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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空巢老人調查報告多篇

農村空巢老人調查報告多篇

【第1篇】農村空巢老人調查報告總結

爲切實瞭解全縣農村“空巢老人”基本情況和生活狀況,20xx年7月20日至8月3日,根據 “縣委縮小三個差距促進共同富裕的決定”調研精神,對全縣的農村空巢老人情況進行了全面普查,成立了調查小組,組織本局幹部深入到雲龍鎮護雲村、福祿鎮陸坪村分別對77位農村“空巢老人”進行了抽樣問卷調查,摸清我縣農村“空巢老人”的基本情況、瞭解了農村“空巢老人”的生活狀況。

一、農村“空巢老人”基本情況及生活現狀

通過普查,全縣現有60歲以上老人13.93萬人,佔全縣總人口的15.29 %,其中農村老年人11.98萬人,佔全縣老年人口數的85%。農村老年人中“空巢老人”共有24110戶、37837人,佔全縣農村老年人口數的31.6 %。隨着我縣人口老齡化程度的加劇,獨生子女家庭的子女邁入社會、走出家庭,“空巢老人”家庭將逐漸增加。“空巢老人”比例呈逐年上升趨勢。其結構如下:

1、年齡結構情況:60-79週歲的有36042人;80週歲以上的有1795人。

2、經濟收入情況(人均年收入):

1500元/年以下的:16985人;

1500元-5000元/年的:18717人;

5000元/年以上的:2135人。

其中現已享受農村低保的人數達到3740人。

3、居住狀況:老人個人獨居的7030戶;夫妻獨居的10605戶;與孫輩同住的6475戶。

4、身體狀況:身體健康的26059人;身患疾病的11778人(其中患重病的1469人)。

5、空巢老人中外出打工(半年以上的)子女人數:44865人。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生活質量不高

調查發現,我縣農村大多數“空巢老人”生活質量不高,可支配現金少,其主要經濟來源:一是養老保險金80或90元/人·月;二是出售部分自己及配偶力所能及的種、養殖農產品;三是子女給予少量零花錢。省吃儉用,勉強能維持基本生活。

(二)疾病的困擾

據普查反映,患病老人有11778人,佔被調查的空巢老人總數的31%。門診醫療費用佔據了他們每月支出的大部分,然而農村合作醫療和民政醫療求助只解決了患病老人住院的部分醫療費用,門診費用自負成份較重。特別是1469位患重病的老人,連其基本生活都很難維持,根本無錢醫治, 個別的生病幾年來未就診過。老人通常是小病忍,大病拖,致使常年遭受疾病折磨。

(三)文化程度不高,封建思想根深蒂固

據普查反映,高達80%的農村空巢老人不識字,17%的只有國小文化程度。秉持着“家醜不可外揚”的傳統陋習思想,遇到子女不孝順、侵佔老人個人財產、甚至虐待老人等情況,多數老人寧願逆來順受、息事寧人,也不願意求助於組織和法律途徑來解決。使得有些老人吃不飽、穿不暖,生活特別艱難。

(四)子女外出導致空巢老人孤獨感倍增

由於子女長期外出務工,不能回家探望老人,這很容易讓老人感到孤獨,僅靠電話並不能慰藉老人的心靈。農村“空巢老人”存在心理問題:一是希望孩子們進城打工多賺錢改善生活,二是希望子女也能夠經常在身邊,每逢過年過節,就盼望外出打工子女們能早點回家,享受天倫之樂。子女長期不在身邊,牽掛、擔心子女,難免產生心理失落,涌起孤苦伶仃、自悲、自閉、自憐等消極情感,同時由於自身性格缺陷,對生活興趣索然無味,造成他們心情抑鬱、惆悵孤寂。

(五)子女不孝順,晚年生活特別困難

目前農村流傳“一子晚年享清福、二子晚年較幸福、三子晚年生活就過衍的”說法。多子女老人的贍養問題,子女之間相互推諉,你推我、我推你,老人生活無人照料。子女不孝造成老年人生活特別困難,更有甚者國家給予老人的社保、低保等待遇老人就享受不全,還有極個別虐待老人的。

