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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住宿管理制度多篇

宿舍住宿管理制度多篇

宿舍管理制度 篇一

一。員工宿舍的入住與遷出

1、員工入住需做好宿舍現有設備器具的狀態登記(如衛生間設施門窗牀鋪地板等),如有需要,拍照留證,與遷出員工做好交接,方可入住。

2、遷出員工需將個人牀鋪、抽屜、物品清理乾淨,並做好宿舍衛生後與入住員工進行交接。

二。宿舍員工應講究衛生,保持室內、過道、樓梯的乾淨整潔,保持牀鋪以及個人物品的`擺放整潔。

三。員工不得在宿舍內有聚餐、喝酒、賭博等不當行爲。

四。宿舍內禁止做飯,且不得存在任何做飯器具(包括菜刀、砧板、電飯鍋、電磁爐等),也不得存在任何做飯食材(包括大米、蔬菜肉類、油、各類調味料等)。

五。宿舍未經允許,不得有外來人入住,如有特殊情況,需上級批准後,方可入住,且負責宿舍財產安全。

六。提高警惕,做好防火防電,嚴防火災事故的發生,不得出現酒精、妥善處理好菸頭。

七。水電管理

1、宿舍嚴禁自行改裝電源插座,更改線路電制。

2、未經公司允許,宿舍內不得存在電熱管、電爐、電暖器等大功率搞耗器具(電水壺除外)。

3、宿舍用水標準:5噸/人/月,超出部分員工自理,由物業審覈代收。

4、宿舍用電標準:夏季用電標準40度/人/月(冬季用電標準60度/人/月),超出部分員工自理,由物業審覈代收。

八。宿舍內設備器具需愛惜使用,如造成損壞,需照價賠償,根據宿舍交接登記清單溯源責任人。

九。運營部定期對宿舍進行檢查,每週1次抽查,每月全體宿舍的檢查。

十。處罰

1、宿舍存在衛生不合格,聚餐、喝酒、賭博等不當行爲,未經允許,有外來人入住,未經允許的電器設備,第一次,口頭警告;第二次,書面警告,且對宿舍員工上級罰款100元/人;第三次,對違反規定的宿舍內員工不再提供宿舍。

2、宿舍內存在做飯行爲,且存在做飯食材,器具等,沒收所有器具食材。第一次,口頭警告並扣除下月餐補;第二次,書面警告並扣除下月餐補;第三次,辭退違反規定員工。

3、因違反規定,未做好防火防電,造成電火損失,由該員工承擔所有損失,且報送公安局。

本制度由運營部執行,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實施。

學校宿舍管理規章制度 篇二

1、學生宿舍是學生集體居住的場所,全體同學必須自覺做好集體安全工作,發現不安全的情況應及時報告,積極主動採取防範措施,杜絕一切案件和事故的發生。

2、在宿舍區內發現可疑的人和事,學生都有義務報告生管老師或學校有關部門。

3、任何學生不準將外人留住本宿舍內。學生除父母外,一律不準在宿舍內接待外來客人。

4、上課時間學生宿舍實行封閉式管理,未辦理請假手續的一律不準私自留在宿舍裏。

5、學生宿舍實行舍長安全負責制,舍長(或輪值的值日生)必須按時關鎖門窗,保管好鑰匙不得亂借亂丟,負責安全檢查。

6、學生宿舍嚴禁使用明火,禁止燒電爐、熱得快,點燃蠟燭、蚊香,嚴禁吸菸,嚴禁私拉亂接電源。及時收好晾曬衣物。

7、宿舍區內的消防設施、器材,任何人不準亂動,無故損壞嚴加處理。

8、我校爲住宿制學校,除學校劃定的周邊社區外,其它區域的學生原則上一律要求住校,如有特殊情況要申請外宿的,應由學生家長或法定監護人提出書面申請,並明確安全責任,到政教處領取《季延中學外宿申請表》填寫,班主任、年段長覈實申請理由交由分管的校級領導批准方可外宿,外宿前應到學校生管組先註銷內宿牀位再到保衛處辦理出入證。

