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礦山安全生產工作計劃(精選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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礦山安全生產工作計劃(精選5篇)

篇1:礦山安全生產工作計劃

今年以來,全省煤礦安全生產形勢總體穩定,特別是國慶節期間,全省煤礦未發生較大以上事故,以實際行動確保了國慶節期間的安全穩定。截至9月30日,全省煤礦共發生事故173起,死亡221人,同比事故起數減少47起,減少47人,事故起數和分別下降21.36%和17.54%,但是我省煤礦安全生產形勢依然嚴峻,較大事故比去年同期增加6起,多死亡24人。四季度歷來是事故易發期和高發期,尤其是我省大多數煤礦為了確保國慶安全,在9月中下旬就全面停產,煤礦復產工作壓力增大。為認真貫徹國務院和省政府對煤礦安全工作的要求,切實做好當前及四季度的煤礦安全工作,有效防範較大以上事故發生,現將有關工作緊急通知如下:

一、嚴格國慶節後的煤礦復產驗收,嚴防節後煤礦事故反彈

(一)煤礦企業必須制定具體的停產復工方案。各煤礦企業要全面進行安全隱患排查和整改,認真抓好復產復工前從業人員的教育和培訓,落實各項安全保障措施,特別是送電、供電和專業隊伍排放瓦斯等安全技術措施。只有在各類安全隱患整改到位、各項安全技術措施全面落實的條件下,再向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申請復產復工驗收。

(二)地方政府及煤礦安全監管部門要認真抓好對停產停工煤礦的復產驗收工作,指定專人負責,制定驗收方案、程式和標準,抓好節後煤礦復產驗收工作是確保四季度和全年煤礦安全工作的關鍵。復產驗收要堅持“誰驗收、誰負責、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對驗收不合格的煤礦、堅決不予復產,做到驗收合格一處、恢復生產一處。對證照到期礦井、有重大安全生產隱患未消除的礦井、有安全生產條件缺陷的礦井以及已經公告關閉的礦井,一律不得恢復生產。

(三)各煤監分局要督促地方政府及其有關部門開好復產片區的安全生產會議,要把停工後復產的礦井作為監察重點。切實加強對井下作業現場的檢查,尤其是通風系統和瓦斯管理的督查,對未經驗收或驗收把關不嚴達不到安全生產條件的礦井,要立即責令停工停產,經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重新組織驗收合格後方可復產。

(四)組織開展對節後煤礦復產驗收工作督查。各產煤市(州)要組織對所轄區域產煤縣(市、區)復產工作進行督查,省安監局(煤監局)組織督查組對重點產煤市(州)煤礦節後復產情況進行督查(附督查安排)。

二、認真開展煤礦瓦斯治理、切實加強“一通三防”工作

(一)各煤礦企業要深刻吸取河南平頂山市新華四礦“9.8”特別重大瓦斯爆炸事故和我省今年發生的多起較大瓦斯事故教訓,認真按照《關於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國務院令446號)和《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認定辦法(試行)》規定,開展一次“一通三防”隱患大排查,重點檢查採掘部署是否合理,通風系統是否完善,通風瓦斯管理是否到位。對查出的隱患要制定詳細的整改計劃,落實責任、資金、措施、時限,同時制定應急預案。整改隱患時,要制定切實有效的安全技術措施,嚴防事故發生。

(二)切實加強煤礦現場管理。礦井通風系統不可靠,區域性通風管理不到位,瓦斯監控系統執行不正常,煤與瓦斯突出礦井和開採突出煤層的礦井未建立固定瓦斯抽採系統和落實“四位一體”防突措施的一律不得組織生產。對高瓦斯礦井無專用迴風井的,各地還應立即逐一清理並責令煤礦企業限期整改達到要求,所有高瓦斯礦井在20年底前,必須具備專用迴風井系統。

(三)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今年9月份在江西南昌召開的全國煤礦瓦斯防治工作會議精神,切實抓好煤礦瓦斯抽採利用工作。凡開採突出煤層的礦井,必須按規定在20年底之前開展煤與瓦斯突出危險性鑑定或申請戴帽,逾期未完成的,要責令煤礦停產整頓。高瓦斯礦井應上未上瓦斯抽採系統的,一律不得恢復生產。

