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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寫字樓租賃合同新版版

上海市寫字樓租賃合同新版版

寫字樓就是專業商業辦公用樓的別稱,嚴格地講,寫字樓是不能用於住人的。那麼你知道寫字樓租賃合同怎麼寫嗎?下面是整理的寫字樓租賃合同範本,歡迎下載!

上海市寫字樓租賃合同1

出租方(簡稱甲方):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簡稱乙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協議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將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爲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寫字樓租房合同範文節選!

第一條 甲方保證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國家對租賃房屋的有關規定。

第二條 房屋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位於____________區____________小區____________大廈______層(全部面積),甲方在良好狀態下租給乙方,乙方享有對共有通道和公共設施的使用權。

2.出租房屋建築面積____________㎡。

3.該房屋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詳見協議附件一。

4.該附件作爲甲方按照本協議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協議租賃期滿交還該房屋時的驗收依據。

第三條甲方應提供房產證、出具具有出租權的有效證明、身份證明(營業執照)等文件,乙方應提供身份證明(營業執照)文件。雙方驗證後可複印留對方文件備存。所有複印件僅供本次租賃使用。

第四條 租賃期限

1.該房屋租賃期共______個月。

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

3.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______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協議。

4.租賃協議滿期,如乙方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可與甲方協商酌情延長租賃期限。

延長期間的租金甲乙雙方協商後,由乙方另行支付。

第五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

1.該房屋的租金標準爲______元/天/㎡。

2.每月租金爲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年租金總額爲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3.租金支付方式如下:乙方向甲方支付方式爲一年______次,每季度支付______次。

4.甲方收款後必須出具稅務機關或縣級以上財政部門監製的收租憑證給乙方,無合法有效收租憑證的乙方可以拒付。

第六條 租賃期間相關費用及稅金

1.甲方應承擔的費用:

(1)租賃期間,該物業所佔土地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自行負擔。

(2)租賃期間,甲方免收乙方用水的水費。

2.乙方交納以下費用:

(1)物業管理費。

標準爲______元/月/㎡,月物業管理費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元整)。

支付方式:每季度季度支付一次物業管理費,金額爲______元,一年分四次支付。

(2)空調費。

標準爲______元/季/㎡,年空調費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元整)。

支付方式:按國家及北京市規定,每年______月一次性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3)取暖費。

標準爲______元/季/㎡,年取暖費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元整)。

支付方式:按國家及北京市規定,每年______月一次性支付人民幣______元

(4)電費。

甲方爲乙方安裝獨立的電錶,以電錶實際示數結算,電費標準爲______元/度。

支付方式:每季度甲方覈實電錶示數,經乙方確認後由乙方支付。

(5)乙方應按時交納自行負擔的費用。

(6)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協議未明確由乙方交納的費用。

第七條 保證金

1.乙方應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向甲方支付風險抵押金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元整)的保證金,作爲乙方履行本協議項下義務和責任的擔保。

2.如果乙方未按協議約定時間交納租金及費用超過十五日,甲方屆時有權單方終止本協議(甲方停止向乙方提供生產、生活工作所須的資源及服務),乙方應承擔實際佔用所租房屋期間發生的租金及費用和逾期付款違約金。

3.在本協議期滿或因不可抗力原因而終止協議後,乙方按時並完好的交還所租房屋及繳清所有款項及費用後______日內,甲方應將保證金或保證金餘額(如有)退還乙方,但不計利息;

逾期則應按逾期時間比照銀行同期利率給付利息。

第八條 房屋修繕與使用

1.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障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

該房屋及所屬設施的維修責任除雙方在本協議及補充條款中約定外,均由甲方負責(乙方使用不當除外)。

(1)甲方提出進行維修須提前______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

(2)乙方向甲方提出維修請求後,甲方應及時提供維修服務。

2.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

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3.如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設備,設計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方案均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後方可施工。

第九條 房屋的轉讓與轉租

1.租賃期間,甲方有權依照法定程序轉讓該出租的房屋,轉讓後本協議對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繼續有效。

2.乙方在轉租、轉借承租房屋時,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經雙方協商後解決。

第十條 協議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協議。

2.甲方有以下行爲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協議: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約定條件,嚴重影響辦公使用。

(2)甲方未盡房屋修繕義務,嚴重影響辦公使用的。

3.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協議,收回出租房屋;

