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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基幹部工作總結多篇

農村基幹部工作總結多篇

【第1篇】農村基層幹部加強作風建設工作總結

農村基層幹部是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骨幹力量,擔負着把黨的各項方針、政策落實到農村,帶領羣衆致富的重要職責。農村基層幹部要履行職責,必須有良好的作風作保證。

從總體上看,農村幹部作風的主流是好的。但是,也必須清醒地看到部分農村基層幹部在思想作風、學風、領導作風、工作作風、生活作風等方面,也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一些影響黨-羣幹羣關係、農村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的問題。有的習慣於計劃經濟條件下的思維方式,工作上因循守舊缺乏敢闖、敢試的開拓創新精神,少數幹部工作方法簡單粗暴,家長制、一言堂作風嚴重,個別人利用手中的權力,貪佔集體財物,辦事不公道,優親厚友,違反財經紀律等等。

針對上述問題,必須把加強農村基層幹部作風建設擺上重要位置,加大工作力度,採取切實有效的措施來抓,使農村基層幹部隊伍的作風儘快得到明顯轉變,當前應着力抓好以下幾方面的工作:

一、深化教育培訓,提高農村基層幹部的整體素質。

加強農村基層幹部作風建設教育是基礎。重點抓好四個方面的教育培訓:

1、加強政治理論教育培訓。要系統地對農村基層幹部進行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黨在農村的政策、黨和思想路線和羣衆路線的教育培訓,提高他們爲羣衆服務的自覺性。組織農村基層幹部進行“當初入黨爲什麼,現在爲黨幹什麼,一生給黨留什麼”的大討論進一步增強農村基層幹部的公僕意識和宗旨觀念,從而提高農村基層幹部加強自身作風建設的自覺性。

2、加強經營知識和實用技術的教育培訓,提高科技知識能力。一要根據產業結構佈局,確定培訓的重點;二要結合農村季節及時進行農作物栽培、水果保花結果和病蟲害防治、畜牧水產的養殖和防病治病的短期技術培訓,通過培訓教育增強廣大農村基層幹部帶領羣衆致富的本領。

3、加強市場經濟知識的教育培訓。要組織有關職能部門不定期地對農村基層幹部進行產品加工、保鮮、貯藏和市場營銷知識培訓,幫助他們解放思想、更新觀念,提高他們的業務知識和營銷管理水平。

4、加強法規知識的培訓。當前,農村基層幹部忽略法律法規的學習,相當一部分人成了法盲,不履行法律賦予的義務,不依法行政,違法犯罪時有發生,因此,必須有針對性地對農村基層幹部加強憲法、行政法、民事法律、刑事法律等的教育,讓他們學法知法、懂法,提高依法行政和遵紀守法的自覺性。

二、建立和完善有關制度,從制度上保證農村基層幹部聯繫羣衆要把農村基層幹部聯繫羣衆的主要制度化、規範化,保持之以恆、行之有效。要在堅持過去已有的制度的基層上,研究制定一些督促農村基層幹部聯繫羣衆的制度,如鎮推行行政服務向基層延伸3+1工作模式,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實現執政爲民服務宗旨,建立行爲規範、運轉協調、公正透明、廉潔高效的行政服務機制和科學便捷的爲民服務辦事制度,建立農村基層幹部走訪羣衆,定期接訪制度,爲羣衆辦實事制度,農村幹部扶貧幫困制度、聯繫羣衆考覈制度等,積極探索新渠道和新機制,建立行政服務向農村基層延伸,探索建立村(居)委爲民服務全程室,不斷拓展密切聯繫羣衆的廣度和深度,瞭解羣衆“所急、所盼、所難”紮紮實實地解決好羣衆生產生活中的各種問題,與人民羣衆同呼吸、共命運、心連心,做人民羣衆的貼心人。

三、加大監督力度,保農村基層幹部正確行使權力。

加強農村基層幹部作風建設,還要強化以下幾方面的監督。一是農村經濟活動的監督實行公開招投標,防止“暗箱操作”。二是實行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情況的監督。三是以財務爲重點的政務、村務、社務公開情況的監督。同時要與質詢聽相結合,接受羣衆的監督。

四、抓領導幹部的作風建設,帶頭轉變作風。

以上帶下,以下促上,要求領導幹部要帶頭深入基層、深入羣衆調查研究、瞭解民情、解決實際問題,爲廣大農村基層幹部轉變作風作出表率。領導幹部切實做到“三帶頭”:

(一)帶頭解放思想。

領導幹部要進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觀念。觀念決定思路,思路決定出路,只有切實加強作風建設,才能永葆創新活力,取得領導工作的主動權。領導幹部思想解放的程度在很大程序上影響着本地區、本部門思想解放的程度,因此領導幹部既要帶頭解放思想,又要創造解放思想的寬鬆環境;既要在發展思路上打破傳統,又要在發展措施上取得突破。要以全新的觀念來制定全機關報的發展思路,以超常的發展措施贏得經濟社會的超常發展。

(二)帶頭真抓實幹。

真抓實幹是檢驗作風建設的一把尺子。領導幹部要創造性地開展工作,堅持深入基層摸情況,深入分析添措施,深入一線辦實事,用自己深入紮實的工作作風帶動本部門、本單位幹部羣衆、整體推進各項工作。具體地講,就是要做到佈置工作、解決問題和檢查督促“三落實”。

(三)帶頭廉潔自律。

帶頭執行黨風廉政的各項規定,時時遵章守紀,處處以身作則,以員的人生觀、價值觀對待事業和生活,以黨員幹部的高風亮節和人格力量影響,帶動廣大羣衆。同時要教育和管好配偶、子女和身邊工作人員。

五、抓考評獎勵,健全加強農村基層幹部作風建設的激勵約束機制。

上級黨組織每年要對下級-黨組織加強作風建設進行考評,對幹部作風建設抓得好、行動快、措施硬、效果好的單位黨組織進行通報表揚,行動慢的單位黨組織給予通過批評,對重視不夠,落實不力的支部書記予以免職或降職調整處理,要制定詳細的考評辦法,對加強農村基層幹部作風建設進行評比,好的表彰差的限期整改,以至作出辭退處理。

