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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施裝置管理制度(多篇)

設施裝置管理制度(多篇)

設施裝置管理制度 篇一

一、目的

企業建立設施裝置安全管理制度,建立裝置臺長、對生產設施裝置進行規範化管理,保證生產設施的安全進行;保證生產經營活動的正常運作,為企業創造經濟效益。

二、範圍

1、設施裝置包括範圍:生產裝置裝置、安全設施裝置、特種裝置設施、監視測量設施裝置、辦公用品、交通運輸車輛、供電供熱供水通訊設施裝置。

2、管理範圍:技術檔案,臺帳、計劃編制、購置驗收、安裝製造、安裝驗收、試車的方案編制,試車的執行管理包括:裝置設施的檢維修、隱患整改、裝置裝置的開停車方案和停修吹掃方案、壓力容器和工業管線維護管理;機泵裝置管理;裝置防腐管理;裝置管道保溫冷卻管理、起重裝置管理;電器裝置管理;通訊工具、設施管理;運輸裝置、工具管理;安全設施及設施裝置報廢處理制度等。

三、管理部門

裝置動力科:主要管理範圍生產裝置設施裝置公共工程,供氣供暖、供水設施裝置、特種裝置、起重裝置;

安全環保科:主要管理範圍安全設施裝置及消防設施裝置;

技術質量科:管理範圍監視測量裝置。

辦公室:管理範圍辦公交通工具,通訊工具等。

四、各部門管理內容

1、建立設施裝置管理臺帳;

2、設施裝置技術檔案;

3、設施裝置故障和維修紀錄;

4、設施裝置維修計劃;

5、特種裝置壓力容器檢測臺帳及相關的資料整理、管理;

6、生產設施、裝置變更臺帳和相關資料;

7、建立監視與測量裝置臺帳和相關資料的整理與管理。

五、管理標準及要求

1、設施裝置的原始資料技術檔案例如裝置說明書、合格證等資料由公司檔案室收集存放影印件,其他部門需要借閱,可以影印;但必須經主管領導批准。

2、所有設施裝置的臺帳有本制度的主管部門負責建立健全並按照動態情況進行管理;臺帳要求書寫清楚、字型端正;要求分別建立文字檔案和電子檔案,主要裝置和關鍵裝置要建立維修動態紀錄檔案。

3、所有裝置設施變更時,有使用部門寫出書面申請報告,由生產管理部主管科室批准,各科室按照要求建立健全各類安全臺帳。

六、裝置設施購進計劃編制

1、公司所有設施裝置的購進必須有計劃地進行,計劃編制由生產主管部門編制,新建的專案有專案提出單位編制裝置設施計劃,計劃編制是要求將裝置設施規格、型號、材質要求、安全要求、數量等寫清楚,將需用時間寫明白,報經主管領導批准後轉供應部門採購。

2、公司供應部當接到計劃時,應對所採購的設施裝置的效能、材質、安全要求、供應商資質、價位、售後服務等情況彙總寫出書面報告,報經主管領導批准,方可採購。

七、設施裝置購進後的驗收

所有設施裝置進場後都必須經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後方可入庫,安裝和試車。驗收單位主要參加人員為裝置使用管理單位(具體見本制度),裝置管理部門、技術質量科、安全環保科等共同對購進裝置的規格型號、材質、數量、外觀等進行驗收;對具有保質期的裝置按照保質期進行跟蹤驗收

驗收單位對驗收情況寫出驗收報告,財務科根據驗收報告進行付款或者拒付;對驗收不合格的裝置設施寫出書面整改書限期整改。

八、設施裝置的安裝及驗收

經對設施裝置驗收工作之後準備安裝,安裝工作分幾類情況進行:

1、對於標準裝置設施不需要安裝資質的普通裝置設施由生產管理部安排裝置動力科或者由供應商協同有關單位進行安裝除錯,安裝前認真閱讀說明書,確保安裝正確。

2、對於有特殊要求的設施裝置例如行吊等有生產管理部聯絡有資質的承包商進行安裝,預先編制合格的安裝方案施工中嚴格遵守施工方案,安裝時需要辦理相關作業手續時,有承包商到本公司安全環保科辦理,現場安全措施有安全環保科監督執行。

