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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新版多篇】

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新版多篇】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篇一

爲了保障全校師生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學校教學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和《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以及有關法律法規和文件,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了我校公共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

學校人羣高度密集,是傳染病容易傳播的地方,從保障師生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社會穩定的大局出發,學校全體教職工應充分認識學校公共突發事件防控工作的重要性,積極配合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督促和檢查,認真落實責任制。

二、切實做好傳染病的宣傳工作。

通過健康教育課、牆報、專題知識講座、給家長一封信等途徑對全校師生、家長進行傳染病的教育宣傳工作,幫助師生掌握公共衛生基本知識和技能。

三、建立疫情監測制度:學校要建立完善的學生晨檢、

因病缺勤病因追查與登記制度。

1、晨檢:晨檢應在學校疫情報告員的指導下進行,由班主任或班級衛生員對早晨到校的每個學生進行觀察、詢問,瞭解學生出勤、健康狀況。發現學生有傳染病早期症狀(如發熱、皮疹、腹瀉、嘔吐、黃疸等)以及疑似傳染病病人時,應當及時告知學校疫情報告人,學校疫情報告人要進行進一步排查,以確保做到對病人的早發現、早報告,並做好相應的表格填寫。

2、因病缺勤:班主任應當密切關注本班學生的出勤情況,對於因病缺勤的學生,應當瞭解學生的患病情況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懷疑,要每天下午放學前填好因病缺勤表格,報告給學校疫情報告人。學校疫情報告人接到報告後應及時追查學生的患病情況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對病人的早發現。

四、學校要建立傳染病疫情報告管理制度,實行責任制。

本着“先控制、後處置、救人第一、減少損失”及“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早治療、早處理”的原則,果斷處置,積極搶救,嚴防次生衍生事故發生。學校指定專人作爲傳染病疫情報告人(楊曉強),負責具體傳染病報告工作,並由校長主管,確保傳染病報告管理工作的落實。並且建立由學生到教師、到學校疫情報告人、到學校領導的傳染病疫情發現、信息登記與報告制度。

學校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本單位負責人報告,學校領導、及有關責任人必須30分鐘內趕到事件現場,並組織開展救治、處置工作。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人應當在30分鐘內將相關信息以電話方式向屬地衛生、教育行政部門報告,40分鐘內上傳書面報告。

五、學校傳染病疫情報告

1、報告方式

當出現符合本工作規範規定的報告情況時,學校疫情報告人應當以最方便的通訊方式向屬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同時,向屬地教育行政部門報告。

2、報告內容及時限

信息報告主要內容包括:事件名稱、事件類別、發生時間、地點、涉及的地域範圍、人數、主要症狀與體徵、可能的原因、已經採取的措施、事件的發展趨勢、下一步工作計劃等。

(1)在同一班級,1天內有3例或者連續3天內有多個學生(5例以上)患病,並有相似症狀(如發熱、皮疹、腹瀉、嘔吐、黃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飲水史時,學校疫情報告人應當在24小時內報出相關信息。

(2)當學校發現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病人時,學校疫情報告人應當立即報出相關信息。

(3)個別學生出現不明原因的高熱、呼吸急促或劇烈嘔吐、腹瀉等症狀時,學校疫情報告人應當在24小時內報出相關信息。

(4)學校發生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學校疫情報告人應當在24小時內報出相關信息。

六、成立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及工作職責。

組 長:(校長,第一責任人)

職責:對事件做出初步判斷,組織召開相關會議,落實應急工作的部署,配合上級部門做好調查和處理工作。

副組長:

職責:協助組長做好應急的部署、調查和處理工作並具體指導、監督各部門工作落實情況。

成 員:

七、應急保障

學校要通過堅持預防爲主,平戰結合。要完善制度;保證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所需的藥品、經費、通訊、交通等基本設施設備;積極改善學校衛生基礎設施和條件;確保學校公共衛生防控措施的落實。

八、責任追究

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明不放過、責任人未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

未落實不放過、有關人員未受到教育不放過“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學區和教育局對學校發生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進行調查,並 本站…根據調查結果,對導致事件發生的有關責任人依法追究責任。對在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報告、控制和處理過程中,有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等行爲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關於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預案 篇二

爲了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以下簡稱突發事件)的危害,在各類突發事件發生時,能夠及時、迅速、規範地進行應急處理,維護國家和社會的穩定,保障公衆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保障經濟發展,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天津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辦法》及有關法規規定,結合南開區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突發事件及其界定

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的直接關係到公衆健康和社會安全的公共衛生事件。包括:重大傳染病疫情、影響公衆健康的自然災害、危害嚴重的中毒事件、影響公共安全的放射性物質泄漏事件、放射性危害事件、各種危害健康的恐怖襲擊事件、羣體不明原因疾病,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健康的事件等等。轄區內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即爲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一)重大傳染病疫情

1.發生鼠疫、肺炭疽、霍亂、傳染性非典型肺炎和禽流感暴發;

2.發生動物間鼠疫,發生布氏菌病和炭疽等流行;

3.乙類、丙類傳染病暴發或者多例死亡;

4.發生脊髓灰質炎野毒株感染病例;

5.發生罕見或者已消滅的傳染病;

6.出現新發傳染病或者疑似病例;

7.可能造成嚴重影響公衆健康和社會穩定的傳染病疫情;

8.上級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重大疫情。

(二)其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1.中毒人數超過30人或者出現死亡1例以上的飲用水、食物中毒事件;

2.短期內發生10人及以上急性職業病或者職業中毒事件;

3.有毒有害化學品、生物毒素等引起的集體性急性中毒事件;

4.有潛在威脅的傳染病動物宿主、媒介生物發生異常;

5.醫源性感染暴發;

6.免疫接種、藥物預防引起的羣體性反應或者死亡事件;

7.嚴重威脅或危害公衆健康的水、環境、食品污染和有毒有害化學性物質泄漏等事件;

8.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

9.發生生物、化學、核和輻射等危害公衆健康的恐怖襲擊事件;

10.放射性污染、丟失放射源和人員受超劑量照射等事件;

11.自然災害引發的疫情或者中毒事件;

