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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重返狼羣讀後感心得多篇

讀後感1.97W

學生重返狼羣讀後感心得多篇

學生重返狼羣讀後感1

用了幾天的時間我讀完了李薇漪寫的《重返狼羣》這篇文章給了我極大的震撼。

這篇文章主要寫的是作者李薇漪在若爾蓋草原寫生時偶然救活了一隻剛剛出生僅五天的小狼,從此開始了與狼在一起的生活。她把小狼帶回都市餵養,併爲他起名“格林”。幾個月後格林狂野和嗥叫的狼性開始顯現,城市已經不是“格林”的棲息之所了。李微漪決定帶他回到草原,讓他重返狼羣。

在草原上安營紮寨長達半年時間,從夏到冬,李微漪帶着格林尋找狼跡,數次遭到野獸與藏獒攻擊。長大的“格林”守護着媽媽。在朋友亦風的幫助下,格林終於得以野化,重返狼羣。

在人們眼中狼是壞人的代表如:狼狽爲奸,狼心狗肺等而在這本書中狼卻是有感情的,狼用實際行動來回報人類。“格林”把作者當成了媽媽把作者的男朋友當成了爸爸。既然藏獒頭領可以接納一隻小狼,我們人類就不能把保護動物放在第一位嗎?在作者重病時,格林把僅存的一隻野兔來給作者吃,當時我就淚流滿面,一隻狼都能有人類的感情,難道我們人類還要以動物做爲老師嗎?

大家都認爲狼吃羊是最該萬死,其實,狼吃羊是天經地義的。狼吃羊,既可以讓羊運動,被吃掉的羊還是老弱病殘的,這樣,既可以讓我們吃到健康的羊肉,病毒也可以不在羊羣傳播,所以狼吃羊不僅無害,還有好處呢。

讀完了《重返狼羣》這本書以後,對動物,對大自然,對人都有了重新的認識。動物都遵循自然法則在生存,而人在千方百計的破壞自然。我們爲什麼不能保護動物保護自然呢?雖然“格林”永遠失去了他所愛的“爸爸媽媽”但是“格林”的那種堅強,勇敢,不離不棄的精神深深地打動了我。我會像小狼學習,做一給關心父母,不讓父母操心的好孩子。

這本書十分感人,我向大家推薦這本書,和小狼一起踏上反羣之路。

學生重返狼羣讀後感2

一天我在小區外散步時正好看見了一家新開業的書店,於是我走進去看能不能買到我喜歡的書。我隨意拿起一本比較厚的書翻了翻,前面是一幅幅狼和人的照片,後面是詳細介紹人與狼共同生活成長的故事,我覺得很有趣就買了下來。

回家後我迫不及待地拿起來看,才發現這本書的名字叫《重返狼羣》,看着這個標題我就很想把這本書一口氣讀完,直到一個月後……

“終於讀完了。”我嘆了口氣,繼續回想書中人與狼的種種……

這本書讀完後令我非常感動,我以前一直認爲狼與狗是一樣的,但是讀了這本書後我知道了狼和狗的最大區別就是狼的自尊心是很強的狗則是很溫順,溫順到在主人面前可以放棄自尊去討好主人。我從書中瞭解到在作者李微準備用鐵鏈把她的狼“格林”栓住時它會發抗不讓作者栓住,就算栓住了它就會趴在地上即使拖出血了也不會站起來。

後來作者把格林送回了撿回它的地方若爾蓋草原,在那兒又發生了很多人與狼的故事……

在若爾蓋草原的獒場裏的事讓我看獒的觀點改變了,以前我把獒堪稱一種兇惡、暴躁的殺人機器。但是看了這本書後我發現獒是一種理解人性、尊老愛幼的動物。

這本書最讓我震撼的是一匹家養的狼居然成功放生了,並且還是融入了狼羣。這些成功還是在作者李微琦的努力下才辦到的,我就講一下詳細的內容吧!