3、安裝完畢由安裝施工單位寫出安裝完工報告書,並組織有關單位進行驗收。

4、驗收時有安裝施工單位,設施裝置使用單位,管理部門共同參加,生產管理部主持驗收工作,並寫出驗收報告,共同簽字,方可交付使用單位進行試車。

5、外委加工裝置設施同樣按以上各款執行。

九、設施裝置的試車試執行

1、當新增或者安裝的設施裝置驗收後投入試執行,試車前編制試車方案,內容包括: 1 設施裝置的開停車注意事項 2 設施裝置所接觸得物料性質及危險性 3 應急情況的處理措施和預案 4 操作人員的具體要求:

2、試執行 前,裝置管理員要與生產管理部配合,組織操作人員接受操作培訓,裝置動力科負責安排技術人員講解。

3、使用人員達到會操作,清楚日常保養知識和安全操作知識,熟悉裝置效能的程度,方准許上崗操作。

4、使用人員要嚴格按操作規程工作,認真遵守交接班制度,準確填寫規定的各項執行記錄。

5、裝置動力科要指派人員與各部門負責人,經常性地檢查裝置試執行情況。

6、裝置試執行結束後,有裝置動力科、使用單位寫出試執行報告。

十、設施裝置的檢修管理制度執行本制度包含的裝置檢修管理制度。

十一、設施裝置的執行管理按照具體的相關規程和制度執行。

十二、設施裝置的報廢拆除管理制度。

1、裝置年久陳舊或者工藝等原因不適應工作需要或無再使用價值等申請報廢拆除,必須有使用單位寫出書面申請報告,經生產、技術、裝置等管理部門共同論證經總經理批准後方可拆除報廢,使用部門申請拆除、報廢之前,裝置動力科要進行技術鑑定與諮詢。裝置動力科指派專人對裝置使用年限、損壞情況、影響工作情況、殘值情況,更換新裝置的價值及貨源情況等進行鑑定與評估,填寫意見書交使用部門。

2、報廢拆除的裝置在得到批准後,拆除前必須做好安全風險分析報安全環保科批准,並制定相應的安全控制措施方可拆除;國家相關部門有其他規定的按照相關規定執行。

3、被拆除的裝置設施應在管理臺帳上予以登出,並記錄入變更臺帳。

4、被拆除的`設施裝置應集中管理由生產管理部按照許可權進行處理和保管。

5、財務變更按照財務制度執行。

裝置管理制度 篇二

建築業的機械裝置是固定資產的組成部分,是實現機械化施工的重要物質保證,為了適應不斷髮展的形勢需要,加速建築工業化的程序,實現建築業的高速度、高效益,因此,必須加強對機械裝置的管理。

機械裝置的管理,必須堅定不移地貫徹執行調整、改革、整頓、提高的方針。改革管理體制,健全管理機構,建立以崗位責任制為中心的各種規章制度,堅持為生產服務,為科研服務,為基層服務的方向。建立一支專業管理和兼職管理相結合的裝置管理隊伍,實行管、用、修相結合,專業修理並舉的方針,不斷改善公司的裝置管理工作,為促進公司的生產發展,提高經濟效益和競爭能力,提供良好的裝備條件。根據上述原則和公司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條例。

一、機構裝置

公司設立機械裝置科,負責全公司的機構裝置的管理工作,並指定一名領導負責所屬單位機械管理的日常工作,機管員實行業務上接受基層和機械裝置科的雙重領導。

二、裝置管理

1、公司對裝置實行大型集中、中小型分散的原則,大型吊裝機械、土石方機械、樁基工機械集中委託機械裝置科管理,由機械裝置科統一排程。

2、企業所有裝置,統一由機械裝置科進行編號,機械裝置科和基層同時立帳,主要裝置要建立裝置檔案,裝置調動時隨機調動,報廢時,檔案同時送批。裝置的備件圖冊和裝置歷次修理記錄,事故報告由機械裝置科歸檔,說明書安裝圖冊由基層裝置員保管。