在工作中要把加強農村基層幹部作風建設的着力點和落實腳點放在密切聯繫羣衆,促進經濟發展,確保社會穩定上,注重“三個結合”。一是把加強農村基層幹部作風建設同調整農業結構發展農村經濟結合起來,幫助農村搞好產前、產中、產後服務等實際問題,爭得羣衆的信任和支持。二是把加強農村基層幹部作風建設同保持社會穩定結合起來,開展專項治理。向羣衆公開收費標準、舉報電話和查處辦法。三是把農村基層幹部作風建設同鎮、村增收節支結合起來,鎮要鞏固機構改革成果,減少非生產性開支,強化財務監管,嚴格執行規範津補貼的有關規定,村要減少村幹部職數,提倡村幹部兼任社幹部確保農村基層幹部作風建設落到實處

【第2篇】檢察機關遏制農村基層幹部職務犯罪工作總結

“三農問題”是各級黨委、政府和人民羣衆普遍關注的熱點問題。農村村民委員會是國家政權的最基層組織,農村幹部是黨和政府的各項農村政策的直接執行者,但由於少數農村幹部政治業務素質不強,法制意識淡薄,在工作中出現違法行政、爲政不廉,甚至利用職權進行貪污、賄賂、挪用公款等職務犯罪。

一、農村幹部職務犯罪的主要表現形式和特點

(一)農村幹部利用職權實施犯罪行爲主要有以下幾種表現形式:

1、化公爲私,大肆撈錢。有的村幹部私慾膨脹,利用各種手段,變法撈錢。一是弄虛作假、虛報冒領。村幹部利用經手現金的機會,將土地、宅基、稅費、計生款隱瞞收入不入賬,直接裝入自己腰包;二是虛列支出、虛增費用,冒領公款;三是私設“小金庫”,集體私分公共財產;四是利用採購物資、土地承包或建學校、修公路等工程發包的機會吃“回扣”,從中索取收受賄賂

2、假公濟私、混水摸魚。一是有的幹部會計、出納一身兼,故意製造財務混亂現象,一任糊塗官,一本糊塗帳,收支賬目不向羣衆交底,下臺後人走帳爛,公款不交下任,直接歸己;二是公私不分,用公款配汽車、手機、給個人上保險、公款隨“份禮”,該自己支付的費用,用公款報銷;三是巧立名目、公款消費。有的村幹部以招待來客,爲村跑項目,爭資金爲由,在招待費上做文章,把自己的吃喝費用記在公家帳上,甚至少支多報,從中漁利,以吃喝爲名行貪污之實。

3、損公肥私、謀取私利。有的村幹部將本村的土地補償費、農業開發資金、抗旱防汛、建學校扶貧等專項資金,或公款私存,套取銀行利息;或借給他人獲取高額利息及他非法利益;或視公款爲“搖錢樹”直接挪用,自己搞營利性活動,從中牟利。

4、同謀造假、合夥侵吞。一些村幹部與財會人員串通一氣,唆使其僞造單據做假帳,以達到侵吞公款的目的。有的財會人員業務素質低,怕打擊報復,不敢堅持原則,或奉行利益均沾、好人主義,只要對自己有利,甘願做假帳,相互勾結、合夥作案。

(二)農村幹部利用職權進行貪污、挪用等職務犯罪的特點:

1、是犯罪主體集中。從查處農村幹部犯罪案件情況看,村支部書記、村主任、會計是犯罪案件最主要的主體。在所查處的21人中,這類主體有18人,佔總數的85%。這些人權力集中,有經手現金的機會,作案條件方便。

2、是侵犯對象集中。農村幹部職務犯罪案件侵犯的對象比較集中,大部分是上級下撥的開發扶貧、防汛抗旱、土地補償等專款,以及受委託徵收的稅款、宅基地款和計劃生育罰款。這些資金一般與有關部門相關,在資金往來和使用上監督管理不到位,使一些村幹部有機可乘。

3、是作案手段簡單直接。由於農村財務管理制度不健全,收支管理不嚴格,人人手裏有錢,使別有用心的人利用各種手段,巧立名目,虛支瞞報,自報自批,直接侵吞、挪用,打公款的主意。

4、是犯罪金額不大,但後果嚴重。農村幹部職務犯罪涉案金額雖然不大,但涉及羣衆的切身利益,往往引發村民集體上訪,給農村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造成惡劣影響。

二、農村幹部職務犯罪的原因

1、政治業務素質不強,法制觀念淡薄。參與犯罪的農村幹部政治素質低,缺乏職業責任和廉潔自律意識,特權思想嚴重是一個普遍現象。任職期間不注重學習、放棄世界觀的改造,工作中民主意識差,拜金主義、享樂主義思想滋生,嚴重背離了爲人民服務的宗旨,忘記自己是人民的公僕,一旦手中有權,不想如何發展本村經濟,帶領羣衆致富,而是把當幹部做爲謀取私利的捷徑,置黨紀國法和羣衆利益於不顧,爲所欲爲,大肆侵吞公共財產。

2、農村財務管理制度混亂,給違法犯罪者提供可乘之機。村制度不健帳目不清是個突出的問題,主要表現是有的村“一把手”直接兼任會計、出納,財權主要掌握在村支書和村主任手中,收支全憑“一枝筆”、“一張嘴”。有些村經手財務的人員分散,人人收錢,人人花錢,各自爲政,一手拿條子,一手拿票子,常年不報帳。有的村財務收支沒有專人審批把關,村幹部人人自報自批,開支隨意,項目、標準、限額沒有明文規定,責權不清,管理上的漏洞爲職務犯罪大開方便之門。

3、財會人員素質低下,不能發揮管理作用。的有村在財務人員的任用上不是看其業務素質高低,而是任人唯親,找關係戶,拉私情網,看其是否聽話,否則就隨意撤換,“頂的住的站不住,站的住的頂不住”,財務隊伍不穩定。而一些財會人員文化水平低,沒有受過專門培訓,沒有財會基礎知識,不懂帳理,胡亂下帳,形成“抽屈帳”,“包袱帳”、“口袋帳”。在財務管理環節上,不堅持原則,不嚴格把關,對村財務主管言聽計從,對違法犯罪現象不抵制甚至同流合污,根本起不到當家理財的作用。