12.上級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重大公共衛生事件。

二、工作原則

(三)預防爲主、常備不懈

提高全社會防範突發事件發生的意識,按照預防爲主,平戰結合的原則,落實各項防範措施。建立並實行對可能引發各類突發事件因素的監測、分析、預測、預警制度,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四)統一指揮、屬地負責

在政府統一領導和指揮下,衛生局及有關部門要按照預案規定的職責開展工作。發生突發事件的`區域內的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義務配合政府、街道辦事處、衛生局及有關部門做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

(五)快速有效、減少損失

在突發事件發生時,要不失時機地做出快速反應,採取有效的控制措施,盡最大努力和可能,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減少財產損失和社會影響。保障社會秩序的穩定,保障公衆生命健康與財產安全,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

(六)依靠科學、加強合作

開展突發事件防範和處置的相關研究工作。及時總結控制工作成效,溝通信息,推廣經驗,完善應急處理技術規範。積極引進先進技術和方法。科學、規範、有序地處置突發事件。

三、組織指揮體系

(七)衛生局成立應急處理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組長由衛生局局長擔任,負責領導、指揮全區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衛生局。辦公室由疾病控制、醫療救治、衛生監督等科室、部門有關人員組成。負責組織突發事件的調查、處理和醫療救治工作。

(八)成立評估和技術指導組織。分設突發事件評估組、醫療救護技術指導組、預防控制技術指導組和檢測技術指導組。各組由相應的專家組成。

(九)衛生局組建醫療衛生應急隊伍。

(十)衛生局組建成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理中心,設在衛生防病站。

四、參與突發事件處理的有關機構、組織職責

(十一)衛生局

1.負責草擬和修訂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預案,並報政府批轉執行;

2.組織協調衛生技術力量,防止、控制突發事件的蔓延和繼續發生;

3.對醫療救治、預防控制措施的效果進行評估,根據取得的經驗,不斷完善各項防治方案;

4.組織推動社會心理衛生、衛生科普知識宣傳、諮詢等工作,開展健康教育工作;

5.組織突發事件處置相關人員的培訓;

6.建立檢查制度。督導檢查本預案各項措施在平時或者突發事件處理過程中的實施情況。

(十二)防病機構(含結防所)

1.做好突發事件的監測報告與預警;

2.確認突發事件性質。做出事件的發展趨勢報告和評估;

3.負責覈實疫情,提出疫點和疫區的劃定意見。參與對控制疫情的組織實施工作。負責疫點、疫區消毒隔離等預防控制措施的落實。彙總、分析、評估疫情;

4.建立緊急控制物資儲備庫。儲備消殺藥品、檢測試劑、防護用品和相關器械等;

5.對突發事件預防控制效果進行評估後,提出改進建議;

6.對醫療機構消毒、隔離工作進行技術指導和評價。負責對在醫療機構外死亡的傳染性病人或者疑似病人的屍體進行消毒處理;

7.具體落實對預防控制工作人員和醫務人員進行培訓;

8.承擔社會心理衛生、衛生宣傳教育和預防醫學諮詢服務工作;

9.依據有關規定實施其它疾病預防控制措施;

10.承擔對應急處理單位的技術指導工作。

(十三)衛生局衛生監督所

1.參加突發事件的現場取證和違法事實的調查工作;

2.監督檢查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措施或疫點、疫區預防控制措施的落實情況;

3.監督檢查收治病人的醫療機構及有關衛生單位的消毒、隔離、防護和醫療廢棄物的處理工作;

4.監督檢查醫務人員個人防護措施的落實情況;

5.監督檢查醫療機構、疾控機構的疫情報告和突發事件中危害公衆健康,造成人員病、死、傷的報告情況;

6.監督檢查公共場所消毒;

7.監督傳染性疾病密切接觸者的醫學觀察,疫點環境的消毒的落實情況;

8.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和使用單位的消毒產品、防護用品的質量;

9.監督檢查學校、托幼機構和公共場所等預防控制工作;

10.依法進行其它監督檢查工作。

(十四)各級各類醫療機構

1.按規定進行疫情報告和突發事件所涉及病例的報告;

2.負責病人的診斷、治療和管理工作;

3.負責病房消毒、隔離工作;

4.對醫療機構內病人或疑似病人污染的場所、物品、排泄物進行衛生處理;

5.負責對醫療機構內死亡的病人或者疑似病人的屍體進行消毒處理;

6.協同疾控機構或突發事件應急處理中心完成流行病學個案調查和相關檢驗物、樣品採集等工作;

7.負責醫務人員的培訓和個人防護;

8.進行疾病及有關防治科學知識的衛生宣傳教育工作;

9.依據有關規定開展其它防治工作;

10.建設符合應急工作要求的門診、病房。

(十五)醫療衛生應急隊伍

建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常備機動隊伍。由預防控制、醫療、衛生監督三部分組成。負責處置突發事件,參與和指導各級醫療衛生等機構進行應急處理。

1.進行現場流行病學調查、檢測檢驗、事件的分析、評估和上報;

2.協助和指導突發事件的現場救援、轉運和後續治療;

3.督導各項現場應急處理措施的落實;

4.開展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業務培訓和諮詢等。

(十六)評估和技術指導組

在突發事件發生後,成立評估和技術指導組,下設突發事件評估組及醫療救護、預防控制和檢測三個技術指導組;承擔社會心理衛生教育和諮詢工作。

1.突發事件評估組:瞭解和掌握相關知識和信息,爲公共衛生政策和法規的實施提供諮詢;預測突發事件發展趨勢,提出啓動和終止預案的建議;

2.醫療救護技術指導小組:指導醫院的診斷、救治和醫療單位內醫務人員防護、消毒隔離等工作。負責重點病例的診斷。

3.預防控制技術指導小組:指導防止突發事件危害進一步蔓延應採取的預防措施、流行病學調查、疫情統計報告、消毒隔離與個人防護等預防控制工作。

4.檢測技術指導小組:指導並開展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事件發生的樣本採集、運送和病原學檢測等工作。

(十七)突發事件應急處理中心

1.突發事件發生時

(1)接到突發事件報告後,組織工作人員迅速趕赴現場,對病人或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或相關人員進行流行病學調查、現場監測、現場採樣、疫點消毒等工作;迅速查找突發事件原因,並按照突發事件應急報告要求,及時報告。

