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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3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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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30篇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 篇1

這本小說出自劇作家之手,但是它卻並不注重戲劇張力,故事簡單人物平凡,打動人心的是字裏行間的安靜和細膩,就像春天的第一場雨,秋天將落未落的葉,就像該書的宣傳語:“有關自我發現、愛的迴歸、日常生活的信念以及萬物之美”。哈羅德只是一個普通人,他的錯誤也是我們每一個人可能會犯的錯。

在路的彼端,在時光的盡頭,在人生的末尾,拂去歲月的蒙塵,那一點一滴的遺憾,正是普通人的渺小與孤獨牽引我內心的溫柔。這世上有許多人每天做的事就是不斷將一隻腳放到另一隻腳前面,日子久了,生活顯得暗淡無光,然而每個人的生活又是獨特的,每個人都走在不同的道路上,每個人都在追尋自己的聖地。

哈羅德的行爲後來引起了公衆的關注,很多人蔘與了進來,然而沒有人知道哈羅德走路去看奎妮的原因。是愛情故事,或是奇蹟,是善舉,甚至是勇氣?都只是憑空猜測,哈羅德瞭然於心的事實和他人自以爲了解的情況大相徑庭。哈羅德的妻子莫琳,她起初很憤恨,事實上因爲兒子戴維的死亡,她已經恨了哈羅德很多年,而隨着哈羅德的突然離去,莫琳痛苦、迷惘、掙扎,她第一次試着站在哈羅德的角度看問題,小說最後一段:“兩個身影就這樣拉着對方的手,站在海邊,在笑聲中搖晃。”莫琳仍然不明白哈羅德這一趟徒步旅行的原因。但是這有什麼要緊呢,這並不妨礙他們又一次牽起對方的手。

“在最內在的精神生活中,我們每個人都是孤獨的,愛並不能消除這種孤獨,但正因爲由己及人地領悟到了這種孤獨,我們內心纔會對別人充滿最真摯的愛。”“世上有多少個朝聖者,就會有多少條朝聖路。每一條朝聖的路都是朝聖者自己走出來的,不必相同,也不可能相同。只要你的確走在自己的朝聖路上,你其實並不孤獨。”這兩句話同樣出自周國平散文。不同國家的作者,不同體裁的文章,不同文化的背景,卻不約而同地給讀者傳達了同樣的理念。這就是文學跨越時空、跨越國界、跨越民族的普世價值。我們都是靠自己孤獨的朝聖加入人類的精神傳統,而我們其實不孤獨。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 篇2

“過去那二十年就這樣被抽絲剝繭、原形畢露,他再也無法躲到那些平淡無奇或陳腔濫調背後,與這片土地上一切細節一樣,所有僞裝都不復存在了。沒有誰可以想象這樣的孤單。”有時候我們走得太遠,以至於忘了從哪裏出發。激情註定無法長久,玫瑰色的光環一旦隱去,生活開始歸於平淡,我們幾乎都渴望對方的拯救。但往事如煙,心懷的熱切,在現實中慢慢冷卻。

我們以爲是生活辜負了我們,其實是我們錯過了生活。小說中“一路上我記起了很多東西。很多我都沒有意識到自己忘了的回憶。有些回憶很不容易,但大部分都很美。我很害怕,我怕有一天,或許很快,我就會又把它們弄丟,這一次永遠都找不回來了。”

六十歲的哈羅德菲萊,默默無聞地在釀酒廠幹銷售四十年,沒有升遷沒有朋友。他和妻子生活在英國鄉間,情感疏離,生活平靜過了一日又一日。但這種日子的打破是因爲二十多年未見的老友珍妮的一封來信。珍妮因患癌症來寫信告別,哈羅德情緒複雜噴薄而出,寫了封簡短的回信。寄信途中,他錯過了一個又一個郵筒,越走越遠。後來因爲一句話他決心橫跨英格蘭,就這樣走着去見珍妮,哈羅德心中有這麼一個信念:只要他堅持走下去,珍妮就會活下來!

一個人的朝聖,這是一次心靈救贖之旅。在漫長而艱難的旅途中,哈羅德回憶起人生中的很多失意,包括酒鬼無能的父親,離家出走的母親,疏離他的兒子戴維,被他辜負的妻子莫林,二十年前不辭而別的好友珍妮……哈羅德曾經對幸福的希冀,曾想要努力成爲一個好丈夫、好父親,然而因爲他童年的經歷無法讓他給出“愛的表達”,和妻子兒子疏離錯過。

面對痛苦,纔會超越。傷口只有重新剖開,纔能有癒合的可能。“他可以原諒自己的父母不想要自己,不教他怎麼去愛,甚至不教他怎麼表達愛,他可以原諒他的父母,還有他們父母的父母。他只想把自己的孩子要回來。”比命運更慘的是屈服和逃避,麻木自我只會帶來惡性循環的毀滅。只有踏上回歸心靈的朝聖之路,我們才能實現自我的救贖。

“爲了堅持到底,他一定要誠實坦然地面對最初推動自己邁出步子的感覺。別人選擇的方法不同並沒有關係,這是無法避免的。”“我們用盡全身的力量和意志往前走,心裏清楚自己是永遠不可能到達的,然而就算永遠也無法到達,我們仍然選擇往前走,這就是生命。”只有上了路,纔回的了家。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 篇3

平淡的退休生活被一封書信激起了波瀾,想要回信卻始終覺得語言太過貧瘠,在寄信的路上,總以爲一封信的分量太輕,還應該做得更多一點。猶豫間就這樣錯過一個又一個郵筒,在某一個瞬間下定決心要走路去看望老友,用這種帶着某種宗教意味的方式爲老友祈福。

剛開始除了腳上的水泡一切都還順利,隨着越走越遠,一樁樁往事浮現,哈羅德的狀態波瀾起伏,有時受困於母親的拋棄,有時受路人的鼓舞,有時苦於與莫琳關係的惡化、兒子的疏離,有時又被大自然所震撼,當朝聖的故事被報道引來一羣追隨者,他從最開始的感恩到後來的無所適從,最終離開了朝聖者們獨自行走,他的朝聖之路也是一個內心的旅程,不斷回憶不斷懺悔不斷釋懷。故事的高潮是在快要到達目的地的時候,這段路程完全不像哈羅德曾經想象的那樣,沒有鮮花沒有掌聲,他完全迷失了自己,也迷失了方向,走錯了許多路,是他整個旅途中最痛苦黑暗的時刻,這讓我很困惑,不明白作者爲什麼要這樣安排,當謎底揭曉時不禁爲作者的奇思讚歎,原來當他原諒了母親的拋棄、諒解了莫琳的疏離、知道了奎尼的等待,戴維的死卻讓他深深自責無法自拔,他意識到自己這樣走路根本於事無補瀕臨絕望而選擇了放棄。最終是莫琳的理解與支持,讓他堅持走到了終點,雖然奎尼並未因他的行爲而得到救治,但是哈羅德、莫琳與奎尼都得到了救贖,死者安息,生者釋懷。

看書過程中有個很大感觸,作者的語言總讓人感同身受,“星星一顆接一顆在夜空中刺出亮點,漸濃的夜幕開始戰慄”、“路旁的櫻桃樹站在厚厚的一裙花雲裏,一陣風吹過,便散下一地五彩的糖果紙”、“一層厚厚的烏雲灰壓壓地蓋住天地,一場又一場的豪雨幾乎要將所有東西的顏色輪廓都打掉”等等,描繪細膩豐富,伴着哈羅德的情緒一起跌宕起伏。

“哈羅德途經兩位推着嬰兒車的年輕女士,一個腳踩踏板車頭戴花哨棒球帽的小男孩,三個遛狗的男人,一個徒步旅行者”這段描述讓我想起了曾經的2次深夜的徒步,一次是13年的夏天花了2個小時35分鐘走了12.5公里,當時在空間裏還留下了記錄“有清風無朗月,路遇小狗三兩隻,納涼人家七八處,吃哈密瓜的父女一對,酒席擺了三攤,腳崴了四次”,竟有如此相似的描述暗覺有趣。另一次是19年五月半夜11點多暴走7公里,好像都沒有特別的理由,興致到了說走就走。但是走路的時候,隔離了手機、隔離了世界,只有天空、道路、路燈和我,偶爾微風拂面,不去想身後的繁瑣明天的未知,只有當下,只想着把一隻腳放在另一隻腳前,不失爲一個放空與暫停的好方法。

就像書裏寫的那樣,當一個人與熟悉的生活疏離,成爲一個過客,陌生的事物都會被賦予新的意義。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 篇4

《一個人的朝聖》,基調是沉悶的,直到讀到主人公哈羅德堅持不下去,想要放棄時,給妻子莫琳打電話,莫琳義不容辭挺身而出支持丈夫,含淚鼓勵他不要放棄,爲他訂好賓館,指明方向,再到後來,即便哈羅德偏離目的地貝里克,莫琳認爲哈羅德早晚都會達到目的地的,只是默默關注他的動向,不打擾,到最後,她也知道這趟旅行對他的意義,比看起來要重要得多。要知道,此時的莫琳無時無刻不想丈夫早點回家。而比起自己的私心,她選擇成全哈羅德。這些細微細節和心裏活動的變化,讓我讀來很是感動,這種感動和溫情來自於夫妻之間的深情、義氣、成全。而原本這是一對隔膜了二十年的夫妻。

