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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再申請書新版多篇

仲裁再申請書新版多篇

仲裁再申請書篇1

申請人:*某公司

委託代理人:沈英華,江西景德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申請人:樑某

請求事項:撤銷景德鎮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景勞仲案字(20xx)第x號仲裁裁決。

事實與理由:

本案仲裁庭審時間爲20xx年5月23日,其時《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已施行,《仲裁裁決書》也已載明,裁決適用的是《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但是,仲裁庭在裁決過程中嚴重違反《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規定的程序:

1、依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三十一條規定:"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裁決勞動爭議案件實行仲裁庭制。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員組成,設首席仲裁員。"但是,本案的仲裁庭成員多達五人,嚴重違反法定程序。

2、依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條第二項規定:"筆錄由仲裁員、記錄人員、當事人和其他仲裁參加人簽名或者蓋章。"但是,本案仲裁庭共有五人,卻只有三人在筆錄上簽名,嚴重違反法定程序。

3、仲裁庭成員同時擔任書記員製作筆錄,導致產生自審自記自裁現象,這和人民法院審理案件時由合議庭成員兼任書記員的性質完全相同,有違公正公平原則。

4、依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當事人在仲裁過程中有權進行質證和辯論。質證和辯論終結時,首席仲裁員或者獨任仲裁員應當徵詢當事人的最後意見。"但是根據庭審筆錄記載,庭審時仲裁庭既未組織雙方對證據進行質證,也未組織雙方互相辨認,更未徵詢當事人的最後意見,甚至沒有在庭審過程中出示任何一方提交的證據,嚴重違反法定程序。

5、依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當事人提供的證據經查證屬實的,仲裁庭應當將其作爲認定事實的根據。"但是本案並未在庭審過程中出示、質證任何一方提交的證據,可見仲裁裁決所依據的證據均未經過查證屬實,嚴重違反法定程序。

6、依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六條規定:"裁決書由仲裁員簽名,加蓋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印章。"但是,本案的仲裁裁決書卻只有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印章,沒有仲裁員的簽名,所有仲裁員的名字都是打印上去的,嚴重違反法定程序。

以上六點均可由《庭審筆錄》和《仲裁裁決書》予以證明。

綜上所述,景德鎮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作出的景勞仲案字(20xx)第x號仲裁裁決嚴重違反法定程序,請求景德鎮市中級人民法院依照《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條第三項的規定撤銷該仲裁裁決。

此致

景德鎮市中級人民法院

申請人:景德鎮某公司

二○○八年七月八日

仲裁再申請書篇2

申請人:xx,男,漢族,xx年x月4日出生,住xx市xx區x路。

被申請人:陝西xx集團有限公司

住所地:xx市含光路

法定代表人:xx

仲裁請求:

1、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本金及收益款共計元;

2、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承擔本案的全部仲裁費用。

事實與理由:

x年1月19日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簽訂了兩份《x集團xx卡使用協議》。編號爲x-fc0372的合同約定申請人一次性向被申請人支付50萬元卡費,每三個月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元,合同期限約定爲1年。編號爲x-fc0373的合同約定申請人向被申請人支付50元卡費,合同期限爲6個月,合同到期後被申請人向申請人返還56萬元。兩合同同時約定如被申請人未按合同約定向申請人支付費用,超過七個工作日後,被申請人除應繼續支付卡費和約定的免費消費額外,還需按應付款每日的萬分之三計算違約金。

合同簽訂後申請人按時向被申請人支付100萬元卡費,但合同到期後被申請人不能向申請人退還卡費和約定的費用。x年1月2日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簽訂了一份補充協議約定:截止08年1月2日被申請人應付申請人本金及收益共計元,將該筆款作爲本金從08年1月2日開始每月向申請人支付收益款元。並從x年7月開始對xx7年到期的本金進行償還。

截止xx8年9月,被申請人共計向申請人支付了元收益款,現被申請人仍欠申請人本金及收益款共計元。申請人爲維護合法權益特向貴委申請仲裁,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本金及收益款共計元。

此致

申請人:xx

xx年x月x日

仲裁再申請書篇3

申請人:_______,性別:_____,種族:________,出生日期: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被申請人: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風險提示:

勞動爭議當事人應當在勞動爭議仲裁時效範圍內申請勞動仲裁,如果過了勞動爭議仲裁時效申請,合法權利就無法得到保障。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爲________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超過申請時效期間提出仲裁申請的,勞動仲裁委員會會駁回仲裁申請。

1、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賠償金,合計人民幣元。

2、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因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差額合計人民幣元。

3、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的加班費合計人民幣元。事實與理由: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申請人應聘到________有限公司,職位爲_____,月基本工資爲_______元,入職後被申請人以種種藉口拖延勞動合同的簽訂,也沒有爲申請人購買職工基本社保。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被申請人以申請人不能勝任工作崗位爲由,在未經培訓也未經調崗的情況下直接通知申請人被辭退了,並要求次日不用來上班了。

