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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刑庭實習報告方式【新版多篇】

法院刑庭實習報告方式【新版多篇】

在法院的實習報告 篇一

“法制信仰 中國立場 國際視野平民情懷”,這是賈宇校長送給政法學子的十六字箴言,也是每個法律人理應恪守的職業準則。我偶爾靜下心去品悟其中道理,卻總是陷入慚愧的境地,略帶彷徨與不安。或許我做的遠遠不夠,甚至偏離了這些信條所指的軌道。但我明白,只要適時自省,便有希望;只要付出點滴行動,便有可能使希望成爲現實

二零一三年九月份我進入西北政法大學學習,兩年之後的暑假,我第一次體驗了實習的生活。這是學校要求的,更是自己所期待的。抱着投身實踐的興致和熱情,我回家聯繫當地的縣法院後被安排到了執行局。剛開始我對這個部門沒有太清楚的概念,只曉得法院的生效裁判需要強制執行時就該執行機構派上用場了。等我慢慢了解後,才知道——噢,原來執行局是這個樣子。

且說第一天在法院,正好執行庭張法官准備出差,他就讓我隨去。在車上我稱他張法官時他說直接叫XX哥便好,沒必要太拘謹。我想畢竟他還年輕,索性順其自然。路上我請教了幾個法律問題,特別是當我提到自己在學校接觸到的一個案子遇上執行難的尷尬情況時,他無奈地表示現實即如此。目前部分案件,裁判生效後,履行義務一方當事人不但不去主動彌補受損方正當利益,反而想方設法編造各種藉口爲司法救濟道路添置阻礙。水平低一點的會故意賴賬或轉匿資金,水平高一點的則利用法律漏洞提出異議或乾脆買通相關執法人員。這些問題可能出現在強制執行之前,也可能會在執行過程中碰到麻煩。無論如何,現如今司法系統的運作仍面臨諸多疑難雜症,執行難便是其一。

談到執行,倘若具體形容法院此方面的狀況,我只能以所見所聞概述之。在執行局的這段時間,我會經常看到一些熟悉的面孔,他們時不時推開這個辦公室的門,轉眼又去另一個辦公室。搞得我剛開始誤以爲那些人是法院的工作者,甚至可能是和法官經常往來的親朋好友?這種猜疑很快煙消雲散,因爲他們過來跟法官交流的內容要麼是諮詢,要麼是訴苦,反正一直提的是自己那事兒咋處理。看來基本上都是當事人,照理說誰會整天閒着去法院溜達。話說當我問法官怎麼總是那幾個人過來的時候,他無奈地嘆息道:“這就是執行啊。”然後他說大部分情況下被執行方都會拖延時間,特別是履行金錢給付義務時,執行申請人到對方家中催討一般無果而歸。因此法官經常親自出馬,用法律的威嚴震懾他們,言辭中情理兼顧。即便如此,效果好一點的可能在被扣押財產、凍結賬戶或劃撥資金後完事;效果差一點的則需要法官幾經折騰,三番五次躬身“要賬”,權力方當事人也會反覆到法院“登門拜訪”。於是乎,執行局門口總是圍着好多“老顧客”就在所難免了。我想,這種現象也是基層法院局面混亂的原因之一。但合理利用此機會樹立法官的親民形象難道不是一種頗有價值的選擇嗎?

話說回來,基層法院的法官確實常遇麻煩事,比較容易碰到的要數信訪了。在實習期間,我沒有特意關注上訪的相關事件。但唯一清楚的是,當有些人合法權益在執行中得不到有效彌補時,他們無法忍受坐等結果的煎熬,所以通過其它非司法途徑尋求救濟。上訪案件的多少可以作爲衡量辦案法官業績水平的標準,在執行方面有些案子一拖就是幾年、十幾年;另一些案子拖一段時間後當事人就不耐煩了,找政府部門領導,找紀委、檢察院等等,聯訪、非訪事件因此而此起彼伏、層出不窮。如今法治社會,隨着老百姓法律意識的逐步增強,羞於“打官司”的觀念漸漸被敢於“告狀”的思想所取代,畢竟要爭取回來的權益本來屬於自己的,就像電影《秋菊打官司》中主角“一定要討個說法”的目的,我們不能受到侵害卻忍氣吞聲,否則結果只會縱容不法分子,導致社會不和諧因素潛滋暗長。言歸正傳,我在執行局見到的當事人大部分倒是禮貌,個別死纏爛打的基本上每次到辦公室都是對着法官進行各種“言辭攻擊”,可謂“情緒施壓法”。此招一出奈他何,法官仍需表現出冷靜處理事情的理性姿態,無論彼時內心有幾尺火焰在躍躍欲試,也不能任其燃燒掉合格司法者應有的形象或個人素有的“面子”。這樣,一般情況下雙方的交流還能夠順利進行,起碼可以維持下去。但糟糕一點的話,當事人便展開“謾罵式表達”,在法官的無意刺激或添油加醋後,辦公室“官民之戰”一觸即發。當然了,這沒有多大直接對抗性——法官當避則避,百姓能攻則攻。最後的結果,我們也說不清。我在執行局目睹一幕情景:一位中年婦女叫嚷着走出辦公室,然後不知怎麼就躺倒在地板上抽搐了。執行局領導聞聲出動,竟然還有錄像的同志。好多法官勸說不成,那女的抽搐後哭的撕心裂肺。我沒有繼續觀望,因爲我歷來不喜歡湊熱鬧,更別提這些悲涼的事情了。我無法預知其結果,卻清晰地感受到司法良藥的副作用。這讓我偶爾懷疑公正的價值,但很快又重拾當初對法律的那份信仰。我想既然金無足赤,便不能苛求萬事皆順。全國各地法院遇到如我剛提的類似事件或許很多,在部分當事人權利無法得到有效保障時,我們不能僅僅扼腕嘆息,還要思考制度之下的改善措施。社會主義的中國,人民利益至上的口號不能空喊,必須讓事實證明。

以我現在的學識,談不上建言獻策,但針對目前比較明顯的社會亂象,索性直抒己見吧。我覺得司法獨立在轉型期應該擺在首要位置,即便這是一個極其緩慢的過程。其次是法官整體素質的提高,可通過專門培訓、加強考覈等;不過根本上是選任方式的優化及嚴格把關。另外,公檢法三機關的相互配合及監督、公益律師隊伍的發展等方面也應該考慮。對於具體改革步驟,本人尚未形成創新思路。皮毛之見,貽笑大方之餘,希望能在與周圍人交流時拋磚引玉,讓更多百姓參與到中國社會的法治建設中。

我在基層法院的執行局社會實踐時間不長,卻感觸頗深。我會珍惜這點經驗,不斷體會和反思。漫漫求索路,我們需要腳踏實地。而今,我正在朝着法律人的駐地闊步前行。

在法院的實習報告 篇二

實習人 ×××

學 號: ×××

實習地點:XX市XX區人民法院

實習時間:一個月

實習內容

實習心得與總結

20xx年2月19日到3月20日間我在XX市XX區人民法院進行了爲期一個月的畢業實習,短短一個月時間,除去週六週日,實際呆在法院裏的時間只有二十多天,但這二十多天來卻感觸頗深。

按照學校教學計劃的安排,我們大四快畢業這半年必須進行一個月的實習,學校不做統一安排,要我們自己去找,這對我們可是一件難事,要知道進公檢法的門不是件容易事,自己又沒有什麼熟人,法院會不會接受我們去實習呢?19號一下火車,就跟一班的楊裕武一起到XX區法院去聯繫實習單位,之所以找比較偏遠的XX區法院是因爲擔心別的法院去找實習的人太多,能鍛鍊的機會太少。第一次進法院的門,心裏砰砰直跳,該去找哪個領導呢,在門口向值班的法警問了一下,應該去找法院的政治部。上了五樓,遞上學校開的連擡頭的沒寫的介紹信,沒寫擡頭是防止萬一這家法院不要我們的話我們還可以用這張介紹信到別的法院去找,政治部的韓主任熱情的接待了我們,在瞭解了我們的來意後對我們來實習表示歡迎,並給我們講了些法院的一些工作紀律,主要是關於保密方面的。聯繫實習地點這件事使我懂得了,出門在外,膽子要放大些,去找實習的地方又不是做什麼壞事,別人不要我們就不要,大不了再找別的地方,不過幸好,一次成功。

我被分在了民一庭,這對我是有點難度,在民商這一塊我以前學的都差不多忘光了,特別是在民事程序這方面,平時我的興趣和愛好都偏重於法學理論,考研考的方向也是憲法,可法院裏似乎沒有哪個部門需要偏重憲法的,別人都說學法學的,得民法者得天下,看來這法學這一塊,我還是得重新學起了。

在民一庭實習的一個多月裏,我主要做了以下一些事情。

1、整理卷宗,幫助楊屆平法官整理卷宗14份,邊整理邊看,在這些已經審結的案件中有很多典型案例,其中涉及到事實的認定,證據的採信,責任的認定等等,在整理卷宗過程中, 對民事案件從立案到審結的程序,各種該歸檔的文書的分類有了詳細的瞭解。

