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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車交通安全責任書(通用多篇)

校車交通安全責任書(通用多篇)

校車交通安全責任書 篇一

爲保證學生人身安全,防止發生交通安全事故,明確雙方責任,根據《鬆滋市中國小(幼兒園)接送學生車輛管理規定》,學校與機動車駕駛員簽訂如下交通安全責任書。

一、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二、積極參加駕駛員培訓,主動接受安全教育,嚴格遵守上級交通安全主管部門和學校對機動車駕駛員提出的各項要求。

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講究交通公德和職業道德,文明駕駛、禮貌行車,服從交通民警的指揮。駕駛證按時進行年審。

四、加強車輛日常維修、保養工作,做到出車前、途中、收車後仔細檢查車輛,發現問題及時修理。車輛存在故障時,不得接送學生。車輛按時進行年審。及時購買交強險。

五、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重點做到五“不”,即不酒後開車;不疲勞駕駛;不闖紅燈;不超速超載;不在大霧、雪天路滑時出車。

六、對接送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及路途安全管理。

七、如違反上述要求,出現交通事故,一切後果由駕駛員本人負責,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此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及機動車駕駛員各執一份。

校車交通安全責任書 篇二

各位學生家長,爲了加強和規範接送學生用車管理,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保證學生人身安全,根據上級主管部門關於《校車管理規定》和各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有關的安全管理的規定,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家長必須配合學校對子女進行交通安全教育,熟知交通規則,並教育子女認真嚴格遵守交通秩序。

二、家長必須向子女講清楚乘坐車輛的相關規定。汛期要教育學生注意人身安全,候車時不得離開候車地點下河玩水,遠離河道,要熟知乘車時間,不得過早候車。家長要對學生乘車前時段安全進行監管,如果發生意外,由家長負責。

三、家長必須在學生返校時將子女送到校車站點,乘校車學生必須在固定乘車地點候車。要準時上車,超出等候時間,校車不再等候。因故不能返校的,家長要向隨車調度員打電話或向學校打電話說明情況。離校不乘坐校車首先要和班主任請假,然後由班主任和校車管理人員或隨車照管人員請假。放假時,需要接站的家長按照學校接送車到點時間,提前在接送點等候,接送車將學生安全送到家長手中籤字後方可離開,不需要接站的,校車把學生送達車站學生下車回家途中安全由家長負責,要求家長要及時監管學生是否回家,知道學生去向。如因路況原因遲到的,駕駛人要立即告知家長,讓家長放心。因一方原因未能按上述要求發生意外事故的,由違約方承擔責任。

四、學生上、下車時必須確保其安全,注意來往車輛,家長因事無法接送,必須囑託他人代替接送工作,如果發生意外事故,由家長自己承擔責任。

五、學生上車時不允許攜帶小刀、針、彈珠、小石子等危險物品及食物,爲保護學生人身安全及維護車內衛生,不允許學生在車上吃東西。不得在校車上打鬧,喧譁,更不得吸菸。要服從隨車照管人員管理。

六、家長必須向子女講清楚當駕駛員出現以下情況時,應當拒絕乘車並告知家長,由家長向學校校車管理人舉報:

1、駕駛員沒有按規定地點進行停放,導致學生上下車及過馬路存在安全隱患。

2、駕駛員在途中乘載其他人員的。

3、駕駛員存在身體心理健康的現象。

4、駕駛員酒後駕駛的。

5、駕駛員出現超速行駛等交通違法行爲的。

七、乘坐校車學生取消乘坐校車必須要由家長和班主任溝通,由班主任同意方能通知校車管理人員取消乘坐。個別趟次不乘坐要首先和班主任請假,然後和隨車照管人員請假。

八、家長有責任瞭解接送子女車輛的基本情況(駕駛人員的工作作風、身體狀況、駕駛經驗以及車況是否符合要求等),發現異常應當向學校舉報。

______學校負責人簽名:______

______學生家長簽名:______

二〇___年___月___日

校車安全管理責任書 篇三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中國小校或幼兒園)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校車服務提供者)