(2)提出防治措施、進行應急處理;協助各醫療單位進行病人或者疑似病人的救治工作,對密切接觸者或相關人員採取有必要的控制措施;全面負責疫點、疫區現場的防疫控制工作。

2.日常工作

(1)對傳染病疫情和各類突發事件的信息資料以及其他國家、地區的相關疫情和信息資料進行收集、整理、分析、報告,爲政府採取預防與控制應急措施提供科學依據;組織制定相關工作方案,收集、整理相關的技術標準、技術規範;突出突發事件的預警功能。

(2)置備、儲存、保管突發事件所需應急設備、藥品器械,現場防護用品、通訊設備、交通工具等等。

(3)對相關疾控人員進行技術指導和培訓;進行模擬演練並對演練結果進行評估。

(4)組織開展社會心理衛生、突發事件應急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

五、突發事件應急報告

(十八)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及其醫務人員發現突發事件,必須在1小時內向衛生防病機構報告;衛生防病機構應迅速進行覈實,並在2小時內報告衛生局和市衛生防病中心;衛生局必須在接到報告1小時內報至政府和市衛生局;政府在接到報告1小時內報至市政府。

(十九)衛生防病機構在突發事件發生後,首次報告內容包括未經確認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或隱患的相關信息,應說明信息來源、危害範圍、事件性質的初步判定、可能原因、病例發生和死亡分佈及可能發展趨勢和擬採取的主要措施。通過《國家救災防病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管理信息系統》上報。

(二十)衛生防病機構在進一步調查基礎上,儘快做出階段和總結報告,階段報告包括事件的發展與變化、處置進程、事件的診斷和原因;總結報告包括對事件的發生和處理情況總結,分析原因和影響因素,提出今後對類似事件防範和處置建議。通過《國家救災防病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管理信息系統》上報。

(二十一)衛生局(含衛生防病機構)在接到毗鄰地區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相關疫情通報後,要做好應對準備,必要時應及時通知轄區疾控和醫療機構。

(二十二)發生職業病危害事故,發現嚴重威脅或危害公共健康的水、食品污染、有毒有害化學性物質泄露、發射性污染等特大、重大事故時,主管部門、當事單位、個人要立即向衛生局和有關部門報告。

(二十三)任何單位和個人對突發事件,不得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

六、突發事件分級(執行市級分級標準)

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性質、危害程度、涉及範圍,突發事件劃分爲四級:藍色預警、黃色預警、橙色預警和紅色預警。

(二十四)藍色預警:

1.發生腺鼠疫,一個平均潛伏期內病例數未超過20例;

2.其他省市已有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例發生、本市存在傳入可能,但未發現疑似或臨牀診斷病例;

3.發生霍亂,1周內發病10例以下;

4.一次食物中毒人數30~100人,無死亡病例報告;

5.一次發生急性職業中毒10人以下,未出現死亡;

6.一次放射事故超劑量照射人數10~50人,或輕、中度放射損傷人數3~10人。

(二十五)黃色預警

1.發生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例,或周邊省市及地區疫情上升;

2.1周內霍亂髮病10~30例,或疫情波及2個及以上區(縣);

3.1周內在一個區(縣)內乙、丙類傳染病發病水平超過前5年同期平均發病水平1倍以上;

4.在一個區(縣)域內發現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

5.一次食物中毒人數超過100人,或出現死亡病例;或食物中毒事件發生在學校、地區性或全國性重要活動期間的;

6.預防接種或學生預防性服藥出現羣體心因性反應或不良反應;

7.一次發生急性職業中毒10~50人,或死亡5人以下;

8.一次放射事故超劑量照射人數51~100人,或輕、中度放射損傷人數11~20人。

(二十六)橙色預警

1.局部地區發生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續發病例,或發生局部暴發;

2.腺鼠疫發生流行,流行範圍波及2個及以上區(縣),在一個平均潛伏期內多點連續發病20例及以上;

3.霍亂在一個區(縣)範圍內流行,1周內發病30例及以上,或疫情波及2個及以上區(縣),1周內發病50例及以上;

4.乙類、丙類傳染病疫情波及2個及以上區(縣),1周內發病水平超過前5年同期平均發病水平2倍以上;

5.發生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擴散到其他區(縣);

6.預防接種或學生預防性服藥出現人員死亡;

7.一次食物中毒人數超過100人並出現死亡病例,或出現10例及以上死亡病例;

8.一次發生急性職業中毒50人以上,或死亡5人及以上;

9.一次放射事故超劑量照射人數101~200人,或輕、中度放射損傷人數21~50人,或重度放射損傷人數3~10人,或極重度放射損傷人數3~5人;

10.鼠疫、炭疽、傳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霍亂、脊髓灰質炎等菌種、毒種丟失。

(二十七)紅色預警

1.發生肺鼠疫、肺炭疽病例;

2.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波及2個及以上區(縣),並有繼續擴散趨勢;

3.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涉及多個省份,並有擴散趨勢,造成重大影響;

4.發生新發傳染病或已消滅傳染病;

5.一次放射事故超劑量照射人數200人以上,或輕、中度放射損傷人數50人以上,或重度放射損傷人數10人以上,或極重度放射損傷人數5人以上;

6.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認定的其它特別嚴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七、應急處理

當接到一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藍色預警級別)報告後,衛生局應立即組織有關專家進行調查確認,並對疫情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進行綜合評估。必要時,向政府提出成立區級應急處理指揮部的建議。同時,迅速組織醫療、疾病控制和衛生監督機構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現場處理工作,並按照有關規定,向政府和市衛生局報告。

發生較重、嚴重、特別嚴重(黃色、橙色、紅色預警級別)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立即報告市衛生局和市政府,並進行應急處置。

(二十八)啓動預案

1.當天津市突發事件達到黃色預警程度時,衛生局應急辦公室根據黃色預警的要求,將有關情況立即上報政府和市衛生局。

2.當突發事件達到橙色預警、市政府決定啓動市級預案時,衛生局提請成立區級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指揮部,並根據突發事件的類別和處理需要,設置由有關部門組成的若干工作組。

(二十九)應急措施

應急處理工作採取邊調查、邊處理、邊搶救、邊核實的方式,落實各項控制措施,有效地控制事態發展。

1.區衛生局在徵得區政府同意或批准後,緊急調集、調配各類人員、物資、交通工具和相關設施、設備進行應急處理工作。組織應急處理隊伍迅速趕往現場,開展醫療救護和疾病預防控制工作。

