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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工復產安全防疫方案【精品多篇】

復工復產安全防疫方案【精品多篇】

復工復產安全防疫方案(通用13 篇一

一、健全嚴謹的防控工作體系

(一)加強組織領導

成立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法定代表人爲防控工作第一責任人並擔任領導小組組長,全面負責本機構疫情防控組織領導和督察督辦,全面保障防控人力、物力、財力的配備。有多個教學點的校外培訓機構,每個教學點須指定防控工作主要負責人和具體責任人。

(二)健全工作機構

成立防控新冠肺炎專門工作機構,設立健康監測、衛生保潔消毒等專責工作小組,建立學校、學部、班級、家長四級防控工作聯繫網絡,明確職責分工,做到責任到崗、任務到人。

(三)完善防控機制

制定和完善防控工作的“兩案七制”:開學準備工作方案、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傳染病疫情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報告制度,師生健康狀態監測制度,因病缺勤登記、病因追蹤報告制度,復課證明查驗制度,環境衛生檢查通報制度,健康教育制度,通風換氣、消毒制度。

(四)強化聯防聯控

建立健全校外培訓機構與醫療等衛生健康機構、與教育行政部門、與社區、與家長之間的聯繫機制,積極獲取專業指導,及時準確掌握信息,有效開展聯防聯控工作。

(五)加強信息報送

完善內部報告制度,落實學校信息報送專員,暢通信息收集報送渠道。嚴格疫情防控工作“日報告”和“零報告”制度,按時、精準向屬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報送信息,不得漏報、遲報、瞞報。

二、落實嚴密的防控工作措施

(一)線下復課前準備措施

1、嚴禁提前線下復課

在全市中國小開學前,一律不得開展任何形式的線下培訓和聚集性活動,對確有需求的學生,可通過微信、電話、QQ等渠道,幫助學生在線學習、答疑輔導。

2、做好宣傳解釋工作

要向教職工、學生及家長做好宣傳解釋工作,妥善處理好停工、停課、調課、退費等事宜,切實保障學生、家長以及教職工的合法權益。

3、加強防控知識培訓

組織教職工開展《德陽市校外培訓機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開學工作指南》《德陽市學校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衛生清潔消毒指南》(見附件1)等防控知識專題培訓,熟悉防控流程,增強防控能力。通過微博、微信公衆號、家長羣、教職工羣、學生羣等網絡渠道,開展健康教育,向學生、家長和教職工宣傳普及疫情防控知識,加強師生防範意識。

4、全面排查師生健康情況

(1)全員摸排。認真開展排查,精準掌握假期中本機構教職工(含新招聘教職工)、學生(包括新老學生)的健康狀況和旅居史,重點掌握以下四種情況:本人身體健康情況;在疫情高發區的旅居情況;與疫情高發區人員的接觸情況;全面統計師生員工中A、B、C、D四類人員(A類爲重點疫區湖北省、溫州、深圳、廣州、長沙、信陽、杭州、南昌、寧波、台州、南陽人員,B類爲重點疫區以外省外人員,C類爲省內市外人員,D類爲市內人員)相關信息(附件2),按照全市統一要求,A類需集中隔離觀察14天;B類需居家觀察14天;C類需自我居家隔離14天。

建立“一校一表”臺賬,將師生員工情況記入排查表,採取掛銷賬的方式每天進行健康監測,直到解除隔離期或醫學觀察期爲止。

(2)全員報告。學校要求全體師生員工如實填寫《德陽市校外培訓機構師生員工健康卡》(附件3,以下簡稱《健康卡》),記錄師生員工身體狀況、旅居疫情高發區情況,與來自疫情高發區人員、隔離觀察人員、疑似病例和確診病例密切接觸情況。教職工和學生家長必須簽字確認,並對《健康卡》填報信息的真實性負責。

(3)全員審查。學校實行返校師生員工材料預審制,提前審查《健康卡》,對師生員工的健康狀況進行分析,確定分期分批返校人員名單。嚴格三類人員暫不納入返校名單,一是被確診、疑似或未解除隔離(醫學觀察)的`師生員工,暫不納入返校名單;二是旅居疫情高發區的師生員工,疫情未解除前,暫不納入返校名單;三是與疫情高發區人員有接觸、與確診病例或疑似病例有接觸且觀察期不滿14天的,暫不納入返校名單。

5、切實改善衛生條件

(1)配備基本防疫物資。開學前學校完成基本的防疫物資儲備,安排專人管理,物資準備不到位不開學。基本的防疫物資應包括:

口罩:按返校師生員工準備足夠用量。

消毒液:按照《德陽市學校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衛生清潔消毒指南》相關要求測算準備。

紅外測溫儀:按班級數量配備。

專門垃圾收集容器:用於收集廢棄口罩及廢棄消毒物品等。

(2)洗潔設施用品。學校要儲備至少1個月用量的肥皂液或洗手液,在廁所、食堂等區域按師生員工人數50:1的比例設置用於洗手的水龍頭,確保每個水龍頭旁邊有洗潔用品。

(3)健康體徵臨時觀察室。至少設立一間觀察室,配備相應的防護物資,用於暫時隔離身體不適的師生員工。

6、加強環境衛生整治

(1)清理環境衛生。開展環境衛生清潔整治行動,消除衛生死角和蚊蟲滋生地。

(2)公共場所消毒。參照衛生清潔消毒指南,做好辦學場所消毒工作,重點對教室、辦公區、接待服務區、家長等候區、茶水間、衛生間、電梯、樓梯等重點區域進行全面消毒。

(3)食品衛生安全。落實食堂衛生防疫要求,未設立正規食堂,原則不提供就餐服務。加強飲用水的安全監管。

(二)線下復課組織工作

1、嚴格線下復課審批。校外培訓機構線下復課時間不得早於中國小開學時間,具體由各縣(市、區)根據疫情防控實際自行確定。各培訓機構要根據《德陽市校外培訓機構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指標體系》(見附件4)準備評估材料,將開學申請和學校防控領導小組及工作機構職責、開學工作實施方案、師生員工來源地及健康狀況統計表、疫情的防控應急預案、物資準備情況附清單等評估材料報屬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審查。達到開學要求,並經屬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實地核查批准後方可開學。