4、缺乏監督制約機制。目前農村基層政權在運行過程中,存在許多體制和制度上的缺陷,權力的行使缺乏必要的監督和制約,有些村大事小事個別人說了算,規章制度形同虛設,缺少民主監督;有些村村務不公開或公開不實,村幹部暗箱操作,不願接受羣衆監督;有些村對村財鄉管制度落實不認真,流於形式;有關部門對農村財務制度的執行情況監督檢查不到位。村級財務管理缺乏監督制約,客觀上使違法犯罪現象得以滋生和蔓延。

三、預防農村幹部職務犯罪的主要措施

1、加強對農村幹部的培訓力度,不斷提高其依法行政的能力。

農村由於條件所限,黨員幹部學習機會不多,自覺學習的積極性不高,這樣勢必造成他們放鬆世界觀的改造,放鬆對黨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的學習,一旦走上領導崗位,政治上的不成熟,法律意識欠缺就顯現出來。爲此,檢察機關要積極配合組織、宣傳、黨校等各部門,充分發揮職能作用,採取任前培訓、定期輪訓、農閒整訓等形式,加大對農村幹部的培訓力度,提高其政治業務素質,增強其學法用法的自覺性,以適應新形勢下農村工作的需要。

2、面向農村,開展法制宣傳,發揮羣衆反腐敗的積極性。

人民羣衆對腐敗現象深惡痛絕。檢察機關要利用檢務公開,送法下鄉,入戶走訪等項活動進行多種形式的法律宣傳,把法律交給羣衆,通過宣傳,使廣大羣衆認識到職務犯罪的危害,用法律武裝羣衆頭腦,提高羣衆的法律水平,鼓勵羣衆積極舉報違法犯罪分子,讓廣大羣衆監督農村幹部的言行,使之時刻想到法律的威嚴,不敢擅越雷池。

3、加強農村財務人員管理工作,提高業務素質。

各村要配齊財會人員,杜絕村支書、村主任兼任會計、出納的現象。要保持財會隊伍的穩定和財務工作的連續性,改變“幹部換、會計變”的用人現象。財務人員要理直氣壯地參與財務管理和決策,發揮好管理監督職責。有關部門要把農村財務人員業務培訓納入工作計劃,通過學法規、學業務,提高自身素質,努力培訓一支業務精熟,堅持原則,秉公辦事的農村財會隊伍。

4、加強財務管理,完善監督制約機制

各鄉鎮要發揮對農村財務管理和監督的職責,對農村財務定期進行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和糾正問題,指導農村財務人員認真履行職責。要按照上級有關財務管理的法規,逐步推行農村會計委派制度。建立和完善財務逐級審批制度、村民理財小組制度、各種費用的標準限額制度、村務公開制度、村財鄉管制度、審計監督制度等各項制度,通過加強制度建設,完善監督制約機制,促進農村財務管理制度化、規範化,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村幹部利用職權實施的違法犯罪行爲。

5、加大打擊力度,嚴懲職務犯罪

檢察機關要充分發揮法律監督職能,配合紀檢、監察部門積極摸查案件線索,對利用職權實施的違法犯罪行爲,加大打擊力度,嚴肅查處各種職務犯罪,發現一起查處一起,並視情節給於嚴肅處理,決不能姑息,發揮法律法規的警戒和威懾作用,爲農村的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創造良好的法制環境。

【第3篇】2022年11月檢察機關遏制農村基層幹部職務犯罪工作總結

“三農問題”是各級黨委、政府和人民羣衆普遍關注的熱點問題。農村村民委員會是國家政權的最基層組織,農村幹部是黨和政府的各項農村政策的直接執行者,但由於少數農村幹部政治業務素質不強,法制意識淡薄,在工作中出現違法行政、爲政不廉,甚至利用職權進行貪污、賄賂、挪用公款等職務犯罪。

一、農村幹部職務犯罪的主要表現形式和特點

(一)農村幹部利用職權實施犯罪行爲主要有以下幾種表現形式:

1、化公爲私,大肆撈錢。有的村幹部私慾膨脹,利用各種手段,變法撈錢。一是弄虛作假、虛報冒領。村幹部利用經手現金的機會,將土地、宅基、稅費、計生款隱瞞收入不入賬,直接裝入自己腰包;二是虛列支出、虛增費用,冒領公款;三是私設“小金庫”,集體私分公共財產;四是利用採購物資、土地承包或建學校、修公路等工程發包的機會吃“回扣”,從中索取收受賄賂

2、假公濟私、混水摸魚。一是有的幹部會計、出納一身兼,故意製造財務混亂現象,一任糊塗官,一本糊塗帳,收支賬目不向羣衆交底,下臺後人走帳爛,公款不交下任,直接歸己;二是公私不分,用公款配汽車、手機、給個人上保險、公款隨“份禮”,該自己支付的費用,用公款報銷;三是巧立名目、公款消費。有的村幹部以招待來客,爲村跑項目,爭資金爲由,在招待費上做文章,把自己的吃喝費用記在公家帳上,甚至少支多報,從中漁利,以吃喝爲名行貪污之實。

3、損公肥私、謀取私利。有的村幹部將本村的土地補償費、農業開發資金、抗旱防汛、建學校扶貧等專項資金,或公款私存,套取銀行利息;或借給他人獲取高額利息及他非法利益;或視公款爲“搖錢樹”直接挪用,自己搞營利性活動,從中牟利。

4、同謀造假、合夥侵吞。一些村幹部與財會人員串通一氣,唆使其僞造單據做假帳,以達到侵吞公款的目的。有的財會人員業務素質低,怕打擊報復,不敢堅持原則,或奉行利益均沾、好人主義,只要對自己有利,甘願做假帳,相互勾結、合夥作案。

(二)農村幹部利用職權進行貪污、挪用等職務犯罪的特點:

1、是犯罪主體集中。從查處農村幹部犯罪案件情況看,村支部書記、村主任、會計是犯罪案件最主要的主體。在所查處的21人中,這類主體有18人,佔總數的85%。這些人權力集中,有經手現金的機會,作案條件方便。

