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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安全教育活動方案【多篇】

法制安全教育活動方案【多篇】

法制安全知識——交通安全常識 篇一

(一)、道路交通安全常識

指揮燈信號的含義

(1)綠燈亮時,准許車輛、行人通行;

(2)紅燈亮時,不準車輛、行人通行;

(3)黃燈亮時,不準車輛、行人通行,但已超過停止線的車輛和已經進入人行橫道的行人,可以繼續通行;

(4)黃燈閃爍時,車輛、行人須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通行。

行人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須在人行道內行走,沒有人行道的,須靠邊行走;

(2)橫過車行道,須走人行橫道。

(3)不準穿越、倚坐道口護攔。

(4)不準在道上扒車、追車、強行攔車或拋物擊車。

(5)列隊通過道路時,每橫列不準超過2人。兒童的隊列須在人行道上行進。

乘車人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乘坐公共電、汽車須在站臺或指定地點依次候車,待車停穩後,先下後上。

(2)不準在車行道上招呼出租汽車。

(3)不準攜帶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乘公共汽車、電廠、出租汽車和長途汽車。

(4)機動汽車行駛中,不準將身體任何部分伸出車外,不準跳車。

(5)乘坐貨運機動車時,不準站立,不準坐在車廂攔板上。

騎自行車、三輪車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轉彎前須減速慢行,向後瞭望,伸手示意,不準突然猛拐。

(2)通過陡坡,橫穿四條以上機動車道或途中車閘失效時,須下車推行。

(3)不準雙手離把,攀扶其它車輛或手中持物。

(4)不準牽引車輛或被其它車輛牽引。

(5)不準扶身並行,互相追逐或曲折競駛。

(6)騎三輪車不準並行。

(7)未滿16週歲的人,不準在道路上趕畜力車。

(8)未滿12週歲的兒童,不準在道路上騎自行車、三輪車和推、拉人力車。

(二)水上交通安全常識

1、不乘坐無牌無證船舶。

2、不乘坐客船、客渡船以外的船舶。

3、不乘坐超載船舶或人貨混裝的船舶。

4、不乘坐超冒險航行的船舶。

5、集體乘船應注意:要有老師帶隊,指揮,上下船要排成隊,不得打鬧、走動;要順從船上工作人員指揮,維護好船上秩序。

(三)鐵路交通安全常識

行人和車輛通過鐵路道口時應注意:

(1)行人和車輛在鐵路道口、人行過道及平過道處,發現或聽到有火車開來時,應立即躲避到距鐵路鋼軌2米以外處,嚴禁停留在鐵路上,嚴禁搶行超過鐵路。

(2)車輛和行人通過鐵路道口,必須聽從道口看守人員和道口安全管理人員的指揮。

(3)凡遇到道口欄杆(欄門)關閉、音響器發出報警、道口信號顯示紅色燈光,或道口看守人員示意火車即將通過時,車輛、行人嚴禁搶行,必須依次停在停止線以外,沒有停止線的,停在距最外股鋼軌5米(欄門或報警器等應設在這裏)以外,不得影響道口欄杆(欄門)的關閉,不得撞、鑽、爬越道口欄杆(欄門)。