2、嚴格分批分期復課。經屬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批准開學,按照有利於疫情防控的原則,研究制定開學工作實施方案,優先安排健康師生員工復課、復工,對未出隔離期及身體不適師生員工不得開展教學、接受培訓。培訓機構應發出返校通知,明確告知學生家長:返校的具體時間及方式、攜帶承諾書和健康卡、準備必要的防護物資(口罩、肥皂和消毒溼巾等)、暫緩返校的人員及原因等。

3、嚴格師生入校審查。

(1)實行封閉式管理,非本校師生員工不得進入辦學場所。

(2)體溫監測和消毒。在辦學場所出入口或樓道口(電梯口)設立監測點,對進入辦學場所的師生員工,進行體溫測試和消毒,體溫低於℃且無咳嗽、呼吸不暢等症狀的師生員工,經消毒後方可進入;體溫高於℃或有異常症狀的師生員工,分流到健康體徵臨時觀察室。

(3)資料審查。由班主任或科任教師再次監測學生體溫,查驗學生健康卡等資料,如發現體溫異常或有可疑症狀者,應立即安排其至觀察室,通知監護人及時就醫,並做好後續追蹤工作。

(三)線下復課後的防控工作

1、嚴格機構出入管理。嚴格控制外來人員進入機構,對進出人員進行嚴格登記和體溫查驗。疾病流行期間,家長原則上在培訓機構門口接送學生,不得逗留和聚集;若家長確需進入培訓機構內等待接送學生的,須做好家長信息登記和測量體溫等工作。除正常教學活動外,一律暫緩開展任何聚集性活動。

2、做好疫情動態監測。全面監測師生員工健康狀況,做好缺課(勤)、早退、請假記錄,做好因病缺勤的師生病因追查與登記等工作。認真落實出入檢查、晨午檢(課前檢查)制度,進行體溫檢測、觀察或詢問,做好登記工作。因病缺課(勤)師生員工應根據醫院康復證明和隔離期限查驗後,方可復工復課,絕不允許師生員工帶病上班、上學。

3、着力規範應急處置。對疫情切實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一旦發現師生有發熱、乏力、咳嗽等不適症狀的,立即啓動應急預案,第一時間暫時隔離,依規妥善處理,立即上報屬地衛生防疫部門及教育主管部門,配合做好排查和後續相關工作。

4、保持良好環境衛生。堅持每日定時進行清潔衛生及消毒處理,對教室、辦公區、接待服務區、家長等候區、茶水間、衛生間、電梯、樓梯等公共區域進行清潔和消毒,做到日常通風換氣,關閉中央空調,保持室內空氣流通。每個區域使用的保潔用具要分開,避免混用。加強食堂疫情防控,提倡自帶餐具、分段錯峯、分餐進食,採取打包方式自行帶走,不在食堂集中就餐。規範垃圾處理,設置專門的廢棄口罩處理垃圾桶,主動聯繫環衛部門定時回收處理。

5、保證防疫物資儲備。及時採購補充口罩、消毒液等消耗性物資,保證消毒清潔工作及時有效開展,全力做好服務保障。

6、開展健康宣傳教育。繼續通過微博、微信公衆號、家長羣、教職工羣、學生羣、公告欄等渠道開展多種形式的健康教育。普及呼吸道傳染病的防控知識,督促學生及家長和教職工做好自身防護,按要求佩戴口罩,及時洗手,保持清潔衛生和充足睡眠,適當進行體育鍛煉,增強體質和免疫力,養成良好衛生習慣和健康生活方式。

復工復產安全防疫方案(通用13 篇二

1總則

l.1編制目的

全面提升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應對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能力,迅速、有序、有效處置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最大限度地減少經濟損失和社會影響,保障畜牧產業安全和公共衛生安全。

l.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重大動物疫情應急條例》、《黑龍江省動物防疫條例》、《國家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預案》和《黑龍江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制定本預案。

l.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我市行政區域內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應急處理工作。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2.1市防治指揮部組成及職責

2.1.1市防治指揮部組成

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長任指揮長,市政府分管副祕書長、市畜牧獸醫局局長任副指揮長,市畜牧獸醫局、市農委、市委宣傳部、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公安局、市監察局、市民政局、市衛生計生委、市交通運輸局、市商務局、黑龍江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市科技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哈爾濱鐵路局、省農墾總局哈爾濱分局、市政府法制辦、市食品藥監局、市林業局、市司法局爲成員單位的市突發重大動物疫情防治指揮部(以下簡稱市防治指揮部)。

市防治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畜牧獸醫局,市畜牧獸醫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

2.1.2省防治指揮部職責

統一領導、指揮、協調我市行政區域內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或突發特別重大動物疫情的應急處置工作;指導市、縣政府做好轄區內突發較大動物疫情和突發一般動物疫情的應急處置工作。

2.1.3成員單位職責

市畜牧獸醫局負責組織制定突發重大動物疫情防治技術方案;統一組織實施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預防控制措施,並進行檢查、督導;按照程序報告省級獸醫主管部門確認疫情,依法劃定疫點、疫區、受威脅區,提出封鎖等建議;建立重大動物疫情防疫物資儲備庫,儲備疫苗、消毒藥、防護用品、交通及通信工具等,並負責日常管理,緊急組織調撥疫苗、消毒藥品等應急防疫物資;評估疫情處理及補貼所需資金,安排資金使用計劃;對相關人員進行重大動物疫病知識、應急處理相關知識和技能的培訓。

市委宣傳部負責加強對疫情應急處理和防疫知識的宣傳報道;負責及時澄清事實,公開相關信息,做好輿論導向工作。

市發改委負責重大動物疫情防疫物資貯運等基礎設施建設的計劃安排。

市財政局負責落實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資金,並監督主管部門規範使用資金。

市監察局負責監督檢查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理工作中履行職責情況。

市商務局負責做好發生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期間生活必需品的市場供應工作,維護市場秩序。

市科技局負責緊急動物疫情應急控制技術儲備,安排重大動物疫病防治課題的研究。

市公安局負責協助做好疫區封鎖、疫點內染疫動物和同羣動物的捕殺、動物防疫和監督檢查等項工作,負責疫區社會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維護疫區的社會秩序。

市民政局負責農村疫區受災羣衆的救濟工作,統一組織對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社會捐助工作。

