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感範文站

位置:首頁 > 演講稿 > 演講稿精選

法在我心中演講稿精彩多篇

法在我心中演講稿精彩多篇

法在我心中演講稿 篇一

我們生活在法制的國度,處處需有法,處處需遵法,而作爲一名教師,我們更應該讓法律在心間長駐。所做的每一件事都應以“法律”爲開準繩。沒有了法律,我們的社會將會變得一片狼藉、不堪入目。所以無論我們遇到了什麼困難、處在什麼驚險的境地,我們都得拿出我們的擋箭牌“法律”來保護我們自己,因爲法律就是用來保護和保障每個人的權益的。

遵守法律是我們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俗語曾經說過:“沒有規矩,不成方圓。”法律的制定是維護社會秩序的根本途徑,所以爲了社會的安定,更是爲了我們自身,我們必須自覺守法。而且法律所規定的內容,必定是着眼於公民的利益,因此我們沒有理由反對,沒有理由不遵循,更沒有理由背道而馳。雖然我們有追求個性的自由,但這並不意味我們能標新立異,無視法律的存在。與法律抗衡的結果只有一個,就是自毀前程。

談到法律,總會給人以神祕、威嚴、崇高的感覺。其實,律與道德、習慣、宗教、紀律一樣,都在規範着人們的行爲。正是由於這些規範的存在,這個社會才變得有序;正是由於法律的存在,我們的權利纔得到應有的保障。作爲當代的老師,我們有幸生活在中國改革開放的年代,親眼目睹了改革開放以來中國法制進程的突飛猛進,300多部法律相繼出臺,“依法治國”被寫進憲法,多麼令人振奮!然而我們應該思考的是:在我們的成長道路上如何與法同行?有人可能會說:你多慮了,我們只要不殺人不放火,法律就約束不到我們。我說:不!法律離我們很近。那些輕視法律作用的人,我想是沒有真正意識到法律的重要性。有一句人所共知的法律格言:“正義不僅應得到實現,而且要以人們看得見的方式加以實現。”法律,就是實現正義、體現公平、正確規範人的行爲的社會準則。

法制在我心中,我們就會擁有愛,當我們心藏法制,我們就會約束自己的行爲,我們就不會感情用事,我們就不會做違反國家利益,損害別人利益的事,我們會維護國家和人民以至社會,當我們的行爲都很好,很規範了,我們的國家就會和平,我們就能生活在一個自由民主的環境裏,快樂和幸福就會伴隨着我們。

法制在我心中,我們就不會刀光劍影,仇恨交加了,我們會依照法律解決一切需要解決的矛盾,化矛盾爲友誼。法制在我心中,我們就能自主的生活,大家都深藏法律在心中,就會對自己的行爲負責,那麼每個人的行爲都是端正的,沒有摩擦,就沒有戰爭,我們就有了自由,有了和諧。我們小孩就能健康快樂的成長,做我們自己想要做的事情。

法制在我心中,爸爸、媽媽就不再擔心我們放學的路上遇到壞人;我們的美麗的家裏就可以不再象金絲鳥住的鳥籠,四處都安有防盜窗;我們就可以廣交朋友,不再害怕上當受騙。

總之,法律在我們的一生中是維護自己權利的武器,同時又是規範自己行爲的社會準則。因爲權利在規則中行使,義務在規則中履行,自由在規則中擁有。從今天起,從這一刻,讓我們一起踏上與法同行的道路吧!法制在我心中,快樂就在身邊。

法在我心中演講稿 篇二

清朝詩人鄭板橋曾有詩云:衙齋臥聽蕭蕭竹,疑是民間疾苦聲。些小吾曹州縣吏,一葉一枝總關情。這句反映封建時代官員愛民、爲民的詩句流傳甚廣,因其言之殷切至今仍常被人們引用,把這句話運用到我們司法行政工作中,就是“執法爲民”。“執法爲民”在不同的行業應有不同的註解,作爲我們司法部門,公平和正義是永恆的主題,我們的工作,就是準確地詮釋法律的含義,使法律的規定在人們的生活中得以實現。衆所周知,公證是國家公證機構依法證明法律行爲和具有法律意義的事實、文書的真實性、合法性的活動,公證機構作爲基層法律服務單位,與人們羣衆的日常生活關係非常密切,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幾乎天天與當事人打交道,我們在工作中適用法律必然影響到人們的日常生活,在公證活動過程中,能否真正做到“執法爲民”,不僅關係到國家法律的適用,也事關執法形象。

