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感範文站

位置:首頁 > 實用文 > 實用文精選

實驗室管理規章制度(精品多篇)

實驗室管理規章制度(精品多篇)

實驗室管理規章制度 篇一

1、實驗室是實驗教學專用教室,不得任意挪作他用,要確保實驗教學的順利進行。

2、在實驗室短缺的情況下,實驗教師要根據各年級的具體情況合理安排實驗室的使用。

3、在學生第一次上實驗課前,老師要向學生提出具體的實驗要求,並向學生進行愛護公物、儀器的教育,同時向學生進行安全教育。

4、學生持實驗報告冊進入實驗室,按座次表入座,保持室內安靜,不做與實驗無關的事情,每個實驗小組要選出一名負責人。

5、學生要在任課教師的要求指導下,按操作規則,認真細緻地完成實驗,實驗完畢後,要認真清洗、整理儀器,由小組負責人檢查,徵得教師同意後方可離開實驗室。

6、學生在實驗中要愛護儀器、設備,如有損壞,要及時向任課教師說明情況,按規定賠償。

7、要自覺保持實驗室的衛生,不要隨意往實驗桌內或地面亂扔雜物。

8、實驗室要保證實驗教學使用,隨時向教師和學生開放,創造條件支持教師多開學生實驗,以提高學生親自動手的能力。

9、學生要在有組織的情況下,隨時可以到實驗室進行實驗,並向一切科技小組活動提供方便。

10、實驗教師要樹立一切爲實驗教學服務的思想,要認真做好各項工作,確保實驗教學的順利完成。

實驗室管理規章制度 篇二

1、本室溫度爲20±2℃,相對溼度95%以上,並由專人負責檢查每日的溫度、溼度,每日記錄兩次,保證室內符合規定的溫度和溼度。控制儀器的操作使用,其他人員不得擅自開啓溫、溼度控制裝置或改變已有的設置。