市衛生計生委負責疫區內人羣的疫情監測、預防和診療工作。

市交通運輸局、哈爾濱鐵路局負責優先安排運送控制撲滅疫情的人員、防疫物資和檢測樣本的運輸,配合畜牧獸醫部門做好疫區封鎖和動物防疫監督檢查站工作。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食品藥監局負責監管疫區內相關動物及其產品經營和交易市場,打擊違法經營行爲。

黑龍江出入境檢驗檢疫局負責控制疫區相關動物及其產品的進出境管理。

省農墾總局哈爾濱分局、司法局、林業局、農委、法制辦在市防治指揮部統一領導、協調下,負責做好本系統的重大動物疫情處理工作。

市政府其他有關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和省防治指揮部的要求,做好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理的相關工作。

2.1.4 市防治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按照市防治指揮部要求,具體制定防治政策、措施,部署撲滅突發重大動物疫情工作,並督促各地、各有關部門按照要求落實各項防治措施。承擔市防治指揮部日常工作。

2.2現場指揮部組成及職責

2.2.1現場指揮部組成

發生突發重大以上動物疫情時,成立由市防治指揮部副指揮長任總指揮的現場指揮部。

現場指揮部根據突發動物疫情性質設立疫區封鎖組、撲殺處理組、消毒滅原組、疫情監測組、專家指導組、治安管理組、衛生監控組、工商管理組、物資保障組、宣傳報道組等應急處置工作組。

2.2.2 現場指揮部職責

統一調度指揮各工作組按照各自職責分工開展現場處置工作。

2.2.3 各工作組職責

疫區封鎖組由市畜牧獸醫局負責牽頭組織協調有關單位,對疫點、疫區進行隔離、封鎖,控制疫源流動。

撲殺處理組由市畜牧獸醫局負責牽頭組織協調有關單位,開展撲殺和無害化處理工作。

消毒滅原組由市畜牧獸醫局負責牽頭組織協調有關單位,對疫點、疫區開展消毒滅原及車輛、人員的消毒工作。

疫情監測組由市畜牧獸醫局負責牽頭組織協調有關單位,開展疫區、受威脅區易感染動物的監測工作。

專家指導組由市畜牧獸醫局負責牽頭組織協調有關單位,開展疫情撲滅的技術指導和風險評估。

治安管理組由市公安局負責牽頭組織協調有關單位,做好現場和疫區社會治安和安全保衛工作。

衛生監控組由市衛生計生委負責牽頭組織協調有關單位,做好與疫情密切接觸人員的監控、預防和診療工作。

工商管理組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牽頭組織協調有關單位,做好農貿市場肉類管理和封鎖期間關閉畜禽交易市場工作。

物資保障組由市畜牧獸醫局負責牽頭組織協調有關單位,制定有關防控物資保障方案,並監督落實有關防控物資需求。

宣傳報道組由市委宣傳部負責牽頭組織協調有關單位,及時報道突發重大動物疫情信息,宣傳科學防控知識。

2.3專家組組成及職責

市畜牧獸醫局根據實際需要,建立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諮詢專家庫,聘請專家、學者組建市級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理專家組。主要職責是:對相應級別的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提出應對技術措施;對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應急準備工作提出建議;參與有關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理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和應急預案、防治措施的起草、修訂工作;對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理工作進行技術指導,並對有關獸醫專業人員進行培訓;對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反應的終止、後期評估提出建議;市防治指揮部及其日常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職責。

各、區、縣(市)政府應當參照市級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成立本級防治指揮部和現場指揮部等相應的組織機構。

3監測、預警和報告

3.1監測

縣級以上政府要建立和完善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監測、報告網絡體系。各級畜牧獸醫部門要加強對動物疫情監測工作的管理和監督,保證監測質量。

市畜牧獸醫局應當會同出入境檢驗檢疫、農墾、林業等有關部門,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本省實際,組織開展動物疫情的監測工作。

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負責重大動物疫情的監測,按照國家和市監測計劃,按時完成監測任務,及時準確上報監測數據。

鄉村動物防疫組織和獸醫服務組織按時完成流行病學調查工作。

3.2預警

各級畜牧獸醫部門根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提供的監測信息,按照動物疫情的發生、發展規律和特點,分析其危害程度和發展趨勢,及時做出預警。

3.3信息報告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已經發生或可能發生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時,都應當立即向當地畜牧獸醫部門、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或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

3.3.1責任報告單位和責任報告人

從事動物隔離、疫情監測、疫病研究與診療、檢驗檢疫以及動物飼養屠宰加工、運輸、經營等活動的有關單位和個人。

3.3.2報告時限和程序

發現可疑動物疫情時,必須立即向當地縣(市、區)畜牧獸醫部門、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或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接到報告後,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應當立即派人趕赴現場診斷,必要時可請省級、市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派人協助進行診斷;初步認爲疑似重大動物疫情的,應當在2小時內將疫情逐級報至省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並同時報所在地畜牧獸醫部門。省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診斷爲疑似重大動物疫情後1小時內,分別向省畜牧獸醫局和國務院獸醫主管部門所屬的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省畜牧獸醫局應在疫情確認後1小時內報政府和國務院獸醫主管部門。特別重大、重大動物疫情發生後,政府應在4小時內向國務院報告。

初步認爲疑似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應當立即按照要求採集病料樣品,送省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實驗室確診,省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不能確診的,應當立即送國家參考實驗室確診。

3.3.3報告內容

(1)疫情發生的時間、地點。

(2)染疫、疑似染疫動物種類和數量、發病數量、死亡數量、臨牀症狀、病理變化、診斷情況。

(3)流行病學和疫源追蹤情況,是否有人員感染。

(4)已採取的控制措施。

(5)疫情報告的單位、報告人及聯繫方式等。

在疫情報告期間,有關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和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應當立即採取臨時隔離控制措施。必要時,當地縣級以上政府可以採取封鎖決定並採取撲殺、銷燬等措施。

4重大動物疫情分級

4.1等級劃分

根據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性質、危害程度、涉及範圍,將突發重大動物疫情劃分爲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和一般(Ⅳ級)四級,並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

4.2分級標準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認定爲特別重大動物疫情(Ⅰ級):

(1)高致病性禽流感在21日內,全省有20個以上縣(市、區)的行政區域發生疫情;或者在10個以上縣(市、區)的行政區域連片發生疫情。

(2)口蹄疫在14日內,本省及周邊有4個以上省發生嚴重疫情,且疫區連片。

(3)國務院獸醫主管部門認定的其他特別重大動物疫情。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認定爲重大動物疫情(Ⅱ級):