這本書貫穿了兩條主線,一條是哈羅德爲了救朋友奎妮,或者算不上真正意義上的朋友,二十年前消失在彼此的世界裏,二十年後因爲奎妮身患癌症給哈羅德寫的訣別信,又讓她和他連接起來,纔有了哈羅德獨自上路,從哈姆斯南部金斯布里奇村福斯橋路徒步到貝里克郡聖伯納丁療養院,歷時87天,途經627英里,完成了一個人的孤獨之旅;另一條是哈羅德與妻子莫琳之間的情感糾葛,抑或說哈羅德與他家庭之間的故事,通過他在這趟旅途中的所思所想娓娓道來。這兩條線索相互交融使得《一個人的朝聖》飽滿立體,既富有故事性,亦展現了人性的多面性;既有浪漫和純真,亦有人性的複雜和現實。或多或少還有自我救贖的意味在其中,哈羅德在一成不變而沉悶的生活中感覺迷失了自己,在第1節“哈羅德與信”的結尾處哈羅德發出了“我是誰?”的疑問,他需要作出改變重新認識自己;另一方面,哈羅德交信時途經加油站,加油站女孩告訴哈羅德信念可以改變一些事情,哈羅德就想到只要他在路上,奎妮就會活着,他要救她,就如當初她救他一樣堅決,就這樣在沒有手機沒帶錢包,什麼也沒準備的情況下,靠着腳上的帆船鞋,憑藉信念和毅力,一隻腳放到另一隻腳前面,簡單重複機械的動作完成了他的獨自旅行,而他此時已是六十五歲的老人。

在旅途中,哈羅德滿滿回憶的都是他的妻子莫琳、兒子戴維,兒子戴維的死是夫妻二人隔膜的原因,雖然同住一個屋檐下,但卻成了最熟悉的陌生人。也許分離更容易看清彼此的真心,因爲哈羅德的出走,莫琳也發現她對他的愛未減少一分,而他自始至終都是深愛莫琳的,只是彼此的誤會太深,均以爲各自都不再需要彼此。我一直覺得相處那麼難都不願離開的,必定是因爲愛。而他們就這樣錯過了二十年的大好時光,都在誤解和冷漠中度過,慶幸地是彼此都未曾離開,終因這次孤獨之旅,兩人終算冰釋前嫌破鏡重圓。哈哈,我倔強地認爲這無疑是作者更想表達的溫情,夫妻感情的重塑和迴歸,更像平常夫妻的真實寫照,而無論誤會和矛盾如何,患難與共最是平常。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 篇5

一本好書總是讓人意猶未盡,久久沉浸在書中的世界中。合上《一個人的朝聖》,一下釋然人生的意義,人生就是一次旅程,沿途會看到不同的風景,遇到各式的人,簡單到只是把一隻腳放在另一隻腳的前面。其實未必盡是如此,“你還以爲走路是世界上最簡單的事情呢,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實際上做起來有多難”。

《一個人的朝聖》是看的第一本書,這是英國BBC資深劇作家蕾秋。目前這本小說暢銷全球38個國家。這本小說講述的故事很簡單:65歲的釀酒廠退休工人哈羅德。弗萊,一天收到二十多年未見的同事奎妮一封信,信中說她罹患癌症已到晚期不久將告別人世。哈羅德寫了回信準備寄出,在寄出的路上,哈羅德心生信念,一定要徒步而行將信當面送給奎妮,這樣奎妮就能活下去。於是,哈羅德開始了他87天,從英國最西南一直走到最西北的一個人的朝聖。

徒步中哈羅德在漫漫旅途中,這個一生以來話語不多生活單調的老人一次次打開記憶之門,一遍遍回到童年,回到與妻子莫琳兒子戴維相處的日子,回到在釀酒廠與奎尼的同事經歷。哈羅德在旅途中,每到一處會給莫琳、奎尼以及給他徒步送信提示的加油站女孩分別買上禮品,似乎是作者寓意哈羅德給妻子買上禮品是出自心底的深愛,只是因爲平日裏木訥不會表述;給奎尼買上禮品是因爲在哈羅德心中,能夠徒步將信送至,奎尼一定會活着而且很開心很快樂;給加油站女孩買禮品是因爲這個女孩給他塑造了徒步將信交給奎尼的信念…

《一個人的朝聖》結局是哈羅德終於將信送到奎尼面前,然而此時的奎尼已經是彌留之際,已經因爲手術不能言語,而腫瘤的擠壓已經讓其面目全非,並非如自已想象的,她親手拿到信開心快樂的樣子,讀到這裏不禁讓人感到意外感到悽楚,淚水已經不能抑制。不過,在哈羅德87天的徒步獨行中,給這位老人足夠的時間回憶過去思考人生,也讓妻子莫琳在獨處中發現了哈羅德的善以及對孩子的愛,使得莫林走出戴維離世的陰影,從而反省自己並接受生活的陽光,用笑容重拾起與哈羅德的愛。

哈羅德是作者筆下的人物,也是我們身邊的人物,甚至也是我們自己。“這世上有許多人每天做的事就是不斷將一隻腳放到另一隻腳的前面,日子久了,生活便顯得平淡無奇”“其實,一路上見過的陌生人雖然是獨特的,卻又是一樣的,這就是人生的兩難”。

《一個人的朝聖》給我們的啓示,莫過於人生就是忙忙碌碌的旅程,你必須不斷地將一隻腳放到另一隻腳的前面,但往往結局未必就如想象的那麼好;人生中只要有信念,心中裝着愛,哪怕旅途再勞累,終會發出會心的笑,會彼此尋找到快樂的原點。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 篇6

“心靈不在它生活的地方,而在它所愛的地方。” 讀英國作家蕾秋·喬伊斯《一個人的朝聖》不禁想起了這句話。想了想,這句話又太過糾結。試着問自己,如果沒有愛呢?忘記曾經愛過呢?又想了想,接着問自己,你想要的生活是什麼?你在生活中,還是生活的旁觀者?於是就進入了哲學的冥想,答案萬千,問題萬千。

哈羅德·弗萊令人羨慕,在夕陽西下的生命裏,他終於把人生的角色拋棄活了一回自己。而故事之外的我,還在尋找人生的角色裏,哪個是真實的自己。

生活很多時候像一架老水車,吱呀、吱呀的隨流翻轉。人們生活在慣性下,朝九晚五的忙碌着。就算旅遊,也很難鬆弛下來,扶老攜幼,牽妻領夫一路狂奔。所有的歷經,痛苦或者歡樂,都被當成生活天然的,理所應當的答案,順着生逆着活。哈羅德·弗萊如果再年輕20歲呢?他會如此不顧一切的“走”出生活,去活一回自己嗎?

讀老頭兒年輕時候的經歷,讀着讀着不禁會心一笑。彷彿一個自己從書中走出來,給你着重演繹曾經自己的乏味。可生活呢就是這樣,誰不乏味呢?或許電影的節奏纔是理想的生活。可那樣活着,心臟可能就會受不了,時間長了會心律不齊。乏味是不是生活的常態?乏味的幸福?還是幸福的乏味?

揪着心跟着老頭兒的步伐往前走,一個一個的郵箱,生怕那封乏味的信就這樣被投遞出去。當老頭兒上路,又想起路邊蜷縮的老年無家可歸者,直到老頭兒終於不站在別人的視覺看自己,才釋然得輕鬆下來。雖然老頭破繭的有點晚,可破了。多少人一輩子作繭自縛的活着,臨死也沒明白生活究竟是爲了什麼。

爲了愛,一定是爲了愛。當生活中愛變少了,其實心中的那份愛正濃。在遠方,在心的海里,在乏味生活的渴望裏,只要有愛,歲月積澱生活發酵就會濃烈起來。而這濃烈有人共享了,有人把心扒拉扒拉,騰塊地接着發酵。

生活就是一場朝聖。佛雲:放下既是得。可很多時候,我們不嗔不喜不怨不悲的活着是源於麻木,源於活着的慣性。哪怕大聲的歌一回,竄上牆頭看看院子外面的風景,都會躊躇半天,然後在左顧右盼中坐回到椅子上想象。你的渴望呢?理想呢?心中忽然唱響了一首歌:佛光穿過無邊的蒼涼/有一個聲音幸福安詳/清晨我揮動白雲的翅膀/夜晚我匍匐在你的天堂/生靈順從雅魯藏布江流淌/時光在布達拉宮越拉越長……

你、還有我要去哪裏?那就上路吧。跟着哈羅德老頭兒的步伐。我要去西藏,我要去西藏……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 篇7

別再這樣,不努力,不挽留,然後催眠自己說一切都是命運。

在這樣一個雨天裏,安安靜靜地看這麼一本書,和神靈對話,和自己對吟。

好像常聽電視裏提起“行走的力量”,但從未這樣做過,甚至這樣想一想。直至這樣一個陰沉的天,讀到了這樣一本安靜的書——《一個人的朝聖》。關於死亡的儀式,關於對生命敬仰的故事。

不知故事緣起何時,是一張粉色的信紙,一串慌亂的字母,亦或是生活乏味、夫妻疏離令哈德羅踏上672英里的徒步旅行,穿越87天的時光隧道。如此一段旅程,爲了救老友奎妮——一個癌症病友,爲了給予她生的勇氣,哈德羅堅信自己的步伐可以讓奎妮找到活下去的理由。就是這樣一瞬,腦海中的一個念頭,卻引起了一場翻天覆地的變化。