2、試件擺放在支架上有規律,試件間距至少保持10~20㎜,試件表面保持潮溼,並不得被水直接衝淋。

3、每個試件都必須標有樣品編號標籤。取樣前必須認真核對編號,避免出錯。

4、如發現溫、溼度出現異常,應立即採取措施,並上報負責人,並作好記錄。

5、實驗人員在本室的停留時間不宜過長,特別是與外界溫差較大時,易引起人體不適(尤其夏季)。

6、謝絕無關人員進入本室。

實驗室管理規章制度 篇三

化學實驗室實驗守則

一、儀器室是貯存儀器的重要場所,非本室人員未經管理人員允許不得進入,以確保儀器、藥品安全和室內安靜。

二、儀器室的儀器、藥品必須建立實物明細表。其添置、保管和更換由管理人員負責。每學期必須進行一次全面清點、統計,做到賬物相符。管理人員調動要辦妥交接手續。

三、使用儀器、藥品均須先填寫報告單或作記錄,預先準備。儀器用畢,及時送回。

四、儀器、藥品必須全部入櫥,要分類存放、合理排列、定櫥定位、定期保養及時維修。如有損壞應及時填寫“儀器損壞報告單”,按有關規定報損。

五、認真做好各類儀器資料及實驗資料收集登記工作。

六、教學儀器原則上不外借。特殊情況必須經學校主管部門批准,辦理手續,並按時歸還。

七、劇毒、易燃、易炸等危險品應設專櫃或地窖存放,並有相應的安全防範措施。

八、加強管理、切實做好防盜防火安全工作。

化學實驗室儀器管理規則

一、儀器室是貯存儀器的重要場所,非本室人員未經管理人員允許不得進入,以確保儀器、藥品安全和室內安靜。

二、儀器室的儀器、藥品必須建立實物明細表。其添置、保管和更換由管理人員負責。每學期必須進行一次全面清點、統計,做到賬物相符。管理人員調動要辦妥交接手續。

三、使用儀器、藥品均須先填寫報告單或作記錄,預先準備。儀器用畢,及時送回。

四、儀器、藥品必須全部入櫥,要分類存放、合理排列、定櫥定位、定期保養及時維修。如有損壞應及時填寫“儀器損壞報告單”,按有關規定報損。

五、認真做好各類儀器資料及實驗資料收集登記工作。

六、教學儀器原則上不外借。特殊情況必須經學校主管部門批准,辦理手續,並按時歸還。

七、劇毒、易燃、易炸等危險品應設專櫃或地窖存放,並有相應的安全防範措施。

八、加強管理、切實做好防盜防火安全工作。

化學實驗室安全衛生制度

一、儀器室是貯存儀器的重要場所,非本室人員未經管理人員允許不得進入,以確保儀器、藥品安全和室內安靜。

二、儀器室的儀器、藥品必須建立實物明細表。其添置、保管和更換由管理人員負責。每學期必須進行一次全面清點、統計,做到賬物相符。管理人員調動要辦妥交接手續。

三、使用儀器、藥品均須先填寫報告單或作記錄,預先準備。儀器用畢,及時送回。

四、儀器、藥品必須全部入櫥,要分類存放、合理排列、定櫥定位、定期保養及時維修。如有損壞應及時填寫“儀器損壞報告單”,按有關規定報損。

五、認真做好各類儀器資料及實驗資料收集登記工作。

六、教學儀器原則上不外借。特殊情況必須經學校主管部門批准,辦理手續,並按時歸還。

七、劇毒、易燃、易炸等危險品應設專櫃或地窖存放,並有相應的安全防範措施。

八、加強管理、切實做好防盜防火安全工作。

化學實驗室人員崗位職責

一、執行學校有關實驗室的工作計劃,負責實驗室的建設與管理工作。

二、按照教材規定的實驗(演示和分組)做好充分準備,積極配合有關教師,保證實驗教學的順利進行,有效地提高實驗效果。並積極創造條件,組織學生課外科技活動。

三、不斷總結經驗,開展實驗教學研究和教學儀器研製,改進管理方法,提高實驗室工作水平。

四、掌握實驗儀器設備的規格、構造、性能、工作原理,熟悉器材、藥品的性能,負責做好儀器設備的驗收、保管、使用、維修、更新工作和器材、藥品的使用、回收和處理工作。

五、按《儀器室管理規則》做好儀器、設備、藥品、標本、模型、掛圖、教具等物資管理工作。保持實驗室整齊、清潔,並教育學生養成良好習慣。

六、實驗室要有“實驗室規則”和“管理制度”(包括借、領、賠制度)。

七、建立“實驗室日誌”,記錄每次實驗的名稱、日期、班級、人數、授課教師等基本情況。

八、採取措施確保人身安全和健康,保護國家財產。

實驗室管理規章制度 篇四

1.全體人員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2.檢測室負責人全面負責本室的安全管理工作,每月一次檢查實驗室的安全情況,做好安全檢查記錄,並組織人員學習有關的安全方面的文件、法規,制定有關安全防範措施;

3.安全員應經常檢查不安全因素,及時消除事故隱患;

4.使用易燃、易爆和劇毒危險品要嚴格按有關制度辦理領用手續,並制定相應安全措施,有關人員應認真執行;

5.工作人員應熟練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並將本室的消防器材放在乾燥、通風、明顯和便於使用的位置,周圍不許堆放雜物,嚴禁消防器材挪做他用;

6.檢測室的鑰匙應有專人保管,不得私自配備或轉借他人;

7.經常保持檢測室環境整潔,設備器材擺放整齊;

8.未經檢測室主管許可,任何人不許隨意動用儀器設備,使用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要堅守崗位,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因不聽指導或違犯操作規程,導致儀器設備損壞要追究當事者的責任,並按規定給以必要的處罰。

9.下班後和節假日,要切斷電源、水源,關好門窗,清理檢測室用品和場地。遇較長節假日應做好檢測室的通風和防護,以防儀器設備的鏽蝕和黴變。

10.對違犯有關規定忽視安全而造成的重大事故和被盜案件發生時,要保護好現場,並立即向公司經理報告。

實驗室管理規章制度 篇五

學實驗室的一般安全常識

一、所有藥品、標樣、溶液都應有標籤。不要在容器內裝入與標籤不相符的物品。

二、禁止使用化驗室的器皿盛裝食物,不要用茶杯、食具盛裝藥品不要用燒杯當茶具使用。

三、稀釋硫酸時,必須在硬質耐熱燒杯或錐形瓶中進行,只能將濃硫酸慢慢注入水中,邊倒邊攪拌,溫度過高時,應等冷卻或降溫後再繼續進行,嚴禁將水倒入濃硫酸中!