宿舍管理規定 篇三

第一章:總則

爲加強員工住房管理,使員工團體宿舍堅持良好、清潔、整齊的環境和安全和諧的秩序,並保證員工得到充分的休息,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對入住辦理、住宿期間、退宿等方面進行規範,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爲員工供給的各類居所。

第二章:職責

一、人力行政中心行政部(下述行政部)

1、負責員工宿舍的統一管理工作。

2、負責員工宿舍入住、分配、調整、退宿與統籌安排與辦理。

3、負責對宿舍衛生、安全、住宿紀律等情景進行監督檢查與管理。

4、負責安排宿舍物品的配備,做好宿舍公共設施維修、保養工作。

5、負責對宿舍水、電的管制。

6、負責宿舍長的確認指定。

7、負責房屋租賃合同的談判和簽定。

二、各部門

1、負責部門內需入住人員(含臨時性暫住人員)信息收集統計和入住申請工作。

2、配合後勤管理部門做好本單位員工宿舍管理工作。

三、宿舍管理員(宿舍長)

1、負責宿舍的具體管理工作,抓好各項宿舍管理要求的落實。

2、負責督促入住員工做好安全防範工作,做好防火、防盜等工作的檢查。

3、負責督促入住員工做好衛生環境工作和檢查工作,每週至少進行一次清潔工作。

4、負責維護就寢紀律,督促入住員工按規定時間作息。

5、負責宿舍衛生值日表的制定並組織實施、嚴格執行。

6、負責宿舍異常情景的處理及彙報工作。

四、宿舍員(入住員工)

1、遵守公司宿舍管理制度,服從後勤部及宿舍長的安排和管理。

2、負責做好個人安全、財產的防護工作,堅持個人的清潔衛生狀態。

3、負責做好當值日的清潔衛生和安全檢查工作。

五、財務中心職責

1、負責對違規員工處罰的扣款處理。

2、負責房屋租賃合同費用的支付。

第三章:入住辦理

一、入住條件

1、在職員工且需長期居住(至少3個月)。

2、臨時入住人員(業務實習者、駐外業務人員等)由部門負責人批准。

3、入住人員必須提交體檢合格證明,並且保證未患有任何不適宜共同居住的傳染性疾病或賭博、酗酒等不良嗜好。

二、入住辦理

1、入住人員憑經批准的《住宿申請單》,交由行政部人員對牀位進行統籌安排,並簽訂《宿舍入住協議書》。

2、簽訂入住協議後,行政部根據員工工作崗位情景進行宿舍、牀位安排;

3、進住員工必須按指定的房間、牀位住宿。未經批准不得擅自調換與轉讓,確有特殊情景需調換者,應經部門負責人書面同意後,經管理人員安排調換。

第四章:宿舍守則

一、員工進住宿舍後,要節儉用水、用電和保證本人財產的安全,各位員工要養成“人走燈滅、關門、關水”的良好習慣,愛護供電和供排水設施,住在租住房的與房東堅持良好的溝通和關係。