走,走,走。這是唯一的語言。一個60歲退休老人在這一個字眼中奮力抓住了一縷陽光,系在腰間。我也嘗試着想象,在一條路上走下去,永遠不停,忘卻疲勞,抹去不愉快,享受一路風光。這些腳步,無關他人,只屬於我自己。這將是一段治癒心靈的旅程,一份送給自己的禮物。書本告訴我,走路並不簡單。踩着一雙帆布鞋旅行,無疑對他的腳是一種折磨。然而哈德羅淡然面對腳上的水泡、膿包,一路想着:只要他走,老友就會活下去!一路走着,似乎也在挽救自己。走啊走,他的精氣神變了,變得自信;走啊走,他不再相信註定的命運,堅持着信仰。

好像他等了一輩子,就是爲了走這一趟。這一趟,照亮了他的胸膛。原本壓抑着的記憶翻滾起來,重複出現在他的腦海中。關於模糊的童年,有個酗酒的父親,有個逃離的母親。關於滋生的情感,年輕時的她與妻子莫琳是這般瘋狂,卻終究落了個漸行漸遠。他還有個孩子,自殺了,令他愧疚了大半輩子。好多東西,他活着活着就忘了;好些人,就在他念念不忘中走遠了,過日子竟成了一個逐漸遺失的過程。只是在路上,他走着走着又撿了回來…

誰能像他這般堅定地走着,好像等了一輩子就是爲了離開椅子,只是爲了永不停歇的腳步。每個人終將成爲哈德羅的影子,終有一天,你在時光中老去,而你眼見的已是物是人非。置身某個場景,你陷入回憶,無奈淪爲觀衆,多年前熟悉的謊言、錯誤在你眼前重演。最終你還是要面對那些發了瘋想要逃避的東西。也許等年華老去,你會拼了命地尋找。煙花會謝,笙歌會停,一定會有這麼一天……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 篇8

近來一個月的時間都在看《一個人的朝聖》,說實話剛開始買這本書,我是聽朋友說過覺得還不錯,我就去買的。

光聽名字就覺得很酷,總給我一種勇敢的感覺。

但是事實卻和我想的不一樣,這本書看了前面50頁的時候,我甚至到了看不下去的時候,覺得很平淡,我甚至有點討厭哈羅德起來。特別是看到他的兒子在他面前溺水他也沒有做什麼。看到這裏的時候覺得他不是一個稱職的父親,雖然這和他的經歷有關。

其實這個故事很簡單,就是他的朋友奎妮得了癌症。給他寄了一封告別信,他想起來以前做事的事情,決定徒步從家門口出發去看她,這個決定剛出來的時候,妻子也是反對的。

哈羅德覺得自己退休後也沒事做,自己臨時決定說走就走,簡單的`行李就出發了。

一路上他遇到了很多人,得到了一些人的支持和嘲笑。最關鍵是自己沒有指南針,沒有過多的錢,都是步行,甚至在徒步中總是會想起自己的兒子,妻子,母親還有父親。

想起生病的朋友,也許她正在等着她,也許他一直在走,不停下來。她就會一直活着,這好像是一個信念,一直支撐着他前進。

其實過程中他的腳受傷後,路過的人也勸他放棄過。甚至是他自己給妻子打電話也放棄過,但是妻子是從不理解到了支持,幫他訂了一個酒店,讓他睡一覺醒來繼續出發。

看到這裏我真的很感動,爲他的妻子,大概是真的愛他,才爲他擔心每天,也想着讓他完成,別後悔,別給人生留下來遺憾。

這也許就是是所謂的愛屋及烏,因爲愛,所以支持你。

漸漸的他的故事被很多人所知道,甚至有些人來選擇和他一起徒步。也是影響了很多人,得到了一些人的幫助,纔開始有了“朝聖者”。

隨着一頁一頁的看下去,好多事有了眉目,就如他的兒子其實是死於自殺,就如他之所以去看她是因爲很多年前他欠她一句對不起。

其實兒子的離開。對自己的打擊很大,也是因爲兒子的離開,和妻子好像變成了最熟悉的陌生人。

在這個徒步過程,想起來自己平淡的生活,還有過往的種種,他好像一點點找到了過去的那個自己。

看到朋友的那一瞬間,雖然朋友不能說話了,但是自己做到了自己的承諾,還是欣慰的吧。

也和妻子說開了過去的祕密,兩個人回憶第一次見面的場景,又找回了過去的愛情,這些年平平淡淡一直生活着。其實她們還是互相相愛,只是因爲一些事和人,使她們變得話語和交流很少。

朋友是離開了的,但是走的比較從容,這個故事的結尾是他和妻子和好,繼續回去生活。

這個故事給我最深的就是他在徒步的過程中,一點點挖掘了過去的傷害,直接面對那個過去的自己,那個傷痕累累的自己。

重新讓世界走進來,讓生命充滿陽光,這是一場靈魂之旅,亦是一場救贖。幸運的是他做到了!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 篇9

一個人,神聖而孤獨。當一個人有了目標而爲之去奮鬥時,他不僅僅是一段人生的經歷,更是對靈魂的一種洗禮!初次聽說這本書時,是在網上的一個推薦上看到的,出於對題目的好奇,我買下了這本書,打開之後便一發不可收拾,這真是一本可以伴人到天明的一本書,主人公是哈羅德·弗萊,一個在釀酒廠打工了四十年的六十歲老人!即無朋友,也無敵人!退休時公司甚至連歡送會也沒有開!一天他收到了身患癌症的老友奎妮的信,在震驚和悲痛的情況下,他寫了回信,在寄出的過程中,越走越遠,最後橫跨了整個英格蘭!他只有一個信念,他只要走着,朋友就不會死!

合上這本書,我的腦海中近乎是對那個信仰的感慨,就像書中所說,生活離平淡無奇有多遙遠,又可以在多短的一瞬間不復從前。哈羅德的人生幾乎完全是平淡的,和妻子不好不壞的相處,過着不好不壞的日子,可就是這樣的生活,使他竟然在一瞬間做出了一個偉大的決定,一個充滿絕對勇氣的決定!這個決定甚至看起來很可笑,人往往就是這樣,一旦有人做你沒有做過的事情,你便急忙的否認其價值和意義!哈羅德的這條路,不單單只是走在路上,還有對過去的人生的一種反思和尋找,沿途也收穫了愛與責任!在一步接一步的行走中,日子就這樣過去,也就是在這一步一步的行走中,有了自己的堅持和信仰!悲傷最好的狀態不是凝固,而是融化!好友的癌症給了哈羅德巨大的衝擊,他本可以按照平常該做的一樣僅僅只是回一封回信,但是在人生的方向指引下,他經過了一個又一個郵筒,那彷彿就是一個又一個的方向標,讓他看到了,平凡的人也可以做不平凡的事!有些毫無道理的事情,趁着人生還正好,真是應該好好冒險一把,否則人生又有什麼盼頭呢!這本書中,我還看到了那些失散多年的友誼!

書中的哈羅德也嘆息到他躲避了這段友情這麼多年,現實中,我們有太多的時間用來分別,卻有很少的時間用來重逢,面對那一份份的友情,有時候不是時間的問題,而是我們自己讓這份感情從指縫中溜走!生命從不因爲中斷而逗留,我們往往只停留在表面的言語交流!而言語之下往往是不可逾越的!人是一定要有信念的,他就像光一樣射入了生命中,縱然前方山高路遠,縱然已然物是人非,懷揣着那一份信念,便必定活成一支隊伍一般!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 篇10

我有一個前同事。她比我年長一點,爲人嚴謹,話也不多,很多時候雷厲風行得令人有點害怕,內心卻是個十足內向敏感的人。我知道,因爲我也算是。

一起共事過不過短短兩個月,她在我心裏的印記卻如何都無法抹去。看到單純的人會想起她,看到敏感脆弱的人會想起她,看到奎妮會想起她。

我有很多和她一起的回憶,回憶裏只有我們兩個,喝咖啡,聊天,吃東西,哪怕在一個嘈雜的會議裏,我也知道她聽得見我的聲音。

我記得許多她講的故事,說過的話,我們一起大笑過的腦洞大開的可能性。我記得她有時小心翼翼的措辭,有時堅定果決的幫助。

我之所以一直想着她,可能因爲我知道她也記得所有的這些。她從來不說,可是我知道,她或許也知道我知道。

我們一生中遇到的大多數人,應該都是見過就忘記了,或者有幸記得彼此的存在,卻很難在心裏清晰刻畫出彼此的忠誠和唯一性。

人太忙了,事情太多了,一兩個月不見,很多時候就很難再見了。

我知道,如果我某一天像哈羅德一樣行走,只會是爲了像她一樣的人。我不忍令這樣單純的心在世界的殘酷冷漠裏翻滾,也不願意讓自己放棄和這個世界唯有的紐帶。

我們擁有的太多了,知道珍惜的太少。一條微信就可以找到一個人的時代,誰還會指望誰會跋山涉水只爲了來看你?取而代之的,卻是對聽不到及時回訊的恐懼。

我想,浪漫的本質不在於我是這世界上最瞭解你的人,而是我認爲你比一切都重要,而你也正好知道。這是一道沒有人道破的默契,一份從來不曾簽署的協議,一個從不會懷疑的承諾。浪漫不需要知根知底。