四、開啓易揮發液體試劑之前,先將試劑瓶放在自來水流中冷卻幾分鐘。開啓時瓶口不要對人,應在通風櫥中進行。

五、易燃溶劑加熱時,必須在水浴或沙浴中進行,避免明火。

六、裝過強腐蝕性、可燃性、有毒的器皿,應由操作者親手洗淨。

七、移動、開啓大瓶液體藥品時,不能將瓶直接放在水泥地上,最好用橡皮布或草墊墊好。若爲石膏包封的可用水泡軟後打開,嚴禁錘砸、敲打,以防破裂。

八、取下正在沸騰的溶液時。應用瓶夾先搖動以後取下,以免溶液濺出傷人。

九、將玻璃棒、玻璃管、溫度計等插入或拔出膠塞、膠管時均應墊有棉布,且不可強行插入或拔出以免折斷刺傷人。

十、開啓高壓氣瓶時,應緩慢,並不得將出氣口對人。

十一、禁止用火焰在煤氣管道上尋找漏氣的地方,應該用肥皂水來檢查漏氣。

十二、配製藥品或試驗中能放出HCN、NO2、H2S、SO3、Br2、NH3及其它有毒和腐蝕性氣體時應在通風櫥中進行。

十三、用電應遵守安全用電規程。

十四、化驗室中應備有消防器材和勞保用品。

十五、每次試驗完畢後應檢查水、電、煤氣、窗、門等,確保安全。

第二節 化驗室的安全守則

化驗室經常使用水、電、煤氣,並接觸各種易燃、易爆、有毒和腐蝕性的化學藥品。室內設有電熱、高溫設備及精密儀器和貴重器皿。爲了做到安全生產、保護國家財產和個人的安全,化驗室工作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各項守則和規章制度。

一、經常保持工作環境的清潔、整潔。

二、嚴格遵守測定項目和儀器設備的操作規程,並做好各項記錄。

三、配製各種試劑都應註明試劑名稱、濃度、配製方法、日期及配製人員。標準溶液還應註明標定時間,所有試劑用後不準倒回。

四、配製發熱量大的試劑,如苛性鹼、H2SO4等,均需在耐熱器皿中進行。配製H2SO4要特別注意將H2SO4往水裏注入,不準反過來操作。

五、一切發生有害氣體的操作,如產生HCN、NO2、H2S、磷化氫 (PH3)、砷化氫(AsH3)、Br2以及有腐蝕性酸霧、硫酸煙、高氯酸煙、氯化氫等,都必須在通風櫥內進行。

六、酸、強鹼和有毒試劑,不得用口在移液管上吸取,操作易發生崩濺性的試劑或啓開易揮發性的試劑時,不準對着人身進行。

七、強鹼性溶液,不得用玻璃磨口塞,強鹼、強酸不得直接倒入下水道內。

八、試驗過程中對於易揮發及易燃性有機溶劑進行加熱時,應在水浴鍋、油浴鍋或嚴密的電熱板上緩慢地進行。嚴禁用火焰或電爐直接加熱。

九、在蒸餾可燃性物質時,首先應將水充入冷凝管內,並確信水流已正常時,再加熱。不能用明火直接加熱。接收器最好置於沙土浴中。在蒸餾過程中要時刻注視儀器和冷凝管的正常工作,甚至在短時間內也不能置於不顧。如需往蒸餾器內補充液體,應先停止加熱,並待冷卻後再進行。