(4)設有信號機的鐵路道口,兩個紅燈交替閃爍或紅燈穩定亮時,表示火車接近道口,禁止車輛、行人通行。

(5)紅燈熄白燈亮時,表示道口開通,准許車輛、行人通行。

(6)遇有道口信號紅燈和白燈同時熄滅時,需停車和止步瞭望,確認安全後,方準通過。

(7)車輛、行人通過設有道口信號機的無人看守道口以及人行過道時,必須停車或止步瞭望,確認兩端均無列車開來時,方準通行。

嚴禁在鐵路路基上行走,乘涼、坐臥鋼軌。

嚴禁在站內或區間內鐵路上逗留、遊逛、穿越或撿拾物品。

嚴禁扒車、鑽車、跳車和無票乘車。

鐵路橋樑和鐵路隧洞禁止一切行人通過。

法制安全教育活動方案 篇二

一、指導思想

緊緊圍繞學校的中心工作,以“常規教育”爲切入點,構築社會、學校、家庭三位一體的關心青少年健康成長,預防未成年人違法犯罪的立體網絡;注重利用多種宣傳形式,加強法制教育的實效,預防和減少不良行爲的發生,杜絕違法犯罪行爲,讓學生學會並掌握運用法律武器進行自身安全防範;加強學生自我教育,遵守法律法規,培養正確的價值取向,樹立高尚的人生觀、社會責任感,敢於同社會不良現象作鬥爭,促進青少年的健康成長,培養學生成爲知法、守法的小公民。

二、工作目標

學校依照教育的法制規定,對師生及社會進行法制知識宣傳,通過學習和培訓,進一步增強我校全體師生的法律素質和依法辦事的意識,提升廣大師生員工的法律素質和自我保護能力,能學以致用,知道運用法律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

三、工作要點

1、建立科學有效的運行機制。

我校在保證正常教學的基礎上,將進一步建立健全法制宣傳教育的責任機制,把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責任層層分解到各部門、各年級,並把此項工作作爲學校考覈的一項重要內容。本年度,學校將組建以校長爲組長,法制副校長爲副組長,行政其他成員和各辦公室主任爲主要成員的“學校法制教育和依法治校工作領導小組”,通過建立檢查監督機制,將定期和不定期檢查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開展情況。

2、完善各項制度,不斷增強全體教師的法制意識。

(1)爲了進一步推動我校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辦學的水平,我們首先要強化校級領導幹部學法用法,加大培訓力度,進一步提高管理人員依法行政的意識和能力。

(2)把教師學法納入繼續教育的範疇,通過多種形式、渠道,加強全體教職員工對社會主義法制理論、教育法律、法規和規章的學習,提高認識,依據新課程標準更新教育理念,轉變教育觀念,強化依法治校、依法施教的意識。

(3)進一步細化和完善學生管理制度,強化班風、校風建設,及時發現和處理不良苗頭,防微杜漸,把違法違紀率降到最低限度。

3、加強普法隊伍建設,形成法制宣傳教育的合力。

建立必要激勵機制,穩定和擴大法制宣傳教育工作隊伍,不斷加強法律基礎知識和新法規的學習,提高法制宣傳教育隊伍的政治素質,並從實際出發,開展不同對象、不同類型、不同形式的培訓教育,加強學習交流,不斷提高法制宣傳教育工作者的法律知識和管理指導水平。

主動爭取司法、公安部門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建立和完善學校、家庭、社會齊抓共管的法制教育體系,形成全社會都關心支持教育事業,關心青少年健康成長的良好社會氛圍,進一步探索建立學校綜合執法機制,依法維護教師的學生的合法權益。

4、多渠道開展普法教育活動。

(1)組織學法,增強法制意識

學法,懂法是守法的前提,加強學習,是普法工作的基礎。爲此,我校將與教育教學有關的法律法規蒐集整理出來,根據不同的對象進行有選擇有重點地學習,學校教師要學習《教育法》、《教師法》、《新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護法》、《中國小生人身傷害事故預防與處理條例》等法律法規,使廣大教師依法施教;學校普法工作者要以《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護法》、《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以及《中學生日常行爲規範》爲學生宣傳教育的重點,增強廣大學生的法制意識。

(2)在學科教學中滲透法律知識

加強對學生的法制教育,堅持課堂教學爲主,多種形式並舉,努力做到“四個結合”:一是法制教育與課堂文化教育相結合。把法律知識教育列入學校教育計劃,做到計劃、教材、課時、師資“四落實”。二是把法制教育與德育教育相結合。在現有思品課、社會課、地方課程中,滲透法制教育內容;把法制教育融入學生的日常行爲規範教育中,提高學生遵紀守法的自覺性。三是把法制教育與校園文化活動相結合。開展豐富多彩的活動,寓教於樂,提高學生的興趣和積極性。我們要充分運用學校櫥窗、板報、廣播站等宣傳陣地開展普法教育。四是法制教育與綜合實踐活動的結合,加強自護教育,開展形式多樣的綜合實踐活動,調查、收集社會中由於無知、愚昧而造成的自我傷害事故或他人傷害事件,分析原因,自我對照瞭解《未成年人保護法》,讓每個學生能在活動中明白:只有知法懂法,才能進行自我保護,才能健康成長。

