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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我精彩多篇

這就是我精彩多篇

這就是我作文600字 篇一

瞧,這就是我。高高的個子,不胖不瘦,瓜子臉,烏黑的鍋蓋似的頭髮,濃眉大眼,大家都叫我“帥哥”。一個活潑開朗的男生,一個在全校小有名聲的男生。

除了有帥哥的稱號,我可還有一個稱呼“全才”。爲什麼會這樣呢?還不是因爲我愛好廣泛,我學過架子鼓,會輪滑,英語講得不賴,還會街舞。說起街舞,我還是個“舞王子”。每次老師提到舞蹈,大家都會說:“任俊燁,給我們來一個嘛!”我也不推辭,上去便跳,現在大家都快把我當“明星”了。

我是一個故事大王。肖老師讓我們準備寓言故事,她批作業時對我說了一句話:“寓言故事就靠你了!”講故事時,輪到我了,全班同學的目光投向我,我不慌不忙地走上我熟悉的“舞臺”,繪聲繪色地演講,大家聽得津津有味。

我是個“蛀書蟲”,一有時間就在書裏“鑽來鑽去”。我愛看沈石溪的動物書,也愛看像《美國國家地理》類的百科書,還愛看《福爾摩斯》類的推理書,但我最愛的還是歷史書。看《水滸傳》時,我爲梁山好漢們的英雄氣概而喝彩;看《三國演義》時,我爲諸葛亮的神機妙算驚歎不已;看《吳姐姐講歷史》時,我被唐太宗的每一個舉動所吸引……

春天,在碧綠的草地上,我捧着書;

夏天,在陰涼的樹蔭下,我捧着書;

秋天,在金黃的落葉中,我捧着書;

冬天,在暖和的被鍋裏,我捧着書。

我有許多優點,但也有缺點。最大的缺點就是動手能力比較弱。我的手胖胖的,手指短短粗粗的,像個肉嘟嘟的熊掌。也不知道是不是這個原因,我的手有點“拙”,手工、剪紙都不太擅長,但我不怕,只要我多練習,一定也會有一雙靈巧的手。

瞧,這就是我,一個會跳舞,會講故事,愛看書,手有點拙的帥哥。

這就是我作文 篇二

我,就是獨一無二的林子翔!林是我的姓,子翔是代表父母希望我能像雄鷹一樣在藍天展翅翱翔,搏擊長空!從我的名字你一定不難猜出,我是個十足的男子漢。我已經五年級了,就讀於福州的一所百年老校。

我最擅長寫毛筆字,能雙手離把地騎自行車……當然,你還是要注意安全的。不過,這些都還不算厲害,我最得意的獨門絕技叫“海豚轉”,就是能在水中利用腹部、腿部進行發力,達到身體滾軸旋轉的效果,而且轉多少圈都不會暈哦!看我在水中快速旋轉的樣子,活像一隻歡樂的海豚。“海豚轉”也因此得名。

除此之外,我還是一個神射手呢!我的瞄準能力很強,指哪兒打哪兒。記得有一回去打鏢,目標是氣球,氣球下掛着禮品,十發子彈已打中了九發,我心想,剩下一發一定要打中啊。想着,頭上浮出一層沁密的汗珠,我瞄着最後的目標扣動了扳機。“嘭!”隨着這聲爆響,我知道打中了,我心中吊着的大石頭也落了地,我激動得一蹦三尺高,臉上露出歡悅的神情,而另一邊老闆娘卻愁雲密佈,因爲十發子彈除了十個小禮品,還能湊一個大禮品呢!所以,下次打鏢的時候,請務必帶上我這個神射手!

我看過很多書,也汲取了許多知識。我知道乙醇溶液接觸到大理石會產生二氧化碳,可以用於救火;我知道玻璃上有髒手印可以用報紙沾水擦除;我知道齒輪與滑輪的原理;我還知道百慕大三角洲中含有超強的不可控磁場力……但也有許許多多我未知的東西,在浩瀚書海中等着我去汲取。

我就是我,在茫茫星海中的其中一顆,你,找得到我嗎?