(1)未經甲方同意,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2)未經甲方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

(3)損壞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4)未經甲方同意,改變本協議約定的房屋租賃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6)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各項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害的。

4.租賃期滿前,乙方要繼續租賃的,應當在租賃期滿1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

如甲方在租期屆滿後仍要對外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5.租賃期滿協議自然終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協議無法履行的,協議終止。

第十一條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驗收

1.甲方應保障租賃房屋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處於能夠正常使用狀態。

2.驗收時雙方共同參與,如對裝修、器物等硬件設施、設備有異議應當場提出。

3.乙方應於房屋租賃期滿後,將承租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交還甲方。

4.乙方交還甲方房屋應當保持房屋及設施、設備的完好狀態,不得留存物品或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

對未經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置。

第十二條 甲方的責任與違約責任

1.甲方應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向乙方交付所租房間及所租房間的鑰匙,並使所租房間處於空置、可使用狀態。

2.保障公共區域的清潔。

3.甲方負責大廈公共區域的治安、消防及設備的完好,進行公共區域24小時的安保服務。

4.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協議約定的房屋而解除協議的,應支付乙方本協議租金總額______%的違約金。

5.如乙方要求甲方繼續履行協議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則每日應向乙方支付日租金______倍的滯納金。

6.由於甲方怠於履行維修義務或情況緊急,乙方組織維修的,甲方應支付乙方費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應提供有效憑證。

7.甲方違反本協議約定,提前收回房屋的,應按照協議總租金的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8.甲方因房屋權屬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導致本協議無效時,甲方應賠償乙方損失。

第十三條 乙方的責任與違約責任

1.按時繳付協議、協議附件及補充協議中所規定的各項費用。

2.乙方有依法使用所租房屋開展辦公和商務活動的權利。

3.乙方可僱傭其它清潔衛生人員進入大廈,但事先需徵得甲方的同意。

4.遵守甲方制定的物業管理規章制度

5.不得在所租房間內存放武器、彈藥、硝石、火藥、火油或其它易燃易爆危險品。

6.乙方在所租房間內的一切經營業務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們共和國及北京市的法律法規。

7.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協議,收回該房屋,乙方應按照協議總租金的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1)未經甲方同意,將房屋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的;

(2)未經甲方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

(3)改變本協議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8.在租賃期內,乙方逾期交納本協議約定應由乙方負擔的費用的,每逾期一天,則應按上述費用總額的______%支付甲方滯納金。

9.在租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該按協議總租金______%的額度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10.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

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______倍的滯納金。

11.乙方在租賃期間進行的商務經營活動中,與第三方發生的法律及經濟糾紛所造成的影響及經濟損失由乙方負全責。

第十四條 免責條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協議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協議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第十五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爲本協議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 爭議解決

本協議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七條 其他約定事項

1.甲方免費提供給乙方______個停車位使用,初期乙方可免費使用6個停車位,在甲方停車位緊張時,甲方保障乙方______個收費停車位,收費標準爲______元/車/月,另提供______個免費停車位。

2.甲方負責協助乙方辦理申請電話中繼線、中繼連選和寬帶上網的手續,疏通電信局的關係,保證不因上述問題影響正常的入住時間和乙方業務的開展。

第十八條 本協議自雙方籤(章)後生效。本協議的附件或補充協議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九條 本協議及補充協議一式2份,由甲、乙雙方各執1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簽約代表:____________ 簽約代表: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

上海市寫字樓租賃合同2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和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誠實、信用原則的基礎上,同意就乙方向甲方租用其房屋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房屋的座落、面積及裝修、設施

1—1、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座落在 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租給乙方使用。

1—2、甲方出租給乙方使用的該房屋建築面積共____________平方米。

二、租賃用途

2—1、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爲辦公使用。

2—2、在租賃期限內,未事前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變該房屋使用用途。

三、租賃期限

3—1、該房屋租賃期共_____個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2、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前的一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意向,重新簽定租賃合同。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4—1、該房屋月租金爲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

4—2、該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年 □半年 □季度 □月度;先付後用;第一期租金簽定合同當日支付,以後每期租金提前_________日支付。