(四)各煤監分局要結合全年的“三項監察”計劃和6月份我省開展的異地集中交叉監察、7月份開展的隱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檢查、9月份開展的“迎國慶、保安全”煤礦安全大檢查活動查出的“一通三防”帶傾向性的問題,會同地方煤礦安全監管部門開展一次“一通三防”專項監察,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仍然生產的礦井要予以重處。

(五)切實抓好煤礦瓦斯治理示範體系“雙百工程”示範建設。各級政府和部門要根據《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於加強煤礦瓦斯治理工作體系示範工程建設的通知》(安委辦[20]2號)精神,按照《省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關於瓦斯治理示範工作體系示範建設的意見》(川安辦[20]32號)的具體安排,落實專職機構和人員抓好示範建設工程。特別是古藺縣、筠連縣、江安縣、滎經縣、宣漢縣5個瓦斯治理示範縣和魯班山北礦等示範礦井必須加快進度,確保20年完成建設任務。各有關產煤市縣要在12月初組織對今年達標的示範縣和示範礦井的初步驗收,並將情況報省安辦,省安監局(煤監局)將於12月下旬組織驗收,明年1月迎接國家安監總局和國家煤監局的驗收。

三、加大煤礦整頓關閉力度,加快資源整合的進度

對今年我省下達的已經公告關閉的礦井,地方政府及煤礦安全責任部門要高度重視,必須在年底前按照關閉標準關實、關死、不留後患,堅決防止礦井拖延關閉和逃避關閉行為,堅決打擊關閉前的違法突擊生產。要按照“先關閉、後整合”的原則,規範進入整合程式,嚴禁借整合之名行生產之實,嚴禁邊技改邊生產。對納入資源整合和改擴建礦井,地方政府要派駐礦安監員務必要盯死、盯牢,防止違規組織生產。要進一步健全聯合執法和共同執法機制,落實責任和措施,組織開展打擊煤礦非法開採、違法生產的聯合執法行動,重點打擊假整合真生產、私挖亂採、超層越界、關閉礦井死灰復燃等違法行為。

四、各地應切實抓好高全高效礦井的建設工作

按去年8月內江現場會確定的首批36個示範礦井及今年省安辦《關於進一步抓好煤礦安全高效礦井建設工作的通知》(川安辦[20]43號)確定的201處建設礦井名單,逐礦落實建設方案,強力推進安全高效礦井建設工作。省安辦將於12月對此項工作組織專項檢查,並將建設情況進行通報。

五、加大監管監察執法力度,嚴厲查處事故,從嚴查處煤礦違法行為

要嚴格執行《煤礦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規定》,堅持“四不放過”原則,嚴格煤礦事故查處。對瞞報、謊報、遲報事故的單位和責任人員要從嚴查處,要嚴格煤礦事故責任追究。對四季度內發生一般死亡事故的礦井,除給予經濟處罰外,並責令停產整頓1個月,經驗收合格後方可恢復生產;對發生較大及以上事故的礦井,除按經濟頂格處罰外,還要由有資質的中介機構經過專項評價,並責令煤礦停產整頓3個月以上,情況嚴重的,要提請地方人民政府予以關閉。