經協商,甲方與乙方就校車服務達成一致。爲嚴格校車安全管理,確保乘車學生安全,根據《校車安全管理條例》有關規定,特簽訂本責任書。

一、甲方基本情況

1、學校性質:_____①公辦;②民辦。

2、學校辦學類型:_____①國小;②國中;③九年一貫制學校;④十二年一貫制學校;⑤幼兒園。

3、校長(園長)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基本情況

1、乙方性質:_____①依法設立的道路旅客運輸經營企業;②城市公共交通企業;③根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規定設立的校車運營單位;④依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定依法取得道路旅客運輸經營許可的個體經營者。

2、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校車基本情況

1、車牌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車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發動機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核載人數:_____人。

5、校車標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校車標牌取得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7、校車標牌發放機關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8、校車使用許可有效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9、行駛線路、開行時間、停靠站點:見校車標牌。

10、安全技術檢驗有效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11、保險投保情況:①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_____萬元;②機動車承運人責任保險責任限額_____萬元;③機動車承運人責任保險合同期限_____年_____月_____日;④車上人員責任保險責任限額_____萬元;⑤商業第三者責任保險責任限額_____萬元;⑥投保其他商業險險種:_____責任限額_____萬元。

四、校車駕駛人由乙方指派。

1、駕駛人:①姓名:__________;②性別:_____;③年齡:_____;④校車駕駛資格取得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⑤準駕車型_______________;⑥駕駛證審驗有效期_____年_____月日;⑦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備用駕駛人:①姓名:__________;②性別:_____;③年齡:_____;④校車駕駛資格取得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⑤準駕車型_______________;⑥駕駛證審驗有效期_____年_____月日;⑦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隨車照管人員由_______方指派。

1、隨車照管人員1:①姓名:______________;②性別:_______;③年齡:_______;④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2、隨車照管人員2:①姓名:______________;②性別:_______;③年齡:_______;④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3、派出方應當定期對隨車照管人員進行安全教育,督促其嚴格按照《校車安全管理條例》規定履行職責。

4、隨車照管人員變更時,派出方應提前將有關信息書面通知另一方。

六、甲方責任:

1、指派專人蔘與校車安全管理,負責與乙方對接。

2、會同乙方定期對隨車照管人員進行安全教育,組織隨車照管人員學習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應急處置和應急救援知識。

3、建立學生乘車安全管理制度,做好學生在學校校園內或校門附近上下車的組織管理工作,確保候車學生的安全。

4、配合乙方共同做好校車交通事故的處置和處理工作。

5、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制度,對教師、學生及其監護人進行交通安全教育,向學生講解校車安全乘坐知識和校車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技能,開展應急疏散演練,要求學生遵守乘車秩序,嚴禁干擾校車駕駛人工作。

6、根據乙方所提供的資料,健全完善校車安全管理檔案,實現一車一檔。

七、乙方責任:

1、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制度,加強校車出車前的安全技術條件檢查,定期進行安全維護,建立安全維護檔案,保證校車處於良好技術狀態。對於不符合安全技術條件的校車,及時停運,並由依法取得相應資質的維修企業維修,消除安全隱患後方可繼續用於接送學生。每半年進行一次安全技術檢驗。校車使用許可、校車標牌超出有效期前應及時重新申請取得校車使用許可。

2、保證校車符合國家有關標準,配備校車標誌燈和停車指示標誌,配備逃生錘、滅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設備和按照規定安裝具有行駛記錄功能的衛星定位裝置。

3、加強對校車駕駛人的管理,定期對校車駕駛人開展安全教育,督促校車駕駛人強化安全意識,遵守交通規則和校車駕駛要求,嚴禁超載、超速、酒後駕駛、疲勞駕駛、逆向超車等交通違法行爲。督促組織校車駕駛人在每個記分週期結束後三十日內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審驗。配合甲方組織開展校車應急疏散演練。保證校車駕駛人與校車標牌記載的駕駛人一致。配合相關部門定期對校車駕駛人進行資格審查和體檢,確保駕駛人身體健康良好。