2、旁聽案件。XX區法院管轄人口較多,民一庭又是全法院管轄的事最多最雜的,到三月底已經立案待審的案件就有兩百多分,民一庭5位審判員(其中有一位因車禍休長假)平均每人有案子40多件,幾乎每天都有兩個庭要開,這對我來說是一件好事,可以聽的案子就比較充足。以前在學校法制宣傳週活動中我參加的模擬審判是刑事方面的案件,比較注重程序,法庭審理比較嚴肅,但在聽了這裏的民事審判後覺得庭審很隨便,很多程序性的問題都省略了,法官審案子就像嘮家常一樣,特別是簡易程序時,離婚案件一般是不公開審理的,但我也以法院工作人員的身份進去旁聽了。通過旁聽案件,我對民事的審判特點和程序有了詳細的瞭解,懂得了審理民事案件關鍵在於化解當事人的矛盾,和刑事案件着重體現國家強制力懲罰犯罪不同,民事案件理想狀態應是讓雙方當事人共贏而又不失法律的尊嚴,這一點就對法官的個人素質要求很高,這個素質不僅僅是法律方面的知識淵博,更重要的是懂得替當事人着想,儘量減少當事人的訴訟成本,更不能擺官老爺的架子,人爲的拉大法官和羣衆的距離。

3、做合議庭評議案件的臨時記錄。一些疑難案件必須採取合議庭的方式審理,在開庭審理休庭後要對案件的疑難點進行合議庭成員合議,我擔當過幾起案件評議時的記錄,由於法官們在討論案子時都是用宜昌方言,在記錄的時候不能全面的記錄下來,只能記住一些重點和大概,在他們開完會後再來整理一遍才能讓他們簽字,其實他們即使是用普通話講的話我也不能完全記錄的準確,平時我們在速記這方面鍛鍊較少,搞模擬審判時的書記員記錄都是假的,庭審筆錄都是早就準備好的,我覺得我們的教學活動中應該增加速記這方面的培訓,因爲雖然現在庭審筆錄全國的法院系統都是用亞偉速錄系統電腦記錄,但在詢問當事人或證人,在開合議庭評議這樣的臨時會議的時候還是用的手工記錄,並不是每個場合都能用得上電腦,過分的依賴現代化辦公設備會使人類退化。

4、寫一些法律文書,在實習的一個多月裏,曾幫王志法官草擬過4份民事裁定書,幫楊介平法官寫過兩分公告啓示,雖然寫的都是一些比較簡單的文書,還是照着模板寫的,但還是出了不少錯誤,記得寫的第一份裁定書是一方當事人撤訴,基本格式就是先介紹當事人情況,原告,原告代理人,被告,被告代理人,案由,撤訴的理由,然後是經本院審理,認爲原告的請求是其真實意思表示,且不損害國家集體和第三人利益,准予起撤回起訴,訴訟費用減半由原告承擔,就這麼簡單的一份裁定書我寫了四遍才合格!原因就在於措辭不嚴謹,王志法官讓我改了三次才送給庭長簽字,真是慚愧!回來後狂看司法文書寫作的格式,後悔當初老師講時自己沒好好聽,真是應徵了那句古話,“紙上得來終覺淺,覺知此事須深行”。

5、跟隨杜支軍警官到三鬥坪、太平溪、樂天溪、官莊、張王場、XX市區等地方調查案件,送達法律文書。原先總以爲送達文書是一件很簡單的事情,現在才知道不是那麼回事,每件事都有它的難處和方法,一份傳票送給被告有時要送很多次被告才肯接受,就是簽收個送達回證就要給他們解釋半天,因爲在那些不懂法的人眼裏,簽字是件很慎重的事情,他們心裏在想,這簽了字是不是就判了啊,會不會對自己不利,有人甚至把門關起來故意不讓我們進去,杜警官給他耐心的解釋半天,給他說明送達回證簽收只是表明你收到傳票和開庭通知了。現在才體會到中國法治進程緩慢的程度了,普法教育任重道遠。跟着杜警官出去辦案確實學到了不少東西,XX區個鄉鎮都去見識了一下,對那裏的鄉土風情有了一些瞭解。

深入瞭解了才知道自己的盲目自大,知道了自己的無知,其實自己什麼都不懂,現在本生滿大街都是,而自己就是那種底層學校出來的,原來心裏總想着畢業後能找個待遇好的工作,這不想幹,那個太苦太累了,不出去闖闖永遠不知道自己有幾斤幾兩,在法院實習,做錯了什麼事,法官們可以說你還是學生,可以原諒你,但當走上工作崗位後再出錯,就要承擔責任,設身處地爲法官們着想一下,假如自己是法官,當在判決書上籤下自己的名字時就意味着一種神聖的責任,前提是要公證,這代表的行使國家的審判權,法院專門有審判監督庭,專門負責錯案追查制,實習讓我在學生和走上社會進入工作崗位之間有個良好的過度,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經歷,也是一個重要步驟,使我提前瞭解了社會,爲適應不斷變化的社會做好了思想和能力等方面的充分準備,爲就業打好了基礎,對我的將來有着極大的幫助。

法院刑庭實習報告 篇三

實習單位:xx市xxx人民法院

實習資料:瞭解基層法院系統工作概況、熟悉基層法官辦案流程、開庭旁聽、裝訂卷宗分類歸檔、查閱卷宗

實習時間:xxx

2009年2月,我來到xx市蔡甸區人民法院民一庭實習,爲期三個月。經過這兩三個月短暫的實習生活,我不僅僅鞏固了大學三年以來所學的法學專業知識,還鍛鍊了法律實踐潛力。透過與該法院的各位老師的溝通與交流與其建立了良好的關係,大大增加了我的人際交往潛力,增長了社會經驗,開闊了眼界,令我受益匪淺。

初到法院的我滿懷着激情,雖然還未曾工作過,對法院的工作流程亦不甚瞭解,但我對一切都充滿了信心,相信只要自己多與那些法官、書記員溝通,不懂的地方多向他們請教然後再慢慢去領會,自己在較短的時間內必須能夠很快適應那裏的工作。

剛來的一段時間,幾乎都是學習法院的有關規章制度以及工作紀律,熟悉各科室,然後跑跑辦公室、送送文件什麼的,再就是陪同書記員一齊去送達裁判文書等。似乎覺得工作很單調,但我明白麪臨一個全新的環境總得有一個慢慢適應的過程,況且任何一門工作都不是簡單就可了事的,比方說對於裁判文書的送達要嚴格依據法定程序,文件也得有專門的負責人簽收。趁這段時間也正好能夠熟悉一下那裏的工作環境和工作流程,以便能更好的融入到這個新的羣衆之中。

大約過了一個星期,主管民庭的戴紹軍庭長找我和另外一個一齊過來實習的同學開了個座談會。他首先是對我們這段時間的工作熱情和工作態度表示肯定,其次是針對對我們的具體狀況提出了一些期望和要求。他期望我們能夠把握這次實習的機會,以鞏固自己大學幾年以來所學的專業知識,更重要的是要勤學好問以增長自己的實踐經驗。還對我們分析了目前大學生就業的形勢,以及他這些年以來的工作體會。他告誡我們要在當前就業嚴峻的形勢下端正自己的心態,對自己要有一個合理的定位,不要心浮氣躁而就應腳踏實地地去學習和掌握更多的知識和經驗。同時,對我們所學的法學專業的就業狀況進行了分析,鼓勵我們要樹立信心,努力去學習,力爭透過國家司法考試甚至是公務員考試,爲將來能從事法律工作做準備。最後,給我們介紹了指導我們實習的法官,並期望我們能夠虛心向他們學習,對一些不懂的問題及時向他們請教。

我的指導老師是民一庭的侯邦生庭長,他是蔡甸區人民法院十大傑出青年法官之一,他有紮實的法學專業知識和豐富的司法實踐經驗,爲人和善而不失嚴肅,對每一個當事人都能細心地接待他們,並解決他們所提出的任何問題。工作上更是嚴謹細緻,給我印象最深的是他的辦公桌上的那本日曆上清楚地記載着每次開庭的時間與日期,工作日誌裏更是清晰地記載着會議摘要、與會人員、開庭安排、來訪人員記錄、調解記錄等。與侯庭長同辦公室的還有羅英法官,她雖然作爲一名代理審判員,卻有着多年的涉及婚姻家庭案件方面的審判經驗,爲人亦謙虛和善,對待來訪的當事人都能耐心的傾聽他們的意見然後耐心地勸解。工作上細緻,充分準備着每次的開庭工作,業餘時間多在專研自己的業務知識。針對一些具體的案件,我時常與她一齊交流並發表自己的意見,同時請教一些尚不懂的問題,她均能熟練解答並對我所提出的意見給予必須的肯定。

侯庭長經常告訴我說,作爲一名審判人員,要時刻牢記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五個禁止”的規定,嚴肅地約束自己的行爲,模範地遵守憲法和法律,維護憲法和法律的實施。從事審判工作,不僅僅要有豐富的法律專業知識和工作經驗,而且還就應有較高的法律素養,對待當事人要細緻耐心地勸解。適用法律時,更就應要謹慎,尤其是在行駛自由裁量權時,從而切實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在從事法庭審判工作之外的工作時,如案卷的裝訂、歸類入檔等亦就應做到嚴肅認真,不可草率馬虎了事。

