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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安全責任書新版參考

施工安全責任書新版參考

在變化迅捷的現代社會,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責任書。你知道責任書怎樣才能寫的好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施工安全責任書範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施工安全責任書範文1

甲方:

乙方:

立責任書單位:

爲確保施工期間的人身、設備安全,以及運行中設備的安全運行,進一步明確施工中甲乙雙方職責,落實安全責任,根據電力行業頒發安全工作的有關規定要求,特簽訂“施工安全責任書”作爲工程承包合同的附件,有關條文如下:

1、甲方安全職責:

1.1甲方應對乙方事先提交的營業執照、施工資質和安全施工資格證書進行審查及備案,瞭解在此前的施工業績及施工安全情況。

1.2審查由乙方提供的企業法人代表資格證書和企業法人代碼及稅務登記證書進行審查及備案。

1.3審查由乙方填寫的外包工程施工企業安全資格審查表,包括施工人員概況、特種作業人員及“上崗證”複印件,審查由乙方提供須主管部門確認的工程負責人、施工技術負責人、現場安全負責人名單證明原件。

甲方按規定及時向乙方發放施工證。

1.4甲方應對乙方事先提交的該工程的“三措”計劃進行審查和指導,合格後監督乙方嚴格執行,必要時或根據乙方請求及《安規》要求增設甲方專人監護。

1.5協調乙方提出的沿線交叉跨越線路停電配合等工作,必要時應會同乙方現場實地踏勘,商定施工方案。

1.6開工前甲方負責向乙方負責人和現場施工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及施工人員全面交待現場工作條件及工作環境,對有關安全注意事項進行交底,並應有完整的記錄或資料。

1.7施工期間甲方有權對施工現場進行的安全監督,發現違章作業及危及人身、設備安全時,可及時制止、糾正,必要時有權停止其工作,並向乙方提出整改要求。

1.8負責合同中規定由甲方承擔有關職責。

2、乙方安全職責

2.1必須具有國家行政部門發放的有效的“三證”:工商行政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副本全套複印件、建設部門頒發的《企業施工資質證書》複印件和《施工安全資格證書》複印件。

2.2提供企業法人代表資格證書和企業法人代碼證書及稅務登記證書複印件,同時應提供受法人委託簽訂經濟合同、簽訂安全責任書的證明書原件及“進(出)城承包工程許可證”。

2.3開工前乙方應填寫《工程施工企業安全資格審查表》、《施工(工作)人員概況》,提供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名單及“上崗證”複印件,提供經主管部門確認的工程負責人、施工技術負責人、現場安全負責人名單的證明原件。

2.4開工前組織對全體現場施工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明確工作任務,使全體施工現場各級人員掌握工程特點及安全操作規程、施工安全措施、安全注意事項。

對施工作業人員定期進行安全活動和總結,並有記錄,必要時請甲方派員參加。

2.5開工前提供維護工程的施工組織方案、施工作業計劃、安全管理制度、組織措施和技術措施,對複雜或危險性較大的工程必須訂立單項措施。

2.6禁止使用未成年人及老弱、殘人員。

對施工現場的新入人員(包括臨時工、合同工與參加勞動人員)必須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及交待現場安全注意事項,相關記錄、資料正確齊全,方可進場作業。對技術性較強的工作禁止使用臨時工、民工或勞務協作工,臨時招用的民工進行適合現場作業的安全教育後方可進行地面輔助作業工作,民工、臨時工的安全責任均由乙方負責。

2.7施工期間,各種交通工具、設備和工具等均由乙方自備。

工程使用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防護設施的必須有安全檢查記錄。交通工具、設備和工具的維修與保養,以及在使用過程中發生故障或傷亡事故的費用由乙方負責承擔。甲方不負任何連帶責任。

2.8施工時,乙方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並做好各種安全防範措施,指定專人負責安全工作,明確安全員。

