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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節掃墓活動通知(通用多篇)

清明節掃墓活動通知(通用多篇)

清明節掃墓活動通知 篇一

清明節臨近,羣衆掃墓祭祖活動增多,極易引發火災事故。爲此,南寧消防提醒公衆時刻注意防火。

一是在山上或其他場所進行祭祀掃墓時,請勿吸菸、燃放煙花爆竹等,防止火燒連“林”。如需燒紙,燒紙前應儘量清理乾淨燃燒點周圍的枯枝落葉等可燃物,在事先圈定好的阻燃圍欄、挖好的深坑或自帶的桶、盆中進行。

二是祭掃遇到大風天,請勿燒紙、燃燭、點香、燃放爆竹。

三是祭掃燒紙錢、燃放爆竹,請注意遠離人羣,遠離居民住宅、公共建築、文物保護單位、採用可燃外保溫材料的建築、易燃易爆場所、山林、草原。

四是推行文明掃墓,提倡無煙祭祀。市民要嚴格遵守墓區的防火規定,特別是在山林、雜草密集地段嚴禁使用明火、焚燒紙錢、燃放煙花爆竹等。

五是防止兒童玩火,教育孩子不要隨意玩火。

六是祭掃最好到指定地點燒紙、焚香、放炮。

七是近期已有多地發生電動自行車引發的火災,購買電動自行車一定要認準生產許可證,選擇專業維修單位定期進行維修保養。

八是生活中要正確使用電器設備,不亂接電源線,不超負荷用電,及時更換老化電器設備和線路,外出時要關閉電源開關。

九是嚴禁佔用、堵塞或封閉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車通道,嚴禁設置妨礙消防車通行和火災撲救的。障礙物。

十是一旦突遇火災,要保持鎮靜,及時拔打119或110,要迅速正確逃生,不貪戀財物、不盲目跳樓;發現身邊有火災隱患,請及時撥打火災隱患舉報投訴電話96119舉報。

如果在野外遭遇火災,我們該怎麼辦?

1、保持鎮靜,及時報警,服從現場人員指揮,有序疏散。

2、火災中對人身造成的傷害主要來自高溫、濃煙和一氧化碳,因此一旦發現自己身處山林着火區域,應當使用沾溼的毛巾遮住口鼻,附近有水的話最好把身上的衣服弄溼。

3、判明火勢,火苗燃燒方向,逆風逃生,果斷的迎風跑出火災包圍圈,切勿順風而逃。在山林中遭遇火災一定要密切關注風向變化,這不僅決定大火的蔓延方向,也決定了你逃生方向的正確與否。

4、當煙塵襲來時,用溼毛巾或衣服眼珠口鼻迅速躲避。

5、躲避不及時,應選在附近沒有可燃物的平地臥地避煙,不可選擇低窪地或坑、洞等容易沉澱煙塵的地方。

6、被大火包圍在半山腰時,要快速的向山下跑,切忌往山上跑,通常火勢向上蔓延的速度要比人跑的速度快的多。

7、逃離火災現場後,在災害現場休息的時候要防止毒蜂和野獸的侵襲。

8、集體或結伴出遊,應當相互查看一下大家是否都在位,如果有掉隊的應當及時向滅火救援人員求救。

此外,野外祭掃最容易引起火災,且野外也是消防設施最缺乏的地方,山區地形等原因還使得消防設施不便發揮作用。因此不提倡野外祭掃,提倡到正規墓地、在規定的場所和地域祭掃。

清明節掃墓活動通知 篇二

清明節期間,掃墓祭祖場所、文物古建築、旅遊風景區人流密集,焚香、燒紙、點蠟、燃放鞭炮活動頻繁,加之春季大風天較多,極易引發火災事故。閩侯消防今日發佈清明節消防安全提示,提請公衆時刻注意防火安全。

清明祭掃各單位主要防範要點

1、祭掃點燭、燃香、燒紙、燃放鞭炮,請清理周圍可燃物,並進行現場守護,防止灰燼復燃或飛火引發火災。

2、祭掃點燭、燃香、燒紙、燃放鞭炮,請注意遠離居民住宅、公共建築、文物保護單位、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易燃易爆場所、山林、草原,防止引發火災。

