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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的防範措施新版多篇

交通安全的防範措施新版多篇

學生交通安全知識 篇一

一、人行橫道

在車行道上,有一條一條用白色直線連成的“走廊”,這就是人行橫道,它是專門爲行人橫過馬路而漆劃的。駕駛員看見人在人行橫道內行走就會減速慢行,所以行人在人行橫道內過馬路比較安全。

二、人行天橋

在城市交通繁忙的路口,因來往行人和車輛特別多,爲了保證行人的安全和車輛的暢通,架設了雄偉美觀的人行天橋,行人在人行天橋上過馬路最安全。

三、道路與交通信號

道路交通信號分爲:指揮燈信號、車道燈信號、人行橫道燈信號、交通指揮棒信號、手勢信號。簡介如下:

1、指揮燈信號

綠燈亮時,准許車輛、行人通行,但轉彎的車輛不準妨礙直行的車輛和被放行的行人通行;

黃燈亮時,不準車輛、行人通行,但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和已進入人行橫道的行人,可以繼續通行;

紅燈亮時,不準車輛、行人通行

綠色箭頭燈亮時,准許車輛按箭頭所示方向通行;

黃燈閃爍時,車輛、行人須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通行。

右轉彎的車輛和T形路口右邊無橫道的'直行車輛,遇有前款二、三項規定時,在不妨礙被放行的車輛和行人通行的情況下,可以通行。

前兩款規定亦適用於列隊行走和趕、騎牲畜的人員。

2、車道燈信號

綠色箭頭燈亮時,本車道准許車輛通行;

紅色叉形燈亮時,本車道不準車輛通行。

3、人行橫道燈信號

綠燈亮時,准許行人通過人行橫道;

綠燈閃爍時,不準行人進入人行橫道,但已進入人行橫道的,可以繼續通行;

紅燈亮時,不準行人進入人行橫道。

四、道路交通隔離設施

道路交通隔離設施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在城市道路上用一定的建築材料製作的物體,用來分隔車輛與車輛、行人與車輛,使它們都按規定的路線通行。道路交通隔離設施包括綠化隔離帶,行人護欄和隔離墩。行人護欄安裝在人行道外側、非機動車道和人行道之間,用來保護行人在人行道上行走的安全,防止行人亂穿馬路或走到慢車道上去。禁止行人跨、鑽行人護欄,以防發生意外。

隔離墩由水泥混凝土墩和焊管連接而成。安裝在快慢車道之間的爲中心隔離墩,用來分隔上、下行車道。設置隔離墩,有利於分道行駛,各行其道,確保安全暢通。

五、在放學和集體外出時應怎樣做?

在放學路上,要遵守紀律排好隊,在教師的護送下,有秩序地在人行道上行走。過馬路時,要走人行橫道。我們走路要走人行道。在沒有人行道的地方,應靠路邊行走。走路時,思想要集中,不能一邊走一邊玩耍或一邊看書,不能三五成羣並排行走,更不能追趕車輛嬉戲打鬧。

集體外出活動,要有教師的帶領,排成兩列縱隊,在人行道上行走。不要隨便離開隊伍。不要在隊伍裏你推我拉,嬉戲打鬧。不做妨礙交通安全的事,不在交通擁擠的地方集隊、停留,以免影響他人通行。過公路時,應走人行橫道。在沒有人行橫道的路段要看清路面情況,在沒有車輛行駛時,抓緊時間通過。

六、十二歲以下兒童不準騎自行車

城市道路複雜,車輛繁多,由於兒童缺少生活經驗,應變能力差,《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明確規定:“12歲以下的兒童不準在道路上騎自行車。”

七、爲什麼未滿12週歲的兒童不準騎車?

根據醫學、生理學和心理學資料分析表明,一個人的發育期通常要滿十二、十三歲,才能初步達到上述最低要求。因此交通規則從保障少年兒童的安全出發,規定十二週歲以下兒童不準騎車。

八、騎自行車要遵守交通規則

在道路上騎自行車,必須集中思想,雙手把住龍頭。要在非機車道內行駛,不準駛入機動車道。轉彎時,需看清來往車輛,伸手示意,不能突然猛拐。

九、不玩車、不弔車

有一些同學隨便玩弄停着的汽車,甚至在道路中間攔車、追車、吊車,向車輛駕駛室投擲石塊,以此作樂。其實這是十分危險的舉動,最容易造成事故,也不道德。

十、文明乘車守秩序

公共汽車真繁忙,迎送乘客去各方。

乘車定要守秩序,交通法規不能忘。

依次上車莫擁擠,扶老攜幼高風尚。

國小生交通安全文明守則 篇二

1、學習和遵守交通法規,自覺維護交通秩序;

2、瞭解交通信號燈,標誌標線的基本知識,明白其內容要求;

3、放學過馬路,應持路隊旗結隊而行,過路不要攀越護欄,靠右邊人行道行走;