三、農村空巢老人已享受的政策

1、全部享受了城鄉社會養老保險。

2、全部享受了農村合作醫療保險。

3、3740人享受了農村低保。

4、符合條件的,享受了城鄉醫療求助和臨時困難救助。

5、符合條件的,享受了節日慰問制度

6、全部享受了政府的有關老年優待項目。

四、進一步做好農村空巢老人工作的思路和對策建議

空巢老人是老年人中的一個特殊羣體,其數量和比例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快速增長。如何使越來越多的空巢老年人安享晚年,已成爲一個亟待解決的社會問題,關係到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構建和諧社會宏偉目標的實現。做好空巢老人的各項服務工作,不僅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在老齡工作中的具體體現,也是新的歷史時期做好老齡工作的要求。針對老年人普遍關心的養老、醫療、生活照料等問題,結合我縣實際,提出如下建議:

(一)把老齡工作納入社會經濟發展整體規劃。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爲指導,以人人共享社會發展成果爲目標,把發展老齡事業作爲促進全縣經濟和社會事業持續發展的一項重要任務,列入重要議事日程。不斷強化措施,落實工作責任,動員社會各方力量關心支持老齡事業,爲老年人事業的發展創造一個良好的發展環境。

(二)大力宣傳貫徹執行《老年法》,加強“孝道”文化宣傳,提高全社會敬老、養老的意識。提倡簽訂家庭贍養協議書。

在全縣開展一次《老年法》的宣傳活動,提高全社會敬老、養老意識。大力開展孝親敬老活動,加強“孝道”文化宣傳,大張旗鼓的宣傳尊老敬老的先進事蹟,表彰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的先進典型,依法打擊侵犯老年人合法權益的不法行爲,維護法律的尊嚴和社會的正義。《老法年》規定“老年人有受家庭贍養與扶養的權利,家庭成員應當關心和照料老年人”,督促子女和其他家庭成員履行贍養扶助義務,提倡簽訂“家庭贍養協議書”,推進家庭贍養工作的進一步落實。維護空巢老人的合法權益,對個別拒絕、逃避履行贍養義務的子女依法進行追究查處。

(三)進一步完善社會保障制度,健全老年人養老保險、社會福利、社會救助機制。

適當提高五保戶供養標準,按照經濟發展和人均收入建立適時增長機制,保證分散供養孤寡老人基本生活水平不下降。對部分空巢老人實行特殊救助。在基本實現應保盡保的基礎上,適當增加低保對象中的困難高齡空巢老人補助金,實行特殊救助辦法;建立農村特困老年人專項救助基金,重點解決空巢老人生活、疾病等特殊困難。

(四)構建老年人醫療保障體系

一是建議有關部門制定出臺解決空巢老人就醫困難的具體措施,提高醫藥費新農合報銷比例,特別是門診醫藥費。鼓勵有條件的醫院及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建立家庭病牀。二是在城鄉醫療求助基金中切塊建立老年醫療救助基金,通過基金會對無力支付醫療費和支付困難的空巢老人給予幫助。三是進一步完善救助機制,對無生活來源、長期患病、久治不愈、喪失生活自理能力的“空巢老人”,要及時把他們納爲醫療救助範圍,給予救助。四是農村“空巢老人”由於家中無人照顧,常常會面臨突發性疾病得不到及時搶救,生命受到威脅。建議在鄉鎮街道成立基層老齡組織,村委會建立農村“空巢老人”家庭檔案,組織志願者、身體健康的低齡老人,採取結對幫扶的辦法,解決“空巢老人”的生活照料問題。