在侯庭長與羅法官的指導下,我負責寫出庭通知書、整理當事人所提交的訴狀與證據材料、通知相關工作人員做好開庭準備工作,以及在案件審結侯和書記員一齊裝訂卷宗,並分類歸檔。這些工作看似簡單,但亦不能隨隨便便就去做,比方說開庭通知要嚴格規範地書寫,並在法定期間內張貼在公告欄顯目的位置,以便讓當事人在第一時間知曉開庭的狀況。裝訂案卷與歸檔亦馬虎不得,首先要得覈實卷宗的數目,以及相關材料是否齊全。還要按要求分門別類的入檔,以便備查。

實習的另一方面的資料就是開庭時去旁聽,在庭審現場感受庭審氛圍。在這莊嚴肅穆的環境下,審判人員駕馭庭、審查明事、實適用法律、平衡利益及調判結合的潛力,全都能在這個過程中得到很好的體現。同時,審判人

人員的形象素養亦能在此過程中得到全面的展示。

幾乎每一次開庭我們都是第一時間趕到審判庭,幫忙佈置法庭。庭審中,專心傾聽雙方當事人及其代理人或者監護人發表的的代理意見,尤其是雙方爭論的焦點問題。有些案件案情簡單明瞭,有些案件就顯得稍微複雜。開完庭之後回去記載着有關庭審的狀況,和侯庭長、羅法官談論案件,發表自己的看法,請教他們一些尚不懂的問題。

2009年2月19日審理的一齊關於租賃合同糾紛案件,讓我至今記憶猶新。該案具有典型性,它較好地反映了審理案件的法官在查清案件事實的基礎上調判結合,合理地適用法律,平衡當事人雙方的利益的審判潛力。下面有關該案的狀況做一簡介。

該案案情:

被告租賃原告的門面房從事服裝經營,雙方與2007年1月8日簽訂書面租賃合同,期限是兩年。2008年12月中下旬,原告通知被告合同即將到期,請求騰房事宜。被告提出因受金融危機的影響生意一向不景氣,尚有超多的服裝庫存滯銷,期望原告能夠寬限至農曆年底,原告應允。至2008年農曆年底,原告催被告騰房,被告說因到年關此刻生意剛有回升,期望能夠續期,待庫存服裝再銷售一部分後退房。原告再次同意了再寬限一個月,但沒有同意續簽合同。2009年2月,原告要求被告騰房時遭拒絕,遂向該法院起訴。

本案適用民事簡易程序審理。開庭前因被告未明確表示同意調解,經法官勸解並申明厲害關係後仍未明示同意調解,於是法官依法律程序主持了庭審。庭審中,原告帶給了相應的證據請求法院裁決房屋租賃合同到期,由被告承擔訴訟費用並要求被告支付房屋到期後的適用費用。被告對此均無異議,也同意原告的訴訟請求同意退房,但提出由原告接手其庫存貨物的不合理辯求。

法庭辯論終結後,法官又一次主持了調解。針對被告目前所處的狀況,國內的經濟形勢,告訴原告期望他能夠再給予其必須的寬限其,同時要求被告支付房屋使用費。針對原告爲下崗工人,生活艱難以及當前消費水平偏高的狀況,要求被告能夠相應的提高房屋租賃費用。最後雙方在法官的主持下同意了此調解,並達成了一致的調解協議。本案中,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關係明瞭,根據所查清的事實與認定的證據,法官完全能夠依法做出不利於被告的裁判。但是,本案的法官卻能結合案件事實與當前雙方所處的狀況,平衡雙方的利益,從而使得本案的當事人皆大歡喜,併產生好的社會效果。從另一個方面來看,本案雖然是一個案情簡單的民事糾紛,但卻能夠體現出法官在新的形勢下認識和把握大局的潛力,認識和把握社會矛盾的潛力,認識和把握社情民意的潛力,以及認識和把握法律精神的潛力。該案由此可見一斑!

“紙上得來終覺淺,覺知此事要躬行。”短暫的實習時間就這樣慢慢地逝去,在短暫的實習過程中,在指導老師的關懷與教導下,我更加鞏固了所學的法學專業知識,提高了法律實踐潛力。但我也深深地感觸到自己所學的知識的膚淺和在實踐應用過程中專業知識的匱乏,以及實踐經驗的不足。我將在今後的學習、生活和工作中倍加努力、勤奮學習,以掌握更多的知識與經驗。

在法院的實習報告 篇四

一、實習主要內容:

(一)熟悉司法系統的實際運作,鍛鍊實踐能力:觀摩學習法院工作方法、旁聽各類庭審、請教實習疑惑,寧波市中級法院暑期實習總結報告。

(二)明確司法實踐中刑事審判一庭的受案範圍(寧波市中級法院爲例):本轄區內有重大影響的案件;涉外案件;XX案件;局級以上國家公務人員XX等案件;危害國家安全的案件;可能判處無期徒刑、死刑的案件。法律規定的中級法院管轄權沒有實際中寬泛和明確。

(三)參與庭審前準備工作,熟悉開庭審判程序:書記員查明到庭人身份,宣讀法庭紀律;法官覈對當事人身份、告知權利、詢問迴避;法庭調查、法庭辯論、當事人最後陳述。

(四)瞭解案件終結程序(以死刑爲例):庭審結束;合議庭合議;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省高院複覈;宣判;執行刑罰。

(五)參與、學習宣判和送達程序:領取相關資料、提押、宣讀(主要宣讀事實和判決部分、告知上訴權利、期限等)、簽字確認送達回證,實習總結《寧波市中級法院暑期實習總結報告》。

(六)參加卷宗整理和歸檔工作:按照法律規定進行案件資料的分類整理;統一材料格式;統一裝訂;送檔案室檢查、歸檔。

二、主要收穫和體會:

通過兩個半月的實習,全面的接觸了司法實踐。深入瞭解了所在實習單位的工作特點,熟悉司法系統的實際運作、明確司法實踐中刑事審判一庭的受案範圍、參與庭審前準備工作,熟悉開庭審判程序、瞭解案件終結程序、參與、學習宣判和送達程序、參加卷宗整理和歸檔工作。受益匪淺,收穫和體會亦不少,具體有以下幾點:

(一)經過觀察和諮詢,弄清楚了司法實踐中的管轄範圍(參看前文)。總的來說符合法律的規定,在司法實踐中爲了便於審判活動的開展,稍微有點調整。具體操作上比法律規定的清楚了很多,這裏面有慣例的影響,也有實際操作的經驗總結。

(二)親身體驗了刑事審判的整個過程,對司法實踐中的作法和法律的規定有出入,有些能夠理解,比如檢察官對被告的詢問態度等,比較嚴厲,受職業影響太多,和整個大環境有關係。但對實際運作中的某些問題還是認爲司法實踐有待進一步改善:

1、公安、檢察機關在製作詢問筆錄時,遇不識字,沒有文化的當事人時如何操作?這似乎有現成的答案很多人都會回答:由詢問人口頭宣讀後,如與實際一致則令被詢問人簽字。這似乎很合情理,實際中也這樣操作。然這一看似正確、合理的做法是建立在詢問人員事實求實的基礎上,在刑事案件中,公安、檢察機關作爲即將在法庭上與被詢問人對峙的一方,何以保證其錄製的筆錄與被詢問人(法庭審判時被告)的供述,誰能保證當時公安、檢察機關宣讀的內容和讓被詢問人簽字的內容一致。今天上午的庭審被告就辯稱由於其不識字,不知道當時唸的是不是和其簽字的筆錄一致,並當庭推翻了公安的筆錄。予以爲,對於不識字、沒有文化的當時,公安、檢察機關在錄製筆錄時,尤其是簽字確認程序應進行錄像備案,一則充分保障當事人權利,防範公安、檢察機關徇私;二則利於庭審時避免不必要的翻供。

2、檢察機關在法庭舉證時,經常是n個證據一起舉,這對被告要求很高,經常有些被告人,聽不清楚,不利於被告行使合法的質疑權,也不利於法庭審理的順利進行。

在法院的實習報告 篇五

一、實習簡介

今年暑假十分有幸被分配到xx市中級人民法院①實習,實習期間,我不僅僅鞏固了兩年來所學的專業知識,鍛鍊了自己的法律實踐潛力,還學到了許多課本上所沒有的法律實務工作知識。實習過程中,各位領導、法官、書記員對我十分照顧,和他們的交流與溝通,也讓我積累了許多社會經驗,開闊了眼界,對法院工作有了全新的認識。在此,我想向一向指導、照顧我的黃建平法官,我們的領隊老師胡弘弘教授和所有爲我的實習帶給幫忙和指導的xx中院的老師們表示感謝,感謝你們爲我順利完成實習所付出的努力。

二、實習過程

我被分配在執行局跟隨黃法官實習,這對我而言是一項新的挑戰,因爲今年試行的大二提前實習制度,我們還沒有學習民事訴訟法,相關的法律知識還十分欠缺,在校園更是很少接觸關於執行方面的信息。但既到了法院,就應抱十分虔誠的心態來學習,而學習好了也可爲之後研習這方面的知識打下良好基礎。一開始我對執行的理解僅限於“直接依據生效裁判,簡單實現法定權利”的“體力活”,並沒有意識到執行工作的重要性,但透過實習學習,讓我對原先的看法有所改變。

《民事訴訟法》第201條對執行的定義是“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中的財產部分,由第一審人民法院或者與第一審人民法院同級的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法律規定由人民法院執行的其他法律文書,由被執行人住所地或者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對於該定義,能夠理解的有三點:

一、執行的依據務必是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中的財產部分,主要是沒收財產和判處罰金。行政判決、裁定及刑事判決、裁定中的非財產部分並不能由法院執行局執行。