1、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七條的規定,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合同,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起應向勞動者支付本人工資表準版倍的工資,申請人依法應當獲得________元的雙倍工資差額賠償。

2、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和第四十八條的規定,被申請人違法解除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之間的勞動關係,應當支付經濟賠償金 ________元。

3、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申請人一直每週工作6天,每天工作達10小時,被申請人均未支付加班費,實際延長加班時長合計________小時,休息日加班合計________天,因此應支付加班費合計________元。爲了維護法律的尊嚴,保護勞動者的合法利益,懇請仲裁委員會依法支持申請人的主張。此致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風險提示:

遞交《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的同時,向勞動仲裁委員會遞交下列材料:

1、申請人爲勞動者的,應提交身份證複印件;

2、勞動關係相關證明,其它證明材料。

3、申請人系用人單位的,交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複印件加蓋公章、組織機構代碼證複印件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加蓋公章。

4、有委託代理人的,提交授權委託書。證據及證據目錄:證據

一:證據名稱:被申訴人的錄用通知證明內容:申訴人在被申訴人處的工資待遇。證據

二:書證名稱:工資確認單考勤確認表證明內容:申訴人與被訴人存在合法勞動關係

仲裁再申請書篇4

申請人:。性別:男。年齡:26。工作單位:x藥業集團公司。用工性質:聘任制。住址:北京市xx區路。電話: 。郵編:

被申請人:藥業集團公司。法定代表人::。性別:男。年齡:26。職務:總經理。地址:北京市xx區路。電話: 。郵編:100001

勞動仲裁請求事項:

1、請求裁決先予執行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醫療費4962.1元;

2、請求裁決先予執行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扣發的工資(5899.83元)及其25%的補償金共7374.78元;

3、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一次性傷殘補助金6031元;

4、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護理費1400元;

5、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交通費2272元;

6、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承擔申請人申請仲裁的一切費用包括誤工費、交通費;

7、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承擔全部仲裁費用.

事實與理由:

申訴人於x3年1月10日參加被申請人組織的籃球賽致膝關節嚴重受傷。x3年8月1日至14日在北醫三院住院治療,x3年11月22日由xx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認定爲工傷,x3年12月29日經xx區勞動鑑定委員會鑑定爲傷殘六級。由於被申請人未能及時爲申請人申報工傷,致使申請人在工傷認定前被迫自費承擔了醫療費4962.1元(見醫療保險手冊及有關的醫藥)。《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明確規定,"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申請人工傷治療期間,被申請人於x3年3月扣發了申請人工資564.42元(稅後)、x3年8至11月份扣發了申請人工資5335.41元,合計5899.83元(見本人的工資存摺本)。在勞動保障部門作出工傷認定結論後,被申請人遲遲不予補發,拖欠申請人工資至今。根據《xx市工資支付規定》的有關規定,被申請人應當向申訴人支付所欠工資25%的補償金。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四條的規定,"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爲五級、六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爲:五級傷殘爲16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爲14個月的本人工資"。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第六十一條的規定,申請人受傷前的平均工資爲3907,本人應該獲得的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爲56977元.由於被申訴人未給申請人足額繳納工傷保險費,致使申訴人僅獲得一次性傷殘補助金50946元,相差6031元.根據《xx市實施辦法》第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少報職工工資,未足額繳納工傷保險費,造成工傷職工享受的工傷保險待遇降低的,差額部分由用人單位補足.用人單位足額繳納工傷保險費後,重新覈定工傷保險待遇.重新覈定前工傷保險待遇的差額,工傷保險基金不予補支."因此,被申請人還應支付申請人一次性傷殘補助金6031元.

申請人在x3年8月6日住院治療治療手術後的兩個多月的時間內,生活不能自理,需要生活護理(見鄰居肖某的書面證實).其中,從8月6日至9月中旬的一個多月時間內,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翻身、大小便、穿衣及洗漱、自我移動方面均需要護理);從9月中旬到10月中旬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穿衣、自我移動方面需要護理).《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一條的規定,"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二條規定:"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支付,其標準分別爲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或者30."北京市x3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爲24045元/12個月=x3.75元.因此,被申請人須向申訴人支付護理費1400元.

申請人治療工傷期間共花費交通費2272元(見相關車票),應由被申訴人承擔.

由於被申請人未能依照有關規定落實申訴人的工傷保險待遇,給申請人帶來極大的傷害.爲維護申請人的正當權益,特向勞動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訴,請求支持申請人的請求!

