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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借款合同書模版多篇

個人借款合同書模版多篇

民間借款是指公民之間、公民與法人之間、公民與其它組織之間借貸。只要雙方當事人意見表示真實即可認定有效,因借貸產生的抵押相應有效,但利率不得超過人民銀行規定的相關利率。簽訂個人借款合同需要注意什麼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個人借款合同,歡迎參考閱讀。

個人借款合同書模版1

甲方(出借款人):(身份證號碼:乙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碼: )

連帶責任保證人: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及連帶責任保證人在公平自願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願出借給乙方人民幣 伍萬元整(¥: 50000.00 元 ),借款期12個月,自20_ 年 5月7日至 20_ 年5月6日,於訂立本合同之時,由甲方給付乙方,乙方保證不用借款從事違法活動。

二、每月利息率爲20‰,乙方應每三個月付清利息一次,不得拖欠。乙方保證按期歸還借款,如果不能按期歸還借款,乙方承擔甲方追討該借款的差旅費、律師費、訴訟費等。

三、本合同的債權,甲方可自由轉讓與他人,乙方不得異議。乙方償還借款的順序爲先利息後本金。

四、乙方應覓連帶責任保證人叄名,確保本合同的履行。連帶責任保證人願與乙方負連帶返還本金、利息和追討該借款的差旅費、律師費、訴訟費等的責任,並拋棄先訴抗辯權。

五、甲乙雙方及連帶責任保證人在本合同上簽字即表示充分理解並同意本合同的所有條款。

甲方: 乙方:

連帶責任保證人: 簽訂合同日期:二〇學習年五月二日

借 據

今借到馬相明人民幣肆萬元整,¥:50000.00 ,月息率爲千分之 貳拾(20)‰,借款期限 12 個月,自 20學習年5 月7日至 20_年5月6日。

借款人身份證號: 借 款 人: 連帶責任保證人:

借款日期:年月日

個人借款合同書模版2

借款人(債務人):(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人:

貸款人(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本合同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等規定,本着平等、自願、誠實守信、協商一致的原則,爲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貸條款

第一條 借款用途:本合同項下之借款必須合法使用。

第二條 借款金額:借款金額爲人民幣(大寫): 元整,小寫:¥ 元(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爲準,下同)。

第三條 借款期限:借款期限爲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內的 (年/月)利率爲 (大寫)即¥ (小寫)。

第五條 還款方式:借款人選擇以下第 種還款方式:

1.到期一次還本付息,利隨本清;

2.按

(月/季)結息,利息支付日爲每 (月/季)末 日,借款到期時利隨本清。

3.其他:

第六條提前還款:借款人提前還款應徵得貸款人同意。貸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還款的,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及借款實際使用期限計收利息《另行約定的除外》,雙方另行約定。

第七條 提前收回貸款:貸款人提前收回貸款應徵得借款人同意。利息及本金償付辦法由雙方另行約定。

如出現下列情形,貸款人有權隨時要求借款人在一定的期限內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

1.借款人將所借款項用於非法活動;

2.抵押物毀損或滅失,不足以實現本合同擔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抵押人不能提供貸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擔保的;

3.其他:

第八條 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和其他材料,並接受貸款人的監督和檢查;

2.保證本借款不用於非法活動;

3.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取得借款本金,並按時償還借款本息。

第九條 貸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保證資金來源合法;

2.有權對本合同項下抵押擔保的房產進行查詢和核實;

3.在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辦理完畢抵押登記後

日內,足額向借款人發放貸款;

4.有權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收取借貸本金和利息,有權按照約定行使抵押權。

第二部分 抵押條款

第十條 抵押物:爲確保借款人正當履行還款義務,抵押人自願以其擁有所有權並有權處分的位於東營市 號樓 單元 戶的合法房產(房屋所有權證號:東房權證 字第號,建築面積 平方米)以及相應的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房地產)抵押給貸款人,作爲借款人歸還借款的擔保。