(1)高致病性禽流感在21日內,全省有2個以上市(地)的行政區域發生疫情;或者有20個以上的疫點或者5個以上、10個以下縣(市、區)的行政區域連片發生疫情。

(2)口蹄疫在14日內,本省及毗鄰2個以上省發生疫情,且疫區連片發生;全省有2個以上相鄰市(地)的行政區域或者有5個以上縣(市、區)的行政區域發生疫情,或者有新的口蹄疫亞型出現併發生疫情。

(3)在一個平均潛伏期內,全省有20個以上縣(市、區)的行政區域發生豬瘟、新城疫疫情,或者疫點數達到30個以上。

(4)我國已消滅的牛瘟、牛肺疫等疫病在我省行政區域內又有發生,或者我國尚未發生的瘋牛病、非洲豬瘟、非洲馬瘟等疫病傳入我省或者發生。

(5)在一個平均潛伏期內,布魯氏菌病、結核病、狂犬病、炭疽病等二類動物疫病暴發流行,波及3個以上市(地)的行政區域,並呈繼續擴散趨勢。

(6)國務院獸醫主管部門或者省畜牧獸醫局認定的其他重大動物疫情。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認定爲較大動物疫情(Ⅲ級):

(1)高致病性禽流感在21日內,在1個市(地)的2個以上縣(市、區)的行政區域內發生疫情或者疫點數達到3個以上。

(2)口蹄疫在14日內,在1個市(地)的2個以上縣(市、區)的行政區域內發生疫情或者疫點數達到5個以上。

(3)在一個平均潛伏期內,有1個市(地)的5個以上縣(市、區)的行政區域內發生豬瘟、新城疫疫情或者疫點數達到10個以上。

(4)在一個平均潛伏期內,在1個市(地)的5個以上縣(市、區)的行政區域內發生布魯氏菌病、結核病、狂犬病、炭疽病等二類動物疫病,並且暴發流行。

(5)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炭疽病等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種丟失、泄露。

(6)市(地)以上畜牧獸醫部門認定的其他較大突發動物疫情。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認定爲一般動物疫情(Ⅳ級):

(1)口蹄疫、禽流感、小反芻獸疫在1個縣(市、區)的行政區域內發生。

(2)豬瘟、新城疫、綿羊痘/山羊痘、高致病性豬藍耳病在1個縣(市、區)的行政區域內暴發流行。

(3)二、三類動物疫病在1個縣(市、區)的行政區域內暴發流行。

(4)縣級以上畜牧獸醫部門認定的其他一般動物疫情。

省畜牧獸醫局可以結合本省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實際情況、應對能力等,對較大和一般突發動物疫情的預警分級標準進行補充和調整,並報政府和國務院獸醫主管部門備案。

5應急響應和終止

5.1應急響應原則

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發生後,事發地的各級及其有關部門按照分級響應的原則作出應急響應。並根據不同動物疫病的性質和特點以及疫情的發展趨勢,及時調整預警和響應級別。

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理要採取邊調查、邊處理、邊核實的方式,有效控制疫情發展。

未發生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地區,當地畜牧獸醫部門接到疫情通報後,要立即組織做好人員、物資等各項應急準備工作,採取必要的防範措施,防止突發重大動物疫情在本行政區域內發生,並按照上級畜牧獸醫部門的統一指揮,支援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發生地的應急處理工作。

5.2應急響應

根據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等級,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應急響應分爲Ⅰ級(突發特別重大動物疫情)、Ⅱ級(突發重大動物疫情)、Ⅲ級(突發較大動物疫情)、Ⅳ級(突發一般動物疫情)四級。

5.2.1Ⅰ級(突發特別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響應

突發特別重大動物疫情確認後,市政府立即啓動Ⅰ級應急響應,根據《哈爾濱市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預案》做好應急處置工作,同時向政府報告。超出市政府處理能力的,必要時向政府、農業部請求支援。

5.2.2Ⅱ級(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響應

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確認後,市政府啓動Ⅱ級應急響應,市指揮系統投入運轉,並將疫情上報省畜牧獸醫局、政府。市防治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開展響應處置工作。對超出市政府處置能力或者政府認爲有必要直接處置的,由省作出啓動本預案的決定。

5.2.3Ⅲ級(突發較大動物疫情)應急響應

突發較大動物疫情確認後,市政府啓動Ⅲ級應急響應,按照本級應急預案統一領導本行政區域內應急處置工作,並向省防治指揮部報告,必要時可向政府申請支援。省防治指揮部應派出工作組趕赴現場協助指導疫情處置工作。

5.2.4Ⅳ級(突發一般動物疫情)應急響應

突發一般動物疫情確認後,區、縣(市)政府啓動Ⅳ級應急響應,按照本級應急預案統一領導本行政區域內應急處置工作,並向上級防治指揮部報告,市防治指揮部應組織專家對疫情應急處理進行技術指導。省防治指揮部根據需要提供技術支持。

5.3應急處置措施

(1)劃定疫點、疫區、受威脅區。

(2)按照規定發佈封鎖令,對疫區實施封鎖。

(3)設置臨時動物衛生監督檢查站,對進出疫區的人員、交通工具進行檢查和消毒。

(4)按照規定撲殺染疫和相關動物,並進行無害化處理。

(5)對疫點、疫區環境進行清潔和消毒。

(6)關閉疫區、受威脅區畜禽交易市場,限制或者停止動物及動物產品交易。

(7)開展流行病學調查和緊急免疫接種。

(8)宣傳引導羣衆提高動物疫情防控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

5.4安全防護

5.4.1應急處理人員的安全防護

應急處理人員應當配備防護用品、用具,採取安全防護措施。在處置危害嚴重的人畜共患病的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時,應急處理人員應當根據需要採取疫苗接種、配備帶有生命支持系統或者呼吸保護裝置的特種防護服、定期進行血清學監測等特殊防護措施,確保應急處理人員的安全。加強對應急處理人員進出疫區的管理。應急處理人員進入疫區必須穿戴防護服,離開疫區前必須經過徹底消毒。