4、保證提供服務的校車和校車駕駛人符合國家規定的條件,主動向甲方如實提供能夠證明校車和校車駕駛人條件的有關證件、資料。乙方因提供變造、僞造證件、資料造成後果的,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

5、校車運載學生,應當按照校車標牌載明的線路行駛,遇有交通管制、道路施工以及自然災害、惡劣氣象條件或者重大交通事故等影響道路通行情形時,應另選擇安全的線路並告知甲方。若需變更行駛線路,應重新取得校車使用許可和校車標牌。

6、遇校車接送學生期間發生故障或道路交通事故的,乙方應當會同甲方及時進行處置,安全轉運學生,並配合公安機關交管部門做好交通事故的處理工作。

7、嚴格按照有關規定使用校車標牌和校車標誌燈。校車未運載學生上道路行駛的,不得使用校車標牌、校車標誌燈和停車指示標誌。校車達到報廢標準或者不再作爲校車使用的,乙方應當將校車標牌交回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8、本責任書所載校車因故不能接送學生時,乙方應調配其他符合國家標準的校車。

八、如在本責任書有效期內,乙方提供的校車或駕駛人出現不符合本責任書規定的情況時,甲方有權向公安機關交管部門報告並終止乙方接送學生服務。

九、本責任書一車一簽,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甲方報縣級或者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備案一份,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

十、校車安全管理責任書每學期簽訂一次。本責任書有效期爲20年____月____日至20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簽字:乙方代表簽字:

簽訂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校車安全管理責任書 篇四

甲方:xxx實驗幼兒園

乙方:xxx 幼兒姓名:xxxxx 家長姓名:xxxxx

爲保證幼兒人身安全,防止發生交通安全事故,明確雙方責任,幼兒園與乘車幼兒家長簽訂如下交通安全責任書。

一、幼兒園、駕駛員和家庭都有對幼兒進行交通安全、文明乘車教育的責任,並引導幼兒遵守交通安全規則。

二、幼兒乘坐校車,在指定站點上下車,由父母(或監護人必須滿18週歲)接送幼兒。

三、等車時要求您和您的孩子在指定地點等候,要自覺維護等車秩序,排隊等候不要擁擠,不追逐打鬧,校車來時不要追着校車跑。

四、家長接幼兒下車後不要急於從車前或車後橫穿道路,應走離車輛前後20米以上,再選擇適當機會安全過馬路。

五、家長儘量按時接送孩子,爲保證孩子安全,不允許孩子獨自回家。如未能按時接送、孩子因病因事不乘坐接送車均要提前電話告知接送教師。

六、早間自站點上校車後到幼兒園;下午自上校車後到指定站點下車,安全教育、檢查由園方負責;幼兒早間上車之前和下午放學回家下車以後的安全由幼兒家長(或監護人)負責。

七、本責任書一學年籤一次,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監護人簽字: xxxxxxxxx xxxxx實驗幼兒園

20xxx年xxx月xxx日 20xxx年xxx月xxx日

校車安全責任書 篇五

爲保障幼兒的人身安全,避免錯接、漏接情況的發生,特制訂跟車教師責任狀:

一、每次車輛出發前,跟車教師必須在乘車前仔細對照乘車名單,與領隊老師確認覈實當日乘車名單及人數無誤後,方可上車。

二、如有幼兒因特殊原因更改上車地點或下車地點或改乘其它線路車輛,跟車教師必須在當日記錄中做特別說明,以免遺漏。

三、跟車老師在跟車過程中,必須對照乘車清單,確認每個站點上、下車的幼兒,並在每個相應的名字後打勾確認。

四、跟車老師在跟車結束前,必須對整個車廂進行檢查,確認沒有一個幼兒被遺留在車上。

五、跟車老師在跟車結束後,必須再次檢查乘車記錄,並在乘車表上簽名確認後,再請園長簽名。

六、跟車教師在跟車期間,須督促校車司機保持車輛勻速行駛,遵守交通規則,並避免一切不安全駕駛的行爲。

七、跟車教師在跟車途中,須檢查校車司機在接送的路程中是否在各站點停靠,無論該站點是否有人上下車。

八、跟車教師必須在幼兒上車坐穩後,再示意司機開車;不可因趕時間,提前行車,而發生意外。

以上各條須按規定執行,若因跟車教師的疏忽出現任何意外狀況,由跟車教師負全責。

跟車教師簽名: 園長簽名:

20xx年xx月

校車安全責任書 篇六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的責任和權益:

1、合同起止時間從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乙方提供車號爲_____,_____座_____中(大)巴作爲甲方的專用校車,乙方同時應提供相應駕照的合格司機。

2、乙方提供的車輛必須符合國家安全標準,手續齊備,不得提供報廢車、套牌車或假年檢車或未年檢的車輛,否則所產生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3、乙方提供的校車必須手續齊全,須持有各種合法證件(駕駛證、行駛證、車牌、養路費、汽車各項年審及公安部門鑑定的檢測合格報告證件,缺一不可)以保證校車暢通無阻,順利接送學生,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法律、經濟責任由乙方承擔(含安全事故,車輛被扣、罰款、執照、扣留證件等),一切合法證件的複印件交學校保管;校車接送學生的時間內(車內必須有學生和跟車教師),乙方司機必須爲自己和學校着想,有交警檢查車輛時,保證學生安全的前提下,靈活、避讓,以免罰款,造成不必要的經濟損失。

4、在接送過程中,因車輛故障或其他原因而誤時,乙方必須自己找車按時接送學生,不得發給學生路費自行回校或回家,更不得甩掉學生不管,引發學生或家長投訴,否則一次扣50元,而由此引起的不良後果或經濟責任由乙方承擔。

5、乙方應按照指定路線和接送點接送學生,不得擅自改變路線和接送點,如有改動,當由校方主管領導決定;乙方應安全送返指定接送點,學生不得漏送漏接、不得沒到接送點提前讓學生下車,否則,一切不良後果由乙方承擔(擅自改動行車路線、接送點、漏接、漏送引起家長、學生投訴的每次扣50元)。跟車教師另行處理。

6、乙方有責任與義務處理接送期間突發事件,如遇突發事件不予理睬,聽之任之,也要追究乙方責任。

7、在合同期間內,特別是在接送時間內,尤其要注意自身言行、儀表,其思想品行不得有損學校形象,要禮貌待人,不得打罵、侮辱學生,不與學生、教師、家長爭吵,要保持車輛的清潔。

8、合同期間,特別是在校車接送時間內,乙方司機應特別注意安全行車,做到“寧停三分,不爭一秒,確保學生安全”。不準酒後開車,開車時不準抽菸,不準打電話或接電話,不準和他人交談,不準開快車。在接送過程中如司機違規或操作不當,造成事故,由該車司機或車主承擔所有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

9、乙方提供的車輛每天按甲方規定的時間和線路接送學生。如發生汽車故障,乙方必須調過其它合格車輛接送。費用責任由乙方負責。乙方必須要提供與原車型相同的。車輛,甲方不負責調車。

10、司機應積極管理好學生車上紀律及安全等工作,服從跟車教師的合理安排;在安全的情況下,謹言慎行停則停,該等則等,不能粗暴、隨意甩脫學生,確保安全。

11、在接送過程中,證件、手續一切齊全的情況下,違反交通規則,司機故意違章或沒帶齊有關證件的、其罰款由駕駛人(乙方)承當。若司機故意違章、造成後果一切由當事人負責(車主)。

12、甲方有權對乙方提供的車輛狀況進行監督,如車輛過分殘破或不符合安全標準,甲方有權隨時終止本合同。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簽字:

20xx年xx月xx日 20xx年xx月xx日

另附:乙方的身份證、駕駛證、行駛證複印件一份存檔

校車安全管理責任書 篇七

根據省《校車管理條例規定》,完成20xx年校車安全工作目標任務,保證加強校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消除校車交通安全隱患,有效預防和杜絕校車安全事故的發生,確保學校師生的生命安全,特向武陟縣教育局保證如下:

一、責任目標

1、建立、健全校車及駕駛人安全管理制度,做好校車維護、保養和安全檢查工作,對校車駕駛人進行安全教育,接送車輛按交巡警和交通運管部門規定辦理相關校車手續。

2、凡受過刑事處罰的、持相應準駕車型駕駛證未滿三年的、三年內發生致人傷亡交通責任事故或三年內任一記分週期內累積記分滿12分的駕駛人,一律不得駕駛校車;

3、杜絕使用無營運資格的社會車輛和明令禁止的其它車輛接送學生和在園幼兒;

4、教育司乘人員做到接送車輛不超員,不超速,不違規;

5、落實責任,常抓不懈,預防避免各類交通事故發生。

二、工作任務

1、充分認識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堅決克服麻痹和僥倖心理,增強安全意識,定期開展交通法規的學習宣傳和教育活動,做到責任到人,措施到位,切實把安全工作落到實處,防止接送車輛交通安全事故發生。

2、認真落實車輛接送工作領導責任制。建立健全接送車輛管理工作的組織機構,實行一把手負責制。校長在每學期第一週內,與班主任老師、跟車護送老師、接送車車主、駕駛員、學生、家長等層層簽訂校車安全管理責任狀。

3、積極配合當地政府、派出所、交巡警中隊、交通運管等部門做好接送車輛安全管理,定期開展接送車輛的排查整治工作。

4、建立交通安全督查員制度。每天上放學期間,在學生接送車停車點進行現場督查,及時發現制止接送學生車輛超員、校車駕駛人酒後駕駛等交通違法行爲。發現學生乘坐非法接送車輛的,要及時進行勸阻,同時報告學校,校方要及時與家長溝通,提醒家長不要讓學生乘坐非法接送車輛,必要時可採用攝像、攝影等措施固定證據,移交公安交巡警或交通運管部門予以處罰。

5、深入開展交通安全教育宣傳"進校園"活動,定期開展多種形式的交通安全宣傳活動,通過交通安全知識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教育學生不乘坐非法營運的車輛,提高學生自我交通安全防護意識。

6、及時到縣教育局備案,保證認真做好以下工作:

(1)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制度,做到一次一檔,做到校車安全檢查、維護保養、駕駛員及跟車管理人員職責明確,確保學生和在園幼兒乘車過程中每個環節的安全。要制定應急預案,有效處置突發事故。校車要主動接受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和縣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

(2)校車的安全技術狀況符合《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規定的國家標準,爲校車購買第三者責任險和乘座險。在按規定進行年審外,每學期開學前應當進行一次安全技術檢驗。年檢和技術檢驗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3)駕駛員必須持證上崗,具有豐富的駕駛經驗,工作認真負責、細心,關愛乘車學生和幼兒。嚴禁非專職駕駛員開接送車。

(4)凡需乘坐接送車的中國小生和在園幼兒,應由其家長提出書面申請,得到所在學校和幼兒園的認可,並與家長簽定安全協議書,明確雙方責任。

(5)校車使用前應當上報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覈准並備案,辦理統一的校車標識、標牌,方可上路使用。幼兒園自備、承租用於接送幼兒的車輛,必須是具有合格資質的客運車輛,嚴禁使用拼裝車、報廢車、貨運車、大小三輪車和個人機動車接送幼兒。未經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批准許可的車輛,一律不得接送幼兒。

