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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複議撤訴申請書通用多篇

行政複議撤訴申請書通用多篇

行政撤訴申請書 篇一

申請人:xxx[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或工作單位和職務、住所或常住地;如果是法人或其他組織,則應寫明其名稱或字號、地址;個體工商戶的,寫明其業主姓名、姓別、年齡、民族、住所,並在其姓名之後括注“系xxx(字號)業主”等。]

法定代理人:xxx[姓名、性別(與申請人關係)、年齡、職業或工作單位和職務、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xxx(姓名、職務、電話。)

委託代理人:xxx(律師只寫其姓名、工作單位和職務。)

申請人因xxx(案由)一案,於xxx年xxx月xxx日向你機關申請複議,現請求撤回行政複議申請。

撤回行政複議申請的理由:xxx

特此申請撤回行政複議申請,請予覈准。

原提起行政複議申請時所附送的證據材料:xxx(寫明證據名稱)共xxx件,請予發還。

此致

xxx(複議機關)

申請人:xxx

20xx年x月x日

行政撤訴申請書 篇二

撤訴人:王______,男,_____歲,漢族,農民,住______縣______鄉______村二組。

委託代理人:曲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律師。

王______訴______縣______鄉人民政府(______)___號文[關於拆除王______違章建築的處理決定]一案,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訴至你院,現請求撤回起訴,其理由於下:

我與______縣______鄉人民政府爲房屋拆遷糾紛一案,已訴至貴院。經人民法院和委託代理人重複給我學習宣傳法律知識和[土地管理法],我最終明白了法律規定精神,熟悉到了我自己的錯誤,認爲______鄉政府對我的處理是正確的合法的,故向______縣人民法院依法申請撤訴,接受鄉人民政府的處罰,請法院准許。

此致

________人民法院

撤訴人:________(名稱)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行政撤訴的條件

(1)前提條件

行政撤訴的原告必須具有申請撤訴的`意思表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原告申請撤訴的意思表示有兩種:

①明示的意思表示。

原告以口頭或書面的形式向人民法院明確表示放棄訴叔,申請撤訴。體此刻[行政訴訟法]第五十一條中。歸納起來,原告主動申請撤訴,原因主要有以下五種:

第一,訴訟程序開始以後,原告意識到自己確有錯誤,同意接受行政機關對其行爲的管理和調整,自願履行行政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爲所設定的義務而申請撤訴。

第二,行政機關利用其地位,不依法履行行政訴訟義務或濫用訴訟權利,使原告產生打官司費時費力又受氣的看法,從而申請撤訴。

第三,被告行政機關對原告直接或間接實施脅迫,恐嚇等手段,使原告產生畏懼心理,從而申請撤訴。

第四,在訴訟過程中,行政機關對自己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爲的錯誤有所熟悉,改變或撤銷原行政決定後,原告同意並申請撤訴。

第五,原被告暗中達成協議,以傷害國家集體或第三人的利益爲代價,並且雙方都從中獲得某種好處後,原告申請撤訴。

②默示的意思表示。

原告不明確表示要放棄自己的訴訟權利,但依其行爲可推定其有申請撤訴的意思表示。主要有以下三種情形:

第一,經人民法院兩次合法傳喚,原告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

第二,原告未經法庭許可而中途退庭。

第三,原告逾期不交納案件受理費又沒有申請緩交減交或免交。

(2)根本條件

行政撤訴的根本條件是人民法院行使撤訴准許權,審查撤訴申請,確定其合法性,然後作出準允撤訴的裁定,行政撤訴方可成立。

人民法院在審查中應注重以下問題:

①提出撤訴申請的人只能是原告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經過原告特殊授權的委託代理人,

②申請撤訴必須出自原告的自願;

③撤訴不得侵犯國家集體或者他人的合法權益,不得規避法律或者意圖逃避其應負的‘責任’,不得使行政行爲處於嚴重違法狀態;

④撤訴申請必須在人民法院宣判前提出。

行政撤訴申請書 篇三

XX年1月3日,______縣工商局以銷售假電錶爲理由,以____工字第____號決定書對申請人作出吊銷營業執照的行政處罰。申請人不服,向______市工商局申請行政複議。在申請人提出複議申請後,_______縣工商局委託______縣質量技術監督局對該批電錶作了抽樣鑑定,鑑定結果證明該批電錶爲質量合格的真表。______縣工商局認識到自己的行政處罰決定是錯誤的,遂於XX年3月25日向申請人作出道歉說明,並於當天將營業執照返還該申請人。鑑於被申請人已正式撤銷了原處罰決定,並已將營業執照返還給申請人,因此特申請撤回複議申請。以上請求,請予以審查決定。