此致

北京市xx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簽名):

20xx年xx月xx日

仲裁再申請書篇5

申請人:xxxxx有限責任公司,住所地爲武漢市礄口區古田五路17號(三新材料產業孵化器後三樓102號),郵政編碼:,電話號碼。

被申請人:王xx,女,漢族,1969年4月29日出生,住武漢市漢陽區碧湖社區14棟3-102號,郵政編碼:,電話號碼:。

申請事項:

1、判決撤銷礄勞仲裁字[20xx]第198號仲裁裁決書。

2、判決本案訴訟費用由被申請人承擔。

事實與理由:

1、仲裁所依據的事實不清。

申請人於20xx年7月1日開始承接########清潔綜合服務項目。承接該項目後,申請人即於當日和第三人###簽訂了《勞務分包合同》,將該項目中的勞務工作分包給第三人。被申請人就是由第三人聘請的勞務人員。##仲裁委員會在沒有查清上述事實的情況下,認定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之間是勞動關係是錯誤的。

2、仲裁裁決的法律適用錯誤。

被申請人於20xx年8月24日到第三人處應聘保潔員崗位,因故於20xx年3月4日與第三人解除勞務關係。被申請人於20xx年11月份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其仲裁請求已明顯超過了仲裁時效,應當依法予以駁回。但是##仲裁

委員會在沒有任何法律依據的情況下,認定被申請人的請求沒有超期,並予以支持,是不符合法律規定的。

3、仲裁程序違法。

在仲裁開庭前,申請人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遞交了《追加第三人申請書》,仲裁委表示同意追加,第三人也依法參加了庭審、辯論,並在庭審筆錄上簽字確認。但是在最後的裁決書中卻不同意追加第三人,沒有關於第三人裁決,也沒有說明理由。仲裁委的這種行爲是嚴重違反法律關於仲裁程序規定的。

綜上所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在該案的審判過程中認定事實不清、適用法律錯誤、違反法定程序,所作出的仲裁裁決侵犯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因此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向貴院提起訴訟,願貴院判如所請。

此致

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

申請人:

20xx年8月9日

仲裁再申請書篇6

申請人:xx

地址:xx

身份證:xx

被申請人:xx

住址:xx

請求事項:

1、依法採取強制執行措施,責令被申請人履行辦字第xx號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判決書的內容;

2、本案執行費用由被申請人承擔。

事實和理由:

申請人xx與被申請人因勞動爭議糾紛一案,已經由長沙市芙蓉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於20xx年xx月xx日開庭並作出辦字第xx號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判決書,判令:

1、被申請人應在本裁決書生效之日起七日內應未簽訂勞動合同支付申請人20xx年8月5日至20xx年1月10日的雙倍工資差額人民幣xx。

2、被申請人應在上述期限內爲申請人補繳20xx年7月至20xx年1月的外來從業人員綜合保險費,該判決現已生效,但被申請人仍拒不履行判決確定的義務。無奈,申請人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七條之規定,特向貴院申請予以強制執行。

此致

敬禮!

x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x

20xx年x月x日

仲裁再申請書篇7

申 訴 人: 聯繫電話:

被 申 訴人:

法定代表人:

公 司 地址:

電 話:

郵 編: 被 申 訴人: 法定代表人: 公 司 地址: 區 街 號

電 話: 郵 編: 請求事項

1、解除申訴人同被訴人煙大建設集團第十六建築安裝有限公司之間簽訂的勞動合同;

2、裁令被訴人煙大建設集團第十六建築安裝有限公司向申訴人支付20__年_月至今拖欠的工資96000元;

3、裁令被訴人煙大建設集團第十六建築安裝有限公司向申訴人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21000元;

4、裁令被訴人煙大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向申訴人支付終止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50600元;

5、裁令被訴人煙大建設集團第十六建築安裝有限公司向申訴人支付20__年1月至解除合同日拖欠的勞動保險金21000元;

6、裁令被訴人煙大建設集團第十六建築安裝有限公司向申訴人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24000元;

7、裁令被訴人煙大建設集團第十六建築安裝有限公司向申訴人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26404元;

8、裁令被訴人煙大建設集團第十六建築安裝有限公司向申訴人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33005元;

9、兩被訴人對上述所列各項訴請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事實與理由

申訴人自__年_月16日年起即在被申訴人煙大建設集團有限公司處工作,並簽訂勞動合同。20__年煙大建設集團內部調整,申訴人所在部門名稱變更爲煙大建設集團第六建築安裝勞務有限公司(後變更爲煙大建設集團第十六建築安裝有限公司)。煙大建設集團有限公司要求申訴人及所在部門所有工作人員同煙大建設集團第六建築安裝勞務有限公司重新簽訂勞動合同。自20__年1月開始,被訴人煙大建設集團第十六建築安裝有限公司即停止爲申訴人繳納社會保險,自20__年11月開始,被訴人煙大建設集團第十六建築安裝有限公司又開始拖欠申訴人工資,20__年,申訴人在工作期間受傷,被認定爲九級傷殘,被訴人煙大建設集團第十六建築安裝有限公司也未向申訴人支付各項工傷福利待遇。不得已,申訴人不得不向被訴人煙大建設集團第十六建築安裝有限公司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被訴人煙大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煙大建設集團第十六建築安裝有限公司向申訴人支付請求事項中所列各項仲裁請求。爲維護申請人合法權益,特訴諸貴委,望裁如所請。

申請人: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