2.進行流行病學調查。應急隊伍到達現場後,儘快制定流行病學調查計劃和方案,專業技術人員按照計劃和方案,對突發事件累及人羣的發病情況、分佈特點進行調查分析,提出有針對性的預防控制措施。

3.實驗室檢測。衛生防病機構按有關技術規範採集足量、足夠的標本,送市級或區級實驗室,必要時送國家應急處理功能網絡實驗室檢測,查找致病原因,協助市防病中心的病原查詢和病因診斷工作。

4.劃定控制區域。甲類、乙類傳染病暴發、流行時,區政府報經市政府決定,可以宣佈疫區;經市政府決定,可以對甲類傳染病疫區實施封鎖。對重大食物中毒和職業中毒,根據污染食品擴散和職業危害因素波及的範圍,劃定控制區域。

5.採取控制措施。根據突發事件類別和應急處理需要,按規定採取以下控制措施:病人和疑似病人隔離治療,密切接觸者醫學觀察,易感人羣應急接種,疫點消毒,水源保護,污染食品追回和封存職業中毒事故物品等。

區衛生局報請區政府可以依法發出公告,採取限制或者停止集市、集會、影劇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羣聚集的活動;停工、停業、停課;臨時徵用房屋,交通工具;封閉被傳染病病原體污染的公共飲用水源等緊急措施。對流動人口進行預防工作,落實控制措施,對傳染病病人、疑似病人採取就地隔離、就地觀察、就地治療的措施。

6.追蹤調查。防病機構根據疫情線索,對傳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病原攜帶者及其密切接觸者進行追蹤調查,查明傳播鏈。並向市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通報情況。

7.開展醫療救治。區衛生局按照醫療救治方案啓動指定的專門醫療救治網絡,開展病人接診、收治和轉運工作。實行重症和普通病人分別管理。對疑似患者及時排除或確診。做好消毒隔離、個人防護和醫療垃圾處理工作,防止院內交叉感染和污染。要進行傳染病和中毒病人的報告。對因突發事件造成的病人,任何醫療機構不得拒絕接診。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中毒事件,按照相關的應急處理和醫療救治方案進行現場救援、病人轉運、後續治療工作。對新發傳染病作好病例分析與總結,積累診斷治療的經驗。必要時,請市衛生局或衛生部派出醫療專家組,參與和指導醫療救治工作。

8.督察與指導。區衛生局負責對轄區內的應急處理工作進行督察和指導。

9.普及衛生知識。針對事件性質,開展社會心理衛生、醫療衛生知識宣教,提高公衆健康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消除公衆心理障礙,開展心理應激和危機干預工作。

10.進行事件評估。應包括事件概況、現場處理調查概況、患者救治概況、所採取的措施、效果評價等。

(三十)終止預案

根據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的進展和突發事件專家評估委員會的評估建議,市衛生局向市政府適時提出預案實施終止的建議。區衛生局報告區政府後,執行終止預案。

八、工作保障

(三十一)技術保障

1.區衛生局負責建檔,列出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專家和技術人員的名單及相關個人技術檔案資料。同時列出相對應的第二梯隊名單及其技術檔案資料。

2.區衛生局負責組織醫療衛生專業人員開展突發事件處理相關知識、技能的培訓。推廣最新知識和先進技術。建立考覈制度。

區衛生局按照預案的要求,在市衛生局指揮下,統一組織、定期安排各類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演練工作。演練形式有:對單一突發事件從指揮到救治處理的全過程演練;局部演練;指揮系統、救治系統,涉及預案各系統、各單位、多發事件的全過程演練。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由有關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的系統的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業務培訓。平時要針對不同學科舉辦培訓班。需要公衆參與的應急演練必須報市政府批准後實施。

3.常規監測。加強實驗室建設,按照市衛生局的要求,建立統一的突發事件監測、報告組織網絡系統。包括:法定傳染病監測報告組織網絡、衛生監測組織網絡、實驗室監測網絡、監測醫院監測網絡、突發事件絡等。

4.醫療救治網絡。按因地制宜、平戰結合、防治結合的原則,建立醫療救治網絡。該網絡由指定的急救機構(包括市、區縣急救機構和院內急救機構)、綜合醫院、市、區(縣)傳染病專科醫院、後備醫院及職業病防治機構組成。針對可能發生的不同類別的突發事件,指定不同的醫療機構承擔應急工作。醫療救治網絡機構之間建立有效的橫向、縱向信息連接機制。

5.信息系統。建立突發事件信息系統決策支持與指揮調度的技術平臺。承擔轄區突發事件及相關信息的收集、處理、分析、發佈和應急處理工作。

(三十二)物資保障

1.建立已知可引起重大突發事件現場處理、診斷、治療和預防的常備儲存系統。包括:診斷試劑庫、血清庫、疫苗庫、藥品庫、特效毒劑庫等。

2.建立與突發事件相關的診斷,救治儀器裝備儲備系統。

3.建立應急物資信息管理系統。明確各種物資的儲備、運行、功能狀態標準,確保可迅速調配使用。

4.健全應急物資資產更新規定和操作規範,並強制執行。確保應急物資使用時的可靠性。

(三十三)經費保障

1.爲了保證我市突發事件應急反應機制的正常運行,區衛生局要建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專項基金,並建立相應的補充機制。

2.每年公共衛生事業經費的比例佔衛生事業費的比例應逐步提高到30%-50%;重大突發事件發生後,區衛生局財務部門應提供相應的經費支持,必要時,可向區政府申請專項撥款。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篇三

爲了建立健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救助體系和運行機制,規範和指導應急處置工作,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學校、幼兒園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危害,保障師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結合我園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範圍和對象

本預案適用於園內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師生身心健康嚴重損害的重大傳染病、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職業中毒以及因自然災害、事故災難或社會安全等事件引起的嚴重影響師生身心健康的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二、工作目標和基本原則

(一)工作目標

1、加強的教育,提高學校和廣大師生員工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

2、完善的報告網絡,做到早預防、早報告、早處置。

3、建立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機制,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及時有效,力保不因危及師生安全,最大限度減少財產損失。