對煤礦存在超通風能力、超定員、超強度生產和瓦斯超限作業的;煤與瓦斯突出礦井,未依照規定實施防突措施的;礦井通風系統不完善、不穩定、不可靠的;礦井未建立安全監控系統或者監控系統執行不正常的;高瓦斯礦井未建立瓦斯抽採系統或者抽採系統執行不正常的;有嚴重水患,未採取有效措施的;超層越界開採的;新建、改建、擴改以及資源整合礦井安全設施未經過煤礦安全監察機構驗收擅自生產的,以及違反建設程式、未經核准(審批)的;礦井安全生產許可證等證照到期未按規定延續的;高瓦斯及煤層有自燃發火傾向性的礦井採用前進式採煤方法開採的;未配齊特種作業人員或未經培訓合格上崗等重大違法行為,要按照《關於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國務院令446號)規定,從嚴下達行政指令、從嚴實施行政處罰、從嚴責令停產整頓、從嚴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燃氣安全工作計劃(三)   為進一步加強我鎮燃氣安全生產管理,加快建立燃氣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長效機制,全面提升燃氣從業單位的安全生產水平,嚴厲打擊非法經營等違法違規行為,堅決消除事故隱患,杜絕燃氣安全事故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國務院《城鎮燃氣管理條例》、《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條例》、《省燃氣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和市《關於進一步加強燃氣安全監管工作的實施意見》結合我鎮實際,制訂燃氣安全監管工作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為依據,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進一步整頓和規範燃氣市場經營秩序,依法履行安全監管職能,消除安全隱患,確保村居供氣、用氣安全。   二、目標任務   深化專項治理整頓,嚴厲打擊非法違法行為;建立健全由政府統一領導、各部門齊抓共管、全社會共同參與的長效管理機制,實現我鎮燃氣安全監管工作常態化、制度化、規範化。   三、整治重點   (一)推進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長效機制的建立。落實各相關單位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的主體責任,建立和完善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定期進行隱患排查,建立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臺賬,形成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   (二)依法查處燃氣企業經營中的違法違規行為。查處充裝不合格鋼瓶、缺斤少兩、摻雜二甲醚等違規行為;查處為未取得燃氣經營許可證的單位和個人提供經營性氣源的行為;查處銷售不合格鋼瓶等違法行為。   (三)依法查取小液化氣供應網點經營中的違法違規行為。取締不符合規劃、無證照小液化氣供應網點;查處價格欺詐、強買強賣、違章倒灌、倒殘等損害消費者利益的違規行為;查處超範圍經營、擅自在未經核准場所經營、非法改裝液化石油氣鋼瓶、超量存放實瓶等違法行為。   (四)規範賓館、飯店、小餐飲、企事業單位等使用者的燃氣採購、儲存和使用安全管理。查處使用不合格燃氣和不合格燃燒器具、不符合安全規範的瓶庫使用行為;查處不規範瓶組、擅自改裝燃燒器具、液相直燒、管道瓶裝氣混用等違法使用燃氣行為。   四、職責分工   各相關職能部門根據法律法規規定的職責,認真組織、有效開展燃氣行業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對各村居,機關各辦、服務區、鎮屬各單位工作職責明確如下:   新河派出所、新河交警中隊:負責依法查處禁行區域內未按“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車輛進入禁行區域時間、路線規定”的運輸危險化學品行為;查處液化氣運輸超載行為;查處未取得危險化學品運輸資質、擅自從事液化氣運輸的行為;負責危化品運輸車輛的清理整治工作;規範“三車”(三輪車、電瓶三輪車、三輪摩托車)運送及其運輸工具的安全管理;協助質監、行政執法中隊做好對運輸途中的氣瓶檢查工作。   村鎮建設辦公室:負責村居燃氣行業的監督管理,做好日常檢查管理工作,確保站內裝置設施安全執行;加強應急救援管理,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   安監中隊:依法行使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全鎮燃氣行業的安全生產工作,並將燃氣安全納入全鎮安全生產監管工作內容。   行政執法中隊:負責依法查處未取得燃氣經營許可證或不按照燃氣經營許可證的規定從事燃氣經營活動的違法行為;依法查處經營單位和個人、燃氣使用者(重點賓館、飯店、小餐飲、企事業單位)及有關單位和個人的違法行為。   消防中隊:負責對賓館、飯店、小餐飲、企事業單位等場所消防安全的監督檢查,對不符合消防安全技術標準、存在消防安全隱患的提出整改意見,對嚴重危害公共安全的單位和經營者,報發證機關依法吊銷經營許可證和工商營業執照。   工商分局:負責依法查處未取得營業執照或不按照營業執照的規定從事燃氣經營活動的違法行為;在營業執照有效期內被依法吊銷、撤銷燃氣經營許可證或者燃氣經營許可證有效期屆滿的。   各辦、服務區:將燃氣安全作為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內容,負責本服務區的燃氣安全監管工作,配備專兼職燃氣安全管理員;開展燃氣安全隱患排查,每月配合執法中隊開展燃氣安全隱患專項整治,重點整治賓館、飯店、小餐飲、小液化氣供應站等經營場所;負責重點單位隱患整改跟蹤和督查,對治理不落實,整改不到位的,通知相關職能部門依法查處。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機關各辦、服務區,鎮屬各單位要認真分析燃氣安全生產形勢和存在的問題,充分認識燃氣經營違規、違法行為的危害性和安全監管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牢固樹立責任意識。為加強對燃氣安全監管工作的領導,鎮政府成立燃氣安全監管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名單詳見附件),各辦、服務區、鎮屬有關單位要抽調精幹人員成立監管工作機構,切實加強對安全監管工作的領導。