(五)做好空巢老人日常生活照料。政府加大基礎設施建設,加快新農村建設步伐,讓分散的農村老人盡是集中居住,廣泛開展關愛幫助空巢老人的宣傳工作,突出對高齡、生活不能自理空巢老人給予特殊關愛,提高人們老齡意識、養老意識和責任意識。建立完善互助幫扶制度,採取鄰里互助,一幫一,志願者包戶,成立專門爲老服務隊伍等多種形式,照顧好空巢老人生活。大力開展 “送溫暖,獻愛心”活動。根據空巢老人實際情況,不斷開拓創新敬老互助內容,逐步探索形成關愛空巢老人幫扶長效機制。

(六)抓好“回引工程”,促進農村經濟發展,逐步降低空巢老人人數。制定切實可行的優惠政策,積極鼓勵、引導外出務工人員回鄉創業和務工,逐步降低空巢老人數量。積極興辦公益事業,支持發展老齡事業,解決空巢老人的實際困難,促進經濟社會的健康有序發展,讓城鄉老年人過上真正幸福的晚年生活。

(七)鼓勵、引導和支持社會力量興辦養老機構。爲了解決部分收入較高,身邊無子女的農村“空巢老人”以及子女無閒暇照顧老人的問題,政府應統一制定優惠政策,在稅收、土地、城建、金融、水電管理等方面對社會養老事業在政策上給予相應的優惠,吸引非公經濟進入養老事業,創造良好的政策環境,大力興辦農村養老院等養老服務機構,促進社會養老事業的發展。

【第2篇】農村空巢老人調查報告

一、調查對象與方法

1. 調查對象:

本次調查分別選取以大化瑤族自治縣都陽鎮都陽村留守老人作爲本次調查的個案。

2. 調查方法:

本次調查主要是採取走訪及入戶典型調查的方法,調查涉及農村空巢老人生活狀況、生活需求、醫療及社保及老有所養方面存在的問題及對策思考等。在入戶典型調查中,從農村老年人的生活狀況、醫療保障、養老現狀和精神文化生活四個方面採用結構式訪談的方法,入戶典型訪問了20戶老人。

二、基本情況

三、空巢老人生活現狀與問題分析

(一)大部門留守老人仍需要體力勞動

子女外出務工使家庭經濟條件得以改善,但由於他們的相對收入也不高,且他們大部分都有自己的家庭,還要供子女上學,所以大部分老人還要靠自身勞動來維持平時生計。據調查,大部分的留守老人還從事體力勞動,仍然要承擔農業生產的重擔。一方面,從事農業生產可以增加家庭經濟來源,基本解決柴米油鹽的日常開支,減輕子女的負擔。另外一方面,絕大多數老人不想給自己的田地丟荒,所以堅持從事農業生產活動。由於子女不在身邊,許多重農活要僱人,成本比較高,老人們只進行日常的田間管理。

(二) 家庭氛圍缺失、精神慰藉單調

隨着大量子女外出務工,家庭養老功能就被弱化,老年人需要親情的慰藉和生活照料。據研究表明,隨着年齡的增長和各種身體器官的衰弱,老人在某些方面趨於孩童化,更需要子女的照顧。因此子女在老年人心目中有不可替代的位置。由於子女常年在外,除了春節或清明節能回來幾天外,基本上不能回家與老人團聚,有的甚至好幾年沒有回家,老人們難免有孤寂之感。通過對空巢老人的調查的分析,有80%以上的外出務工子女經常給父母打電話,電話成了老人與子女的交流溝通的主要方式和精神慰藉,有時甚至連這些基本的精神慰藉都沒有。尤其是老人生病時,需要子女陪同上醫院治療時,子女不在身邊,只有靠老兩口互相扶持,更顯得孤獨無助。而如果老人喪偶,日子就過得更加艱難。