(二)基本原則

1、依法管理,統一領導。

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工作實行依法管理,失職瀆職,將依法追究責任。我園在主管部門的統一領導下,成立負責指揮、協調、預防、處置等工作。

2、預防爲主,常備不懈。

經常宣傳知識,提高學校和師生員工的安全保護意識。加強日常檢查,發現隱患及早採取有效的預防和控制措施,努力減少

3、快速反應,果斷處置。

建立快速反應機制,增強人力、物力、財力儲備,提高應急處置能力。一旦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快速反應,及時高效地做好處置工作。

4、周邊以及與我國通航的國家和地區發生特大傳染病疫情,並出現輸入性病例,嚴重危及我國公共衛生安全的事件。

三、工作職責

我園在主管部門的統一領導下,成立由法人代表爲組長,分管園長負責和相關管理人組成的防颱防洪工作領導小組。主要職責是:

1、在上級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指導和落實全園的工作。

2、宣傳知識。指導和督查全園措施落實情況。總結、推廣給全體家長傳染病的經驗和做法。

3、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分級預警的相關要求,對全園的教學安排及其他相關工作作出及時調整。

4、建立健全傳染病責任制。

5、檢查、督促學校各處(室)傳染病工作的落實情況。

6、廣泛深入地開展傳染病知識宣傳,增強和提高師生員工的防護意識和能力。

7、在我園領導小組的指揮下,迅速做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災害處置工作。

四、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防

1、高度重視,切實加強對傳染病工作的管理。將預防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工作納入學校目標管理考覈,並定期開展專項督查,發現問題及時提出整改措施。

2、學校應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前做好師生員工的疏散安置工作。

五、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反應

1、根據傳染病事件的發生情況,應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防,作出應急反應和處置。

2、學校主要領導和相關責任人應第一時間到現場應急處置。各成員必須服從指揮,協同作戰,全力應對。

3、保證組織落實,人力落實,財力落實,以最快、最高效的措施,處置好所發生的災害事件,確保師生員工的安全,盡力減少學校財產損失。

4、學校應盡力組織自救、互救,自身乏力處置時應迅速請求有關部門救援。

六、責任追究

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明不放過、責任人未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有關人員未受到教育不放過“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對學校發生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進行調查,並根據調查結果,對導致事件發生的有關責任人和責任單位依法追究責任。對在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報告、控制和處理過程中,有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等行爲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關於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預案 篇四

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是指在學校內突然發生,造成或可能造成師生員工身體健康嚴重傷害的傳染病疫情,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羣體性異常反應、食物和職業中毒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師生員工身體健康的公共衛生事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一、工作目標:

1、普及各類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防治知識,提高廣大師生員工的自我防範意識。

2、完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信息監測報告網絡,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3、建立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機制,及時採取措施,確保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不發生及在校園蔓延。

二、工作原則

1、預防爲主、常備不懈

宣傳普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治知識,提高全體師生員工的防範意識和校園公共衛生水平,加強日常檢測,發現病例及時採取有效的預防與控制措施,迅速切斷傳播途徑,控制疫情的`傳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統一領導

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疫情報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實行依法管理。在市教育局、衛生局的統一領導下,成立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治領導小組,落實校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3、快速反應、運轉高效

建立預警和醫療救治快速反應機制,強化人力、物力、財力的儲備,增強應急處理能力,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三、組織管理

(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二)學校職責

學校成立由校長負責的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落實學校的突發事件防治工作。主要職責如下:

1、根據當地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治應急預案制訂本校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2、建立健全突發事件防治責任制,檢查、督促學校各部門各項突發事件防治措施落實情況。

3、廣泛深入地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宣傳教育活動,普及突發事件防治知識,提高師生員工的科學防病能力。

4、建立學生缺課登記制度和傳染病流行期間的晨檢制度,及時掌握師生的身體狀況,發現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早期表現的師生,應及時督促其到醫院就診,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5、開展校園環境整治和愛國衛生運動,加強後勤基礎設施建設,努力改善衛生條件,保證學校教室、宿舍、食堂、廁所及其他公共場所的清潔衛生。

6、確保學生喝上安全飲用水,吃上放心飯菜。

7、及時向當地疾病預防控制部門和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彙報學校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發生情況,並積極配合衛生部門做好對病人和密切接觸者的隔離消毒、食物留存等工作。

四、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分級

(一)特別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I級)紅色

學校發生的鼠疫、肺炭疽、傳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新傳染病以及我國已消滅傳染病等達到衛生部確定的特別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標準的。

(二)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II級)橙色

1、學校發生集體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數超過100人並出現死亡病例,或出現10例及以上死亡病例。

2、學校發生鼠疫、肺炭疽、霍亂等傳染病病例,發病人數以及疫情波及範圍達到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確定的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標準。

3、學校發生傳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

4、乙類、丙類傳染病在短期內爆發流行,發病人數以及疫情波及範圍達到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確定的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標準。

5、發生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擴散到市以外的學校。

6、因預防接種或羣體性預防服藥造成人員死亡。

7、因學校實驗室有毒物(藥)品泄露,造成人員急性中毒在50人以上,或者死亡5人以上。

8、因學校周邊環境污染造成的各類急性中毒事件,一次中毒師生人數在50人以上,或死亡5人及以上。

9、發生在學校的,經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認定的其他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三)較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III級)黃色

1、學校發生集體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數超過100人,或出現死亡病例。

2、學校發生肺鼠疫、肺炭疽、霍亂等傳染病病例,發病人數以及疫情波及範圍達到地市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確定的較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標準。

3、乙類、丙類傳染病在短期內爆發流行,疫情侷限在市域內的學校,發病人數達到地市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確定的較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標準。

4、在一個市域內的學校發現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

5、發生在學校的因預防接種或預防性服藥造成的羣體性心因性反應或不良反應。

6、因學校實驗室有毒物(藥)品泄露,造成人員急性中毒,一次中毒人數在10—49人,或死亡4人以下。

7、因學校周邊環境污染造成的急性中毒事件,一次中毒師生人數在10—49人,或死亡4人以下。

8、發生在學校的,經地市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認定的其他較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四)一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IV級)藍色

1、學校集體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數30—99人,無死亡病例。

2、學校發生鼠疫、霍亂病例,發病人數以及疫情波及範圍達到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確定的一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標準。

