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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庭調研報告多篇

我家庭調研報告多篇

我家庭調研報告篇1

家庭農場,是以家庭成員爲主要勞動力,以農戶家庭爲基本組織單位,以市場爲導向,以利潤最大化爲目標,從事農業規模化、集約化、商品化生產經營,並以農業爲主要收入來源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爲促進家庭農場這一農業新型經營主體快速健康發展,提升農業生產的專業化、集約化、標準化、商品化水平,促進農村發展、農業增效、農民增收。根據區委農工委《關於做好家庭農場發展情況調研的通知》文件精神,結合我鎮農業中心工作人員調查統計的實際情況,現將聯絡鎮家庭農場的發展情況報告如下:

一、家庭農場發展的基本情況和特點

隨着農村家庭承包經營和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發展,在上世紀90年代中後期,聯絡鎮就有了家庭農場的雛形,出現了一批糧食生產,生豬、水產養殖等適度規模經營大戶,本世紀初,隨着農業結構不斷調整優化,以及土地流轉政策的推行,出現了一批從事蔬菜、瓜果、畜禽養殖等多種經營的規模大戶。同時,由於綠化經濟林的經濟效益日益凸顯,農戶的經營意識不斷增強,一些農戶自發或在政府引導下,加大綠化經濟林種植的投入,逐漸形成新的經濟作物種植經營大戶。截至目前爲止,全鎮從事種植、畜牧水產養殖的家庭農戶共有13家,其中種植類5家,養殖類7家,種養結合類1家。並有以下特點:

(一)農場數量增長較快,發展勢頭良好。13個家庭農場中,有2戶種植類家庭農場從上世紀90年代中後期就通過土地承包和轉讓等方式不斷擴大規模經營,有5戶水產養殖類家庭農場從21世紀初開始,通過“稻田養魚”“圍塘養魚”等多種方法,形成了較爲大型的水產養殖家庭農場經營模式。特別是隨着農業機械化的推進,以及政府招商引資和打造聯絡特色產業帶政策的出臺,種植大戶越來越多,土地流轉進一步加快,海濤、八一等村出現外地企業和本地村民聯合承包經營家庭農場的現象。

(二)農場經營耕地面積較大,農場收入逐步提高。有7家家庭農場經營面積在50畝以上,其中50-100畝4家,佔57.1%,100-500畝3家,佔42.9%;在加大經營規模生產投入的基礎上,年銷售額在10-50萬的10家,佔76.9%,其中20萬以上的8家,35萬以上的1家。

(三)家庭勞動力發展較爲穩定,長期和短期僱工有所增加。由於經營規模較大,家庭農場對勞動力的需求越來越大,對勞動力的素質要求越來越高,具體體現在對長工勞動力上的高素質要求和短工數量上的不斷增加。聯絡鎮現有46名家庭農場勞動人員,其中有43名家庭成員,佔常年勞動力的93.5%,達到了以家庭成員爲主要勞動力的標準,另有3家家庭農場每家僱有1名長期僱工,佔常年勞動力的6.5%,同時13家家庭農場都僱有多名短工,僱工人數在300-350之間,主要集中在瓜果、樹木種植和生豬、水產養殖等家庭農場裏。

(四)經濟作物生產不斷髮展,特色種植進一步顯現。5個種植類的家庭農場,全部種植有經濟作物,經濟作物種植面積225畝,主要種植西瓜、花椒、葡萄、經濟綠化林等,在經濟作物生產不斷髮展的同時,各種特色種植也在進一步的規劃發展中,其中江衝、胡橋等村正在形成高粱、秋玉米種植的特色產業帶,以此帶動的經濟效益非常可觀,極大促進家庭收入的提高。

二、家庭農場發展的困難和問題

近年來,聯絡鎮大力發展家庭農場經營和種糧大戶等現代農業經營主體,提高農業產業化水平和規模化程度,取得了明顯的效果。但是仍然解決不了人多地少、農戶小規模生產等問題。具體而言,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一)農村土地流轉困難。