(三)留守老人的醫療衛生狀況仍不容樂觀

留守老人最擔心的就是生病,生病幾乎可以導致一切困難:經濟拮据,缺少照料,心理負擔加重等等。目前留守老人的健康狀況整體較差,很多老人處於亞健康狀態,其中患慢性病的比例較高。農村老人也基本不進行體檢,只有覺得不舒服的時候纔去看病。如今,有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醫療制度,極大改善了農村人口的醫療保障,但是由於相關法律法規的不完善以及基層實施環節中人爲因素的影響,使得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還未發揮出應有的作用。由於合作醫療按比例報銷和封頂制度的制約,使得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對患大病的老年人的實質幫助非常有限。由於經濟收入不高,有病不醫的情況不在少數,由於支出習慣和現實經濟能力的考慮,小病抗、大病挨仍是多數老人的選擇。他們在生病時往往就這麼拖着,只有少部分會去看醫生。有一些子女因爲工作忙或是路途遠而沒有回來,只是打來電話詢問。農村偏遠山區曾發生老人病死在家而無人知曉的悲劇。

四、解決留守老人問題的建議

(一)政策方面

政府在制定政策是應該堅持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爲本,充分考慮到農村的實際情況,統籌城鄉發展,制定切實可行的政策。根據本地的實際情況,出臺相應的政策,加大政策的執行力度,提高外出務工人員的工資待遇,敦促各企事業單位必須按時按量發放外來務工人員的工資,保證外出務工人員的合法利益。只有這樣,農民工才更有能力去贍養老人,儘量提高老人的生活質量。

(二) 進一步完善社會保障制,政府應該出臺相應的政策,建立健全以社會保險、社會救助、社會福利、社會慈善爲主要內容的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加大農村社會救助和農村社會福利投入,保證保障性收入分配到位。把符合條件的農村留守老人納入低保範圍,從經濟上保證留守老年人達到基本生活水平。政府制定政策定期向社會大衆宣傳尊老愛老,例如:每年評選出尊老愛老模範家庭,給予該家庭經濟上幫助,給予該家庭子女就業就學上的優先選擇權利等等。

(三)經濟供養

1. 增加農業創收,提高農村家庭收入

因地制宜.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發展當地的特色農業,可由當地的農業致富能手或專門的技術人員真正的下地下鄉爲農民講解有關農業作物的種植方法和作指導。這樣就可以減少農村勞動力的外流,爲農民發家致富創造條件,提高農民收入,爲養老奠定經濟基礎。

2. 增強子女支付養老費用的能力

贍養老人是每個子女應盡的義務,目前子女供養是老年人晚年生活的保證,所以如果子女不在身邊,就應該增加對老人的供養的費用,尤其對於那種身體狀況不佳,要照看子孫,幫子女料理紅白事的老人。這當然在大的方面需要國家的良好政策,加快和諧社會的進程。

(四)生活照顧

老人的生活很重要,而其存在的問題也很突出。如何在生活上對老人進行照顧,是值得我們進行思考並提出可行解決方案的。而這就要充分考慮老人的生活特點,結合社會、家庭和個人共同的力量,給老人創建美好的生活。由於打工子女家庭收入的增加,有些子女更願意將花部分錢保證老人的生活。政府可對此進行引導,建立老年公寓、敬老院、託老所等,讓那些孤寡老人有地方可以去,讓他們不再擔心生活無依,生活上得到照料,精神上得到安慰,讓老年人歡歡樂樂安度晚年。

(五)精神慰藉

經我們走訪服務的20家留守老人情況的分析,老人精神方面的問題比較突出,而這一點恰恰是政府部門和外出務工子女忽視的,建議採取以下措施豐富老人們的精神生活,減少他們的孤獨與失落感。

1. 當地政府可以以鄉鎮爲單位設立心理諮詢機構專門爲留守老人服務,定期下鄉主動了解老人的內心世界,發現問題就及時解決。鄉鎮政府領導和村委會成員可以經常下鄉慰問留守老人。受訪者中覃克陽老人,生育1男1女,女兒已出嫁,兒子已外出務工近5年,母親已是94歲高齡,生活已不能自理,他就希望政府搞好野馬河兩岸河堤,方便老年人散步。還有黃玉林老人,平時酷愛跳廣場舞,但是場地有限,希望政府幫她們硬化場地等等。因此,政府應因地適宜加大農村健身活動場所投入,讓喜歡運動在老年人有地方去鍛鍊身體。多組織娛樂活動,比如組織舉辦晚會,開展適合老年人在文體活動等,豐富老人們的精神生活,減少他們的孤獨與失落感。作爲子女,應該多抽些時間常回家看看養育你的父母,即使再忙也常給家人打個電話,報個平安。