2、是侵犯對象集中。農村幹部職務犯罪案件侵犯的對象比較集中,大部分是上級下撥的開發扶貧、防汛抗旱、土地補償等專款,以及受委託徵收的稅款、宅基地款和計劃生育罰款。這些資金一般與有關部門相關,在資金往來和使用上監督管理不到位,使一些村幹部有機可乘。

3、是作案手段簡單直接。由於農村財務管理制度不健全,收支管理不嚴格,人人手裏有錢,使別有用心的人利用各種手段,巧立名目,虛支瞞報,自報自批,直接侵吞、挪用,打公款的主意。

4、是犯罪金額不大,但後果嚴重。農村幹部職務犯罪涉案金額雖然不大,但涉及羣衆的切身利益,往往引發村民集體上訪,給農村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造成惡劣影響。

二、農村幹部職務犯罪的原因

1、政治業務素質不強,法制觀念淡薄。參與犯罪的農村幹部政治素質低,缺乏職業責任和廉潔自律意識,特權思想嚴重是一個普遍現象。任職期間不注重學習、放棄世界觀的改造,工作中民主意識差,拜金主義、享樂主義思想滋生,嚴重背離了爲人民服務的宗旨,忘記自己是人民的公僕,一旦手中有權,不想如何發展本村經濟,帶領羣衆致富,而是把當幹部做爲謀取私利的捷徑,置黨紀國法和羣衆利益於不顧,爲所欲爲,大肆侵吞公共財產。

【第4篇】在街道農村基層幹部培訓班上的總結講話

同志們:

經街道黨委、辦事處研究,利用這二天的時間對全街道的農村基層幹部進行了培訓,培訓結束後,我們將組織部分村、單位分組外出參觀。兩天來,我們分別學習了區委、區政府《關於村民委員會用集體資產爲他人提供擔保管理的暫行規定》、《在全區實行村級財務代理記賬制的意見》、《關於進一步發展壯大村級經濟的若干意見》及《關於進一步加強以黨支部爲核心的村級組織規範化建議的意見》,通報了區紀委《堅決剎住揮霍公款這股歪風》。區委副書記爲大家上了課,xx村在培訓班上做了經驗交流發言,並留給了大家充足的時間去思考、討論區委、區政府的有關文件精神。總的看,同志們通過這次培訓班掌握了區委、區政府的有關文件,進一步瞭解了今後應做好的幾項重點工作,收到了應有的效果:從出勤看,同志們都能積極參加這次培訓班,自覺遵守培訓班的有關規定,嚴格按規定時間準點聽課,在課堂上,也能自覺關閉手機等通訊工具,確保了課堂的正常秩序;在討論中,大家也能踊躍發言,結合各自實際情況,談看法、找差距、促發展,總而言之,通過這次培訓班,讓我看到了基層幹部的良好整體素質,也讓我看到了將來大發展的希望。我相信有這樣一支高素質的基層幹部隊伍,我們一定會有更加輝煌的明天。

借這個機會,針對我們工作中存在的部分問題,結合上級及街道黨委、辦事處的有關要求,對今後的工作談以下幾點:

一、牢牢把握執政興國的第一要務,進一步加快發展

江澤民同志在“5.31”重要講話中,強調發展是執政興國的第一要務。因此,今後的首要任務就是要抓住發展這一執政興國的第一要務不放鬆,聚精會神、想方設法的加快發展,特別是要加快經濟的發展。

幾年來,街道的經濟有了長足的發展,財政收入穩步增長,農民人均收入年年遞增,這只是我們自已與自已相比,但從全區、全市來看,我們的發展是落後了,而且落後了一大截:90年代初我們依託支柱產業,經濟整體水平在全區位居前列,擁有一大批區級強企強村和先進企業;經濟外向型程度相當高,主要鎮辦企業的產品基本外銷,出口創匯曾佔原區的三分之一多,名列全市第二位;95年被評爲全省經濟實力“二百強鄉鎮”,列全市第七名。近幾年來,由於我們缺乏強勁的經濟拉動力、助推力,我們在全市的綜合經濟實力比較中明顯下滑,不少鄉鎮已經後來居上,一大批的村莊經過發展已經走到了我們的前面,如果我們仍然沒有大的發展,我們就會被拉開更大的距離。

在正確分析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的基礎上,我們也要看到加快發展的優勢:

一是地理位置優越。我們地處風景區,70%的旅遊景點在我們域內。今年,市委、市政府規劃濱海觀光大道,不僅從我街道穿過,而且還把我們作爲中心城鎮,並決定要開工興建隧道。再加上區委對我們的濱海旅遊度假的功能定位,這必將成爲加快街道經濟發展的強大動力。

二是從土地資源上講,前幾年,我們雖然爲區承擔了幾千畝的用地指標,但這也一定程度上保護了我們的土地。現在從全區看,我們已成爲高新區發展的縱深和腹地。我們可以更加科學合理地對土地進行規劃設計,更大限度地發揮好土地的應有價值。

三是區委、區政府高度重視農村的發展,自去年開展加大了對街道的考覈力度,今年又相繼制定了一系列的制度,加強對農村工作的領導,並專門制定了《進一步發展壯大村級經濟的意見》,這真正體現了區委、區政府要下大力氣抓好農村發展的決心。

因此,在今後的發展中,我們街道要牢牢抓住濱海觀光大道中心城鎮的機遇,圍繞濱海旅遊度假服務這一目標,在大力抓好稅源經濟基礎上,穩固以茶和水產業爲重點的農業,以培植骨幹規模企業羣體爲中心壯大工業,大力發展旅遊、服務、商貿等第三產業,促進

一、

二、三產協調發展;要突出特色高起點編制好街道的規劃,強化經營理念,做活舊村改造文章,適當開放房地產市場,推進城市化進程。各村也要充分抓住區委、區政府出臺的發展壯大村級經濟意見的有利時機,大幹快上,各村要結合各自的實際情況,採取村級經濟與其他所有制經濟融合發展,開發利用資源、資本經營、爲農服務、內部積累等方式,加快經濟發展,解決村集體組織“有錢辦事”問題。