這就是我作文500字 篇三

我叫王子燊,今年12歲了,我的整體學習不錯,語文和英語方面都不錯,數學方面不是很好。我現在在MYP六(5)班上課。我希望Mr王在作文方面給我幫助,我課餘時間是個愛看書的乖孩子,但在第八節課,我可是個“籃球瘋子”。我平日愛打籃球和踢足球,閒暇時間我還喜歡打羽毛球。我二、三年級是班羽毛球第二名。

先說我第一個缺點:馬虎。

我二年級時,數學考試因爲寫錯一個小數點,被扣了0.5分,就這樣與100分失之交臂了。四年級時,我經常丟東拉西的,經常就是一直在家翻東西,不過我現在還在改,我要記得把東西放回原位。

我的缺點之二:體育差。

在四年級時,我跑一圈400m就不行了,累的我上氣不接下氣,好像一頭跑了一千公里的豬!經過五年級和暑假的磨練,我體育進步了少許。

我的優點之一:熱心腸。

我是一個愛樂於助人的“好孩子”。在五年級的時候,同學們有一些“疑難雜症”都來問我,諮詢我,我也慷慨解囊,紛紛告訴他們“處方”。後來老師批評了我這種“熱心腸”,告訴我教人的辦法,但我的熱心腸沒有減退,反而增加了!

我的優點之二:學習好!

一、二、三年級,我的成績都是名列前茅,每年考試不是第一,就是第二。當然,我也不是永遠都一帆風順的,我有時也會考砸,四年級後,我的成績也不錯!

這就是我!一個陽光快樂的男孩!

這就是我優秀作文 篇四

你在我面前,我伸手,卻抓不住你。

—— 題記

曾經的我們好得讓身邊的人眼紅、羨慕,可如今的我們卻是彼此最熟悉的陌生人,一切的眼紅、羨慕都成爲過往雲煙。

我們的相遇相知在幼兒園,那時的我才四五歲,你從廣東轉學回來,你對這裏的一切都是陌生的,而我對陌生的你有了興趣,在一天天的相處之下,我們成了無話不談的好朋友,在一次不經意間,竟意外得知我們是親戚關係,當時的我們像打了“雞血’似的。

之後,我們的感情值不斷地往上蹭,像那爬山虎每天都努力的往上攀呀攀,最後爬山虎攀得又高又密,而我們卻不知道,爬山虎攀得再高長得再密,可是它也會掉落與凋落,我們的感情就像爬山虎一樣同時也不像,我們的感情從最高處掉落,但爬山虎它還會依舊地攀依舊地密,可我們的感情卻像掉落進萬丈深淵,無力挽回。

我們的感情經過了多年的磨合,卻再也抵不住時光的荏苒,我們的多年的感情就這麼散了,好可惜,終於失去了你,我曾幻想過我們四個人的永遠,只是以後再也沒有四個人永遠的幻想了,我的以後從此少了一個你,別人的以後卻多了一個你。

多少次的頹廢,因爲你的鼓勵而振奮;多少次的哭泣,因爲你的安慰而斂起;多少次的孤獨,因爲你的陪伴而熱鬧。

我們再人海相遇又分離。茫茫人海中,遇見那麼喜歡我的你,要有多幸運?

去年今日此門中,人面桃花相映紅。人面不知何處去,桃花依舊笑春風。花開了又落,經過多少的流轉,亭前的花還在,物事卻已人非。

花依舊,等故人,故人卻已離。

這就是我優秀作文 篇五

如果一個古人能穿越時空,那這個世界給他的第一感受應該就是快了。你看,朝發夕至的長途高鐵,天南地北的隔日達,儼然這已經不是從前的“車馬很慢,書信很遠”。“快”已成了這個社會的標籤,路邊四季輪迴的花草再美也無暇觀賞,窗外一隅也更無人在意了……腳步匆匆也許成了大家的共識。可我,匆匆的人海中,逆流而靜,選擇了“慢”。

幼時的我,對雨情有獨鍾。放學若下雨,便悄悄給自己來一次雨中漫步。細密的春雨淋在臉上,那種溼溼的滋潤莫名地讓我暢快;空氣中帶着春草的氣息,泥土的芳香悄悄地圍繞在周圍。

春風吹啊吹,帶着春雨飄落在院裏的那叢草間,也把我的心吹到了這搖曳的小草上。我癡癡地地望着它們,一滴滴雨落在嫩綠的葉上,順風而下,搖搖欲墜。又來一綹風吹過,綠葉顫顫悠悠,許久,幾滴雨珠才緩緩墜下,落在泥間,發出“滴答滴答”,脆耳動聽。那雨滴,一定是在講述它落下來看到的故事……

慢是一種享受,不只是在春雨飄落,還在書海中徜徉。四月櫻花盛開,院中總會鋪滿淡粉的花瓣,行人來往,花徑自然形成。閒暇之時,我便會捧起一本書,衝下樓去,坐在鞦韆上,任花瓣飄在身上,耳邊再喧囂,也會秒沉浸於書海,享受這悠然自得的節奏。在書中,隨簡愛一起追求未來,隨孫悟空一同求取真經,隨格列佛一起漂流探險……也許,當我回歸現實時,早已過了大半天,但似乎在書中,時間會駐足。

這個時代步伐在不停的加速,“慢節奏”也許格格不入,但生命中,不應該只有一種旅程。讓快一點的再快一點,也應該讓慢一點的再慢點。演奏自己的節奏,才能上演自己更喜愛的未來。願你我在未來成長路上,不隨波逐流,成爲最獨特的自己!

