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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安全技術交底【新版多篇】

工程安全技術交底【新版多篇】

工程安全技術交底 篇一

甲方: (簡稱甲方)

乙方: (簡稱乙方)

甲方的 幹熄焦運焦系統及本體框架基礎土建工程項目 發包給乙方承包。

由於攀鋼有限責任公司煤化工廠屬易燃易爆易中毒的化工型企業,為使該項目在作業(施工)中不發生火災、爆炸、污染及人身傷害等各類事故,保證生產和作業(施工)的安全,經甲乙雙方協商簽定以下安全消防環保協議,明確雙方在該項目作業中各自的職責,並遵照執行。

一、項目概述

1、項目名稱:幹熄焦運焦系統及本體框架基礎土建工程

2、項目作業地點(區域):煤化工廠

3、項目編號:JG03-20__-1

4、項目內容:

以下內容的施工、安裝、檢驗及為工程驗收、投產、達產、達標等有關工作:

幹熄焦運焦系統及本體框架基礎土建工程

5、承包範圍及方式:承包

6、項目承包合同書號:151E施合001號

7、項目期限:二○○四年十二月二十日至二○○五年三月十日

二、甲、乙雙方共同的安全環保職責

1、遵守國家有關安全消防環保的法規、法令、規定、標準、政策等。

2、認真遵守執行《四川省勞動安全條例》和攀枝花市有關安全消防環保的各項規定。

3、認真遵守執行攀鋼(集團)公司有關安全消防環保的各項規定。

4、認真遵守執行攀鋼有限責任公司煤化工廠有關安全消防環保的各項管理規定。

5、嚴禁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

6、多單位、多層交叉作業時,必須與各方取得聯繫,各自採取防護措施後,方可進行施工作業,並且各方要設專人聯繫和監護。

7、甲乙雙方的法人(委託)代表人,項目負責人,現場負責人,分別簽字認可,不允許代簽,否則協議無效。

8、若涉及雙方所簽定的項目合同和安全消防環保協議以外的事宜,必須經甲乙雙方協商解決,乙方不得擅自處理。

9、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三、甲方必須履行的條款

1、開工前,甲方(含業主)應向乙方進行安全、消防、環境、技術交底,並有交底記錄,由乙方受教育人簽字為準。

2、乙方進場作業所需的水、電、風、氣等能源介質,由乙方填制用能申請表,甲方負責審批,並由甲方指定接點位置,由乙方人員接點和撤點。

3、甲方負責為乙方提供工具、材料、設備及休息棚放置地點。

4、作業(施工)若涉及其他方時,甲方協助乙方協調好相互關係。

5、甲方有權對乙方違反本協議之規定,進行處罰、教育乃至停工。

四、乙方在生產(施工)現場必須履行的共性條款

1、乙方負責制定該項目的作業(施工)方案,安全、消防、環保、現場保衞管理制度和管理組織體系,把作業(施工)全過程的安全、消防、環保、現場保衞工作作為乙方最基本的職責認真履行,負責施工區域的安全、消防、環保、現場保衞管理。乙方應設專人負責現場施工的安全檢查和現場保衞工作,制止乙方施工人員違章作業,驅趕外來偷盜和閒逛的人員。負責乙方傷亡人員的搶救和處理。

2、乙方負責該項目作業(施工)人員的安全、消防、環保教育和安全、消防、環保技術培訓工作。乙方負責施工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施工資質、資格,因乙方人員無資質證造成事故,由乙方全部負責。乙方不得使用有禁忌症的人員從事國家規定有禁忌要求的工作。乙方施工人員作業時間必須遵守“勞動法”規定,不準疲勞作業。

3、乙方在制定作業(施工)方案時,方案中必須有保證作業(施工)的安全、消防、環保、現場保衞防護措施;對專業性強的作業(施工)項目要編制專項的安全、消防、環保的施工組織方案。乙方在作業(施工)過程中負責落實安全、消防、環保、現場保衞措施,防止各類事故的發生。

4、甲方發包給乙方承包的項目不準轉包或分包他方,否則因轉包或分包造成的一切事故由乙方全部負責。

5、乙方必須組織作業(施工)人員接受甲方的安全、消防、環境、技術交底的教育(以簽名為準)。乙方不得安排未接受甲方安全、消防、環境、技術交底教育的人員進場作業(施工),否則因未受教育的作業(施工)人員造成的一切事故由乙方全部負責。