5.4.2疫區羣衆的安全防護

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特別是危害嚴重的人畜共患病的突發重大動物疫病發生後,縣級以上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必須採取切實有效的防護措施,防止人羣間疫病的發生,對疫區羣衆的居住環境和動物飼養場所定期進行消毒,限制有關人員、物資的流動,必要時對疫區羣衆實施緊急免疫接種措施,指定專門醫院對患病羣衆進行救治;加強有關科普宣傳教育工作,使疫區羣衆儘快瞭解疫病的發生、發展規律和預防常識,提高自我防護能力。

5.5社會動員

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發生後,區、縣(市)防治指揮部應當立即動員社會力量參與封鎖疫區、撲殺動物、消毒和進行無害化處理等項工作。

5.6新聞報道

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發生後,縣級以上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利用廣播、電視、報刊和網絡等新聞媒體,按照規定向社會公開有關信息,宣傳應對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科普知識和表彰在應急工作中涌現的先進集體和個人。

5.7應急響應終止

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響應的終止需符合以下條件:自疫區內最後一隻動物及其同羣動物按照規定處理後,經過該疫病的一個最長潛伏期以上的監測,無新的病例出現,徹底消毒後,經上一級畜牧獸醫部門組織專家驗收合格。

特別重大動物疫情、重大動物疫情、較大動物疫情、一般動物疫情應急響應的終止,應由上級畜牧獸醫部門對疫情控制情況進行評估確認後,由應急響應啓動機構宣佈應急響應終止。

6善後處理

6.1後期評估

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撲滅後,各級畜牧獸醫部門應在本級政府的領導下,組織有關單位和人員對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處理情況進行評估。評估的內容包括疫情基本情況和發生的經過,現場調查和實驗室檢測的結果;疫情發生的主要原因分析和結論;疫情處理經過,採取的防治措施和效果;應急處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困難,以及根據本次疫情的暴發流行原因、防治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困難提出的改進建議和應對措施。

評估報告應當上報本級政府,並抄報省、市畜牧獸醫局。

6.2表彰

縣級以上政府對在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應當予以表彰;對在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理工作中英勇獻身的人員,按照有關規定追認爲烈士。

6.3責任

對在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預防、報告、調查、控制和處理過程中,有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等違紀違法行爲的,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4補償

因撲滅或者防止重大動物疫情受到經濟損失的,縣(市、區)防治指揮部應當在應急響應終止後,依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予以補償。單位和個人的物資、運輸工具以及相關設施、設備被徵集使用的,有關政府應當及時歸還並給予合理補償。

6.5撫卹和補助

縣級以上政府要組織有關部門對因參加應急處理工作而致病、致殘、死亡的人員,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補助和撫卹。

6.6恢復生產

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撲滅後,取消貿易限制及流通控制等限制性措施。根據相應動物疫病防治技術規範要求,對疫點和疫區進行持續監測,符合要求的,方可重新引進動物,恢復生產。

6.7社會救助

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發生後,縣級以上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積極採取措施,認真做好受到損害的動物飼養者、染疫人員及其家屬的安置、安撫工作,妥善安置封鎖隔離區的羣衆,爲其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做好對疫區人員的防治救助和生活救助工作,提倡和鼓勵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以及個人爲疫情的應急處理工作捐助款物。

民政部門應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做好社會各界向疫區提供的救援物資及資金的接收,分配和使用工作。

7應急保障

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發生後,縣級以上政府應積極協調有關部門,做好突發重大動物疫情處理的應急保障工作。

7.1通信與信息保障

各級防治指揮部應將車載電臺、對講機等通信工具納入緊急防疫物資儲備範疇,按照規定做好儲備保養工作。

7.2應急資源與裝備保障

7.2.1應急隊伍保障

縣級以上政府應當建立由畜牧獸醫、公安、衛生計生、市場監督、食品藥監、交通運輸等有關部門的人員及有關專家、執業獸醫組成的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理預備隊伍。在發生突發重大動物疫情後,由各級防治指揮部統一調動使用,具體實施撲殺、消毒、無害化處理等疫情處理工作。

7.2.2交通運輸保障

縣級以上政府交通運輸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負責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緊急物資運輸保障工作,爲政府批准的應急救災車輛提供免費通行服務。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發生後,縣級以上政府應當實施交通管制,並根據應急工作需要開設應急處置快速通道,保證應急處置運輸工具優先安排、優先放行。

7.2.3醫療衛生保障

衛生計生部門負責開展重大動物疫病(人畜共患病)的人羣間監測,做好有關預防保障工作。畜牧獸醫部門在做好疫情處理的同時應及時向衛生計生部門通報疫情,積極配合衛生計生部門開展工作。

7.2.4治安保障

公安部門、武警部隊要協助做好疫區封鎖和強制撲殺工作,做好疫區安全保衛和社會治安管理工作。

7.2.5物資保障

各級畜牧獸醫部門應按照計劃和本級政府應對突發重大動物疫情工作的需要,根據本行政區域內的動物養殖量和疫病控制情況,建立動態儲備機制,所需物資與廠家簽訂供貨合同,實行動態儲備。

緊急防疫物資要根據本行政區域內的動物養殖量和疫病控制情況,進行合理計劃。

緊急防疫物資主要包括:

(1)診斷試劑。

(2)藥品:疫苗、殺蟲劑、消毒藥品(過氧乙酸、氯製劑消毒藥品,複合酚製劑、火鹼、甲醛、高錳酸鉀等)。

(3)消毒設備:包括高壓消毒機、便攜消毒機器、消毒容器等。

(4)防護用品:包括進氣連體衣褲、重膠手套、普通白大褂、帽子、口罩、防水鞋、安全風鏡等。

(5)運輸工具:封閉運輸車、現場診斷車。

(6)通信工具:移動電話、對講機、擴音器、傳真機、GPS定位儀、電腦等。

(7)封閉設施設備:帳篷、行軍牀、警戒帶、警示燈等。

(8)其他用品:毛巾、手電筒、一次性注射器、高強度密封塑料袋等。

7.2.6經費保障

縣級以上政府應將由本級政府承擔的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所需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並積極通過多渠道籌集資金,用於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理工作。

各級財政在保證防疫經費及時、足額到位的同時,要加強對防疫經費使用的管理和監督。

7.3技術儲備與保障

市畜牧獸醫局應當建立重大動物疫病防治專家委員會,該委員會由動物疫病防治、流行病學、野生動物學、經濟、風險評估、法律等方面的專家組成,負責疫病防控策略和方法的諮詢,參與防控技術方案的策劃、制定和執行。