二、宿舍晚間歸宿時間,原則上不晚於23:30。

三、按照值日表排程進行衛生值日。

四、不得大聲喧譁,使用電視機,手機等的時候,聲音不得過大,以免妨礙他人休息。

五、宿舍區域所有器具設備(如電視機、玻璃鏡、門窗、牀鋪等),住宿員工有職責維護其完好。

六、宿舍內應做到物品合理擺放,被子疊放整齊,堅持室內通風。

七、不得在公共走廊、樓道或其他公共場所堆放物品,不得在宿舍內飼養動物。

八、養成和堅持良好的禮貌衛生習慣,不隨地吐痰、亂丟紙屑、果殼(皮)。

九、堅持室內清潔衛生,做到地面整潔,無污物、室內無異味,桌面、門窗、燈具等表面無積塵,屋頂、牆角、牀架無蜘蛛網、掛絮。

十、堅持牆面乾淨整潔,不得在地面、牆壁、陽臺上亂塗亂寫,不得在牆壁或食物櫃上隨意張貼字畫、掛鉤、打鐵釘、拉繩子或打洞等。

十一、講究個人衛生,勤洗澡、勤換洗衣物,堅持被子、牀單、枕頭等臥具的乾淨,並適時進行晾曬;不串用個人生活用品。

十二、所有垃圾裝入垃圾袋並將口紮實後放在指定的垃圾回收桶內,嚴禁將雜物等倒入廁所及排水管道,禁止向窗外潑水、亂倒雜物。

十三、個人財物妥善保管,現金要隨身攜帶,貴重物品不得放在宿舍,違反規定發生遺失情景,職責自負。

十四、嚴禁攜帶管制刀具、有毒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和其他違禁物品進入宿舍。

十五、嚴禁在宿舍內進行打架鬥毆、賭博、吸毒,或從事其它不健康活動。

十六、禁止臥牀吸菸和在宿舍內使用明火。

十七、室內禁止私自接配電線及裝接電器。

十八、室內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險,違禁物品。

第五章:檢查與管理

一、宿舍的管理部門爲行政部,員工所屬部門負責人協助進行管理。

二、行政部至少每月一次,對宿舍進行衛生與行爲規範的檢查,並將檢查結果通報相關部門。

三、異常彙報。異常情景,宿舍長和宿舍員有職責和義務及時向行政部及部門負責人彙報。異常情景包括但不限於安全、盜竊、不法行爲、影響周邊羣衆的事件。

第六章:違紀處罰

一、存在打架鬥毆、賭博、吸毒,或從事其它不健康活動,取消其住宿資格。

二、蓄意破壞公用物品或設施者,除照常賠償外,按公司規章制度處理。

三、連續三十天未入住宿舍,取消其入住資格。

四、在宿舍內接待異性客人或留宿他人者,取消其住宿資格。

五、經常破壞宿舍安寧,給予書面通報批評,屢教不改者,取消其住宿資格。

六、嚴重違反宿舍安全規定者,取消其住宿資格。

七、有偷竊行爲者,參照《員工獎勵與處罰條例》處理,若涉案金額較大,交當地公安機關處理。

八、不聽從宿舍管理人員(宿舍長、管理負責人)的安排,視情節嚴重情景決定是否取消入住資格。

第七章:退宿辦理

一、退宿原因

1、因辭職、辭退、開除等原因退宿。

2、因違反宿舍管理規定被勒令退宿。

3、其他原因需要退宿。

二、退宿流程

1、員工退宿一旦決定,應在七日內遷離宿舍。

2、退宿人員退宿時應將使用的牀位、物品等清理乾淨,退還借用的公用物品。

3、退宿人員退宿前一天,應提前通知管理人員,退宿時由宿舍長和行政部人員覈查公用物品狀況,進行物品清點移交,簽名確認。

第八章:本制度由人力行政中心制定並解釋、補充,經董事長審批後生效!

宿舍住宿管理制度 篇四

學生宿舍水電管理

一、住宿學生要樹立節約用水、安全用電的思想。學生宿舍按學校用水用電規定(水3立方/人,電3度/人)定量供應,定量範圍內免費使用。超額部分的費用由學生自行支付,節約部分按50%獎勵。自行支付的費用由住宿人員共同承擔,宿管中心每月初公佈上月水、電使用情況,宿舍舍長在接到用水、用電繳費通知後主動到宿管中心交納費用,超用水、電的收費標準按學校現行標準計收。

二、逾期不交納超用水電費的'宿舍,宿舍中心實行停電處理,直至該宿舍交費辦理手續爲止。凡被中心實行停電處理的宿舍,取消該宿舍當月水電定量免費使用的權利,按實用數量計收費用。對無理取鬧或擅自接通水、電源者予以通報批評以上處分。

三、爲了確保學生宿舍用電安全,嚴禁使用350瓦以上的電器,如電飯鍋、電水壺、電爐、電熱杯、電熱棒等。違者,除沒收電器外,並處以罰款及通報批評。

四、由於使用不安全電器或高瓦數電器造成用電設施損壞的,恢復設施費、維修費由學生宿舍成員支付;造成人員傷亡的由公安部門追究其刑事責任。

五、學生因學習(如電腦、錄音機、檯燈等)需增加宿舍內線路的,應報宿舍中心批准後,由專業電工協助安裝;學生負責所需材料等各種費用。禁止在宿舍區亂拉亂接電線、電話線、上網線。