究其原因:一是大多數農民受自然經濟思想支配,習慣於自種自收,參加土地流轉的願望並不十分強烈,多數農民仍然把土地看成是“活命田”和就業“保險田”,寧可粗放經營或讓土地閒,任其荒蕪,也不願意轉包他人耕種;有的是外出收入高,對那點田、那點租金無所謂,田放那也不要飯它吃,還可以領補貼,也不願意流轉;加之政府對土地流轉沒有“硬措施”,沒有辦法制約農戶。二是土地零散和農業基礎設施不完善,“沙地、旱地”等條件差的土地流轉難度大。三是土地流轉服務還沒完全到位。調查的13個家庭農場4個簽訂了合同,9戶是口頭協議,其他散戶都沒簽合同。全鎮農戶間的小面積流轉80%以上都沒簽合同。

(二)農村家庭農場融資困難,財政資金扶持少。

農業生產週期較長,效益比較低,回報見效慢,缺乏有效抵押物,家庭農場在經營初期一次性投入比較集中,資金需求較大,多數農場實力不強,加上固定資產不多,大部分投入無法通過資產抵押等方式獲取銀行貸款,制約其擴大生產規模和發展設施農業。大部分專業大戶、家庭農場想發展擴大規模,貸款融資很困難,貸款條件苛刻,無法貸款。近年來,財政資金雖然加大了對家庭農場的扶持力度,但是我鎮滿足其扶持、資金補貼的家庭農場項目較少,目前只有1家家庭農場符合財政資金扶持政策的要求,其他12家農場基本都靠自身的資金投入來經營農場,導致農場規模和經濟效益發展相對緩慢,制約了我鎮農業規模化經營的發展。

(三)組織化程度低,農戶加入或領辦農民合作組織的意識弱。

近年來,國家農業部不斷鼓勵發展新型農民專業合作組織提高農業組織化程度,並出臺了相應的法律體系予以確立,但我鎮13家家庭農場沒有加入或領辦農民專業組織,佔總數的100%。據調查瞭解到,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困難的原因主要是:一是農民不相信合作社能給他們帶來什麼實實在在的利益;二是資金短缺,有些農場主還處於起步發展階段,盈利少,而資金相對富足的農場主往往把盈餘資金投入到再生產和擴大經營規模;三是成立或加入農民合作社的氛圍低,宣傳力度不夠,缺乏政府引導和政策扶持。

(四)農場主經營素質偏低,農業生產後繼無人。

儘管大部分農場主多年從事農業生產和畜牧養殖,實踐經驗豐富,但畢竟受學歷、理念等因素影響,難以有效承擔現代化農業發展重任,需要進一步提高經營素質;與此同時,農村勞動力大規模轉移,從事農業的勞動力年齡偏大,結構老化,在家從事家庭農場經營的幾乎都是4、50歲以上的中老年人,子女全都外出工作、務工,再過10年,“誰來種田”的問題就更加突出。

三、加快培育和發展家庭農場的對策建議

(一)加強農村土地流轉服務。家庭農場與土地流轉要相得益彰,培育和發展專業大戶和家庭農場,是促進土地流轉的動力,土地的有序流轉是家庭農場健康發展的必要條件。鄉鎮農村土地流轉服務中心或農業綜合服務中心是基礎,要聯合區農林局切實承擔起指導流轉合同、調節土地承包矛盾糾紛、蒐集發佈流轉信息等職責,爲土地流轉搭建便捷的溝通和交易平臺;逐步探索建立土地流轉雙方的價格協調機制、利益聯結機制和糾紛調解機制,促進流轉關係穩定和連片集中。

(二)發展農村專業合作社和家庭農場相結合的道路,解決家庭農場融資難題。要大力發展壯大農民專業合作社,充分發揮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引領作用,幫助解決單個家庭農場幹不了、幹不好或幹了不合算的事情,提高農業組織化程度,實現家庭農場與市場的無縫對接;優化金融服務,尤其要發揮農村信用社等金融機構對家庭農場這種新型農業主體的資金幫扶作用,允許家庭農場以大型農用設施、流轉土地經營權等抵押貸款,創新信貸品種,簡化信貸手續,提供優質服務;支持和引導農業擔保機構優先爲家庭農場提供擔保貸款。

(三)加強農業人才培養和引進。依託我鎮正在籌建的特色農業產業帶項目,積極引進國內高層次農業科技人才,對我鎮農戶開展農業職業教育和職業培訓,重點培訓專業大戶、家庭農場主,使其率先發展成爲職業農民。並參照大學生村官的政策,鼓勵和支持大學生特別是農業院校的大學生到農村、回家鄉,創辦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現代農業。