篇2:礦山安全生產工作計劃

2016年全市礦山安全生產監管工作的總體思路是: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室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精神進一步加強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工作的實施意見》檔案精神,堅持“嚴格執法、標本兼治”的工作原則,督促和引導礦山企業切實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全面開展安全標準化工作,深入開展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積極推廣先進適用技術,進一步提高礦山本質安全水平,確保我市礦山安全生產形勢進一步穩定好轉。2013年主要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一、進一步深化礦山企業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緊緊把握礦山開採動態變化快、作業環境差、勞動強度大的特點,繼續深化礦山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切實抓好企業自查、鎮(街道)檢查和市局檢查的各項工作。督促企業認真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建立健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及記錄臺帳,及時、自主網上填報隱患排查資訊,努力實現礦山企業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化、常態化。力爭礦山企業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資訊月度錄入率達100%,季度統計報表報送率達100%,重大事故隱患按期治理率100%,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質量有明顯的提高。舉辦一期礦山企業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培訓班。

二、推進礦山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立工作

貫徹落實《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標準化規範》要求,全面推進礦山安全標準化建設,力爭全部取證礦山企業達到四級以上標準化水平,其中一家達到三級標準化。

(一)加大安全標準化教育培訓力度。上半年組織建立標準化礦山參加市的礦山安全標準化宣貫會議,向標準化建立企業宣傳礦山安全標準化的考評標準和辦法,申報程式和要求等。

(二)採用礦山企業自評和中介機構輔導相結合方式,逐步建立和完善礦山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的服務支撐體系。

(三)實行達標企業“回頭看”,加強對已達標企業的安全管理,開展對達標企業標準化執行情況的檢查,規範企業安全管理工作,夯實安全生產基礎。

三、加強執法監督,查處違法行為

(一)按照《市礦山企業證後安全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制訂執法計劃,全年監督檢查不少於40家次,規範監督檢查行為,提高監督檢查質量,督促企業落實主體責任,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

(二)建立礦山安全監督管理市級部門聯席會議制度,聯合市國土資源局、市公安局制訂出臺《關於進一步規範礦山企業開採行為的通知》,加強與相關部門的資訊溝通和協調,配合有關部門打擊無證開採、越界開採和以探礦名義實施採礦等違法行為。

(三)按“四不放過”原則,嚴肅查處各類礦山生產安全事故。

四、進一步加大礦山企業安全教育培訓力度。

(一)組織開展全市礦長(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安全資格證書培訓會議。宣傳貫徹《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精神進一步加強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工作的實施意見》和有關政策法規、標準規範。

(二)組織開展有關鎮、街道礦山安全監管人員業務培訓,提高礦山安全監管幹部依法行政及安全管理能力水平。

五、進一步完善礦山應急救援體系建設。

1、貫徹《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督促企業及時修訂完善礦山企業應急預案,認真組織評審,及時備案。

2、做好應急救援工作,督促礦山企業建立由專職或兼職人員組成的事故應急救援組織,配備必要的救援器材和裝置,開展應急預案演練工作。

六、進一步提高礦山安全生產保障能力。

1、在礦山企業推廣應用視訊監控系統,完善相關建設和管理制度,年內力爭50%的礦山企業安裝視訊監控系統。

2、會同國土資源等部門開展工作調研,結合我市實際,提高礦山企業最小開採規模。

篇3:礦山安全生產工作計劃

今年以來,全省煤礦安全生產形勢總體穩定,特別是國慶節期間,全省煤礦未發生較大以上事故,以實際行動確保了國慶節期間的安全穩定。截至9月30日,全省煤礦共發生事故173起,死亡221人,同比事故起數減少47起,死亡人數減少47人,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分別下降21.36%和17.54%,但是我省煤礦安全生產形勢依然嚴峻,較大事故比去年同期增加6起,多死亡24人。四季度歷來是事故易發期和高發期,尤其是我省大多數煤礦為了確保國慶安全,在9月中下旬就全面停產,煤礦復產工作壓力增大。為認真貫徹國務院和省政府對煤礦安全工作的要求,切實做好當前及四季度的煤礦安全工作,有效防範較大以上事故發生,現將有關工作緊急通知如下:

一、嚴格國慶節後的煤礦復產驗收,嚴防節後煤礦事故反彈

(一)煤礦企業必須制定具體的停產復工方案。各煤礦企業要全面進行安全隱患排查和整改,認真抓好復產復工前從業人員的教育和培訓,落實各項安全保障措施,特別是送電、供電和專業隊伍排放瓦斯等安全技術措施。只有在各類安全隱患整改到位、各項安全技術措施全面落實的條件下,再向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申請復產復工驗收。

(二)地方政府及煤礦安全監管部門要認真抓好對停產停工煤礦的復產驗收工作,指定專人負責,制定驗收方案、程式和標準,抓好節後煤礦復產驗收工作是確保四季度和全年煤礦安全工作的關鍵。復產驗收要堅持“誰驗收、誰負責、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對驗收不合格的煤礦、堅決不予復產,做到驗收合格一處、恢復生產一處。對證照到期礦井、有重大安全生產隱患未消除的礦井、有安全生產條件缺陷的礦井以及已經公告關閉的礦井,一律不得恢復生產。

(三)各煤監分局要督促地方政府及其有關部門開好復產片區的安全生產會議,要把停工後復產的礦井作為監察重點。切實加強對井下作業現場的檢查,尤其是通風系統和瓦斯管理的督查,對未經驗收或驗收把關不嚴達不到安全生產條件的礦井,要立即責令停工停產,經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重新組織驗收合格後方可復產。

(四)組織開展對節後煤礦復產驗收工作督查。各產煤市(州)要組織對所轄區域產煤縣(市、區)復產工作進行督查,省安監局(xx煤監局)組織督查組對重點產煤市(州)煤礦節後復產情況進行督查(附督查安排)。

二、認真開展煤礦瓦斯治理、切實加強“一通三防”工作

(一)各煤礦企業要深刻吸取河南平頂山市新華四礦“9.8”特別重大瓦斯爆炸事故和我省今年發生的多起較大瓦斯事故教訓,認真按照《關於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國務院令446號)和《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認定辦法(試行)》規定,開展一次“一通三防”隱患大排查,重點檢查採掘部署是否合理,通風系統是否完善,通風瓦斯管理是否到位。對查出的隱患要制定詳細的整改計劃,落實責任、資金、措施、時限,同時制定應急預案。整改隱患時,要制定切實有效的安全技術措施,嚴防事故發生。

(二)切實加強煤礦現場管理。礦井通風系統不可靠,區域性通風管理不到位,瓦斯監控系統執行不正常,煤與瓦斯突出礦井和開採突出煤層的礦井未建立固定瓦斯抽採系統和落實“四位一體”防突措施的一律不得組織生產。對高瓦斯礦井無專用迴風井的,各地還應立即逐一清理並責令煤礦企業限期整改達到要求,所有高瓦斯礦井在2010年底前,必須具備專用迴風井系統。

(三)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今年9月份在江西南昌召開的全國煤礦瓦斯防治工作會議精神,切實抓好煤礦瓦斯抽採利用工作。凡開採突出煤層的礦井,必須按規定在2016年底之前開展煤與瓦斯突出危險性鑑定或申請戴帽,逾期未完成的,要責令煤礦停產整頓。高瓦斯礦井應上未上瓦斯抽採系統的,一律不得恢復生產。

(四)各煤監分局要結合全年的“三項監察”計劃和6月份我省開展的異地集中交叉監察、7月份開展的隱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檢查、9月份開展的“迎國慶、保安全”煤礦安全大檢查活動查出的“一通三防”帶傾向性的問題,會同地方煤礦安全監管部門開展一次“一通三防”專項監察,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仍然生產的礦井要予以重處。

(五)切實抓好煤礦瓦斯治理示範體系“雙百工程”示範建設。各級政府和部門要根據《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於加強煤礦瓦斯治理工作體系示範工程建設的通知》(安委辦[2015]2號)精神,按照《xx省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關於瓦斯治理示範工作體系示範建設的意見》(川安辦[2015]32號)的具體安排,落實專職機構和人員抓好示範建設工程。特別是古藺縣、筠連縣、江安縣、滎經縣、宣漢縣5個瓦斯治理示範縣和魯班山北礦等示範礦井必須加快進度,確保2009年完成建設任務。各有關產煤市縣要在12月初組織對今年達標的示範縣和示範礦井的初步驗收,並將情況報省安辦,省安監局(xx煤監局)將於12月下旬組織驗收,明年1月迎接國家安監總局和國家煤監局的驗收。