3、掃墓祭祖,請勿在大風天點燭、燃香、燒紙和燃放爆竹;發現火災,請及時撥打119報警。

4、祭掃活動中,嚴禁佔用、堵塞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車通道。家長要教育孩子不玩火,不讓孩子點燭、燃香、燒紙、燃放鞭炮。

5、林區、墓區管理人員要嚴格落實消防安全值班、防火巡查制度,配齊配足消防器材,及時發現、處置火情。

清明節掃墓活動通知 篇三

爲貫徹落實蘇州市民政局《關於做好全市祭奠活動期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蘇政民事[2017]3號)等文件精神,切實加強清明期間祭掃活動的安全管理,營造安全、文明、有序的祭掃環境,結合我市清明工作實際,現就清明活動期間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要成立清明祭掃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明確職責分工,落實安全責任,要深入一線督導檢查,做到不漏人、不漏項,不留死角和盲區,全力確保清明期間各項工作部署落實到位。

二、提升安全意識。要認真學習貫徹各級安全生產文件精神,切實加強殯葬服務機構安全管理,以安全無事故爲目標,加強風險防範和宣傳教育培訓,高標準提升服務質量,制定切合本地實際的各類應急預案,提升應急處置能力,加強督查和社會監督,確保清明節期間祭掃服務安全有序。

三、強化責任意識。要釐清安全責任(責任分解要清晰),突出主體責任,嚴格落實安全管理工作“屬地管理”、“黨政同責、一崗雙責、人人有責”原則,強化“盡職照單免責、失職照單問責”制度。針對我市骨灰堂“空間小、祭掃人員密度大、安全要求高”的特點,落實各項安全措施,要對消防應急通道暢通、消防設施設備完好等方面落實全覆蓋檢查,各單位在高峯祭掃期間要安排專人在電梯口、消防通道、樓梯口等部位值守引導,確保預防措施到位,應急預案周密,要以“萬無一失”的憂患意識克服麻痹思想和僥倖心理,杜絕各類火災和踩踏等事件發生。

四、制定工作方案。各單位要制定清明期間骨灰堂安全保障實施方案,包括人員組織、責任分工、物資保障、應急處置預案、應急隊伍設置、責任人員的通訊聯絡等。虞山區域清明掃墓的安全保障,應結合森林防火工作共同開展,度假區和殯儀館所屬的公墓,要針對虞山散墳和關閉公墓清明掃墓人員多、分佈散、護林防火任務重的特點,進一步制定相應的安全保障方案,明確人員配備、安全巡查、文明勸導、消防設置、疏散通道、應急處置、工作值班等相關要求。各地的安全保障實施方案(蓋政府章)於3月10日前報局社會事務科備案。

五、加強部門聯動。針對清明期間消防、交通等壓力大的問題,結合本地市民祭掃的特點,積極協調公安、城管、消防、衛生、交通、宣傳等部門,制定和完善相關部門參與的安全工作預案,加強對各類突發情況的研判和演練,形成齊抓共管的良好氛圍,針對重要時段、重點區域(道路進出口、停車場、集中祭掃點等人員密集處)要安排專人負責協調,確保安全兜底工作落到實處。

六、健全巡查機制。節前,各民政辦要對屬地骨灰堂的安全保障進行一次實地檢查,重點督查各項工作措施是否落實,做到排查隱患全覆蓋,整治隱患不留情。重點排查消防設施是否完善(準備滅火器、滅火彈);人員進出通道、消防通道是否暢通;骨灰堂內各種設施是否存有安全隱患;有臺階、玻璃門的部位是否設置醒目的標誌等。節日期間,要加強實地巡查,及時發現和處理存在的安全隱患,嚴防與杜絕擁堵事故、火災事故,爆炸、食物中毒、人身傷害等事故事件發生。

七、做好宣傳引導。作爲市級層面,通過發公告、媒體宣傳等形式,引導羣衆錯峯祭掃。各鎮也要根據本地實際,通過發公告等各種形式,引導羣衆錯峯祭掃,文明祭掃。

八、實行零報告制。清明節期間,即4月2、3、4日三天,請各地於每日15:00前,將本轄區當日祭掃人員總數、車輛總數工作人員總數和有無突發事件等情況的《日報表》報市局值班室(電話:52888702)。市局值班室彙總後報至市殯葬管理所,市殯葬管理所再行上報蘇州市民政局。

