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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夥人合作協議書實用多篇

合夥人合作協議書實用多篇

合夥人協議書 篇一

[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 ]日在[____________]市簽訂:_______________

(1) [____________](中國居民身份證號碼爲[____________])(簡稱"甲方");

(2) [____________](中國居民身份證號碼爲[____________])(簡稱"乙方");以及

(3) [____________](中國居民身份證號碼爲[____________])(簡稱"丙方")。

甲方、乙方與丙方單稱"一方",合稱"各方"或"三方"。

鑑於:_______________

(1) [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簡稱"公司")爲三方爲共同創業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設立的公司,公司註冊資本金爲人民幣[ ]元;

(2) 在公司發生退出事件(見以下定義)前,各方承諾會長期持續全職服務於公司;

(3) 爲了讓各方分享公司的成長收益,各方擬按照本協議約定的分配公司股權。各方持有的公司股權比例將會隨公司未來增資或減資行爲做相應調整。

有鑑於此,經友好協商,各方特此同意簽訂本協議,以XXX。

第一章 股權分配與預留

第一條 股權結構安排

第二條 三方投資及股權

(一) 三方投資

1. 甲方出資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其中____________元作爲甲方繳付其在註冊資本金中出資額,____________元作爲甲方繳付預留股東激勵股權、預留員工期權中的出資額,剩餘____________元作爲公司的流動資金投入公司。

2. 乙方出資人民幣____________元,作爲乙方繳付其在註冊資本金中出資額。

3. 丙方出資人民幣____________元,作爲丙方繳付其在註冊資本金中出資額。

(二) 三方投資

各方確認,儘管各方根據本協議、公司章程及公司法等對公司進行出資,但各方享有相應股權,主要基於各方在公司設立後持續全職提供的服務。如各方未能如約提供相應的服務,各方應根據本協議及其其他相關協議的安排調整其各自持有的股權。

第三條 預留股權

(一) 預留股東激勵股權

1. 鑑於本協議簽訂時,各方將會對公司的貢獻暫時無法準確評估。爲激勵股東在爲公司服務期間創造更大價值,合理地根據股東貢獻分配股權,各方同意預留[20%]的股權(以下簡稱"預留股東激勵股權")。根據定期對各方業績考覈的結果,在預留股東激勵股權中,向各方授予相應比例的股權。

2. 已經被授予的預留股東激勵股權,在退出事件發生前,仍由甲方代爲持有,但相應的股權權利由被授予相應比例預留股東激勵股權的一方所有。

3. 尚未被授予的預留股東激勵股權,各方按照其之間出資額的比例,分享其對應的各項股東的投票權、分紅權、清算分配權以及股權轉讓的價款(如退出事件之前發生股權併購)。

(二) 預留員工期權

1. 爲了激勵後續加入的員工,各方同意事後制定期權激勵計劃,經股東會審議通過後實施,爲此各方同意預留[15%]的股權(以下簡稱"預留員工期權")。經股東會授權,董事會根據期權激勵計劃向相應員工授予期權。

2. 在退出事件前,除非期權激勵計劃及期權協議另有約定,已經被行權的預留員工期權仍由甲方代爲持有,但相應的股權權利由被授予相應比例預留員工期權的員工所有。

3. 尚未被授予及行權的預留員工期權,各方按照其之間出資額的比例,分享其對應的各項股東的投票權、分紅權、清算分配權以及股權轉讓的價款(如退出事件之前發生股權併購)。

第四條 工商備案登記

各方自行持有的股份,在工商備案登記股東名冊中直接記載相應股東身份、出資額及持股比例。甲方代持的股份,在工商備案登記股東名冊中登記爲甲方名下,各方按照本協議的約定享有該等股權對應的任何股東權利。

第五條 承諾和保證

各方的承諾和保證

(1) 各方具有訂立及履行本協議的權利與能力。

(2) 各方進行出資的資金來源合法,且有充分的資金及時繳付本協議所述的價款。

(3) 各方簽署及履行本協議不違反法律、法規及與第三方簽訂的協議/合同的規定。

第二章 各方股權的權利限制

基於各方同意在退出事件發生之前會持續服務於公司,各方以其在退出事件之前的服務獲得公司相應股權。據此,各方同意自公司設立日起,即對各方享有的股權根據本協議第二章的規定進行相應權利限制。