對在正在使用的設備上施工的,應與甲方一起制定詳細的施工方案才能施工。施工中一旦發現有安全隱患的,乙方應立即停工,並報告甲方及其他有關職能部門,採取措施整治後確保萬無一失再施工。施工人員進行作業時必須正確穿戴好安全防護用品,切實保證施工中的人身、設備安全。

2.9乙方施工人員應持有勞動部門頒發的上崗證方可參加施工。

對從事垂直運輸機械、安裝拆卸、爆破等特種作業的,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並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後方可上崗作業。全體施工人員(包括民工)必須按甲方規定佩證上崗。

2.10乙方應在施工現場的危險部位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

乙方對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損害的毗鄰建築物、構築物和地下管線、電力、通信線路等,應當採取專項防護措施。如沒有防護,或防護不當而導致既有設施損壞,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

2.11及時詳細地對沿線交叉跨越、高低壓線路等進行實地踏勘,提供書面資料,便於甲方協調配合。

2.12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監督和指導,發生人身事故或危及施工安全情況,必須立即報告甲方。

乙方負責人(安全施工第一責任者)對甲方提出的有效意見必須及時整改。

2.13負責合同中規定由乙方承擔有關職責。

3、安全考覈:

3.1若因乙方人員違反本責任書或違反《安規》及安全規章制度,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乙方承擔全部安全責任。

3.2若因合同期內乙方維護不力或安全防護措施不到位,造成重大安全責任事故,一切後果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甲方並且可以作出取消其代維資格,合同終止的處理。

3.2若因乙方人員積極採取有效防範措施,無違反本責任書或違反《安規》及安全規章制度,並在合同期內沒有發生責任安全事故,甲方應對乙方在安全工作上給於適當獎勵。

(建議獎勵__元左右)

4、本責任書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責任書中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本責任書經雙方簽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 代表: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施工安全責任書範文2

甲方:

乙方:

立責任書單位:

爲確保施工期間的人身、設備安全,以及運行中設備的安全運行,進一步明確施工中甲乙雙方職責,落實安全責任,根據電力行業頒發安全工作的有關規定要求,特簽訂“施工安全責任書”作爲工程承包合同的附件,有關條文如下:

1、甲方安全職責:

1.1甲方應對乙方事先提交的營業執照、施工資質和安全施工資格證書進行審查及備案,瞭解在此前的施工業績及施工安全情況。

1.2審查由乙方提供的企業法人代表資格證書和企業法人代碼及稅務登記證書進行審查及備案。

1.3審查由乙方填寫的外包工程施工企業安全資格審查表,包括施工人員概況、特種作業人員及“上崗證”複印件,審查由乙方提供須主管部門確認的工程負責人、施工技術負責人、現場安全負責人名單證明原件。

甲方按規定及時向乙方發放施工證。

1.4甲方應對乙方事先提交的該工程的“三措”計劃進行審查和指導,合格後監督乙方嚴格執行,必要時或根據乙方請求及《安規》要求增設甲方專人監護。

1.5協調乙方提出的沿線交叉跨越線路停電配合等工作,必要時應會同乙方現場實地踏勘,商定施工方案。

1.6開工前甲方負責向乙方負責人和現場施工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及施工人員全面交待現場工作條件及工作環境,對有關安全注意事項進行交底,並應有完整的記錄或資料。

1.7施工期間甲方有權對施工現場進行的安全監督,發現違章作業及危及人身、設備安全時,可及時制止、糾正,必要時有權停止其工作,並向乙方提出整改要求。

1.8負責合同中規定由甲方承擔有關職責。

2、乙方安全職責

2.1必須具有國家行政部門發放的有效的“三證”:工商行政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副本全套複印件、建設部門頒發的《企業施工資質證書》複印件和《施工安全資格證書》複印件。

2.2提供企業法人代表資格證書和企業法人代碼證書及稅務登記證書複印件,同時應提供受法人委託簽訂經濟合同、簽訂安全責任書的證明書原件及“進(出)城承包工程許可證”。