清明節掃墓活動通知 篇四

各區市旅遊局,國家級開發區、南海新區旅遊主管部門,市直旅遊企業:

入春以來,我市降水稀少,氣候乾燥,景區森林防火形勢嚴峻,特別是近期清明將至,各種祭奠活動進一步增加了景區火源管理的難度。爲做好清明節期間旅遊安全工作,嚴防景區火災事故發生,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清節日期間旅遊安全形勢,提高防範意識。

清明節期間,氣溫轉暖,天氣乾燥,部分山地和森林景區易

發生火災;羣衆掃墓活動和市民遊覽活動集中,景區接待量較平時明顯增加,易發生火災事件。各區市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和各旅遊企業要充分認清清明節期間旅遊安全形勢的嚴峻性和做好旅遊安全工作的緊迫性。要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強化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認真部署和落實清明節期間各項旅遊接待服務和安全保障工作。

二、嚴格落實假日期間各項旅遊安全措施,突出工作重點。

假日期間,各區市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和各旅遊企業要抓住重點,採取有效措施,確保清明節期間旅遊行業安全工作萬無一失。一是深入開展旅遊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各區市旅遊行政管理部門按照“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抓,深入一線加強督導檢查,在清明節前集中開展一次旅遊安全大檢查,排查消除事故隱患,特別是墓地周邊的A級旅遊景區,要嚴防祭掃火災事故,確保旅遊安全。二是旅遊企業要及時開展森林防火宣傳教育工作。各A級景區要在所屬區域設立警示標識標牌和宣傳標語,營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責”的濃厚氛圍;要嚴格執行流量管控制度,積極配合有關職能部門,加大防火巡查力度,堅決消除事故隱患,嚴防火災事故的發生,確保森林防火工作人員到位、措施到位、責任到位、行動到位。三是引導遊客文明遊覽。旅行社和導遊要引導遊客文明遊覽,堅決反對封建迷信活動,嚴禁攜帶火種進入景區。密切關注旅遊安全預警信息,提前做好防範工作,合理安排旅遊路線,加強旅遊安全提示,爲遊客營造安全和諧的旅遊環境。

三、做好假日期間信息報送工作,加強應急值守。

“清明”期間,各區市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和旅遊企業要堅持節日值班制度,安排專人24小時值班,保證有一名領導幹部在崗帶班,保證安全信息渠道暢通。一旦發生旅遊突發事件和旅遊安全事故,按照相關要求,及時上報,並迅速實施應急救援措施,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清明節掃墓活動通知 篇五

爲倡導文明祭祀,有效預防森林火災發生,根據國務院《森林防火條例》的有關規定,現就做好清明掃墓森林防火安全工作緊急通告如下:

一、做好掃墓用火安全宣傳教育

各級政府要動員機關、事業、企業、學校、村(居)委、村小組,層層開展宣傳教育活動,教育幹部、職工、學生及羣衆文明祭祀,安全掃墓。

二、做好掃墓用火安全防範布控

各級政府要制定清明掃墓森林防火工作預案,組織機關、村(居)委、村小組、護林員把路口、守山頭、巡墳頭,確保平安清明。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伍要集中待命,進入臨戰狀態。

三、自覺落實掃墓用火安全措施

掃墓用火要開設安全區,將墳墓四周2米範圍的雜草割除乾淨,燒香燭紙錢、燃放鞭炮要在安全區內進行,並準備好應急撲火的用水和工具。掃墓人員要將香燭周邊的鞭炮紙屑全面清理,在確保沒有任何森林火災隱患的情況下才能離開。

四、自覺接受掃墓用火安全管理

保護森林生態環境是我們的共同責任,不要讓清明成爲森林的忌日,請大家在山邊林內不要燃放炮球,並自覺落實掃墓用火安全措施,接受掃墓用火安全管理。對拒不執行掃墓用火安全管理的,依照《森林防火條例》處以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造成森林火災,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自覺做好森林火災應急處置

一旦掃墓用火引發森林火災,在場人員要從火尾處接近火線,緊貼着火線自下而上快速撲救,同時撥打110或12119報警。各級森林防火指揮部一旦接到森林火災報警,要快速組織森林消防隊伍撲救,將森林火災消滅在萌芽狀態。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