五、其他費用

5—1、乙方在租賃期限內,使用的 □水 □電費 □電話 □網絡使用費 □物業管理費 □租金稅費□_________,由乙方按有關規定自行承擔。

5—2、根據甲方要求乙方應支付甲方房屋押金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元整),待租賃期滿結清費用後,甲方應於結清當日將押金全額退還乙方。乙方如未按規定結清有關費用,甲方有權拒還押金。如乙方結清,甲方得全額退還押金。

六、房屋修繕責任

6—1、在租賃期限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應愛護併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乙方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或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予以經濟賠償。

6—2、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房屋損壞或造成乙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6—3、室內現有設施:

電器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傢俱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轉租的約定

7—1、除甲、乙雙方在本合同補充條款中另有約定外,乙方在租賃期限內,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方可將承租的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

7—2、乙方轉租該房屋,訂立的轉租合同應符合以下規定:

(1) 轉租合同的終止日期不得超過本合同規定的終止日期。

(2) 轉租期間,乙方除可享有並承擔轉租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外,還應繼續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

(3) 轉租期間,本合同發生變更、解除或終止時,轉租合同也應隨之相應變更、解除或終止。

八、變更和解除本合同的條件

8—1、在租賃期限內,非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1) 甲方或乙方因有特殊原因,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甲方提前收回或乙方提前退交部分或全部房屋的;

(2) 因出現非甲方能及的情況,使該房屋設施的正常運行,或水、或電等正常供應中斷,且中斷期一次超過七天,乙方認爲嚴重影響正常使用房屋的;

(3) 因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且經甲方提出後的十五天內,乙方未予以糾正的;

(4) 因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

(5)在租賃期間,該房屋經市或區(縣)政府有關部門批准運遷,或經司法、行政機關依法限制其房地產權利的,或出現因法律、法規禁止的非甲方責任的其他情況。

8—2、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的,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的一方應主動向另一方提出,因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本合同(8—1條)第(4),第(5)款可依法免除責任外,應由另一方負責賠償。

九、乙方的責任

9—1、在租賃期內,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收回該房屋,由此而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予以賠償。

(1)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將該房屋轉租、轉借他人使用的;

(2)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且經甲方書面通知,在限定時間內仍未糾正、並修復的;

(3) 擅自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從事違法違章活動的;

(4) 拖欠租金累計半個月以上的。

9—2、在租賃期限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按月租金的兩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

十、甲方的責任

10—1、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交付該房屋供乙方使用的,每逾期一天,甲方應按月租金的0.3%向乙方償付違約金。逾期七天,則視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除應按上述規定支付違約金外,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10—2、在租賃期限內,甲方因非本合同第九條第1款規定的情況,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該房屋的,甲方應按月租金的兩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10—3、乙方無論任何原因退租,則甲方將根據乙方實際居住天數計算租金,並將剩餘(如有)返還,違約金按本合同相關條款執行。

10—4、甲方應保證出租之房屋其所有,並無產權及使用權的糾紛,如發生產權及使用權的糾紛,應由甲方承擔乙方的全部損失。

十一、其他條款

11—1、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1—2、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對各自的權利、義務、責任清楚明白,並願按合同規定嚴格執行。如一方違反合同,另一方有權按本合同規定索賠。

11—3、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可向該房屋所在地區的人民法院起訴。

11—4、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其他補充約定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電話: 電話:

日期: 日期:

上海市寫字樓租賃合同3

甲方: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公司註冊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 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公司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向甲方承租位於中國北京______區______路______號的______大廈(下稱“大廈”)之租賃單元作爲營業用房事宜達成一致,爲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特簽訂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 租賃單元

甲方同意按本合同所約定的條件將大廈寫字樓的第 層 室(以下簡稱“租賃單元”)出租予乙方,乙方同意按本合同所約定的條件承租租賃單元。

租賃單元的建築面積爲______平方米,具體位置及範圍詳見本合同附件一平面圖所示(該圖僅供確定其位置之用,陰影部分表示該租賃單元位置)。

第二條 租賃用途

租賃單元僅可作爲乙方辦公用途。

第三條 租賃期限

本合同租賃期爲______個月,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計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屆滿。

第四條 改造、裝修及改造裝修期

1.改造及裝修

1.1

如果乙方需要對租賃單元或大廈其他單元的結構或設施進行改造及裝修(以下稱“改造及裝修”),應提前將改造及裝修方案提交甲方審查,甲方在獲得乙方全部改造及裝修方案後[5]個工作日內對該改造及裝修方案進行審查並將審查結果明確地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就其改造及裝修給大廈造成的現實或潛在的危害及威脅對甲方負有告知義務。