(3)開展活動,豐富學生法律知識

在法制教育的方法上,既要堅持課堂教學與課外活動相結合的方式,進一步完善和規範青少年學生法制教育內容,充分發揮國小品德與生活課在法制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又要拓展新的途徑,利用校園網、廣播站、黑板報、法制宣傳櫥窗、法制宣傳展板、法制小報,通過外出參觀、法制講座、觀看錄像、主題隊會、知識競賽等豐富多彩的形式,營造濃厚的法制氛圍,紮紮實實地學習並執行《未成年人保護法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國小生人身傷害事故預防與處理條例》、《交通管理條例》以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條文;構建學校心理健康教育網絡,建立心理諮詢輔導室,從而使學生的心理問題能得到及時的發現與矯治;通過“請進來,走出去”的形式實現宣傳教育與司法實踐相結合,讓學生從理論上、行爲上參與社會責任與社會義務的學習,達到學法、知法、懂法、守法和用法的新境界。

(4)加強執法制度建設

加強教學常規管理建設,嚴格執行課程計劃,在教師中樹立“教學中心,質量第一”的意識,切實做好“教學六認真”;加強師德師風建設,繼續開展“愛生敬業”師德教育活動,開展行風建設活動;繼續執行校務公開和教代會制度,進一步完善教職工津貼分配方案,加強學校民主管理的力度;貫徹《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校園安全的法律、法規及規章,完善各項安全防範措施,積極預防青少年犯罪和學生校內傷害事故的發生。

(5)切實落實學校安全保衛工作

進一步加強每日教師的值日製度和門衛登記制度,全體教師樹立高度的工作責任心,杜絕一切不安全因素。各班在開學初及時做好學生往返交通方式的登記,教育學生及家長不乘“三無”車輛,以確保學生往返途中的安全。

(6)加強溝通,提高普法工作成效

加強學生的法制教育,預防和減少青少年違法犯罪是一項社會系統工程,在這一工程中,學校教育是軸心,家庭教育是基礎,社會教育是依託。因此,學校將做好兩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強與家庭的聯繫。利用告家長書和家長學校,向廣大家長宣傳《未成年人保護法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國小生人身傷害事故預防與處理條例》、《交通法》等法律法規,使家長懂得學生遵守法的重要性,自覺教育學生知法、懂法、守法,配合學校進行法制教育。二是加強綜合治理工作。本學年,學校通過給學生做法制教育專題報告,對學生及家長進行法制教育,爭取學生家長及全社會支持,協助學校對不良行爲的學生進行個別輔導和幫助。除此以外,我們還將繼續尋求學校在社區及社會各界的支持,組織豐富多彩的普法活動,從而創設一個良好的普法氛圍。

法制安全教育活動方案 篇三

教學目的:

1、初步認識各種交通信號、標誌和標線的作用。

2、懂得應該自覺遵守交通法規。

教學過程:

一、導入隨着交通事業的發展,道路上的車輛越來越多,交通安全問題越來越受到人們的重視。這就要求我們每個人不斷提高交通法制觀念,增強交通公德意識。

二、新課

1、認識交通警察。

(1)學生自讀書。

(2)出示圖片。

(3)學生看圖說說:誰是交通安全的維護者?你心目中的交通警察是什麼樣的形象?

教師補充:交通警察是國家維護交通秩序和安全的武裝力量,他們是交通安全的維護者,不論嚴寒酷暑,他們都堅守崗位,指揮着來往的車輛和行人。只有服從交通警察的指揮,纔會有良好的交通秩序,才能保證車輛和行人的安全。

2、認識交通標誌。

(1)課前,老師讓同學們在出行中觀察道路邊的各種交通標誌,能說說你們觀察到了什麼嗎?

