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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學藝術特長生招生簡章【多篇】

北京大學藝術特長生招生簡章【多篇】

招生對象 篇一

1、符合國家規定條件,參加2017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的高中畢業生。

2、藝術特長突出、綜合素質全面、學習成績優良、身體健康、符合北京大學錄取條件的優秀學生

重要日程 篇二

2017年1月5日至2017年1月10日24:00,網上報名。

2017年1月11日12:00,停止接收報名材料。

2017年1月20日左右,公佈初審結果。

2017年2月24日,考生報到。

2017年2月25日,藝術項目測試。

2017年2月26日,文化課測試。

其他事項 篇三

1、本次測試不收取任何費用。考生測試期間交通食宿自理,請提前做好安排。

2、參加測試的具體要求請見測試通知書。

3、高水平藝術團錄取的所有考生進入北京大學後自動成爲學校學生藝術團團員,按規定和學校簽訂協議書並參加藝術團的日常訓練、有關演出和比賽,若違反協議,將按相關規定處理。

4、北京大學高水平藝術團測試成績不能代替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統一組織的藝術特長測試成績,擬報考北京大學的考生須根據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相關規定參加該省(自治區、直轄市)統一測試併合格,具體以生源所在地政策爲準。

測試程序和錄取辦法 篇四

1、我校對考生報名材料進行初審後將於2017年1月20日左右在北大招生網發佈高水平藝術團招生測試通知,請提交申請表的考生登錄北京大學本科招生網上報名平臺(點擊進入)查詢,通過初審的考生直接在報名平臺打印測試通知書。考生憑測試通知書及有效身份證件參加“北京大學2017年高水平藝術團招生測試”。

2、藝術項目測試:報名參加“北京大學2017年高水平藝術團招生測試”的所有考生須自備樂器(定音鼓除外)。測試期間,伴奏僅限CD格式,其他格式伴奏(磁帶、DVD、MP3、WMV等)不予播放。測試過程全程錄像。藝術項目測試採用“考評分離”的辦法,現場錄像,異地評審。

聲樂類考試要求爲,現場演唱曲目(4分鐘以內)及五線譜抽籤視唱。

舞蹈類考試要求爲,現場劇目展示(3分鐘以內)及跳、轉、翻、軟度、控制能力等基本功技巧考覈。

管絃樂類考試要求爲,現場獨奏樂曲一首(4分鐘以內)及五線譜抽籤視奏。西方打擊樂報名考試的項目包括:定音鼓、小軍鼓或馬林巴(Marimba)三者之一。參加測試的考生除定音鼓外,其他樂器自帶。

民樂類考試要求爲,現場獨奏曲目一首(笙5分鐘以內,爲傳統笙兼加鍵笙,分數各佔百分之五十。其他樂器4分鐘以內),視奏1分鐘以內(笙視奏用傳統笙),除低音提琴視奏用五線譜外,其他樂器視奏提供五線譜及簡譜(考生可任選其一)。

3、文化課測試:高水平藝術團招生測試期間,我校將組織考生進行文化課測試。考試科目爲:語文、數學、英語。

4、認定標準:北京大學2017年高水平藝術團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將根據文化課測試成績劃定文化課達標線,並按以下原則確定各項目高水平藝術團候選人:

(1)降至生源省份本科第一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錄取條件:藝術項目測試90分以上(含)且文化課測試成績達標的考生,根據招收降至一本線項目的擬簽約人數,按藝術測試成績順次給予認定。上海市、浙江省獲得此類優惠條件的考生,大學聯考成績不得低於最低錄取控制參考分數線。

(2)降至北京大學在生源省份本科第一批次最終模擬投檔線下20分以內錄取條件:藝術測試成績80分以上(含)且文化課成績達標的考生,根據擬簽約人數,按文化課成績從高到低順次給予認定。已獲降至生源省份本科第一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錄取條件的考生不再參與此認定排隊。上海市、浙江省獲得此類優惠條件的考生,具體政策以最終認定協議爲準。

(3)嚴格按照招生項目錄取,若符合認定條件的考生人數少於項目擬簽約人數,則取消剩餘名額,不進行類別或項目間的名額調劑。

5、資格公示:我校將按照教育部的相關規定對高水平藝術團候選人資格認定結果進行公示。

諮詢及監督方式 篇五

諮詢電話:010-62755074,010-62751407

諮詢郵箱:bdzsb@

傳真:010-62554332

監督電話:010-62755622

監督郵箱:jwbg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