意由

[ ]仲裁委員會仲裁。雙方當事人未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當事人又未達成仲裁書面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委託方要求設計方派專人長期駐項目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技術諮詢服務合同。

12.2設計方爲本合同項目的服務至規劃材料上報爲止。

12.3委託方委託設計方承擔本合同內容以外的`工作服務,另行簽訂協議並支付費用。

12.4由於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12.5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即生效。一式[]份,委託方[]份,設計方

[]份。

12.6本合同生效後,按規定應到項目所在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雙方認爲必要時,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鑑證。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後,本合同即行終止。

12.7雙方認可的來往傳真、電報、會議紀要等,均爲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8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委託方名稱:設計方名稱:

(蓋章) (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委託代理人:(簽字) 項目經理:(簽字)項目經理:(簽字) 住 所: 住 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銀行帳號: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鑑證意見:(蓋章)(蓋章)

備 案 號:經 辦 人:

備案日期: 年 月 日鑑證日期: 年 月 日

規劃類合同篇6

工程名稱: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由設計人編填)

設計證書等級:_________

委託方:_________

設計方:_________

委託方委託設計方承擔_________規劃設計,工程地點爲_________,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共同履行。

第一條本合同簽訂依據

1.1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城市規劃設計計費指導意見》和相關設計收費標準。

1.2國家及地方有關規劃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規劃項目批准文件

1.4其他:_________

第二條設計依據

2.1委託方給設計方的委託書或設計中標文件

2.2委託方提交的基礎資料

2.3設計方採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

□《城市規劃編制辦法》

□《城市用地分類與規劃建設用地標準》(gbj137-90)

□《村鎮規劃標準》(gb50188-93)

□《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範》(gb50180-93)

□《城市道路交通規劃設計規範》(gb50220-95)

□《武漢市城市建築規劃管理技術規定》

□《武漢市城市市政公用和其他工程設施規劃管理技術規定》

其他:_________

第三條合同文件的優先次序

構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視爲是能互相說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義或不一致,則根據如下優先次序來判斷:

3.1合同書

3.2中標函(文件)

3.3委託方要求及委託書

3.4投標書

第四條本合同項目的名稱、規模、階段及設計內容(根據行業特點填寫)

名稱:_________

規模:□用地_________□人口_________□其他_________

階段:□區域規劃□總體規劃□分區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修建性詳細規劃□專項規劃□其他

設計內容:_________

第五條委託方向設計方提交的有關資料、文件及時間

□地形圖紙_________(比例尺_________)

□地形圖電子文件(□光盤□軟盤)

□其它資料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

第六條設計方向委託方交付的設計文件、份數、時間

□藍圖_________套

□彩圖_________套

□說明書或文本_________套

□時間_________

第七條費用

7.1根據本合同第1.1條款的相應規定,經雙方商定,本合同的設計費用預算爲_________萬元。

7.2雙方在規劃設計審查後,按批准的規劃設計規模覈算設計費。規劃設計間如遇規模或內容調整,則設計費也應做相應調整。

第八條支付方式

8.1本合同生效後三天內,委託方支付設計費總額的_________%,計_________萬元作爲定金(合同結算時,定金抵作設計費)

8.2設計方提交_________設計文件後三天內,委託方支付設計費總額的_________%,計_________萬元;之後,委託方應按設計方所完成的規劃工作量比例,向設計方支付總設計費的_________%,計_________萬元,設計成果完成後,委託方結清設計費,不留尾款。

8.3費用支付方式,經雙方協商爲:_________.