(2)出示掛圖,請學生指出圖中的各種交通信號、標誌、標線,並說出它的作用。

(3)在我們日常的出行中,當看到這些交通信號、標誌和標線時,應該怎樣做?

(4)教師歸納

其實,國家有關部門規定的交通標誌和標線共有100多種,今天我們認識的只是其中幾種常見的交通標誌。

3、過渡:爲了保證交通安全,除了以上這些必要的交通措施外。國家還制定了相關的法律規定,這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

(1)出示圖片

說出圖片上行爲的對與錯,爲什麼?

(2)說說你在出行中,看到人們是怎樣遵守交通法規的?

(用具體事例、自畫畫或圖片說明,可以把圖片、自畫畫粘貼在黑板上)

(3)請你對着圖上的內容,說一句讚揚或警示的話。

(4)怎樣把我們今天認識的交通標誌和交通法規讓更多的人都知道?

老師提意:用我們蒐集的材料製作一期《注意交通安全》的黑板報,向更多的老師和同學宣傳有關交通安全的知識。

三、課堂小結

1、說說你記住了哪幾種交通信號、標誌和標線?

2、學習了交通法規和各種交通信號、標誌後,檢查自己,並寫一條警示句。

法制安全教育活動方案 篇四

題目

關愛生命、文明出行

教學目的:

提高安全意識,願意自覺去學習《道路交通法》的有關知識,在學習中增強與同學的合作交流意識;初步瞭解《道路交通法》的有關條文,知道每一個公民都要自覺遵守交通法,明白交通安全重在預防。

教學重點:

自己能改變生活中不遵守交通法的不良習慣,提高對生活中違反交通法的行爲的辨別能力。

教學過程:

一、問題情景

觀看動畫視頻,思考“大腦瓜”什麼地方做的不對,有什麼危害?教師小結。

二、學生活動

展開小組討論:日常生活中,你見過哪些不良行爲可能會造成交通事故或發生危險呢?

(不走人行橫道、在馬路上玩耍打鬧、不按燈行走、翻越護欄等)學生彙報,可以用表演的方式,對於表演好的組進行鼓勵。教師小結。

三、教師講解:

(1)不良的行爲習慣不但會影響交通秩序,更有可能發生人身傷亡事故,因此一定要樹立安全意識,遵守交通規則。

觀看事故視頻。

(2)血的事實告訴我們,一時的疏忽可能會造成終身的遺憾,關愛生命、平安出行、從我做起、從小做起,親愛的同學們:爲使同學們進一步的熟悉和掌握相應的交通安全法律常識,增強交通安全意識,提高自我保護能力,維護道路交通秩序,確保道路交通安全,下面我來告訴大家應該如何去做。

(3)怎樣走路:

1、在道路劃有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和人行道的道路上,行人應當在人行道內走,在沒有劃分上述車道的道路上,行人要靠道路的右側通行。

2、在通過有交通信號燈、班馬線等交通設施的路口時,要按信號指示走人行橫道線。

3、在通過沒有交通設施路口時,要注意過往車輛,在確定安全後方可通過。

4、不許在公路上、街路上和機動車道上坐臥、停留、打鬧、來回奔跑、相互追逐,隨意突然橫穿公路。

5、不許追車、扒車、攔車、向車上拋物。

6、不許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任何滑行工具。

7、不許跨越、倚座道路隔離設施,或在有隔離設施的路段上逆向行駛。

8、學齡兒童應當由監護人或者對其負有管理、保護職責的人帶領方可在道路上通行。

(4)怎樣乘車:

