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感範文站

位置:首頁 > 實用文 > 實用文精選

春節煙花爆竹通知多篇

春節煙花爆竹通知多篇

春節煙花爆竹通知 篇一

各鄉鎮(場)、縣直單位:

爲加強煙花爆竹燃放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羣衆人身財產安全,防止噪聲和大氣污染,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規定,結合我縣實際,決定在全縣範圍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稱的煙花爆竹,是指產生煙光、聲響的煙花、鞭炮、爆竹和禮花彈等。

二、禁放區域

在禁燃規劃範圍內禁止煙花爆竹燃放。即:東起聚龍灘至亮江興振林場廉租房岔路口、平金坳加油站、排洞望江新城坡頂、電力公司宿舍坡頂、林業局宿舍坡頂,南起排洞開憲坡頂至清江南路後坡頂、敬老院、新拱橋、清江三橋、民族風情園坡頂、高速公路收費站、豪賴安置區,西起自來水廠至街腳坡廉租房坡頂、龍塘公安宿舍區、縣人行後坡頂、縣醫院後坡頂,北起縣文化活動中心後坡頂至縣農業銀行後坡頂、新六街坡頂、烈士陵園、屠宰場。

三、禁放時間

除每年除夕、正月七年級、正月十五(共三天)之外,其他時間均爲禁放時間。如遇省、州、縣政府發佈重污染天氣Ⅲ級及以上預警時,預警區域內全面禁放。

四、禁止在本通告規定禁放區域外的下列地點燃放煙花爆竹:

(一)文物保護單位;

(二)車站、公交站等交通樞紐安全保護區內;

(三)易燃易爆物品生產、儲存單位;

(四)輸變電設施安全保護區內;

(五)醫療機構、幼兒園、中國小校、敬老院;

(六)山林、風景區等重點防火區;

(七)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其他地點。

五、違反本通告規定的,由公安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予以處罰;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廣大市民要自覺遵守本通告有關規定,積極舉報非法銷售、儲存、運輸和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爲。

七、本通告自公佈之日起實施。原有相關規定與本通告不符的,以本通告爲準。

特此通告。

此致

敬禮!

xxx

20xx年xx月xx日

春節煙花爆竹通知 篇二

全縣廣大市民朋友們:

每逢新春佳節來臨之際,很多市民以燃放煙花爆竹的方式歡慶傳統節日,營造喜慶氣氛。但煙花爆竹燃放時會釋放出大量的顆粒物和硫化物等空氣污染物影響空氣質量,同時還會產生巨大的聲響造成噪聲污染,危害人體健康。煙花爆竹燃放後散落的炮皮碎屑也嚴重影響市容環境衛生,加重清潔工人的負擔。春節將至,爲營造文明、安全、宜居的生活環境,真誠地倡議全體市民朋友們,節日期間不燃放煙花爆竹。具體內容如下:

一、黨員領導幹部帶頭。各級黨員領導幹部以身作則,自覺帶頭不購買、不燃放煙花爆竹,同時引導和帶動周邊人員積極響應倡議,做好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

二、文明過節從我做起。轉變節日慶祝方式,選擇喜慶音樂、鮮花等低碳環保方式,儘量減少對環境的污染。

三、廣泛開展宣傳教育。全縣各級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都要加強對幹部職工和羣衆的宣傳教育,倡導自覺踐行倡議。要採取多種形式,宣傳燃放煙花爆竹的危害性,引導社會各界和全縣人民不燃放煙花爆竹。

四、有關部門加強監督。各有關部門要做好監管工作,嚴厲查處違法行爲。對機關單位、社會團體和企業因燃放煙花爆竹造成環境嚴重污染的事件,要從嚴從重處罰。

要健康、不要霧霾,要新鮮空氣、不要煙花爆竹。讓我們共同愛護環境、保護環境,從自身做起,積極行動起來,過一個清新、環保、舒適的“低碳”春節,以實際行動助力“綠色發展”,共同打造“青清淨靜”魅力X縣。

春節煙花爆竹通知 篇三

爲確保廣大市民歡度春節,市政府決定,20xx年春節期間在市區繼續實行有限制燃放煙花爆竹。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限定燃放時間。允許燃放時間爲20xx年1月26日(農曆臘月二十三)、2月2日(除夕)至2月18日(農曆正月十六)、3月6日(農曆二月八年級)的早7時至晚10時。除夕夜延長至次日凌晨1時,正月七年級提前至凌晨5時。

二、限定燃放區域及場所。嚴禁在國家機關、文物保護單位、醫院、療養院、敬老院、影劇院、公園、博物館、圖書館、檔案館、體育場館、公衆娛樂場所、繁華街道和交通主幹道、集貿市場、車站內及樓房陽臺燃放;嚴禁在生產、儲存、銷售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工廠、倉庫、加油(加氣)站、液化氣站周邊100米以內及電力、通訊線路附近燃放。