此致

________省______市工商局

申請人:安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行政複議撤訴申請書 篇四

申請人:xxx,女,漢族,20xx年5月22日出生,現住遷西縣灑河橋鎮安家峪村。

委託代理人:xxx,北京市京大律師事務所石家莊分所律師

被申請人:河北省林業局。

住所地:石家莊市城角街666號。

法定代表人:劉鳳廷,任該局副局長。

行政複議請求

撤銷被申請人所作出的遷西縣安家峪明珠鐵選廠徵佔用林地行政許可。

事實和理由

一、被申請人河北省林業局所作出的徵佔用林地行政許可行爲主要事實不清、證據不足。

根據《佔用徵用林地審覈審批管理辦法》第四條的規定:"用地單位申請佔用、徵用林地或者臨時佔用林地,應當填寫《使用林地申請表》,同時提供下列材料:

(一)項目批准文件;

(二)被佔用或者被徵用林地的權屬證明材料;

(三)有資質的設計單位作出的項目使用林地可行性報告;

(四)與被佔用或者被徵用林地的單位簽訂的林地、林木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協議。

而遷西縣明珠鐵選廠提供的材料中,遷西縣人民政府在向河北省林業局出具《林地權屬證明》時,不是根據《林權證》、《承包合同》等法律文件,而是根據礦山整合資料,該做法與法相悖。河北省林業局無視申請人的陳述和申辯,依據違法作出的。虛假證明資料實施行政許可,嚴重侵害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而事實上,《林地權屬證明》中涉及的4.25畝宜林地使用權,該宜林地是申請人與前夫趙明澤離婚時分得的。(最初是申請人前夫從趙明貴處通過換樹以樹帶地換來的)。遷西縣安家峪明珠鐵選廠採用移花接木的手段,將與徵佔行爲無關的漏洞百出的所謂礦山整合資料用於徵佔地樹的行政許可申請,騙得遷西縣政府的《林地權屬證明》,而未對實際使用權人進行任何補償。河北省林業局在已經發現材料不實的情況下,對此不聞不問,顯系違法施政。

二、被申請人河北省林業局作出的徵佔用林地行政許可行爲的程序違法。

1、河北省林業局無端剝奪利害關係人查閱聽證資料的權利。

申請人作爲利害關係人被通知參加聽證會後,於聽證會前通過代理人到河北省林業局查閱資料。但被申請人河北省林業局推三阻四,直到20xx年1月4日下午聽證會正式舉行時,該局仍然沒有提供相關資料,(事實上直到聽證會結束,河北省林業局所據以作出行政許可的資料,申請人仍然沒有知悉,委託代理人要求查閱和複製材料時,相關人員仍舊百般刁難。)如此,表面上是公開舉行的聽證會,實際上一直被暗箱操作。程序不公的聽證,一開始就有爲達目的走過場之嫌。

2、河北省林業局省略聽證會質證程序的做法嚴重違反法律規定。

根據《林業行政許可聽證辦法》第二十一條規定:"聽證會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一)查明聽證參加人身份;

(二)聽證主持人宣讀聽證事由、聽證人員和聽證參加人名單,並宣佈聽證會開始;

(三)林業行政許可事項的審查人員進行陳述;

(四)申請人、利害關係人進行陳述;

(五)聽證參加人進行申辯、質證;

(六)聽證主持人宣佈聽證會結束。"而河北省在組織行政許可聽證過程中,根本沒有組織聽證申請人對行政機關的證據進行質證,同時對利害關係人提出的證據也不聞不問。一個多達數十人蔘加的聽證會,僅用了不到一下午的時間就草草收場,去除覈對與會人員身份和主持人發言的時間,平均每人發表陳述意見的時間不足二分鐘。根本沒有雙方舉證、質證的時間。河北省林業局還首創了"利害關係人有委託代理人的,只允許代理人發言,本人只能旁聽"的這樣既不公平又不合理既無事實依據又無法律依據的聽證發言模式。這種爲趕時間走程序而實行的簡單粗暴的做法顯然是對公民權利的漠視和對百姓利益的罔顧。

3、河北省林業局對有問題的材料的實質性內容應當進行覈實而未覈實。

根據《行政許可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行政機關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審查方式上是形式審查和實質審查相結合的。而河北省林業局在審覈時,只進行形式審查,不進行實質內容覈實,客觀上放縱了明珠鐵選廠的弄虛作假行爲,也包庇了遷西縣政府出具虛假《林地權屬證明》的錯誤,造成了對申請人權益的三次傷害。