1、乘座公共汽車或者長途汽車時,要在站臺或者指定地點依次侯車,待車停穩後,依次上下。

2、不得在機動車道上攔乘機動車。

3、不得在機動車道上,從機動車的左側上下車。

4、乘座公共汽車和客運車輛時,不得將身體的任何部位伸出車外。

5、乘座摩托車時,必須戴頭盔。

6、不準跳車,乘貨運車輛時,不準站立,不準坐在車廂欄板上。

7、上下車時,不要擁擠,要排隊按先後順序上下車。

8、不要乘座家用車,拖拉機,報廢車,超員車上下學。

四、深入提高

1、除了步行外,有的同學可能還會騎車,前幾天學校統計了騎車上學的學生,你們知道是爲什麼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二條規定:駕駛自行車、三輪車必須年滿12週歲。因爲道路上車輛行人很多,年紀小的同學很難駕馭,容易發生交通事故,因此我們必須嚴格遵守此項規定,否則不但危險,你的行爲也已經觸犯了國家的法律。

2、對於家裏有私家車的同學,老師要問你們一個問題,平時你都坐在哪個座位呀?

(學生回答。)

那你們知道交通安全法對少年兒童乘坐私家車有哪些規定嗎?

對於不滿十二週歲的少年兒童是不能坐在副駕駛位置的,讓兒童坐在副駕駛座位上,不僅對兒童的人身安全造成威脅,也會妨礙機動車駕駛人開車。因爲相對於成人來說,小孩的上身比較短,氣囊崩開的位置往往是在孩子的頭頂,非但保護不了孩子,反而會造成傷害。此外,氣囊瞬間張開的爆發力很強,像是一記迎面擊來的猛烈重拳,大人如果直接捱上都會受不了,更何況孩子。所以,12歲以下的兒童必須坐在後排。

此外,還應該注意以下幾點:

(1)絕對禁止將兒童隨意放在車座位上,因爲在急剎車或轉彎時,家長自己控制不了自己的身體,會和寶寶一樣撞向前面或兩側;

(2)絕對禁止家長抱着兒童乘車;

(3)避免把兒童長時間留在車內,你會因車內悶熱而導致脫水或窒息死亡;好奇的同學,也有可能觸動汽車的一些開關而導致危險;

(4)不要讓兒童綁成人安全帶,它是爲成人設計的,並不適合你的體形。如果安全帶綁得太緊,可能在車禍發生時會引發對你的頸部勒傷或對腰部的擠壓傷;如果綁得太鬆,則起不到任何防護作用。

(5)兒童乘車時不要吃東西或飲水:道理很簡單,汽車的顛簸會導致食物進入氣管,極其危險。

(6)不要讓孩子把身體探出車外:第一,在錯車或超車時將你的身體任何部位探出車外都是非常危險的,也是交通法規嚴格禁止的;第二,有些汽車的電動車窗會有自動關閉功能,此時將身體、尤其是頭探出車外,都會因車窗關閉而引發意外;第三,車外汽車的尾氣,也對你的健康不利。

五、認識交通標誌

六、學習交通安全兒歌

七、教師總結

法制安全教育活動方案 篇五

教學活動目的:

1、培養學生基本法律意識,幫助學生樹立守法觀念和法律信仰。

2、增強學生的法制觀念,使他們懂得遵紀守法的道理,知道如何用法律的武器來保護自己。

活動形式:

由具體案例鋪開,讓學生參與討論,發言,相互交流感想和學習體會。

活動手段:

小組討論,個別發言,教師總結。

活動過程:

一、案例引出:

事情發生在某小區的住宅樓,這天正是星期日,三位國中生在四樓的樓道窗前嬉戲,甲失手將乙推出窗外,重重地從高達20米的四樓摔了下來。當時乙的臉色鐵青,血從鼻孔、耳孔直往外淌。後來,乙被市醫院急救車救走。

二、學生討論:

問題1:甲失手打傷乙,算不算違法?

1、學生討論發言。

2、老師小結:有沒有構成一定的社會危害程度是確定是否違法犯罪的重要依據。比如兩人開玩笑,你打我一下,我打

你一下,沒什麼傷害,不是違法,但如果其中一人不注意打到另一人的眼睛上,把眼睛打壞了,達到傷殘的程度,那他就是違法了,就必須承擔法律責任。所以案例中的甲造成了乙從樓上摔下嚴重受傷,顯然違法了。

問題2:甲違反了什麼法?