二、具體是由作出判決或裁定的第一審人民法院或者與第一審人民法院同級的被執①xx市中級人民法院在全國都很有名,個性是它的人均結案數,據xx中院統計數據,20xx年人均結案高達277.6件,居廣東省法院第一位。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二審法院一般並不執行,但遇有特殊狀況,仍可提級執行。

三、法律有明確規定的,由人民法院執行的其他法律文書,由被執行人住所地或者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

執行的產生有兩種,包括申請和移送。對於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一方如拒絕履行,對方當事人能夠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能夠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在法院主持下雙方自願達成的調解協議文書,依法設立的仲裁機構的裁決,公證機關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也同樣適用。申請執行作爲法律賦予當事人的一項權利,能夠行使也能夠放棄,但其行使有期限限制,同一般訴訟時效2年,也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

案件申請或移送執行立案審批後,即進入正式執行階段,一般先由執行人員製作執行通知書、財產申報表、申報財產通知書、送達回證及其他必要法律文書,如被執行人在本地,可直接由執行人員親自送達或要求其來法院領取;如被執行人在異地或人身自由受到限制(如因刑事犯罪在監獄服刑或被羈押在看守所),則可透過郵寄送達或提審被執行人送達文書(對於在監獄服刑的,一般寄送委託調查函,請監獄管理人員代爲送達法律文書;對於在xx市各看守所的,則由法院執行人員提審直接送達)。

被執行人在收到執行通知書的法定期限內自動履行,則該案能夠終結;如被執行人在法定期限內仍未主動履行,人民法院能夠根據情節輕重對被執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關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或者直接職責人員予以罰款、拘留,有權向銀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儲蓄業務的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狀況,有權凍結、劃撥被執行人的存款,但查詢、凍結、劃撥存款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範圍,有權扣留、提取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收入,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務必費用,有權查封、扣押、凍結、拍賣、變賣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財產,有權發出搜查令,對被執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財產隱匿地進行搜查等①。

對於採取強制執行措施執行到位申請或移送標的請求的,執行完畢能夠結案,對於出現特殊情形②,人民法院裁定中止或終結執行的,也可執行結案。具體執行流程詳見下表③。

人民法院裁定中止執行的情形有:(一)申請人表示能夠延期執行的;(二)案外人對執行標的提出確有理由的異議的;(三)作爲一方當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繼承人繼承權利或者承擔義務的;(四)作爲一方當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終止,尚未確定權利義務承受人的;(五)人民法院認爲應當中止執行的其他情形。中止執行情形不見後,恢復執行。參見《民事訴訟法》第232條。

人民法院裁定終結執行的情形有:(一)申請人撤銷申請的;(二)據以執行的法律文書被撤銷的;(三)作爲被執行人的公民死亡,無遺產可供執行,又無義務承擔人的;(四)追索贍養費、扶養費、撫育費案件的權利人死亡的;(五)作爲被執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難無力償還借款,無收入來源,又喪失勞動力的;

(六)人民法院認爲應當終結執行的其他情形。

執行人下落,均不清楚,後請求當地派出所民警、當地村委會幹部協助找到被執行人父親,向其父親進行調查。法官在同被執行人父親談話時,被執行人父親表示不明白兒子目前在哪裏,他所住的那套房子也不是兒子自己的,是被執行人父親的,還沒有過戶,有村裏人能夠證明,如果申請人同意將賠償款減半,被執行人父親願意代替兒子償還債務。後法官多次做雙方工作,最後達成和解協議,被執行人當即履行協議,此案圓滿執結①。

實際執行過程中,面臨諸多新型、疑難、複雜狀況,完全執行是一件相當困難的事,個性是一些刑事附帶民事或者刑事罰金之類的案件,很難執行到位。由於一些被執行人法律意識不強,對生效的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不主動履行或者採取抗拒行爲②,如不用心主動向法院帶給財產狀況,故意逃避執行,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部分地區或部門的狹隘保護主義;法院執行力量不足、辦案經費短缺、裝備落後;法律法規的不完善等也給法院執行工作增加了必須的難度。

xx作爲改革開放的先驅,外來人口衆多,違法犯罪案件類型多樣,個性是外來人口刑事犯罪,如涉及有關財產的執行,很難執行到位。既由於被執行人多爲來自外地的打工者,無多少可供執行的財產,也存在着必須程度上的地方保護主義,委託調查執行很難得到實現。xx市本地法院委託外省法院執行難度很大,不少地區法院對xx法院委託執行消極冷漠,不聞不問,甚至出現過在xx法院執行法官多次訊問並催促其回覆之後,某受託法院承辦法官竟抱怨xx法院法官“不明事理”並要求xx法院“以後不要再給我們委託案件”的狀況③。

執行難問題早已普遍化,中發11號文件號召動員全黨力量解決執行難問題迄今已近十一年,隨着修改後的《民事訴訟法》出臺,中央對執行問題更加關注,最高人民法院爲解決執行難問題出臺了系列規定,包括《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執行程序若干問題的解釋》、《進一步加強和規範執行工作的意見》等,而且也從原先法院的單打獨鬥轉向黨委領導、法院主辦和社會聯動④,中央多部門近期出臺的執行聯動機制即是爲解決執行難而構建的新體制、機制,全國性的集中清理執行積案活動也在全方位開展,廣東省法院包括xx法院在內試點進行的“主動執行”也是對現有執行中出現的問題進行改革創新,爲有效解決執行難問題帶給新的思路。

①該案是我在實習期間全過程參與的一件執行案件,從立案執行,到製作執行法律文書,送達,做當事人工作,製作調查事蹟。

②筆者跟隨黃法官辦的一件案子涉及到山東和廣東多方關係,被執行人拒絕履行義務,法院現場強制執行時遭遇被執行人親屬反抗,後在xx本地公安局的協助下才化解緊張氣氛。

③參見鄧曉紅、何芃:《中院關於委託執行工作機制的調研報告》,中院執行局編。關於市兩級法院委託執行案件“執行難”的具體狀況能夠參見中院執行局“執行專題研究”系列文章。

④參見胡志超:《解決執行難的十年曆程》,載《法庭》20xx年第11期。

三、實習經驗

本次實習,自己既有的專業知識得到了發揮,同時親自參與實踐也獲得了許多的實務工作經驗。在執行局實習期間,協助書記員做超多的法律文書工作,自己亦草擬了各類執行裁定文書,基本掌握裁定文書的製作,應用相關法律知識處理具體案件,使理論與實踐相結合。

在具體的工作過程中,還明白了一些必要的細節,如寄送各類EMS文件(向被執行人戶籍所在地寄送委託調查函,調查被執行人的財產及家庭狀況,向監獄寄送相關文書),會見當事人的時候,很簡單的道理往往需要透過很多種方式才能讓申請人個性是被執行人明白和理解,出去執行的時候,碰到阻礙,還要注意保護好自身的安全,尋求當地有關部門的協助,這都是需要透過親自接觸纔能有深刻體會的。

總結來說,本次法院實習任務就是了解到了執行的全過程,從申請或移送到立案執行,一系列的程序工作自己都有親自參與,民事部分、刑事裁判中涉及財產執行部分,都有不同,但又都接觸學習了相關方面的資料,這對加深學習相關法律知識有很大的幫忙。而且在法院旁聽了其他庭的一些案件審理過程,對整個法律分析與應用有了一個基本的瞭解,這是校園課程裏面所很難學到的,即使學到了,把理論與實踐相結合也很寶貴。法院實習恰恰彌補了我這方面的缺陷。

平哥對我的實習工作表示十分滿意,在給我的實習鑑定評語中寫道:用心熱情、謙虛好學、善於思考、勤於總結。在平凡枯燥的日常工作中,探究法院工作現狀的原因,思索司法從學院走向社會的路徑和方式。這是讓我十分驕傲和自豪的,我覺得這次的法院實踐是我重新成長的一個重要轉折點。

成爲一名法官,個性是成爲一名優秀的執行法官真不容易,精湛的法律知識、良好的職業素質、豐富的實踐經驗都是每一位執行法官所必備的。經歷過纔會懂得,自己還有很多不足和待完善的地方,要繼續努力!臨離開法院前,平哥和執行局的領導、法官、書記員們鼓勵我繼續好好學習,將來有機會還來xx中院工作,這對我是一個極大的肯定。我想我會聽從他們的推薦用心努力學習的,無論將來會不會回xx工作,我都會用自己的所學爲中國法治、公衆利益做出自己的貢獻。而在實習過程中結識到的中山大學、國家法官學院、華南農業大學、廣東外語外貿大學等不同高校的法科學子朋友,也是我受益終身的財富!