二、要進一步解決好思想觀念的解放與創新問題

經濟的大發展是以思想的大解放、觀念的大轉變爲先導的。思想不解放,發展的手腳就難以放開;觀念不更新,發展的局面就難以打開。這是已經爲我們的發展歷程所證明的。應當看到,在我們工作中思想不解放、觀念不轉變的問題及由此而產生的一系列負面影響已成爲我們加快發展的絆腳石。如:有的主觀能動性不足,工作中有畏難發愁情緒,片面強調客觀條件的制約,缺乏創新意識;有的貪圖安逸,守攤子,小進則滿,認爲自己的成績已經是非常大了,整天躺在成績上睡大覺,缺乏加快發展、再上臺階的開拓意識;有的觀念陳舊,對新生事物看不慣,正如毛澤東同志所講的“身子下了山,思想卻還留在山上”,不樂於接受,也容納不下新生事物。站在21世紀的這個新的起點上,我們只有進一步解放思想,轉變觀念,才能適應發展的新形勢,才能把全街道廣大幹部羣衆的力量凝聚到我們的現代化建設上來,才能爲實現我們的經濟社會大發展提供強有力的精神動力和思想保證。在解放思想更新觀念中,我們首先要摒棄自我感覺良好的心態,面對千帆競發,百舸爭流的經濟大潮,多一份清醒,多一點理智,以強烈的危機感和憂患意識,樹立起與時俱進、勇於創新的觀念;樹立“敢想他人所不想,敢爲他人所不爲”的信心與決心,敢於搶、拼、爭,蓄勢而發,謀勢而動,乘勢而上,真正把我們的心思和精神用在想正事、做工作上,真正撲下身子,奮不顧身的幹好工作。

三、關於學習問題

江澤民同志在1995年提出了領導幹部要“講學習、講政治、講正氣”,將講學習列在首位。今年,他又提出要積極“創建學習型社會”。這就要求我們廣大黨員、幹部應該始終是學習,學習,再學習。這是保持黨的先進性的需要,是增強新形勢下解決新問題的能力的需要,也是進一步提高幹部素質的需要。特別是作爲我們的村級幹部,由於直接面向羣衆,如果不加強自身的學習,沒有掌握好上級的政策,就難以做好羣衆工作,更談不上做好全面工作。支部換屆、村委換屆使一大批有能力、有素質的同志走到了村級幹部崗位上來。雖然我們有幹好工作的雄心壯志,但由於接觸這一工作時間短,對工作的方式、方法不掌握,也造成了工作上的被動,因此,加強學習就顯得尤爲重要。

首先要加強黨的基本知識、鄧小平理論、江澤民同志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學習,用先進理論武裝自己的頭腦,堅定理想信念。其次要積極學習市場經濟科技、法律方面知識,提高其駕馭全局的工作能力。第三,要認真學習上級的有關農村的政策、法規及黨委、辦事處的有關工作要求,瞭解和掌握應該幹什麼,不應該幹什麼,應該怎麼幹,這是做好農村工作的基礎。在此,我建議我們每個村都要建立定時學習的制度,拿出一定時間學習理論、市場經濟、科技、法律知識,研究討論上級及黨委、辦事處的有關文件、工作要求,逐步在我們村級幹部中形成自覺學習、主動學習、善於學習的良好風尚,掌握新形勢下做好工作的本領和方法。

四、關於作風轉變和工作的方式、方法問題

幹部作風的好壞直接影響着黨同人民羣衆的關係,幹部作風問題實質就是黨羣、幹羣關係問題。幾年來,我們的幹部隊伍的作風建設也有了較大進步,如前階段通過開展“三個代表”教育,部分村幹部能自覺深入羣衆,瞭解羣衆疾苦;有的能熱心爲羣衆辦實事、好事。但是也應當看到,伴隨基層民主的不斷擴大和羣衆法制意識的提高,我們個別的基層幹部的思想意識仍停留在過去的層面上,還不能完全適應新形勢的要求。有的宗旨觀念淡薄,不關心羣衆疾苦,不熱心爲羣衆辦事,用公款大吃大喝,鋪張浪費;有的作風不民主,不去做或不會做新形勢下的羣衆工作,習慣於家長制,工作方法簡單粗暴,甚至單純地搞強迫命令;有的辦事不公,以權謀私,“吃、拿、卡、要”,甚至貪污受賄,違法亂紀。這些現象的存在已經嚴重影響了我們廣大基層幹部的整體形象,在今後的工作中,我們必須進一步轉變作風,增進感情,改進工作方式、方法,密切黨羣、幹羣關係。

首先要增強羣衆觀點。農村堅持羣衆觀點,最重要的就是要堅持全心全意爲人民服務的根本宗旨,堅持保障農民的物質利益,尊重農民民主權利的基本準則,堅持把提高農民生活水平作爲根本出發點。我們個別村幹羣關係比較緊張,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還在於我們的幹部,一些幹部的羣衆觀點和對羣衆的感情淡薄了,對新時期農村和農民的特點認識不夠,主動爲農民服務關心不夠,有時甚至站在與農民對立的位置上考慮和處理問題,這必將引起羣衆的不滿。因而,我們在今後工作中要擺正自己與羣衆的位置,最大限度地滿足人民羣衆的需求願望,並以此爲我們一切工作的出發點和歸宿,把人民羣衆的疾苦當作自己的疾苦,把羣衆的快樂當作自己的快樂,把人民羣衆的好惡作爲評價自己工作得失的首要標準。要改變過去在計劃經濟體制下行政指揮農民幹這幹那的做法,轉變爲爲農民服務上來,從過去的行政命令爲主轉變到善於同農民商量辦事,用示範的辦法拉動工作上來,只有這樣才能鋪下身子與羣衆真正打成一片,增進與羣衆的感情,贏得羣衆的信賴和支持。