1、學生討論交流

2、老師:同學們說得很對。其實在法律上,違法行爲還分爲一般違法行爲和嚴重違法行爲兩種類型,他們的區分有明確的法律條文,但有一點是肯定的,那就是嚴重違法行爲對人或社會造成的危害比一般違法行爲大。所以甲的失手造成了對乙的嚴重傷害,他的行爲已構成了嚴重違法,也就是俗稱的犯罪。甲違反了《刑法》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罪。

問題3:你認爲案例中的甲應得到怎麼的法律懲罰?

1、學生根據自己對案件的理解和情感的投入,各抒已見。

2、老師:同學們,你們可知道,確定一個人有沒有犯罪,犯了什麼罪,以及應該受到怎樣的制裁,不是憑感情用事,也不是一個人說了算的,在法律上,都有明確的條文作爲依據。根據《刑法》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第二百三十五條:過失傷害他人致人重傷,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問題4:從這個案例中,你能夠獲得哪些啓示?學生回答。

三、案例分析:

案例:出示資料:6月17日下午3:00,連江縣東岱鎮某國小六年級(1)班,孩子們正聚精會神地聽語文老師講解和佈置各種複習統考的題目。當語文老師講到漢字的“筆畫筆順”時,有的同學交頭接耳地發出鬨笑。原來,這個班的學生小東的姑丈的名字與“筆順”諧音,一些知道情況的同學便把這個當成玩笑。下課後,不明情況而又十分好奇的同學小明便向同學們打聽爲什麼說到“筆順”大家就會笑,小東頓時不高興了,覺得丟了面子,便與小明爭吵起來。剛吵幾句,上課鈴又響了,爭吵暫時中止,課堂裏又恢復了平靜。然而,也許是小東、小明都年少好勝,下午5點半放學後,大多數同學都已回家,但小東、小明這兩個12歲的孩子留在教室裏,繼續下午的話題爭吵起來,你說一句我頂一句,兩人越吵越兇。爭吵中,小東伸手打了小明一個耳光,小明不甘示弱,撲了過去,兩人開始抱成一團扭打起來。不知什麼時候,小明將小東頂在牆壁上,前臂卡住了小東的脖子,五秒鐘,十秒鐘……悲劇就在這時候發生了。看到小東、小明打起來了,在一旁打掃教室衛生的林某等4名同學連忙上前勸架,4名同學費了九牛二虎之力,花了一分多鐘纔將兩人掰開。然而,悲劇已經發生,因小東的脖子被卡得太久,被拉開時就癱倒在地,臉色發青,小便失禁……經瞭解,小東與小明同窗時間長達六年,平時還挺好的。然而,因爲一個小小的玩笑,兩個還不完全懂事的孩子一死一驚,悲劇給兩個又是同樣貧窮的家庭帶來了致命的打擊。學生聽了這個更爲沉重的故事,又一次陷入了沉思……

老師:讓我們多學法,多知法,多守法,讓法律指導我們的言行,讓傷害遠離我們,讓我們都擁有一個美好的未來!請同學們就今天的法制十分鐘寫一篇感想,再找一些有關青少年違法犯罪的案例,爲我們下次的法制十分鐘作準備。

四、教師小結:

同學們說得非常的好!是的,我們都是活潑好動的少年,愛玩是我們的天性,但我們在玩笑時,千萬要注意安全,不要因爲一時的衝動傷害了別人,也不能因爲一時大意讓別人傷害到自己,這樣的後果是既觸犯了法律,又造成了雙方一輩子的痛苦。那將是多麼慘痛的事啊!希望同學們從今天開始注意與同學和睦相處,玩笑時注意分寸,課間注意文明休息,別讓那衝動的一瞬間成爲悲劇的開始。另外,我們要多學法,時刻用法律約束自己的行爲,做一個知法、守法的好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