2.3開工前乙方應填寫《工程施工企業安全資格審查表》、《施工(工作)人員概況》,提供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名單及“上崗證”複印件,提供經主管部門確認的工程負責人、施工技術負責人、現場安全負責人名單的證明原件。

2.4開工前組織對全體現場施工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明確工作任務,使全體施工現場各級人員掌握工程特點及安全操作規程、施工安全措施、安全注意事項。

對施工作業人員定期進行安全活動和總結,並有記錄,必要時請甲方派員參加。

2.5開工前提供維護工程的施工組織方案、施工作業計劃、安全管理制度、組織措施和技術措施,對複雜或危險性較大的工程必須訂立單項措施。

2.6禁止使用未成年人及老弱、殘人員。

對施工現場的新入人員(包括臨時工、合同工與參加勞動人員)必須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及交待現場安全注意事項,相關記錄、資料正確齊全,方可進場作業。對技術性較強的工作禁止使用臨時工、民工或勞務協作工,臨時招用的民工進行適合現場作業的安全教育後方可進行地面輔助作業工作,民工、臨時工的安全責任均由乙方負責。

2.7施工期間,各種交通工具、設備和工具等均由乙方自備。

工程使用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防護設施的必須有安全檢查記錄。交通工具、設備和工具的維修與保養,以及在使用過程中發生故障或傷亡事故的費用由乙方負責承擔。甲方不負任何連帶責任。

2.8施工時,乙方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並做好各種安全防範措施,指定專人負責安全工作,明確安全員。

對在正在使用的設備上施工的,應與甲方一起制定詳細的施工方案才能施工。施工中一旦發現有安全隱患的,乙方應立即停工,並報告甲方及其他有關職能部門,採取措施整治後確保萬無一失再施工。施工人員進行作業時必須正確穿戴好安全防護用品,切實保證施工中的人身、設備安全。

2.9乙方施工人員應持有勞動部門頒發的上崗證方可參加施工。

對從事垂直運輸機械、安裝拆卸、爆破等特種作業的,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並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後方可上崗作業。全體施工人員(包括民工)必須按甲方規定佩證上崗。

2.10乙方應在施工現場的危險部位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

乙方對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損害的毗鄰建築物、構築物和地下管線、電力、通信線路等,應當採取專項防護措施。如沒有防護,或防護不當而導致既有設施損壞,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

2.11及時詳細地對沿線交叉跨越、高低壓線路等進行實地踏勘,提供書面資料,便於甲方協調配合。

2.12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監督和指導,發生人身事故或危及施工安全情況,必須立即報告甲方。

乙方負責人(安全施工第一責任者)對甲方提出的有效意見必須及時整改。

2.13負責合同中規定由乙方承擔有關職責。

3、安全考覈:

3.1若因乙方人員違反本責任書或違反《安規》及安全規章制度,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乙方承擔全部安全責任。

3.2若因合同期內乙方維護不力或安全防護措施不到位,造成重大安全責任事故,一切後果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甲方並且可以作出取消其代維資格,合同終止的處理。

3.2若因乙方人員積極採取有效防範措施,無違反本責任書或違反《安規》及安全規章制度,並在合同期內沒有發生責任安全事故,甲方應對乙方在安全工作上給於適當獎勵。

(建議獎勵__元左右)

4、本責任書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責任書中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本責任書經雙方簽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 代表: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施工安全責任書範文3

爲了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安全生產方針,保障安全施工和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明確施工雙方安全施工責任,保障施工雙方的財產及人員的安全,保證本工程順利完成,特制定責任狀如下:

一、乙方要嚴格按照施工現場安全的規定,全面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等法律規定,適時召開安全施工工作會議,及時研究和處理安全施工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建立健全各級施工管理組織機構,各施工單位在進入施工現場前,必須認真審閱並籤屬<<現場安全責任狀>>加強安全管理和督導檢查;保障安全施工;對各類事故隱患進行及時有效的治理;認真完成安全施工各項任務。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施工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