六、嚴禁擅自啓用消防水龍頭。違者,賠償由此帶來的經濟損失,並給予警告以上的處分。

七、嚴禁搭線偷電,或在水錶、電錶作弊,破壞水電設施等行爲。違者,按《學生宿舍違紀處罰條例》處理。

八、爲了增加水電費繳交的透明度,如果學生對繳交費用有疑問時,可查看水、電錶記錄。

九、宿舍內實行自覺關燈制度,晚上11:30後不按時關燈累計達三次的宿舍,作停電一週處罰。

宿舍管理規章制度 篇五

一、領導重視,職責明確

強化宿舍管理,不單是學生健康成長問題,更重要是學校的安全問題,學生良好行爲習慣的形成,能有效提高學習效率,因此我校高度重視住校生管理工作,每位寢室都有寢室管理老師,在寢室管理老師的領導下,各寢室長協助老師管理寢室的相關事宜。

二、制度完善,管理科學

爲了讓我們的管理工作更加科學、有效,我校制定了一系列的宿舍管理制度,具體是:《寢室管理員職責》、《宿舍安全管理制度》、《宿舍管理制度》、《文明宿舍評比制度》、《宿舍巡查制度》等,用制度規範學生的行爲,從而使住校生形成良好的行爲習慣;實行宿舍管理責任制,詳細規定了宿舍管理員的工作職責和工作細則,責任落實到人;制定了有效的宿舍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和詳細的班主任、宿舍長巡查記錄表,做到衛生檢查、值班登記、作息情況記錄等信息詳細、準確。

三、獎懲分明,加強管理

爲了讓學生有一個更加安全、乾淨、舒適的生活環境,養成

良好的生活習慣,我們以宿舍爲單位,定期組織班主任對宿舍進行檢查,包括內務清潔、作息情況、是否存在安全隱患;定期、不定期召開宿舍長會議,對宿舍長進行宿舍管理培訓,讓學生參與到宿舍管理中來,提高他們的參與意識和管理能力;定期按照相關的制度、要求每週對宿舍進行內務的評比,公佈結果。與此同時,我們要求班主任利用班會等時間教育學生,特別是對住校生的節約用電、用水教育等。

宿舍規章制度 篇六

宿舍是員工在住宿期間學習、生活、休息的重要場所,直接關係到員工的精神風貌和身心健康。爲了加強本司員工宿舍安全管理,確保公司財產及員工財產的安全,搞好員工宿舍區的清潔衛生,建設一個良好、整潔、優美的宿舍環境,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個人物品隨身保管,一但丟失公司不負任何責任。離開宿舍必須關好門窗,人爲原因造成的失竊事件由事件責任人承擔相應責任。

(二)、員工宿舍實行責任制,排出衛生值班表;每天值日人員進行責任範圍的保潔工作。安排好每天的清潔衛生工作和保持宿舍的整潔。請每組值日員工認真自覺執行。每月全體宿舍員工對宿舍進行大掃除,請各員工積極參與。

(三)、任何人不得在宿舍內亂扔果皮、紙屑、菸頭、飯菜等垃圾,不得從陽臺、門廳等地方向下倒水、吐痰、扔垃圾雜物,不得將塑料袋、飯菜雜物倒入便池和下水道等。凡經發現,即對當事人處理。宿舍內保持室內整潔,衛生乾淨、物品擺放整齊,室內通風。

(四)、員工應該自覺維護宿舍牆壁的潔淨,不得有任何污損行爲(包括在牆上亂敲亂砸、張貼標語、廣告、亂寫亂畫、用腳踢、用球砸等)。凡有污損行爲,一律視其情節給予處罰。如未查出直接責任人,則該室全部成員給予處罰。

(五)洗手間、浴室及各公共區域,應保持地面乾淨整潔,盥洗盆要保持清潔,節約用水、用電,養成隨手關水關電的良好習慣。門外不能堆放垃圾,垃圾要及時清理,不得存放在室內。