三、限定銷售、燃放品種。嚴禁銷售、燃放兩響炮、鐵炮、拉炮、摔炮、砸炮、開天雷、禮花彈、土火箭、地老鼠等裝藥量大、敏感度高、危險性大的品種和未經批准生產、銷售的各類煙花爆竹。嚴禁在變電站等電力設施500米以內,燃放帶降落傘或金屬絲的高空禮花類煙花爆竹。禁止燃放孔明燈。

四、限定銷售單位、時間。經所在地安監部門批准的煙花爆竹經營點必須從我市已經取得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的批發企業進貨,憑經營許可證、臨時佔道許可證(非佔道經營的自然村除外)、營業執照,懸掛規範統一的標識從事煙花爆竹經營活動。允許銷售日期爲20xx年1月23日(農曆臘月二十)至2月17日(農曆正月十五)。

五、對違反規定者予以處罰。安監部門依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對未經許可經營煙花爆竹的,責令停止非法生產、經營活動,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並沒收非法生產、經營的物品及違法所得;對從事煙花爆竹零售的經營者銷售非法生產、經營的煙花爆竹,或者銷售按照國家標準規定應由專業燃放人員燃放的煙花爆竹的,責令停止違法行爲,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並沒收非法經營的物品及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吊銷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公安機關根據《治安處罰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和本《公告》,對未經許可運輸煙花爆竹的,責令停止非法運輸活動,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並沒收非法運輸的物品及違法所得;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責令停止燃放,並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對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爲的,給予治安處罰。對造成國家、集體和他人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根據情節依法追究民事、刑事責任。

六、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組織新聞單位、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學校、街道辦事處、居委會、村委會,採取多種形式廣泛宣傳煙花爆竹安全燃放知識。廣大市民要自覺遵守煙花爆竹限放規定,並主動勸阻、制止不安全行爲,積極舉報違規違法行爲。凡舉報查實的,將依照市政府有關規定予以獎勵。

春節煙花爆竹通知 篇四

居民朋友們:

春節將至,燃放煙花爆竹是表達喜慶之情的傳統習俗,但是燃放煙花爆竹會產生大量的有毒有害氣體,不僅污染環境空氣,產生噪聲,損害人體健康,還有可能引發火災,造成人身傷亡事故和財產損失。

特別提醒: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爲,會被予以處罰,您可要牢記好啊!爲讓家鄉的天更藍、空氣更清新、環境更優美、平安更祥和,讓我們一起發出如下倡議:

一、做不燃放煙花爆竹的踐行者。自覺遵守禁燃煙花爆竹有關規定,不違規購買、燃放煙花爆竹,選擇環保、低碳的方式來歡度春節。

二、做不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者。自覺宣傳和傳導禁放煙花爆竹的理念,利用個人短信、朋友圈、微博等方式,向親朋好友宣傳燃放煙花爆竹的危害,教育、引導、勸阻家人、鄰居和親友,不燃放煙花爆竹。

三、做不燃放煙花爆竹的監督者。請大家發揮家鄉主人翁的責任感和使命感,敢於向違反禁放規定的行爲說“不”,發現未經允許私自銷售或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爲,及時勸阻或舉報。

禁燃禁放工作人人有責,真誠希望我們攜起手來,共同營造安全、綠色、文明、環保的節日氛圍,爲平安章丘、大美章丘、文明章丘貢獻自己的一份力量。

春節煙花爆竹通知 篇五

全體市民朋友們:

煙花爆竹燃放會釋放出大量有毒有害氣體,造成嚴重空氣污染和噪音污染,並極易引發火災,對我們的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造成嚴重威脅。爲了我們生活的家園空氣能更加清新、環境更加舒適,在此,我們倡議廣大市民朋友:

1、從我做起,拒絕燃放煙花爆竹,選擇電子爆竹、喜慶音樂、鮮花等安全、環保的喜慶方式過節、辦事。

2、自覺宣傳和傳導禁放煙花爆竹的理念,教育、引導、勸阻家人、鄰居和親友,不燃放煙花爆竹。

3、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爲依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的規定處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對發現違規燃放行爲的,要積極予以勸阻、舉報(舉報電話110),並協助執法部門查處,共同抵制違規燃放行爲。執法部門將爲每個舉報的市民朋友嚴格保密。

4、通過微信等各類新媒體積極傳播拒絕燃放煙花爆竹,倡導安全、文明、環保生活新理念,弘揚正能量。

爲了保護環境,遠離霧霾噪音,保護藍天碧水,請廣大市民支持我們的倡議,爲美麗梧州貢獻自己的一份力量。

我市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區域:

環城高速倒水互通至城東互通、城東互通至蒼鬱高速河步互通、河步互通至包茂高速保村互通、保村互通至倒水互通路段圍合以內萬秀區、長洲區、龍圩區、蒼梧縣的城鄉區域。

禁止燃放的其它場所

(一)國家機關、事業單位辦公場所;