法院刑庭實習報告 篇六

實習單位:xx市蔡甸區人民法院

實習資料:瞭解基層法院系統工作概況、熟悉基層法官辦案流程、開庭旁聽、裝訂卷宗分類歸檔、查閱卷宗

實習時間:

20xx年2月,我來到xx市蔡甸區人民法院民一庭實習,爲期三個月。經過這兩三個月短暫的實習生活,我不僅僅鞏固了大學三年以來所學的法學專業知識,還鍛鍊了法律實踐潛力。透過與該法院的各位老師的溝通與交流與其建立了良好的關係,大大增加了我的人際交往潛力,增長了社會經驗,開闊了眼界,令我受益匪淺。

初到法院的我滿懷着激情,雖然還未曾工作過,對法院的工作流程亦不甚瞭解,但我對一切都充滿了信心,相信只要自己多與那些法官、書記員溝通,不懂的地方多向他們請教然後再慢慢去領會,自己在較短的時間內必須能夠很快適應那裏的工作。

剛來的一段時間,幾乎都是學習法院的有關規章制度以及工作紀律,熟悉各科室,然後跑跑辦公室、送送文件什麼的,再就是陪同書記員一齊去送達裁判文書等。似乎覺得工作很單調,但我明白麪臨一個全新的環境總得有一個慢慢適應的過程,況且任何一門工作都不是簡單就可了事的,比方說對於裁判文書的送達要嚴格依據法定程序,文件也得有專門的負責人簽收。趁這段時間也正好能夠熟悉一下那裏的工作環境和工作流程,以便能更好的融入到這個新的羣衆之中。

大約過了一個星期,主管民庭的戴紹軍庭長找我和另外一個一齊過來實習的同學開了個座談會。他首先是對我們這段時間的工作熱情和工作態度表示肯定,其次是針對對我們的具體狀況提出了一些期望和要求。他期望我們能夠把握這次實習的機會,以鞏固自己大學幾年以來所學的專業知識,更重要的是要勤學好問以增長自己的實踐經驗。還對我們分析了目前大學生就業的形勢,以及他這些年以來的工作體會。他告誡我們要在當前就業嚴峻的形勢下端正自己的心態,對自己要有一個合理的定位,不要心浮氣躁而就應腳踏實地地去學習和掌握更多的知識和經驗。同時,對我們所學的'法學專業的就業狀況進行了分析,鼓勵我們要樹立信心,努力去學習,力爭透過國家司法考試甚至是公務員考試,爲將來能從事法律工作做準備。最後,給我們介紹了指導我們實習的法官,並期望我們能夠虛心向他們學習,對一些不懂的問題及時向他們請教。

我的指導老師是民一庭的侯邦生庭長,他是蔡甸區人民法院十大傑出青年法官之一,他有紮實的法學專業知識和豐富的司法實踐經驗,爲人和善而不失嚴肅,對每一個當事人都能細心地接待他們,並解決他們所提出的任何問題。工作上更是嚴謹細緻,給我印象最深的是他的辦公桌上的那本日曆上清楚地記載着每次開庭的時間與日期,工作日誌裏更是清晰地記載着會議摘要、與會人員、開庭安排、來訪人員記錄、調解記錄等。與侯庭長同辦公室的還有羅英法官,她雖然作爲一名代理審判員,卻有着多年的涉及婚姻家庭案件方面的審判經驗,爲人亦謙虛和善,對待來訪的當事人都能耐心的傾聽他們的意見然後耐心地勸解。工作上細緻,充分準備着每次的開庭工作,業餘時間多在專研自己的業務知識。針對一些具體的案件,我時常與她一齊交流並發表自己的意見,同時請教一些尚不懂的問題,她均能熟練解答並對我所提出的意見給予必須的肯定。

侯庭長經常告訴我說,作爲一名審判人員,要時刻牢記人民法院關於“五個禁止”的規定,嚴肅地約束自己的行爲,模範地遵守憲法和法律,維護憲法和法律的實施。從事審判工作,不僅僅要有豐富的法律專業知識和工作經驗,而且還就應有較高的法律素養,對待當事人要細緻耐心地勸解。適用法律時,更就應要謹慎,尤其是在行駛自由裁量權時,從而切實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在從事法庭審判工作之外的工作時,如案卷的裝訂、歸類入檔等亦就應做到嚴肅認真,不可草率馬虎了事。

在侯庭長與羅法官的指導下,我負責寫出庭通知書、整理當事人所提交的訴狀與證據材料、通知相關工作人員做好開庭準備工作,以及在案件審結侯和書記員一齊裝訂卷宗,並分類歸檔。這些工作看似簡單,但亦不能隨隨便便就去做,比方說開庭通知要嚴格規範地書寫,並在法定期間內張貼在公告欄顯目的位置,以便讓當事人在第一時間知曉開庭的狀況。裝訂案卷與歸檔亦馬虎不得,首先要得覈實卷宗的數目,以及相關材料是否齊全。還要按要求分門別類的入檔,以便備查。

實習的另一方面的資料就是開庭時去旁聽,在庭審現場感受庭審氛圍。在這莊嚴肅穆的環境下,審判人員駕馭庭、審查明事、實適用法律、平衡利益及調判結合的潛力,全都能在這個過程中得到很好的體現。同時,審判人員的形象素養亦能在此過程中得到全面的展示。

幾乎每一次開庭我們都是第一時間趕到審判庭,幫忙佈置法庭。庭審中,專心傾聽雙方當事人及其代理人或者監護人發表的的代理意見,尤其是雙方爭論的焦點問題。有些案件案情簡單明瞭,有些案件就顯得稍微複雜。開完庭之後回去記載着有關庭審的狀況,和侯庭長、羅法官談論案件,發表自己的看法,請教他們一些尚不懂的問題。

20xx年2月19日審理的一齊關於租賃合同糾紛案件,讓我至今記憶猶新。該案具有典型性,它較好地反映了審理案件的法官在查清案件事實的基礎上調判結合,合理地適用法律,平衡當事人雙方的利益的審判潛力。下面有關該案的狀況做一簡介。

該案案情:

被告租賃原告的門面房從事服裝經營,雙方與20xx年1月8日簽訂書面租賃合同,期限是兩年。20xx年12月中下旬,原告通知被告合同即將到期,請求騰房事宜。被告提出因受金融危機的影響生意一向不景氣,尚有超多的服裝庫存滯銷,期望原告能夠寬限至農曆年底,原告應允。至20xx年農曆年底,原告催被告騰房,被告說因到年關此刻生意剛有回升,期望能夠續期,待庫存服裝再銷售一部分後退房。原告再次同意了再寬限一個月,但沒有同意續簽合同。20xx年2月,原告要求被告騰房時遭拒絕,遂向該法院起訴。

本案適用民事簡易程序審理。開庭前因被告未明確表示同意調解,經法官勸解並申明厲害關係後仍未明示同意調解,於是法官依法律程序主持了庭審。庭審中,原告帶給了相應的證據請求法院裁決房屋租賃合同到期,由被告承擔訴訟費用並要求被告支付房屋到期後的適用費用。被告對此均無異議,也同意原告的訴訟請求同意退房,但提出由原告接手其庫存貨物的不合理辯求。

法庭辯論終結後,法官又一次主持了調解。針對被告目前所處的狀況,國內的經濟形勢,告訴原告期望他能夠再給予其必須的寬限其,同時要求被告支付房屋使用費。針對原告爲下崗工人,生活艱難以及當前消費水平偏高的狀況,要求被告能夠相應的提高房屋租賃費用。最後雙方在法官的主持下同意了此調解,並達成了一致的調解協議。本案中,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關係明瞭,根據所查清的事實與認定的證據,法官完全能夠依法做出不利於被告的裁判。但是,本案的法官卻能結合案件事實與當前雙方所處的狀況,平衡雙方的利益,從而使得本案的當事人皆大歡喜,併產生好的社會效果。從另一個方面來看,本案雖然是一個案情簡單的民事糾紛,但卻能夠體現出法官在新的形勢下認識和把握大局的潛力,認識和把握社會矛盾的潛力,認識和把握社情民意的潛力,以及認識和把握法律精神的潛力。該案由此可見一斑!

“紙上得來終覺淺,覺知此事要躬行。”短暫的實習時間就這樣慢慢地逝去,在短暫的實習過程中,在指導老師的關懷與教導下,我更加鞏固了所學的法學專業知識,提高了法律實踐潛力。但我也深深地感觸到自己所學的知識的膚淺和在實踐應用過程中專業知識的匱乏,以及實踐經驗的不足。我將在今後的學習、生活和工作中倍加努力、勤奮學習,以掌握更多的知識與經驗。

法院刑庭實習報告 篇七

我對自己能夠到法院進行實踐感到很高興,對於即將畢業的我而言,這是一次不可多得的將理論與實際相結合,從現實生活中取經的社會實踐活動。就像有句話說的:“大學與社會間就像隔着幾級樓蹬,你邁出校門前不瞭解這個社會,就像沒點燈就下樓梯一樣,一下三蹬踩下,你會閃着”。

在這次實踐的過程中,我小心翼翼地走着,努力將這幾級“樓梯”縮小距離。從學校到社會的大環境的轉變,身邊接觸的人也完全換了角色,老師變成了上司,同學變成了同事,相處之道完全不同。在這巨大的轉變中,我們可能彷徨,迷茫,無法馬上適應新的環境。做錯事時要受到同事的責難,上司的批評。而在學校,有同學、老師的關心和支持,每日只是上上課,很輕鬆。常言道:工作一兩年勝過十多年的讀書。實踐的時間雖然不長,但是我從中學到了很多關於做人、做事、做學問的知識,這對於我日後的學習和生活無疑是一筆巨大的財富。