6、乙方人員未經許可不準動用甲方工具、設施、設備及水、電、氣、風。乙方如果需使用甲方的機具、設備、設施時,應先向甲方提出申請,經甲方同意後,並由乙方對甲方提供的機具、設備、設施等逐一檢查驗收,給甲方出具書面合格保證後,方準使用。乙方不得使用有故障的或不符合國家規範要求的機具、設備、設施,並對機具、設備、設施在使用過程中的安全負責。

7、乙方應嚴格執行甲方動火管理制度、危險作業審批制度、消防管理制度、交通管理制度等,嚴禁在甲方轄區內擅自生火、動火。

8、乙方人員進入甲方轄區,嚴禁吸煙。

9、乙方在施工中的動火作業必須嚴格執行煤化工廠動火管理制度。由乙方動火負責人填寫動火許可證,經甲方車間、部門、保衞科審批後方準動火。不準無證動火。

10、動火前,乙方動火負責人必須檢查防火安全措施是否全部落實到位,否則雖有動火許可證,也是違章動火。

11、乙方在易燃易爆區域(含其上空)動火作業必須對相鄰的易燃易爆的設備設施(含溝井)採取安全可靠的防火隔離牆以及嚴密的遮蓋好後,方準動火。

12、乙方若動用了甲方消防器材,應及時報告車間和保衞科,並由乙方及時補齊。

13、乙方在易燃易爆設備、設施管道上施工(作業)時,必須使用木製工具或銅製工具,絕不允許使用鐵製工具,避免產生火花引起燃燒爆炸事故。

14、乙方夜間不得進行危險作業及在易燃易爆區域進行動火作業。

15、乙方不得在裝有易燃易爆、易中毒的氣體、液體、固體的槽、罐、釜、容器、管道上動火、挖孔、鑽孔及電焊。必須進行的作業,事前申請辦好危險作業票後,方準進行。

16、乙方在甲方裝過易燃易爆、易中毒的氣體、液體、固體的槽、罐、釜、容器、管道上動火或其它作業時,事前必須辦好危險作業票,穿好防酸服,戴好防毒面具或氧氣呼吸器,方準進行。

17、乙方在易燃易爆的槽、罐、釜容器內施工,進入前必須取空氣樣化驗有毒物和含氧合格,並保證作業全過程有足夠量的通風,滿足進人作業的要求。在缺氧和存在有毒物的情況下作業,作業人員必須佩帶隔離式呼吸器,避免發生窒息和中毒事故。施工照明或作業必須用低壓防爆燈。施工電焊機及電氣工具的電線決不允許有接頭,謹防電氣火花引起火災。進行焊接作業時,電線必須搭接在焊件上,不允許點焊其它物件,不允許電線有裸露處,不得以現場欄杆、管道、設備、設施作為電流傳遞介質。

18、乙方施工所用的氧氣瓶、乙炔瓶,必須使用具有資質廠家的產品,否則因氣瓶爆炸造成的事故由乙方全部負責。若給甲方造成損失,應負責向甲方賠償。

19、乙方對施工現場氣瓶的搬運、使用、存貯,必須符合國家氣瓶安全管理規定,且必須符合生產廠家安全技術説明書的要求。運輸要用專用車輛運載氣瓶,並不得混裝;存貯時要分開隔離,不得與禁忌物混貯,並配置足夠的相適應的消防器材;現場使用氣瓶時必須豎直立放且採取措施固定,防止傾倒,氣瓶與氣瓶間、氣瓶與明火點(含高温物體)保持間距10米以上。。

20、乙方作業不得堵塞交通、消防、公路和人行通道。因堵塞交通影響甲方搶修、消防、救護等工作,乙方要負全部責任。

21、乙方施工車輛不準客貨混裝,運貨不超高、不超寬、不超重。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廠區限速20KM/小時。

22、進行吊裝作業時,吊下不準有人,鋼繩符合安全要求,吊車必須配備有資質的指吊工,吊車必須穩定牢固,吊的過程中不得碰撞其它物件、設備、設施、管道。大型吊裝,必須要有吊裝方案,經審核通過,方準吊裝作業。

23、乙方人員在高空施工(作業)時,必須採取可靠的防高空墜落傷人事故,防高空墜物傷人的措施。2米以上高度施工人員必須拴牢安全帶,搭好雙跳板和防護欄杆(易燃易爆區高空作業必須搭設安全操作平台),下面應設有安全防護網,安全警示,並設專人監護。