浪漫是,不論我變成了誰,做過了些什麼,經歷了多久,在這一天我雀躍地向你奔去時,你也雀躍地滿心等待。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 篇11

讀完此書,真的是欲罷不能,期待2的內容。

作者與譯者的文學功底或者文學素養很深厚,書中的人物心理刻畫、壞境的細緻入微的描寫,都異常生動,代入感很強。運用了大量的鋪墊暗示,故事平鋪直敘進入,將現實的朝聖之路與回憶中的反思有機的結合在一起,期間穿插着莫琳這一人物的成長與變化,在故事達到高潮的時候,真的讓我狠狠的感動了一把。

在這個紙醉金迷和通訊發達的21世紀,放空自己,遠離人羣,遠離電子設備,來一場與心靈的對話,很難。哈羅德一開始的出發點當然不是這些,他僅僅只是爲了去見患病而瀕臨死亡的老友,在前進的途中進而反思自己反思過往。真的沒有什麼能比中年喪子更讓人心痛的了,真的也沒有比夫妻間近貌合神離的狀態,幾乎沒有言語溝通精神交流更讓彼此崩潰的了。好在故事最終有一個比較完美的結局,哈羅德找回了自己,莫琳也認識到了自己的侷限性,奎妮也走得很安詳,這不僅僅是哈羅德一個人的朝聖,我覺得也是對莫琳一次心靈的洗禮。

有幸在20xx年的尾巴以徒步的方式來迎接20xx的伊始。不是一個人,七八個好友,參加環巢湖徒步,一行人從早9:00走到晚22:00多,歷時13h,徒步50公里,一開始的時候,我們鬧着笑着蹦着跳着,好不自在。越到最終,我們走散開了,基本上就蔫了。腿疼,腳疼,口乾舌燥,彼此之間的距離也拉開了,基本上在接近終點的時候,我是一瘸一拐拖着殘腿走完的,那個時候完全是憑着毅力在走了,哪怕一鬆牙口,就會放棄了。所以很能理解哈羅德在徒步中的艱難。爲我的大學添了一筆不可多得的回憶。

感謝遇到這本書,讓我在以後的日子裏遇到不順的事情可以學着放空自己,徒步,反思恆久,重新出發。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 篇12

你是否也渾身是刺的在外界否定與自我否定的聲音中迷失自我,又在自我救贖與肯定自我的征途獨自上路?

很慶幸忙碌的日程安排和碎片化的閱讀也沒能阻止在寫書評的這一刻完整的故事情節仍能躍然紙上,當然這得益於本書經久不衰的魅力,總能感動一個個平凡卻不甘於平庸的人

放棄的理由千萬個,上路的理由只有一個:哈羅德知道,在痛苦掙扎自我放棄之時能被堅定選擇,被鼓勵,被給予希望感的人是很重要的,他想爲昔日老友奎妮做點什麼,爲她上路,與她一起承擔苦難未知一起咬牙堅持

這個故事,就發生在這一路上,“曾以爲世上最容易的事就是將左腳邁到右腳之前”但後來才知道將一件最簡單的事日復一日的做好就很了不起,因爲那每一步都是到達目的地不可或缺的一步,哈羅德就這樣一步步上路。

起先,難免會被一句淺淺的鼓勵所感動,會爲陌生人的善意所動容,會去聆聽形形色色人的種種經歷,會疲憊,會像個旅行者一樣學者去享受旅途。

後來,他開始融入自然,成爲山川河流的一部分,與回憶作伴,豐盈而自由

哈羅德贏來了榮譽,路上多了崇拜者,追隨者,旅程變得熱鬧,他卻越來越空虛,不可避免的被別人影響

他行進的速度追不上“朝聖者”們渴望成功的速度,他終於又是一個人了,這份久違的自由令他欣慰

故事的最後是我們渴望的結局,哈羅德見到了莫琳,哈羅德與莫琳重歸於好,哈羅德也悅納了自己

人的一生終會有未來得及說出口的謝謝,沒有表達的歉意,有遺憾就永遠需要自我救贖,這條路我們只能自己走,很艱辛,但好在不放棄,終會得到救贖,請記住,皈依就在路上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 篇13

很久以前看的書,直到最近開始跑步,才能領略到疲勞身體與堅定信念長時間拔河所帶來的身心折磨。開啓運動前,好像心裏住了許多個博爾特加特林,運動中心態就崩了:怎麼選擇這麼折磨人的運動?

如果是主人公來回答,一定是:“沒有爲什麼,從來沒想過開始,但是開始了也沒想過放棄,我從不知道自己能走多遠,但我也沒想過。”好像這場無計劃的旅程只是一個不能激起波瀾的小插曲、小想法,不小心成真罷了,這些“意外”其實是過往的經歷在特定的時刻激發了主人公長久以來無法傾訴、無人理解的與家人疏離的挫敗感,那可能是猛然迸發的心情:“我還能去哪裏,那我就去看看她——我的好朋友”。

與妻子的疏離一定是最難以面對的,曾經因爲相愛而成爲生命中最重要的人,那是相攜多年的伴侶啊,那場旅行就像是逃避,已經走了岔路的人,要追趕多久才能再一次並肩前行。

途中的友人有善有惡,有真有假,也是這些形形色色的人們,讓主人公這場原本就轟動的旅行增添趣味和人味,我們不曾得知如果沒有他們,這場朝聖之旅是否會救贖他,我相信會,從他決定開始,就意味着與自己和解,與人生和解走了許多年的分岔路,終於有一個人開始回頭找尋。

主人公的命運,就似每一個遭遇了被動的人生變故的不幸的人,被動就是發生了與自己有關的事,因此生活被改變了。意外每天都在上演,或大或小,或好或壞,但是我們永遠無法改變這些走過的痕跡,能改變的只有情緒、心態、意志......也許這場改變會有意外之喜,總之作爲這些那些意外的主體,我們能操縱的只有自己,不與生活較勁,不被意外煩擾,嘗試與他和解,日子纔會不那麼綿長無味。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 篇14

斷斷續續地,終於今天讀完了《一個人的朝聖》這本書,讀完後不知道爲什麼突然就想起“山月不知心底事”這句詞來,可能是哈羅德一個人走在黑黢黢的山間,在月朗星稀的夜晚,天地間只有自己,這個畫面感太強有感而發。

一開始買這本書的時候還以爲是一個關於西藏的故事,結果發現是個大烏龍,原來不是所有的朝聖都與西藏有關。這是一個關於愛與勇氣、關於救贖的故事。得益於譯者,故事讀起來很順暢。久未聯繫的老友的一封來信打破了哈羅德如一潭死水般的生活,由於內疚,踏上了一段救贖自己、自以爲也能救贖老友的徒步旅程。

作者在開頭其實還是留有疑團,讀到後面疑團才被解開。連陌生人都不如的妻子,執意要靠徒步來拯救的老友背後的故事,以及書中出現時神祕的兒子。

書中大段大段的描寫關於過去的回憶,這些回憶再遇到很多加入的朝聖之路的陌生人的時候開始減少,偶爾纔會出現有關過去的碎片。人生中的一些事,還是隻有自己一個人才能完成。

這本朝聖之旅,是一面對於兩性關係,親子關係的鏡子。我雖沒在鏡子中,但是鏡子反射的光還是把我灼傷了。生活有太多雜亂的小事組成,我們每個人都有一個房間,關上它,也許自己可以貪得一時的清靜,可是關在房間外的人久而久之就再也不想敲你的門了。所有的悲劇都是有跡可循的,逃避永遠不是辦法。如果哈羅德和莫琳當初對於戴維的反常能努力一次,也許就能改變軌跡。不能放棄,哪怕一次也好,也要用盡全力。

“有些事情可以有好幾個起點,也可以用不同的方式開始。有時候你以爲自己已經展開了新的一頁,實際上卻可能只是重複以前的步伐。所以克服自己的短處。”以此共勉。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 篇15

《一個人的朝聖》講述的是一位在釀酒廠工作了四十年,沒有加薪,沒有升職,沒有朋友,直到安靜地退休的銷售代表,哈羅德·弗萊,他一個人徒步旅行的故事。

哈羅德只是千千萬萬人之中很普通的一位老人。而“一個人的朝聖”重要意義便是,在臨近人生終點時,哈羅德做了一件讓自己看起來不那麼平凡的事兒,而這不平凡的經歷,正好讓他重新梳理回顧了自己的一生,重新理解處理親密關係。正如文章裏所言:“他不再需要用英里丈量自己走過的路程。他用的是回憶。一段路接着一段路。”

整部小說主線極其簡單,故事人物也不復雜,四個主要人物貫穿其中,哈羅德,妻子莫琳,兒子戴維,好友奎妮·軒尼斯,及路上遇到的過客。故事的發生源於四月中旬一個再平常不過的星期二,在那個早晨收到的一封信,開篇“那封改變了一切的信”,引起了我們很大的好奇,但其實也不過是一封平常不過的告別信而已。一切都看似平常簡單。一開始哈羅德只是出門去郵寄一封回信,寫給患了癌症住在貝里克郡療養院奎妮的回信,可走着走着,讓他回憶起了諸多往事,總想着下一個郵筒停下來,卻根本停不下來,直到遇到了加油站女孩,他們聊到了信仰,哈羅德至此下定決心徒步去看望奎妮。歷經辛苦,他橫跨整個英格蘭,從英國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東北,共計627英里,耗時87天。哈羅德始終堅信,只要他一路走下去,好友奎妮一定會等着他的。

