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復工“十個必須”
企業復工“十個必須”
1、必須履行主體責任,建立企業防控工作小組;制定企業復工疫情防控預案,明確企業疫情防控應急流程、具體工作人員、工作職責;認真履行安全生產責任。
2、必須通過微信、電話、書面資料等方式向所有員工宣傳、學習國家和省、市、縣關於新冠肺炎防控相關精神及防控知識,切實提高員工防範意識。
3、必須認真做好口罩、消毒水、紅外線測温槍、手套等疫情防控相關醫療物品、物資儲備及發放使用工作,為職工配齊醫用口罩等防護物品,保障所需的消殺用品。
4、必須及時告知本企業現在湖北省及有湖北省旅行史員工不得返廠復工。
5、必須提前全面排查返崗員工,按照“一人一檔”做好建檔篩查工作,尤其是春節期間旅行史、接觸史及健康狀況等信息。
6、必須提前做好辦公樓宇、生產車間及作業場地、宿舍和餐廳等人員聚集區域的全面消殺工作,並每天定期消殺不少於2次。同時,保持開窗通風,每天上午下午各至少2次,每次不少於30分鐘。
7、必須建立人員及車輛進出登記台賬,所有員工、外來人員、訪客進入廠區需佩戴口罩及測量體温,每天對員工開展不少於2次體温測量,並做好記錄。
8、必須實行分時分批就餐,就餐人員自行配備餐具,嚴禁聚集用餐,飯菜統一由食堂工作人員分餐取菜。
9、必須按照衞健、疾控部門制定的標準,自行設置集中留觀隔離區域,有條件的大型廠區應安排單獨樓棟作為留觀隔離區域。
10、必須每天將企業生產經營情況、員工健康情況、疫情防疫工作開展情況上報屬地政府和行業主管部門。如遇重大疫情情況,應向進賢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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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勞務費管理相關事項的通知
各單位:為規範我校勞務費支出管理,保障相關工作安全平穩運行,參照《福建省教育廳福建省財政廳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調整監考教師勞務費標準的通知》(閩教財〔2019〕11號)、《福州市教育局福州市財政局福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印發福州市考試勞務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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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沉社區開展疫情防控排查檢查相關工作的通知
下沉社區開展疫情防控排查檢查相關工作的通知按照市直機關工委要求,現將下沉社區開展疫情防控排查檢查工作相關要求通知如下:一、工作安排此次下沉社區抽調XX單位(科室)的政治素質過硬、責任感強的幹部職工下沉到XX社區開展工作。按照社區要求分成12個組組進行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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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做好團(總)支部“對標定級”工作的通知
各直屬團組織:為貫徹落實團中央關於《團(總)支部“對標定級”工作指引(2020年第1版)》的要求,進一步樹立全團大抓基層的鮮明導向,推動基層團組織規範化建設常態化運行,按團市委要求,現就抓好全區團(總)支部“對標定級”工作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標堅持一切工作到支部,各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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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完善教育系統“黨建+單元”巷戰工作體系的通知
各中國小校、幼兒園、直屬機構:根據市委辦、市府辦下發的《義烏市“黨建+單元”巷戰工作體系運行規則》要求,應急類重點工作需納入“黨建+單元”巷戰工作體系。結合《義烏市教育系統疫情防控“黨建+單元”作戰標準化實施方案》(義教黨委〔2020〕3號)文件精神,現對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