1.2乙方有權使用自己的裝修商,但該裝修商應具備政府主管部門要求的從業資質或許可。

甲方在合理的範圍內協助乙方及其裝修商從政府部門得到進場裝修的相關許可證明。空調消防系統工程及公共區域機電工程須由甲方指定的裝修商進行。

1.3

乙方進行改造及裝修的費用 (包括甲方爲配合乙方的改造及裝修而對大廈的設施設備或其它建築物等進行改造所發生的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1.4租賃期滿或本合同提前終止,乙方應負責騰空並將租賃單元恢復至承租時的原狀,或在甲方完成恢復原狀工作的情況下,對甲方爲完成該項工作所支付的費用予以全額補償。

2.裝修改造期

乙方享有______天的裝修改造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乙方在此期間內佔用租賃單元不計租金。但須支付租賃單元裝修改造期的物業管理費、其它雜費和與裝修有關的費用及其它因乙方佔有並使用租賃單元或其它公用部分面積而發生的費用。

3.如因乙方原因,或委託的裝修公司未能按時將租賃單元的改造及裝修方案及時交付北京消防部門或相關政府部門報批,或改造及裝修方案未能通過消防部門或相關政府部門的審批,或不符合大廈物業管理規定,或因隱患可能給大廈造成現實或潛在的危害,或未能將前述的改造及裝修方案及時交付大廈物業管理公司,造成改造及裝修期的延誤,改造及裝修期將不順延。

同時,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4.乙方必須與大廈物業管理公司辦理租賃單元的正式移交手續後方可開始裝修。

自正式移交日起,租賃單元的一切法律責任、保險、雜費、物業管理費及其它因乙方佔有並使用租賃單元或其它公用部分面積而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 租金、保證金、其它各項費用及支付方式

1.租金:

1.1租賃單元租金標準爲每日曆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人民幣______元(不含物業管理費)。

月租金總計人民幣______元。乙方應於本合同簽訂後______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支付首期______個月的租金共計人民幣______元,首期租金的計算日期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1.2

首期租金屆滿後,乙方應於每月的首__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當月的租金,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減和抵消租金。

2.租金調整:

本合同期限屆滿,如乙方續租,甲方有權根據當時的市場情況進行租金調整。

3.保證金:

3.1乙方應於交納首期租金的同時另向甲方繳付相當於______個月租金的保證金,作爲乙方履行本合同各項條款的保證,保證金總額爲人民幣______元。

3.2

如乙方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甲方可以使用或扣留全部或部分保證金抵償

由乙方之違約行爲造成的甲方損失。保證金不足補償的部分,由乙方補足。甲方扣除保證金後,乙方須在接到通知後______個工作日內將保證金補足到上述3.1款約定的數額。

3.3當本合同期限屆滿,或者雙方協議解除本合同時,若乙方全部繳清本合同規定的各項費用,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並歸還了甲方所租單元,甲方應當在______個工作日內將乙方已交付保證金(不計利息)退還給乙方。

4.公證費、印花稅及登記費:

甲乙雙方按政府有關規定各自支付租賃過程中產生的與租賃有關的稅費,包括但不限於公證費、合同印花稅、登記費及其它有關費用。

5.付款方式:

5.1

乙方應將有關租金費用及支付的其它款項按時以人民幣付至甲方指定的銀行及賬戶。甲方有權變更指定的銀行及賬戶。

5.2

乙方應以人民幣支付所有租金、保證金、物業管理費、雜費及其它因乙方佔有並使用租賃單元或其它公用部分面積而發生的費用。

6.物業管理及物業管理費:

6.1

大廈的物業管理由甲方委託物業管理公司(下稱“管理機構”)負責或自行負責。

6.2租賃單元的物業管理費爲每平方米(建築面積)每日曆月人民幣______元,即每月物業管理費爲人民幣______元。

甲方或其指定的管理機構有權因運營成本變化而相應調整相關費用,該種價格上漲須符合國家的相關政策、法規以及當時的市場行情。

6.3

乙方同意遵守管理機構所制訂的物業管理規定。在交納首期租金的同時須向甲方或其指定的管理機構支付______個月管理費保證金,計人民幣______元,及首期______個月管理費,計人民幣______元,首期管理費的計算日期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6.4