24、乙方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繫好安全帽繩,按規定穿戴好勞保用品。嚴禁出現光頭、赤身、赤足、穿短褲、穿拖鞋等現象。

25、雨季施工乙方要落實防滑跌、防觸電、防電焊機二次線傷人的措施。雨季要加強高偏坡、深基礎的安全施工,防跨塌、沉陷傷人。

26、乙方作業中不準將廢油、廢水直接外排或超標外排,廢渣不準污染其它區域和公路。

27、乙方作業產生的廢渣、廢油必須當日清理乾淨,運到規定場所不能過夜。若造成污染事故,由乙方承擔污染事故的全部責任。

28、乙方作業過程中不得損壞花草樹木和綠化設施,否則處罰乙方,並負責向甲方賠償花草樹木的種植費和設施修復費。

29、乙方作業人員只准在作業區域內作業和相應的安全通道上通行,不準闖入其它區域和崗位,不準在廠區閒逛。

30、嚴禁將親朋好友(老人、妻子、小孩)和閒雜人員帶入現場。

31、嚴禁在甲方轄區內打牌、下棋、賭博和進行其它違法活動,違者進行處罰,並交甲方現場保衞科查處。

32、嚴禁在廠區內涼曬衣物、被褥等物,以及其它影響煤化工公司形象的事件發。

33、乙方應文明施工,保持現場清潔,做到人走場地清。

34、乙方施工現場應設專人負責生產保衞工作,並組織人員進行守護,對偷盜人員進行趨趕。

35、乙方施工使用的設備、備品、工具和其它物件等由乙方自己守護,如若發生丟失或損壞由乙方自己負責。

36、乙方現場守護人員嚴禁脱崗、睡覺。

37、嚴禁乙方人員監守自盜。

38、施工現場嚴禁使用高温強光燈具(如碘鎢燈)。需使用的,必須經甲方項目主管部門書面同意。

39、乙方作業過程中存在隱患時,立即停工整改,應主動、及時整改完畢後,再施工。若不及時整改,甲方有權讓乙方停工,待糾正整改完畢後復工。

40、乙方按甲方有關規定(項目費的1—2%)向甲方繳納安全環保抵押金、保證金和作業(施工)中產生“三廢”在甲方排放的排污費,以及由甲方處理“三廢”的處理費等。

41、發現乙方違反安全協議某一條款,甲方處罰乙方罰款100 – 50000元,同時按煤化工廠《外委項目和外攬項目安全環保消防管理標準》扣罰安全環保消防抵押金或保證金。若不主動交罰款者,由財務部在工程費或勞務費中加倍(2-10倍)扣除。

42、乙方人員被上級有關單位處罰時,乙方應主動到上級單位交納處罰金,不及時上交或不交者甲方將加倍(2—10倍)扣除乙方費用。

43、乙方對己方違反國家有關安全、消防、環保、現場保衞的法規、法令、規定、標準、政策及本安全環保協議條款內容以及乙方人員違反本工種安全操作規程造成的一切事故後果負責。若給甲方造成人身、財產損失,乙方應向甲方賠償。

44、乙方負責按國家有關規定給予因工負傷或搶險負傷人員應享受的各種待遇,並承擔處理的一切費用。

五、乙方在化產區域施工必須採取的措施

1、乙方作業前現場準備防施工污染物質及設備(如:沙袋、鐵鍬、沙土、焦面等)。

2、乙方作業前應對施工區域的環保設施、酚水道、外排水道、消防設施作詳細瞭解。

3、乙方作業過程中,遇到不明管網,電網,水道等不能解決或確定的設施,必須停止作業,並立即彙報給甲方對口施工人員,逐一核實清楚。如:對管網、電網、水道(外排水道、酚水道)等的來向、去向,流通介質,以及危害性等核實清楚,採取有效的隔離隔斷措施,並經甲方允許後方可繼續作業。

4、拆除的舊管線,舊設備如交與乙方處理,必須及時清運,安全處置。

5、乙方在施工中使用的易燃易爆物品、材料禁止在化產施工區域堆放過夜。

六、乙方在生產(施工)現場必須履行的個性條款

1、甲方(含業主)提供1份《四川省勞動安全條例》給乙方;