一、法官的教導

我跟着學習的法官的認真和細緻是在法院出了名的,她從來都是一絲不苟地對待工作,大到各項規章制度小到一個標點符號。她都十分嚴格,不允許出一點差錯。她時常指出我的錯誤和指導我工作、學習,很讓我受益。另一個和我同一個辦公室的法官也教會了我很多東西,比如各種法律文書的書寫格式、開庭筆錄的記錄方法、和當事人打交道的方法等,還給我講她以前辦案的事情,教給了我許多學校裏學不到的社會知識。還有其他的幾位可敬的法官們,他們的勤奮,嚴謹,飽滿的法學知識,豐富的人生閱歷,分析問題切入要害的能力給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也對我產生了很大的影響。我向所有指導過我和給我提供過幫助的法官們還有其他工作人員致謝,感謝你們爲我的實踐活動順利完成付出的辛勞。

二、實踐工作及感想

我最初到法院的時候,我和法官、書記員都有一個熟悉的過程,有時候相視而笑卻不知說什麼好,弄的大家都有些尷尬,但很快,工作使我們有了共同的話題。

我們從填寫各種表格這種最瑣碎的事情做起,但在完成這些工作的過程中,徹底改變了我之前認爲的“打雜”沒用的看法,只要你用心,就會從中學到很多。比如,在整理案卷的過程中,會發現,一個案卷就是一個案件從發生到審結、罪犯被送到監獄的全過程。

案件的審判流程表反映了一個案件的基本信息,從收案、分案到結案都被歸入了電子信息檔案。檢察院會將案件的起訴書及相關材料提交到法院。公安機關關於各種案件的刑事偵查,一個案子並不是簡單的幾個物證或口供,而是非常詳細完整的環環相扣的證據鏈,從被告人供述、被害人陳述、證人證言、人體損傷鑑定、價格鑑定、勘驗筆錄、工作記錄、辨認筆錄,到電話清單、各種物證圖片,確可證明一個案件的始末。律師的委託書、辯護詞,還有民事材料、調解書,雖不是每個案件都涉及,卻也是一個刑事案件的組成部分。

這次在法院的實習是實實在在,真真切切地進入司法機關跟上人家的上班、下班的工作節奏來進行實戰演練。經過實習,我感覺收穫非常大,在實踐工作中加深了對司法體系個部門工作流程的瞭解,增強了實際操作能力,尤其是司法文書的寫作,進一步促進了理論知識向實際工作能力的轉化,學到了很多平時生活中學不到的知識。

在刑庭實習,主要實習科目是刑事訴訟法和刑法,偶爾可能會涉及一些其他私法科目。在刑庭,每天的生活主要就是開庭,寫判決書,寫審理報告,做筆錄。周而復始,日復一日。但是當你有足夠的耐力能夠坐的住和靜下心的話,你會發現在刑庭的實習生活是非常有趣的!

剛來法院實習時,在工作經驗方面,我們這些實習生們幾乎都是白紙一張,需要一筆一畫的開始,一點一滴地觀察他人的工作。我們需要做看似不起眼的小事情,主動打水、掃地、抹桌,積極的融入辦公室的生活。不少人抱怨說在法院大都要被人差遣,經常要幫人跑腿。不過我覺得,當我們今後走入社會上,誰一開始不被人差遣呢?至於跑腿,我想姑且理解爲每個人都要從基層做起吧!在基層只要你努力積極,同樣可以學到許多出乎意料的東西,這其中包括一些理論的落實,包括感受工作的氛圍,同時也包括在一個小小的集體中的待人處世的方式。

首先,在法院做的事情就是翻閱和整理卷宗,通過閱讀卷宗,我從大體上把握一個案件的辦案流程,看的越多,就把握的越詳細。剛開始時覺得有些無聊,很沒意思。而後來慢慢地瞭解和認識到查看和整理卷宗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這是瞭解每個案子案情的關鍵,也是接觸各類案件的最好機會,當我以仔細認真的查閱和整理過一本一本濃縮了法院工作流程的卷宗之後,我逐步地瞭解了法院的具體工作,以及法官的辦案思路。

其次,在刑庭實習做的很多的就是法律文書的製作與書寫,這些法律文書包括判決書、庭審筆錄、庭審提綱、合議庭筆錄等,有時也會幫着書記員填寫一些結案登記表、執行通知書、提押票。這些法律文書的製作,毫無疑問都有一個比較模式化的框架,但是其中的內容卻是需要你根據每個案子的情節來構建的,這就需要我們十分地仔細和謹慎地去抓住每一個細節問題了。起草判決書就有很多的東西是需要注意的,比如:

1、使用的程序不同,判決書的書寫就有區別,是簡易程序的有的地方就可以簡寫,是普通程序的很多地方就要詳細的寫;

2、被告人被羈押的場所男犯跟女犯是不同的,被取保候審沒有羈押的也是需要註明的。在法律文書書寫的過程中,我學到了不少知識,理解了許多理論問題。

再次,在法院實習,最大的方便就是可以經常去旁聽庭審。刑事案件審判中,莊嚴的法庭、神聖的氣氛、嚴格的程序、激烈的辯論,身處其中,至少可以讓人感覺到程序的正義在這裏是一種淋漓盡致的體現。在旁聽的過程中,審判人員和公訴人對整個案件的駕馭能力、清晰的思路、邏輯嚴謹的語言着實令我羨慕和驚歎。雖然已經學習了兩年法律,但在旁聽的過程中,我真真切切的感到了我們僅有的專業知識是遠遠不夠的。在加強理論修養的同時,我們更需要積累實際操作的辦案經驗和社會閱歷。尤其值得一提的是法院的xx。從我們到法院實踐的第一天起,法官就告訴我們凡是在法院聽到的、看到的屬於保密的東西都不能透露出去。

三、實踐總結

實踐的時間儘管不長,有時候會覺得自己的工作有些無聊,但現在回想起來收穫真不少。不僅學習了法學知識,還鍛鍊了我的法律實踐能力,而且還與法院的各位老師建立起了良好的關係,大大增強了我的人際交往能力,豐富了社會經驗,開闊了眼界,這真是一次不可多得的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鍛鍊。“在大學裏學的不是知識,而是一種叫做自學的能力”。經過實踐之後才能深刻體會這句話的含義。我在實踐期間的工作,很多都是表面看似枯燥,但是實際上,這些都藏着許多知識,很多時候就看你能不能發現和學習了。

在法院的實習報告 篇八

爲檢驗自己的興趣愛好,對自己所選擇的專業和將來的職業進行重新審視,爲自己將來的職業發展方向提前做好前提,爲儘快調整好職業發展道路,實現自己從校園到社會的無縫銜接。以下是我在法院參加實習的情況:

一、實習時間

6月28日----12月12日

二、實習地點

xxxx人民法院

三、實習目的

從三月份準備司考以來,對法律知識的學習日益深入,法律基礎知識進一步紮實、理論水平也有明顯提高,但是對於實務接觸甚少,所學理論知識無法在實踐中得到驗證,也就不能發現不足,反過來影響了理論水平的進一步提高。徐新意老師一直教導我們要理論實踐相結合,對任何理論知識,終究都要通過實踐的檢驗。此次在武進法院的實習讓我們開闊眼界,學會處理好學校教育與社會實踐的關係,以理論爲基礎,通過實踐加深對法學理論的理解。力求實踐內容與理論知識相結合,以期達到提高法律素養和實務水平的目的。

四、實習內容

此次實習,主要在訴訟服務中心展開,小組五個人分工不同,作爲組長,我的主要任務是聽庭審以及協助其他組員的工作,也有幸接觸更多,學到更多。 首先,翻閱和整理案卷。案卷整理工作具有重要意義,每個審結的案件都要及時訂卷歸檔,以備日後查閱。剛開始整理的時候比較生疏,時有差錯,後來通過向書記員請教,我很好地掌握了整個卷宗整理和裝訂過程,能夠獨立完成案卷裝訂工作。整理案卷也爲我提供了接觸各類案件的機會,當我認真查閱和整理濃縮了多方工作流程的卷宗之後,我逐步瞭解到一個案件從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到檢察院審查起訴再到一審法院審理判決的具體工作程序,並從中體會到案件審理的基本思路。每個案件審理終結後的退卷工作和向最高人民法院寄送關於死刑複覈的案件材料,又讓我對二審案件的整個審理過程有了清楚的認知。

其次,參加案件旁聽。在實習期間,每天早上我都旁聽兩到三場庭審,從簡易程序到普通程序簡化審,從民事合同糾紛到刑事犯罪,我都認真旁聽、記錄。在旁聽過程中,我感受到了審判人員公正、中立的審案態度,以及公訴人和辯護人激烈的辯論。莊嚴的法庭、嚴格的程序,無不折射出法律的嚴肅和公正。從審判人員對被告的發問中,能體會到審判人員對於整個案件審理思路的把握,更好地瞭解案件事實。而在公訴人和辯護人的爭論中,我又能瞭解到案件爭議的焦點。

觀摩法庭庭審還讓我對刑事案件庭審的整個過程有了更加直觀生動的瞭解,比起書本上枯燥的文字表述,庭審讓訴訟程序更形象具體,記憶深刻。

最後,書寫法律文書。這幾天,我們還接待了武進區橫林鎮的幾位當事人,幫助他們書寫起訴狀、申請執行書、恢復申請執行書等。法律文書不僅格式要規範,內容更要合法、合理、合情。雖然在校期間已經學習了法律文書的寫作,對法律文書也有了一定的瞭解,但是在實際寫法律文書的的過程中,我深切地感受到法律要想運用的好、有說服力,光靠書本上的知識是不夠的,一定要多進行實務鍛鍊。事後,當事人因爲我們綿薄的幫助而連連感謝,更讓我們堅定了走法律之路,用法來捍衛公民的權益。