第六條 各方股權的成熟

(一) 成熟安排

若各方在股權成熟之日持續爲公司員工,各方股權按照以下進度在4年內分期成熟:_______________

(1) 自交割日起滿2年,50%的股權成熟;

(2) 自交割日起滿3年,75%的股權成熟;以及

(3) 自交割日起滿4年,100%的股權成熟。

(二) 加速成熟

如果公司發生退出事件,則在退出事件發生之日起,在符合本協議其他規定的情況下,各方所有未成熟標的股權均立即成熟,預留股東激勵股權尚未授予的部分按照各方之間的持股比例立即授予。

若發生下述(1)項中的退出事件,則各方有權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出售其所持有的標的股權,若發生下述除(1)項以外的其他事件,則各方有權根據其屆時在公司中持有的股權比例享有相應收益分配權。

在本協議中,"退出事件"是指:_______________

(1) 公司的公開發行上市;

(2) 全體股東出售公司全部股權;

(3) 公司出售其全部資產;或

(4) 公司被依法解散或清算。

(三) 在成熟期內,乙方或丙方股權如發生被回購情形的,由甲方作爲股權回購方受讓股權,乙方或丙方可根據第七條的規定,依據標的股權是否成熟而適用不同的回購價格。

(四) 在成熟期內,甲方股權如發生被回購情形的,由乙方和丙方作爲股權回購方受讓股權,甲方可根據第七條的規定,依據標的股權是否成熟而適用不同的回購價格。

(五) 如發生甲方股權被回購的情形,則甲方代爲持有的股份,由乙方和丙方按照其之間的持股比例分別繼續代爲持有。

(六) 任何一方股權被回購的,其被回購的股權進入預留股東激勵股權的範圍,按照預留股東激勵股權的安排進行處置。

(七) 因發生股權回購,或因甲方代爲持有的股權由乙方和丙方繼續代爲持有的,應在回購款支付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辦理工商登記備案手續。

第七條 回購股權

(一) 因過錯導致的回購

在退出事件發生之前,任何一方出現下述任何過錯行爲之一的,經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股權回購方有權以人民幣1元的價格(如法律就股權轉讓的最低價格另有強制性規定的,從其規定)回購該方的全部股權(包括已經成熟的股權及授予的預留股東激勵股權),且該方於此無條件且不可撤銷地同意該等回購。自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之日起,該方對標的股權不再享有任何權利。該等過錯行爲包括:_______________

(1) 嚴重違反公司的規章制度

(2)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害;

(3) 泄露公司商業祕密;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對公司造成嚴重損失;以及

(5) 違反競業禁止義務;

(6) 捏造事實嚴重損害公司聲譽;

(7) 因買方其他過錯導致公司重大損失的行爲。

(二) 終止勞動關係導致的回購

在退出事件發生之前,任何一方與公司終止勞動關係的,包括但不限於該方主動離職,該方與公司協商終止勞動關係,或該方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職務,則至勞動關係終止之日,除非公司董事會另行決定:_______________

(1) 對於尚未成熟的股權,股權回購方有權以未成熟標的股權對應出資額回購該方未成熟的標的股權。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該方就該部分股權不再享有任何權利。

(2) 對於已經成熟的股權,股權回購方有權利、但沒義務回購已經成熟的全部或部分股權及已經授予的預留股東激勵股權("擬回購股權"),回購價格爲擬回購股權對應的出資額的2倍。自股權回購方支付完畢回購價款之日起,該方即對已回購的股權不再享有任何權利。

若因買方發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過錯行爲而導致勞動關係終止的,則股權的回購適用第(一)款的規定。

第八條 標的股權轉讓限制

(一) 限制轉讓

在退出事件發生之前,除非董事會另行決定,各方均不得向任何人以轉讓、贈與、質押、信託或其它任何方式,對股權進行處置或在其上設置第三人權利。

(二) 優先受讓權

在滿足本協議約定的成熟安排與轉讓限制的前提下,在退出事件發生之前,如果各方向三方之外的任何第三方轉讓標的股權,該方應提前通知其他方。在同等條件下,其他方有權以與第三方的同等條件優先購買全部或部分擬轉讓的股權。