借用小說中的一段話,作爲這篇文章的一個結尾,“有時候你以爲自己已經展開了新的一頁,實際上卻可能只是重複以前的步伐。”只有當我們直面並克服了自己的短處,纔有可能真正開始一段旅程。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 篇16

《一個人的朝聖》是英國劇作家喬伊斯?蕾秋的作品。剛開始讀這本書的時候,沒覺得有什麼特別之處,隨着閱讀的深入,越發覺得精彩,發人深省;很久沒有這樣的書吸引我一口氣讀完,感慨萬千,希望與大家分享。

全書從60多歲的退休老人哈羅德收到一份昔日好友奎妮的來信開始講述。奎妮與哈倫德已經有20年沒有聯繫,信上奎妮告訴哈羅德自己患上了癌症,將不久於人世,這封信是專門來和他道別的。看到信的那一刻,哈羅德非常吃驚,往事也隨之涌上心頭,他覺得應該爲奎妮做點什麼,爲了讓奎妮恢復健康或活得更久,他決定從所住的金斯布里奇徒步走到貝里克郡,全程600多公里。哈羅德沒有告知妻子莫琳,沒有攜帶生活必需品和徒步所需裝備,是一次真正意義上的“裸走”,因爲哈羅德堅信只有這樣才能對奎妮的健康有所幫助。在沒有藉助任何交通工具情況下,哈羅德耗時87天,成功走到了奎妮的療養院,見到了奎妮最後一面。

剛開始上路,哈羅德非常介意自己的外表和別人的眼光,中間也經歷了幾次動搖,但因爲沿途陌生人、家人的鼓勵、肯定而得以堅持,突然有一天,他似乎想明白了,開始享受以地爲牀以天爲被的愜意,並樂意接受別人有限的食物和幫助,同時吸引了大批的追隨者。徒步的過程,是哈羅德包括他的妻子莫琳的自我反思的過程,也是他們關係的修復過程,更是他們彼此心靈重建的過程。

哈羅德帶着傷痛出發,卻選擇了走向愛。與其說他徒步走了600多公里,不如說他經歷一個87天的心歷路程。在一個人行走的路上,他更真切地看見了自己,承認自己的恐懼與軟弱。他接納了自己,原諒了所有人,這是他真正成長的開始。而妻子莫琳在這個過程中也同樣看見了自己,看見了丈夫。他們彼此重新敞開心扉,敞開懷抱。

旅途中的哈羅德不僅漸漸讀懂了人生,學到了要追求最珍貴的親情、愛情、友誼,懂得捨棄一些其他身外物,更學會了接納自己,從而感悟到“給予和接受都是一份饋贈,既需要謙遜,也需要勇氣”。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 篇17

很少有人從一開始就能下定決心目標明確地去做什麼,甚至大多數人都是迷茫着迷茫着就順着時間的年輪走了下去,也可以賦予一個大衆詞彙——順其自然。就像主人公哈羅德,他一開始只是想去寄明信片,走着猶豫着迷茫着內心凌亂着,加油站女孩的隨意一段話,堅定了哈羅德的想法,他要救奎妮!他不是醫生,不是上帝,但是他的信念要救她!人啊,面對要離開的人,總想着挽留,有時候對方留下來可能會很痛苦。

還好,最後,他們見到了,奎妮一直在等他,爲了等他,頑強地與病魔作鬥爭!而哈羅德一路徒步走來,不選擇任何交通工具,在我看來,可能一方面是延續奎妮的時間,一方面是在懺悔,在自我救贖。年紀大了,經歷也就多了,心結也就在所難免,有時候自己原諒自己才能讓自己心安理得。

對不起,讀到病牀上的奎妮,我不禁想到了我外婆,她去年冬月過世,走的時候是在醫院的病牀上,很安詳,氣若游絲,慢慢的……離開了。那天下了很大的雪,是第一場雪。

都說滿地白雪,是天地爲逝者戴孝。生前的大半年,外婆也是受了折磨,因爲捨不得放手,所以挽留。

家裏人會在她痛苦難過堅持不下去的時候喊醫生,然後給她輸一包血,外婆要難受好一陣子,才能適應新的外來的血,就這樣,快要支撐不下去了,輸血,隨着輸血帶來的不適,忍受,然後又快要支撐不下去了……如此輸了三次血。最後外婆也沒有權利說什麼,幾乎是把生死交給了家人,“家人”是不是聽起來像是很龐大的家族,外婆一生有六個孩子,重孫子都即將考大學了,然而“挽留”外婆的,或者說決定挽留或者不挽留的,是外公。我有好長一段時間覺得外婆還在。我沒有見到外婆的最後一面,又好像沒有那麼責怪自己,甚至覺得我沒有錯,但是我心裏一直都有一個位置,是外婆的,很想她,經常想。對外婆,我沒有心結。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 篇18

讀完《一個人的朝聖》,我想談談原生家庭對一個人的影響問題。

小說吸引我的地方是男主人公哈羅德的性格,沉默寡言,恐懼自卑,笨拙木訥,懦弱膽怯。這導致了作爲父親的哈羅德,是不合格的。這吸引着我去探究哈羅德人生悲劇發生的原因,我認爲哈羅德並不討人喜歡的性格是由他的原生家庭影響而形成的。

對於懷裏的嬰兒,哈羅德的母親瓊完全不知所措,視他爲負擔;父親自戰後歸來就日益消沉,稱他是“骯髒的小乞丐”。母親唸叨着周遊世界,自由自在;父親沉迷於醉生夢死,酒不離手。這就是哈羅德的父母親。父母對於哈羅德的到來抱有怨恨,在哈羅德的童年沒有給予其足夠的關懷。也因此,哈羅德“小小年紀,保持低調,做一個隱形人”。哈羅德的沉默寡言、恐懼自卑、笨拙木訥、懦弱膽怯的性格就在徹底地缺失了父愛母愛後形成了。

哈羅德後來遇上了他美麗富有才華的妻子莫琳,迎來了幸福,生下了兒子戴維。卻沒有料到幸福後面還藏着悲難,原生家庭的恐懼籠罩着哈羅德。哈羅德不願意抱兒子,兒子要溺死了卻蹲下來解鞋帶,聖誕節與兒子發生衝突,以及發現兒子吸食大麻卻保持沉默。雖然哈羅德深深地愛着兒子,但是原生家庭的恐懼阻止了他表現出來,最終釀成了兒子自殺的家庭悲劇,可悲可嘆。

心理學研究早已證明,一個人的童年經歷,特別是原生家庭,對個人性格、行爲、心理起着決定性的作用,並且會產生長期、深遠的影響,甚至會決定一生的命運。因此,我覺得哈羅德在兒子成長的關鍵階段裏,他既沒能做到正確的指引,也沒給予溫暖和庇護。他是一位不合格的父親。

孩子是父母的鏡子。董卿說,“你希望孩子是一個什麼樣的人,你就去做一個什麼樣的人。”斯賓塞說,“野蠻產生野蠻,仁愛產生仁愛。”莫言說,“孩子的優秀,滲透着父母的上千汗水。”原生家庭對孩子的影響非常巨大,每一位家長都應該對自己的孩子負責。教會他待人處事、獨立自主、擁有健全的人格。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 篇19

我在一個個人情緒比較低迷的春日早晨,打開這本書,期待在全新的文字和故事中,得到一些啓發,讓自己心靈得到一些安慰及安寧。

故事從一個平凡的早晨展開,一封突如其來的信掀動主人公哈羅德沉悶無聊的生活。來信人是二十年沒聯繫的,如今罹患癌症,去日無多的舊日好友。簡短回信,準備到街尾把信投出,哈羅德從掛衣鉤上取下防水外套出門的時候,恐怕自己也沒想到會由此而開啓一段改變他人生的旅程。

到街尾的郵箱時,他沒有做出那個簡單的動作,改變了主意,想多走一段路,把信投入下一個郵箱。後來,經過了一個又一個郵箱,他都沒有投信。卻有一個想法,逐漸在心裏清晰起來,一隻腳放在另一隻腳的前面,不停地行走,目的地是好友所在的,距離他五百多英里之外的療養院,他要步行去探望,希望她活下去,等待他的到來。

沒想到的是在故事的後期,從哈羅德給加油站女孩的信中得知的,他兒子戴維早在二十年前就因抑鬱症自縊身亡。沉浸在喪子之痛中無法自拔,相愛的妻子自此與他漸生隔閡,成了同一屋檐下的陌生人。一對悲傷的,責難了自己整整二十年的可憐人!