(一)乙方安全管理要求:

1、嚴禁招用在逃及有犯罪嫌疑人員,所有施工人員必須持有身份證或身份證明信。

2、各單位施工人員統一辦理工程現場進出證。

3、各單位嚴格管理各自人員,如出現打架鬥毆及盜竊現象,將對其單位負責人進行經濟處罰(1000元-5000元)。

(二)乙方施工材料及廢料的安全管理方面做到以下幾點:

1、施工材料因需要運出現場時,必須有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並送達甲方項目指揮部相應部門覈實,由甲方項目指揮部開具出門證明並蓋章方可運出。

2、施工過程中廢棄材料的處理,要服從甲方項目指揮部統一安排,嚴禁私自把廢品收購人員帶入施工現場,造成施工現場混亂防止出現偷盜現象。

四、乙方要認真配合安全施工檢查,加強安全意識,對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品進行專項檢查。對存在安全隱患的崗位和工作場地應及時整改,消除隱患,防止事故的發生。

1、乙方各施工單位要指定相應安全負責人,凡是動火動電施工都應有安全負責人監督。

2、甲方項目指揮部根據實際情況定期組織各單位的現場安全責任人,進行現場安全檢查,如發現違規操作現象,將勒令該單位停工整頓並做相應處罰。

3、乙方各施工單位設專職安全員,對施工現場的安全隱患進行檢查、巡視、糾正,甲方保安人員進行協助,共同維護秩序。

五、乙方施工單位認真執行,積極配合甲方安全生產監管部門開展的各項治理工作,重點加強對危險性大的崗位的安全施工保障工作;加大對各類隱患的整改工作;通過治理整頓,切實消除隱患,遏制重大事故的發生,以保證工程的順利開展。

六、乙方要嚴格對傷亡事故的查處工作,事故及時統計上報,調查處理及時準確,發生重、特大事故要立即上報有關主管部門,最遲不得晚於事故發生後3小時,不得遲報、漏報和瞞報。

七、乙方在安全施工工作中,無失職或瀆職行爲。因監督、檢查、管理不善造成重、特大事故的,將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八、明確甲、乙雙方的安全責任,經甲、乙雙方協商,現規定如下:

(一)甲方安全責任:

1.負責監督乙方建立完善的規章制度,如《現場施工安全規定》等安全技術文件。

2.負責監督檢查乙方施工現場的各種安全措施,特別是可能造成停電、觸電、高處墜落事故的防範措施。

3.開工前,負責審查乙方編制的《特殊作業、危險作業施工安全保證措施》。

要定期組織乙方進行現場安全檢查。

4.甲方應定人、定期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檢查、監督。

(二)乙方安全責任:

1.開工前應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三級安全教育,認真學習甲方提供的《現場施工安全責任狀》等安全技術文件,經甲方有關人員審覈合格後方可進場施工。

2.開工前乙方應與每位現場施工人員簽訂《安全技術責任書》。

3.開工前必須編制《特殊作業、危險作業施工安全保證措施》供甲方審查。

4.施工中乙方應指派專職安全負責人進行現場安全檢查監督,及時發現和糾正施工中的不規範行爲。

5.乙方應加強現場安全管理,做到安全生產、文明施工。

6.由於乙方原因發生事故時,乙方應承擔全部刑事責任和經濟責任。

九、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的,以國家法律法規爲準。

十、本責任狀一式兩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代表簽名:________ 代表簽名: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施工安全責任書範文4

爲保證工程順利進行和所有工程施工人員在施工過程中人身及財產安全,明確每個施工人員安全責任,特要求所有施工人員簽訂本工程施工安全責任書。

一、生產工作安全相關

1) 施工人員在施工時必須嚴格遵守《建築安裝工人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中有關安全施工的規定,嚴禁違章操作,對違章指揮的有權拒絕執行。