第九條 配偶股權處分限制

除非各方另行同意,公司股權結構不因任何創始人股東婚姻狀況的變化而受影響。各方同意:_______________

1. 於本協議簽署之日的未婚一方,在結婚後不應將其在公司持有的股權約定爲與配偶的共同財產,但有權自行決定與配偶共享股權帶來的經濟收益。

2. 於本協議簽署之日已婚的一方,應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15日內與配偶簽署如附件一所示的協議,確定其在公司持有的股權爲其個人財產,但該方有權決定與配偶共享股權帶來的經濟收益,該等協議應將一份原件交由公司留存。

3. 在退出事件發生之前,若任何一方違反本條第1款的規定,將其在公司持有的股權約定爲夫妻共同財產,或未能依據本條第2款的規定與配偶達成協議的,如果該方與配偶離婚,且該方在公司持有的一半(或任何其他比例)的股權被認定爲歸配偶所有的,則該方應自離婚之日起30日內購買配偶的股權。若該方未能在上述期限內完成股權購買的,則該方應賠償因此給其它方造成的任何損失。

第十條 繼承股權處分限制

1. 公司存續期間,若任何一方在公司持有的股權需要由其繼承人繼承的,則須經在公司其他各方中持有過半數表決權的股東同意。若其他各方未能一致同意的,則其他各方有義務購買該部分股權或促使公司回購該部分股權。

2. 前款所述購買/回購價格爲以下兩者價格中的較高者:_______________(1)該部分股權對應的公司淨資產;(2)該部分股權對應的由公司股東會/董事會確定的市場公允價值的[70%]。

3. 各股東有義務把本條款寫入章程。

第十一條 全職工作、競業禁止與禁止勸誘

(一) 全職工作

各方承諾,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將其全部精力投入公司經營、管理中,並結束其他勞動關係或工作關係。

(二) 競業禁止

各方承諾,其在公司任職期間及自離職起2年內,非經公司書面同意,不得到與公司有競爭關係的其他用人單位任職,或者自己參與、經營、投資與公司有競爭關係的企業(投資於在境內外資本市場的上市公司且投資額不超過該上市公司股本總額5________%的除外)。

(三) 禁止勸誘

各方承諾,非經公司書面同意,買方不會直接或間接聘用公司的員工,並促使其關聯方不會從事前述行爲。

第三章 預留股東激勵股權的授予

第十二條 授予的程序

(一) 授予進度

各方同意,除非董事會另有決定,預留股東激勵股權分四年授予,每年授予其中的25%。

如預留股東激勵股權發生增加的,則增加部分平均分配到尚未授予的各期預留股東激勵股權中。

(二) 業績考覈

各方同意,公司設立後,應立即召開董事會,確定各方下一年度的業績考覈標準及各方的激勵股權。在每一考覈年度結束後的第一個月內,公司應立即召集董事會,根據業績考覈標準考覈各方業績表現,並決定是否從預留股東激勵股權中將相應激勵股權授予達到業績標準方。

第四章 其他

第十三條 保密

各方應保證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協議的存在與內容。各方的保密義務不受本協議終止或失效的影響。

第十四條 修訂

任何一方對本協議的任何修改、修訂或對某條款的放棄均應以書面形式作出,並經本協議各方簽字方纔生效。

第十五條 可分割性

本協議任何條款的無效或不可執行均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效力,除該無效或不可執行條款以外的所有其他條款均各自獨立,並在法律許可範圍內具有可執行性。

第十六條 效力優先

如果本協議與公司章程等其他公司文件不一致或相沖突,本協議效力應被優先使用。

第十七條 違約責任

如果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第七條的規定,未能向股權回購方轉讓全部或部分股權或辦理相應的工商登記本案手續,則違約方應股權回購方人民幣500萬元承擔違約責任。如果股權回購方或公司因此有其他損失的,違約方還應全額賠償股權回購方或公司的其他任何損失。

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任何其他約定的,違約方應對其違反本協議的規定而向其他方承擔違約責任或賠償責任。

第十八條 通知

任何與本協議有關的由一方發送給其他方的通知或其他通訊往來("通知")應當採用書面形式(包括傳真、電子郵件),並按照下列通訊地址或通訊號碼送達至被通知人,並註明下列各聯繫人的姓名方構成一個有效的通知。

甲方: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件: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件: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件: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協議書 篇二