旅行的意義之一,應該就是在不同的環境中,靜下心來,換一個角度,審視自己,剖析自己吧。畢竟,對於大多數人來講,迷失太容易了。

在哈羅德行走的過程中,我不斷地想,他會在什麼樣的情景下見到老友。尤其是他的朝聖之旅被記者報道,之後陸續有一大堆追隨者之後。鎂光燈,鮮花,惹人淚水的擁抱,鼓舞人心的演講。千萬不要是這樣。

還好,最終繁華虛無散去。連那隻半路執意跟隨陪伴的小狗也找到新主人,主動離開。老友帶着笑容離世,哈羅德和妻子莫琳放下沉重往事,敞開在旅途中逐漸打開的心門,接納自己,接納對方。

被契機改變的人生。其實我覺得不應該稱之爲朝聖,更準確的,是一個人跳開慣常生活的圈子,破除身邊無形的壁壘後,對自我的認知,和往事的和解,真正意義上對別人的理解及包容。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 篇20

此時我剛剛讀完《一個人的朝聖》這本書,我的心中升起淡淡的憂傷,雷秋·喬伊斯到底在訴說什麼?主人公哈羅德於一個星期二早晨接到一位二十年前的老友奎尼·軒尼斯的一封信,信中說奎尼得了癌症,在貝里克的一個療養院內,這裏屬於英國北部蘇格蘭的地方,而哈羅德此時住在英國南部英格蘭的金斯布里奇。

哈羅德給奎尼寫了回信,但這信是哈羅德自己送去的,經過與一個加油站女孩的聊天,哈羅德突然想走着去貝里克,因爲哈羅德相信只要他走着,奎尼就會活着。因爲這樣一個信念哈羅德從金斯布里奇步行到了貝里克,歷時87天,途行627裏。

但我感覺這不是作者想告訴我們的故事,哈羅德此時已經年邁,在途行的過程中經歷了種種磨難,他回憶了自己過往的生活,在其幼年時就離家出走的母親,酗酒的父親,十六歲時父親丟給他一個大衣讓他離開家,與兒子戴維深深的隔閡和戴維的離世,與妻子莫琳深深的隔閡,導致後來的分居。

這些回憶都深深的折磨着哈羅德,但在途行的路上這些回憶卻常常出現在他的腦海,在哈羅德離開的這段日子莫琳也想起了以前的生活,爲什麼就和丈夫走到了這樣的地步,莫琳將戴維的離世怪罪到哈羅德頭上,說他不是一個好父親,從來沒有給過戴維關愛,後來莫琳翻看了一部相冊,看到哈羅德和戴維的合影。

感覺到他們父子以前是嘗試過好好溝通的,莫琳也進行了一些自我批判,在哈羅德行走的時間內,他們都直面了這二十年來都不願面對的內心世界,他們發現都深愛着對方,最終得以化解,莫琳也搬回去和哈羅德一起住,他們想起了剛認識時的場景,都想起當時認識時的玩笑,他們都笑了。

一個人的朝聖,與其說走在路上,不如說走到心中,面對一些我們不敢面對或不願面對的心結,只有我們勇敢面對才能打開心結,最終獲得理解、獲得幸福。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 篇21

這世上有許多人每天做的事就是不斷的將一隻腳放在另一隻腳的前面。

合上書本許久,我彷彿才從哈羅德的世界裏走出來。退休後的哈羅德,工作上,他沒有取得多麼令人矚目的成就。生活裏,和妻子近二十多年雖在同一個屋檐下,卻如同兩個世界。他的一個人的朝聖之行看似來自於一封意外的來信,其實不如說是他內心對自己這麼多年來任歲月蹉跎,一成不變生活的不滿。

草木一秋,人生一世,彈指一揮間,或許恍然才發現已經步入了老年,時間飛一樣的流逝已經讓人感到害怕,而更加讓我們誠惶誠恐的或許就是這些逝去的歲月裏一直過着並不是自己想要的人生卻不自知。

讀完這本書,不禁想起毛姆的《月亮與六便士》,兩個主人公都是毫無徵兆的離家出走,一個是爲了自己對畫畫藝術的瘋狂熱愛,一個是受加油站女孩啓發相信自己可改變一些事情。不管是因爲什麼,他們都是不想讓自己有生之年後悔。所以,我很慶幸,趁我還未老就有幸能讀到這麼好的作品,同時讓我有足夠的時間去尋找我自己的朝聖方式。

其實,隨着年齡的增長,以及我們生活着的社會本身就是一個名利場,漸漸地,由於追求物質我們隨波逐流,或許已經忘了我們的初衷。而朝聖,我覺得並不是讓我們一味的爲了月亮而放棄六便士,六便士當然很重要,希望我們再追求六便士的路上不要太盲目,同時別忘了回頭看看自己的初衷。

朝聖就是一種很好的方式,他不一定非要是有宗教信仰的人所做的事情,其實我們每個人都應該有一次這樣的心靈之旅,不一定是非要是哈羅德一樣煎熬般的徒步,你可以是一場輕鬆的旅行,也可以是面朝大海的靜坐,或者是在家裏幾分鐘的冥想,甚至可以是一個人逛公園,讓我們暫時遠離喧囂的社會,自己給自己的心靈一次深度的對話。

在工作上我們可以理性大於感性,在生活裏,我們要充滿愛的去過一生,少一些理性,多一些感性。總之,希望我們都能找人生的意義。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 篇22

很久了,沒有完整地讀過一本書,直到這次,讀《一個人的朝聖》,然後竟然想寫點什麼!

故事的主人公哈羅德,在釀酒廠幹了四十年的銷售代表,既無朋友,也無敵人,一輩子小心冀冀地爲人,在妻子的眼裏,他既不是一個稱職的丈夫,更不是一個稱職的父親,然後這一切抱怨積累到他們唯一的兒子自殺時到達頂點,然後,他們分居了,夫妻疏離,形同陌路。直到有一天,哈里德收到了那封遠方的來信,他唯一曾經的老友奎妮身患癌症,寫信告別。故事就從這裏開始了,一個人的朝聖就從這裏開始了。

如果沒有奎妮的那封告別信,也許哈里德的一生就這樣在和妻子感情的日漸疏遠中過去了,但不幸的是奎妮竟然身患癌症,震驚悲痛之餘的哈里德終於坐不住了,他要徒步去看望奎妮,他要讓奎妮相信:只要他走,老友就會活下去。從此之後,1個人,87天,627英里,哈里德就這樣走了下去,沒有好的裝備好的鞋子,沒有手機,甚至沒有銀行卡,但他終於完成了這偉大的一個人的朝聖,他終於做到了成爲一名優秀的父親,雖然兒子已經不在人世,但在他的心目中,兒子從來就沒有離開過他們;終於他再次讓妻子相信自己是一名最出色的丈夫,他們的愛情迴歸了。

很喜歡書中的一段話,“走在通向碼頭的路上,真相如刺破黑暗的光線襲來。她和哈羅德湊和這麼些年的原因並不是戴維,甚至不是因爲同情。她忍過這些年,是因爲無論和哈羅德在一起的日子有多孤獨,沒有他的世界只會更加孤單。”是啊,我們有時候對於身邊的人習以爲常,沒有覺得兩個人在一起是多麼的來之不易,甚至會挑剔對方的諸多缺點,但一旦那個人,如果你身邊的那個人突然就走了的話你纔會發現原來你們彼此是多麼的不捨,原來你們彼此是如此的誰也離不開誰,如此的相愛!

一個人的朝聖,哈里德帶給我們的不止是徒步627英里沿途收穫的感動,不止是對兒子對妻子那深深的愛,還有對友情的執着,對信念的執着,所以,無論任何時候請相信自己相信愛!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 篇23

期初並不知道“朝聖”這個詞是什麼意思,“朝聖”是一項具有重大道德或靈性意義的旅程或探尋。老媽推薦我讀這本書的原因也是書中的哲理,主人公的經歷與書本身的精彩。朝聖原本一個宗教的重要之事,現在用在一個人身上,我想表達的就是所謂的信仰與精神吧!畢竟西方人對於宗教與信仰是如此重要,甚至高於自己的生命。他們的信仰就如同我們東方國家的佛教那樣根深蒂固。

主人公過了幾十年平平淡淡的生活,工作的一成不變,親友沒有往來。而在早晨一封二十年老友寄來的信開始了小說的序幕,奎妮身患絕症寫信告別。寫下回信寄出後,他開始了風雨征途,經過一個又一個郵箱,最後橫跨整個英格蘭,心中一直懷着只要他未曾放棄的走下去,奎妮就還可以活下去。

關於愛與信念以及萬物之類,書中用並不華麗的辭藻卻表達出描繪出一切,如此簡單樸素卻令人深深感動,人生的路只夠一個人走,從一個人到兩人一狗,到聲勢浩大的朝聖團,最後世界只剩一人的寧靜與超脫。自己的世界纔是過程中想要的,正讓我想起了NBA中被多次提到的“相信過程”,雖然有時候結果更令人在意,但或許有時候,在我看來,這更像一場以僞裝自我救贖的尋覓,尋覓幾十年前沒有抱歉與自責,不時傳來哈羅德與莫琳陣陣笑聲的夜晚。

關於離別和重逢,我們能看到的朋友與自己IDE交集,過客還是熟人,也許是匆匆的告別,也許是一路走下去,我們除了親人外稱兄弟姐妹的那些人,也只有給我們一句鼓勵,人生的路,總歸要自己走,孤單可以承受,離別時也請還好告別,不是不願面對地退縮,而是面對摯友揮手告別的勇氣。即將結束的歲月裏的一羣人,就是需要去告別,就像大學聯考這個截點。小說裏的主人公也以他自己的方式朝聖,治療他的摯友,以治療他風塵僕僕的心與千瘡百孔的家。