其次,要不斷提高政策水平。我們廣大村級幹部是黨的農村政策的具體執行者,你們的政策水平往往決定着一個村的工作水平,而我們看一個幹部的政策觀念強不強,水平高不高,主要是看他對政策掌握的全面不全面,理解得透徹不透徹,政策界限把握的準確不準確,在工作中是否認真去落實。在實際工作中我們的個別幹部的政策觀念淡薄,執行政策不力,甚至違背、歪曲黨的政策,有的不是原原本本把政策交給農民,而是有意打折扣,搞出政策,導致了執行政策走樣,因而我們廣大村級幹部要不斷提高政策水平,熟悉、掌握黨的農村政策,準確把握界限,維護政策的嚴肅性,在學好政策基礎上,要積極向羣衆進行宣傳,使廣大羣衆掌握政策,用政策來凝聚人心,用政策來推動工作,最大限度地發揮羣衆的積極性、創造性。

再次,爲羣衆辦實事、好事應量力而行,實事求是。幾年來,我們的村級幹部在工作中牢固樹立宗旨意識,積極爲羣衆做了大量實事、好事。但也應看到個別幹部在辦實事、好事中不講求實事求是,不顧羣衆的意願和承受能力,急功近利,亂上項目,亂鋪攤子,結果事與願違,欠下大量債務,使羣衆背上沉重包袱。這就要求我們要引起足夠的重視,真正把實事辦實,好事辦好。全心全意爲人民服務的宗旨也要求我們在想問題、辦事情、做決策時,要把羣衆擁護不擁護、贊成不贊成、高興不高興、答應不答應放在首位。因此,在我們辦好事、辦實事時,也要尊重農民意願,如果大多數羣衆不認識、不接受,就不要強迫去辦;涉及到農民切身利益,需要農民出錢的事,更要充分考慮他們的承受能力和接受程度,量力而行。

最後,要努力改進工作的方式、方法。伴隨民主建設的深入和羣衆法律意識的提高,農民的思想觀念及參與經濟社會事務管理的意識都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出現了許多新的矛盾和問題,產生了許多利益磨擦和糾紛。解決這部分變化和矛盾,傳統的管理方式已經很不適應,從根本上講要靠民主和法制。因此,我們要學會用民主和法制的手段同羣衆打交道。經驗表明,建立起以村民議事爲主要內容的村務公開制度,把熱點、難點問題的處理權交給村民,由村民或村民代表討論研究,讓羣衆參政議政,既能使村民的民主權利具體化,又可克服避免幹部決策的簡單化、隨意化,提高民主決策、科學決策水平,更好地保護幹部。要進一步增強法制觀念,更多的依靠法律手段來解決市場經濟下的利益矛盾。要認識到依法行政、依法辦事並不是要捆住幹部手腳,也不是爲管理農民,而是要更好地規範各種權利義務關係,建立健全正常的社會秩序。學會運用法制手段有利於化解幹羣矛盾,把幹部從瑣碎的矛盾和糾紛中解脫出來,集中精力搞好工作,另外,還要學會說服教育,示範帶動,民主協商的方法,來推動工作開展。

五、關於制度建設的問題

幾年來,爲進一步規範、約束村級的工作,特別是結合村委會直選後的實際情況和加強基層民主的需要,各級黨委、政府及我們街道黨委、辦事處制定了大量的工作制度。當前,村級制度建設的重點是民主議事、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強化村務、財務公開。因此,今後要繼續堅持和完善好以下制度:

一是村民議事、民主決策制度。這就要求我們要推進以村民代表會議爲主要形式的村級民主政治建設。區委、區政府正在醞釀出臺村級的聽證會制度,也正是爲了適應這一要求,適應村級的民主議事、民主決策,區委、區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以黨支部爲核心的村級組織規範化建設的意見》明確規定了村級重大事務的內容決策和程序、村級各類組織在決策中的作用及具體組織實施。明確規定,凡是重大事務及涉及到村民利益的重要事項,應堅持先黨內後黨外原則,依次提交村黨員大會、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進行決策。按多數人意見做出決定,村委會必須要對村民代表會議決定的事項認真組織實施,並及時報告工作情況。

二是堅持完善村級財務管理制度。要按照區委的指示精神在搞好試點的基礎上,大力推行村級財務代理記帳制,加強對村級財務的監管;對村財務收支要實行計劃管理,村兩委制定出預算方案後,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通過報辦事處批准執行;要建立村級的民主理財制度,區委、區政府將統一做出規定,各村要嚴格按規定成立民主理財小組,負責村級財務和經濟活動的監督、評議,對村級財務收支情況必須經民主理財小組審覈同意並簽字蓋章後方可入帳;要堅持村級集體資產管理制度,做好村級資產的經營管理;要按照區委、區政府有關規定加強村級的債權、債務管理,今後要認真貫徹區委、區政府《關於村民委員會用集體資產爲他人提供擔保管理的暫行規定》的有關規定,村集體不得隨意舉債;要建立健全村級財務審計制度,並對村幹部、集體經濟組織負責人和財會人實行責任終身追究制。

三是要切實減輕農民負擔,中央專門召開了全國減負工作電視電話會議,要求要在搞好稅費改革基礎上,全面實行“四項制度”即涉農稅收、價格、收費公示制;貧困地區農村中國小義務教育收費一費制;農村訂閱報刊限額制;涉農負擔案(事)件責任追究制。今後對於涉及到農民的稅收、價格及收費要全部進行公示,要對農業生產性費用中的不合理及搭車收費、中國小收費、農民建房收費堅決清理糾正。實行訂閱報刊限額制,我市規定各村訂閱報刊不準超過800元,對個別確有困難的村可由辦事處出資幫助訂閱,訂閱的範圍只能是“三報一刊”。要加強對村內“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的管理,要嚴格按照規定的程序和範圍進行,不準超範圍、超限額、強行向農民籌資籌勞,更不得將“一事一議”籌資籌勞變成固定的收費項目,根據市區的規定,我們的“一事一議”最高不得超過每年每人15元。

四是要加強印章管理。村黨支部、村民委員會的印章,不得由黨支部書記、村民委員會主任個人保管,村黨支部印章由黨支部指定一名委員保管,村民委員會印章由村文書或村會計保管。實行印章的使用審批和登記備案制度。一般事情使用印章,要分經黨支部書記、村主任批准;重大事情使用印章,須經黨支部會議、村委會議或村兩委聯席會議研究同意。