3、基層機管員必須做到申報各種材料零配件,計劃填報各種有關的統計報表,每年四季度做出次年新裝置購置,大修計劃送機械裝置科審批,計劃在執行過程中需更改,需再次提出申請,經機械裝置科批准後方可實施。

4、報廢裝置申請,必須在當年三季度報出,由公司組成鑑定小組進行鑑定,報經主管領導審定後報廢。經批准報廢后的裝置殘值按財務有關規定處理。

5、各種裝置所提取的二項費用必須用於裝置的更新改造。大修理開支,不得移給他用。

6、技改費、裝置折舊費,公司和基層按“四·六”掌握使用,公司集中的資金用於購置大型裝置,技術引進。

7、對裝置進行改裝、革新,必須堅持先進科學、實用經濟的原則,一般的改裝技術革新由機械裝置科審批,重大的專案由主管經理批准,改裝和技術革新專案,必須連續執行六個月經鑑定確認可行後才以驗收。否則,其費用在生產成本中支付。

8、開展群眾性的機械管理活動,每年進行兩次裝置檢查評比工作,交流經驗,年終進行一次紅旗裝置、操作能手評優活動。

9、對新購置的小型裝置一個月內必須投入使用,中型裝置二個月內投入使用。

10、裝置閒置六個月以上的,可申請報停,但裝置報停以前必須完好,啟用時必須履行啟用報告,停用期間不得提取二項費用(折舊費、大修理費)。

11、機械裝置的租賃必須徵得公司同意後,方可對外租用,並參照機電裝置臺班費收取標準及公司有關規定收取費用,裝置在同意租用後需交付一定的押金,在租賃期中造成損壞由租賃者負責修理和賠償。

三、機械裝置的使用

1、貫徹“人機固定”的原則,建立定人、定機、定崗位的責任制,大中型機械實行機長負責制,小型機械實行機組(班)負責制。

2、所有機操人員必須持證操作,熟練操作技能做到四懂三會(懂原理、懂構造、懂效能、懂用途,會操作、會保養、會排除故障)。

3、新裝置或經過大修,改裝的裝置,必須進行試運轉並進行走合,走合期內按規定減載限速,並掛“走合期”標誌以示區別。

4、機械裝置不得超負荷執行,特殊情況需經機管員同意並取得可靠資料後作業,大型裝置必須徵得機械裝置科的認可。

5、機械裝置在使用過程中,因操作不當造成非正常損壞或效能降低及停產均為裝置事故,事故大小的劃分:

一般事故:損失價值20-200元內,停產三天以上;

大事故:損失價值200-20xx元以內停產十天以上;

重大事故:損失價值20xx元以上,停產一個月以上。凡是發生事故必須填寫裝置事故報告單報機械裝置科備案。事故處理應做到三不放過:原因不清不放過,責任者未經過處理或群眾未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範措施不放過。對於事故責任者,根據情節輕重及損失大小應分別進行教育、處分、經濟制裁,直到追究刑事責任,對好的典型及有功人員應予表揚和獎勵。

四、裝置的保修保養修理

1、裝置的保養、修理,實行專業修理與操作人員日常維修相結合的原則,堅持日常保養維修,推行“十字作業法”做到定期保養及時修理。

2、裝置的日常保養由操作人員進行、小修由操作人員和機修工人共同完成。

3、裝置大中修由機修廠完成,修理計劃由基層和機械裝置科共同編制,公司下達生產計劃執行。

4、裝置的修理應本著質量第一的原則,各道工序應有專職檢驗員檢驗,總體驗收必須有主修技術人員會同送修單位代表經試車合格後,共同簽署意見方能出廠,中大型裝置機械裝置科參加試車驗收。