首期管理費屆滿後,乙方應在支付當月租金的同時按時支付當月的管理費,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減和抵消管理費。

6.5乙方應在管理機構發出付款通知書的______個工作日內按管理機構所定的收費標準和付費方法按時將每月的電費、電話費及其它因乙方佔有並使用租賃單元或其它公用部分面積而發生的費用交予管理機構。

6.6當本合同期限屆滿而乙方不願再續租,若乙方全部繳清本合同規定的各項費用,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並歸還了甲方所租單元,甲方或其指定的管理機構應在______個工作日內將管理費保證金(不計利息)退還給乙方。

第六條 租賃單元內的保安

1.對租賃單元內發生的非由甲方保安人員故意或嚴重過失而發生的任何失竊及搶劫事件而給乙方或乙方的顧客、合作伙伴、代理人或其他租賃單元內的人員造成的損失或損害,甲方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如租賃單元內發生保安方面的問題後,在乙方通知管理機構時須即時做出反應,以儘量減少或避免對乙方的損害。

2.乙方爲加強租賃單元內的保安及甲方或其指定的管理機構爲配合乙方加強針對租賃單元的保安工作而發生的費用由乙方單獨承擔。

3.乙方應將其已知或應當知悉的可能導致客戶人數大量超出平常人數的事件或其它異常情形的事件在合理的時間內事先通知管理機構,以便管理機構維持正常辦公秩序。

4.如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款的約定,或因其它過失而給甲方造成財產損失或人員傷害,乙方應對甲方負有全額賠償的責任。

第七條 雙方的義務與權利

A.甲方的義務與權利

1.義務:

1.1甲方或其指定的管理機構負責維持所有公共部分的設備及系統處於良好、正常的運行狀態,保持公共地方衛生環境乾淨整潔,使乙方有一個適宜的辦公環境。

1.2

甲方或其指定的管理機構承擔大廈公用面積的綠化、治安聯防等管理工作及費用。

1.3除不可抗力、自然損耗或因有關政府部門的責任以外,甲方保證乙方自合同起租日起提供租賃單元內的電、照明(照明燈具除外)、空調、通訊等服務處於良好狀態並具備正常辦公的條件。

1.4提供週一至週五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辦公層)租賃單元內的空調服務(法定節假日除外)。

乙方如要求甲方提供加時空調服務,應在週一至週五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向甲方或其指定的管理機構事先提出書面申請,並交納相關費用。

1.5甲方或其指定的管理機構負責爲乙方在大廈大堂中在甲方或其指定的管理機構指定的位置設置大廈統一標準的公司標牌(標牌使用的名稱以本合同項下乙方的名稱爲準)。

1.6

甲方同意對本合同條款予以保密,除非應法律、法院判決或行政命令的要求,未經乙方許可,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但甲方律師及/或顧問不在此限。

1.7

履行國家規定的甲方應承擔的其它義務。

2.權利:

2.1

甲方享有大廈所有通道或公共區域的進出權。

2.2

甲方享有所有設備、系統、管道的檢查、維修及裝置權。

2.3甲方或其授權人(包括管理機構)有權派工作人員出於對租賃單元或大廈進行任何保安、巡察、修理或維修之目的而進入租賃單元,但甲方應提前[1]天書面通知乙方,但在發生緊急突發或危險事件時,甲方或其授權人(包括管理機構)可以立刻進入租賃單元內處理事件而無需乙方同意,但在事後應在合理的時間內通知乙方。

在任何情況下,甲方應盡最大努力不妨礙乙方爲其經營目的使用租賃單元。

2.4甲方有權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連同本合同出租的單元將大廈全部或大廈的一部分轉讓於第三方,但甲方應確保受讓人承擔甲方於本合同中的全部承諾及權力。

2.5

甲方獨家擁有裝置、安排、維修、拆除及更換一切位於大廈任何部位的招牌、佈告、招貼及廣告裝置的權力。

2.6

甲方有權更改大廈的名稱而無需徵詢乙方的同意。

2.7甲方保留對大廈的重新發展、拆卸包括大廈內單元或其它任何部分的權利,但甲方應提前______個月書面通知乙方,才得以終止本合同,同時甲方應向乙方返還保證金,並應當保證向乙方退還管理費保證金。