第九條雙方責任

9.1委託方責任

9.1.1委託方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方提交基礎資料及文件,並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效性負責。委託方不得要求設計方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委託方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設計方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委託方交付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設計方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9.1.2委託方變更委託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方設計返工時,雙方除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委託方應按設計方所耗工作量向設計方支付工費。在未簽訂合同前委託方已同意,設計方爲委託方所做的各項設計工作,委託方應支付相應設計費。

9.1.3在合同履行期間,委託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方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委託方所付訂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委託方應根據設計方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支付設計費;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9.1.4委託方必須按合同規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爲設計方設計開工的標誌。未收到定金,設計方有權推遲設計工作的開工時間,且交付文件的時間順延。

9.1.5委託方應按本合同規定的金額和日期向設計方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應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且設計方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順延。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方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並書面通知委託方。委託方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委託方均應支付應付的設計費。

9.1.6委託方要求設計方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文件時,須徵得設計方同意,不得嚴重背離合理設計週期,且委託方應支付趕工費。

9.1.7委託方應爲設計方派駐現場的工作人員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條件及必要的勞動保護裝備。

9.1.8

設計文件中選用的國家規範、部門及地方規範由委託方負責解決。

9.1.9承擔本項目外國專家來設計方辦公室工作的接待費(包括傳真、電話、複印、辦公等費用)

9.2設計方責任

9.2.1設計方應按國家規定和合同約定的技術規範、標準進行設計,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內容、時間及份數向委託方交付設計文件(出現9.1.1、9.1.2、9.1.4、9.1.5規定有關交付設計文件順延的情況除外)並對提交的設計文件的質量負責。

9.2.2設計合同有效年限爲_________年,超期後如仍須執行時,合同雙方進行延期確認。

9.2.3設計方對設計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設計方根據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的審批意見對設計文件進行調整補充。

9.2.5由於設計方原因,延誤了設計文件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9.2.6合同生效後,設計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方應雙倍返還委託方已支付的定金。

9.2.7設計方交付設計文件後,按規定參加有關上級的設計審查,並根據審查結論負責不超出原定範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

第十條保密

雙方均應保護對方的知識產權,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對對方的資料及文件擅自修改,複製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於本合同項目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泄密方承擔一切由此引起的後果並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方式

11.1本合同在履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可採取協商解決或向當地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調解。

11.2當事人不願通過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時,雙方同意以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向武漢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委託方要求設計方派專人長期駐項目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技術諮詢服務合同。

12.2設計方爲本合同項目的服務至規劃材料上報爲止。

12.3委託方委託設計方承擔本合同內容以外的工作服務,另行簽訂協議並支付費用。

12.4由於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12.5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即生效。一式四份,委託方二份,設計方二份。

12.6本合同生效後,按規定應到市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後,本合同即行終止。

12.7雙方認可的來往傳真、電報、會議紀要等,均爲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8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委託方(蓋章)_________設計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項目經理(簽字)_________項目經理(簽字)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傳真: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銀行帳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備案(蓋章)_________

備案號: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

備案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規劃類合同篇7

項目名稱:

工程地點:

合同編號:

甲 方:乙 方:北京海創時代建築設計有限公司

簽訂日期: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監製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北京海創時代建築設計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委託乙方承擔(名稱暫定)概念規劃設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依據下列文件簽訂:

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2.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3.建設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條 本合同包含的內容、名稱、規模、階段及設計費如下:

1.本合同設計內容爲在概念規劃設計,該項目規模約 萬平方米。

2.根據甲乙雙方協商,乙方提供概念性規劃設計,此部分工作費用 萬元。

3.概念規劃設計工作內容爲:

(1)概念性總平面布?

(2)交通、園林、功能等分析圖

(3)建築方案選型

(4)建築總體造型設計

(5)設計說明

第三條 設計成果及提交數量

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概念性規劃設計成果爲:

(1)規劃設計說明

(2)總平面圖(彩色、黑白圖各一張)

(3)功能分區圖

(4)交通分析圖

(5)景觀示意圖

(6)建築方案選型

(8)總體鳥瞰圖(不超過2張)

(9)主要人視點效果圖(不超過4張) 注:中期以草圖形式深入溝通,甲、乙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後,最終完成正式成果。