5、凡由機修廠承擔修理的裝置實行“三包”(包修、包費用、包保用期),經大中修出廠的裝置應有六個月的保用期,在保用期內損壞或出現嚴重故障時按如下辦法辦法。

(1)修方責任造成,由機修廠無償限期修復。

(2)由於操作不慎,保養不好,而造成的損壞送修單位負責。

(3)裝置修理出廠後,修理單位填寫裝置修理記錄表,交送修單位或機械裝置科存檔。

設施裝置安全管理制度 篇三

一、用水設施裝置安全管理制度

1、安排後勤人員負責管理學校師生的生活用水和桶裝飲用水。

2、選擇符合資質的企業供應桶裝水,並獲取近期水質檢測報告,確保師生飲水安全。

3、基建科要經常對學校的供水設施、裝置進行檢查、維修保養,確保管道暢通。若遇管道阻塞,水籠頭破損,水管破裂等情況,及時維修,不影響正常教學秩序。

4、定期清洗水箱,水房上鎖,確保學校用水安全。

二、用電設施裝置安全管理制度

1、學校電工要嚴格履行崗位責任制,對校內線路、電器裝置、開關和接頭勤巡查,發現問題及時彙報,及時處理,杜絕事故隱患。

2、安裝電器、改造線路必須由正式電工嚴格按照規程操作,嚴禁無證人員上崗操作,避免因操作失誤、技術不熟練造成火災、觸電事故。禁止私拉亂接線路,私增電插座和燈頭。

3、各班主任、處室負責人、實驗室管理員,要對本班級、本處室和所管轄實驗室的用電設施加強管理,做到人走燈關。凡是使用電器裝置的部門要在離校時切斷電源(如計算機、飲水機、影印機等)。

4、配電室的管理要按照國家電力部門的規範進行,室內物品放置有序,易燃易爆物品不得留置室內,非電管人員禁止入內。

三、用氣設施裝置安全管理制度

1、任何人不得私自改裝、新裝、拆裝燃氣管道。

2、使用燃氣必須保持室內通風良好。

3、使用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性灶具。經常檢查連線灶具的燃氣專用膠管,定期調換。

4、若發現燃氣洩漏等異常情況,要及時關閉氣源,通知燃氣公司進行處理,不得自行拆修。

裝置管理制度 篇四

1、所有裝置執行定人定機,操作者必須瞭解裝置的結構、效能、潤滑及安全操作規程等知識,正確使用裝置,保養裝置。

2、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發生故障,立即停車檢查報告,自己不能處理的,應立即通知檢修。

3、操作者應認真按三級保養要求保養裝置:

(1)整齊:工具、工件、附件放置整齊,安全防護裝置齊全,線路、

(2)清潔:裝置內外清潔,各滑動面和絲槓等處無油汙,無碰傷,

無劃痕;

3)潤滑:按時加油、換油、油質符合要求,油壺、油槍、油杯齊

全,油氈、油線、油杯清潔,油路暢通;

4、愛護裝置,不得任意拆卸機床的零部件,機床床身、導軌及滑動面禁止放工具、量具、工件等物。校正工件時,禁止猛擊機床,不運轉時,要關閉電機。工作完畢後,應切斷電源,關閉照明燈。

5、裝置的維修人員(電工、機修)應經常巡視、負責監督裝置的合理使用,有權提出意見,緊急情況時有權停止使用。

6、在生產和實習工作中如果發生裝置或人員事故,首先應切斷電源,保持裝置現狀(如果有人員傷害情況發生,應即時對傷員進行相關處理或送醫院治療。相關處理辦法見工傷事故處理辦法)。由中心領導、技術人員等相關人員進行責任鑑定。