五、實習感悟:

(一)對法院工作有了更加直觀深入的瞭解。

實習之前,對法院及法官的認識僅限於書本知識和一些影視作品中的形象,印象比較模糊而且帶有明顯的模式性。真正接觸之後才發現實際的法院工作跟想象的相差巨大。

1、法院工作的重要性。法院工作直接關係社會公平正義的實現。在刑庭實習,接觸到的都是一些惡性刑事案件,每一個案件的處理都關係到諸多人的切身利益,所以每個案件都需要以公正客觀的心態對待,確保受害人利益得到切實保障,被告人得到應有懲罰,正義得到伸張。

2、法院工作的複雜性和嚴謹性。在實習過程中,接觸到的案件跟書本上學的案例相差懸殊。教材中的案例都是經過反覆推敲篩選、確定沒有爭議之後才被選入的。但是實踐中的案例很少具有這樣的典型性,案件事實具有諸多模糊之處,而且還有許多其他的因素需要考慮,每個案件都需要法官耗費大量的心血反覆推敲、斟酌,有的甚至通過數次合議仍不能達成統一意見。在這種情況下,並不是簡單的以少數服從多數,而是允許保留少數人意見,並隨合議筆錄一共提交審判委員會定奪。

3、法官工作的艱辛。真實的法官工作遠沒有電視上寫的那樣輕鬆愜意。恰恰相反,法官工作實屬不易。不僅要面對案件雙方的雙重壓力,還還要抵禦來自不同方面的拉攏誘惑。每個案件,法官們都會盡心調解,以求被害人能夠得到最大限度的補償,被告人能夠得到一定的寬恕;每個案件,法官們都會反覆斟酌,以求客觀公正;每次二審開庭,法官們都是周密安排、緊湊高效。但是法官們的努力卻常常得不到理解。實習期間,經常遇到羣衆上訪、靜坐,甚至衝擊法院,法官的工作環境需要更加切實的保障。

(二)法律普及的重要性。

雖然我們的普法工作始終未間斷,但是現實情況卻極不樂觀。尤其是針對未成年人的法律宣傳,顯然還有許多需要改進、加強之處。我們合議庭審理的案件中,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佔有相當比例。犯罪年齡的低齡化、犯罪手段的殘忍、對生命的漠視以及對法律的無所畏懼,讓具有多年審判經驗的法官們都心悸不已。被告大多都是80後甚至90後的孩子,他們在作案的時候沒有基本的法律常識,不計後果,圖一時之快而走上犯罪的道路,給自己、家人以及整個社會造成巨大的傷害。看着他們在庭審時的懺悔,父母在旁聽席上默默地流淚,以及被害人親屬的悲痛欲絕,我的心裏十分難過,每個案件背後都是兩個甚至更多家庭的災難。對於未成年犯罪社會具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在這個物慾橫流的社會,我們更要做好法制宣傳與教育工作,從娃娃抓起,避免他們染上社會的不良風氣,走上不歸路。

(三)要時刻注意加強學習。

首先,向周圍具有豐富法律實踐經驗的人學習,學習別人優秀的能力,優良的工作習慣和思維技巧。法官們都具有長期司法審判工作經驗,他們學識淵博、執法如山,合議案件時能迅速抓住案件的關鍵點進行剖析,庭審時對庭上情況的發展具有很強的掌控能力,他們的言傳身教讓我獲益良多。通過與他們的接觸和交流讓我對法官這個神聖的職業更加的嚮往。對於我這樣一個即將步入社會的學生而言,需要學習的東西很多,周圍的同事就是最好的老師,正所謂“三人行,必有我師”,可以向他們學習很多知識、道理,博採衆家之長,以人之長補己之短。

其次,不斷加強法律知識的學習。隨着社會環境的巨大變化以及我國法治的逐漸完善,每年有許多部法律法規出臺。如果滿足於現狀,你會發現你所掌握的法律知識很快就會過時。作爲一名法律人,必須有足夠強的學習能力,時刻注意把握法律的最新動向。在實習時我發現,每名審判人員的書架上都有着數量衆多的法律專着及經典案例彙編,在審判工作之餘,他們都非常注意法律知識的更新。總而言之,作爲一名法律人,學習無處不在,法律工作本身就是一個不斷學習的過程。

很多事情,你只有深入其中才能夠真正的瞭解,通過其他途徑得到的難免會有偏差。法學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法學的發展是在實踐中完成的。通過實習,我開闊了視野,熟悉了法院的工作流程,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同時還培養了自己的團隊合作精神和獨立工作能力。此外,我還結交了許多朋友,我們相互交流,相互促進,直到現在還保持着密切的聯繫。從他們身上我不僅學到了法律知識,還學到爲人處事的方法,這些都是我將來走上工作崗位的寶貴財富。

在此我由衷地向爲我提供幫助和指導的老師們表示感謝,感謝你們給予我們寶貴的實習機會,在我們的人生經歷中留下珍貴的一筆。

在法院的實習報告 篇九

作爲一名政法大學非法學專業的學生,我選擇中級人民法院作爲我本次實習的地方,是出於多方面的考慮。

事實證明,在200X年X月XX日至200X年X月X日這三個星期間,在XX人民法院民二商庭的實習使我獲益匪淺。民二庭是處理民商法方向案件的庭,因此通過實習,我不僅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在法學專業領域獲得了實際的工作經驗,而且鞏固了經濟學專業必須接觸到的債權相關知識,解決問題的能力也受到了鍛鍊,更是明白要始終保持謙虛謹慎、落落大方,始終以學習的態度做人做事。因此雖然此次實習只有短短三個星期,卻卻是我受益匪淺的三個星期,感觸頗深的三個星期。下面我來簡要談談這次實習的小結和一些感想:

1、在實習期間,我配合法官和書記員做好裁定書、判決書等的校對,做好案卷的裝訂歸檔工作。 因此也基本上掌握了案卷的整理、清卷、訂卷、貼封條等工作具體操作細節。一個案卷一般由幾個重要部分組成:案由、案件來源;當事人基本狀況;民事訴訟狀;證據材料;調解書或民事判決書;委託書和送達回證;法庭審理筆錄。這麼多東西必須歸檔整齊,不能有絲毫的混亂。雖然這些工作很瑣碎,很繁瑣,但是這些工作又是必須的,只有做好了這些工作,當事人纔可以隨心所欲的翻閱案卷,法官才能隨時翻看以前的案卷,便於法官從以前的案件中吸取經驗審判現在的案件。

2、我參加了幾起案件的開庭審理,認真學習了正當而標準的司法程序,真正從課本中走到了現實中,從抽象的理論回到了多彩的實際生活,細緻的瞭解了公訴起訴的全過程及法庭庭審的各環節,認真觀摩一些律師的整個舉證、辯論過程,並掌握了一些法律的適用及適用範圍。

3,在實踐鞏固了一些司法文書如執行通知書、裁定書、調解書、判決書、公函、公告送達等的書寫,瞭解了一些具體的民法程序知識,例如:自公告發出之日起,經過六十日視爲送達,提出答辯狀的期限爲送達期屆滿後十五日等。

這次實習,收穫最大的還是在寫判決書這一塊。原本以爲實習生頂多做一些複印、打印、裝訂、蓋印、校對等瑣碎的無關痛癢的事情,所以當法院老師把卷宗交給我讓我寫判決書的時候,我有些許的迷惑。但是,當我靜下來面對卷宗和電腦屏幕上的判決書草稿的時候,知道這是一件對我真正有好處的事情。在比對原告訴稱、舉證材料、庭審筆錄、送達回證和其他相關信息之後,寫出法院的相關判決,這是一件多麼神聖的事情。雖然我寫出的判決書當然不是最後成形,還需要老師的修改,但是從這個過程中我所獲得的東西遠遠比任何其他瑣事都要來的多得多。

4、通過旁聽案件,我對民事的審判特點和程序有了詳細的瞭解,懂得了審理民事案件關鍵在於化解當事人的矛盾,和刑事案件着重體現國家強制力懲罰犯罪不同,民事案件理想狀態應是讓雙方當事人共贏而又不失法律的尊嚴,這一點就對法官的個人素質要求很高,這個素質不僅僅是法律方面的知識淵博,更重要的是懂得替當事人着想,儘量減少當事人的訴訟成本,更不能擺官老爺的架子,人爲的拉大-法官和羣衆的距離。

這次的實習,我最大收穫的實際上是打消了原來對就業的種種憂愁情緒,不管是何種工作所最需要的品質只是勤奮和踏實肯幹。現在的學習也一樣,能做的只是踏下心來認真的學習,在步入社會前爲自己積累各種資本才能在進入社會時縱容的應對挑戰和機遇。親身體驗社會實踐讓自己更進一步瞭解社會,在實踐中增長見識,鍛鍊自己的才幹,培養自己的韌性,更爲重要的是檢驗一下自己所學的知識能否被社會所用,自己的能力能否被社會所承認。並且通過社會實踐,找出自己的不足和差距所在。

在法院的實習報告 篇十

實習人:~~~~~~ 學號:

實習時間:XX年1月9日~XX年1月23日

實習地點:江蘇省XX法院

XX年的這個寒假我在忙碌與充實中度過,有幸利用寒假時間到江蘇XX人民法院實習,這次實習是我人生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經歷,使我受益匪淺!