3、因學校實驗室有毒物(藥)品泄露,造成人員急性中毒,一次中毒人數在9人以下,無死亡病例。

4、因學校周邊環境污染造成的急性中毒事件,一次中毒師生人數在9人以下,無死亡病例。

5、發生在學校的,經市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認定的其他一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6、鑑於學校公共衛生事件涉及青少年身體健康和安全,社會關注度較高,未達到一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標準的公共衛生事件,均按照一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進行應急反應。

五、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信息報告

(一)責任報告單位和責任報告人

責任報告單位:成都市十二中

責任報告人:向援農、校醫

(二)突發事件報告

1、嚴格執行學校重大公共衛生報告程序,學校一旦發生集體性食物中毒、甲類傳染病病例、乙類傳染病暴發、以及其他突發衛生事件時,相關知情教師或部門應立即向學校醫務室報告,學校醫務室在第一時間向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領導小組報告,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領導小組應在2小時內用書面傳真形式(或電話)向市教育局報告,並同時向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報告(集體食物中毒事件向區衛生監督所報告)。

2、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隱瞞、緩報、謊報突發事件。

3、在學校傳染病暴發、流行期間,對疫情實行日報告制度和零報告制度,並確保信息暢通。

六、應急處置措施

(一)一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IV級)的應急反應

1、一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後,現場的教職員工應立即將有關情況通知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責任報告人及學校領導。學校領導接到報告後,必須立即趕赴現場組織實施以下應急措施:將有關情況報告當地教育、衛生行政部門;通知本校司機或撥打120急救電話,對中毒或患病人員進行救治;追回已出售的可疑食品或物品,或通知有關人員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停止使用可疑的中毒物品。

2、停止出售和封存剩餘可疑的中毒食品和物品;控制或切斷可疑水源。

3、與中毒或患病人員家長、家屬進行聯繫,通報情況,做好思想工作,穩定其情緒。

4、積極配合衛生部門封鎖和保護事發現場,對中毒食品、物品等取樣留驗,對相關場所、人員進行致病因素的排查,對中毒現場、可疑污染區進行消毒和處理,對與鼠疫、肺炭疽、霍亂、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有密切接觸者實施相應的隔離措施;或配合公安部門進行現場取樣,開展偵察工作。

5、對學校不能解決的問題及時報告主管部門和教育、衛生行政部門以及當地政府,並請求支持和幫助;在學校適當的範圍通報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基本情況以及採取的措施,穩定師生員工情緒,並開展相應的衛生宣傳教育工作,提高師生員工的預防與自我保護意識。

6、嚴格執行進出入校門的管理制度。

(二)較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III級)的應急反應

除按照一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反應要求,組織實施應急措施以外,還應按照當地政府和上級教育、衛生行政部門的統一部署,落實其他相應的應急措施。

(三)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II級)的應急反應

除按照較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反應要求,組織實施相應的應急措施以外,應在當地政府的統一指揮下,按照要求認真履行職責,落實有關控制措施;信息報告人每天應按照要求向上級教育行政部門進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信息進程報告。

(四)特別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I級)的應急反應

除按照嚴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反應要求,組織實施相應的應急措施以外,信息報告人每天應按照要求向上級教育行政部門進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信息進程報告。

(五)聯絡、教育與接待家長、後勤支援等應急響應過程的各工作與校園踩踏事故應急預案同。

七、應急保障

學校要安排必要的經費,用於增添相關設備,配備所需藥品,改善學校衛生基礎設施和條件,尤其是改善學生食堂、廁所、宿舍衛生條件,爲學生提供安全衛生的飲用水和洗漱設施,在人力、物力、財力方面給予充分的保障,確保學校公共衛生防控措施的落實。

八、善後與恢復工作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完成後,工作重點應馬上轉向善後與恢復行動,爭取在最短時間內恢復學校正常教學和生活秩序。

1、會同有關部門對所發生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進行調查,並根據調查結果,對導致事件發生的有關責任人和責任單位,依法追究責任。

2、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性質及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學校和教育行政部門應認真做好或積極協調有關部門做好受害人員的善後工作。

3、對突發事件反映出的相關問題、存在的衛生隱患問題及有關部門提出的意見進行整改。加強經常性的宣傳教育,防止突發事件的發生。

4、儘快恢復學校正常教學秩序。對因傳染病流行而致暫時集體停課的,必須對教室、閱覽室、食堂、廁所等場所進行徹底清掃消毒後,方能復課;因傳染病暫時停學的學生,必須在恢復健康,並經有關衛生部門確定沒有傳染性後方可復學;因水源污染造成傳染病流行的學校,其水源必須經衛生部門檢測合格後,方可重新啓用。

九、責任追究

學校有關部門對所發生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進行調查,並根據調查結果,對導致事件發生的有關責任人和責任單位,依法追究責任。對在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報告、調查、控制和處理過程中,有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等行爲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關於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預案 篇五

一、總則

11目的

爲了有效的預防、控制和消除自來水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全區人民的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根據《GB5749—20xx飲用水衛生標準》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公司實際,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GB5749-20xx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

《GB5750-20xx生活飲用水檢驗標準》

《GB3838-20__地面水環境質量標準》

《四川省城市供水管理條例》

《成都市城市供水管理條例》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供水企業供水區域內突然發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社會公衆健康嚴重損壞的水質安全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二、應急處理示意圖

(略)

三、應急機構

公司組成自來水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指揮長由自來水總公司總經理擔任,成員:生技科、水質監測中心、水廠、維修隊、供水服務熱線的負責人。自來水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水質檢測中心。

四、應急小組職責

41指揮部負責制定和不斷完善《自來水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決定自來水水質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啓動和解除,負責組織、指揮應急預案的實施工作。

42水質檢測中心負責判別水質突發事件的性質,制定處置措施,隨時監測水質變化情況。如有需要,負責水質送檢工作。

43生技科負責根據水質突發事件的具體情況安排淨水構築物的清洗,消毒,管網水的排放等,制定恢復供水方案,提供技術支持,進行供水調度。

44維修隊負責實施管網水的排放工作。

45供水服務熱線負責向用戶做好解釋工作。

五、預防措施

通過宣傳教育,增強全公司防範自來水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意識;堅持不懈地做好應急準備工作,落實各項預防措施;對我區可能發生的自來水安全事件進行分析、預測、預警,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理。

