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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安全工作制度精品多篇

幼兒園安全工作制度精品多篇

關於幼兒園安全工作制度 篇一

一、門衛人員要堅守工作崗位,認真履行職責,嚴格執行門衛安全管 理制度,嚴禁閒雜人員進入園內,確保教職工及幼兒的人身安全和園 產的安全 二、值班期間不得擅離工作崗位,不串崗,做好外來人員的查詢登記 工作,嚴把第一關,不得讓外來人員隨意進入幼兒活動室、寢室及幼 兒園食堂、物品保管室等。

三、外來 (家長、教職工或其他辦事人員) 人員到我園辦事, 登記後, 門衛值班人員要注意行蹤,來園時間、離園時間、找誰、辦什麼事, 覈實登記,發現行爲異常或攜帶不明物入園要提高警惕,有情況要及 時報告,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及危險物品入園。

四、平時要關鎖好大門,不得讓幼兒擅自離園或讓陌生人接走,密切 注意幼兒的出入,防止幼兒走失,中途有幼兒的親人來接幼兒,門衛 值班人員要仔細詢問事由並作登記,還要與被接幼兒的當班教師核 實,嚴禁幼兒誤接和丟失。

五、門衛人員要做好幼兒園周邊環境的安全秩序維護工作, 嚴禁各種 車輛進入幼兒園大門外,要保證幼兒園大門、安全出口暢通無阻。

發 現幼兒園周邊環境存在着安全治安隱患要及時報告。

六、管理好消防大門及各道大門鑰匙,嚴禁亂放及丟失。

七、每天做好幼兒園的防火巡查工作,並做好巡查記錄。

八、下午下班之前要做好清園工作,並與值班教師進行交接。

校內安全定期檢查和安全隱患報告制度一、建立學校安全隱患臺賬,由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安排專人按照 有關安全規章進行排查。

根據學校實際情況,重點排查校舍、食物、飲用水、用電及消防、學生公寓、體育場館和器材、欄杆、書架及其 他公共設施等安全隱患部位,並明確排查責任人。

二、排查出的隱患,要制定隱患和不穩定因素整改措施,明確整改責 任人和時間,嚴格落實“五個一”包靠工作制度,及時進行整改。

學 校對安全隱患的整改結果要在規定時間內向行政主管部門或當地政 府報告,對不能及時進行整改的安全隱患,要在報告中說明原因並提 出防護措施。

三、安全隱患排查人員要及時向學校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長報告或直 接向校長報告存在的安全隱患,做好安全防範工作。

負責學校安全工 作的副校長要制訂好相關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好檢查督促工作;各相 關責任人要認真履行自己的職責,未履行好職責,造成安全事故的, 由責任人直接負責。

四、落實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領導、部門責任制度,以及安全隱患整 治工作的跟蹤問效和責任追究, 有計劃、有步驟地消除學校安全隱患, 有效防止學校安全事故的發生。

五、值班人員要向學校帶班領導報告每天的值班情況,對值班過程中 的偶發事件或異常情況要在第一時間向學校分管領導報告, 並妥善處 理。

六、發生傷亡事故後,責任人寫出較爲詳細的事故發生過程及原因, 書面上報學校。

學校發生安全責任事故或其它具有重大影響的。事件, 學校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要在第一時間向教育行政部門電話報告, 並 在二小時以內書面報告教育行政部門。

七、報告安全隱患應包括隱患的影響範圍、影響程度、已採取的應急 措施、整改措施、整改資金來源及其保障措施、整改目標等,報告安 全事故應包括髮生時間、地點、經過、人員傷亡情況、採取的急救措 施、事故現場的保護措施等。

八、發生安全事故,如隱瞞不報或弄虛作假,要根據情節對有關直接 責任人員實行責任追究,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幼兒園用水用電用氣設施設備安全管理制度一、電源線路、自來水管道、煤氣設備在設計時,必須充分考慮發 展的需要,施工時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進行施工。

對陳舊老化、超負 荷的電源線路,必須有計劃地逐步更換。

一時難於更換的,必須在確 保安全的條件下,採取特別防護措施,否則,必須暫停使用。

二、電源線路必須安裝可靠的保險裝置,並正確使用保險絲,確保用 電安全。

禁止使用銅線和其它非專用金屬線當保險絲使用。

新建項目 必須安裝漏電保護裝置。

三、所有電路安裝、電器操作的人員,都必須經過專業培訓,考試合 格後,才能上崗。

接觸電源必須有可靠的絕緣措施,並按規定嚴格進 行檢查,防止觸電事故的發生。

四、所有用電場所必須執行“人走電關”的規定,人員離開用電場所 或電器設備不使用時,要關閉總電源。

24 小時用電的設備,必須有 專人值班,隨時掌握用電的安全情況。

五、電器在使用過程中,發生打火、異味、高熱、怪聲等異常情況時, 必須立即停止操作,關閉電源,並及時找電工檢查、修理,確認能安 全運行時,才能繼續使用。

六、安全用電用水用氣必須堅持定期和不定期檢查制度,總務處組織 自查並會同各部門進行抽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七、任何單位和個人都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用電規則,嚴禁私拉亂接電

源,嚴禁違章違規使用電器,嚴禁電源線路超負荷使用。

對於違規違 章用電的單位和個人,全體師生員工都有檢舉和監督的義務。

學生安全信息通報制度一、班主任要根據學校不同時期的作息時間變動,將學校規定的學生 到校和放學時間通過學生本人或家訪、電訪、來訪等方式,及時告知 其監護人。

二、班主任要嚴格考勤制度,若發生學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離校情 況,班主任要儘快和其監護人取得聯繫,如果聯繫不上其監護人,或 事態嚴重,必須向教導處報告。