不能讓狼碰鐵器,不然以後它就不怕槍和刀了,不能餵食(捕獵成長階段)它就會養成衣來伸手、飯來張口的習慣了。養狗容易養狼難,能養了並放歸草原在歷史上已經是奇蹟了。

學生重返狼羣讀後感3

一個寫生畫家機緣巧合救了一隻小狼,起名叫做格林,帶到家中養了三個月後,發現他不屬於城市,又把狼放生到大草原中。期間經歷很多挫折,也收穫了很多感動的瞬間。

從飼養到放生,作者說,“人比狼高等,但是狼比人要高貴”。狼羣不會爲了自身利益而去損壞同伴的利益,但是人會,自私的人可以做出很多喪盡天良的事情,無論今天的社會如何發達,總是能看到各種令人氣憤的新聞事件。這個世界原本就是這樣,又好人也有壞人,我們要做一個有底線,又原則的人。做一個人難,做一個好人更難。

狼很容易就被狩獵者殘殺,中途作者的老公想要把狼養在家裏,養一輩子,因爲沒有什麼比活着更重要,糾結再三,最終還是打算讓他重返狼羣,因爲沒有自由比生命更重要。訪談中,有個細節,四年之後作者與格林在此相遇,但是相認卻不再相親啦,沒有我們想象中的那種溫馨感動場面,格林已經不再親切啦,因爲他的孩子都被獵人屠殺啦。

或許格林有一天也會成爲獵人的獵物,野生狼羣會逐漸消失,但是誰又在乎呢?這纔是最悲哀的事情。

學生重返狼羣讀後感4

最近,我讀了作家李微漪寫的紀實小說《重返狼羣》一、二部,書中的很多內容都讓我感動,內心隨着故事的發展或心潮澎湃,或潸然淚下……

這部書第一本講的是:作者在若爾蓋草原救下奄奄一息的小狼崽"格林",帶回成都餵養。兩個月後,繁華城市中不再有一匹狼的容身之地。於是她決定帶它迴歸真正的家園。然而,由人類撫養長大的狼是不被野生狼羣接受的,她陪着格林從最簡單的狩獵開始,一步步交給他莽莽草原的生存法則,格林終於重返狼羣,她與它就此分別。

第二本講述的是:格林重返狼羣兩年後,李微漪又一次回到若爾蓋草原尋找狼子格林,意外的遇見格林的妻、兒。但由於作者太過迫切尋找格林,而疏忽了錯過拯救格林的兩個孩子:雙節棍和福仔,使這兩個孩子命喪黃泉,因爲盜獵者種種的傷害,讓格林不再相信人類,以致於再次見到作者時表現出的糾結和痛苦,即使母子相見卻表現出退卻,但仍在千里冰封的冬天默默爲微漪送食,使作者非常感動而又痛心。

書中的很多段落讓我感動不已,抑制不住的流淚……"狼冷酷的外表下,卻有一顆溫柔的心!",作者在草原上生重病臥牀不起,格林懂事地把獵取的野兔從窗戶裏扔進房間給微漪吃;在狼山,作者不小心崴了腳不能走路,格林機智地跑到很遠的牧場用嘴叼着繮繩牽了一匹馬讓她騎上回家;因爲在草原上住的太久,作者彈盡糧絕,格林每天都會把捕到的鼠兔埋在雪地裏,等待微漪裹腹充飢,作爲一匹狼尚能如此孝敬母親,相比之下,當今社會上忘恩負義的人是白眼狼?還是白眼人?

其實狼與人類並不是天敵。由於人類的肆意捕殺,迫使狼對人類產生戒備和怨恨,"狼心猶在滴血,如何滿足人心?""我們能救一匹狼的命,我們能改變狼的命運嗎?"盜獵者爲了牟取商業利益,肆意捕殺狼羣,加上草原正在快速沙化,使狼羣的家園遭到嚴重破壞,人類卻責怪狼冷血殘酷,難道人類不需要反省自己的所作所爲嗎?"格林,如有一天媽媽能夠再次擁抱你,我希望我的呼喚不再強求,你的眼神不再糾結,媽媽希望你和你的孩子們是在我懷裏笑,而不是痛苦哀鳴。""格林,如果有來生,我願轉世爲狼,和你成爲真正的母子,我們一起奔跑在天邊。也許只有這樣,我纔會真正明白你爲什麼悄悄地來,又爲什麼默默地離開?"每次讀到這些句子,淚水都會一次次地模糊我的雙眼……人和狼的關係一直都是不平等的,人狼的爭鬥中,處於劣勢的狼幾近滅絕。