(6)應選擇安全地點設置接送車停靠站,中途不得隨意停車接送。每輛車應配備1-2名隨車工作人員,負責做好學生和幼兒上、下車安全及與家長、班主任的交接工作。接送車到達校園後要統一組織學生和幼兒進入班級,防止發生幼兒滯留校車引發安全事故。

(7)接送車在接送途中如遇到交通事故,隨車工作人員應採取緊急救護措施,並積極配合交警部門進行事故處理,並及時將事故情況報告中心學校、縣教育局。

(8)組織師生外出參加集體活動必須報縣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批准,並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備案,租車必須到有資質的客運單位租用安全合格車輛,並對整個活動全過程進行監管,確保安全。

責任單位:

責任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

校車安全責任書 篇八

甲方:××××××幼兒園

乙方:幼兒家長

孩子是祖國的未來,讓孩子安全健康成長是我們的共同心願。黨中央國務院要求社會都要關心孩和責任,爲了切實做好安全工作,落實安全措施,家長需要與園方簽訂“安全協議”雙方應嚴格遵守協議條款。

一、家長要親自接送幼兒,如果委託他人接幼兒,要在早上送孩子時與班上老師交代清楚,留條並接送卡轉交給臨時接送人,晚上接孩子時帶同樣的條子及接送卡方可接走幼兒。

二、家長要嚴格遵守幼兒園制定的出入口管理制度,嚴格要求去做。

三、家長要在早上7:30分----8:00前按時送幼兒來園,要親自將幼兒送到教師手中,若您送的較早,請交予值班保安或值早班教師手中。下午4:30----5:30接幼兒(6:00以後開設延點班)。

四、晚上家長從老師手中接幼兒後要看管好幼兒直接到離園,不要再讓幼兒在操場玩耍、逗留、以免發生安全事故。

五、請不要讓幼兒帶危險品入園,如:項鍊、釦子、別針、小顆粒、零食等,避免不必要的危險發生。

六、給幼兒穿大小合適的輕便鞋(布鞋或球鞋和便於活動的衣服,避免幼兒活動中因服裝、鞋不合適,發生摔傷、磕傷現象)

七、請協助幼兒安全教育:自我保護,玩具的正確玩法,良好行爲規範等。

八、晚間當幼兒離園時,爲了避免陌生人利用此間作案及人員擁擠造成不安全隱患,請不要帶幼兒在幼兒園停留,聽到廣播立即離園,幼兒園不再負責幼兒管理。

九、請您在帶幼兒外出時遵守交通法規,用您的模範行爲讓孩子養成好習慣。

十、如您爲孩子帶藥來園時,請您按要求填好服藥條(幼兒姓名、班級、吃藥時間、劑量、藥名、服法)一併親自交到保健醫生或本班教師手中。若無服藥或服藥內容不清,教師將不能爲孩子服用。

十一、本責任書供本園使用。

本責任書自家長簽字、學校雙方簽字(蓋章)後在責任期內生效。本責任書供園內留檔存查,請家長簽完字後交與本班老師,解釋權歸本園所有。

幼兒園(蓋章) 家長(簽名)

日期: 日期:

校車安全相關責任書 篇九

爲了加強和規範學生乘車管理,預防和減少安全事故,保證學生人身安全,根據國家制定的《校車安全條例》和各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有關的安全管理規定,制定本責任書:

一、學校和校車公司負責學生早晨上車後、傍晚下車前及在校期間的學生人身安全;學生早晨從家出發到上車前這段時間包括在候車點候車時間及傍晚下車後到回家這段時間學生的人身安全由學生家長負責。

二、學生家長必須提前5-10分鐘將學生安全的送到指定候車點,並看管好自己的孩子,確保候車點的秩序;傍晚放學時,學生家長必須提前到候車點接學生回家。如因學生家長因故不接送學生或因學生私自行動出現的安全事故由學生家長本人負全部責任。

三、學生須按學校規定的乘車路線、車次、時間、候車站點乘車,不得隨意變更乘車路線、車次、時間、候車站點。校車定時定點發車,因個人原因不能按時到達站點而未坐車的,後果自負。