2. 還應加強孝道宣傳。一是大力宣傳《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增強老年人的法律意識,依法維護老年人的合法權益。提高子女們的思想素質,加強思想道德建設,使他們真正明白關心老人,尊敬老人,贍養老人是他們義不容辭的責任。提高社會輿論監督的作用,實事求是地揭露一些虐待老人,不贍養老人等醜惡行經。政府以及村委也要對於這些行爲進行調解,必要時還應求助於法律手段來解決。二是弘揚敬老愛老的優良傳統,加強農村家庭美德教育,積極做好宣傳教育工作,表彰敬老養老典型,讓村民真正樹立起尊重、關心、幫助老人的良好社會風尚。更要加強宣傳鄰里之間要互相幫助的力度。教育外出務工人員尊重父母,時時與父母保持聯繫;按時給老人寄錢送物;讓老人無後顧之憂。

(六)安全知識

留守老人們很多都不懂得用火、用電安全的常識,因此政府要定期派工作人員走村串戶,瞭解農村用電情況,向老人們講解安全用電常識和當前電價執行標準,使老人們真正用上明白電、放心電。同時,工作人員還要深入到一些留守老人家裏,查看線路,發現異常,就地解決,消除安全隱患。同時鄰里之間要相互幫助,發現有安全隱患存在要及時消除。

結束語:

尊老敬老是我們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我們一直都在倡導要建設一個和諧的社會主義國家,留守老人是我們當前建設和諧社會的重要組成部分之一。他們很多都經歷了新中國成立前後的心酸歷史,他們是歷史的見證者,改革開放以來,我們的社會發生了天翻地覆的變化,在社會發展繁榮的今天,我們更不能忘了那些留守在農村的老人們,讓他們也能享受到社會發展的成果。全社會都應一起努力,幫助、關心他們,設身處地爲他們的晚年生活着想,讓他們衣食無憂,有病得到及時治療,臨終得到關懷,使他們能幸福、快樂、健康地度過晚年,真真切切感到社會、家庭、兒女給予他們的親情和溫暖。

【第3篇】2022農村空巢老人調查報告範文

我國農村正經歷着人口老齡化、老年人口高齡化和老年人家庭小型化、空巢化的轉變。在這一轉變過程中,高齡老年人和老年空巢家庭比例的較快增長將直接影響到我國養老保障體系和養老服務體系的構建,以及農村老齡問題的綜合解決。爲了解農村老年人家庭空巢化發展情況及其對農村家庭養老的影響,xx年,全國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組織實施了農村空巢、類空巢家庭老年人狀況的調查研究。現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調查運用國家統計局批准,中國老齡科研中心xx年和xx年實施的兩次中國老年人口狀況調查數據,結合北京、河北、江蘇、浙江、黑龍江、江西、河南、安徽、重慶、甘肅等10個省、自治區和直轄市的典型調查,調查對象爲農村老年空巢、類空巢家庭的老年人,即老年人無子女(包括兒媳、女婿),或有子女但不同吃同住者。

老年空巢家庭包括兩類:1、獨居戶;2、夫妻戶。

老年類空巢家庭包括三類:

1、隔代戶(老年人與未成年孫子女或外孫子女同住,多稱“留守家庭”);

2、兩代老人戶(老年人與父母同住);

