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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多篇

普通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多篇

普通畢業生就業協議書1

甲方:

乙方:

學歷:

專業:

畢業時間:

爲明確見習學生與見習單位的權利與義務,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見習期限及工作時間

___乙方___等___名學生(附學生簽名的名單,明確姓名、性別、學歷、學院及專業)到甲方見習,見習時間自__年__月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甲方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本單位規章制度,合理安排見習學生的見習工作時間。

二、見習崗位

__甲方根據乙方的實際情況和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到__部門,從事__工作。見習期間,甲方應安排專門的技術與管理人員對見習學生進行業務培訓、技術指導和日常管理,見習學生應自覺遵守勞動紀律,認真見習。

三、乙方見習期間應遵守以下規定:

1、見習學生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遵守甲方的見習規章及其它各項規章制度。如違反國家法規和單位的規章制度,甲方可以根據情節輕重給予必要的處分或終止見習。

2、因見習學生造成見習基地財物損失的,按甲方規定處理。

四、勞動保護:

1、甲方需爲見習學生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其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工作。

2、甲方根據見習學生崗位實際情況,按國家規定向其提供必需的勞動防護用品。

3、見習學生患職業病、工傷事故的按《工傷保險條例》(國務院令第375號)規定執行。

五、協議解除:

乙方在本協議履行期間可以在說明原因的情況下向甲方提出終止見習合同,但必須提前7天通知甲方,並作好工作交接,否則應承擔相關責任。見習期間,甲方如發現乙方不符合見習要求或不適宜甲方安排工作等情況的,可以向乙方提出終止見習,在爲見習學生履行見習津貼支付手續後,解除本協議。

六、尚需協商一致的其它問題:

未盡事宜由雙方及時協商解決。

七、法律效力:

本協議正本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交當地人事部門備案,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簽約雙方已明確上述條款並接受其約定,現自願簽字確認:

甲方(蓋章): 乙方: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__年__月__日__年__月__日

普通畢業生就業協議書2

《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以下簡稱《就業協議書》)是應屆高校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係的法律依據,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填寫需知。畢業生就業必須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書》,並由學院、學校蓋章,納入正式就業方案,打印報到證。

《就業協議書》在畢業生、用人單位、學院、學校簽字蓋章後即生效。《就業協議書》一式三份每份內容相同,簽字蓋章後由用人單位保存一份、畢業生本人保存一份、學校保存一份。《就業協議書》須經所在院系蓋章和學校蓋章後,方能納入正式就業方案,因此畢業生在簽訂《就業協議書》後應儘快在規定期限內返回學校進行蓋章。

學校根據正式上報的就業方案,在規定的時間內集中打印《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報到證》(以下簡稱〈報到證〉),並寄發給畢業生。畢業生憑報到證到就業單位報到;用人單位憑報到證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接收的具體手續。畢業生持有報到證而不按時到單位報到,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畢業生本人負責。

《就業協議書》的具體填寫要求:

1、本協議書由教育部統一印發,每份都有對應的編號,一式三份,一人一號,遺失不補,複印無效,三份中遺失任何一份協議書都將無效。

2、填寫時請用黑色鋼筆,不得用其他類型的筆。

3、填寫前請認真閱讀《就業協議書》上的有關說明,不要塗改。

4、“畢業生情況及意見”一欄中,健康狀況可填“良好”,“專業”填“法學”,“學制”填“四”,“學歷”填“本科”,“應聘意見”可填自己的意向或和用人單位約定的內容,“聯繫電話”填最能聯繫到你本人的電話,協議書《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填寫需知》。

5、《就業協議書》的內容必須全部填寫。用人單位、地址、學校和專業名稱等,都必須寫全稱,不得使用簡寫、縮寫或用斜槓劃去,也不能留有空格(如有相關內容的約定,應另附書面約定條款)。

6、“用人單位名稱”:由用人單位填寫,必須與單位的有效印簽上的名稱一致。

7、“檔案轉寄詳細地址”:由用人單位填寫,要求清楚、準確地填寫用人單位的人事保管機構的全稱和詳細地址,便於學校在畢業生離校後轉寄學生檔案。

8、“備註”:可填寫與用人單位的其他約定,如試用期限、薪資待遇、違約金等。如準備考研、出國的同學,可寫上“如考上研究生(或出國)此協議自動解約”。

9、待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字、蓋章後,可由畢業生本人或用人單位到用人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簽字和蓋章,然後到學院簽字、蓋章,最後到學校就業處簽字、蓋章。注意協議書必須由用人單位、用人單位上級主管部門和學校都蓋章方能生效,否則畢業生在畢業後的戶口檔案和人事關係仍將轉回原籍。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學生)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蓋章)

監護人:__________(家長)

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普通畢業生就業協議書3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爲了全面貫徹教育部關於以社會需求爲培養目標,以就業爲導向的辦學方針,建立“需求、培養、實訓、就業”的教學模式,使畢業生能夠學以致用,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本協議。