甲方: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共贏,團結合作的精神,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積累的經營管理經驗和人脈關係,共同經營,使合夥人經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夥組織名稱、合夥經營項目

合夥組織名稱爲:_______________

合夥經營項目爲: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夥期限

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止。

第四條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分配

各合夥人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工資、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獎金分配:合夥組織經營期間,各合夥人工資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隨着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夥人會議決定。

2、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爲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爲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爲依據,按比例分配。

3、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爲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除名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能夠決議將其除名:

(1)個人喪失償債本事;

(2)未履行出資義務;

(3)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組織造成經濟損失;

(4)執行合夥組織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爲;

(5)合夥人有違反本協議第九條之規定的行爲。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合夥人退夥後,即視爲放下其在該合夥組織中佔有的財產份額,並不再參與本年度合夥組織利潤盈餘分配,其他合夥人即自動擁有該財產份額,但不免除其所以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二)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轉讓

合夥期間,未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不得隨意轉讓其在合夥組織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如經其他合夥人書面同意該合夥人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爲合夥組織的合夥人。

第七條合夥人會議、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一)合夥人會議制度

1、召集:合夥人會議由合夥事務執行人____召集和主持,合夥負責人可根據情景需要決定召開合夥人會議;

2、時光:一般情景下每月一次,具體召開時光由合夥負責人根據情景決定;

3、表決權:每個合夥人在合夥人會議中均享有表決權,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重大事項決定應由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經過,一般事項決定由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二分之一以上的合夥人同意即可;

4、重大事項:須經合夥人會議中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經過的重大事項是指:

(1)推舉合夥事務執行人;

(2)增加、減少經營種類,調整、轉換經營項目,擴展業務;

(3)對各合夥人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比例進行適當調整;

(4)決定合夥組織的內部機構設置和財務收支計劃

(5)決定合夥組織的經營價格和工資、獎金、福利制度

(6)其它

5、其它工作會議:

(1)合夥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夥人及合夥組織主管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2)合夥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夥人及合夥組織全體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3)業務經理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下屬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二)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爲合夥事務執行人,其權限爲:

1、召集主持合夥人會議,對合夥組織的重大事項(如擴展業務、調整、轉換經營項目等)享有最終的決定權

2、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3、對其他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的情景進行檢查監督,根據合夥人會議決定任免和調整其職務和負責事項;

4、根據合夥事務執行人的提名任免合夥組織的業務經理,並決定其所應享有的報酬;

5、根據合夥組織的盈利情景和合夥事務執行人的個人表現,有權對合夥事務執行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做出適當調整。

(三)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擔任合夥內部行政事務的負責人,負責合夥組織的內部經營和管理。其權限爲:

1、組織實施合夥人會議;

2、對合夥組織經營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制定合夥組織的內部管理制度;

4、擬定合夥組織的內部機構設置方案和獎懲激勵制度;

5、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合夥組織的業務經理;

6、審覈現金收付憑證和及日常財務開支情景;

7、合夥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四)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擔任合夥組織的財務、後勤負責人,並協助其他合夥人參與合夥組織的日常經營和管理。

1、對合夥事務執行人負責,主持合夥組織的日常財務、後勤等工作;

2、制定合夥組織的財務制度,編制合夥組織的財務收支計劃,檢查監督財務制度的執行,並及時向其他合夥人通報財務計劃執行情景;

3、督促合夥組織相關部門降低消耗、節儉費用,合理使用資金,對合夥組織的年度經營成本和利潤進行預測,並構成預測報告,供合夥人會議決策參考;

4、擬定財務機構設置方案及財務收銀人員的的崗位職責;

5、負責人事檔案管理。對相關資料(如人事資料、文件、憑證、賬薄、報表)進行整理、收集和立卷歸檔,並按規定手續報請銷燬或存檔;

6、擬訂合夥組織經營價格及工資、獎金、福利制度,管理營業發票;

7、管理合夥組織現金流動及與銀行的存兌資金往來,及時覈對,保證賬目清楚、賬實相符;

8、合夥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八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參加合夥人會議,並對合夥事務的執行進行監督;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其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或者按本協議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組織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經營損失的債務;