(二)文物保護單位、展覽館、體育館、博物館、圖書館、檔案館等公共文化場所;

(三)幼兒園、學校、醫療機構、養老機構、福利機構;

(四)車站、碼頭、機場等交通樞紐,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

(五)風景名勝區、公園、廣場、飲用水水源保護區;

(六)山林、草原等重點防火區;

(七)易燃易爆物品生產、儲存單位和經營場所,石油、天然氣輸送管道安全保護區;

(八)架空電力線和通訊線路、有線廣播線下方,輸變電設施以及環境監測設施安全保護區;

(九)市、縣(市、區)人民政府規定的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其他地點。

春節煙花爆竹通知 篇六

爲保障國家、集體財產和公民人身財產安全,減少環境污染,改善空氣質量,維護社會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和《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市政府決定,實行全年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政策。現通告如下:

一、長安區、橋西區、新華區、裕華區、高新區、循環化工園區、藁城區、欒城區、鹿泉區、正定縣區域範圍內,全區域、全年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二、對違反本《通告》燃放煙花爆竹的,由政府有關行政部門依法查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對市民舉報違反本《通告》行爲的,凡經查實,依照有關規定予以獎勵。舉報電話:110、12350。

三、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20xx年1月18日實施的《石家莊市人民政府關於禁止銷售和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同時廢止。

春節煙花爆竹通知 篇七

廣大市民朋友們:

元旦、春節將至,大家習慣以燃放煙花爆竹的方式歡慶傳統節日,營造喜慶氣氛。然而,燃放煙花爆竹不僅容易引發火災,造成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而且還會嚴重污染空氣,危害廣大市民的身體健康。爲使我們的`城市更加清潔、空氣更加清新,保障大家的人身財產安全和身體健康,特向廣大市民朋友發出如下倡議:

1.不購買、不燃放煙花爆竹,養成採用電子爆竹、喜慶音樂、鮮花等安全、環保、低碳的方式來歡度佳節的習慣。

2.請向家人和親朋好友宣傳燃放煙花爆竹的危害,利用微博、微信等平臺,宣傳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相關法律法規,把不燃放煙花爆竹變成全社會的共同行動。

3.積極勸阻、抵制和舉報燃放煙花爆竹的不文明行爲(舉報電話:110)。

4.請機關、企事業單位的黨員幹部、工作人員要帶頭不燃放煙花爆竹,以自己的行動帶動和影響身邊的人。

做文明市民,不燃放煙花爆竹,從你我做起,從現在做起,用自己的實際行動,爲建設安全、健康、美麗英德作出自己的貢獻,共同度過一個安全、祥和、喜慶、潔淨的春節。

恭祝全市人民:新年愉快、身體健康、闔家歡樂、萬事如意!

英德市公安局

20xx年12月31日

春節煙花爆竹通知 篇八

廣大居民朋友們:

20xx年春節即將到來,向您和您的家人致以誠摯的問候與祝福。

“鑼鼓聲聲辭舊歲,梅花點點報新春”。燃放煙花爆竹是表達喜慶之情的傳統習俗。然而,燃放煙花爆竹會產生大量有害氣體,容易引起或誘發各種呼吸道疾病,對人體健康產生極大危害,還容易引發火災、造成人身傷亡事故和財產損失。在此,我們向廣大居民發出倡議:

一、做禁售禁燃禁放煙花爆竹的引領者。全市廣大黨員幹部、公職人員、村居兩委成員及社會公衆人物是弘揚先進文化和新風正氣的領頭雁、帶頭人,要以身作則,帶頭抵制銷售、購買、燃放煙花爆竹,帶動全社會形成清淨、文明的節日喜慶新習俗。

二、做禁售禁燃禁放煙花爆竹的踐行者。提倡廣大羣衆節日期間不銷售、不購買、不燃放煙花爆竹,提倡用敲鑼打鼓、舞龍舞獅、張燈結綵等方式烘托氣氛。

三、做禁售禁燃禁放煙花爆竹的宣傳者。利用微博、微信、手機客戶端等平臺,向親朋好友宣傳不銷售、不購買、不燃放煙花爆竹的好處,把不銷售、不購買、不燃放煙花爆竹變成自覺行爲。

四、做禁售禁燃禁放煙花爆竹的監督者。對違反規定的銷售、購買、存儲、運輸、燃放等行爲要主動勸阻、積極舉報,在全社會形成互相監督、安全互相保障的的良好氛圍。

居民朋友們,爲使我們能有一個更清新、更安全的居住環境,讓天更湛藍、空氣更新鮮、環境更優美,讓我們共同以身作則、行爲示範、引導家人,做“愛護環境、關愛生命,拒絕燃放煙花爆竹”的帶頭人,共同度過一個綠色年、文明年、祥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