乙方無須再向甲方支付其餘未履行租期部分的租金。如甲方的該種行爲致使乙方的直接經濟利益受到嚴重影響,則甲方應賠償乙方的損失。

2.8在本合同期限終止前______個月期間,甲方或其授權人在預先通知乙方的前提下,可帶人進入視察樓宇,甲方應盡最大努力不妨礙乙方的正常工作。

2.9

甲方有權在合同有效期限內將大廈包括租賃單元或任何部分設定抵押或任何其它的擔保權而無需徵得乙方同意。

2.10

甲方不負責並非由甲方的原因而造成的損失或傷害。

2.11甲方的未行使或遲延行使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或相應的補救措施不構成甲方的任何棄權;

甲方單一或部分行使權利亦不妨礙其以其它方式或進一步行使其權利或行使其它權利及其相應的補救措施。

B.乙方的義務與權利

1.義務:

1.1

如期足額支付合同所規定的各項費用。

1.2

如乙方在甲方書面允許的情況下佔用部分公用區域,則其所佔用的公用區域上發生的物業管理費或雜費由乙方承擔。

1.3乙方應於簽署合同後,改造及裝修期開始前,向管理機構提交一切室內改造及裝修圖紙。

乙方需遵守甲方或其委託的管理機構所制訂的《裝修手冊》之相關規定及限制及北京消防部門書面批准的改造及裝修圖紙和規格對租賃單元進行改造及裝修。

1.4

合同期內乙方若進行改造及裝修工作,均需事先通知甲方及其授權人(包括管理機構)並取得書面同意。

1.5

負責賠償因自身原因給甲方、其他業主、使用人或第三人造成的全部損失。

1.6合理使用租賃單元內甲方提供的裝置及大廈公用裝置/系統/設備(此包括但不限於空調/取暖裝置、消防/警報裝置、照明裝置、電纜、電線、佈線管道),避免受到人爲破壞。

1.7乙方所租賃單元若有任何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損壞,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因修復損壞而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如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後______個工作日內對上述損壞未進行或未完全進行修復,甲方可自行安排修復,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1.8

乙方應採取合理措施防止租賃單元遭致自然災害的破壞,例如暴雨、風沙等。如非乙方原因,租賃單元遭致以上情況的損壞,乙方應及時通知管理機構。

1.9因乙方的疏忽或過錯而給租賃單元結構性部分造成任何損壞時,在收到甲方或其委託的管理機構書面通知後______工作日內,乙方應將租賃單元修復至完好狀態。

1.10

負責向保險公司投保自有財產的保險及其它必要的保險。

1.11

同意管理機構在事先通知乙方的前提下進入租賃單元進行常規維護或緊急修理並給予必要的協助。

1.12

未經甲方或其委託的管理機構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安裝、更改樓宇內的設備、間隔及安裝、擺放任何超越樓層負重標準的物品。

1.13乙方不得在租賃單元內進行任何對甲方或大廈其他租戶造成滋擾或危害的活動,亦不能經營或做出任何會損害大廈形象的營業或行爲。

乙方不得在租賃單元內進行非法活動。

1.14

乙方不得在租賃單元內存放任何對大廈或其他人員構成危險的物品,此包括但不限於武器、硝石、火藥、火油或其它易燃、易爆、違法或危險的物品。

1.15除乙方業務所必需的適量的食品及原料外,乙方不得在租賃單元內儲存或製造其它物品;

除徵得甲方事先同意外,乙方不得在租賃單元內飼養任何動物,不論其具體用途。

1.16乙方不得進行亦不得允許他人進行任何導致大廈的保險全部或部分失效或造成保險費增加的活動。

若乙方違反本條規定而使甲方需重新投保或增加保險費時,則甲方需支付或額外支付的保險費以及其它有關開支,應由乙方立即補償甲方。

1.17乙方不得在大廈的公用區域,如大廈門廳、電梯、樓梯、通道、大堂、樓梯平臺、櫥窗和其它公用區域堆放、丟棄或留置箱物、傢俱、垃圾和任何其它物品,造成對大廈其他租用者或使用者帶來任何不便或阻塞。