十、點燃煤氣時,應先將調風門關上,然後調風量。熄滅時也需先閉調風門,以防火焰侵入造成內焰,發生火災或爆炸。

十一、用電前,必須檢查各開關,更換保險絲不得隨意加大,儀器設備漏電或發熱時,應切斷電源,經檢修後方可繼續使用。

十二、離開實驗室時,應認真檢查水、電是否關好,儀器藥品放回原位。

第三節 廢液處理的方法

一、酚

高濃度的酚可用乙酸丁酯萃取、重蒸餾回收。低濃度的含酚廢液可加入次氯酸鈉或漂使酚氧化爲二氧化碳和水。

二、氰

氰化物的稀溶液可加入氫氧化鈉調至PH10以上,再加入幾克高錳酸鉀(以3%計),使CN-氧化分解。如CN-含量高,可用鹼性氯化法處理,先以鹼調至PH10以上,加入次氯酸鈉,使CN-氧化分解。

三、汞

若不小心將金屬汞散失在實驗室裏,如打碎壓力計、溫度計及光譜分析操作不慎等,必須立即用滴管、毛筆或用在硝酸汞的酸性溶液中浸過的薄銅片收集起來用水覆蓋。散落過汞的地面應撒上硫磺粉或噴上20%三氯化鐵的水溶液,幹後再清掃乾淨。如果室內的汞蒸汽濃度超過0.01毫克/米3,可用碘淨化:即將碘加熱或自然昇華,碘蒸汽與空氣中的汞及吸附在牆上、地面上及器物上的汞作用生成不易揮發的碘化汞,然後徹底清掃乾淨。

含汞鹽的廢液可先調節pH至8-10,加入過量硫化鈉,使其生成硫化汞沉澱,再加入硫酸亞鐵作爲共沉澱劑。硫化鐵將水中懸浮的硫化汞微粒吸附而共沉澱。清液可排放,殘渣可用焙燒法回收汞,或再製成汞鹽。

四、鉻

鉻酸洗液如失效變綠,可濃縮冷卻後加高錳酸鉀粉末氧化,用砂芯漏斗濾去二氧化錳沉澱後再用。失效的廢液可用廢鐵屑還原殘留的Cr4+到Cr3+,再用廢鹼液或石灰中和使其生成低毒的Cr(OH)3沉澱。

五、砷

在含砷廢液中加入氧化鈣,調節並控制PH爲8,生成砷酸鈣和亞砷酸鈣沉澱。有Fe3+存在可起共沉澱作用。也可將含砷廢液PH調至10以上,加入硫化鈉,與砷反應生成難溶、低毒的硫化物。

六、鉛、鎘

用消石灰將廢液PH調至8-10,使廢液中的Pb2+、Cd2+生成Pb(OH)2和Cd(OH)2沉澱,加入硫酸亞鐵作爲共沉澱劑。

七、綜合廢水處理

試驗室的混合廢液可用鐵粉法處理,此法操作簡單,沒有相互干擾,效果良好。

調節廢水的PH爲3-4,加入鐵粉,攪拌半小時,用鹼把PH調至9左右,繼續攪拌10分鐘。加入高分子混凝劑,進行混凝後沉澱,清液可排放,沉澱物以廢渣處理。

第四節 高壓鋼瓶使用規則

一、氧氣瓶及其專用工具嚴禁與油類接觸。操作人員也不能穿戴沾有各種油脂或油污的工作服、手套以免引起燃燒。

二、氧氣瓶、可燃氣體瓶要分類保管。鋼瓶應避免日曬,不準放在熱源附近,距離明火至少5米,距離暖氣片至少1米。鋼瓶要直立放置,最好用架子、套環固定。

三、搬運鋼瓶時應套好防護帽和防震膠圈,不得摔倒和撞擊,因爲如果撞斷閥門可能會引起爆炸。

四、鋼瓶上選用的減壓器要專用,安裝時螺扣要上緊。

五、開啓鋼瓶閥門時要小心,應先檢查減壓閥螺桿是否鬆開。操作者必須站在氣體出口的側面,即站在鋼瓶接口處成垂直方向的位置上,以免氣流射傷人體。嚴禁敲打閥門,關氣時應先關閉鋼瓶閥門,放盡減壓閥中氣體,再鬆開減壓閥螺桿。