(四)落實國家對農民的扶持補貼政策。比如:今年中央一號文件提出“新增補貼向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等新型生產經營主體傾斜”。把今年市、區和鎮新增的農業補貼,全部單列出來,用於補貼上述對象,其他農民的補貼仍按照去年的標準執行。特別是農機等補貼,優先補貼家庭農場等種養殖大戶。

我家庭調研報告篇2

改革開放以來,隨着農村聯產承包責任制的實施和農業生產技術的不斷提高,使農村出現了大量的剩餘勞動力。爲了改善生活,增加收入,這些佔勞動力(18歲-60歲)總數8%的已婚剩餘勞動力也都紛紛向城市轉移。這些轉移的已婚勞動力中男性佔98%,從而在農村就出現了一些留守婦女。這些留守婦女大多仍在農村從事農業,照顧老人和孩子。近期,xxx鄉婦聯通過召開村婦代會主任和部分留守婦女座談會,調查問卷,入戶走訪等方式對本地區留守婦女的婚姻家庭狀況進行了調查。

一、基本婚姻家庭狀況

通過調查我們瞭解到,這些留守婦女家庭只有50%是穩定的,婚姻是幸福和諧的,而這些家庭的夫妻年齡基本都是45歲以上;有40%的家庭是有矛盾的,夫妻之間是不和諧的;另有10%的家庭因此已破裂或處於破裂邊緣的。在調查中我們還發現,在全鄉每年40個左右的離婚婦女中,留守婦女足足佔了一半。

二、家庭不穩定不和諧的原因

(一)改革開放30多年來,西方的生活方式和價值觀對人們思想觀念產生巨大沖擊和影響。尤其大城市的環境極具誘惑力。一些外出打工的男性賺到錢後禁不住誘惑,其行爲似乎印證了"飢寒起盜心,飽暖思淫慾"這句古話,直接導致家庭破。一些男性儘管還維持着原有家庭,但他已看不上那個只顧在家幹農活的"黃臉婆".這種狀況導致婚姻家庭不穩定不和諧的在整個留守婦女中佔有33%.

(二)農村人受教育程度低,遇事缺乏理性思考,加上自身責任心不強,導致在外打工不是爲家裏賺得補貼,而是隻顧自己享受或盲目搞投資,最終還欠下了外債,從而導致家庭不和諧乃至破裂。

(三)留守婦女自身思想守舊,生性多疑,對外出打工的丈夫缺乏信任。而外出打工的丈夫經過大城市的薰陶,視野開闊,思想開放,性格開朗大方,這些又是一些留守婦女眼裏所不能容忍的。無辜的丈夫又不能包容這一切,從而導致家庭矛盾重重。

三、留守婦女對婚姻家庭的心理狀態及期盼

(一)對於年齡偏大的留守婦女,她們比較關心的是丈夫在外所從事的工種、安全性、收入和生活狀況,並不擔心會發生影響家庭或破壞婚姻的問題。因爲她們對自己多年來的婚姻家庭有信心,尤其她們確信年紀已漸成熟的孩子是維繫她們婚姻生活的牢固紐帶。她們當中多數所期待的是等孩子念高中或讀大學後,自己把家中的土地出租或轉讓他人,隨丈夫一起外出打工,少數年齡偏大的婦女仍願意留在農村務農。

(二)對於45歲以下的留守婦女儘管她們也關心丈夫在外邊的冷暖和安全,但她們更擔心年富力強的丈夫禁不住繽紛世界的誘惑。她們有的通過隨時打電話方式監督丈夫;有的想盡辦法阻止丈夫外出打工;而有的婦女則表現爲無可奈何之狀,她們認爲婚姻都是命中註定的事;另外也有個別留守婦女能以積極的心態對待丈夫的言行,在努力改變自己,加強自己與丈夫之間的溝通交流。

四、改善留守婦女婚姻家庭不穩定不和諧狀況的對策措施:

家庭和諧是社會和諧的基礎,爲構建和諧社會,必須加強和諧家庭建設,要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新風尚,採取綜合措施維護留守婦女健康和諧的婚姻家庭秩序。