“執法爲民”對於我們來說,意味着提高執法水平,並在實際工作中運用好法律,最大限度地保護人民羣衆的正當權益。遺憾的是,在前一段時間發生的“西安寶馬彩票案”中,西安市新城區公證處公證員董某嚴重失職,被不法分子鑽了空子,發生了嚴重損害彩民利益,損害政府聲譽,損害公證工作公信力的彩票欺詐事件。對此,我們應引以爲戒,並從中吸取相關教訓,在不斷提高業務素質的同時,更加註重職業道德修養。如何在公證工作中真正做到“執法爲民”?我認爲,首先,我們要正確理解並適用法律,在受理業務和審查出證的過程中,認真審查有關材料,及時、準確地出證,以維持經濟秩序,穩定社會關係,減少不必要的紛爭和訴訟,“爲民服務無小事”,這個過程,既要求我們具有豐富的專業知識和實踐經驗,又要求我們認真、細心。現今中國的法治水平還不是很高,有些當事人,包括一些受過良好教育的當事人,對法律也是一知半解。記得有一次,一位中年婦女帶着女兒前來要求辦理繼承公證,原來這位女士的丈夫不久前遇車禍死亡,在合肥遺留有房產一套,這對母女要求對遺產進行繼承。我處接待公證員在瞭解情況後,耐心地向她們解釋了我國繼承法的有關規定,告知除她們母女外,若被繼承人的父母尚健在,也享有繼承權,並要求她們到死者生前單位出具死者的親屬關係證明。

第二天,這對母女帶着親屬關係證明來了,但證明上對死者父母的死亡時間卻含糊其詞,公證員爲慎重起見,數次到死者生前單位瞭解情況,並和死者父母居住地的有關部門取得聯繫,終於查實原來死者的母親尚健在,但遠在浙江鄉下務農,根本不知道對兒子的房產享有繼承權,經過公證員的多方協調努力,死者的母親最終獲得了房產折價款四萬多元。我們爲這一結果感到由衷的欣慰,因爲,我們深深地知道:法律應當公正地保護所有人的利益,試想,如果公證員在審查過程中,沒有足夠的細心或者馬虎應付,那位遠在農村的不幸母親的權利誰來保護?如果公證員不能夠嚴格依照法律規定辦事,社會秩序又將如何維持下去?

所以我想,能夠嚴格依照法律規定來解決人們日常生活中遇到的問題和需要應當是我們法律服務人員“執法爲民”的前提和本質。其次,作爲法律服務行業的公證,從其工作性質上來說,在準確適用法律的前提下,還應當儘量給當事人提供方便,要“想當事人之所想,急當事人之所急”,爲人民羣衆服務一兩次並不難,難的是時時刻刻心裏都裝着人民羣衆,任何時候都把人民羣衆的利益放在第一位!

法在我心中演講稿 篇三

她承載着最大民意,她根植於法律源頭,她有形又無形,她和我們關係萬縷千絲,卻又少爲人們適用。原本這可以是一個元宵節燈會上的普通謎面,但她的至高無上,讓人們敬而遠之,以至於忽略了她幾經風雨的修正,始終只爲“人民”二字。這個謎面就是憲法,尊貴而平實的憲法,屬於我們的憲法。

憲法賦予了我們最基本的義務與權利。就如同宙斯之盾,矗立於地面,就是行爲之界;放諸於戰場,就能阻擋越界之矛。

宙斯是希臘神話中的天神,他的盾在天阻劍,觸地成牆。我們國家的宙斯就是人民,包括每一名普通合法公民在內的“人民”.“人民”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集中行使權力,人民代表來自各行各業,有知識分子、農民、企業家、文體明星、洗腳妹等等,她承載的是最廣大的民意,維護的是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只有這樣的全國人大有權對憲法做出修改,只有這樣的全國人大會有權對憲法做出解釋。

說到憲法的制訂,我們可以放眼認識一下其他國家。如美國的憲法,它制訂之初經由大小諸州116 天的激烈討論產生,但是其制憲會議的55 位代表,有9 人是種植園主,有15 人是奴隸主,有14 人曾任法官,有一半以上的人是律師,有29 名代表受過高等教育,是一場小部分新舊階級領導者爲主的勢力較量的結果。最終,資產階級作爲統治階級,舊貴新寵的意願在憲法之中得到充分表達。然而,“資產”之列的人畢竟是少數,多數依然是沒有“資產”的。而我們的憲法,其“人民”的範疇卻覆蓋了絕大多數有和沒有“資產”的。在這一點上,我們的憲法更有代表性,更值得尊敬。

