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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中招生指南(新版多篇)

普通高中招生指南(新版多篇)

投檔錄取規則保持不變 篇一

今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政策保持不變。僅少數獨立招生學校招生方式有所調整:一是獨立招生學校增加廣東華僑中學、廣州市培英中學港澳子弟班,面向全市招收港澳臺學生;二是廣州市第八十六中學面向全市招收具有本省戶籍的家庭困難的宏志生。普通高中繼續實行每批次優先投檔線以上,按考生志願先後,根據學業考試成績從高到低錄取,再在批次控制線上完成投檔錄取。中職學校繼續實行分段投檔控制線上,根據考生學校和專業志願先後,按學業考試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民辦普通高中的招生 篇二

鄭州市中招辦對市區民辦普通高中的招生工作進行統一管理,負責審查批准其招生方案,監督其對鄭州市教育局下達的招生計劃的執行情況。繼續按照不超過民辦普通高中年度總招生計劃20%的'比例安排跨省轄市招生計劃,統一安排在面向全省錄取批次。

按照學校自願的原則,民辦普通高中可向鄭州市教育局提出跨省轄市招生申請,鄭州市教育局依據民辦普通高中辦學條件、年審情況及三年來實際招生情況,認真核定年度跨省轄市招生計劃和招生簡章(明確學校性質、招生計劃、招生範圍、錄取辦法、收費標準等內容),提出初審意見,報送省教育廳覈准。省教育廳將根據2016年、2017年錄取情況對民辦普通高中跨省轄市招生計劃進行覈定,並在中招報名前通過省招生信息服務平臺向社會公佈民辦學校跨省轄市招生計劃和招生簡章。

民辦普通高中要認真執行國家、省和市有關文件要求,嚴格按照招生簡章內容進行招生宣傳,自覺規範招生行爲,不得超計劃招生,不得自行錄取無檔案考生,不得錄取學校所在地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下的學生,不得在招生宣傳中以承諾給予學生高額獎助學金等不正當競爭方式招攬生源。如跨省轄市招生計劃未能完成,可轉爲面向鄭州市區的招生計劃。

各區教育行政部門要按照“誰審批、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切實加強對民辦學校招生工作的監督與管理。對在招生工作中違規違紀、弄虛作假的民辦學校,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規模大於全市報名升學人數。 篇三

今年在我市招生的高中階段學校(含校區,下同)共232所,包括普通高中125所,中職學校(包括職業高中、普通中專、技工學校)107所。總計劃97703個,招生規模保持穩定,高中階段學校供應學位數繼續大於全市報名升學人數。其中普通高中計劃54878個,含公辦高中計劃49553個,民辦高中計劃5325個;76所示範性普通高中(含國家級示範性普通高中和廣州市示範性普通高中)招生計劃共41370個,較去年增加1785個。中職學校計劃42825個,其中省級重點以上中職學校計劃35803個。

志願分六個批次 篇四

今年,普通高中志願設置共分六個批次,其中省提前批次三個,分別爲省提前第一批次、省提前第二批次、省提前第三批次;面向鄭州市區批次三個,分別爲鄭州市區第一批次、鄭州市區第二批次和鄭州市區第三批次。

面向全省招生的三個批次爲:第一批次空軍航空實驗班、海軍航空實驗班,設置一個學校志願;第二批次宏志班、理科實驗班、國際班、校園足球實驗班、河南省體育中學,設置一個學校志願;第三批次安排有跨省轄市招生計劃的民辦普通高中,設置一個學校志願。

需要特別提醒的是,河南省體育中學(高中部)是今年新增學校,在省提前第二批次錄取,今年計劃招收4個班。

面向鄭州市區招生的有三個批次,其中,第一批次設置兩個學校志願;第二批次、第三批次各設置一個學校志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