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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廣播電視臺廣告代理協議書

第一篇:永豐縣廣播電視臺廣告經營代理合同(樣本)

某某廣播電視臺廣告代理協議書

永豐縣廣播電視臺廣告經營代理合同(樣本)

甲方:永豐縣廣播電視臺

乙方:(身份證號碼:)

爲適應廣電產業發展的需要,提升廣告業務經營水平,現將永豐縣廣播電視臺的廣告經營權由乙方獨家代理。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協議。

一、 代理廣告時段範圍

① 晚上:《永豐風光》之前5分鐘。

② 晚上:《永豐新聞》與《天氣預報》之間5分鐘。

③《天氣預報》廣告(由乙方和縣氣象局具體商談)。

④晚上:《天氣預報》與第一集電視劇之間10分鐘(注:若《天氣預報》與第一集電視劇間新增了電視欄目,則廣告時段在其中增加10分鐘)。

⑤晚上:第一、二集電視劇之間10分鐘。

⑥晚上:第二、三集電視劇之間10分鐘。

⑦晚上:第三、四集電視劇之間10分鐘。

⑧晚上:第四集電視劇之後10分鐘。

⑨每晚8:00、8:30、9:00的八路飛播廣告。(每次2遍,每條字數在80字以內)

⑩晚上:電視劇場的冠名、鳴謝、角標以及電視購物。

⑾下午13:00—16:00:電視劇套播廣告(晚上和白天播出的電視劇由承包者通過正規渠道組織提供,片租費用自理)。

以上廣告節目可根據需要安排在第二天白天時間段重播。

二、經營年限、承包金額、承包金額的繳納、代理方式及其它事宜

1、乙方經營年限爲叄年,從2014年5月1日至2014年4月30

日止。

2、第一年度承包金額爲人民幣;第二年第三年度承包費在第二年度的基礎上自動上浮5%,爲人民幣 。

3、乙方承擔廣告經營的稅款及一切經營性費用。

4、電視劇的片租。

5、合同履約保證金壹拾萬元。

三、雙方義務

1、甲方向乙方無償提供廣告部辦公室一間。水電費、電話費等相關費用和辦公設施由乙方自理。

2、甲方在廣告承包期內向乙方提供永豐縣廣播電視臺的廣告營業執照、廣告經營許可證、廣告合同書、廣告業務專用章、行政性收費發票、播出單等相關硬件,並有責任和義務協助乙方協調處理與有關部門的關係,辦理有關手續;乙方應妥善使用合同書、行政性收費發票及廣告專用章等,若發生法律、經濟及其他糾紛,其責任全部由乙方承擔。

3、甲方拍攝和播出資料片、電視講話、專題片、開辦欄目及舉辦大型宣傳活動由甲方收取各種費用,與乙方無關。《永豐新聞》贊助、播音員服裝贊助、髮型設計贊助及《永豐新聞》後宣傳標語和公益性廣告,甲方有權自行處理。甲方有權免費製播縣委、縣政府、縣委組織部、縣委宣傳部和本局臺業務需要的各類各種播出形式的廣告。

4、甲方因人爲原因導致誤播、錯播廣告,乙方應在發現錯誤後24小時內通知甲方認證,並在符合本合同書要求的時段內予以補播,若造成不良影響,廣告客戶要求退還廣告費的,須與甲方一道協商解決,協商無效,退還的廣告費由甲方承擔。由於停電、上級明文規定度承包費在第一年度的基礎上自動上浮5%,爲人民幣

或重大宣傳導向要求,需在某天某個時段停播包括廣告在內的自辦節目等無法抗拒的因素而導致廣告無法播出,甲方不予補償。

5、乙方從事廣告業務的工作人員應具有較高的文字寫作和組織能力,具有相應的法律法規等業務水平,所撰寫的廣告詞必須規範工整,符合《廣告法》等有關要求。

6、乙方所代理的廣告內容必須符合《廣告法》等法律法規和宣傳導向的要求,所有廣告必須經永豐縣廣播電視臺領導審覈簽發後方可播出,如出現違法、違規所造成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乙方在經營期間所發生的債權、債務與甲方無關。

7、乙方所接納的廣告原則上控制在承包期內,若超過承包期限需經甲方同意,並由三方參與共同簽訂合同。

8、乙方必須無條件接受承包前已簽訂合同的或其它需繼續播出的廣告,費用按合同或實際收入由前一輪承包者按天折算給乙方。

四、違約責任

1、乙方在簽定本合同的付款時間:2014年月日向甲方一次性交清第一年度的一半承包費2014年11月5日之前一次性交清第一年度的另一半承包費元整;第二年:(2014年5月5日前、2014年11月5日前分兩次繳清該年承包費);第三年:(2014年5月5日前、2014年11月5日前分兩次繳清該年承包費)。若有違反,甲方有權隨時中止承包合同,乙方必須賠付違約金壹拾萬元給甲方。

