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感範文站

位置:首頁 > 實用文 > 合同範本

(通勤)客運租車合同

甲方:

(通勤)客運租車合同

乙方: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本着自願、公平、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就(通勤)客運事宜,協商一致,在吉林市簽訂本合同,簽訂日期見右下方。

2:服務要求:

2.1乙方應確保承運工具的完好,按要求進行維護保養和檢修,營運車輛完好率100%。

2.2乙方確保安全行駛,發生意外事件,反應迅速,處理得當,使損失降低到最低。

2.3乙方確保服務準時、承運工具整潔、衛生。

3: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3.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3.1.1根據需要對乙方承運工具進行調派,指定承運工具行駛區域、路線、站點設置和時間

3.1.2向乙方提供(年度或月度)使用承運工具計劃表,遇有特殊情況,可變更計劃,但應提前48小時通知乙方。

3.1.3檢查乙方承運工具狀況,並對其服務進行監督,對不符合約定的有權要求乙方整改、更換駕駛人員或清退承運工具。

3.1.4有權參與客運過程中發生事故的調查處理。

3.1.5按合同約定支付價款。

3.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3.2.1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關於運輸服務工具的安全管理規定。

3.2.2按合同約定提供安全、優質的客運服務,服從甲方調派,嚴格執行甲方指定的時間、行駛區域、路線、站點設置,保證按時按點,安全運行。

3.2.3對提供服務的承運工具辦理國家規定的財產保險及第三人意外傷害保險,並承擔交通肇事等意外事故造成的甲方財產、人身傷害賠償及任何第三方的財產損失,人身傷害賠償。

3.2.4提供服務的承運工具必須進行車前、駛中和停後檢驗,按規定週期進行保養,保持性能良好,符合國家規定和甲方客運要求,並對甲方提出的機械問題和安全隱患及時整改。

3.2.5嚴格按照合同約定配備承運工具的型號,不得擅自將承運工具調回,因承運工具維修、保養等原因停運,應提前48小時向甲方報停,並以性能良好的同類型承運工具及時替換,不得影響甲方正常工作。

3.2.6乙方應負責駕駛員的安全教育,駕駛人員必須具備該承運工具的駕駛執照,身體健康,職業道德良好,無重大責任事故記錄,駕齡在五年以上。

3.2.7應當向乘車人員告知安全運輸注意事項,並對其進行安全警示教育。

3.2.8在客運過程中,應當盡力救助患有急病、遇險的乘車人員。

3.2.9按合同約定取得價款。

3.2.10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承運工具行駛途中招攬顧客。

4:違約責任

4.1乙方擅自將承運工具調回的,應按實際發生臺班費的2倍向甲方賠償。

4.2乙方擅自變更承運工具而降低服務標準的,應按合同價款的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4.3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合同價款,每逾期一日,支付應付合同價款0.2%的違約金。

5:不可抗力

5.1下列事件可認爲是不可抗力事件:戰爭、動亂、地震、颶風、洪水、冰雹、雪災等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5.2由於不可抗力原因,使雙方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義務時,應採取有效措施,儘量避免或減少損失,將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並在不可抗力發生後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在其後5日內提供有效證明文件。

6:價款的支付方式

6.1每滿一個月爲一個結算日期,甲方於約定日期內將價款支付給乙方

7: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

7.1本合同經雙方蓋章後生效。

7.2本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變更或解除應採用書面形式。

7.3具備下列情形之一的,解除權人可單方解除合同,但應向對方發出書面的合同解除通知。

7..3.1甲方解除合同條件: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

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乙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實際行爲表明其不履行合同義務的。

乙方未按合同約定配備承運工具、駕駛人員、且拒不調換的。

乙方擅自將承運工具調回或未按約定履行運輸義務,經催告仍不履行的。

7.3.2乙方解除合同條件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

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甲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行爲表明其不履行合同義務的。

甲方拒不支付合同價款的。

7.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

7.4.1合同已經按照約定履行完結。

7.4.2雙方協商解除合同。

7.4.3一方依據法定或約定原因解除合同的。

8:其他約定:

8.1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協商另行訂立補充協議。

8.2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甲方租用乙方   座客車1輛。從          至          止,租車費用每天人民幣    元(含稅)

10:時間從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

 

 

甲方:                                代表人

 

 

乙方:                                代表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