四、家長必須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教育,熟知交通規則,並教育子女認真嚴格遵守交通秩序及候車點秩序。

五、家長必須教育子女愛護車輛,保持車內整潔。如有損毀,根據校車公司規定進行賠償。。

六、家長配合學校教育學生乘車秩序。學生乘車定點定座,等校車停穩後,列隊依次上車,不隨車奔跑,按序就坐,不爭搶,上車後必須繫好安全帶。學生在乘車期間如果紀律不好,不聽管教,或蓄意破壞車內設施,或在車內打架鬥毆,經警告2次仍不悔改者,學校有權報校車公司停止其乘車資格。

七、如果受天氣或其它因素影響,校車需臨時改變候車點或下車地點,跟車教師必須提前通知學生家長,學生家長必須到指定的接送學生。

八、學生有特異體質的(殘疾、重大疾病、暈車等)不應坐車的或需要特殊照顧的,家長要告知學校。否則出現一切後果,家長自負。

九、規定範圍內的學生乘車必須經學生家長同意,並按規定交納乘車費。(5公里以內每學期200元,超過5公里的每學期300元)

十、此責任書一式二份,學生家長和學校各執一份。

學校(蓋章): 學生家長(簽名):

乘車學生(簽名):

年 月 日

幼兒園校車家長安全責任書 篇十

一、家長必須配合學校對子女進行交通安全教育,熟知交通規則,並教育子女認真嚴格遵守交通秩序。

二、家長必須向子女講清楚乘坐車輛的相關規定。汛期要教育學生注意人身安全,候車時不得離開候車地點下河玩水,遠離河道,要熟知乘車時間,不得過早候車。家長要對學生乘車前時段安全進行監管,如果發生意外,由家長負責。

三、家長必須在學生返校時將子女送到校車站點,乘校車學生必須在固定乘車地點候車。要準時上車,超出等候時間,校車不再等候。因故不能返校的,家長要向隨車調度員打電話或向學校打電話說明情況。離校不乘坐校車首先要和班主任請假,然後由班主任和校車管理人員或隨車照管人員請假。放假時,需要接站的家長按照學校接送車到點時間,提前在接送點等候,接送車將學生安全送到家長手中籤字後方可離開,不需要接站的,校車把學生送達車站學生下車回家途中安全由家長負責,要求家長要及時監管學生是否回家,知道學生去向。如因路況原因遲到的,駕駛人要立即告知家長,讓家長放心。因一方原因未能按上述要求發生意外事故的,由違約方承擔責任。

四、學生上、下車時必須確保其安全,注意來往車輛,家長因事無法接送,必須囑託他人代替接送工作,如果發生意外事故,由家長自己承擔責任。

五、學生上車時不允許攜帶小刀、針、彈珠、小石子等危險物品及食物,爲保護學生人身安全及維護車內衛生,不允許學生在車上吃東西。不得在校車上打鬧,喧譁,更不得吸菸。要服從隨車照管人員管理。

六、家長必須向子女講清楚當駕駛員出現以下情況時,應當拒絕乘車並告知家長,由家長向學校校車管理人舉報:

1、駕駛員沒有按規定地點進行停放,導致學生上下車及過馬路存在安全隱患。

2、駕駛員在途中乘載其他人員的。

3、駕駛員存在身體心理健康的現象。

4、駕駛員酒後駕駛的。

5、駕駛員出現超速行駛等交通違法行爲的。

七、乘坐校車學生取消乘坐校車必須要由家長和班主任溝通,由班主任同意方能通知校車管理人員取消乘坐。個別趟次不乘坐要首先和班主任請假,然後和隨車照管人員請假。

八、家長有責任瞭解接送子女車輛的基本情況(駕駛人員的工作作風、身體狀況、駕駛經驗以及車況是否符合要求等),發現異常應當向學校舉報。

校車駕駛安全責任人(簽名):________

乘坐校車學生(簽名):________

學生家長(簽名):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