七、此協議在雙方簽定的工期內有效,如工期有變動或延期,雙方應簽定有效的文字補充説明。

八、本協議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執四份,乙方執二份,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單位蓋章) (單位蓋章)

甲方法人(委託)代表: 乙方法人(委託)代表:

甲方項目負責人: 乙方項目負責人:

甲方現場負責人: 乙方現場負責人:

協議簽定地點:

協議簽定時間: 年 月 日

工程安全技術交底 篇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施工方)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施工中人身、電網和設備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工程項目: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施工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甲方安全責任

1、開工前甲方對乙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並應有書面記錄或資料。

2、甲方應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開始施工前報甲方備案。

3、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併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直至清退出場。

4、甲方指派同志負責與乙方聯繫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

5、甲方負責簽發工作票,對工作票所填寫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負責,並履行工作票許可手續。

6、甲方有權對乙方參與施工的人員進行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工作規程的抽考。

7、乙方在施工中發生的甲方電網、設備事故,甲方有責任負責調查、統計上報。乙方在施工中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權督促乙方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和公安部門,要求派人保護現場;並有權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調查書面結論及處理意見。

8、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進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導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擔責任。

9、發生以下情況停工整頓,因停工造成的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_________________

(1)人身傷亡事故;

(2)發生施工機械、生產主設備嚴重損壞事故;

(3)發生廠內火災事故;

(4)發生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聽勸告的;

(5)施工現場髒、亂、差,不能滿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四條乙方安全責任

乙方作為工程項目的承包單位,對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事故承擔安全責任。乙方應切實履行以下安全責任: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應真實、合法、有效。

2、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嚴格執行《電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設備典型消防規程》等有關電力生產規程和甲方關於工作票制度及其他安全生產規定、制度。

3、現場施工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於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進行人身保險,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間,乙方應設有專職安監人員,(少於30人者設兼職)。乙方指派作為安全工作聯繫人。

5、乙方一切施工活動,必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並在整個施工過程正確、完整地執行,無措施或未交底嚴禁佈置施工。

6、乙方用於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具的數量和質量必須滿足施工需要,並經有資質檢驗單位檢驗符合安全規定,乙方對因使用工器具不當所造成的人員傷害及設備損壞負責。

7、開工前,乙方應組織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將參加安全教育人員名單(包括臨時增補或調換人員)與考試成績報給甲方備案。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有有關部門核發的合格有效的上崗資格證書。

開工前,乙方應到甲方辦理臨時出入證並佩戴出入證進入施工現場,出入證嚴禁轉借他人。

8、開工前,乙方應組織人員對施工區域、作業環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進行檢查,確認符合安全要求,一經開工,就表示乙方已確認施工現場、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並處於安全狀態。

9、乙方應在施工範圍裝設臨時圍欄或警告標誌,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範圍進行施工,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與施工無關的甲方設施設備;不得擅自拆除、變更甲方防護設施及標示。

10、乙方施工過程中需使用電、水源,應事先與甲方取得聯繫,不得私拉亂接。中斷作業或遇故障應立即切斷有關開關。

11、乙方施工過程中應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確保安全文明施工。

12、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必須及時整改。

13、乙方施工過程中發生人生傷亡、電網和設備事故或危及生產運行的不安全情況,應立即報告甲方,並積極配合調查。

乙方應執行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和《電業生產事故調查規程》。對人員在施工中發生的人身傷亡事故,還必須立即用電話、電傳或電報等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門、公安部門、工會報告,按規定組織調查處理,並由乙方統計上報;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時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還應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公安部門,並要求派人保護現場。

乙方應將事故調查組的事故調查報告及乙方事故處理意見提交甲方備案。

第五條甲乙雙方聯繫方式及響應時間:_________________甲乙雙方應以工作聯繫單、傳真、電傳等書面形式送達對方。雙方在接到對方的書面聯繫時,應於4小時內予以響應。

第六條施工安全保證金

甲方預留工程款的10%作為乙方的安全保證金。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未發生人身重傷、電網和設備及以上事故,於工程竣工驗收後將該保證金全額退還;若施工過程中發生下列有乙方責任的安全事故,扣除相應數額的安全保證金:_________________

(1)發生人身死亡事故、電網和設備重大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證金;

(2)發生人身重傷事故、電網和設備事故,扣除50%安全保證金;