六、應急處置程序

61水源遭受生物、化學、毒劑、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質等污染應急處置程序

水質監測中心接到水廠及有關單位反映的水源污染信息,由水質檢測中心主任負責報告主管領導的同時,要求水廠立即停止生產。水質監測中心人員立即趕赴水廠瞭解具體情況。如有需要,水質監測中心主任負責送水到國家水質監測網成都監測站進行鍼對性分析。根據國家水質監測網成都監測站的水質檢測報告,請環保局、東風渠管理站等相關部門協助解決。

62供水設施遭受生物、化學、毒劑、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質等污染應急處置程序

水質監測中心接到水廠及有關單位反映的水源污染信息,由水質檢測中心主任負責報告主管領導的同時,要求水廠立即停止生產及供水,加壓站全力以赴保證供水。水質監測中心人員立即趕赴水廠瞭解具體情況,如有需要,水質監測中心負責送水到國家水質監測網成都監測站進行鍼對性分析。生產技術科負責人負責安排淨水構築物、清水池的浸泡、清洗,消毒等,水質監測中心檢測水質合格,報主管領導,主管領導同意後,水廠恢復生產。

63管網水水質突發污染情況。

公司供水熱線接到用戶反映管網水水質出現異常情況,熱線人員應立即通知水質監測中心。水質監測中心人員要求在最短時間內趕赴現場,查找水質異常原因,做好解釋工作。如出現大面積水質異常,由生產技術科科長負責安排,維修隊組織人員進行排放。

七、應急保障

71應急指揮部所有成員必須24小時保持通信暢通。

八、應急結束

81自來水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置工作已經基本完成,次生、衍生和事件危害被基本消除,由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宣佈應急結束。

82整理、審查並歸檔所有應急記錄和文件資料。總結、評價應急預案的實施情況,必要時,對應急預案進行修訂。

83應急終止後一個月內,指揮部應向上級部門提交書面總結報告。

九、附錄

91相關機構和人員名單及聯繫電話

92自來水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成員名單及聯繫電話

93相關機構和人員名單及聯繫電話(略)

自來水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成員名單及聯繫電話(略)

關於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預案 篇六

爲了提高我園預防和控制突發流行性疾病和傳染病防治衛生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消除疾病帶來的威脅,確保師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以及教育教學工作的正常開展,x_易輕鬆教育結合自身實際情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法律法規的有關條款,特制訂出本應急預案。

一、工作目標:

1、在家長中加大各種突發流行性疾病和傳染病防治知識的教育力度,提高廣大幼兒的自我保護意識。

2、堅持每一天做好流行性疾病和傳染病防治事件的信息檢測報告,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治療。

3、建立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機制,及時採取措施,確保突發性疾病和傳染病在校園裏蔓延。

二、工作原則

1、預防爲主,常抓不懈

學校是各類疾病高發的場所,一旦出現疏忽和遺漏就會帶來不可阻擋的危害,師生的生命健康受到極大威脅,因此學校的傳染病防控工作應該是不可忽視的重要工作之一,針對當前各種傳染疾病高發的情況,應該加大力度宣傳防範傳染病和傳播性疾病的知識,提高幼兒的防護意識和校園公共衛生水平,全力杜絕傳染病在校園的傳播,並且要形成長效機制,常抓不懈,毫不放鬆,真正要做到有備無患。

2、依法管理、快速反應

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突發流行性疾病和傳染病的預防、疫情報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實行依法管理,對於存在的瞞報和忽略等違法行爲依法追究責任。成立突發性疾病和傳染防治領導小組,針對可能出現的傳染情況,建立預警機制和醫療救治機制,要堅決做到快速、及時、完善、穩妥的處理,強化人力、物力、財力儲備,增強應急處理能力,最大限度保證師生的安全。

三、組織管理

1

(一)成立預防與控制傳染性疾病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小張

副組長:小於

成員:小龍、小任

易輕鬆教育成立以張xx園長爲組長的預防和控制傳染病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落實幼兒園的突發事件防治工作。主要職責分工如下:

1、根據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精神和本地方的實際情況制定出本園突發流行性疾病和傳染病的預防處理預案。

2、健全和落實突發事件責任制,檢查、督促各班級預防突發事件措施的`落實情況,責任到人。

3、廣泛深入班級定期開展突發流行疾病和傳染病的防治宣傳教育工作,在幼兒學習生活中普及突發事件防治知識,提高幼兒的應急處理能力。

4、建立和完善幼兒的晨午檢記錄,及時掌握幼兒的身體狀況,針對可能出現的突發流行行疾病和傳染病,堅決做到及時發現、及時救治等一系列的反應措施,確保學校的教育教學秩序的正常運轉和師生的身體健康。

5、如發生流行行疾病和傳染病要及時向上級有關主管部門彙報情況,並配合有關醫療部門做好防治工作。

6、所有應急小組領導成員的通訊方式要24小時保持暢通。

四、突發事件的應急反應

根據《全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的規定,講突發事件的登記分爲一般突發事件、重大突發事件和特大突發事件,結合x_易輕鬆教育特點和實際,在必要時啓動相應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作出應急反應:

(一)所在地區發現屬於一般突發事件的疫情,啓動第三級應急相應,立即啓動一日一報告制度與加強疫情的通報,二是加強幼兒園各個班級以及部門的公共設施的衛生狀況檢疫工作,積極採取消毒措施,確保學校的安全。三是加大對校園進出入人員的檢查工作,最大限度防止疫情進入校園。

(二)所在地區發生重大突發事件的疫情,啓動第二級應急響應,首先在校園內開幼兒園的幼兒開展定時測量檢查身體狀況,發現健康問題及時排查和及時救治,並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三是加大對園區的消毒力度,配合上級醫

2療部門做好隔離工作,最後及時通告疫情防控情況。

(三)所在地區發生特大突發事件,啓動第一級應急響應,首先實行封閉式管理,嚴格控制外來人員進入園區,二是全面掌握流動進出園區人員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上報;三是園區加大對力度對園區各公共設施的消毒力度,確保校園安全。四是加大防控和監測力度,並做好疫情的防控情況公佈。