六、鋼瓶內氣體不得用盡,應留有不少於幾個公斤/釐米2的剩餘殘壓,以免充氣和再使用時發生危險。

第五節 化學試驗意外事故防止及處理辦法

一、試驗人員應充分了解化學試劑的物理、化學性質,試驗時,精力必須高度集中。

二、接觸有毒物品時,必須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

三、稀釋溶液時必須將比重大的溶液倒入比重小的溶液中,並注意攪拌。

四、打開有揮發性氣體的試劑瓶或進行產生揮發性氣體的化學試驗時應在通風櫥內操作。

五、酸、鹼廢液必須分別存放,經處理達標後方能排放。對能產生有毒氣體的物質,不得隨意倒入廢液桶中,須單獨存放,解毒處理達標後方能排放。

六、若因酒精、苯或乙醚等引起着火,應立即用溼布或砂土,化驗室應備有滅火砂箱等撲滅。若遇電氣設備着火,必須先切斷電源,再用二氧化碳或四氯化碳滅火器滅火。

七、遇有燙傷事故,可用高錳酸鉀或苦酸溶液揩洗灼傷處,再搽上凡士林或燙傷油膏。

八、若在眼睛或皮膚上濺着強酸或強鹼,應立即用大量水沖洗,然後相應地用碳酸氫鈉溶液或硼酸溶液沖洗;若濺在皮膚上最後還可塗些凡士林。

九、若吸入氯、氯化氫氣體,可即吸入少量酒精和乙醚的蒸氣以解毒;若吸入硫化氫,氣體而感到不適或頭暈時,應立即到室外呼吸新鮮空氣。

十、被玻璃割傷時,傷口內若有玻璃碎片,須先挑出,然後抹上紅藥水幷包扎。

十一、遇有觸電事故,首先應切斷電源,然後在必要時,進行人工呼吸。

十二、如不慎發生中毒、燒傷,立即送醫院治療。

十三、如不慎失火,按防火制度中規定處理。

第六節 化學藥品及易燃、易爆、有毒類重要物品的管理制度

一、化學藥品及易燃、易爆、有毒類重要物品儲存分類

1、易爆物品:梯恩梯、硝酸、硝銨、迭氮化物等;

2、氧化劑:鹼金屬和氯酸鹽、硝酸鹽、過氧化物、高錳酸鉀等;

3、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液氮、液氨、氯化甲烷、氧氣、氖、氬、氦、氫氣等;

4、易燃物品:黃磷、硝化物等,凡閃電小於45℃的物品;

5、有毒物品:氰 化鉀、氰 化鈉、亞硫酸、有機磷、有機物、氟硫酸鈉、四氯化碳、三氯二稀、水銀等;

6、腐蝕性物品:硝酸、發煙硫酸、三氯化磷、蟻酸、乙酰氯、乙酰溴、氫氧化鉀、氫氧化鈉、甲醛、焦油酸等。

二、以上多種藥品和物品應按有關規定分類存放於藥品室中,由室主任指定專人保管。保管人員應瞭解其性質及保管方法。

三、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應嚴格按消防條例規定執行,存放藥品之間應保持一定距離。房間應陰涼、通風、乾燥並配備必要的防火器材。

四、貴重、劇毒物品應由專人用保險櫃加鎖保管,並有使用記錄。

五、劇毒物品使用後,不得隨意排放,應放入廢液桶中,按要求集中進行解毒處理,達標後方可排放。

六、貴重物品使用後的殘渣儘量回收。

七、不同性質的廢液,不能放入同一廢液缸、桶中。

八、上述分類藥品、物品的購進、取用必須登記,定期清理。

第七節 試劑、溶液管理制度

一、基準試劑應妥善保存,放在乾燥器中,避免受酸、鹼作用。

二、配製的溶液應根據試劑的性質分別存放於磨口瓶、橡膠塞瓶或棕色瓶中。

三、標準溶液必須專人配製,定期檢定,並詳細記錄。

四、試劑瓶上的標籤必須填寫清楚,過期或變質的試劑,一律不準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