1.18

未經甲方及大廈管理機構事先書面批准,乙方不得在租賃單元門窗內外或大廈內部或外部設立、陳設或展示任何廣告、招牌裝置。

1.19

本合同簽署後,乙方須同時遵守甲方或其指定的管理機構所制定的物業管理規定。

1.20

乙方保證在租賃單元內經營業務前,獲得國家有關部門或機關發出的有效的營業執照、批准或許可證或其它類似文件。

1.21合同期屆滿後,乙方須將租賃單元恢復原狀交還甲方。

如經甲方書面同意,則可無償轉讓上述全部或部分裝修予甲方,在此情況下,乙方方可免除恢復原狀的義務。

1.22

乙方如決定在本合同期滿後續租,須在本合同終止______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

1.23

不做任何有損甲方商譽的事情,甲方對乙方與其顧客之間的糾紛不承擔任何責任或義務。

1.24

乙方不得通過轉讓本合同而允許任何他方使用租賃單元,不得轉租或以任何其它方式與第三方共同使用租賃單元或其一部分。

1.25

在本合同規定的租賃期間,乙方無權向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要求減免任何按本合同規定所需繳付的費用。

1.26除非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在其營業名稱中包含有中文或英文____________或____________或相近似之字詞,但乙方作爲其地址而使用的情況除外。

1.27

乙方如需在所租賃單元內安裝任何自用空調設備,需經甲方或其指定的管理機構的書面同意,由此所需的任何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1.28

乙方同意對本合同條款予以保密,除非應法律、法院判決或行政命令的要求,未經甲方許可,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但乙方律師及/或顧問不在此限。

1.29

乙方應自擔費用獨立負責租賃單元內的衛生清潔工作。

1.30

乙方有義務嚴格遵守與消防安全有關的法律法規。

1.31無論甲方對乙方曾有何種承諾或有何種形式的關聯,甲方對乙方的經營方式、經營品種、經營策略、宣傳推廣活動及其它的與乙方經營活動有關的活動是否合法均不負擔任何責任。

乙方有義務詳盡瞭解與其經營活動相關的法律法規並恪守其規定。

1.32乙方承諾,如租賃單元是提供日後新設機構使用的,一旦新設機構獲得營業執照或正式設立文件,則乙方同意在新設公司營業執照或正式設立文件頒發之日起______個工作日內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轉讓予新設機構,並由新設機構與甲方在保持本合同條款不變的情況下,另行簽署租賃合同或三方協議。

1.33

乙方承諾,使用租賃單元新設機構將在本合同簽署後______個工作日內獲得營業執照或正式設立文件,並提供給甲方作爲本合同的附件。

1.34乙方同意,若在規定的期限內新設機構未獲得營業執照或正式設立文件,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本合同自甲方發出書面通知之日終止。

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1.35

履行國家規定的乙方應承擔的其它義務。

2.權利:

2.1

乙方在合同期內可自行合法使用租賃單元。

2.2

乙方對管理機構提供的服務不滿意時,有權向甲方提出申訴,甲方或其委託的管理機構在不損害大廈及其他租戶利益的前提下應儘快進行合理改善。

2.3

乙方有權使用大廈所提供的公共設施。

2.4乙方的未行使或遲延行使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或相應的補救措施不構成乙方的棄權;

乙方單一或部分行使權利亦不妨礙其以其它方式或進一步行使權利或行使其它權利或相應的補救措施。

第八條 合同的終止

1.由於本合同第十條所述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或由於政府原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同意後可以提前終止。

2.乙方在出現下列任何一種情況時,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或解除本合同,而無須向乙方做出任何賠償,甲方的書面終止通知自發出後立即生效。

2.1

嚴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進行非法經營活動。

2.2

未經甲方許可擅自改變租賃單元的用途。

2.3

擅自將租賃單元或其部分轉租或轉讓予他方或與他方共同使用。

2.4

未按本合同的規定交納各項費用且收到甲方首次書面通知後未支付達______日。

第九條 違約和賠償責任

1.若乙方未能如期支付合同所規定的各項費用,甲方可書面通知乙方於______日內繳清該款項。

如乙方在甲方發出通知後______日內仍未能繳付該等款項,甲方即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由此引致的損失及滯納金。

2.如乙方拖欠根據本合同應支付甲方的任何款項,甲方有權根據延遲支付的實際天數向乙方收取應付款項______‰/天的滯納金,上述滯納金自該款項到期之日起計,直至乙方付清所有應付款項的本金、利息和其它相關的費用。

此滯納金將不影響本合同項下的甲方任何其它權利和相應的補救措施。

3.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改變本合同租賃單元的用途,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指定限期內改正。