7.4社會公衆的宣傳教育

縣級以上政府應組織有關部門,利用廣播、電視、報刊、互聯網、手冊等多種形式,對社會公衆廣泛開展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知識的普及教育,宣傳動物防疫科普知識,指導羣衆以科學的行爲和方式對待突發重大動物疫情。要充分發揮有關社會團體在普及動物防疫應急知識、科普知識方面的作用。

8預案管理

8.1培訓和演練

各級畜牧獸醫部門要對本系統重大動物疫情處理預備隊成員進行培訓,各級防治指揮部要對成員單位相關人員進行培訓,防治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要開展系統內相關人員培訓工作。培訓內容應當包括動物疫病的預防、控制和撲滅知識,動物防疫法律、法規、規章和相關應急預案,個人防護知識,治安與環境保護,工作協調、配合等要求。

各級防治指揮部應適時組織成員單位開展綜合性應急演練。本預案至少每3年組織1次應急演練。

8.2預案更新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及時修訂本預案:

(1)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及上位預案中有關規定發生變化的。

(2)市重大動物疫病防治指揮機構及職責發生重大調整的。

(3)重大動物疫病發生、發展規律出現重大變化的。

(4)在突發重大動物疫情實際應對和應急演練中發現問題需要做出重大調整的。

(5)重要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的。

(6)預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發生重大變化的。

(7)市畜牧獸醫局認爲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

縣級以上政府應當參照本預案並結合本地實際情況,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組織制定本地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預案,並報省畜牧獸醫局備案。

8.3預案實施(生效)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復工復產安全防疫方案(通用13 篇三

爲及時、高效、科學、規範的保障我院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提高醫務人員對新冠肺炎的早期識別、診斷、治療和應急處置能力,積極採取有效措施,全力做好新冠肺炎應急準備和醫療救治工作。在做好常態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礎上,通過情景構建方式,提出不同情景下的防控策略和應對措施,特制定本預案。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全面貫徹落實國家、省、市、縣應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決策部署,爲加強我院今冬明春新冠肺炎疫情形勢變化的應對準備,預測我院防控工作中可能出現的情況,構建可能的情景,提出相應防控措施,指導新冠肺炎疫情應急處置工作。

1.2 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國家新冠肺炎疫情控制應急預案(試行)》、《國家衛生健康委應對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應急預案》、《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第七版)》、《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診療方案(試行第八版)》、《湖南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應急預案(修訂)》、《湖南省應對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應急預案的通知》、《衡陽市應對可能發生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衡東縣應對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應急預案》等編制。

1.3 情景描述

鑑於國內外新冠肺炎流行形勢以及防控策略和措施調整,我院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可能出現六種情景。

情景一:院內病區發現新冠肺炎疑似患者

情景二:院內病區發現新冠肺炎核酸檢測陽性患者

情景三:門診就診時出現發熱患者

情景四:患者就診時高度懷疑新冠肺炎

情景五:新冠肺炎疑似患者病情危重、不適宜轉運

情景六:醫院職工(含安保、保潔、餐飲人員)發現新冠肺炎核酸檢測陽性

2 應急指揮機制

根據省、市、縣各級應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示要求,結合我院實際情況,建立應急領導小組,統籌新冠疫情防控工作。

組長:唐德武

副組長:顏國雄、陳愛平

組員:萬龍生、顏利國、劉小燕、戴青、譚文藝

3 應對策略與措施

3.1 應急預案啓動情形

3.1.1在省級、市級、縣級應急響應情況下,採取防控措施,並根據省級、市級、縣級應急響應情況及時啓動、調整及終止。

3.1.2院內一旦發現可疑病例,立即進行院內應急響應。

3.2 情景一 院內病區發現新冠肺炎疑似患者

3.2.1 患者的處置

(1)患者在體溫和異常情況監測中,出現發熱和/或呼吸道症狀時,醫務人員立即向科主任、護士長彙報,同時將對患者立即實行就地單間隔離。

(2)主管醫師通過再次詢問流行病史、檢測血常規,排除者繼續嚴密觀察。

(3)如主管醫師不能排除新冠肺炎,及時向醫務科、感控科報告。醫務科立即組織院內新冠肺炎專家組會診。如需進行胸部影像學檢查,由醫務科聯繫衡東縣人民醫院醫務科,在確保轉運安全的情況下,由我院救護車將患者送至衡東縣人民醫院做影像學檢查。

(4)若院內新冠肺炎專家組會診後仍懷疑爲疑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醫務科立即上報縣新冠肺炎診療專家組,組織縣級會診。