首先,我要向幫助指導我的孫庭長、袁法官等人致謝,感謝你們爲我的順利實習做出的努力和給予的幫助!

由於物權法、債權法、民法、商法、知識產權法、婚姻法特別是民事訴訟法等均尚未涉及,所以此次實習的目的主要是熟悉法院的辦事機構、工作流程以及案件的立案審結過程等,從基層做起,增加對法律工作的認識,此次爲期十五天的實習令我感觸頗深,受益匪淺。

XX年元月9日早上8:30,我踏進了江蘇省大豐市人民法院的大門,莊嚴的國徽不禁令人肅然起敬。我被安排在了“民一庭”,拜書記員呂楊老師門下,庭長嚴肅地給我提了四點紀律要求:第一,遵守法院紀律;第二,保守案件祕密;第三,保護卷宗安全;第四,注意個人安全。字字鏗鏘有力,震懾人心。我還擁有了自己的辦公桌,觸摸着皮質的桌面,深栗色總是給人以威嚴感。

在民一庭實習的半個月裏,我主要做了以下一些事情。

1、訴訟文書的寫作。如舉證通知書、應訴通知書、開庭傳票等。現在我知道,舉證通知書是發放給原告和被告的,而應訴通知書是發放給被告的。所有的文書一式兩份,一份給當事人,另一份法院保存。然後還負責了這些文件的編排、校對、打印等工作。使我更加清晰了法院工作的嚴謹和程序性,每一份打印的訴訟書,判決書等都要蓋有“與原件覈對無異”字樣的章,並且要到辦公室蓋法院的公章。而在運用電腦編排一類事情中又讓我認識到掌握相關信息知識和技能的必要。這些基本素質在我們日常的學習生活中就應該注意培養。

2、聯繫當事人。在此期間我還經常打電話聯繫當事人或接聽電話以及接待其他訴訟參與人。每次到立案廳給當事人或委託人送達相關文件時,深切體味到一個法律人爲別人所尊敬。首先我對着喇叭問“誰是……”,當有人回答時,我要做的是覈對他的身份,“請出示您的身份證。”這使我認識到作爲一名法律工作者不僅應當具備專業知識,還應當具備社會交際能力和耐心熱情的品質。

3、整理卷宗,在XX老師的指導下,我學會了整理卷宗。卷宗分正卷和副卷:副卷是合議庭對案件的討論意見理由等等,是給法院內部看的,當事人及其代理人是絕對看不到的;正卷裏包括立案文書、起訴狀、應訴答辯狀、送達回證、開庭筆錄、質證筆錄、雙方提供的證據等等,正卷是給當事人及其代理人看的。卷宗不能帶離法院,閱卷完畢後應及時送還案件的承辦法官或書記員。卷宗的整理包括按順序排列內部文書、填寫封面、裝訂成冊、張貼封條、書記員蓋章等工作。這些已經審結的案件中有很多典型案例,其中涉及到事實的認定,證據的採信,責任的認定等等,在整理卷宗過程中,使我對民事案件從立案到審結的程序,各種該歸檔的文書的分類有了詳細的瞭解。

4、旁聽案件。市人民法院管轄人口較多,民一庭又是全法院管轄的事最多最雜的,民一庭5位審判員每年平均每人有案子200多件,幾乎每天都有庭要開,這對我來說是一件好事,可以聽的案子就比較充足。我所見到的庭審與想象中的卻是千差萬別。腦海中呈現的是場面宏大、莊嚴肅穆的情景,卻與現實格格不入。並且完全沒有律師當堂對抗、精彩紛呈的場面,審判時間也很短,一般不會超過三小時。雖然事先沒有看卷宗,但還是能聽懂大概。我覺得,在庭審的過程中,法官的思路是最清晰的,法官的思路引導着整個審理過程;法官總結的爭議焦點很關鍵,關係到能否準確地指出案件的要害;而一個好的律師,首先要思路清晰,能夠自圓其說,還要較好地捕捉法官提出的問題的深層含義,不要答非所問,詭辯在中國這樣一個極力追求事實真相的國家裏不太管用,反而招致法官表面上的厭煩。

5、做案件的記錄。我有幸擔當過一起案件的記錄,平時從沒參加過速記方面的鍛鍊,不僅記不下全部內容,寫字塗改厲害,而且無法把握真正該記錄的內容,最後還是在法官的指導下,重新寫了一遍,才讓當事人雙方簽字的。準確聽庭是書記員的基本功之一,現在做的不好有老師幫助,法官指導,但是將來真正走上崗位了,就只有靠自己了,平常的工作還能應付,但是隨堂記錄更讓我看到了自己的不足,應該在以後的學習生活中更加培養自己實際性操作方面的能力。

6、跟隨XX法官到龍提鎮做庭外調解。這是一個離婚案件,男方因搶劫進了監獄,男方父母認爲女方有外遇,女方無法忍受公公婆婆的懷疑,堅決提出離婚。男方父母不讓女方見小孩,女方實在沒辦法,請求陳法官帶領女方一起去看小孩。我們到時,小孩一下子抱住了媽媽的腿,媽媽順手把寶寶抱在了懷裏,媽媽親了又親,眼淚不禁落了下來,男方母親熱情的招待了我們,一桌的熱開水,一碟穀子,這是鄉里人的風俗。母親和寶寶玩耍着,一桌的從遠近趕來的親朋好友看着笑着,而我呢,緊緊抱着我的卷宗,這是書記員的責任!看着眼前的場景,不禁令人含淚,曾經這也是一個和睦安穩的家庭啊,大人們鬧,最後苦的還不是孩子!

半個月的實習生活,使我對本院受理的案件情況有了大致的瞭解,大豐市人民法院民一庭的案件主要集中在以下幾類:

1、離婚糾紛,一般情況下第一次離婚的如果不是婚姻法規定的那幾種如一方有賭博吸毒等惡習不改,一方有遺棄虐待家庭成員,夫妻分居滿兩年的等等這些強制規定的,一審都是經調解無效後判決駁回原告的離婚請求,但如果半年後原告再以相同理由提起要求離婚的,法院審理時如果調解無效一般都會判決支持離婚,所以現在要離婚是一件很簡單的事情,一次不成,再來一次準行。經過平時和法官們的探討以及一些自己聽過案子,看過的案卷,我發現現在離婚案件有一些新的特點:①結婚時間比較短,離婚率卻比較高 ②結婚時間比較短,離婚率卻比較高,30歲以下的'離婚的佔多數 ③女性提起訴訟的比例高於男性,整理案卷中有10份離婚案件,其中有9份是女方提起的,這反映出當今婦女維權意識增強,婦女地位提高 ④一方不出庭,訴訟文書採取公告送達的增多 ⑤因家庭矛盾引起離婚較多,多集中於外出打工者,且都是在春節後不久提起離婚。

2、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案件的共性:一是受害人及其親屬依法維權意識增強,案件增長幅度大。二是原告索賠數額高,原告勝訴率高,獲賠數額相對較少。三是車輛及人員的流動性,法院受理案件後,送達訴狀副本、舉證通知、開庭傳票比較難,直接影響了案件的審理進度,增大了案件的審理難度,審理週期相對較長。四是判決裁定確定的民事賠償執行不到位現象突出,法院受理的該類案件,大多是肇事者無能力賠償或雙方就賠償額度未達成一致意見,交警部門調解不成的情況,這嚴重影響當事人權益和司法權威。

3、勞動合同糾紛,在法院聽了一起關於勞動合同的案件,發現在辯論過程中,用人單位的代理人總在強調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之間的關係是勞務關係,或者強調是僱傭關係,而勞動者的代理人強調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之間是勞動關係,是一種沒有簽定勞動合同的事實勞動關係。所以我專程上網查了一下他們的區別:

(一)從合同的主體上看。勞動關係的一方必須是用人單位。即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個體經濟組織,另一方是勞動者個人。勞務關係的雙方可能都是個人,或者都是單位,也可能一方是單位,一方是個人。

(二)從用工雙方的關係上看。勞動關係中的勞動者與用人單位有隸屬關係,接受用人單位的管理,遵守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從事用人單位分配的工作和服從用人單位的人事安排。而勞務關係的雙方則是一種平等主體之間的關係,勞動者只是按約提供勞務,用工者也只是按約定支付報酬,雙方不存在隸屬關係,沒有管理與被管理、支配與被支配的權利和義務。

(三)從支付報酬的形式上看。勞動關係支付報酬的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工資,有規律性。勞務關係多爲一次性的或按階段按批次支付,沒有一定的規律。

(四)從法律的適用上來看。勞動關係中產生的糾紛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的糾紛,應由勞動法來調整。勞務關係中產生的糾紛是平等主體的雙方在履行合同中所產生的糾紛,應由民法來調整解決。

本次實習開闊了我的視野,在實踐中我的專業知識得到了鞏固,解決問題的能力也受到了鍛鍊,也使我對法律在現實中的運作有了初步的瞭解。此外,更讓我慶幸的是,在實習過程中我結交了許多法官和書記員朋友,從他們身上我學到了勤勤懇懇的工作作風和很多爲人處世的方法,這些都是我平時在書本上學不到的。最後,我想再一次向爲我的實習提供幫助的法院工作者們致以,最衷心的感謝!謝謝你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