4、未滿12歲的兒童,不準在道路上騎自行車,三輪車和推、拉人力車;

5、橫過車道時,應走人行橫道,橫列不超過兩人;

6、不要在馬路上追逐嬉戲,不要在車前、車後、車旁玩耍、猛跑,不追車扒車;

7、騎自行車不要撒把、並行、競逐,轉彎時要伸手示意,遇機動車不要搶行猛拐;

8、乘坐汽車講文明,不將頭手伸出窗外;

9、乘坐兩輪摩托車須帶安全頭盔;

10、遇交通事故應及時報警或就近告訴老師、父母或他人,不要在事故現場圍觀。

保衛科交通安全防範措施 篇三

1、加強《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它交通安全法規的宣傳教育,定期開展交通安全學習,檢查、督促職工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學習情況,增強交通安全防範意識。

2、鼓勵職工乘坐班車通勤,儘量不開私家車、不騎摩托車,嚴禁拼車、搭乘他人私家車,降低交通安全事故發生機率。

3、建立非班車通勤人員信息檔案,合理的規範職工通勤路線,針對開車、騎摩托車通勤人員不定期開展談話教育,增強職工安全意識。

4、嚴格遵守乘車管理規定,有序上下車,牢系安全帶。開車時嚴禁看報、玩手機、打電話、吃零食、打瞌睡,堅決杜絕類似精力不集中現象出現。

5、時刻謹記交通安全,嚴禁酒後駕駛、無證駕駛、開英雄、賭氣車,堅決杜絕防礙交通安全的行爲出現。

6、組織內部交通安全監測,適時組織對安全意識薄弱、交通肇事、交通安全違法行爲的有關人員進行教育培訓。

7、上下班時應嚴格檢查所使用的汽車、摩托車、電動車安全性能等各方面車況是否正常,尤其是剎車性能是否有效,自覺控制車速,故障車輛堅決不能上路。

8、嚴格落實請銷假管理制度,嚴禁不假外出、不按時歸隊,堅持好開車、騎摩托車人員到家報平安制度。

9、開車及乘車人員必須增強自我防範意識,牢系安全帶,騎摩托車、電動車必須佩戴安全頭盔,注意天氣預報,適時掌握天氣變化,特別是雨、雪、霧等特殊天氣,嚴禁超速行駛。

10、乘坐其它交通工具通勤人員,應儘量選擇正規公交公司車輛,嚴禁乘坐無手續、無牌照等報廢車輛通勤。

11、日常生活中應樹立“綠色出行、安全出行”的交通安全理念,做到能步行不騎車,能乘公交車不開私家車,確保出行安全。

常規交通安全防範措施 篇四

乘坐公共車輛,應該遵守公共秩序,講究社會公德,注意交通安全。 候車時,應依次排隊,站在道路邊或站臺上等候,不應擁擠在車行道上,更不準站在道路中間攔車。上車時,應等汽車靠站停穩,先讓車上的乘客下完車,再按次序上車,不能爭先恐後。上車後,應主動買票,主動讓座給老人、病人、殘疾人、孕婦或懷抱嬰兒的乘客。車輛行駛時,要拉住扶手,頭、手不能伸出車窗外,以免被來往車輛碰擦。下車時,要依次而行,不要硬推硬擠。下車後,應隨即走上人行道。需要橫過車行道的,應從人行道內通過;千萬不能在車前車尾急穿,這樣很不安全橫過道路。

上學、放學和外出活動,我們幾乎天天要在道路上行走。走路要保證安全,這裏面的學問可多着呢!有不少行人,因爲沒有掌握好安全橫過道路的要領,結果喪身與汽車輪子底下。 橫過道路時,要選擇有人行橫道的地方。這是行人享有“先行權”的安全地帶。在這個地帶,機動車的行駛速度一般都要減慢,駕駛員也比較注意行人的動態。在沒劃有人行橫道的地方橫過道路,要特別注意避讓來往的車輛。避讓車輛最簡單的方法是:先看左邊是否有來車,沒有來車才走入車行道;再看右邊是否有來車,沒有來車時就可以安全橫過道路了。

橫過道路不走人行橫道,隨便亂穿,或者在汽車已經臨近時急匆匆過道路,都是十分危險的舉動。

1、在道路上行走,要走人行道;沒有人行道的道路,要靠路邊行走。

2、集體外出時,最好有組織、有秩序地列隊行走;結伴外出時,不要相互追逐、打鬧、嬉戲;行走時要專心,注意周圍情況,不要東張西望、邊走邊看書報或做其他事情。

3、在沒有交通民警指揮的路段,要學會避讓機動車輛,不與機動車輛爭道搶行。

4、國小生在放學排路隊時要頭戴小黃帽,在霧、雨、雪天,最好穿着色彩鮮豔的衣服,以便於機動車司機儘早發現目標,提前採取安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