3、與其他人同住戶(老年人與其兄弟姐妹或照料者等同住)。

xx年,全國農村老年空巢和類空巢家庭共3288萬戶,佔農村老年人家庭總戶數的48.9%,比xx年的44.9%提高了4個百分點。空巢、類空巢家庭中的老年人共4742萬人,佔全國1.08億農村老年總人口的43.9%。其中,空巢家庭老年人佔38.3%,類空巢家庭老年人佔5.6%。除隔代戶從xx年的4.4%下降到xx年的3.7%外,其餘幾類家庭戶的比例均有所上升。獨居戶從13.3%提高到14.7%,夫妻戶從26.7%提高到27.7%,與其他人同住戶從0.5%提高到2.1%,兩代老人戶從0.4%提高到0.7%。

空巢、類空巢家庭分佈呈現較明顯的地區差異。東部和中部省份空巢比例相對較高,如山東、河北、江蘇的老年空巢、類空巢家庭的比例超過了60%,北京、河南、浙江、安徽、遼寧等也超過了50%。西部一些省份如陝西、廣西、雲南不足30%。各省份內部的分佈差異也較明顯。嚴重的地方,村外出青壯年比例達到90%,留在家裏的幾乎都是老人和孩子。

隨老年人年齡提高空巢、類空巢家庭比例呈減少趨勢。農村60至69歲的低齡老年人中有50.2%居住在空巢、類空巢家庭中,在80歲以上的高齡老年人中減少到40.5%。空巢、類空巢家庭老年人以有配偶同住爲主佔64.9%,喪偶的佔28.8%。

老年空巢、類空巢家庭內部差異明顯。約有2/5的老年人自願與子女分開居住。這類家庭以夫妻戶多見,低齡老年人爲主,身體狀況和生活狀況相對較好。有48.3%的老年人被迫與子女分開居住。其中,有30.7%的老年人想與子女同住,但因子女不孝,婆媳關係緊張,或子女外出發展等原因而不得不獨守空巢。有17.6%的老年人願意入養老院,但因經濟條件不允許加之不是收住對象,或當地沒有養老機構而不能如願。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空巢、類空巢家庭老年人生活中的問題既有作爲農村老年人面臨的共性問題,也有因子女“缺位”帶來的特殊問題。

(一)養老保障不穩定問題。

農村空巢、類空巢家庭老年人從事生產勞動的比例比非空巢家庭老年人高近5個百分點,佔47.4%,得到子女經濟幫助的比例比非空巢家庭老年人低6.6個百分點,佔59.5%。空巢、類空巢家庭老年人年人均收入2373元,約爲非空巢家庭老年人的4/5。受自我養老能力以及子女自身經濟狀況和養老意識淡薄等影響,39.6%的空巢、類空巢家庭老年人感到經濟困難,49%的人認爲經濟上缺乏保障,得到政府和集體救助的只佔13.6%。

(二)基本醫療缺乏保障問題。

空巢、類空巢家庭老年人中健康狀況差的佔27.2%,患慢性病的佔65.5%。57.8%的人未享受任何形式的醫療保障,參加新型合作醫療的老年人多數反映合作醫療報銷起付線高,報銷比例低,報銷程序過於複雜,門診取藥花費多但不能報銷,住院治療又需要先墊付大筆押金。因爲上述原因,有70%的空巢、類空巢家庭老年人患病後不去就醫,“拖”病現象比較普遍。

(三)照料服務供求矛盾突出問題。

空巢、類空巢家庭老年人生活部分或完全不能自理的佔20%,約948萬人。7.5%的老年人需要照料,其中11.3%的人得不到照料,比非空巢家庭老年人高8.4個百分點。空巢、類空巢家庭老年人的照料主要靠配偶,佔52.3%,國家、集體、養老機構上門服務合計僅佔2.9%。與此相對,非空巢家庭老年人的照料主要依靠子女,佔64.1%。