3、爲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職責。

第九條禁止行爲

(一)未經本合夥協議或合夥人會議授權,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組織名義進行業務活動,私自進行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如違反規定經營,應向本合夥組織支付前兩年內經營所得利潤最高月份利潤(或平均利潤)12倍的違約金;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如有違反,交易所得利益歸合夥組織所有,給合夥組織造成的損失應當雙倍賠償;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違約職責

(一)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書面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爲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所以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二)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爲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職責;

(三)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職責;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應先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長沙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能夠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約定;補充、修改資料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資料爲準;

(二)本協議一份四頁,各合夥人各執一份;

(三)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全體合夥人簽章處: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

簽約時光: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合作協議書 篇三

合夥人: , (以下簡稱甲方)男, 歲,現住址: 。 合夥人: ,(以下簡稱乙方)男, 歲,現住址: 。 上述合夥人爲了共同利益,經過充分協商,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雙方自願合夥經營 (項目名稱)。地點: 。

第二條、本合夥出資比例爲 ;合夥人共出資 。其中 甲方 出資現金與設備,另以技術和經驗摺合人民幣共計 元入股。 乙方 出資現金 。

第三條、本合夥以出資比例作爲確定盈餘分配和債務承擔的基礎。合夥雙方共同勞動、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第四條、盈餘分配

1、甲方做爲材料出資方,故前期盈餘先付給甲方,做爲材料成本收入。

2、甲方收回材料成本費用,其它盈餘按比例 分成。

第五條、合夥人分配事項

合夥人共同執行合夥事務,同時做如下分工:

合夥人決定委託訂立合同,並負責商鋪的實施和財務及後勤工作。

第六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1、合夥事務的決定權、經營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3、合夥人有維護合夥財產不受損害的義務。

第七條、未經合夥人同意不得超出權限活動。

第八條、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可在法院起訴。

第九條、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二)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三)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十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條、本協議一式兩份,合夥人各持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

合夥人: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年 月 (簽字或蓋章) (簽字或蓋章) 日

合夥人協議書 篇四

合夥人:__________,男(女),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現住址:____________市(縣)______________街道(鄉、村)_____號

合夥人:__________,男(女),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現住址:____________市(縣)______________街道(鄉、村)_____號

合夥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____________(項目名稱),總投資爲____________萬元,甲出資________萬元,乙出資___________萬元,各佔投資總額的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爲________-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__________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三條: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四條: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_________日內向對方清償自我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他人能夠入夥,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景。

第七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能夠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______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合夥人: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夥人協議書 篇五

甲姓名: 性別:年齡: 身份證號碼:

乙姓名: 性別:年齡: 身份證號碼:

丙姓名: 性別:年齡: 身份證號碼:

一、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主要經營會展行業及銷售

二、合同期限至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三、出資金額方式、現金:

(1)、合夥人 :出資人民幣 ( )元

(2)、合夥人 :出資人民幣 ( )元

(3)、合夥人 :出資人民幣 ( )元

四、本次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 ( )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如出現虧損合夥人要求撤股,撤股的合夥人須承擔虧損金額的50%,方可撤股。

五、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合夥人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盈餘分配:以百分比分配,甲方34%乙方33%丙方33%

六、合夥企業的虧損及債務的承擔方式如下:

(1)、合夥人投資成本全部回收以前形成合夥企業債務及虧損由各合夥人按出資比例分擔。

(2)、合夥人投資成本全部回收以後形成合夥企業債務及虧損由各合夥人平均分擔及各自承擔三分之一的債務額度。

(3)、合夥企業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的合夥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清償數額超過本協議規定其虧損分擔比例的,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各合夥人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其餘各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相關合夥人清償自己應負擔部分。

七、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合夥人不得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夥企業相競爭的業務。

八、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爲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

(3)、執行合夥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爲。

(4)、損害合夥企業的行爲。

九、合夥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對該合夥人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享有合法繼承權的繼承人,從繼承開始之日起取得該合夥人企業的合夥人資格。

十、合夥人退夥:退夥人對其與其退夥前的原因發生的合夥

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合夥人退夥時,合夥企業財產少於企業和夥債務的,退夥人應當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分配、分擔。

十一、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羣體合夥人同意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2)、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十二、主要責任分擔:所有合夥人共同承擔合夥企業的一切責任與風險。

合夥人簽字:

甲:

乙:

丙: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