(六)不得在室內隨意拉接電線,不得在宿舍用未經許可的電器,愛護宿舍各項公用設施,不得破壞公用設施,若因此造成的事故,事件責任人必須承擔全部責任。

(七)宿舍住宿人員應注意個人衛生,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生活習慣。嚴禁在宿舍內參與賭博活動,嚴禁在宿舍裏酗酒或酒後鬧事。嚴禁外來人員留宿或男女混住,一經發現嚴重處罰。嚴禁在宿舍大聲喧譁,放高音音樂。按時熄燈睡覺,不影響他人的休息。

(八)住宿員工下班外出時,儘量結伴而行,晚12:00前必須返宿,加強防盜、防搶等安全防範意識。

(九)住廠舍員工,必須服從公司安排,未經公司批准,不得更換牀位、宿舍。辭工辭退人員必須自停工三天內憑離職證明搬離宿舍,逾期未搬者每天由工資中扣除50元。

(十)要求全體員工必須認真遵守《員工宿舍管理制度》,攜手共創文明宿舍。

本條例自公佈之日起執行生效。

宿舍的管理制度 篇七

一、目的

爲減少和避免公物損壞,延長公物使用年限,維護學生正常的生活秩序,特制定本辦法。

二、適用範圍

重慶資源與環境保護職業學院學生公寓公物的日常維修維護及管理工作。

三、內容

(一)管理服務人員職責

1.聯繫和組織學生公寓公物損壞的鑑定事宜。

2.做好公物維修聯繫工作,填寫《學生公寓公物維修表》。

3.每年畢業生離校前,公寓管理服務人員對學生公寓寢室內公物的損壞和丟失情況進行檢查、登記、索賠。

(二)公物報修程序

1.學生在使用公物過程中或有關人員在檢查時發現公物有損壞,應及時向公寓管理服務人員報告並登記在案。

2.公寓管理服務人員接到公物維修報告後,應覈定公物損壞的原因,明確責任人,並提出維修方案,填寫《學生公寓公物維修表》報後勤處物業管理中心。

3.屬學生人爲損壞的公物,其費用由責任人承擔:

(1)若責任人有異議,由後勤處聯繫有關鑑定部門對損壞原因、維修或賠償費用進行鑑定。學生對鑑定結論有異議者,可三日內向專業部門申請鑑定,其鑑定費用由責任者承擔;

(2)學生若自行維修,需提請公寓管理服務人員及物業管理中心驗收,其維修效果應達到正常使用要求。

4.公物損壞責任人應自覺到財務處繳納公物損壞維修費或賠償費,憑繳費單據到公寓管理服務人員處登記,公寓管理服務人員應立即按程序報修。

5.公物嚴重損壞需更換的',其相應費用由責任者承擔。

(三)每年畢業生離校前,對損壞公物而拒付賠償費用的學生進行清理登記,並報學生處或財務處處理。

最新宿舍管理制度 篇八

了加強校風建設,保證研究生在校期間享有一個安靜、整潔和安全的學習生活環境,參照《上海外國語大學學生宿舍管理制度》,結合研究生實際情況,特制訂本規定。

一、宿舍管理機構

(一)研究生宿舍統一由學校宿舍管理服務部(即宿管科)負責,全體研究生同學(包含但不限於進修生、訪問學者、來華留學生、校際交換生)須服從校舍管理服務部的管理,嚴格執行《上海外國語大學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二)研究生宿舍由學校宿舍管理部門統一安排,嚴禁擅自調換宿舍、牀位和加配宿舍鑰匙或門禁卡。

二、宿舍生活管理

(一)愛護宿舍內的各種設備和傢俱,不得隨意改變宿舍佈局,不得擅自增添設備和傢俱或轉移學校財產於室外,損壞設備和傢俱按價賠償。

(二)保持宿舍、盥洗室和走廊的環境整潔。垃圾倒入垃圾箱或袋裝化,禁止在走廊和窗口傾倒垃圾和污水,禁止在門口、走廊堆放私人物品。

(三)增強消防意識,宿舍內嚴禁明火,嚴禁吸菸。嚴禁在宿舍內外私拉電線、使用熱得快、電熱毯、電磁爐、電熱器等500瓦以上大功率電器設備。嚴禁在宿舍內存放和使用易燃、易爆等危險品,嚴禁擅自啓用或破壞消防器材、設施。