我們憲法的至高無上,不僅在於出身,還在於這副久經打造的盾牌上呈現出的時代智慧。她記載了四次與時俱進的自我完善,猶如鐫刻其上歷史劍痕;她記載着1840 年以來中華民族的偉大變革,“以法律的形式確認了中國各族人民奮鬥的成果”,猶如烙印其上的民族圖騰。中華民族在曲折中前進,憲法也在曲折中不斷完善。正因爲如此,這樣的憲法更值得信任,也更有未來。

這副信仰的盾牌,釋放的是自由的力量,鑄就的是權力的牢籠,看不到卻又無處不在。

憲法賦予我們權利,正如第三十三條規定的“任何公民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同時我們也“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我們日常工作、生活點滴,都與憲法有着千絲萬縷的聯繫。比如,網上曝光某人在公交上不給老人讓座的視頻,有網友就對其進行人肉搜索,導致公民的姓名、家庭住址、工作單位等自然信息公之於衆,正常生活受到嚴重影響。雖然憲法第三十五條賦予我們言論自由的權利,但憲法第三十八條保護着“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儘管我國法律條文中沒有明確提出隱私權這個定義,但是未經任何合法授權,公佈他人隱私的行爲,已然侵犯了憲法賦予公民的人格尊嚴權。這把本來指向“不給老年人讓座”不良現象的利劍,在不經意間,伸得太遠觸到了宙斯之盾了,其本身演變成了一起更爲嚴重的違法行爲。如果我們能在心中常樹一面行爲邊界之盾,也許很多違法的行爲在醞釀之初便被自行遏止了,因爲她是令人生畏、默然止惡的。

不僅之於私權,之於公權亦如此。雖然未能如其他的法律法規那般被頻繁地運用於司法審判實踐中,但是沒有一條法律條文,一個審判案例或一項政府舉措可以違背憲法的基本條款。她時刻提醒着我們無論是從法律還是政治的角度,都是以人民的權力始終制約着國家機器的運轉。“情繫於民,利謀於民,權用於民”應是一切公權使用者的座右銘。正如,鐫刻在“南通市政務中心”的入口處“爲人民服務”五個鮮紅的大字,它時刻告知着辦事羣衆這裏“服務行政”的理念,也時刻警示着工作人員這裏“以人爲本”的歸宿。

公權力如何行使,不僅需要的行使者的努力,更離不開羣衆的支持。美國一個叫B ·蓋伊·彼得斯的學者認爲,只要有一個不完美的政府,人們就會持續不斷地尋求理想的治理形態。如果這裏的人們可以代表我們的廣大人民羣衆,那這句話恰巧與我們憲法不謀而合。憲法第二十七條規定“一切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必須依靠人民的支持,經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聯繫,傾聽人民的意見和建議,接受人民的監督,努力爲人民服務”.這正是我們尋求理想治理形態的路徑,“羣衆路線”.正如,“政務服務中心”這個政府接待羣衆最多最直接的機構,爲了更好地實踐“服務行政”的理念,每月通過第三方機構對辦事羣衆進行回訪,並公佈結果。公佈的結果受到工作人員的極大關注,他們不但希望瞭解滿意度,更希望瞭解不滿意的是哪些問題,如何才能不再發生。這些離不開人民羣衆的積極參與。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在紐約時報訴沙利文案中提出如是看法值得思考:對公共事務的討論,應當不受抑制、充滿活力並廣泛公開。

“人民”創造了我們的憲法,但不能奢侈地躺在這最終之盾的庇護下,一勞永逸,等待折斷的長矛,那樣即使矛頭掉落也能傷到自己。憲法能量的釋放,地位的鞏固,依賴我們對它的信仰和維護。作爲人民的一份子,我們不能因爲惰於行使,而放任自己所擁有的權力躺在歷史的長河中鏽。我們需要所有人的共同努力,造就一個有容忍雅量的“公”,帶領引導一羣積極參與的“非公”,疏通“中國夢”之路上的障礙,建造更多的道德之牆,樹立更多的律法之門,在堵與疏之間築起公平秩序之城,維護我們憲法的尊嚴,這是我們能爲她做到的,誰都沒有藉口把自己排除在維護者之外。

法在我心中演講稿 篇四

俗話說“國有國法,家有家規。”無論何處何地,都有它的規定,違反了規定,將會受到懲罰。法律是至高無上的,是文明之花,有了法律纔會有文明的世界。21世紀,許多人不遵守法律。爲了金錢、榮譽,不惜貪贓枉法、徇私舞弊。在我們身邊,就有這些例子:

20xx年12月,揚州市區接連發生多起中國小被盜案例。很快,兩名犯罪嫌疑人被抓捕歸案。經查明,系列校園失竊案是團伙所爲,他們成員一共六名,其中一名22歲男子是組織者,另外五人均是未成年人。據交代,因爲有的學校請的保安晚上都在值班室,沒人出來巡邏,或者巡邏時只在學校中心區,不到樓層巡邏。所以他們行竊時,一般到樓層進行“掃蕩”。