2) 特種作業必須執行國家《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覈管理規定》,嚴格做到持證上崗。

3)高空作業。操作人員應穿膠底鞋,戴好安全帽,繫好安全帶,扣好保險鉤,並正確使用個人勞動防護用品;高空作業時,不準往上或向下亂拋材料和工具等物件;雨天及五級以上大風禁止室外高空作業,如搭、拆腳手架,上樹作業等。

4)坑槽作業。要注意土壁的穩定性,發現有裂縫及傾坍趨勢時,人員要立即撤離並及時報告相關管理人員進行處理;大樹移植時,嚴禁未將樹木支撐穩固就開始掘苗,掏底時嚴禁將頭和軀幹伸向土臺下,風力達到四級時,應立即停止掏底。

5) 起重、吊裝作業。起重吊裝作業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十不弔”規定,嚴禁違章、無證操作。

6)用電、用火安全。施工現場嚴禁使用裸線送電;施工時要與輸電線路(尤其是高壓線)、電氣設備保持安全距離;嚴禁不懂電氣的人,擅自操作使用和修理電線、電器;氣割、電焊必須嚴格遵守“十不燒”規定;電焊工、氣焊工從事電氣設備安裝和電、氣焊切割作業,要有操作證和用火證;氧氣瓶、乙炔瓶工作間距不小於5m,兩瓶與明火作業距離不小於10m;建築工程內禁止氧氣瓶、乙炔瓶存放,禁止使用液化石油氣“鋼瓶”;嚴禁擅自在工棚、臨建內使用電爐、酒精爐等明火源以及汽油、柴油等發電設備,嚴防火災事故以及氣體中毒事故發生;施工現場嚴禁吸菸和亂堆亂放易燃物品;所有現場用電配電箱各路系統均使用漏電保護器,並各路需進行用電驗算使用合格產品。

7)機械、設備操作安全。操作人員必須按規定做到“定機定人”和有證操作;嚴禁不懂機械設備的人,擅自操作使用和修理機械設備;機械設備停止運轉前,嚴禁進行檢查、搬動或轉場,嚴禁觸摸機械設備的旋轉、切割、擠壓等部件。

8)出入工地及外出。施工人員進入工地必須戴安全帽及出入證或工作證,並遵守門崗的有關規定;從工地外出必須請示項目部管理人員,經項目經理同意方可外出,否則一切後果由施工人員自行承擔。

二、生活及休息安全相關

1)交通安全。機動車駕駛人員及其他施工人員都必須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行爲規範及國外當地的交通安全法律法規,不論駕車、乘車、騎車外出還是步行外出都要遵守交通法規,注意安全;嚴禁酒後駕車的嚴重違法行爲。

2)財產安全。施工人員應自行保管好私人財物,離開宿舍時必須將門、窗鎖好,就寢時必須將門窗鎖好,發生丟失,由施工人員自行承擔損失;對所領用工具設備,要妥善保管和保護,用畢要及時歸還給庫房,因未妥善保管或及時歸還而損壞或丟失的,由施工人員承擔賠償責任;嚴禁以任何形式和任何理由私拿、私賣施工現場或庫房的任何物品。

3)施工人員應遵守施工所在地國家和地方的相關法律法規,做到文明施工,嚴禁在工地拉幫結派、打架鬥毆;對違反本條及上述各條的施工人員,將視情節嚴重程度予以處罰。

4) 無論在施工場地還是營區禁止購買當地人販賣的食品及飲料。

三、社會環境風險

1) 赤道幾內亞社會相對穩定,施工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觸犯當地法律法規;在施工過程中或者外出辦事時不得和當地政府和公務人員發生衝突。

本人在此確認已於 年 月 日在__x國家公園項目經理部接受了崗前安全生產教育。

施工單位項目經理(籤):

項目經理部安全負責人(籤): 施工人員(籤):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