2、乙方在競買成交後,競買保證金同時轉爲合同履約保證金壹拾萬元整。

3、承包經營期間,如遇政策、法規、體制調整、永豐有線臺頻道撤銷或自然災害等其它不可抗拒的因素影響,甲方可無條件終止合同。除上述原因外,如單方終止合同,違約方須賠償對方違約金壹拾

萬元整。

五、其他事項

1、廣告播出按合同指定的時段和現有的設備、人員及製作形式執行,如乙方提出調整播出時段要求,甲方可在不影響正常宣傳效果的條件下,協商給予支持;如遇縣委、縣政府或局臺舉辦重大宣傳活動,廣告時段應隨節目變化而變化,確保廣告服從節目,不能節目服從廣告。

2、合同履行期間,甲方除現有永豐有線電視頻道外所增加的電視頻道產生的廣告等收益歸甲方所有,與乙方無關。

六、其它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訂立有關補充條款。

七、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八、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蓋章)(蓋章)

年月日

第二篇:新會廣播電視臺廣告

新會電視臺

電視

0750-6622191

會城鎮岡州大道東60號

江門市新會區電視臺

廣播

0750-6611990

廣東省江門市新會區會城岡洲大道東60號

歐格郎

江門市新會區廣播電視臺

國家機關

0750-6622160

廣東省江門市新會區會城岡州大道東60號

趙根女

江門市新會區有線廣播電視臺

廣播電視

0750-6622130

廣東省江門市新會區會城岡洲大道東60號

陸瑞全

說明:(1)凡本部製作的廣告,圖像必須7晚以上,文字3晚以上。按次數計。

(2)圖像廣告需疊加字幕或重新配音的或經定版後需改版的,加收製作費1000元。

(3)文字廣告經定稿播出後需改版的,加收改版費800元。

(4)文字廣告用相片作底景,每幀加收製作費600元。

(5)由客戶自備的廣告片,如有質量問題或違反有關法規的廣告,一律不予播放,播出期間發現有問題的,本部有權中止播出。

(6)廣告客戶必須先付款後播出。

(7)指定播出時間的每次加收300元。

(8)本部備有30天內有效的監播帶查閱。

(9)本收費標準由2014年1月1日起執行。本收費標準解釋權歸本部。

聯繫人電話:13827001942、6622152 謝若珺 傳真:(0750)6622150

聯繫地址:新會區岡州大道中48號(廣播電視中心五樓)

戶名:新會廣播電視臺 賬號:2014003819022331103 開戶行:工商銀行新會支行

新會廣播電視臺認領商戶

地址: 廣東省.江門市 岡州大道中48號(查郵編) 公交 駕車 電話:0750-6622100 0750-6622138

公交線路: 南隅路口站: 101路 新會206路 新會213路 新會220路 新會222路 新會303路 新會305路 新會306路 新會309a路 新會309b路 更多>>

第三篇:宜春市廣播電視臺廣告中心介紹

宜春市廣播電視臺廣告中心簡介

宜春市廣播電視臺廣告中心是以電視、電臺、報紙、網絡等媒體發佈爲主,集廣告策劃、創意製作、市場調研、廣告發佈於一體的綜合性廣告經營管理平臺。宜春市廣播電視臺廣告中心擁有專業的媒體知識、敬業的精神、全方位的服務理念以及不斷追求完美的工作信念。團隊由優秀的企業品牌建設、營銷策劃、公關活動、市場推廣等精英組合而成,爲客戶提供專業廣告策劃諮詢、創意設計、品牌和活動推廣策劃、媒體傳播、公關推廣等方面的全方位服務。

我們以其“獨到的創意與差異化的增值服務,提升品牌關注力與影響力”,堅持“以客戶爲中心”,做最實效的廣告,珍惜客戶的每一分投資,全力爲廣告客戶提供媒體整合傳播策略及服務。 廣告中心旗下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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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定位: 立足本土,勇於創新,打造國內一流的城市媒體廣告傳播平臺。

經營理念: 誠爲金 信爲道

服務理念: 專業創造價值,服務提升品質,爲客戶提供專人、專職、專業的貼身媒介管家服務。 專 人:我們的客戶經理對應聯繫每一個相應客戶,根據客戶需求,提供個性服務。高效、細緻、精確,成爲您的品牌管家,讓每一個客戶都能享受到vip貼身服務。