三、加大煤礦整頓關閉力度,加快資源整合的進度

對今年我省下達的已經公告關閉的礦井,地方政府及煤礦安全責任部門要高度重視,必須在年底前按照關閉標準關實、關死、不留後患,堅決防止礦井拖延關閉和逃避關閉行為,堅決打擊關閉前的違法突擊生產。要按照“先關閉、後整合”的原則,規範進入整合程式,嚴禁借整合之名行生產之實,嚴禁邊技改邊生產。對納入資源整合和改擴建礦井,地方政府要派駐礦安監員務必要盯死、盯牢,防止違規組織生產。要進一步健全聯合執法和共同執法機制,落實責任和措施,組織開展打擊煤礦非法開採、違法生產的聯合執法行動,重點打擊假整合真生產、私挖亂採、超層越界、關閉礦井死灰復燃等違法行為。

四、各地應切實抓好高全高效礦井的建設工作

按去年8月內江現場會確定的首批36個示範礦井及今年省安辦《關於進一步抓好煤礦安全高效礦井建設工作的通知》(川安辦[2015]43號)確定的201處建設礦井名單,逐礦落實建設方案,強力推進安全高效礦井建設工作。省安辦將於12月對此項工作組織專項檢查,並將建設情況進行通報。

五、加大監管監察執法力度,嚴厲查處事故,從嚴查處煤礦違法行為

要嚴格執行《煤礦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規定》,堅持“四不放過”原則,嚴格煤礦事故查處。對瞞報、謊報、遲報事故的單位和責任人員要從嚴查處,要嚴格煤礦事故責任追究。對四季度內發生一般死亡事故的礦井,除給予經濟處罰外,並責令停產整頓1個月,經驗收合格後方可恢復生產;對發生較大及以上事故的礦井,除按經濟頂格處罰外,還要由有資質的中介機構經過專項評價,並責令煤礦停產整頓3個月以上,情況嚴重的,要提請地方人民政府予以關閉。

對煤礦存在超通風能力、超定員、超強度生產和瓦斯超限作業的;煤與瓦斯突出礦井,未依照規定實施防突措施的;礦井通風系統不完善、不穩定、不可靠的;礦井未建立安全監控系統或者監控系統執行不正常的;高瓦斯礦井未建立瓦斯抽採系統或者抽採系統執行不正常的;有嚴重水患,未採取有效措施的;超層越界開採的;新建、改建、擴改以及資源整合礦井安全設施未經過煤礦安全監察機構驗收擅自生產的,以及違反建設程式、未經核准(審批)的;礦井安全生產許可證等證照到期未按規定延續的;高瓦斯及煤層有自燃發火傾向性的礦井採用前進式採煤方法開採的;未配齊特種作業人員或未經培訓合格上崗等重大違法行為,要按照《關於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國務院令446號)規定,從嚴下達行政指令、從嚴實施行政處罰、從嚴責令停產整頓、從嚴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篇4:礦山安全生產工作計劃

為貫徹落實X月XX日省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切實做好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特制定20XX年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計劃。

一、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工作職責和工作任務。公司及XX礦山、XX礦山、XX加工廠要進一步完善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組長由公司總經理和各礦山礦長擔任,落實公司、礦山、加工廠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全部工作、生產人員的安全生產職責和任務,確保完成年度安全生產任務。

二、切實做好礦山企業安全標準化工作。加強礦山企業安全基礎工作,積極參加省、市、縣組織的安全生產培訓,使公司負責人、礦山管理人員及相關人員正確理解開展安全標準化工作的重要意義、程式、方法和要求,提高開展安全標準化工作的主動性,推進安全標準化工作。

三、檢查、落實、完善現有安全生產的各項措施

㈠在安全生產管理方面

1、安全生產責任制:檢查公司、礦山、加工廠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情況,是否層層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是否明確各級、各崗位安全生產職責等。

2、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檢查安全教育培訓、安全檢查和隱患整改、作業規程、檢維修安全管理、裝置設施管理、重大危險源管理、應急管理、事故管理、職業安全健康管理、特種作業人員管理等制度以及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建立情況等。