(一)大力加強家庭榮辱觀教育,樹立健康的婚姻家庭觀念。榮辱觀是引領社會風尚的一面旗幟,通過有針對性的開展婚姻家庭榮辱觀教育,讓人人都樹立健康的婚姻家庭觀念,明白哪些是應該堅持的,哪些是應該摒棄的;清楚那些是健康的、美好的、高尚的;哪些是庸俗的、醜惡的、低級的。同時讓全社會的人都對那些追求醜惡生活方式的人投去鄙視的目光,讓她們無地自容。

(二)加強公民道德建設,增強公民社會責任意識和家庭責任意識。大力弘揚家庭美德、個人品德、職業道德、社會公德。同時各用工單位要創造條件,多組織外出務工人員開展健康、文明向上的活動,緩解外出務工者心理壓力,引領他們追求高尚的精神生活。

(三)加強對婦女文化教育,培養留守婦女形成"聰慧時尚、自信堅韌"的時代精神。留守婦女文化水平普遍較低,一般只具國中以下文化,而文化程度越高,處理家庭問題越富有理性。

(四)發展鄉鎮企業,增加當地就業機會,是剩餘勞動力離土不離鄉或充分做好"農田"文章,大力發展科技含量高的精品農業,引導農業向現代農業、生態農業、觀光農業方向發展,通過發展優勢產業減緩外出就業壓力。

(五)相關機構要加強對留守婦女的法律援助和保護。在處理留守婦女離婚案件中,涉及財產分割時要充分保護弱勢羣體權益,多給予留守婦女在財產方面相應的補償。

我家庭調研報告篇3

隨着社會的發展,城鄉一體化進程不斷推進,越來越多的農民選擇進城務工,尋求增收致富的途徑。農村勞動力大規模轉移,導致農村出現了一個獨特的婦女羣體—留守婦女。丈夫長期外出打工,妻子留守家庭,她們承擔着生產勞動、教育子女、贍養老人等重擔於一身,在身體和心理上都承受着較大壓力。隨着留守婦女離婚率的增高,這部分人的婚姻家庭關係成爲影響社會和諧的一個引人關注的重要因素。近期,佳木斯市婦聯通過走訪、開座談會、發調查問卷等形式,在6個鄉鎮的18個村開展調研活動,有500多名留守婦女參與了調研活動。現將調研具體情況總結如下:

從年齡結構上看,30—49歲的留守婦女人數達到329人,佔總人數的65.8%,這個年齡段的婦女,她們上有老下有小,既要照顧老人和孩子,又要擔負起家務和農活,留守在家中的她們承擔精神和身體上的雙重重任;50—69歲的留守婦女是140人,佔總數的28%,50歲以上的留守婦女主要是承擔照顧孫子、孫女和部分家務的責任。從文化程度上看,主要以國中文化爲主體,達到240人,佔48%,其它國小文化、高中文化、大專及以上文化分別爲161人、67人、32人,文化程度相對普遍偏低。從經營的產業和收入情況看,大部分留守婦女以經營承包田爲主,人數達到調查總數的54.5%;45.5%留守婦女從事着小規模的畜牧養殖;個別年齡偏小的留守婦女選擇專職母親的角色,單純地負責照顧幼小的孩子,家庭收入完全依賴於丈夫的外出務工收入。在所有留守婦女的家庭中,家庭年收入萬元以內的佔大部分,達到62.5%;其中家庭年收入1萬元以上的家庭65個;2萬元以上的是68個;5萬元以上的家庭共有35個,這種高收入的家庭,收入來源主要是以外出務工收入爲主,這部分務工人員主要是因爲掌握一定的手藝或技術,所以收入相對較高。

1、黨委政府要高度重視留守婦女權益維護工作。成立工作機構,制定工作制度,爲解決留守婦女權益維護工作提供組織保障。要將留守婦女工作納入新農村建設的整體規劃。大力發展區域經濟,堅持務工促增收、創業促轉移,鼓勵外出務工人員回鄉創業。爲農民提供信貸扶持,讓有條件、有技能的農民就地發展種養殖業,切實爲農民增收搭建平臺。

2、要宣傳和弘揚社會主義婚姻家庭觀。大力弘揚社會公德和家庭美德,通過開展 “五好文明家庭”、“尋找最美家庭”、“好丈夫”、“好媳婦”、“好婆婆”等豐富多彩的評選表彰活動,倡導社會文明新風,構建和諧家庭。