(四)校內出現疫情

園區出現疫情後要啓動應急預案,針對感染的幼兒或者老師要及時進行隔離,同時要向上級有關管理部門通報情況,另外加大力度排查校園的感染人數,有關部門到來後,通過排查對師生進行檢測,對園區進行隔離,杜絕感染者離校,根據疫情的發展的狀況制定出解決方案,最大限度控制和消滅疫情的擴散,維護園區的健康。

關於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預案 篇七

1 總則

1.1編制目的

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及其危害,指導和規範各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最大程度地減少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對公衆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公衆身心健康與生命安全。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國內交通衛生檢疫條例》和《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制定本預案。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會公衆身心健康嚴重損害的重大傳染病疫情、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重大職業中毒以及因自然災害、事故災難或社會安全等事件引起的嚴重影響公衆身心健康的'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1.4工作原則

1.4.1政府主導,社會參與

在寮步鎮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和指揮下,組織協調各職能部門、基層衛生組織、村民委員會、駐鎮單位、羣衆組織、社會團體、企業以及個人等共同參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

1.4.2預防爲主,常備不懈

定期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危險因素的調查,及時發現各類危險因素,制定並落實相應的監測預警和預防控制措施;普及衛生知識,提高居民自救、互救、避險、逃生技能,開展演練,提高各類組織和居民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防範意識和應對能力;落實各項防範措施,做好人員、技術、物資和設備的應急儲備工作。

1.4.3快速反應,依法處置

加強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信息系統建設;提高基層衛生專業人員對各類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識別和應急處理能力,做到早發現、早報告、及時正確處理;普及法律知識,加強執法監督,保證各類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措施依法得到嚴格執行。

1.4.4羣專結合,科學防控

明確社區組織與專業防控機構的職責分工,發揮社區優勢,廣泛動員社區各種力量,培育志願者隊伍,積極配合、協助專業防控機構,依法、科學、規範、有序地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2 應急指揮體系及職責

2.1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和職責

寮步鎮成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由鎮長或或分管衛生工作的領導擔任組長,寮步醫院院長擔任副組長,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的負責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的統一領導、統一指揮,作出處理髮公共衛生事件的重大決策,決定要採取的措施,職責如下:

2.1.1組織和動員全鎮力量,做好和配合上級職能部門做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2.1.2負責轄區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工作的指揮、組織和協調。

2.1.3監督檢查本鎮各部門、各單位、各村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中履行職責情況。

2.1.4評估和總結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完善預案。

2.1.5、組織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知識、技能的培訓和演練。

2.2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的成員和職責

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篇八

爲了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危害,保障酒店賓客及員工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特制定酒店公共衛生應急預案。

一、成立公共衛生應急處理小組:

組長:XXX(總經理)。

副組長:總經理助理。

成員:(質檢部經理、客房部經理、餐飲部經理、保安部經理、人事部經理、財務部經理、工程部經理、值班經理)。

發生公共衛生突發事件,在處理小組成員到達之前,由現場值班經理負責處理。

二、酒店公共衛生應急小組職責:

1、負責設立事件應急處理指揮部,由總經理擔任總指揮,負責對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統一領導、統一指揮。

2、負責公共衛生突發事件信息收集、分析、報告、通報制度。

3、負責向衛生監督所報告公共衛生突發事件相關信息,電話:xxx。

4、負責公共衛生突發事件預防、現場控制、善後協調處理。

三、傳染病事件應急措施:

1、酒店公共場所要保持衛生潔淨,空氣流動更新。賓客接觸設施設備及時消毒清潔。

2、客房客用棉織品及易耗品一客一換,日常用品一客一消毒。

3、當酒店公共場所發生疑是傳染病事件,現場工作人員及時向部門經理報告。所在部門經理及時向衛生監督所報告。電話xxx,由總機通知小組成員及時到位。

4、所在部門經理在報告的同時,及時隔離疑是傳染病區域,監控相關人員。必要時請酒店保安部人員協助完成。

5、公共衛生應急處理小組根據現場情況判斷,是否送醫就診、是否向衛生監督所報告。

6、由當地衛生預防保健科查明事件真相,酒店應急處理小組協助處理相關善後工作。

四、飲用水安全事件應急措施

1、酒店向賓客提供飲用水符合國家衛生標準和衛生規範,向飲用水供應商索要相關證件備查。包括飲用水及飲水機生產單位衛生許可證、生產許可批件、檢測報告。

2、向賓客提供的杯具要做到一客一換一消毒,確保杯具潔淨安全。

3、當酒店發生飲用水安全事件時,現場工作人員及時向部門經理報告。所在部門經理及時向公共衛生應急處理小組報告,由總機通知小組成員及時到位。

4、所在部門經理在報告的同時,保護好現場。密切關注相關人員,及時送醫就診。

5、公共衛生應急處理小組根據現場情況判斷,是否向衛生監督所報告,電話:xxx。

6、由衛生監督所查明事件真相,酒店應急處理小組協助處理相關善後工作。

關於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預案 篇九

爲進一步深入貫徹落實市衛生局關於做好20xx年春運期間公共衛生工作的要求,確保春運期間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有序進行,根據《xx醫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的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一、組織指揮

醫院建立院長負責制,成立春運醫療衛生保障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爲臨時協調機構,在醫務處設辦公室負責日常事務,春運結束後,領導小組工作自動終止。

領導小組:組長:

副組長:成員:

醫療救治組:

二、工作職責

領導小組負責指揮協調,掌握情況,及時報告;貫徹傳達上級領導小組命令和組織有關人員按預案對現場進行果斷處置,並配備必要的通訊器材和安全防護設備。

醫療救治組負責承擔春運期間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中各項急救工作,做好與120急救中心的`協調聯繫和急診救治工作,確保醫院醫療業務的有序進行,並向上級小組彙報工作。

三、工作要求:

1、保持電話暢通,接到應急電話立即向領導小組彙報。

2、必須具有高度的責任意識,嚴格遵守紀律,做到“召之即來”,接到應急通知立即趕赴事故現場,服從領導小組統一指揮。

3、小組成員應熟悉本組的工作內容以及救治程序,做好自身防護保護,一旦遇到應急情況要沉着處理。

4、對應急醫療設備、醫療用品和車輛應注意定期維護和補充更換,確保事故發生後能滿足應急救援的需要。

四、附錄

本方案由院辦公室管理,並隨時根據上級要求及實際需要進行修改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