這就是我作文600字 篇六

人人都是不同的,人人都有各自的特點。

我是劉柯辰,我充滿自信,自信的雙手寫出一手清楚的字。我說我自信那是有理由的。

記得那是我十歲的時候,我和幾位好朋友高興地去市場玩。來到市場辦公室裏,看到一位中年人正在看一幅圖,我走上去問,“叔叔你在看什麼呢?能借我們看看嗎?”叔叔說:“這是‘地圖’,你們不會看。”說我不會看,我可生氣了,氣憤地說:“誰說我們不會看,不信來試試。”一聽說來試試,那位叔叔來了勁,笑着說:“好啊,那你們誰來試試呢?”一聽說要試試,大家都不敢了,你看着我,我看着你,都不敢去了。我走上去,自信地說:“讓我來試試。”“好啊!”叔叔說:“這是什麼?”他指着北京市問。“北京。”我大聲地說。“小子,有兩下子兒,那這又是什麼啊?”叔叔又指了幾個,我都答對了。小夥伴說我太強了,可我卻對他們說:“其實,這地圖你們也看得懂,只是你們沒有信心罷了,有了信心就等於有一半的成功。”

除了自信,我還有一個優點,那就是不服輸。

記得我剛學會圍棋時,興奮不已,便和爸爸比較了一番,其實我只會一點點圍棋罷了,爸爸造了個陷阱,故意讓我去吃,我急於贏,便去吃,反而更慘了,到最後一片活棋也沒有了。

那是我人生中的第一次失敗,我忍不住這個打擊,便大聲地哭了起來。爸爸過來,擦掉我的眼淚,安慰我,說:“每個人在人生中都會遇到無數的失敗,當面臨失敗時,不要去逃避它,而要鼓起勇氣,翻過這個失敗,不要認輸,努力去做,哪怕結果失敗了,自己也是成功的。”聽完,我大受啓發又和爸爸下了幾盤。

從爸爸的話中,我懂得了不認輸的精神,我在心中牢記着爸爸的話。

這就是我,一個自信、不服輸的人。

這就是我作文 篇七

我,一個總把微笑掛在嘴邊的小女孩。媽媽說我是不是沒有一件煩心事,整天樂呵呵的。我笑着說:“那可不一定哦,只不過我換了一種方式去解決每一件煩心事,別人是用哭,而我卻總是笑着面對困難。”

以前的我,總認爲當女生不好。因爲當男生在馬路上狂跑時,女生卻只能在路邊邁着小步一點一點地走到學校。在籃球場上男孩子可以發揮自己的特長,盡情地奔馳跳躍,而女生卻只能在觀衆席上觀戰。

三年級時,我曾經穿了一件純黑色的上衣,因爲我認爲那樣才能像一個男孩子的模樣,只有這樣我才能夠像男孩子一樣在籃球場上飛奔。是我去吃飯時可把媽媽嚇了一跳,媽媽見我穿成這個模樣,讓我馬上把衣服換下來,我卻不。就這樣,我穿了將近二年的屬於男生的衣服,心裏特別地高興。

直至上了六年級後,我才發現做女生的好處。因爲屬於女生的色彩有很多,如:紅、白、黃、藍、橙、青、紫等。而屬於男生的色彩卻只有那不起眼的黑色和灰色。也許是因爲我長大了以前總愛與別人追逐打鬧的性格變了,變成了文靜害羞的小女孩。籃球場上不再有我的影子,而坐在觀衆席上觀看的卻多了一個人。現在的我不再會在馬路上奔跑,那個雙手抱着書、邁着小腳步走入學校的就成了我。

我很奇怪自己爲什麼不再會跟以往一樣瘋跑、打鬧了。媽媽說是我長大了,但這並不奇怪。

這就是我。以前的我總是那麼愛打鬧,有一股牛脾氣。可是現在的我變得文靜起來,但是仍然有一股牛脾氣。我就是憑着這股牛脾氣,在學習上總是遙遙領先的。

這就是我,一個總把微笑掛在嘴角的女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