3、要提高留守婦女維權和發展能力。一是教育廣大留守婦女樹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強的意識。二是加強普法普法、維權力度。在農村大力普及法律知識,加強《婚姻法》、《婦女權益保障法》、《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宣傳,對留守婦女自身權益保護的宣傳教育,增強自我保護意識,提高學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能力。三是加大對留守婦女的科技知識培訓,提高其生產、生存能力。四是加強平安家庭建設工作,爲留守婦女提供平全、和諧的生活環境,使家庭更加和睦美滿。

4、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加大婦女之家建設投入力度。各級婦聯組織要充分發揮“婦女之家”的作用,及時爲遇到婚姻、家庭生活問題的留守婦女提供各種幫助,使其儘快擺脫困境,避免不必要的問題和糾紛發生

我家庭調研報告篇4

隨着新農村建設的不斷深入,越來越多的農村婦女追求平等、和諧的婚姻關係,然而絕大部分農村男性仍然存在“男尊女卑”、“男人是天”大男子主義觀念,導致家庭矛盾增多、離婚率上升。儀徵市新城鎮婦聯針對轄區內來信來訪婦女中關於農村婚姻家庭矛盾的問題,進行了具體調研和細緻分析,並研究相關對策。

一、農村婚姻家庭矛盾糾紛現狀

道德低下導致矛盾糾紛。隨着農村物質文化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因婚外戀導致的家庭糾紛也日益增多性格不合促成矛盾糾紛。經調查,“性格不合”已經成爲絕大部分農村夫妻離婚的原因。隨着農村經濟文化的不斷髮展,人們的思想觀念相比於以往更爲開放,越來越多人的個性得到張揚。然而在如今的婚姻家庭中,過分強調個性,缺乏角色轉換、換位思考的能力必然會影響家庭關係的和諧。夫妻關係的維持需要雙方互相妥協,彼此認同,求同存異。但是許多夫妻由於過分強調個性,不願意爲了對方改善自我,而是一味地要求對方爲自己而改變,忽略了夫妻之間感情的培養和交流,致使雙方出現矛盾,最終感情破裂。

二、造成農村婚姻家庭矛盾糾紛的原因

市場經濟對農村婚姻家庭造成的影響。市場經濟不斷髮展的同時,也爲農村家庭成員帶來精力壓力和精神壓力,加之如今農村人民的自我意識越來越強,致使夫妻矛盾越難越難協調。很多原本懷着美好向往走入婚姻的夫妻,由於不善於化解社會壓力和家庭矛盾,導致婚姻一步步走向死衚衕。市場經濟還影響着人們的價值觀和婚戀觀,“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這句話已經在很多農村家庭中體現,以能否賺到大錢作爲擇偶標準、以賺錢多少決定夫妻在家中的地位。

女性綜合素質偏低對農村婚姻家庭造成的影響。傳統的“讀書好不如嫁得好”,“嫁雞隨雞、嫁狗隨狗”等封建思想仍然存在。不少女性在外與男性一樣在職場上打拼,但回到家裏卻生活在傳統封建思想的陰影下而不自知。有的女性在家庭矛盾衝突中往往走極端。有的女性法制觀念淡薄,明知法律已取消事實婚姻,但仍願意與男方以夫妻名義同居。職能部門對農村婚姻家庭矛盾調解不夠及時。家庭矛盾的深化需要一定的過程,如果能在矛盾出現之初給予必要的疏導,可能杜絕不必要的後果發生。但在現實社會中,有些調解部門對農村婚姻家庭糾紛不夠重視,麻痹大意,致使矛盾進一步激化。我國的《婚姻法》、《婦女權益保障法》等法律。

三、如何調解婚姻家庭矛盾糾紛

一是提高認識。“清官難斷家務事”、“家家有本難唸的經”,家庭糾紛往往有其特殊的隱私性,因此相關部門在調解矛盾的時候保持中立態度,不作褒貶,息事寧人。然而婚姻家庭糾紛有種感情糾葛,日積月累,如果得不到及時調解,一旦爆發,往往使得夫妻反目成仇,做出非理智的選擇。

