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展道路交通秩序聯合大整治行動組織部署計劃
根據《關於印發河源市道路交通秩序聯合大整治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河安委辦〔2021〕xx號)檔案及《關於印發源城區道路交通秩序聯合大整治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源安委辦〔2021〕xx號)檔案要求,現將我區開展道路交通秩序聯合大整治行動組織部署計劃如下:
一、行動目標
通過組織多部門、多警種聯合統一行動,集中消除一批嚴重交通安全隱患,集中查處一批致亂致禍嚴重交通違法行為,集中開展形式多樣的交通安全宣傳活動,不斷提高交通參與者的文明交通安全意識,有效管控道路交通安全風險,實現道路交通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雙下降”目標,堅決遏制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
二、整治重點
(一)重點違法:涉牌涉證、超員超速、疲勞駕駛、違法載人、非法營運、酒駕醉駕、超限超載、非法改裝、不按規定車道行駛、違法佔用應急車道、駕乘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駕駛報廢或未參加定期檢驗車輛上道路行駛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
(二)重點車輛:“兩客一危”車輛、“營轉非”大客車、校車和接送學生車輛、6至9座小型客車(麵包車)、重(中)型貨車、三輪車、拖拉機、變型拖拉機、摩托車、接送務工人員包車。
(三)重點駕駛人:“兩客一危一貨”車輛駕駛人,特別是交通安全違法和記分較多的駕駛人。
(四)重點道路:交通流量大的高速公路、主要國省道、農村道路和城郊結合部道路,特別是近年來事故多發易發、死亡人數較多的重點路段。
三、行動計劃
(一)行動時間
全區統一聯合大整治行動時間為11月15日,各參戰單位人員於當天09時15分在火車站門前廣場集合部署相關工作任務後分別前往行動地點開展行動。
(二)行動地點
1、行動一組:負責G205國道交建設大道德康醫院門前路段查處工作。
2、行動二組:負責G205國道桂山路口查處工作。
(三)行動人員安排及車輛安排
1、行動一組:由市交警支隊源城大隊副大隊長張xx負責統籌指揮,成員由源城公安分局10人、交警源城大隊東埔中隊10人、交警源城大隊鐵騎隊5人、區交通運輸局6人、源西街道辦事處20人、區委宣傳部1人、區系統防範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風險工作專班2人組成,各參戰單位人員車輛由本單位負責安排。
2、行動二組:由市交警支隊源城大隊副大隊長彭xx負責統籌指揮,成員由源城公安分局10人、交警源城大隊城鎮中隊10人、交警源城大隊鐵騎隊5人、區交通運輸局6人、源南鎮20人、區委宣傳部1人、區系統防範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風險工作專班2人組成,各參戰單位人員車輛由本單位負責安排。
四、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鎮街、各部門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迅速組織部署,逐項明確責任部門和責任人員,層層壓實責任,確保聯合大整治行動取得實效。各鎮街、各部門要組織部署到位、出動人員到位、行動措施到位,力求取得實實在在的效果,堅決杜絕形式主義、官僚主義。
(二)加強溝通協調。各鎮街、各部門要統一認識,樹立全區“一盤棋”思想,既分工又合作,加強相互配合、相互協作、相互支援,資訊互通、快速響應、高效處置。要堅決防止出現部門單打獨鬥的局面。
(三)造大宣傳聲勢。各鎮街、各部門要聯合營造整治強大聲勢。11月15日,要充分融合傳統媒體、新媒體等各類傳播手段和平臺,營造濃厚整治氛圍。要積極發動社會力量參與交通安全宣傳,精心策劃交通安全公益宣傳。
(四)嚴格文明執法。要切實加強執法教育培訓,時刻提醒執勤執法人員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嚴防因執法不規範、執法方式不當而引發群體性事件和輿論炒作。要加強安全防護工作,配齊配足安全防護和疫情防護裝備,嚴防發生執勤執法人員傷亡事件。
-
市交通運輸局2024年開展“雙隨機、一公開”工作計劃
市交通運輸局2024年開展“雙隨機、一公開”工作計劃根據《國務院關於在市場監管領域全面推行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的意見》(國發〔2019〕5號)、《交通運輸部關於深化“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的實施意見》(交法發〔2019〕85號)、《廣東省交通運輸廳關...
-
國小二年級教學工作計劃多篇
國小二年級教學工作計劃篇1一、教材簡析冀教版語文第四冊教材繼續從學生成長與發展的需要出發,以全面提高學生語文素養為目標,按照文化主題統攝的事物類別組織單元,全冊共安排了八個主題,並以整合的思想圍繞主題安排了八組教學內容:熱愛祖國山河;大自然的奧祕;親情與...
-
2023—2024學年度高一上學期工作計劃
根據高一學生和我校的實際情,高一年級制定上學期工作計劃如下:一、本學期工作要點(一)紀律管理工作高一新生的紀律管理工作是關係到學生學習、成長的關鍵。1、嚴格行為規範,嚴查手機進入校園,嚴查按要求穿校服按要求理髮。2、狠抓寢室管理和休息紀律。寢室管理是教學...
-
2024年度“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計劃
2024年度“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計劃一、全面落實“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根據全市工業和資訊化監管領域實際情況,合理確定隨機抽查的比例和頻次,對於法律法規規章有規定的,按規定實施;法律法規規章沒有規定的,隨機抽查比例原則上不低於轄區內市場主體的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