(四)獨居老年人面臨高生活風險問題。

獨居老年人(包括散居“五保”老人)約1004萬人。其中,覺得經濟困難的佔52.4%,需要照料但無人照料的佔18.4%,經常感到孤獨的佔53.6%,感到不幸福的佔21.0%,有過自殺念頭的佔7.5%,這些指標均顯著高於其他老年人。統計分析顯示,有60%的農村獨居老年人生活中面臨着經濟非常困難、健康狀況極差、需要照料和孤獨寂寞中的至少一種問題,近19%的獨居老年人面臨兩種以上的上述生活風險。

(五)隔代戶和兩代戶老年人生活壓力大問題。

子女外出務工,留下祖孫在家的“留守”老年人佔農村老年總人口的3.7%,接近400萬人。他們既要從事農業生產勞動,又要照看孫子女,身心壓力很大,健康狀況也最差,54.7%的老年人認爲健康狀況較前一年變差,69.3%的人患有慢性病,41.7%的人在調查前兩週處於帶病狀態,這些指標均明顯高於其他空巢、類空巢家庭。兩代戶老年人既要自養還要贍養其高齡父母,他們參與農業勞動的比例高達80%,得到子女經濟支持的只佔44.3%,醫療費開支最大,年人均住院費支出達到1827元,遠高於其他空巢、類空巢家庭老年人的1068元。

三、農村老年人家庭空巢化現象及問題成因分析

(一)農村老年人家庭空巢化是人口、經濟、社會等多重因素綜合作用的結果,這種態勢仍將持續。

造成農村老年人家庭小型化和空巢化的原因一是上世紀五、六十年代生育高峯人口,同時也是70年代以來實施計劃生育的獨生子女父母相繼進入老年,老齡化加快發展。二是農村人口平均預期壽命延長,高齡老年人口增長,老年人家庭空巢期延長,同時兩代老人戶也有所增加。三是工業化、城鎮化過程中大量農村勞動年齡人口向城鎮遷移,留守老年人增加。四是隨着居住條件改善以及人們思想觀念和生活方式變化,兩代人願意分開居住的家庭增多。上述因素的持續存在,必將推動農村老年人家庭空巢化的繼續發展,空巢、類空巢將成爲我國農村地區老年人家庭的一種重要居住形態。

(二)子女“缺位”削弱了家庭養老的作用。

老年人勞動自養、夫婦互相扶養和子女贍養是傳統家庭養老的三大支柱,由於子女在家庭生活中的“缺位”,喪失了支撐家庭養老的穩定結構,影響了部分老年人的生活,突出地表現爲缺乏照料者和精神慰藉,同時加重了老年人勞動自養的負擔。獨居老年人更失去了配偶的扶養,與孫輩同住的“留守”老年人加重了代撫育負擔,兩代老年人戶則是“以老養老”,困難相對更多。

(三)農村社會保障與社會服務發展滯後導致部分老年人養老和照料服務的“真空”。

家庭養老功能不足,老年人對社會保障和社會服務的需求增加。由於農村社會養老保障覆蓋面窄,水平低,社會福利服務基礎設施短缺,社會養老服務不發達,使老年人的養老特別是服務需求得不到保障。調查發現,空巢、類空巢家庭老年人需要上門家務服務的佔32.8%,而當地有此服務的僅佔7.0%,需要上門護理的佔35.4%,能提供上門護理的僅佔6.3%,需要入住養老機構而不能如願的佔17.6%,離老年人的需求差距很大。

(四)對農村老年人家庭空巢現象及其問題重視不夠,措施不力。

主要表現爲一是政策“缺位”。各地關於居家養老和老年服務體系建設的政策主要指向城市,適合農村實際情況的政策較少。二是觀念落後。一些地方的工作思路仍然停留在“家庭養老”上,對農村老年人“空巢”問題重視不夠。三是缺少有力措施。農村社會保障、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明顯落後,社會組織很不發育,解決農村老年人養老服務問題難度很大。基於以上原因,老年空巢家庭增加帶來的照料服務等問題在許多地方沒有擺上議事日程。