這部著作是我最喜歡讀的書,我被作者這種膽大妄爲,不惜冒着生命危險使狼重返狼羣的行爲深深吸引,並由衷地表示敬佩!也被狼的重情重意深深地感動,也讓我對狼有了更深刻的瞭解。作爲狼,它把最真摯、最純粹的愛回報給了作者,而作者也用真情撫育了狼崽。當草原被人類的貪慾籠罩,草原上的野生動物瀕臨滅絕時,它也只能用一片狼藉回擊人類。人與狼用勇敢、真情譜寫了一曲生存的讚歌,但願人類與自然和萬物生靈能夠永遠的和諧相處!

學生重返狼羣讀後感5

野生動物畫家李微漪尋到了狼王遺孤,一段塵緣的開始。

印象比較深刻的是李微漪剛撿到孤狼的時候說的一句話:“救或不救,也許都是錯的。但我想讓它活下來。”有些事情本難判斷對錯,預測未來,但是敢於跟隨自己心走的人卻並不多。

狼太野性,不像狗,也不能像狗,城市絕對不是他的家。

所有生物皆愛自由,被困在動物園的狼瘦骨嶙峋,焦慮困頓,動物園,也絕不會是他的歸屬。

所以,李微漪做了一個重大的決定,幫助格林重回狼羣。

茫茫的若爾蓋草原,浩瀚的藍天,輝煌的夕陽,成羣的牧羊,機靈的各種野兔,土狗,不得讓人感嘆造化之神奇,鍾靈之毓秀。

爲了幫助格林重返狼羣,李微漪和亦風在保護區叫牧民隨便搭建了簡陋的房屋,就在寒冷的冬季駐紮下來。

大雪封山,只靠着一箱壓縮餅乾和偶爾偷吃格林藏起來的兔子度過封山的時間。

高原缺氧,卻還要隨着格林奔跑,尋覓着狼羣的蹤跡。

寒冬,冰冷入骨,沒有暖氣。

地勢難走,李微漪甚至崴到了腳,割傷了踝骨,亦風也不斷咳嗽。

這是惡劣的自然環境條件。

但是,我覺得最恐怖的應該是恐懼吧。尋覓狼羣,還是冬季飢餓的狼羣,稍不注意,就會成爲羣狼口下之食。兩個人,一個是野生動物畫家,一個是自由職業的攝影師,若羣狼發難恐怕無法全身而退,只憑着一腔孤勇和對格林的愛,去尋找狼羣。

除了對抗狼羣,還要對抗盜獵者。

我看一些影評,看到有人指責作爲紀錄片,這十分地不專業,而且製作粗糙,但是我想他們兩人本來就不是專業做紀錄片的,能憑着熱愛,做到這個地步已經很不容易了。

也有一些人指責李微漪她們圈錢,我就不太明白爲什麼有些人總是喜歡用惡意去揣度世界。可能我太理想主義了吧,我總覺得亦風她們整理這段故事,拍攝成紀錄片,是爲了後續對野狼生存環境保護的呼籲。

李微漪從始至終,都像對待自己的孩子一樣對待這格林,一直都是在做對它最有利的事情。從救回幼狼開始,到將成年狼放歸狼羣,但這並不是終止,其實李微漪在放歸格林之後一直就在擔心盜獵者會獵殺格林,所以我才覺得會有《重返狼羣》的上映,更多地是爲了宣揚保護野生環境。

而且,就算是圈錢也無可厚非,人家憑本事與熱愛圈的錢,憑什麼受到指責。我一直覺得在做熱愛的事情,然後做到名利雙收是一件很難得的事情。那些酸不溜秋的話語,恐怕是懦夫對勇者的嫉妒吧。反正我是沒有勇氣去拯救一隻狼,更沒有勇氣將狼送回狼羣,畢竟我最愛惜的是我的小命。所以,我永遠不會有這樣的奇緣和經歷。

但是,我真的很羨慕啊,有人能像我幻想的生活方式一樣去生活,隨心而動,做自己想做的事情,想想真的很嫉妒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