抵押人保證,該房地產不存在任何權屬爭議,不存在被查封、已抵押、已出租等情況。和他人共有的,共有人同意將該房地產抵押給貸款人,並同意受本合同約束。

第十一條 抵押價值:經本合同各方確認,前條用於抵押的房地產價值爲人民幣(大寫) 元整,(小寫):¥ 元(估價報告編號: 字第 號)。

第十二條 抵押登記:本合同自簽訂後兩日內(遇法定節假日順延),抵押雙方當事人應持房屋所有權證及其他相關證件到房管部門辦理房屋抵押登記手續。

如因抵押人提供虛假材料或掩蓋重要事實導致不能辦理抵押登記、抵押登記無效或者被註銷的,借款人和抵押人應對貸款人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三條 抵押擔保範圍:爲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以及貸款人實現債權的所有費用。

當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其還款義務時,無論貸款人對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它擔保,貸款人均有權直接要求抵押人以該房地產承擔擔保責任。

第十四條第二住所擔保:抵押物爲住宅的,貸款人對本合同項下抵押權實現的風險已有充分的預知。抵押人是否應另行出具第二住所的擔保聲明,由貸款人與抵押人選擇以下第種約定:

1.抵押人不必另行出具第二住所的擔保聲明;

2.抵押人應出具,且該聲明爲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權利限制:抵押期間,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將該抵押物出租、轉讓、抵債或賦予其它負擔。

第十六條 抵押注銷:貸款人應在借款人償還全部款項後三日內(遇法定節假日順延)協同抵押人到房管部門辦理抵押注銷登記。

第三部分 違約責任及其他約定

第十七條 違約責任:下列情況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借款人提供的證件、證明等有虛假、非法的情況,貸款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全部借款及相應利息,可依法行使對本合同項下抵押房產的抵押權;

2.借款人在還款期限屆滿時,未能足額償還借款本息的,視爲嚴重違約,應另行向貸款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的違約金,並承擔貸款人爲實現債權支付的全部費用;

3.貸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借款人發放貸款的,視爲嚴重違約,應承擔其他方所付出的直接費用,並向借款人另行支付全部貸款本金

%的違約金;

4.因貸款人的以下行爲,致使不能根據本合同的約定辦理抵押注銷手續的,貸款人應當向抵押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

%的違約金:

(1)貸款人無正當理由在借款方全部償還本金和利息三日內(如遇法定節假日順延)拒絕辦理抵押注銷手續的;

(2)因貸款人保管不善,造成他項權利證明丟失、損壞,不能及時辦理抵押注銷手續的;

(3)因貸款人變更地址、電話等無法聯繫,不能按約辦理抵押注銷手續的;

(4)其他足以影響抵押注銷手續的行爲。

5.抵押人因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已抵押或者已出租等情況,而給貸款

人造成損失的,應當向貸款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八條 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九條 生效、變更、解除、終止:

1.在簽訂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並接受本合同的內容,在本合同項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實有效。

合同各方選擇以下第 種約定爲本合同的生效條件:

(1)自各方當事人簽字後生效;

(2)經 公證處公證後生效。

2.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後,本合同終止;

3.本合同如需要變更或解除,應由合同各方共同達成書面協議。

第二十條 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各方各執一份,報相關部門 份。

第二十一條 其他事項: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借款合同書模版3

借款人:

出借人:

保證人:

抵押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各方當事人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借款

1.1

借款金額(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_萬元。

1.2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

借款期限爲_______個月,自20_年____月____日起至20_年____月____日止。

1.4

借款利率:借款利率爲固定利率,月利率____%.