以上設計成果1式3份,裝訂成冊(a3)。

第四條 設計週期

1.概念性規劃方案:合同生效後 個工作日

注:1.以上設計週期不包括政府審批及甲方確認成果時間。

2.如在乙方開始設計後甲方變更設計任務書內容,則設計週期需由雙方另行商定。

3. 中期以草圖形式深入溝通,甲、乙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後,最終完成正式成果。

第五條 設計取費

1.本合同總價爲: (即人民幣:萬元)

2.付款進度:

注:1.乙方提交各階段設計文件的同時甲方應支付相應階段設計費,若甲方未在約定時間內

向乙方支付設計費,則乙方有權暫停下一階段的設計工作,此後設計成果的提交時間則根據付款時間相應順延,乙方不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2.上述費用中只包括一輪設計費用,如需再進行修改,則每一輪修改甲方須再支付乙方

設計費萬元。

第六條 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1)甲方變更委託設計項目內容、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設計需返工時,雙方除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甲方應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增付

設計費、返工費,相關費用甲乙雙方另行協商。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甲方關於本項目的所有設計指令必須由指定的項目負責人簽字後以正式傳真形式下達給乙方,並及時向乙方提供相應的政府批件及附圖;乙方據此開展各階段設計工作並以此作爲相應階段設計工作開始時間。

甲方在接收乙方提交的設計成果時,須由指定的項目負責人簽署圖紙簽收單。

甲方指定的本項目負責人爲 (手籤)。如甲方中途更換本項目負責人,需提前1周書面通知乙方,並徵得乙方書面同意。

甲方應在收到乙方各階段圖紙後3日內給乙方回覆成果確認單或修改意見單,否則乙方下一階段設計工作時間根據實際確認時間相應順延。

2.乙方責任:

(1)乙方應按國家技術規範、標準、規程及甲方提出的設計要求,進行工程設計,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要求提交質量合格的設計成果,並對其負責。

(2)乙方採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

嚴格按照國家強制性標準、法律法規執行。

(3)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爲50年。

(4)乙方按本合同第二條、第四條和第五條規定的內容、進度及份數向甲方交付設計成果。

(5)乙方應保護甲方的知識產權,不得向第三方泄露、轉讓甲方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並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甲方有權向乙方索賠。

(6)乙方應與甲方指定的項目負責人及時聯絡,積極合作。

(7)乙方對甲方提出的修改變更指令應儘快做出迴應(最多不超過3日)。具體修改或變更的工作時間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8)如因乙方原因的修改,則乙方應配合修改,並不再收取費用。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

甲方支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甲方應根據乙方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支付設計費用。

2.甲方應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乙方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該階段應支付金額萬分之五的逾期違約金。甲方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超過3個月,甲方應按乙方的實際工作量支付相應設計費。

3.乙方對設計資料及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於乙方人員錯誤造成的工程質量事故損失,乙方負責立即採取補救措施,並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

4.由於乙方自身原因,延誤了按本合同第四條、第五條規定的設計成果的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階段應收設計費的萬分之五。

5.合同生效後,乙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應雙倍返還已收定金。

第九條 其他

1.本合同費用中不包含乙方派專人留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

2.本合同第四條規定乙方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份數超過本合同約定的份數時,甲方自付費用。

3.甲方委託乙方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工作服務,需另行支付費用。

4.由於不可抗力因素(如洪水、地震、水災等自然災害及戰爭等人力無法抗拒、不可預料又不可避免的事件;無支付能力、破產等不視爲不可抗力)而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在取得有關部門的不可抗力的認定後不視爲違約。

5.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當事人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項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6.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貳份,乙方貳份。

7.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有關協議及雙方認可的來往電報、傳真、會議紀要等,均爲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簽訂後,在設計過程中任何對本協議內容的變更或修改以及甲方對設計的修改意見均應以書面形式做出,並經雙方項目負責人簽字且加蓋雙方公司公章確認。

(以下無正文)

甲方名稱: 乙方名稱:北京海創時代建築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