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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大學聯考報名截止時間

2022大學聯考報名截止時間

大學聯考是很多人的夢想,也是大家通向夢想的途徑之一,相信大家都對2022年大學聯考報名時間十分感興趣,那麼下面給大家分享關於2022大學聯考報名截止時間,歡迎閱讀!

2022大學聯考報名截止時間

北京

報名包括網上提交報名申請、網上填報個人信息並繳費和報名資格現場確認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網上提交報名申請

時間:2021年11月1日8時至4日17時(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申請時間爲10月12日8時至13日17時)

第二階段:網上填報個人信息並繳費

時間:2021年11月8日8時至11日17時

第三階段:報名資格現場確認

截止時間爲2021年11月20日,具體時間和地點由報名單位確定。

河北

資格初審和網上申報:2021年11月1日至12日前(具體時間由報名點安排),考生應持規定的有效證件(證明)到指定報名點進行報名資格初審,填寫《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報名登記表(草表)》《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報名有關資格申請表(草表)》等表格,通過報名資格初審後,採集考生身份證基礎信息,並交納報名費(不含藝術、體育、對口等專業考試費用和高職單招報考費用)。

通過報名資格初審的考生登錄河北省教育考試院“普通高校招生考試信息管理與服務平臺”(,或通過河北省教育考試院官網右側導航欄的“普通大學聯考信息服務”進入),進行網上申報。

考生首次登錄須修改初始密碼(爲身份證號後八位),登錄密碼用於報名系統登錄、報名信息查看、成績查詢、志願填報、錄取結果查詢等。考生設置的密碼要有一定強度,不要過於簡單。考生要牢記登錄密碼並妥善保管。因考生個人保管不善造成的一切問題,責任由考生自負。遺忘密碼的考生通過登錄頁面的“密碼重置”鏈接,查看密碼重置辦法。

資格審覈和現場確認:11月13日至11月21日(具體時間安排由各報名點確定並公佈),考生應持身份證等有效證件(證明)和相關材料到指定地點進行報名資格審覈並完成照片採集、指紋採集和信息確認等工作。報名登記確認表必須由考生本人簽字確認,不得由他人代替。未支付報名費的考生將不能進行報名信息確認。未進行信息確認的報名信息無效。報名結束後不再安排補報名。

遼寧

2022年遼寧省普通大學聯考網上報名、網上繳費的時間爲2021年11月6日至11月10日,現場資格審查和採集身份驗證信息時間爲2021年11月6日至11月13日。

上海

網上報名信息採集日期:2021年10月25日-29日

時間:10月25日-28日 每天8:00-21:00

10月29日 8:00-16:00

浙江

報名分網上信息輸入和網上繳費兩個階段進行。

網上信息輸入時間爲11月1日9:00至11月10日17:00,網上繳費時間爲11月13日9:00至11月16日17:00。

安徽

普通大學聯考網上報名時段爲2021年10月22至28日。

福建

網上報名時間:2021年11月1日至6日

江西

網上報名時間爲2021年11月1日9:00-7日17:00

湖南

湖南省2022年普通大學聯考報名工作將於2021年11月1日-9日進行。

廣東

2022年廣東省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時間爲:2021年11月1日—10日。

四川

考生網上報名的時間安排在2021年10月8日至13日,網上繳費的時間安排在10月14日至18日,現場確認的時間安排在10月19日至11月6日。

其他省市2022大學聯考報名時間也將陸續公佈,請大家關注各省市招辦最新消息。

貴州

2021年11月1日至11月10日。

陝西

2022年大學聯考網上報名時間爲2021年11月15日至21日。

2022大學聯考報名截止時間

高中生怎麼報名大學聯考

參加大學聯考的條件有以下三個:

1、首先必須是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的人員。

2、必須是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含應屆生)或具有同等學歷的人員;

3、個人的身體狀況符合相關要求的人員。

哪些人不能報名大學聯考

第一類,高中階段非應屆的在校生

在讀的高一高二學生,可能想提前參加大學聯考去感受下大學聯考的氛圍。但從2020年開始,大學聯考改革新方案明確規定:只要不是高三應屆學生不得參加大學聯考。且在今年教育部下發的“關於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附件中的招生工作規定中,再次明確。因此,高中階段的非應屆在校生是不能參加大學聯考的。

第二類,正在上大學的學生

具有普通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學校錄取並保留入學資格的學生,是不能參加大學聯考的。教育部對學籍有嚴格的管理,已經參加過大學聯考被順利被大學錄取的學生,由於對院校不滿意,中途退學復讀再戰,千萬別忘了在退學時聯繫院校將自己學籍開除。否則在數據庫中顯示你仍然是具有大學學籍的在校生,是不可以再次參加大學聯考的。

第三類,弄虛作假違規參加大學聯考的考生

在高中階段非應屆畢業年份以弄虛作假手段報名並違規參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包括全國統考、省級統考和高校單獨組織的招生考試,以下簡稱高校招生考試)的應屆畢業生,不得報名參加大學聯考。

第四類,處於停考期的考生

因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定,被給予暫停參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處理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不能報名參加大學聯考。

第五類,嚴重觸犯法律者

多數高中生是未成年人,受國家《未成年人保護法》的保護,但因觸犯刑法已被有關部門採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是不能參加大學聯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