一、甲方應履行的職責

1.根據乙方提供的入學材料,到省教育廳辦理正式錄取手續,負責學生畢業證及就業報到證的辦理工作;

2.按國家教育部規定的教學計劃和教學大綱及用人單位的實際需求進行教學,保質保量地完成各學科的教學任務;

3.學生畢業後負責推薦就業,併爲每位學生至少提供一個就業崗位;

4.負責畢業生崗前培訓工作;

5.負責推薦就業的專業包括我院______年招生的各個高職專業。

二、乙方應履行的職責

1.學生必須修滿規定的學時;

2.在校期間必須嚴格遵守學院的規章制度,刻苦學習,成績必須達到合格以上;

3.學生必須向學院提供真實、有效的入學錄取材料;

4.學生在校期間必須配合學院進行上崗培訓及推薦就業。

三、如果乙方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甲方不負責安置工作

1.在校期間不認真學習,所學課程成績有不合格的,不能按時取得畢業證者;

2.不按時交納學費或經學院允許緩交,但在畢業前仍未交齊全部學費者;

3.在校期間受到嚴重警告及以上處分者;

4.畢業後自行就業者;

5.無正當理由,出於個人好惡,不服從推薦就業者。

四、其它規定

1.如發生協議條款之外的事情,由雙方協商解決;

2.十八週歲以下的'學生必須由監護人簽字;

3.本協議一式兩份,學院和學生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學生)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蓋章)

監護人:__________(家長)

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普通畢業生就業協議書4

按《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暫行規定》和教育部的有關要求,爲維護國家就業方案的嚴肅性,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經協商,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簽訂如下協議:

一、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在簽訂協議時要嚴格執行國家關於畢業生就業的方針、政策。

二、畢業生應按國家規定就業,向用人單位如實介紹自己的情況,瞭解單位的使用意圖,表明自己的就業意見,在規定的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若遇到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報到,需徵得用人單位同意。

三、用人單位要如實介紹本單位的情況,明確對畢業生的要求及使用意圖,做好各項接收工作。凡取得畢業資格的畢業生,用人單位不得以學習成績爲由提出違約,未取得畢業資格的結業生,本協議無效。

四、學校要如實向用人單位介紹畢業生的情況,做好推薦工作,用人單位同意錄用後,經學校審覈列入建議就業方案,報省教育廳批准,學校負責辦理就業手續。

五、學校應在學生畢業前安排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辦理就業手續,本協議自行取消,由學校通知用人單位。如用人單位對畢業生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原則上應在簽訂協議前進行單獨體檢,否則,以學校體檢爲準。

六、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如有其他約定,應在備註欄註明,並視爲本協議書的一部分。

七、本協議經各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三方都應嚴格履行本協議,若有一方提出變更協議,須徵得另兩方同意違約,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並在備註欄註明。

八、本協議一式三份,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各執一份,複印無效。

簽訂協議書注意事項

一、到河南省轄市市管或區管單位就業的,需經省轄市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非師範經市人事局、師範經市教育局)蓋章同意;到縣及縣以下單位就業的,只需經縣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蓋章同意。

二、到河南省直、部屬單位就業的,需經其主管部門蓋章同意。部屬單位主管部門係指在豫的主管部門;在省工商局註冊的非國有單位接收畢業生,須到省就業辦辦理審覈備案手續。

三、在省外落實接收單位的,按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的規定辦理。原則上到河南省外各省區直或部屬單位就業的,經省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蓋章同意;到市(地)以下單位就業的,經市(地)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蓋章同意;到省轄市單位就業的,需經直轄市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同意。

四、到在京中央單位的,需經國家人事部門同意。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學生)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蓋章)

監護人:__________(家長)

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普通畢業生就業協議書5

用人單位(甲方):

畢業生(乙方):

1、本協議書是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和用人單位在正式確立勞動人事關係前,經雙向選擇,在規定期限內就確立就業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而達成的書面協議;是用人單位確認畢業生相關信息真實可靠以及接收畢業生的重要憑據;是政府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和各高校進行畢業生就業管理、編制就業方案以及畢業生辦理就業落戶手續等有關事項的重要依據。用人單位、畢業生應逐項準確填寫,學校應認真審覈畢業生有關信息,政府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依據本協議書,辦理畢業生就業登記審覈和報到證簽發等工作。

2、本協議書由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託代理人)和畢業生雙方當事人親自簽訂,代簽無效。

3、本協議書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後填寫,不得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本協議書的未盡事宜,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作爲本協議書的附件,與本協議書一併履行。

4、本協議書內的年、月、日一律使用公曆,除落款日期外,均用阿拉伯數字填寫,工資報酬等金額一律使用大寫。

5、填寫本協議書一律用藍、黑色墨水書寫,字跡清晰、工整,塗改處必須(簽名)或加蓋校對章,否則無效。

6、畢業生離校後簽訂本協議書的,學校可不簽註意見。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學生)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蓋章)

監護人:__________(家長)

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