第二條 借款給付方式

出借人或者出借人委託的第三人依據本合同約定將上述借款金額劃入借款人指定的賬戶:賬號/銀行卡號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借款人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還本付息:

3.1

實行利隨本清方式還款,到期一次性歸還借款本息。

3.2按_________(月/季)結息,到期還本。

結息日爲每____(月/季末月)的____日。借款人須於每一結息日支付利息。如借款本金的最後一次償還日不在結息日,則未付利息應利隨本清。

第四條 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4.1

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取得和使用借款。

4.2

按時足額還本付息。

4.3

按出借人要求如實提供與本合同項下借款有關的文件、資料和單據。

4.4出現本合同第10.2約定的重大不利情形時,應立即書面通知出借人,並落實出借人認可的債權保全措施。

第五條 出借人的權利和義務

5.1

有權瞭解並檢查借款人基本情況、借款使用情況、保證人情況。

5.2

借款人出現本合同第10.2所指重大不利情形,出借人可以停止發放借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

5.3按照本合同約定收回或者提前收回借款本金、利息、罰息、複利,並有權要求借款人支付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訴訟(仲裁)費、律師費、保管費、處置費、過戶費等出借人實現債權和擔保權的費用。

5.4借款人歸還的款項不足以清償本合同項下應付數額的,按照實現債權(包括擔保權)的費用、違約金、複利、罰息、利息、本金的先後順序歸還,即先抵費用,後還息,再還本。

第六條 借款擔保

6.1具體包括但不限於:

(一)保證人 爲本合同項下借款人債務向出借人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二)抵押人 以其名下的 爲本合同項下借款人債務向出借人提供抵押擔保;

(三)出質人 以其所持的 爲本合同項下借款人債務向出借人提供質押擔保。

6.2擔保的範圍,包括: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罰息、複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訴訟(仲裁)費、律師費、保管費、處置費、過戶費等出借人實現債權和擔保權的費用。

6.3保證擔保的期間:保證期間爲還款期限屆滿之日起二年。

借款人與出借人達成期限變更協議的,保證人繼續承擔保證責任,保證期間爲自期限變更協議約定的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二年。

6.4當出借人就借款人提供的抵押物、質物不行使擔保物權,放棄擔保物權、擔保物權順位或者變更該擔保物權時,保證人承諾仍就出借人本合同項下全部債權承擔擔保責任。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歸還借款本金的,出借人對逾期借款從逾期之日起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利率基礎上上浮百分之____________(大寫)計收罰息,直至本息清償爲止。

7.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出借人對違約使用部分從違約使用之日起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利率基礎上上浮百分之____________(大寫)計收罰息,直至本息清償爲止。

7.3

對到期未付利息,出借人按罰息利率計收復利作爲違約損失賠償。

7.4借款人、任一擔保人違反本合同及從合同項下義務,出借人有權要求其限期糾正違約行爲,有權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已發放借款以及採取其他財產保全措施。

第八條 費用承擔

與本合同有關的公證、登記、評估、鑑定、見證、運輸、保管等費用由借款人、保證人承擔。

第九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各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出借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其他事項

10.1本合同所稱“期限屆滿”或者“到期”包括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以及出借人依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或者本合同的約定宣佈本合同項下債務提前到期的情形。

10.2本合同所稱重大不利情形包括但不限於以下情形:借款人已全部或者部分喪失還款能力;

保證人財務狀況惡化或者因其他原因導致擔保能力明顯下降;抵押物、質物(出質權利)價值減少、毀損、滅失、被徵用、被徵收以及因附合、混合、加工使擔保物所有權歸屬第三人或者出現權屬爭議等影響出借人實現擔保權。

10.3

本合同所稱擔保物包括抵押物、質物和出質權利。

10.4

借款人之配偶及保證人之配偶聲明:

借款人配偶及保證人配偶已經充分知悉本合同條款;借款人或保證人違反本合同的,借款人配偶及保證人配偶並願以各自的夫妻共同財產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一條 合同的生效及份數

本合同自各方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借款人一份,出借人一份,擔保人各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 出借人:

(簽字) (簽字)

保證人:

(簽字)

保證人配偶:

出質人:

(簽字)

出質人配偶:

(簽字)

抵押人:

(簽字)

抵押人配偶:

(簽字)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約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