最後的最後,在奎妮的葬禮上兩人找回了以前兒子還在世的感覺,回憶曾經美好的釋懷。信念可以堅持很多事,不應該去嘲笑看似不實際的想法,善待世界善待自己。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 篇24

一個人的朝聖給我印象深刻,沒想到還有第二部。蠻好。

作者用奎妮的視角來寫這本書,開始我以爲不好看,中間也想過棄文。但是聯想看第一本的感受,我堅持看完了。而看完後回頭去思考的時候,才發覺這本書的美好所在。

奎妮愛的真的卑微呀。哈羅德不是多麼厲害的人物,只是啤酒廠一個普通員工。她自始至終都沒有對他說出她的愛。然而他的兒子戴維和老婆一眼就洞察了她的祕密。

戴維的死,其實是必然的悲劇。奎妮做出了努力,去幫助過他。然而戴維依舊因爲抑鬱,最後自殺在家裏的花園裏。

奎妮爲了幫哈羅德保住工作辭職。最後在海邊懸崖峭壁上定居,並且精心創作了一個美麗的花園。花園裏種着花朵,還有象徵哈羅德和戴維等人的木頭人。有石頭貝殼做的院牆,有海藻貝殼做的裝飾等等。

奎妮得了癌症,用最後生命有限的時間給哈羅德寫信,對於一個連進食都困難的人來說這種近乎自虐的寫信就像一種生命的燃燒。她娓娓道來那些哈羅德不知道的關於戴維的事情,她祈求着實際上不存在也不需要的原諒。

這種卑微的愛,讓人動容。

在垂垂老矣之時,在每一天幾乎都有身邊的病人離開之時,她勇敢的堅定的活着等待着。這大概也是一種朝聖吧。

不知道爲什麼,看這本書,我沒有掉眼淚。不是因爲這本書不感人,也許是因爲這本書裏的人物太堅強。堅強到讓人心疼卻不悲傷。

奎妮的愛是卑微的,但是也是偉大的。其偉大在於,她僅僅是愛着,沒有任何索取,不求任何回報。而戴維,那個聰明的孩子,一直在索取卻沒有付出。對立的極端,反差的殘酷。

奎妮的離開是必然的。因爲她註定是不屬於這樣一個平凡的哈羅德。可以說哈羅德配不上這樣的奎妮。她是一個悲慘的女人,經歷了感情的失敗,然而她勇敢的去愛,哪怕這份愛只屬於她自己。

對於奎妮的愛,開始我是不屑一顧的。默默單戀一個普通的已婚老男人哈羅德,好像挺沒出息的。看完整本書後,我才覺得奎妮的愛讓人敬佩。因爲卑微到塵埃裏的愛,被她小心翼翼的藏着,這份守口如瓶就讓人心生敬佩。最後的奎妮終於活着等到了哈羅德,了不起。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 篇25

《一個人的朝聖》講述了一個在釀酒廠幹了四十年的銷售代表——哈羅德,一個65歲的退休老人,一個人,87天,627英里,從英國最西南走到了最東北去探望患癌症老朋友的故事。這是哈羅德千里跋涉的故事。從他邁開腳步的那一刻起,與他六百多英里旅程並行的是他穿越時光隧道的另一場旅行。

剛開始以爲這是一個西藏之行的故事,直到讀完才發現這是一場逃離壓抑,面對自己、剖析自我的旅程,這是一個平凡人無關宗教、無關信仰的自我救贖。

從起點至終點,哈羅德一路走來,一路上遇到形形色色的人,分享了各式各樣的故事和信念,一路上從孤獨變爲“網紅”最終還是孤獨。使哈羅德內心逐漸變得強大起來,同時激發他對過去塵封已久的回憶,穿插起自己對母親的不理解、叛逆;與妻子從最初的的美好到現在的隔閡;對兒子的愛不會表達,最終看着兒子溺亡時自己的無助和同事奎妮替他承擔錯誤而被解僱時自己不敢告別的曾經。現實與過去交錯,信念與內疚交融等一系列心理獨白。一路聆聽,一路反省。最終妻子開車與他匯合,在妻子的陪伴下終於釋懷,完成了自我救贖。

退休後的哈羅德遠離了塵世的功名與繁囂,邊走邊欣賞沿途的風景,日落日出、樹木花草、蟲鳴鳥叫,這些自然的事物讓他倍感放鬆,讓他有了自我思考、剖析的時間和空間。

我們正處在“擼起袖子加油幹”的時代,沒有哈羅德那麼多的閒暇時間,也沒有“世界那麼大,我想去看看”的經濟基礎與豁達。但也該擠出時間與自己的心靈對話,也許是獨處一室的冥想,也許是獨坐公園長凳的發呆,也許是閉眼聽落葉的安然與恬靜。那一刻沒有時間,沒有過去和未來,只是感受着當下。與心靈對話,找準初心,讓自己從繁忙中疏離出來,最終丟掉那些讓自己負累的枷鎖,輕裝上陣。

對多數人而言生活就像哈羅德一樣是平凡的,是日復一日的重複。但越是凡人,越要在平凡瑣碎的生活中把那閃閃發光,生機勃勃的愛與溫暖找出來。帶着愛與溫暖能量滿滿的向陽而生。因爲人生終究不過是一場旅行,我們無法延長生命的長度,但我們可以努力去增加生命的厚度。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 篇26

因磨難而緊閉的心扉,盛裝日益乾枯的靈魂,無助間,期盼甘潤之露,等待叩響之聲。渾噩於冥冥,終消殞,而殆盡,是未知寂寞的歸宿;及其緘默於黯淡,卻漸漸體察心路孤獨,尋得明澈之鑰,一方天地已被自己叩開。陷於人生泥沼,歲月蹉跎,掙扎消弭,一個由六旬軀殼包裹的靈魂。無神雙目收到貝里克友人的來信,承載塵封記憶,奎妮開啓了哈羅德一個人的朝聖。追隨朦朧本心指引,恍然間已徒步踏上回憶之行,心路之旅,空留妻子莫琳不知所措。細薄的帆布鞋,重複將一腳簡單移至另一腳前,千篇一律卻愈發沉重,六百二十七裏,心潮卻是洶涌澎湃。心靈的留聲機,重述童年,喚起母親離別時的惘然若失;記憶的幻燈片,記錄兒子的自殺,涌上泣不成聲,觸及妻子的絕望,懊悔無及。曾責怪自己,但一味等待救贖,實永駐麻木。終於寄望奎妮,卻又在朝聖路上,瞭然孤獨,重獲新生。

“要真正地注視,必須一個人走路。”龍應臺熱愛與風景間的單獨私會,深諳素淡間纔可微笑審視,孤獨中才能蘊藉雋永。哈羅德一個人的朝聖所泛起陣陣漣漪,僅在寂寥靜謐中,無所流連時分,才能讓心靈震撼激盪,至此叩開心扉。始覺,心路必定屬於孤獨,孤獨沉澱自我救贖。“鬱孤臺上清江水,中間多少行人淚。”勞碌無爲的煎熬,歧路悔恨的折磨,於無常人生俯拾皆是。前者消磨毅力,後者吞噬希望,心靈若是不堪重負,便任由黑暗蔓延,行屍走肉亦或墮落深淵,埋怨生憎恨,而瘋狂報復無所不至,帶來生命厄運般終焉。實在無人料及病牀上奎妮已相貌非人,奄奄一息。讀來下一塞,滿是沉痛,不安。深感結局於哈羅德,於這位悔恨萬分而虔誠的朝聖者,實在不公。然而哈羅德會感動於熹微晨光已然將奎妮呈現面前,感動於緊握奎妮病態般瘦弱的小手,而曲折與悔恨曾被麻木囚禁,經八十七天的肆虐,竟釋然。再度擡頭,與莫琳相執手,笑容瀰漫。

僅有獨自跋涉,才能在緘默中排卻喧囂,重新發掘生命中點滴情愫。有的路,只能一個人走。於此路彼端,步入時光盡頭、人生末尾,拂去歲月蒙塵,歷經心路孤獨,則又是一番感動。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 篇27

斷斷續續半年了,《一個人的朝聖》還沒有看完,不知道臉上擺出個什麼表情合適呢?新的一年應該不會出現這種情況了,2018年確實很特殊,其實發生了很多事,讓我的精神有點跟不上。所以在工作穩定之後有些懈怠了,整天就是什麼都不好好幹,就想着放假偷懶,不過也給自己設下了deadline,半年休息,休息過後,生活迴歸正軌。昨天就是最後期限了,把所有的事情收個尾,收拾好自己的心情,利落轉身跟2018年say拜拜。感慨完之後,繼續進行讀書感悟。

其實在讀到後半段的時候,我突然有些不明白這個書要表達的到底是什麼了,有些摸不着頭腦。前期哈羅德是自己孤身一人,在與自己相處的時候,他反思了自己過去的生活,心裏也想明白了很多事情。我原本以爲他會一直這樣走下去,就像一種自我救贖一樣,在旅途中慢慢看清生活的本質,讓自己的心更加堅定,可是,劇情卻沒有這樣發展。他的事蹟被報道出來,有了一批自以爲很酷的人加入了他所謂的朝聖道路,他的妻子莫琳也在鄰居的幫助下,追上了在路上的哈羅德。到這兒我就開始迷惑了,一個人的朝聖重點難道不是在一個人嗎?,現在這些同伴的意義是什麼呢?至少我現在是沒明白,可能要繼續讀下去纔能有新的感悟吧。