“砰”……隨着一聲巨響,車門玻璃應聲破碎。連日來,在海南文昌市一個由4名未成年人組織的犯罪團伙,經常將鞭炮點燃炸碎停放在家門口、停車場的汽車玻璃,然後實施盜竊。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該團伙成員最大年齡14歲,最小10歲。

20xx年5月31日下午,小錢在自動取款機上取錢時,無意間發現機器上留有一張被他人遺忘的銀行信用卡,當即隨手帶走。

“這卡沒用的。信用卡都有密碼,你把它扔了吧。”當天下午,當小錢告訴17歲的好友小趙,自己從自動取款機上“撿”了一張銀行信用卡後,小趙心中一動……她先精心挑選了一部白色蘋果4S手機,手持“撿來的卡”刷卡時,趙某“機靈”地冒用信用卡正面的拼音簽下名字——“李婷”。讓她驚喜的是,營業員並未要她輸入密碼!,一天之內,總計刷卡消費金額竟高達16375元。

因犯信用卡詐騙罪,趙某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

同學們,在以上的事例中,大多都是未成年人,由此可見,犯罪有多麼可怕。法律是嚴肅的,它的天平永遠是直的,不會向那邊倒,法律本就是一位公正的警察,不會放過一個犯罪人員,雖然法律很多,但追其根,法律就是人的道德線;是人維護自身利益的保障;是這個世界文明的象徵。所以,大家不但要學會並懂得它,還要用它來保護自己,共建和諧社會。

法在我心中演講稿 篇五

大家都是成長在一個有法的社會裏。如果我們這個社會沒有了法,那你會想像這個社會還會有“秩序”一詞嗎?小孩子有《未成年人保護法》,老師們有《教師法》。還有許多保護着每個公民的各種法規。這些法保護着我們現在安定、和諧的生活。

中國作爲一個擁有五千多年曆史的文明古國,它之所以能夠擁有如此悠久的歷史,並且被全世界公認爲文明古國,就是因爲它有很大一部分屬於自己的法律體系。

說起秦始皇,就是他這位中國歷史上偉大的君主,是第一個統一了中原的帝王!同時,他也是我國法律制度制定的先驅者!是他,爲我國的法律奠定了基礎。擁有真知灼見的他意識到,除大臣外,只有建立一套法律體系才能鞏固他的統治。於是,我國的法律體系就此誕生!

幾千年過去了,中華民族幾經風雨又重新站起來!接受風雨洗禮的它更加成熟,也擁有了一套更加完善的法律體系。法制在我心中,我們就會擁有愛,當我們心藏法制,我們就會約束自己的行爲,我們就不會感情用事,我們就不會做違反國家利益,損害別人利益的事,我們會維護社會和人民以至國家,當我們的行爲都很好,很規範了,我們的國家就會和平,我們就能生活在一個自由民主的環境裏,快樂和幸福就會伴隨着我們。法制在我心中,我們就能自主的生活,大家都深藏法律在心中,就會對自己的行爲負責,那麼每個人的行爲都是端正的,沒有摩擦,就沒有戰爭,我們就有了自由,有了和諧。我們小孩就能健康快樂的成長,做我們自己想要做的事情。

我們的社會屬於文明社會,可是卻總有不少的青少年做出一些違反學校紀律,國家法律所不容忍的事情,如:抽菸,鬥毆,喝酒等,偷竊,搶劫,害人等等,這些都是屬於違法行爲,這些行爲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但這些行爲卻會成爲他們一生中無法抹滅的污點,會一生伴隨着他們。

現在有許多不良青少年總是誘惑未成年人犯罪,如:吸毒,搶劫,偷竊等。當這些事出現在我們面前時,我們必須認真對待,如:報警等,面對這些不良行爲時,我們要理智的拒絕。遠離這些不良行爲,,從而做一個遵守法律的好公民。我們在學校讀書,要好好努力的學習,鎖定自己讀書的目標,不讓自己對未來迷茫,將來在社會做一個有用的人。

自“法制大會”後,我們要學會學法,守法,用法,創造文明的社會,從小事做起,從學校做起,形成一種文明的行爲:思沉學習,目標,好好學習,將來做國家未來的棟樑。

任何遊戲,任何賽事都離不開規矩和規則;在我們人類的共同生活中,更離不開規矩和規則。我國制定了許多法律和法規,用來規範人們的行爲,只有任人遵紀守法,整個社會纔會正常運行。

人只有遵紀守法,法律法規纔會保護你。讓我們一起遵紀守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