3、安全管理機構:完善XX、XX礦山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充實XX石材加工廠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明確各管理機構或安全管理人員的職責;公司、礦山負責人、安全管理、電工、特種作業人員應持證上崗等。

4、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定期組織員工開展安全培訓教育,並進行考核,確保每位職工每年接受安全教育不少於規定時間;新職工上崗前,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在顯著位置和危險崗位貼上安全警示標誌等。

5、檢查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進行定期排查隱患並按等級登記,建立資訊檔案;按照職責分工實施監控治理,對查出的一般事故隱患及時組織整改;對查出的重大隱患,制定整改方案、落實整改資金、明確整改期限、指定專人負責、採取監控及應急措施,並及時向縣、鄉安全監管部門和行業主管部門報告。

6、組織制定並實施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預案要全部覆蓋本公司所涉及的危險點,切實可行;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應急救援演練,並對演練結果進行評估。

㈡生產現場部分

1、荒料開採礦山:按設計方案自上而下分層、分臺階開採;臺階高度、作業平臺寬度、邊坡角、終了邊坡角符合《金屬非金屬安全規程》要求;邊坡土層按照要求進行剝離;岩層傾向與邊坡坡面傾向相近時,制定並執行防止邊坡塌方、滑落的措施;制定防洪措施和配備專用防洪設施;採取機械化開採、鏟裝,吊裝、空壓機等特種裝置經質監部門檢測合格;配電房和電氣系統符合安全要求;氧氣瓶及乙炔瓶等危化品的使用、存放符合安全要求;作業人員佩戴合格的勞保防護用品等。

2、石材加工企業:採取除塵措施;吊裝、鏟裝、空壓機等特種裝置經質監部門檢測合格;配電房和電氣系統符合安全要求;氧氣瓶及乙炔瓶等危化品的使用、存放符合安全要求;作業人員佩戴合格的勞保防護用品等。

XX石業有限公司

二0XX年XX月XX日

篇5:礦山安全生產工作計劃

為紮實開展煤礦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根據上級相關檔案精神,結合全縣煤礦實際,特制定本工作計劃:

一、指導思想和目標任務

以落實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樹立以人為本的理念,廣泛開展煤礦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切實加強對煤礦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的組織指導,緊密結合我縣煤礦安全生產形勢、特點、充分利用宣傳教育和培訓資源,紮紮實實地開展宣傳教育專項行動,充分發揮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的作用,普及預防、避險、自救、減災等防護知識,提高全縣煤炭系統職工煤礦安全生產意識,保障職工身體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煤礦穩定,切實增強職工的憂患防範意識、社會責任意識,不斷提高職工預防和應對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能力,為全面建設和諧煤炭系統營造良好的氛圍。

二、工作計劃和活動內容

(一)充分發揮媒體作用,採取各種形式,適時播放安全生產公益廣告和專題警示片,開設安全生產宣傳專欄,宣傳安全生產政策法規和安全知識。做好以《安全生產法》為主要內容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方針政策普及和宣傳活動。設立安全生產監督舉報電話,堅持舉報獎勵制度,堅持安全生產通報制度,做到防患於未然。

(二)組織開展好“安全生產月”集中宣傳教育活動。各煤礦要充分利用開展“安全生產月”的有利契機,結合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安全生產月”活動方案。通過舉辦科學發展、安全發展為主體的演講會,煤礦安全知識競賽,開展安全生產示範崗,安全生產標兵,開展應急演練等活動,將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推向高潮。

(三)強化日常性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通過開展安全文化文藝演出,播放安全生產電影電視節目、贈送安全書籍和掛圖標語、開展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諮詢等形式、積極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要求各煤礦充分利用宣傳欄、黑板報等多種形式開展煤礦安全生產教育,並在井下作業現場、礦區重要地段懸掛安全生產宣傳標語,規範安全生產行為,營造良好的.安全生產氛圍。

三、組織機構

縣煤炭局成立安全生產宣傳教育領導組,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局安全股,成員如下:

組長:

成員:

四、工作要求

按照全域性20XX年的安排部署,積極開展煤礦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採用煤炭職工喜聞樂見、易於接受、豐富多樣的方式,多題材、多角度,有針對性地進行煤礦安全科普宣教,切實提高全縣煤炭職工對安全事故的防範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