裝置管理規章制度 篇五

一、領借電教儀器時,須與電教保管員當面檢驗儀器質量,對儀器本身的質量情況作好記載。

二、借出時,要填好儀器名稱、型號、借出時間、借者姓名、儀器完好程度。

三、凡領借儀器,要細心保管,放置安全,防塵、防潮、防晒、防磁化,搬動時忌碰撞。計算機、投影機、電視機、放像機、收錄機等裝置不能帶回家使用。

四、使用儀器要遵守操作規程,不能顛倒使用順序。

五、投影儀要放置櫃中,平面鏡要關閉。電教櫃要放正,每天抹去外部灰塵。收錄機、電視機等要有罩布或置於包裝盒、櫃中。

六、要定期清洗灰塵,錄音機磁頭要經常清擦。保持音質清晰。

七、銀幕要掛正,注意保持清潔,不得損壞,有灰塵不得用溼抹布擦。

八、儀器裝置出現故障,要及時修理。

九、凡屬違犯操作規程、粗心或使用不當引起的損壞,均由領用者負責修理好或賠償。

十、學期結束必須及時歸還,歸還時由電教保管員當面檢驗其質量,有損壞者照價賠償或修理,並做好記錄。

裝置管理制度 篇六

1.檢測過程中發生下列情況按事故處理:

(1)樣品丟失,零部件丟失,樣品損壞。

(2)樣品生產單位提供的技術資料丟失或失密,檢測報告丟失,原始記錄丟失或失密。

(3)由於檢測人員、檢測儀器裝置、檢測條件不符合檢測工作的要求,試驗方法有誤,資料差錯,而造成的檢測結論錯誤。

(4)檢測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

(5)檢測過程中發生儀器裝置損壞。

2.凡違反上述各項規定所造成的事故均為責任事故,可按經濟損失的大小、人身傷亡情況分成小事故、大事故和重大事故。

3.重大或大事故發生後,應立即採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態擴大,搶救傷亡人員,並保護現場,通知有關人員處理事故。

4.事故發生後三天內,由發生事故部門填寫事故報告單,報告辦公室。

事故發生五天內,由試驗室主任主持召開事故分析會,對事故的直接責任者作出處理,對事故作善後處理並制定相應的辦法,以防類似事故再次發生。

重大或大事故發生一週後,試驗室應向上級主管部門補交事故處理專題報告。

設施裝置管理制度 篇七

1、設定目的

為了加強對特種裝置(設施)的安全管理,重點防止和減少各類安全事故,保障職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及財產、環境不受損失。為此,特設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下屬各工廠的特種裝置的管理。根據國務院373號令《特種裝置監察條例》鍋爐(含附件)、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起重機械(電梯)、廠內機動車輛等。

3、規範性引用檔案

《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條例(國務院第549號令2009.05.01實施)》

《特種裝置質量監督與安全監察規定(質監總局2000.10.01實施)》

《特種設備註冊登記與使用細則(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2001.04.09實施)》

《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特種裝置事故處理規定(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2001.11.15實施)》

4.職責

4.1主管生產安全的副總經理對本公司特種裝置的安全全面負責。

4.2機動部門負責特種裝置(設施)的安裝、投產、註冊登記,建立特種裝置檔案,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記錄,並指導協助工廠做好特種裝置的維護和保養、檢查和考核。

4.3安全部門負責對特種裝置(設施)和危險性較大裝置(設施)的安裝、執行、操作進行安全監督管理。並指導制定安全操作規程和執行情況檢查,定期對特種裝置(設施)的檢查和督促國家檢測。

4.4特種裝置使用單位負責本單位特種裝置(設施)安全執行,做好定期檢查記錄、維護和保養。定崗定人持證操作。

5、管理程式

5.1鍋爐與輔機安全要求

5.1.1鍋爐使用應有“三證”(產品合格證、使用登記證、年度檢驗報告)齊全。並將有關登記證照和規章制度懸掛在鍋爐房內醒目處。

5.1.2鍋爐安全閥、水位表、壓力錶等附件齊全、完好、靈敏、可靠,排汙裝置無洩漏。在檢驗週期使用。

5.1.3按規定合理設定報警和連鎖裝置,鍋爐額定蒸發量大於等於2t/h的應裝設極限高、低水位報警器和極低水位聯鎖保護裝置。額定蒸發量大於等於6t/h應裝設超壓報警和聯鎖裝置。