三、班主任在平時的工作中,如果發現學生身體和心理出現異常狀況 等關學生安全的信息, 在及時告知其監護人的同時, 必須上報教導處。

四、班主任要排查班級中是否有特殊體質、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狀況異常的學生,如果有,要及時告知教導處,並和其監護人取 得聯繫,妥善保管學生的健康與安全信息資料。

對這些已知的有特異 體質、特定疾病或者異常心理狀況的學生,一些不適合這些學生參加 的活動,班主任要應當給予適當關注和照顧,可私下告知他們可以不 參加,依法保護學生的個人隱私。

五、班級如果發生了學生安全事故,要迅速向幼兒園有關處室報告, 不得隱瞞、謊報、漏報,以保證學校在第一時間內,集中力量進行救 助,學校按照“先控制,後處置,救人第一,減少損失”的原則處理 事故,同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住宿學生安全管理制度一、保教人員要做好幼兒宿舍的安全管理工作,保證幼兒有安全、舒 適的住宿環境。

二、中午午睡值班期間不得擅離工作崗位,不串崗吹牛、嗑家常、看 書報,精心護理幼兒。

隨時巡視幼兒睡眠情況提醒幼兒大小便,爲幼 兒增減被子,糾正幼兒的不良行爲和睡姿,注意幼兒踢被或者蒙被睡 覺。

發現幼兒生病及時處理。

三、做好幼兒宿舍的消防安全工作,做好防火、防盜、防爆、防意外 事故的應急處準備,發現問題應及時向幼兒園有關人員報告,消除各 種不安全隱患。

四、嚴禁私自在幼兒宿舍教室等地方亂接、亂拉電線、電源、插座、開關及安裝使用電器。

下班前要仔細檢查幼兒宿舍教室電器電源是否 關閉妥當。

五、嚴禁在幼兒寢室教室存放易燃、易爆、有害有毒危險品違禁物品。

嚴禁在幼兒宿舍及教室內焚燒垃圾雜物。

對宿舍及教室進行消毒時要 做好監護火源、電源工作, 嚴禁幼兒在場。

消毒完後要仔細檢查電器、門窗是否關閉好,嚴禁使用明火。

六、嚴禁在幼兒宿舍點蠟燭,嚴禁在幼兒宿舍內給手機充電。

七、對幼兒進行安全教育。

要求幼兒入宿舍後嚴禁大聲喧譁、嬉戲、打鬧、不得在牀上蹦跳。

老師安排幼兒牀鋪時應考慮幼兒的身體狀況, 有針對性的安排上鋪幼兒。

對睡上鋪的幼兒必須採取安全防範措施,

(巡視教育幼兒必須坐在牀上穿脫衣服;上下牀時不做危險動作), 嚴防摔下跌傷。

八、幼兒午睡時保教人員要檢查幼兒是否帶有異物上牀,不能讓幼兒 玩各種小物品,以免誤吞域進入呼吸道造成危險。

九、保教人員注意不要將牀、桌子、椅子或其它物品放在靠窗臺的地 方,以防幼兒爬窗跌下摔傷。

十、保教人員要保持環境衛生, 維護宿舍秩序, 負責幼兒午睡的安全, 關好門窗保管好幼兒宿舍用具和設施。

十一、切勿在宿舍進口、走廊、樓梯口等處堆發雜物,保證通道和安 全出口暢通。

關於幼兒園安全工作制度 篇二

一、園長是幼兒園 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幼兒園安全工作由園長領導下的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

各班、室 向領導小組負責,實行責任追究制。

二、幼兒園每月要 對幼兒進行有關安全方面的知識教育,教育形式應多樣化;每週應有針對性的對幼兒進行安 全教育。

要對幼兒進行緊急突發問題處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識的教育。

緊急電話(如 110、119、122、120 等)使用常識的教育。

三、建立重大事故 報告制度。

園內外幼兒出現的重大傷亡事故一小時以內報告教育局;幼兒出走、失蹤要及時 報告;對事故的報告要形成書面報告一式三份,一份報教育局,一份報公安派出所,一份報 當地政府,不得隱瞞責任事故。

四、建立健全領導 值班、教師值日製度;加強幼兒園教育、教學活動的管理,保證幼兒園的教學秩序正常;負 責幼兒園安全保衛的人員要經常和轄區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聯繫,爭取公安派出所對幼兒 園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幫助。

五、加強教師的師德教育,樹立敬業愛生思想,提高教學水平和質量,隨時注意觀察幼兒心 理變化,防患於未然,不得體罰和變相體罰幼兒,不得將幼兒趕出教室、幼兒園。

六、不得組織幼兒 參加救火、救災等。

七、〔〕幼兒園還要教 育幼兒遵守幼兒園規章制度,按時到園、按時回家,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八、幼兒園要定期 對園舍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消除,情況嚴重的,一時難以消除要立即封閉,並上報 當地政府和教育局。

九、幼兒園要經常 檢查園內圍牆、擋土牆、欄杆、扶手、門窗、樓梯以及各種體育、課外活動、消防、基建等 設施的安全情況,對有不安全因素的設施要立即予以維修和拆除,確保師生工作、學習、生 活場所和相應設施既安全又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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