(四)提高警惕,增強防盜意識,發現可疑現象應立即向宿舍樓管理員或校保衛部門報告。

(五)保持宿舍安靜,禁止在宿舍、走廊和盥洗室喧譁或進行影響其他同學休息的活動。

(六)親友來訪,須在宿舍樓管理人員處進行登記,經管理員同意後方可進入宿舍。來訪者最遲須在晚上21:30前離開宿舍,以免影響其他同學的學習和休息。

(七)松江校區學生公寓及虹口生活區宿舍樓均實行夜間關門制度,無極特殊情況禁止晚歸;晚歸研究生須出示證件並配合樓管理人員進行登記。

(八)宿舍內禁止留宿外人,違者按學校有關規定給予紀律處分。

(九)禁止隨意出入異性宿舍,學習、交流等活動可在宿舍區公共場所進行,違者或屢教不改者按學校有關規定給予紀律處分。

(十)嚴禁私下出租個人牀位或借給其他同學居住,違者將被取消住宿和各類評獎資格,並按學校有關規定給予違紀處分。

三、宿舍規章制度

(一)按時交納住宿費和超額部分水電費。

(二)宿舍內留宿異性者,酌情給予留校察看或開除學籍處分。

(三)嚴禁在宿舍內從事各種形式的賭博、傳銷、不良借貸或涉毒活動,嚴禁制造、閱讀、傳播、複製或販賣諸如淫穢、迷信、邪教、暴力、恐怖等書籍、報刊、網站、移動終端或收看(收聽)相關音像製品,一旦發現有此行爲者,將按校紀從嚴處理。

(四)研究生學習期滿(畢業、出國、退學等)按學校規定時間憑《畢業生離校手續單》辦理退宿手續,退宿後一週內私人物品未搬離宿舍的,所留物品按無主物品處理。

(五)研究生正常修業期間因出國(境)、進修、實習等原因而不在校內住宿時間達到一學期以上(含一學期)者,應提前向宿舍管理部門和研究生部報備,不再住宿者須及時退宿,清理並搬離個人所有物品;保留牀位者禁止將個人貴重物品留在宿舍內,並且嚴禁將個人保留的牀位擅自借給他人使用。

(六)在學校規定的標準學制內未能完成學業的研究生,延長修讀期間原則上不再安排住宿。特殊情況需要住宿的延期畢業生(原則上續住期限爲一年,最長不超過兩年),須向宿舍管理部門提交書面申請,由宿舍管理部門根據當年宿舍資源情況,決定是否安排住宿。住宿安排一旦做出,申請人須服從學校宿舍管理部門的管理,另行繳納包括住宿費、水電費在內的`相關費用,否則視爲放棄申請。

(七)寒暑假期間,在校研究生必須服從學校宿舍管理部門的管理和安排。

(八)研究生會生活部配合學校校舍管理服務部(即宿管科)和校保衛處定期組織安全、衛生檢查評比,每學期評定“文明宿舍”並給予表彰和獎勵。被評爲“較差宿舍”者,該寢室成員在參加評獎評優將酌情予以扣分,相關宿舍人員應根據檢查結果及時整改。

(九)發現違規使用電器二次以上的,對當事人予以通報批評;受通報批評後仍違規使用電器的,上報學校,予以警告或警告以上處分,並沒收違章使用的電器。

(十)對於違規使用電器造成較大損失或嚴重後果的,一律上報學校,給予記過以上處分,並賠償相關損失。涉嫌違法的,交由司法機關處理。

(十一)凡因違反宿舍管理規定受到處分的學生,取消當年獎學金、助學金、困難補助、評優評先、黨員發展等資格。

(十二)對本規定的執行情況將納入研究生在校期間的行爲規範考評範圍,作爲研究生入學考察、中期考覈、各類獎學金評定、優秀研究生黨員評選、優秀畢業生評選的重要依據之一。獎懲情況視情況記入個人檔案。

(十三)學生在宿舍樓內必須自覺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尊重、服從工作人員管理。因特殊情況需要查房時,學生應予積極配合,個人學生身份證件按照要求接受查驗。

(十四)違反本規定者,視其情節輕重,分別給予警告、嚴重警告、記過等處分。

四、本規定自20XX年9月起實施。

五、學校授權宿管科及研究生部對本規定進行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