5.1.4給水裝置完好、配備合理。採用機械供水時應設定兩套給水裝置。

5.1.5爐牆無嚴重漏風、漏煙,油、氣、煤粉爐防爆式裝置完好

5.1.6水質處理應能達到指標要求,爐內水垢在1.5mm以下

5.1.7各類管道無洩漏,保溫層完好無損,管道構架牢固可靠

5.1.8其他輔機裝置應符合機械安全要求

5.1.9其它鍋爐房及操作規定

⑴鍋爐、壓力容器執行間,應有防爆措施,並配備足夠數量的消防器材。

⑵鍋爐、壓力容器操作人員,應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安全人員的監督檢查,不得擅離職守。

⑶建立健全安全操作規程,嚴格按制度和規程辦事,執行記錄詳實、認真,並妥善保管,認真做好交接班手續。

⑷操作執行人員要勤看、勤查,發現異常要及時報告。

⑸工作人員嚴禁帶病工作,嚴禁酒後上班。

⑹安全閥、水位表、壓力錶等安全附件必須,操作執行人員發現安全附件損失,應立即通知檢驗人員及時更換。

5.2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安全要求

5.2.1各種《壓力容器使用登記表》和《壓力容器使用證》、註冊證件、定期檢驗報告、質量證明書、出廠合格證、年檢報告等技術資料齊全。

5.2.2本體外現檢查;介面部位,焊接接頭等部件無裂紋、變形、過熱、洩漏等缺陷。外表面無嚴重腐蝕現象。

5.2.3安全附件;壓力錶在檢驗週期內使用。安全閥鉛封應完好,動作可靠,

5.2.3支承(支座)應完好,基礎可靠,無位移、沉降、傾斜、開裂等缺陷,螺栓連線牢固。

5.2.4疏水器、排汙(水)閥無洩漏,佈局合理、排放物對周圍環境無汙染

5.2.5執行狀況良好,無超載、超壓、超溫現象;無異常振動聲響現象;有定期巡迴檢查記錄

5.2.5工業管道

漆色標記應明顯,流向清晰。

應有全廠管網平面佈置圖,標記完整,位置準確,管網設計、安裝、驗收技術資料齊全。

管道完好,無嚴重腐蝕、無洩漏(3點/1OOOm),防靜電積聚措施可靠。

埋地管道敷層完整無破損,架空管道支架牢固合理。

5.2.6工業氣瓶

氣瓶狀況

⑴在檢驗週期內使用;

⑵外觀無缺陷及腐蝕;

⑶漆色及標誌正確、明顯;

⑷安全附件齊全、完好。

儲存要求

⑴倉庫狀況良好,安全標誌完善;

⑵各種瓶及空、實瓶應分開存放,存放量符合規定;

⑶標記明顯,間距合理;空、實瓶的存放處應有明顯標識,並保持間距1.5m以上;

⑷各種護具及消防器材齊全、可靠。

安全使用

⑴防傾倒措施可靠;