五是堅決實行重大事項報告制度。對涉及到村集體的購車、建築辦公樓、組織外出參觀,替他人擔保、舉債以及需村民會議和村民代表會議研究的村內重大事務均應向黨委、辦事處或有關主管部門報告。對涉及到村幹部自身的建房、購房等個人重大事項也要向黨委、辦事處報告。

六是堅持完善村務財務公開制度。今年上半年,街道黨委、辦事處專門抓了這項工作,就目前情況看,大多數村高度重視這一工作,在本村適當的地方,建立了專門的公開欄,並按規定進行定期公開,但在檢查中仍發現個別村沒有專門的公開欄、公開的收支項目不清、重大村務交待不明等問題。今後我們要嚴格按照區委、區政府及街道黨委、辦事處的有關兩公開的規定,對財務收支特別是羣衆關心的重要收支項目逐項公開,對村裏的重大事項及羣衆普遍關心的集體資產承包、宅基地、計生指標、幹部報酬等事項,要向羣衆公開,讓羣衆知實情、見實底。公開的形式除張榜公佈外,還可採用召集村民會議、村民代表會議、發放明白紙等形式。村務公開的內容要接受羣衆監督,對羣衆提出的異議,村兩委應通過適當形式及時予以答覆。

六、關於村兩委班子的團結協調問題

團結就是力量,團結出凝聚力,出戰鬥力,出新的生產力。近幾年來,大多數村兩委的工作關係比較協調,但也有個別村兩委關係存在不協調的情況,有的村黨支部習慣於傳統的領導方式、方法,包攬應由村委會管理的事務,忽視村民自治;有的村委會片面認爲村民自治就是村委會說了算,不能正確處理堅持黨的領導與村民自治的關係,個別村已經嚴重到了影響本村的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對於這部分問題,街道黨委、辦事處予以了高度重視,在有關會議上反覆強調過。今天我就這一問題重點談以下三點:

一是村黨支部應如何發揮作用的問題。從部分村兩委工作不協調的村來看,不協調的原因相當一部分是由於村黨支部書記不能正確行使手中權力。在這個問題上,我們的許多黨支部書記的觀念亟待轉變,需要進一步端正思想認識。我們黨實行的是民主集中制原則下的集體領導,而不是指黨支部書記的個人領導。不能把黨支部的集體領導與黨支部書記的個人領導混爲一談。但我們仍有一些支部書記認爲,既然黨領導一切,自己又是村裏的“一把手”,就應該自己說了算,否則還叫什麼黨支部的核心領導,於是把自己看作領導核心,大小事都想一人做主,這也使個別黨支部書記在工作中缺乏民主作風,遇事不主動與村委會溝通、商量,獨斷專行,導致了村兩委關係緊張。因此,村黨支部書記必須清醒認識到黨支部的核心領導作用是指集體領導,不是個人說了算,只有澄清這個模糊認識,村兩委的關係纔可能搞好,工作纔能有效地開展。

二是村委會要正確認識村民自治的內在含義。《村委會組織法》第二條規定:“村民委員會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和基層羣衆性自治組織,實行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因此,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決不是村委會主任一個人的事,也是村委會一班人的事,法律明文規定村民自治的主體是村民,村民纔是村裏的主人,村委會幹部是村民的公僕,因而不能把主人與公僕的關係搞顛倒了。現在有些村委會幹部自認爲我是民選幹部,我說的話、辦的事、做的決定自然而然地符合村民的利益,代表着村民。這實際不是在搞村民自治,而是在搞村委會自治、村主任自治。作爲村主任,一定要深刻理解村民自治的含義,明確村民自治的主體,過去在認識上有偏差的同志,要儘快轉變觀念,糾正偏差,調整自己的言行,重新塑造、樹立新形象。

三是分工合作,團結協調。在進一步明確了村黨支部與村委會各自職責的基礎上,村黨支部要不斷加強和改進對村委會的領導,支持村委會依法自治,要做到領導不包辦,讓村委會放開手腳幹好自己份內的工作;把握住正確的方向不旁觀;支持工作不拆臺,相互信任,相互理解,工作中要互相補臺,而不能互相拆臺。村委要擺正自己的位置,自覺維護和尊重支部的領導核心地位,自覺、帶頭接受黨支部的領導,要做到攬事不攬權,積極做好日常的村務管理和與羣衆生產生活息息相關的具體事務,切實爲羣衆解決好實際困難,履行好廣大村民賦予的權力。現在,區委、區政府的有關領導、街道黨委、辦事處在這一問題上已經達成共識,即對班子不團結、村兩委主要負責人鬧彆扭的村工作上不予支持,資金上不予傾斜,直到村兩委合心、合力、合拍爲止。這樣做的目的只有一個,就是爲了讓村兩委能夠團結起來,擰成一股繩,勁往一處使,齊心協力,共同幹好工作,真正爲街道人民謀利益。

同志們,兩天的培訓班已經結束,希望同志們能從這次培訓班中學到更多的知識,以指導我們進一步解放思想,與時俱進,振奮精神,紮實工作,全面開創工作新局面。

《[推薦]在街道農村基層幹部培訓班上的總結講話

【第5篇】2022年12月檢察機關遏制農村基層幹部職務犯罪工作總結

“三農問題”是各級黨委、政府和人民羣衆普遍關注的熱點問題。農村村民委員會是國家政權的最基層組織,農村幹部是黨和政府的各項農村政策的直接執行者,但由於少數農村幹部政治業務素質不強,法制意識淡薄,在工作中出現違法行政、爲政不廉,甚至利用職權進行貪污、賄賂、挪用公款等職務犯罪。

一、農村幹部職務犯罪的主要表現形式和特點

(一)農村幹部利用職權實施犯罪行爲主要有以下幾種表現形式:

1、化公爲私,大肆撈錢。有的村幹部私慾膨脹,利用各種手段,變法撈錢。一是弄虛作假、虛報冒領。村幹部利用經手現金的機會,將土地、宅基、稅費、計生款隱瞞收入不入賬,直接裝入自己腰包;二是虛列支出、虛增費用,冒領公款;三是私設“小金庫”,集體私分公共財產;四是利用採購物資、土地承包或建學校、修公路等工程發包的機會吃“回扣”,從中索取收受賄賂

