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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父親給夢鴿女士的一封信【精彩多篇】

一位父親給夢鴿女士的一封信【精彩多篇】

事件緣由 篇一

這封信是以一名父親的口吻寫的,這位父親表示心中理解夢鴿的“作爲父母在孩子遇到困難時候那種不惜代價的救子心理”,但是同時也直指夢鴿慈母敗兒,驕縱放任李某某。並舉出相應作證,說:“作爲一名父親,在我兒子未滿18歲前,我不會給他買車,不會讓他開車上路違章幾十次還找人幫他擺平,更會以身作則的告訴他不能酒後駕車。”

在30日晚11時19分,“思想匯聚人生”在微博推薦了一封信,標題爲《一位父親給夢鴿的信》,這封信稱將李某送上法庭的不是楊女士,不是公訴人,而正是他的母親夢鴿女士。截止記者發稿時,這條微博已經轉發達3萬多次,評論4千餘條。

據悉,這封信是以一名父親的口吻寫的,這位父親表示心中理解夢鴿的“作爲父母在孩子遇到困難時候那種不惜代價的救子心理”,但是同時也直指夢鴿慈母敗兒,驕縱放任李某某。並舉出相應作證,說:“作爲一名父親,在兒子未滿18歲前,我不會給他買車,不會讓他開車上路違章幾十次還找人幫他擺平,更會以身作則的告訴他不能酒後駕車。”

在信件末尾還直接批評了夢鴿在法庭上的醜相,指她“嘶吼着告訴大家,楊女士如何不對,小夥伴們如何不對,酒吧如何不對,法官如何不對。在她眼裏,他沒有錯,錯的是周圍的一切。”

位父親給夢鴿女士的一封信 篇二

夢鴿女士:

我是一名父親,理解作爲父母在孩子遇到困難時候那種不惜代價的救子心理。我不認爲李某某是個罪大惡極的人,畢竟他也許只是個孩子(抱歉,我只能說也許),把他送上被告席的不是楊女士,不是法院,而是你——夢鴿,他的母親。

作爲一名父親,在我兒子未滿18歲前,我不會給他買車,不會讓他開車上路違章幾十次還找人幫他擺平,更會以身作則的告訴他不能酒後駕車。 作爲一名父親,在我兒子未滿18歲前,我不禁止兒子和朋友喝酒,但不會讓他夜裏12點還和朋友廝混於酒吧,也許我不能把他綁在家裏,但至少我不會給他去酒吧消費的錢。

作爲一名父親,如果我的兒子因爲輪姦被抓,我會羞愧至極,因爲我沒有給他正確的性教育,沒有盡到家長的責任。我不會再固執的告訴兒子,你沒錯,都是別人的錯。

作爲一名父親,如果我的兒子坐在被告席上,我會鼓勵他承擔自己的罪責,認識自己的錯誤,爭取受害人的諒解,在入獄前我能教給他最後的道理就是:男人要敢做敢當。

夢鴿,您的兒子不滿18歲就開車上路,您是支持的,在他眼裏,您不是支持他開車,而是支持他知法犯法,法律對他來說,兒戲而已,出了事爸爸媽媽會替我擺平的。

夢鴿,您的兒子不滿18歲就打人被勞教,出來後您又給他買了輛新車,在他眼裏,被勞教不是懲罰,相反還能得到獎勵。

夢鴿,您的兒子不滿18歲就打人被流連酒吧,您也是支持的,因爲您給了他時間、給了他錢,在他眼裏,家長支持他“玩玩而已”,無論是酒還是女人。 夢鴿,您的兒子拒不認罪您是支持的,因爲您還在嘶吼着告訴大家,楊女士如何不對,小夥伴們如何不對,酒吧如何不對,法官如何不對。。。在他眼裏,他沒有錯,錯的是周圍的一切。

案件的事情,我不想評價,相信法律會給出最後的評價。

還是那句話,把李某某送上被告席的不是楊女士,不是法院,而是你——夢鴿,他的母親。

讀後感 篇三

讀了這封信,讓所有天下的父母(特別是繁華城市裏的父母)都應該有所感悟、更要引以爲鑑、還有從中吸取精華!

都市裏的孩子,從小就從“不輸在起跑線上”開始,父母以自己的望子成龍的願望駕凌於幼小的孩子心靈,週末時間拍的滿滿的,從跳芭蕾、繪畫、彈琴、英語、奧數、天文科學興趣班等等,孩子失去了童年遊戲和玩伴,好多孩子見了同班同學都懶得打招呼!也許過多的超負荷學習讓孩子幼小的心靈失去了天真、快樂和熱情!最終得到的是什麼?是考級證、奧數杯證書、作文杯證。。。。。這些的獎盃只是一-本站§ 個成長的起點,並不能代表孩子將來的未來!

父母給予的優越條件太豐厚,孩子衣來伸手,飯來張口,讓孩子喪失了獨立自主,親自動手的能力;父母創造的條件越好,讓孩子失去了夢想的翅膀;父母給孩子提供太好的物質條件(手機、電腦、車),讓孩子過早地享受喪失了爲夢想奮鬥的激情和鬥志!

在這個物慾橫流的變化時代,應該崇賞孩子的天真個性發展、崇賞孩子的自主能力的發揮、崇賞孩子吃苦耐勞刻苦鑽研的精神、崇賞孩子有顆慈愛的心靈,愛父母、愛老師、愛同學、愛社會。

父母是孩子懵懵懂懂的第一個老師,父母的言行、教育、教養、社會道德、社會和家庭的責任和義務,都要給孩子起到很好的表篩和啓迪。

千萬不要讓孩子的“夢想翅膀”折斷在父母的溺愛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