⑵工作場地存放量符合規定,作業現場的氣瓶,同一地點放置數量不應超過5瓶;若超過5瓶,但不超過20瓶時,應有防火防爆措施;超過20瓶以上時,必須設定二級瓶庫。

⑶與明火間距符合規定;氣瓶不得靠近熱源,可燃、助燃氣體氣瓶與明火間距應大於10米,氣瓶壁溫應小於60℃。嚴禁用溫度超過40℃的熱源對氣瓶加熱。

5.3起重機械(電梯、電動葫蘆)安全要求

5.3.1鋼絲繩的斷絲數、腐蝕(磨損)量、變形量、使用長度和固定狀態等應符合國標規定

5.3.2滑輪與護罩完好,轉動靈活

5.3.3吊鉤等取物裝置無裂紋、明顯變形或磨損超標等缺陷,緊固裝置完好

5.3.4制動器工作可靠,磨損件無超標使用,安裝與制動力矩符合要求

5.3.5各類行程限位、限量開關與聯鎖保護裝置完好可靠

5.3.6緊停開關、緩衝器和終端止檔器等停車保護裝置使用有效

5.3.7各種訊號裝置與照明設施符合規定

5.3.8PE連線可靠,電器裝置完好有效

5.3.9各類防護罩、蓋、欄、護板等完備可靠,安裝符合要求

5.3.10露天起重機的防雨罩、夾軌鉗或錨定裝置使用有效

5.3.11安全標誌與消防器材配備齊全

5.3.12各類吊索具管理有序,狀態完好

5.4廠內機動車輛

5.4.1車輛必須具有國家統一制定的牌照,有關技術資料及檔案齊全,且定期檢驗。

5.4.2動力系統運轉平穩,線路、管路無漏電、漏水、漏油

5.4.3燈光電氣部分完好,儀表、照明、訊號及各附屬安全裝置效能良好

5.4.4傳動系統運轉平穩

5.4.5行駛系統連線緊固,輪胎無損傷

5.4.6轉向系統輕便靈活

5.4.7制動系統安全有效,制動距離符合要求

5.5安全管理

5.5.1特種裝置(工業氣瓶有供氣單位定期檢測外)均應按規定建立臺帳,法定資質單位定期檢測。儲存檢測報告。

5.5.2裝置應進行定期自檢記錄。

5.5.3裝置改造或大修理應存入裝置檔案。

5.5.4裝置發生事故或有重大故障應有記錄。

6、考核

按裝置管理考核辦法或《安全生產獎懲制度》執行。

7.記錄

8、附則

本制度由企業安全生產委員會提出;

本制度由工程部歸口管理;

本制度由工程部負責起草;

本制度由工程部負責解釋。

裝置管理制度 篇八

1、交接班制度

1、接班人員提前15分鐘到達崗位,做好感準備工作。包括:

⑴檢視上一班的記錄,聽取上一班值班人員的執行介紹。

⑵檢查儀表、工具、鑰匙、對講機有無損壞或遺失並在交接班記錄上簽名。

⑶檢查裝置執行狀況。

2、交接班人要求

⑴對於外單位施工監理,上一班應向下一班交接工作完成情況,以及下一班應注意的細節。

⑵上一班故障維修未完成者,須與接班人員到現場交待清楚,且經上級領導批准後方可交班。

3、下列任何情況下均不得進行交接班

⑴上一班執行情況未交代清楚。

⑵接班人員有醉酒現象或其他神態不清而未找到頂班人。

⑶裝置故障影響執行或營業時。

4、交班人在下列情況下不得離開崗位

⑴接班人未按時到崗;

⑵交班時發生事故、緊急情況;

⑶交班前因自己的原因未能完成應該完成的任務;

⑷交班前發生一個人無法獨立完成,須要別人配合的工作;

⑸交班前未打掃衛生。

值 班 制 度

1、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不得擅自離崗,按規定定期巡視裝置執行情況,如外出巡查,抄表應知照同值人員。

2、密切注意裝置執行狀態,做到腿勤、眼尖、耳靈、手快、腦活,及時發現問題和處理隱患。

3、值班人員接到維修報告時,應及時通知有關人員前往修理。

4、發現裝置故障,當班人員無法處理時,應報告上級機構處理。

5、午、晚餐時間是值班的薄弱環節,所有執行機房都應有人值班。

6、值班人員因特殊情況需要調班時,必須事前請主管同意。

裝置維修程式

1、商場內裝置(電腦系統、監控系統等設施除外)均屬裝置維護人員的維修範圍。

2、商場裝置需維修,應由裝置使用部門開具“維修單”。按維修單內容進行填寫後交給裝置維護值班人員確認簽收。

3、裝置維護值班人員接到“維修單”後,就立即前往維修或瞭解情況制定方案後組織人員進行維修。如因客觀原因一時無法解決的應向相關部門說明原因,並限定解決問題的期限。

4、維修完成後,由裝置使用部門櫃組長以上(含櫃組長)人員驗收簽字,並將“維修單”存檔。

報告制度

一、下列情況必須報告領班:

1、主要裝置因故需要臨時停或開。

2、主要裝置因故需要臨時調整。

3、裝置發生故障或需要停臺修理。

4、零部件改造、代換或加工修理。

5、執行人員暫離崗位。

6、維修人員工作去向。

二、下列情況必須報告主管:

1、重點裝置因故需進行工況調整。

2、採用新的執行方式。

3、主要裝置發生故障或停臺修理。

4、系統故障或檢修。

5、重要零部件改造、代換或加工修理。

6、領用工具、備件、材料(低值易耗品例外)。

7、加班、換班、補休、請假。

8、外協聯絡。

三、下列情況必須報告經理。

1、重點裝置發生故障或停臺檢修。

2、影響營業的裝置故障或停臺。

3、系統執行方式較大改變。

4、重點裝置主要零部件改換。

5、系統及主要裝置技術改造或移位安裝。

6、系統及裝置增改工程及外協施工。

7、領班以上人員崗位調整及班組織結構調整。

8、主管病、事假、補休、換班。

裝置預防性維修制度

1、裝置管理堅持以預防為主,防重於治的方針。

2、任何裝置均應嚴格按產品說明書規定的保養基礎上進行日常保養。

3、各班級必須制定有關分管裝置的預防性維修計劃,並據此安全工作。

4、各工種必須嚴格按照計劃操作必須到位保證質量。

5、管理層應嚴格按照預防性維修計劃檢查。

執行分析制度

一、每季度定期召開執行工作分析會議;

二、發生故障或事故及時召開分析會;

三、執行分析會議由主管主持召開,相關裝置現任人、管理人蔘加;

四、執行分析應做好詳細記錄備查;

五、整改措施限期逐項落實完成;

事故分析制度

裝置在執行過程中或其他任何情況下發生事故,要按以下事故分析制度執行:

一、事故發生後,所在班級及有關人員立即將事故過程記錄在案交部門負責人。

二、部門負責人根據事故記錄內容,上報總監,然後召開有關部門負責人、技術人員進行事故分析。

三、通過事故分析會,分析事故的造成原因及劃清責任,採取措施。

四、人為造成事故者,根據公司的規章制度給予處罰。

五、屬技術性事故或裝置陳舊原因造成的事故,立即進行技術改造和裝置更新。

巡視檢查制度

一、配電房,每班按時巡視檢查。

二、裝置維護負責人每日巡視一次,全面瞭解裝置執行中的問題和裝置缺陷,確保安全執行。

三、值班人員每日進行一次夜間巡視,事故後對裝置全面巡視一次。

四、當發生大風、雷雨、冰雪、高溫時,值班人員應進行特殊巡視。

五、在巡視檢查中發現的缺陷,應及時向領導彙報,並記入缺陷記錄簿上。

裝置管理規章制度 篇九

一、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和特種裝置的法律、法規的規定,保證特種裝置的安全使用。

二、本廠購買、使用的特種裝置,必須貼合國家或行業規定的安全技術規範的要求,並在規定的時間內向主管部門登記。

三、對在用的特種裝置要進行經常性的日常維護和保養,車間或班組至少每月要進行一次檢查,或按國家和行業有關的時間規定,進行維護保養、檢查、做好記錄。並由有關人員簽字,發現異常情景,應當及時處理或上報厂部。

四、未經定期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裝置,不得繼續使用。

五、特種裝置出現故障或發現異常情景,必須及時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後,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六、特種裝置存在嚴重事故隱患或超過安全技術規範規定使用年限的應當予以報廢,並向有關監督管理部門辦理登出。

七、特種裝置的維護、保養、安裝、改造、維護、操作必須由有資質的單位或有特種作業操作證的人員進行。

八、特種裝置作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或其它不安全因素,應立即向現場安全管理人員報告。

九、本廠裝置管理部門要建立特種裝置技術檔案,資料包括:特種裝置的產品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證明書等檔案及安全技術資料的裝置的定期檢驗和自查記錄;裝置執行故障和事故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