若其不按照甲方的要求改正,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承擔因此而發生的一切損失,並無須返還乙方已付的保證金。

4.在本合同規定的租期內,若乙方將本合同租賃單元轉租或分租,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已交付的保證金不予退還,並且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規定期限內消除因此而產生的第三人對甲方權利的影響。

若乙方未在規定期內消除前述影響,甲方可自行採取措施消除前述影響,並要求乙方承擔因此而發生的一切費用。

5.本合同終止或被解除時,乙方應當最遲在解除之日起______個工作日內或本合同終止日當日騰空並搬離租賃單元,此期間乙方須支付租金、物業管理費及其它因乙方佔有並使用租賃單元或其它公用部分面積而發生的費用。

並且應自擔費用將租賃單元恢復原狀且經甲方驗收確認後歸還給甲方,同時應歸還所租賃單元的全部鑰匙。

6.若乙方未按規定歸還所租賃單元時,則甲方享有將乙方租賃單元騰空並將其恢復原狀的權利,甲方因此而發生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於騰空所租單元、將所租單元恢復原狀以及將乙方租賃單元內物品存放在它處的保管費用等均應由乙方承擔。

甲方有權從乙方的保證金中扣除前述費用,若保證金數額不足,乙方應當在接到甲方通知後5個工作日內將保證金補足。在甲方未開始行使前述權利前,且乙方仍繼續佔用租賃單元期間,乙方就此期間仍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租金向甲方繳納佔用租賃單元的租金。

7.當乙方搬離租賃單元並將租賃單元恢復原狀後,應通知甲方對租賃單元進行驗收,雙方就驗收時的現狀簽署《歸還交接單》,除非該交接單明確標明甲方同意接受租賃單元,否則,該交接單隻說明乙方歸還時租賃單元的現狀,並不視爲甲方已同意其退租並接受租賃單元。

乙方在解決《歸還交接單》中存在的問題期間,仍視爲乙方未按照本合同規定歸還租賃單元。

8.如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乙方提前終止本合同,則甲方無須返還乙方已付之保證金。

乙方需向甲方支付未履行完畢租期的應交租金。若乙方的提前終止合同行爲給甲方造成的損失超過未履行租期的應交租金,乙方應就此超過的部分對甲方承擔賠償責任。甲方有權就租賃單元另行訂立租賃合同,以減少乙方違約行爲給甲方帶來的損失。

第十條 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義務,或不能按期履行義務的,應當及時通知另一方,並應當在合理的時間內提供有關機構出具的有效證明。

2.若租賃單元因爲發生火災、水災、風暴、颱風、白蟻、地震、地面下陷或任何其它災難以致不能使用或導致物業封閉租賃單元的,或基於非甲方所能控制及非歸責於乙方未能履行合同條款的原因而被政府當局宣佈爲危險建築,則租金的全部或一部分將依照租賃單元不能使用的程度作相應扣除,直到租賃單元可重新使用爲止,但甲方既無責任恢復租賃單元原狀,亦無責任就上述租賃單元於不適使用期間而向乙方支付賠償。

若租賃單元連續[3]個月不適使用,雙方均可書面通知另一方終止本合同,甲方應退還乙方全部保證金,但雙方在此之前的權利義務不因此受影響。

第十一條 通知

1.甲方對乙方發出的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或要求均須採用書面形式發出,並由掛號或專人送至本合同附件三所述地址,掛號寄出第[7]日或送達日(以較早日爲準)爲文件的生效日,除非文件內對生效日期另有規定。

2.甲方對乙方發出的通知可送至租賃單元或本合同附件三所述地址。

如果附件三所述地址變更致使甲方送達不到的,甲方將通知送達至租賃單元即爲送達。

第十二條 糾紛解決和適用法律

1.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解釋及爭議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因本合同而產生的一切爭議,雙方當事人應當協商解決,協商未成的,任何一方有權將該爭議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3.仲裁期間,本合同除爭議事項外,其餘條款繼續有效。

第十三條 其他

1.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樣法律效力。

2.本合同正、副本各兩份,甲、乙雙方各持正本一份及副本一份。

本合同自雙方簽署蓋章之日起生效。

3.若本合同的規定與管理機構的管理規定有任何不一致之處,應以本合同的規定爲準。

本協議雙方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___簽訂。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蓋章) 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蓋章) 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