(五)敬老意識和贍養觀念淡化。

農村“重小輕老”現象比較普遍,少數子女視老年人爲累贅,一些多子女家庭互相推諉贍養義務。婆媳關係緊張,“媳婦當家,養兒防不了老”。外出務工子女忽視家中老年人的生活安排,與老年人缺少聯繫。還有“外嫁女兒不養娘”的傳統習俗,等等。這些因素導致部分老年人的贍養得不到落實。

四、對策與建議

農村老年人家庭空巢化伴隨着農村人口老齡化和高齡化,在城鎮化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等因素影響下,農村以家庭養老爲主,依靠老年人勞動自養、子女贍養和土地保障的傳統養老模式受到進一步挑戰,需要從整個農村社會保障制度和社會服務的建構上綜合考慮和應對。在繼續鞏固家庭養老的基礎上,大力發展社會養老保障和公共服務,建立健全社會養老和家庭養老相結合的養老保障體系,是新時期保障包括農村空巢家庭老年人在內的廣大農村老年人基本生活和服務需求,解決農村老齡問題的必由之路。

(一)建立健全農村社會保障體系,爲農村老年人生活提供製度保障。

加快建立健全農村社會保障體系,把符合條件的老年人全部納入保障範圍,並考慮老年人的特點和需求,採取措施給予優待和照顧。實施最低生活保障可對貧困老年人降低門檻,提高補助標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可考慮免除70歲以上老年人的參合費用,並對參加合作醫療的老年人在個人賬戶計入金額及報銷比例等方面予以優惠,適當擴大老年人常見慢性疾病門診報銷的病種。醫療衛生機構應爲急重病貧困老年人開闢綠色通道。積極探索建立農村老年人非繳費型養老金制度,對於不享受社會保障待遇的農村80歲以上高齡老年人可採取發放生活補貼等方式,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和基本醫療需要。

(二)加快建立農村社會養老服務體系。

加強農村綜合性養老服務機構建設,在服務好“三無”老人等傳統服務對象的基礎上,把服務對象擴展到高齡、病殘、獨居、生活不能自理的社會老年人。

施院0託老年羣衆i 在農村社區建設綜合性養老服務活動設施,以此爲依託爲老年人就地就近提供生活照料、文體娛樂、法律服務和宣傳教育服務,逐步形成住養、定點與上門服務相結合的養老服務體系。有條件的地方政府和村集體要積極出資設立養老服務公益崗位,同時積極倡導鄰里互助、志願者幫扶和老年人互助,以獨居戶、隔代戶、兩代老人戶特別是高齡、貧困、患病、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爲重點,建立聯繫和幫扶制度,制定緊急事件的有效應對辦法,照顧好他們的生活。

(三)充分發揮家庭養老的基礎性作用。

進一步推進農村家庭贍養協議書籤訂工作,鞏固家庭贍養,督促外出務工子女妥善安排好留守老年人的生活和生產。加強涉老法制教育和敬老道德宣傳,把敬老孝親納入文明家庭和文明村鎮的評選表彰內容,轉變不良習俗,和諧家庭關係。加強對老年人的宣傳教育,幫助老年人加強生活安全的自我保護,掌握緊急情況下的應急處置辦法,提高老年人依法維護自身權益的意識和能力。

(四)加強對農村老齡工作的組織領導。

各級政府要把農村老齡問題納入農村改革發展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統籌研究和解決。要制定農村養老服務機構、設施發展規劃和推動農村養老服務的政策措施,將相關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各級政府有關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將保障農村老年人基本生活,發展農村爲老服務納入部門工作安排,切實承擔起爲農村老年人提供基本社會保障、福利服務、醫療衛生、安全保護、權益維護、活躍老年人文化生活等方面的責任。要建立健全縣、鄉兩級老齡工作機構,保證必要的人員和經費,發揮好綜合協調和檢查督促作用。在農村基層,要普遍建立起農村老年人協會,在村委會的領導和支持下,實現自我組織、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務,積極調解涉老糾紛,維護老年人權益,活躍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組織老年人自助互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