(5)由縣級專家組會診後,如爲新冠肺炎疑似患者,按照我縣新冠肺炎轉運方案轉運至衡東縣人民醫院。

3.2.2 醫院管控措施

(1)科室出現新冠肺炎疑似患者,科內不能排除時,科室及時報告新冠肺炎應急領導指揮組。

(2)院內應急領導指揮組接到報告後,立即啓動院內應急響應。

(3)封閉應急組立即對科室採取封閉式管理,暫停擇期手術,暫停辦理患者出入院,對其他在院患者實施單間隔離治療。

(4)按要求對可疑/疑似患者的密切接觸者(包括密切接觸的醫務人員、工勤人員、其他患者及家屬)進行單間隔離。

(5)科室其他未發生密切接觸的醫務人員負責其他患者的醫療救治服務,根據防護要求做好個人防護。

(6)如院內或縣級專家組會診排除後,恢復正常醫療秩序。如經新冠肺炎診療專家組會診後,確定爲新冠肺炎疑似患者,立即報告縣衛生健康局、縣疾控中心。

(7)病例調查組協助縣疾控中心開展流行病學調查,對感染事件的基本情況和信息進行覈實,並對疑似患者所涉及的所有密切接觸者進行病例追蹤調查。

H根據縣疾控中心流行病學調查結果,決定採取進一步的暫停醫療服務範圍及項目。

(8)對外協調組及時疏散健康人羣,並做好溝通解釋工作,對外做好相應的公告及宣傳。

(9)後勤保障組負責隔離患者和工作人員的生活物資和醫療物資的保障。

(10)消毒隔離組嚴格按照《同濟中西醫結合醫院關於新冠肺炎疫情期間消毒技術方案》做好相關區域的消毒隔離工作,醫療廢物處理。

3.2.3 需要轉運至定點醫院的患者在院內轉運路線

(1)轉運人員應做好相應的防護措施。

(2)全院必須在做好人員疏散、清場後方可轉運。

(3)轉運時確保以最短路線到達應急電梯。

(4)患者必須經應急電梯直達底樓大門口轉運。

(5)轉運後做好相應的消殺工作。

3.3 情景二 院內病區發現新冠肺炎核酸檢測陽性患者

(1)檢驗科在得到患者新冠肺炎核酸檢測陽性通知後立即報告醫務科、院感科。

(2)醫務科、院感科接到通知後立即上報院內新冠肺炎應急領導指揮組、上級行政部門、縣新冠肺炎專家組,立即啓動院內應急響應。

(3)封閉應急組立即對相應的科室採取封閉式管理,暫停擇期手術,暫停辦理患者出入院。

(4)對外協調組立即疏散健康人羣,並做好溝通解釋工作,對外做好相應的公告及宣傳。

(5)封閉應急組立即人羣疏散後立即對患者及陪伴、經治醫務人員實行單間隔離。

(6)病例調查組協助衡東縣疾控中心開展流行病學調查,對感染事件的基本情況和信息進行覈實,並對疑似患者所涉及的所有密切接觸者進行病例追蹤調查。

(7)流行病學調查結束後,按我縣新冠肺炎轉運方案轉衡東縣人民醫院。

(8)消毒隔離組嚴格按照《同濟中西醫結合醫院關於新冠肺炎疫情期間消毒技術方案》做好相關區域的消毒隔離工作,醫療廢物處理。

3.4 情景三 門診就診時出現發熱患者

因我院不具備單獨設置發熱門診的條件,故新冠肺炎疫情期間,暫時不收治發熱病人,門診遇到發熱患者時,建議患者自行轉診至衡東縣人民醫院就診。

3.5 情景四 患者就診時高度懷疑新冠肺炎

3.5.1 患者的處置

(1)接診的醫務人員立即向科主任、護士長、醫務科、院感科彙報,同時對患者立即實行就地隔離。

(2)醫務科立即組織院內新冠肺炎專家組會診。如需進行胸部影像學檢查,由醫務科聯繫衡東縣人民醫院醫務科,在確保轉運安全的情況下,由我院救護車將患者送至衡東縣人民醫院做影像學檢查。

(3)若院內新冠肺炎專家組會診後仍懷疑爲疑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醫務科立即報院內新冠肺炎應急指揮組,並上報縣新冠肺炎診療專家組,組織縣級會診。

(4)由縣級專家組會診後,如爲新冠肺炎疑似患者,按我縣新冠肺炎轉運方案轉衡東縣人民醫院。

3.5.1 密切接觸患者的醫務人員的處置

醫務人員在接診後發現患者爲疑似新冠肺炎患者後,應在所在辦公室的位置就地隔離,若患者經縣新冠肺炎專家組會診排除疾病後方可恢復正常工作、生活。若患者經會診後確診爲新冠肺炎陽性患者,密切接觸的醫務人員則按情景二的處置方法處置。

3.6 情景五 新冠肺炎疑似患者病情危重、不適宜轉運

(1)各科室發現新冠肺炎疑似患者病情危重、不適宜轉運情況後,立即電話通知科主任、護士長、醫務科、院感科。

(2)醫務科、院感科接到電話後立即報告院內新冠肺炎應急指揮組,並上報縣新冠肺炎專家組、上級行政部門、縣疾控中心,患者爲孕婦時還需報告縣產急辦,醫務科立即組織院內新冠肺炎專家組(時間允許的情況下請縣新冠肺炎專家組參加)進行會診,制定治療方案。

(3)院內新冠肺炎應急指揮組立即啓動應急響應。醫務科負責通知相應科室做好防護準備、物資準備、搶救準備。總務科、辦公室做好封閉、疏散人羣的準備。

(4)若患者經搶救治療/術後,由科主任/縣新冠肺炎專家組再次評估患者是否需要轉診,適宜轉診的患者按我縣新冠肺炎轉運方案轉衡東縣人民醫院。若暫時不適宜轉運,則患者在我院隔離病房隔離,待適宜轉運後轉縣人民醫院。

3.7 情景六 職工(含安保、保潔、餐飲人員)發現新冠肺炎核酸檢測陽性

(1)醫務科、院感科接到職工新冠肺炎核酸檢測陽性的通知後,立即上報院內新冠肺炎應急指揮組、衡東縣疾控中心、上級行政部門。

(2)醫務科立即通知各科室立即停止接診或部分醫療行爲,並通知在院職工就地隔離,在家職工居家隔離。

(3)全院職工配合衡東縣疾控中心、縣新冠肺炎應急指揮部的處置。

4 保障及準備措施

4.1 組織保障

醫院院長爲醫院新冠肺炎防控第一責任人,科主任爲科室的新冠肺炎防控第一責任人,第一責任必須堅持親自抓、負總責,堅持科學防控、精準施策、有效應對。各科室必須健全科室的防控工作責任制和管理制度,加強內部風險隱患排查和安全防範。職能部門必須開展常態化防控工作暗訪檢查,加強對重點科室、重點人羣防控措施落實情況暗訪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彌補可能出現的各種漏洞。對因工作落實不到位、未按規定履行防控責任,造成疫情擴散蔓延的,將按照相關規定從嚴追責問責。

4.2 應急物資準備

由設備科牽頭,醫務科、院感科、護理部協助結合院內實際情況,合理儲備一定數量的醫用防護物資、以及急(搶)救藥品和治療呼吸道疾病的藥品,原則上實物儲備不得低於當地疫情防控最高峯值的30天用量。

5 評估與終止響應

疫情期間,我院必須服從上級部門的安排,積極配合調查,待上級部門提出終止相應響應的建議後我院的應急響應纔可終止。

6 附則

本預案由我院新冠肺炎應急指揮組制訂。根據疫情形勢變化和實施中發現的問題由新冠肺炎應急指揮組及時進行更新、修訂和補充。

復工復產安全防疫方案(通用13 篇四

根據當前全國、全省疫情防控形勢,爲做好我省中國小、幼兒園和高校20xx年秋季開學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確保開學安全有序,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原則