2、假公濟私、混水摸魚。一是有的幹部會計、出納一身兼,故意製造財務混亂現象,一任糊塗官,一本糊塗帳,收支賬目不向羣衆交底,下臺後人走帳爛,公款不交下任,直接歸己;二是公私不分,用公款配汽車、手機、給個人上保險、公款隨“份禮”,該自己支付的費用,用公款報銷;三是巧立名目、公款消費。有的村幹部以招待來客,爲村跑項目,爭資金爲由,在招待費上做文章,把自己的吃喝費用記在公家帳上,甚至少支多報,從中漁利,以吃喝爲名行貪污之實。

3、損公肥私、謀取私利。有的村幹部將本村的土地補償費、農業開發資金、抗旱防汛、建學校扶貧等專項資金,或公款私存,套取銀行利息;或借給他人獲取高額利息及他非法利益;或視公款爲“搖錢樹”直接挪用,自己搞營利性活動,從中牟利。

4、同謀造假、合夥侵吞。一些村幹部與財會人員串通一氣,唆使其僞造單據做假帳,以達到侵吞公款的目的。有的財會人員業務素質低,怕打擊報復,不敢堅持原則,或奉行利益均沾、好人主義,只要對自己有利,甘願做假帳,相互勾結、合夥作案。

(二)農村幹部利用職權進行貪污、挪用等職務犯罪的特點:

1、是犯罪主體集中。從查處農村幹部犯罪案件情況看,村支部書記、村主任、會計是犯罪案件最主要的主體。在所查處的21人中,這類主體有18人,佔總數的85%。這些人權力集中,有經手現金的機會,作案條件方便。

2、是侵犯對象集中。農村幹部職務犯罪案件侵犯的對象比較集中,大部分是上級下撥的開發扶貧、防汛抗旱、土地補償等專款,以及受委託徵收的稅款、宅基地款和計劃生育罰款。這些資金一般與有關部門相關,在資金往來和使用上監督管理不到位,使一些村幹部有機可乘。

3、是作案手段簡單直接。由於農村財務管理制度不健全,收支管理不嚴格,人人手裏有錢,使別有用心的人利用各種手段,巧立名目,虛支瞞報,自報自批,直接侵吞、挪用,打公款的主意。

4、是犯罪金額不大,但後果嚴重。農村幹部職務犯罪涉案金額雖然不大,但涉及羣衆的切身利益,往往引發村民集體上訪,給農村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造成惡劣影響。

二、農村幹部職務犯罪的原因

1、政治業務素質不強,法制觀念淡薄。參與犯罪的農村幹部政治素質低,缺乏職業責任和廉潔自律意識,特權思想嚴重是一個普遍現象。任職期間不注重學習、放棄世界觀的改造,工作中民主意識差,拜金主義、享樂主義思想滋生,嚴重背離了爲人民服務的宗旨,忘記自己是人民的公僕,一旦手中有權,不想如何發展本村經濟,帶領羣衆致富,而是把當幹部做爲謀取私利的捷徑,置黨紀國法和羣衆利益於不顧,爲所欲爲,大肆侵吞公共財產。

【第6篇】農村基層幹部2022年終個人工作總結

我是一個老農村工作者,也是多年從事文字工作的窮秀才。以前常給領導寫述職述廉報告,這次縣委的“黨建”工作要求自己也述職述廉,其實我也不算是領導,我是xx年x月份任農經辦副主任的,簡單談談個人對述職述廉的認識吧。

有人說領導幹部寫述職述廉報告,往往寫的是一套做的又是一套,這是在搞形式、走過場。其實不然,什麼事情都一分爲二,如果能正確對待這件事,述職述廉是很有意義的:是自己畫張像讓組織評分,讓人民審判;是自己給自己弄面鏡子,照照過去,看看現在,想想未來。領導幹部寫述職述廉報告,就是讓我們檢查自己是否做到“君子當有所爲,有所不爲!”

第一,述職要“有所爲”。是說好的領導幹部要有事業性,應該有所作爲。黨和人民給我們職位和權力,我們就要有挑起單位和國家重擔的責任感,要爲國家爲人民爲自己爲家庭做一些看得見摸得着的實事來。當今天是市場經濟和平時代,不需要我們領導幹部上戰場拋頭顱撒熱血,但我們應該在促進一方經濟發展方面做出一些成績來,比如我們農經工作者,如何落實中央惠農政策,保護農民權益,爲陽新經濟發展創造一個和諧穩定的農村環境,就算是“有所爲”。當然“有所爲”,並非包攬一切,做好份內的事情,這纔是幹部立身處事之本。在如今人文關係微妙複雜的社會羣體中,如果越權代包一切,自已受累不說,也不一定受人歡迎,有越權沽名之嫌。子曰“不在其位,不謀其政”,這是很有處世技巧的!當我們在述職述廉報告中,述職部分確實有政“績”可述,有真“話”可言,這就夠了,也就是“有所爲”了。

第二,述廉“有所不爲”。是說好的領導幹部應該具有很高的思想修養。不要拿不該拿的東西,不要收不該收的錢,不要說不該說的話,不要做不該做的事。當面不說,背後罵領導、笑同事,偷偷摸摸搞小動作,算什麼君子?向屬下收受禮品,向百姓索要錢物,假公濟私,貪得無厭,算什麼領導?拋妻棄子、苟且貪歡,有老不孝、有長不敬,算什麼英雄?當然“有所不爲”,也並非是讓我們什麼話都不說,什麼事都不做,要敢於批評與自我批評,要有正義感,敢於與不公正的行爲作鬥爭,保持一團和氣,明哲保身裝老好人,也是害人害已。當你年終述職報告中,述廉部分讓人無話可說,無刺可挑,這也就夠了,也就是做到“有所不爲”了。

“有所爲,有所不爲”,是對我們領導幹部最其碼的要求。前者讓人發揮自己的才能,後者讓人有良好的職業操守,做一個德才兼備的領導幹部,是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需要,也是建設和諧社會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