如前述,聽證會上,灑河鎮政府、遷西林業局等機關代表均承認,《林地權屬證明》是根據所謂"礦山整合資料"出具的。也就是承認《林地權屬證明》不是按照法律規定,依據《林權證》、《林地承包協議》等合法有效憑證出具。在此情況下,既然《林地權屬證明》有違背事實和法律之嫌,河北省林業局就應當依法對該材料的實質性內容進行審覈。而該局卻採用了推卸責任的做法,明知材料有問題,依然依據有問題的材料實施行政許可,該做法顯然過於官僚主義,顯有"權爲利用、情爲權系、利爲官謀"之嫌。

三、被申請人河北省林業局濫用職權,使具體行政行爲嚴重不當。

申請人從聽證會上得知本人享有使用權的4.25畝宜林地被遷西縣政府的《林地權屬證明》確定在明珠鐵選廠名下後,十分氣憤,遂依法向唐山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複議,要求撤銷該《林地權屬證明》,同時通過代理人告知河北省林業局,要求該局停止辦理行政許可,以免錯上加錯。

但是,河北省林業局不但故意不停止行政許可事項,反而與申請人搶時間,爭分奪秒突擊爲明珠鐵選廠辦理徵佔用林地許可。

申請人於20xx年1月11日向唐山市政府提出複議後,河北省林業局1月13日就以處務會通過行政許可,14日就緊鑼密鼓地讓主管局長籤批。1月16日,申請人通過代理人發律師函要求暫緩發放行政許可文件,律師一離開,河北省林業局就將許可文件郵寄到遷西林業局。

綜上所述,申請人認爲:民權不可欺,被申請人違法實施行政許可的行爲嚴重背離了黨的親民路線,踐踏了法律尊嚴,侵犯申請人和衆多安家峪村百姓的合法權益,故根據《行政複議法》的規定,特向貴政府依法提起行政複議,請河北省人民政府依法糾正錯誤,撤銷違法行爲,爲民做主!

此致

河北省人民政府

申請人:xxx

20xx年1月21日

行政複議撤訴申請書 篇五

申請人:xxx

被申請人:xxx

申請理由:

第一本案不具備拆遷裁決必備的前提條件——不是國有土地上房屋拆遷。

《城市房屋拆遷行政裁決工作規程》第一條規定,“爲了規範城市房屋拆遷行政裁決行爲,維護拆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制定本工作規程。”這說明《城市房屋拆遷行政裁決工作規程》制定的依據即法源,是《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

《城市房屋拆遷行政裁決工作規程》第二條規定,“按照《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的規定,因拆遷人與被拆遷人就搬遷期限、補償方式、補償標準以及搬遷過渡方式、過渡期限等原因達不成協議,當事人申請裁決的,適用本規程。”據此,裁決程序的適用,其前提條件也必須是“按照《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的規定”。《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第二條規定,“在城市規劃區內國有土地上實施房屋拆遷,並需要對被拆遷人補償、安置的,適用本條例。”申請人的房屋,是建在潘家村集體土地上的,因而,其拆遷不能適用《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的規定,其裁決,亦不能適用《城市房屋拆遷行政裁決工作規程》。

第二被申請人不具備裁決的主體資格——不是市、縣人民政府城市房屋拆遷管理部門。

第三裁決缺少法定的依據——《評估報告》和《地房地產專家評估委員會鑑定意見》,補償標準不合理。

沒有《評估報告》,沒有《地房地產專家評估委員會鑑定意見》,所謂的補償,就只能是被申請人杜撰的結果。

第四剝奪了申請人的補償選擇權。

第五裁決的程序違法。

1、被申請人在受理裁決申請前沒有依職權組織聽證

《城市房屋拆遷行政裁決工作規程》第七條規定,“未達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戶數較多或比例較高的,房屋拆遷管理部門在受理裁決申請前,應當進行聽證。”本案中,被申請人在受理裁決申請前,未達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戶數較多,而被申請人沒有依職權組織聽證,程序違法,理應予以糾正。

2、被申請人沒有依法中止裁決程序

《城市房屋拆遷行政裁決工作規程》第十二條第一款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裁決並書面告知當事人:裁決需要以相關裁決或法院判決結果爲依據的,而相關案件未結案的”。裁決的依據,是《房屋拆遷許可證》合法,而《房屋拆遷許可證》合法的依據是核發規劃許可證的行政行爲合法,此前,申請人已經就西安市規劃局核發規劃許可證的具體行政行爲的合法性提起行政訴訟,請求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撤銷,現在,該案尚在立案審查過程中。依據“裁決需要以相關裁決或法院判決結果爲依據的,而相關案件未結案的”應該中止裁決的規定,被申請人應中止裁決。

綜上所述,依據《行政複議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第三項規定,申請人特提出以上覆議請求,請貴廳依法予以支持。

此致

敬禮!

申請人:xxx

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