二是注重方法。調解人員在調解婚姻家庭糾紛時,對每一案件的婚姻基礎、婚後感情、產生矛盾的原因及家庭生活的現狀都要進行深入細緻的調查,同時要注重調解方法,提高調解質量。新城鎮婦聯從實際出發,探索出“五步”工作法,紮實做好農村婚姻家庭矛盾調解工作。傾聽,溝通是雙向的,在做調解工作的時候,並不能僅僅依靠單純地向對方灌輸自己的思想,還應該積極傾聽對方的內心想法。通過傾聽,能夠了解對方真正的需求、心聲,從而對症下藥,找到相對適當的處理問題的方式。三是健全機制。健全協調機制。婚姻家庭糾紛具有廣泛性、複雜性、羣體性等特點,有是單靠一個部門,往往孤掌難鳴,心有餘而力不足,如家庭暴力、婚外情等現象。要建立有關部門相互配合的“大調解”工作機制,對疑難和重點糾紛進行聯合調解,不斷提高調解的效果。完善處罰制度。由於目前的法律在現實執行中有一定的難度,使婚外情、家庭暴力等不僅沒有得到有效制止,反而愈來愈嚴重,要認真貫徹“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的原則,嚴厲譴責第三者插足、姘居和家庭暴力等不道德行爲。對破壞婚姻者,要視情節輕重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或高額罰款、行政拘留等處分。

我家庭調研報告篇5

今天上午,中國婚姻家庭研究會與珍愛網在京聯合發佈《中國幸福婚姻家庭調查報告(20xx年十城市抽樣調查)》,第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全國婦聯主席彭佩雲出席活動並講話。彭佩雲表示,這個調查報告反映出中國中心城市婚姻家庭的主流是好的,男女平等的觀念越來越被多數人接受。她還特別提到,珍愛網的網絡紅娘做了很多實際的工作,得到了羣衆的認可,“值得點贊”。

本次調查區域爲全國具有代表性的中心城市和省會城市,包括北京、廣州、重慶、南京、長沙、武漢、成都、瀋陽、合肥和鄭州,同時對幸福婚姻項目試點社區江蘇省南通市進行了相同內容的基線調查。十個城市共回收有效個人調查問卷10157份,其中男性樣本5050個,女性樣本5107個,平均年齡爲33.48歲。

調查報告中有很多有趣的數字,比如熟人介紹仍是夫妻相識的主要途徑,佔比超過五成,而通過互聯網社交工具相識的比例日益提升,60後只有0.8%的比例,80後則高達10.2%,但是85後及90後的比例略有下降,達到8.5%。

與此同時,大多數受訪者與配偶在婚前時間爲半年到一年,這個現象在各代際之間無明顯差異,初戀情結趨於淡化,60後的初戀結婚比例達到70%,而85及90後的初戀結婚比例明顯降低,僅爲47.8%。婚前同居行爲漸成常態,60後、70後、80後、85及90後的婚前同居比例分別爲13.7%,44.4%,59.6%和57.8%。

調查樣本中,平均結婚年齡爲26歲,男性比女性高2.3歲。在婚前戶籍類型中,戶口不再是締結婚姻的障礙,在85及90後這一代際中,僅有39.1%的在婚人士是同爲城鎮戶口,而有31.3%的城鎮男女性是與農村中走出的“鳳凰男”、“鳳凰女”結婚,且丈夫是城鎮戶口、妻子是農村戶口的比例更高。而關於孩子的性別問題,超過八成的受訪者認爲男孩女孩都一樣。

調查報告還顯示,“男主外、女主內”的傳統觀念逐漸淡化,僅有43.3%的女性受訪者贊同這種看法,她們同時認爲,男性應該更主動地承擔家務勞動。

調查報告得出了幸福婚姻家庭的幾點啓示:一是修煉品性、寬容體貼;二是情感依戀、用心經營;三是共同成長、積極溝通;四是平等相待、互相尊重;五是陪伴子女、言傳身教;六是上慈下孝、相互關愛。

據瞭解,中國婚姻家庭研究會已經連續3年,聯合珍愛網開展幸福婚姻家庭系列項目,重點通過大規模的問卷調查,瞭解中國婚姻家庭狀況,認識當代中國幸福婚姻的基礎,總結成就幸福婚姻的黃金法則,並逐漸撰寫和發佈《中國幸福婚姻家庭調查報告》,以達到正確指導公衆的婚姻觀和婚姻生活實踐,爲社會和諧發展傳遞正能量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