(3)乙方人員發生違章行為的經濟處罰,按處罰規定從安全保證金內扣除。

第七條違約責任

1、由於甲方或乙方責任造成對方或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等財產損失,由責任方承擔相應責任,並賠償對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2、合同履行中,發現乙方提供的有關資質材料無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3、發現乙方現場作業人員有違章行為的,比照甲方有關安全生產獎懲規定對甲方職工相類似的違章行為應扣款數額,承擔相應的違約金。

4、乙方未設置安監人員;未能正確、全面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人員未掌握本工程項目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用於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品不滿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後果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5、乙方人員安全工作規程抽考不合格,乙方應承擔50元/人次的違約責任;特種人員無證上崗乙方應承擔100元/人次的違約責任。

6、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造成損壞的,應照價賠償。

7、乙方人員無故到其他生產區域或擅自動用甲方的設施設備等,乙方按100元至500元/人次承擔違約責任。

8、乙方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不及時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元至1000元/天承擔違約責任。

9、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電網和設備事故有隱瞞行為的,除接受政府有關部門處理外,過錯方應承擔3000元至10000元/次的違約責任。

第八條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_無

第九條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調解解決;若經協商、調解不能解決爭議的,任何一方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本協議的法律效力獨立於主合同。

第十一條本協議有效期限:_________________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十二條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十三條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第十四條本協議簽訂地點在甲方住所地。

第十五條以下七項為本協議附件:_________________

1、承包工程要求的乙方相關資質證明材料;

2、乙方項目經理、管理人員、技術人員相關證明材料及施工人員名單;

3、乙方特種作業人員上崗資格證書;

4、乙方施工人員安全技術和安全工作規程考試成績表;

5、乙方施工安全技術組織措施;

6、乙方大型獨立項目的施工組織設計;

7、甲、乙方施工安全技術交底記錄資料。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工程安全技術交底 篇三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護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甲方將 承包給乙方。為了確保本工程安全施工,保證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明確甲乙雙方安全責任,遵循平等、自願的原則訂立本合同,以便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安全內容:

1、吊籃由乙方配置。

2、吊籃在使用前,乙方必須檢查鋼絲繩、電動裝置及其配套設施是否完好無損後再用於施工。

3、乙方施工人員進入工地必須戴好安全帽,安全帽由乙方負責購買。

4、乙方施工人員在施工時必須繫好安全帶,不得酗酒上架作業。安全帶由乙方提供。

5、在施工過程中,乙方應及時搭設好各種乙方用電安全設施。同時要求乙方在進入施工現場前及施工過程中做好三級安全教育。乙方必須配置專職安全員督促、檢查過程施工,並有相應的安全資料記錄。

6、乙方在施工過程中,要求作業人員正確使用安全勞動保護用品。乙方應隨時檢查各種安全設施,並採取必須的安全防護措施,嚴格按安全操作規程施工,消除事故隱患。

7、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維護甲方的施工形象。

四、本工程實行三包,即包質量、包安全、包工期,無論在施工過程中發生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負責。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並報送公用事業管理局備案一份,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安全技術交底 篇四

為了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強化工程項目施工安全管理,遏止安全事故發生,廣水市路橋工程公司長嶺高架橋項目經理部(以下簡稱甲方)與工程特種行業工作人員(以下簡-本站§ 稱乙方)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進行施工現場必須安全統一着裝。不準不戴安全帽、穿拖鞋等有悖安全的着裝。

二、乙方必須持證上網,不準酒後進入施工現場,嚴禁酒後進行高空、深坑作業、駕駛車輛、操作機械和機電設備。

三、固定線路長期使用要求架空,短期使用要求地埋。移動電力線路通電後必須有專人看管。電力線使用前應通過萬用表檢查是否斷路,接頭處要包裹嚴實,配電櫃、配電盤應隨手上鎖。

四、沒有取得相應特種行業操作證(照)的,不準進行相應特種行業(工種)的操作和未經批准私自操作。

五、危險物品的運輸、使用、儲存和處置必須有專職安全人員負責。

六、不準使用有主要機件故障的起重設備;不準使用強(剛)度不合格的支架,模板和墊塊、緊固件。

七、不準以任何理由對安全員的正當要求置之不理。

八、不準不繫安全帶進行高空作業。廢氣及有毒氣體沒有散盡,通風供氧設施不良時,不準進入深坑、深孔作業。

九、在施工過程中,乙方若發現存在安全隱患後,應立即停止施工,必須等消除安全隱患後,方能繼續施工。若乙方不按安全規定和安全操作程序施工,造成安全責任事故,由乙方承擔一切後果和全部經濟責任。