專 業:廣告中心旗下的人員既熟悉節目,又熟悉業務,更熟悉市場。

專 職: 我們努力成爲媒體專家,當好您的媒體顧問;努力成爲行業專家,當好您的行業參謀;努力成爲市場專家,當好您的市場嚮導。 宜春市廣播電視臺(一套新聞綜合、二套生活娛樂、三套袁州臺) 宜春廣播電視報(宜春消費娛樂導向報刊) 宜春傳媒網() 《明月之聲》廣播電臺(fm101.1fm87.9)

聯繫方式:0795-3990032

聯繫地址:宜春市文體路廣電大樓13-14樓

郵編:3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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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關於在xx廣播電視臺發佈廣告的有關規定

電視臺發佈廣告的有關規定

一、凡委託我公司發佈的廣告必須符合《廣告法》和政府的有關規定。廣告公司或廣告主到我公司聯繫廣告業務應出具下列手續:廣告主給廣告公司的廣告委託代理書、營業執照、商標註冊證、生產許可證,其中藥品、保健品、化妝品、食品、醫療及器械、農藥(種子)、招工(生)信息、房地產信息等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出具合法證明。

二、我公司發佈廣告一律實行款到後播出。廣告的播出、變更及撤銷須提前與我公司聯繫。撤播的廣告,按合同金額扣20%的違約金。

三、凡由我公司修改的廣告,酌收服務費。需我公司拍攝、製作的廣告,應提前三天聯繫,並按有關規定收取拍攝和製作費。

四、指定具體位置播出的廣告,首尾頭條加收20%,第二條加收15%,第三條加收10%。

五、凡委託我公司發佈的廣告提前或延後未超過20分鐘的,視爲合同約定時段,如超過20分鐘,則視爲最鄰時段,並按最鄰時段收取費用。

六、委託我公司發佈的廣告一律不得超出合同約定的廣告長度。

七、委託我公司發佈的廣告,其質量必須符合市廣播電視臺各項技術指標。

八、我公司的廣告播出記錄即爲播出證明。廣告提供者對廣告播出情況如有異議,必須在播出後一月內提出。如有漏播、錯播廣告,提供者必須出具國內註冊的廣告監測公司的監播報告,我公司在相應時段補播同數量的廣告。因市廣播電視臺節目臨時調整或機器故障及不可抗拒因素而影響廣告正常播出,由雙方協商解決。

九、本規定從二o一二年一月一日起執行,以前印製的有關廣告發布規定停止使用。

十、以上條款最終解釋權歸市廣電傳媒文化發展有限公司。

第五篇:縉雲縣廣播電視臺廣播廣告經營辦法

縉雲縣廣播電視臺廣播廣告經營辦法

一、 本次廣告經營採用上交純利經營辦法。

二、 經營期限爲二年,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止。

三、 投標基數爲40萬元,採用暗標形式。以投標數高者爲中標人。

四、 參投人員:臺內職工(含聘任制、臨時工)已經取得其它媒體廣告

經營資格者除外。在不影響本職工作的前提下可兼職。

五、 經營範圍:縉雲人民廣播電臺廣告業務,收費專題節目,冠名、特

約播出,其它可以有償服務的欄目(不包括互動短信)。廣告時段和總量必須符合國家廣電總局有關要求,並按縉雲縣廣播電臺播出時間表執行。超出總量要報批,同意後方可安排播出。

六、 廣告收費:廣告收費必須符合相關規定,要依據《縉雲人民廣播電

臺廣告價格表》進行收費。

七、 承包費繳納方式:分季度繳納,先交後經營,承包款爲中標金額的

月平均數,繳款日期爲3月15日、6月15日、9月15日、12月15日前。首期繳款在中標後當場繳納。

八、 經營期間發生的一切費用,由經營人員負擔。使用的發票由臺財務

提供,發生的稅費由經營人員承擔。

九、 正常節目製作與配音由臺負責。

十、 報名及投標辦法:報名截止時間爲12月28 日下午3時,地點:

臺經管辦。報名時交押金2萬元,並同時交遞投標書,開標時間爲下午3:20分。按投標金額高低進行排順,以投標數高者爲中標人,不中標者當場退回押金,中標者押金衝抵承包款。

十一、中標者應在一週內與臺簽訂合同,如不按時繳款與簽訂合同,將

取消經營資格,沒收投標押金。順延下一位爲經營人選。

十二、如果只有一人投標,經臺長(黨組)會議研究可確定爲承包人。

縉雲縣廣播電視臺201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