這也是名著迷人的地方,只有反覆品讀,琢磨,才能每次都有新發現吧。可是我最大的缺點也在這兒,不走回頭路,看過的書不會看第二遍,去過的景點基本也不會重複,連上學時的同桌都不能重複第二次 所以我做事總是淺嘗輒止。我現在的生活之所以還算順遂,應該得益於國中的博覽羣書,國中進入青春期之後,就變成了寡言少語的小啞巴了,每次寒暑假在家都是看書,各種名著,小說 ,甚至連成語大全也看了一遍,在此後的生活中,至少是語文學習上沒有吃過虧。這些年,尤其是這兩年,不願意靜下心去讀書了,願意看一些快食類的資訊,文章,性子也有些浮躁了。

當然要做出改變,過程會很艱辛,可是現在的樣子,不是我當初許願要長成的模樣,我一直都希望自己變成一個端莊大度,淡定從容的人,就我目前的瞭解,只有讀書能辦到。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 篇28

“你還以爲走路是世上是最簡單的事情呢?只不過是把一隻腳放在另一隻腳前面,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實際上做起來有多困難。而吃,吃也是一樣的。說話也是。還有愛。這些東西都可以很難……”

60歲,87天,627英里!一個叫哈羅德弗萊的花甲老頭兒徒步穿越了整個英格蘭,只爲拯救一個多年未見的病危的同事和故友(奎妮)。其中無關信仰,只爲承諾。

哈羅德這一生彷彿都在等待做這件事。從金斯布里奇到貝里克,其中不僅僅是地理空間上的穿越,更是他在用心靈和回憶丈量着自己的人生。小時候他被母親拋棄,中年又遭遇失去兒子的痛苦,飽嘗妻子的冷漠埋怨;退休時還僅僅是個酒廠的銷售代表,無人送別……在很多人眼中,他的人生是失敗、淒涼的。這場看似不可能走完的朝聖之路,哈羅德用幾近“瘋狂”的演繹完成了心中的救贖。

當他在路上時,他與他的妻子疏離了二十年的情感慢慢復甦,故事背後的真相也被一點點揭開。也許只有讓身體放歸大自然時,心靈更容易找到最原始最本真的記憶,更容易從逝去的歲月中尋回隱匿的自我。那些甜蜜還帶着青澀的懷念,那些沾着悔恨和遺憾的羈絆,還有那些快樂而又唯美的曾經……那些一點一滴存在,在黑夜與孤獨中無處躲避。

在哈羅德蹣跚前行的背影中,那普通人身上的渺小和偉大,在蕾秋安靜又細膩的文字裏慢慢舒展開來,一點一點地撞擊着靈魂深處的東西,那些蟄伏已久的思緒漸漸奔涌,那顆日漸麻木的心也開始悸動。以爲是最簡單的事情,開始之後原來是困難重重。以爲是困難重重,到最後是輕而易舉;以爲可以在時間的沖刷下忘卻,卻發現無法逃避。以爲痛苦再也不能夠解脫,堅冰卻已在不經意間慢慢融化……

在故事的結尾,當奎妮那張畸形得只剩下半邊的眼睛流下眼淚的那一刻,當哈羅德和莫琳兩隻手再次牽起時的那一刻,我彷彿察覺到,人生本身就是一種絕症,至死方休。彷彿只有站在人生的末尾、時光的盡頭,才能看清先前所發生的一切。然而,在被所謂的命運捕獲之前,我們還是有很多事情可以做的。

與其一直糾結着,不如趁着現在,跟隨着哈羅德的腳步,在笑淚交織之中,回過頭面對自己的生命和摯愛的人,像這樣走下去!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 篇29

去接受一些你不瞭解的東西,去爭取、去相信自己可以改變一些事。

——題記

《一個人的朝聖》講述了哈羅德在收到好友奎妮罹患癌症寫來的告別信後,決定獨自踏上一條漫長的朝聖之路。原因很複雜,他想散散心,他的內疚、自責促使他往遠方走去,但是,完成這87天、627里路的旅程,他憑藉的,是一個最重要的信念:只有他繼續走,奎妮就會活下去!

這件事多麼不可思議,僅僅是一個信念,支持他走了這麼久、這麼遠。其實,這也是哈羅德做出的一個嘗試,他不曾參加過朝聖,但是爲了老友,亦爲了自己,他決心完成一次偉大的徒步旅程。一開始,他只是簡單地想回復一封信然後寄出去,卻一步一步,邁向遠方。他沒有考慮過最終是否能到達,中途會發生什麼,需要準備什麼。他像一個離家出走的孩子,沒有顧慮,只因爲心中的一分信念,或許這就是世界所需要的——少一點理性,多一點信念。

朝聖途中哈羅德也受過傷,他的腳也打起過水泡,他遇到了一條忠實的小狗、一位加油站的女孩和數不勝數的朝聖者。他沒有想過會遇見他們,和他們自然地交流,而他們甚至認識了還不到兩分鐘。但是他做到了,在一小段時間的驚訝之後,他坦然地接受了。一生一事無成、在釀酒廠裏默默辛勤工作的他,成爲了世界的焦點!而這,只源於他做出的一次嘗試。

在旅途中,哈羅德想了很多,他回憶起很多美好的事物,他嘗試着走進自己的內心,哪怕很艱難,哪怕過程很痛苦,他的這次朝聖,目的地是自己的內心,去看奎妮只是一個逃避自己的方式,但在他逃避的過程中,他又找回了自己,他明白了自己,他讀懂了自己,並最終戰勝了自己。在妻子莫琳來找他時,他對妻子說:“我也想你,莫琳。但是,我這一輩子什麼都沒有,現在終於嘗試了一件事,我一定要走完這趟旅程,奎妮還在等,她對我有信心,你明白嗎?”或許這次嘗試會讓他失去很多,甚至失去家庭,但他義無反顧地走了下去。

於我們而言亦是如此,這世界上許多人每天做的事就是不斷地將一隻腳放到另一隻腳前面,這看似簡單的一件事,如果沒有第一步的嘗試,就什麼都不會有。不斷地嘗試吧,失敗了也沒有關係,只要試過,就有成功的希望!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 篇30

“或許這就是世界所需要的,少一點理性,多一點信念”這是一段有關信念、救贖他人與自我救贖的故事。

已經退休的釀酒廠前員工哈羅德是一個有些內向沉默的老頭,他和妻子莫林過着平淡、普通的生活。而某個週二上午曾經的友人奎尼寄來的一封寫着自己已身患癌症信,卻打破了他日復一日的單調生活,讓他開始了一場他從未預想到的旅程,一段救贖自己,救贖他人的“朝聖”。

哈羅德一開始,不過是想給過去的友人寄出一封寫着自己關懷的信。但當他步行走到第一個郵筒面前卻未投出那封信而是繼續行走想尋找下一個郵筒時,一切已經開始悄悄改變了。他走過了幾乎整條福爾街,走到了加油站,在裏面遇到了經歷過姨母患癌的女員工,女員工的一句“如果有信念,你就一定能把事做成”爲他種下了信念的種子,爲他開啓爲救贖友人的“朝聖”道路。

65歲,行走87天,走過627公里,在這段行走的朝聖路上,不斷有人加入他的隊伍,卻沒有一個人能真正理解他此行的目的,最後哈羅德從這羣人中脫離,一個人孤單的到達了目的地。哈羅德在朝聖的路上默默的回想着自己的一生,他想到了自己悲慘的童年,一個愛自由勝過愛他的母親,一個可能從未愛過他的父親;想到了與自己有着深深隔閡,最後因抑鬱自殺的兒子;想到了在喪子後和自己漸行漸遠的妻子;想到了爲自己頂罪而被公司開除的友人奎尼。但他在慢慢回想過去的同時也在慢慢的和自己和解,他意識到是自己缺愛的童年造成了他的性格缺陷,讓他不懂如何去表達愛,在兒子遇到困惑時,不知如何支持他,而造成了悲劇。兒子的去世與他的不善溝通,都讓他與妻子關係逐漸冰冷。但他選擇原諒自己的父母,他不再糾結於別人的過錯,不再糾結於自己悲慘的童年,而是選擇放下,選擇坦然接受,去面對自己全新的人生。

當他完成自己的旅程到達醫院時奎尼已經不能再言語,奎尼的生命像在風中搖曳的微弱燭光,隨時都會熄滅。他最終也沒能救回自己的友人,但他卻救贖了自己,經過這段旅程,他變成了不一樣的哈羅德,不僅是身體上的強健,更是內心的救贖與諒解,他與同時也在反思自己的妻子和解,帶着堅定的信念重新開始了自己的人生。

可能這就是人生,我們有時也許不能夠完成自己剛出發時定下的目標,卻總能在路上收穫到自己從前不曾發掘過的美好,行走的路上永遠不要只顧目的匆匆前行,而是學着反思,學着感悟,學着理解。永遠不去講“不可能”,少一點理性,多一點信念,堅定的走下去。

“那麼,我是誰?”——答案就藏在我們行走在的路上,就藏在我們慢慢反思自己,理解自己,與自己和解的過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