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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專業全國大學排名(新版多篇)

法學專業全國大學排名(新版多篇)

中國人民大學 篇一

北京大學法學院成立於1999年6月26日,其前身爲北京大學法律學系。北京大學法律學科發軔於1904年,在中國現代法學教育中歷史最爲悠久。自改革開放以來,北京大學法學院取得了飛速發展,在人才培養、科學研究、學科建設、推進國家法治建設等方面,始終走在全國法學院校的前列。

北京大學法學院擁有許多蜚聲中外的知名學者、跨世紀的中青年教學科研骨幹和新世紀人才,擁有經濟法學、法理學、憲法與行政法學、刑法學四個國家重點學科,同時,作爲國家法學一級重點學科,法學院在國際法學、民商法學、訴訟法學、法律史學、知識產權法學等所有學科都有很強的教學和科研實力、憑藉梯隊合理的最好的法學師資團隊,北大法學院在教學和科研等方面取得了突出的成績,爲創建世界一流法學院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2016法學專業大學排名 篇二

法學又稱法律學、法律科學,是以法律、法律現象以及其規律性爲研究內容的科學,它是研究與法相關問題的專門學問,是關於法律問題的知識和理論體系。法學,是關於法律的科學。法律作爲統治階級制定的強制性規範,其直接目的在於維持社會秩序,並通過秩序的構建與維護,實現社會公正。作爲以法律爲研究對象的法學,其核心就在對於秩序與公正的研究,是秩序與公正之學。

全國共有20所開設法學專業的大學參與了2016法學專業大學排名,其中排名第一的是中國政法大學,排名第二的是中國人民大學,排名第三的是武漢大學,以下是法學專業大學排名2016具體榜單,供大家參考:

法學專業大學排名學校名稱1中國政法大學2中國人民大學3武漢大學4北京大學5西南政法大學6中南財經政法大學7華東政法大學8吉林大學9廈門大學10對外經濟貿易大學11浙江大學12南京大學13南京師範大學14上海交通大學15清華大學16山東大學17重慶大學18四川大學19西南財經大學20復旦大學

法學專業就業方向 篇三

法學(英文:law,science of law,又稱法律學或法律科學)是研究法、法的現象以及與法相關問題的專門學問,是關於法律問題的知識和理論體系。法學思想最早淵源於春秋戰國時期的法家哲學思想。法學一詞,在中國先秦時被稱爲“刑名之學”,自漢代開始有“律學”的名稱。在西方,古羅馬法學家烏爾比安(Ulpianus)對“法學”(古代拉丁語中的Jurisprudentia)一詞的定義是:人和神的事務的概念,正義和非正義之學。現代的法學,是指研究法律的科學。但是關於法學與科學的關係有不同的看法,這主要涉及價值論的研究是不是科學的問題。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 篇四

廈門大學是我國較早開辦高等法學教育的院校之一。1926年6月,廈門大學設立了法科,下設法律學、政治學、經濟學三系。1930年2月學校改科爲院,法科改爲法學院。爾後經歷數次院系調整,目前的法學院是在原法律系的基礎上組建而成。

廈門大學法學院具有良好的辦學條件,法學院大樓佔地10000多平方米,基建面積8235平方米。不僅擁有獨立的辦公樓和教學樓,而且建設有標準化的案例教學討論室和多媒體教室以及教師工作室。廈門大學圖書館擁有豐富的法學圖書資料,並引進開發了若干種重要的中西文電子期刊數據庫。1998年,學校還專門設立了廈門大學圖書館法學分館,該分館目前已被批准爲聯合國資料託存圖書館。

武漢大學 篇五

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成立於1950年,是新中國誕生後創立的第一所正規的高等法學教育機構,被譽爲中國法學教育的“工作母機”和“法學家的搖籃”,成爲引領法學教育的重鎮、凝聚國內優秀法律人才的平臺和溝通中外法學交流的窗口。1998年,人大法學院在全國高校系統中第一個被授予“全國五一勞動獎狀”。併入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的朝陽大學創辦於1912年,當時被譽爲“中國最優秀之法律院校”,在中國近代法學教育史上享有“北朝陽,南東吳”、“無朝(陽)不成院(法院)”的美譽。

60多年來,人大法學院爲社會主義法制建設培養了大批優秀的法律人才,併爲法學事業的()振興和繁榮做出了重大貢獻。在教育部2004、2009及2012年三次正式公佈的全國一級學科評估排名中,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在全國法學學科中均排名第一,並開始躋身於世界一流法學院行列。

華東政法大學 篇六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院起源於1952年9月成立的中原大學政法學院。1953年4月,以中原大學政法學院爲基礎,合併中山大學、廣西大學、湖南大學的政法系科,成立中南政法學院1958年10月,中南政法學院與中南財經學院、中南政法幹校、武漢大學法律系合併成立湖北大學,組成湖北大學的法律系;至1977年演變爲湖北財經學院法律系。1984年12月,以湖北財經學院法律系爲基礎,中南政法學院正式恢復。2000年5月,中南財經大學、中南政法學院合併組建中南財經政法大學,並以原中南政法學院的主體和原中南財大法律系組成法學院。

中南財經政法政大學法學院是老牌“五院四系”之一,是我國法學教育、研究的頂尖學府之一,是政法和財經深度交融的典型代表。

廈門大學 篇七

吉林大學(前身爲東北人民大學)法學教育和研究始自1948年。改革開放以來,吉林大學法學教育和研究事業進入了快速發展時期。1988年經原國家教委批准,吉林大學法律系改建爲吉林大學法學院。經過60多年的發展和奮鬥,吉林大學法學院已經成爲我國法學教育的重鎮和法律人才培養的重要基地之一,是我國著名的法學院之一。

北京大學 篇八

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是在原法律系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是中國政法大學的骨幹學院。長期以來,我院堅持“學術立院、人才強院、特色興院、依法治院”,經過全院師生不懈努力,在人才培養、科學研究、社會服務以及文化傳承等方面取得了突出貢獻。進入新世紀的法學院,以“法治天下、學問古今”爲院訓,以學校的辦學指導思想和辦學目標爲導向,全面規劃和開展各項中心工作,力爭將法學院建成“高品質、創新型、開放性”的一流法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