十、此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安全技術交底 篇五

為在 施工合同的實施過程中創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環境,切實搞好本項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項目業主 (以下簡稱“甲方”)與承包人(以下簡稱“乙方”)特此簽訂安全生產合同:

一、甲方職責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認真執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關安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

一、預防為主”和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進行安全生產管理,做到生產與安全工作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和評比。

3.重要的安全設施必須堅持與主體工程“三同時”的原則,即:同時設計、審批,同時施工,同時驗收,投入使用。

4.定期召開安全生產調度會,及時傳達中央及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精神。

5.組織對乙方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檢查,監督乙方及時處理髮現的各項安全隱患。

二、乙方職責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交通部頒發的《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程》(076—95)和《公路築養路機械操作規程》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認真執行工程承包合現中的有安全要求。

2.堅持“安全第

一、預防為主”和“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加強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增強全員安全生產意識,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生產的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配備專職及兼職安全檢查人員,有組織有領導地開展安全生產活動。各級領導、工程技術人員、生產管理人員和具體操作人員,必須熟悉和遵守本條款的各項規定,做到生產與安全工作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和評比。

3.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從派往項目實施的項目經理到生產工人(包括臨時僱請的民工)的安全生產管理系統必須做到縱向到底,一環不漏;各職能部門、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做到橫向到邊,人人有責。項目經理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現場設置的安全機構,應按施工人員的1%~3%配備安全員,專職負責所有員工的安全和治安保衞工作及預防事故的發生。安全機構人員,有權按有關規定發佈指令,並採取保護性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4.乙方在任何時候都應採取各種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其員工發生任何違法、違禁、暴力或妨礙治安的行為。

5.乙方必須具有勞動安全管理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證書,參加施工的人員,必須接受安全技術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種的各項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定期進行安全技術考核,合格者方準上崗操作。對於從事電氣、起重、建築登高架設作業、鍋爐、壓力容器、焊接、機動車船駕駛、爆破、潛水、瓦斯檢驗等特殊工種的人員。經過專業培訓,獲得《安全操作合格證》後,方準持證上崗。施工現場如出現特種作業無證操作現象時,項目經理必須承擔管理責任。

6.對於易燃易爆的材料除應專門妥善保管之外,還應配備有足夠的消防設施,所有施工人員都應熟悉消防設備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將任何種類的爆炸物給予、易貨或以其他方式轉讓給任何其他人,或允許、容忍上述同樣行為。

7.操作人員上崗,必須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施工負責人和安全檢查員應隨時檢查勞動防護用品的穿戴情況,不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的人員不得上崗。

8.所有施工機具設備和高空作業的設備均應定期檢查,並有安全員的簽字記錄,保證其經常處於完好狀態;不合格的機具、設備和勞動保護用品嚴禁使用。

9.施工中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時,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現場必須具有相關的安全標誌牌。

10.乙方必須按照本工程項目特點,組織制定本工程實施中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如果發生安全事故,應按照《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以及其它有關規定,及時上報有關部門,並堅持“三不放過”的原則,嚴肅處理相關責任人。

三、違約責任

如因甲方或乙方違約造成安全事故,將依法追究責任。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簽署與加蓋公章後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驗收後失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 法 定 代 表人或

其授權的代理人: (職務)其授權的代理人:

(職務)

(姓名) (姓名)

(簽字) (簽字)

工程安全合同範本精選

工程安全技術交底 篇六

監督備案號:

常州市建設工程安全監督備案

申報表

工程名稱:

建設單位(申報單位):(蓋章)申報日期:

常州建築業安全監督站制

申報説明

一、哪些工程需要辦理建設工程安全監督手續凡新建、改建、擴建的建設工程,均應辦理建設工程安全監督備案手續。

其中房屋建築(含樁基、土建、安裝、裝飾等項目)實行網上申報;市政工程在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申報。

二、網上申報的程序

1、建設單位在領取工程直接發包備案書或中標通知書時應向市建設工程招投標辦公室領取登錄申報系統的用户名及密碼。

2、網上辦理相關手續時,請訪問“常州建築市場信息網”

聯繫人:

建設單位(蓋章):

聯繫電話: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