1、中國小、幼兒園秋季開學以市州爲單位,實行“一市一策”;高校秋季開學以學校爲單位,實行“一校一案”。

2、中國小、幼兒園和高校開學時間均不早於x月x日。無疫情中高風險地區的市州,中國小、幼兒園和高校可於x月x日起開學;有疫情中高風險地區的市州,中國小、幼兒園和高校暫緩開學,待轉爲疫情低風險地區後方可開學。

3、中國小、幼兒園和高校疫情防控條件達不到屬地疫情防控要求的不開學,各項防控措施落實不到位的不開學,應急預案和應急演練不到位的不開學。

二、開學準備工作

1、制定開學工作方案。各市州、縣市區教育局以及中國小、幼兒園和高校根據疫情防控要求,結合本地本校實際制定開學工作方案,明確開學時間和報到入校安排,細化疫情防控措施,做好應急處置準備。

2、全面排查師生員工旅居史和健康狀況。排查所有師生員工及其共同居住家庭成員開學前14天旅居史和身體健康狀況,並建立臺賬。

3、加強疫情防控條件保障。對現存防控物資進行盤底,儲備好可供使用1個月以上的疫情防控物資。對疫情防控設備進行檢修,確保正常使用。規範配備留觀室、隔離室。

4、全面掌握師生員工疫苗接種情況。排查師生員工疫苗接種情況,督促全體教職員工和12週歲以上學生開學前“應接盡接”,並儘早完成全程接種。

5、全面做好學校環境衛生和通風消毒。開展校園環境衛生大掃除,對教室、食堂、宿舍、圖書館、辦公室等公共場所全面進行通風消毒。

6、開展應急演練。學校進一步完善應急演練方案,開學前組織一次應急演練。

7、加強督導檢查。教育行政部門開學前對轄區內中國小、幼兒園開學準備工作情況認真組織督查,各高等學校認真開展開學準備工作自查,切實完善開學工作方案。

三、安全有序開學

1、錯時錯峯開學。中國小、幼兒園以縣市區爲單位分校分學段錯時錯峯開學,高校在市州疫情聯防聯控機制(指揮部)統籌指導下分校分年級錯時錯峯開學。

2、明確報到入校要求。師生員工所在地市無疫情中高風險地區且開學前14天內無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的,憑健康碼綠碼和14天自我健康監測報告報到入校;師生員工所在地市有中高風險地區的暫緩報到入校,待降爲低風險地區後,持72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健康碼綠碼和14天自我健康監測報告報到入校。健康碼爲黃碼、紅碼的師生員工暫緩報到入校,黃碼、紅碼轉爲綠碼後,持72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報到入校;有發熱、乾咳、乏力、咽痛、嗅(味)覺減退、腹瀉等疑似症狀的師生員工暫緩報到入校,治癒後憑醫院診斷證明報到入校;2021年7月以來感染新冠病毒的師生員工暫緩報到入校,經屬地衛生健康部門解除健康管理限制後報到入校(加強治癒出院師生員工隱私保護,不得泄露其個人相關信息)。師生員工報到入校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須全程規範佩戴口罩,全面落實個人防護措施。

3、有序組織報到入校。優化報到入校流程,合理佈局分區,避免人員聚集,學生家長或其他陪同人員原則上不進入校園。

4、現場查驗師生員工健康狀況和疫苗接種記錄。對報到入校的師生員工現場檢測體溫,查驗健康碼和行程碼,詢問有無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覺減退、腹瀉等疑似症狀,並查驗疫苗接種記錄,督促“應接盡接”,儘快完成全程接種。

5、設置臨時應急處置點。科學設置臨時應急處置點,一旦發現健康碼、行程碼異常以及有發熱、乾咳、乏力、咽痛、嗅(味)覺減退、腹瀉等疑似症狀人員,立即引導至臨時應急處置點規範處置。

四、強化疫情常態化防控

1、嚴格實行校園“封閉式”管理。中國小、幼兒園和高校繼續嚴格實行校園“封閉式”管理,師生員工入校嚴格執行體溫檢測、健康碼查驗制度。外來人員非必要不進入校園,進入校園的在嚴格執行體溫檢測和健康碼查驗的同時,嚴格執行實名登記。入校施工隊人員,嚴格執行體溫檢測、健康碼查驗,並要求其出示定期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2、加強公共場所每日通風消毒。每天定時對教室、食堂、宿舍、閱覽室、辦公室等公共場所以及水龍頭、燈開關、門把手、樓梯扶手、健身器材等高頻接觸物體進行消毒。加強教室、食堂、宿舍、閱覽室、辦公室等場所通風,在天氣允許和保障安全前提下,學校室內公共場所儘量保持通風透氣狀態。

3、做好中國小生和幼兒園幼兒晨(午)檢、因病缺勤病因追查和休復學管理。中國小生每日進行晨檢,幼兒園幼兒每日進行晨午檢,並做好晨(午)檢記錄。

復工復產安全防疫方案(通用13 篇五

根據《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辦公室關於組建疫情防控全覆蓋巡邏隊伍的通知》(石新冠指辦字〔

一、巡邏範圍

包括交通工程建設、養護企業,客運站、客運企業、物流貨運、駕培維修企業。

二、組成人員及工作職責

負責人:

設三個工作組,具體組成人員及工作職責如下:

1、建管巡邏組:

陳從進、

主要負責交通建築、養護企業疫情防控巡邏。

2、運輸巡邏組:

主要負責物流貨運、駕培維修企業疫情防控巡邏。

3、客運巡邏組:

黃曉芳、

主要負責客運站、客運企業疫情防控巡邏。

三、工作要求

1、全面排查。各巡邏組根據工作要求,每週至少開展2次巡邏,主要對經審批覆工復產企業疫情防控措施是否到位(防控物資、防控措施落實情況),未經批准復工復產是否擅自復工復產,經營場所是否有密集人員,人員信息登記上報是否及時到位等等。巡邏情況需及時進行登記(詳見附件)。

2、嚴格處罰。對已經復工復產的企業防控措施落實不到位的,立即責令其改正到位,逾期整改不到位的責令其停業,待條件符合後再予開業。對未經批准擅自營業的企業責令其停止營業,待條件成熟後再履行相關手續報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