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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花夕拾無常讀後感(精彩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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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花夕拾無常讀後感(精彩多篇)

朝花夕拾作文 篇一

一棵樹,在被伐倒的那一刻,是否會回首昨日的風風雨雨?

一隻燕,在動身南遷的那一刻,是否會重憶昔日的家園?

一個人,在遲暮之年,當夕陽的餘暉灑在飽經風霜的臉上,是否還記得那些已流走的雲煙?

會,一定會,因爲走過,已成事實,而記憶是走過的明證。只有記住才能使自己明天走得更遠。

當被昨日羈絆雙腳,當現實過的不如意,我們總會告訴自己:忘記,這一切已成過去。此時的忘記是爲了使自己重新擁有站起來的勇氣。可是,它卻不是最好的選擇。忘記過去,在某種程度上是一種逃避的心理,如果能夠坦然地面對,無論是快樂還是痛苦,記憶豈不更好?

當秋風吹着落葉飄落在破落的小園,史鐵生坐在那兒,看着落葉紛飛,念着已逝的母親。從昔日裏,他讀出了母愛,讀出了人生種種道理。於是,他把這些灑在紙上,成爲打動人心的佳作。

生活給他的是打擊和痛苦,他可以選擇忘記告訴自己一切已成過去,他可以不讓那些揪心的回憶闖入心扉。但是,他選擇了記憶。這種記憶,是高於忘記的一種超脫境界,是一路走來最寶貴的財富。

記憶,不僅僅是讓過去的事留在腦海,刻在心間,而是要從中汲取教訓,悟出道路,讓自己在未來的路上有更多自信。

當被下放到農村,被打倒,被侮辱,歷經磨難後重新站起,已是人過中年。他說:“我在夢裏一次次念起過去,反省自我,我說過不該說的話,我的良心在拷問我。”那些過去,有何歡樂而言?巴金卻選擇了記憶,寧願在夢中驚醒,寧願使自己在人生最後的階段內心如波濤起伏,他依然選擇了記憶。

正是記憶,使他更加嚮往正義和光明;正是記憶,使他留下一部部著作使我們銘記,他曾經來過。

一江春水,順流而下;兩岸險峯,重巒疊嶂。不管怎樣,我都願朝花夕拾,像收藏珍珠一樣把他們存入我記憶的寶匣。

記憶,是我走得更遠。

朝花夕拾作文 篇二

在我腦海裏,有許許多多零星的記憶,也有許多含苞待放的花朵,它們都被大風捲走了,落在某一個熟悉的角落裏了。喜怒哀樂還在,但正等着綻放的花朵卻不在了,而此時此刻,我得收拾一下東西,準備踏上尋找記憶的旅途,尋找那些被我弄丟卻又純真的記憶。

我是一個尋找記憶的旅途者,因此我要去尋找散落着美麗的記憶的地方。

我的雙腳把我帶了一間小茅屋,在我腦海裏,我覺得它很熟悉,我把那些零星的記憶,拼啊拼,拼成了一間小茅屋。一股清香撲鼻而來,我貪婪地吸取着這甜蜜的清香,我循香望去,那兒有朵鮮花。噢,正是這地方,收藏着許多美好的記憶。那間小茅屋還在,看守它的人卻不在了,那美麗的鮮花還在,親手栽培它的人卻消失了,消失得無影無蹤,那古老的神話還在,講述它的人卻早已離開了此處。我進了小茅屋,腦子突然“嗡”地一聲響,然後緩緩地迴盪迴盪。許多我早已不記得的記憶回來了,那些鮮花,噢!

朝花夕拾作文 篇三

《朝花夕拾》爲魯迅一九二六年所作回憶散文的結集,共十篇。前五篇寫於北京,後五篇寫於廈門。最初以《舊事重提》爲總題目陸續發表於《莽原》半月刊上。一九二七年七月,魯迅在廣州重新加以編訂,並添寫《小引》和《後記》,改名《朝花夕拾》,於一九二八年九月由北京未名社初版,列爲作者所編的《未名新集》之一。一九二九年二月再版。一九三二年九月第三版改由上海北新書局重排出版。

這十篇散文,是“回憶的記事”〔《三閒集·〈自選集〉自序》〕,比較完整地記錄了魯迅從幼年到青年時期的生活道路和經歷,生動了描繪了清末民初的生活畫面,是研究魯迅早期思想和生活以至當時社會的重要藝術文獻。這些篇章,文筆深沉雋永,是中國現代散文中的經典作品。

關於翻譯本書,魯迅在一九三四年四月十一日致增田涉信中說:“《朝花夕拾》如有出版處所,譯出來也好,但其中有關中國風俗和瑣事太多,不多加註釋恐不易看懂,註釋一多,讀起來又乏味了。”魯迅在一九三四年十二月二日致增田涉的信中,提到增田涉和佐藤春夫合譯《魯迅選集》時說:“只有《藤野先生》一文,請譯出補進去,《範愛農》寫法較差,還是割愛爲好。”

本書中的《從百草園到三味書屋》、《藤野先生》、《範愛農》等篇被選入中學語文課本。

朝花夕拾作文 篇四

在這個漫長的暑假裏,我除了玩就是吃,我不想就這樣度過,於是我便邀請來了一位身邊的朋友書。

老師要求我們看鋼鐵是怎樣煉成的朝花夕拾等等,而只好2選1了,接下來就有請獲獎者朝花夕拾先生登上頒獎舞臺,可是雖然有書,我只想隨便看看,然後就向牀邊。可是書的第一篇就深深的吸引了我,在不知不覺中,我彷彿已經沉醉在書的祕密花園裏了,想知道祕密花園是什麼呢?請看下文哦!

魯迅爺爺寫的朝花夕拾,真的是越發越好看了,那麼第一篇貓狗鼠,這第一篇專門寫動物的文章主要是寫他的仇家貓書上說貌似做的老鼠不會吃掉它,而是一步一步的折磨,簡單來說就是玩具玩膩了就會一口吃掉它!不過那是以前的毛,現在的貓都,都不會是老鼠!你猜我在這兩個月就開了小貓,目的就是專門抓老鼠,可是誰也沒想到,不僅沒種老鼠,而且把廚房裏的東西吃了個遍麼大發雷霆,於是掃地出門!我最近看了一條有趣的新聞,老鼠早餐的報酬,結果大獲全勝,還當做晚飯吃掉了,我覺得很荒唐,相信你們也覺得很荒唐,可這是真的哦!

貓與獅子是同族,都喜歡吃,比自己小的東西,用成語來概括就是以大欺小,強欺凌弱,弱肉強食,我生平是最討厭這種人的啦!其實老鼠並非我們想象的這樣不好,有些也在文章中寫了他養的小寵物銀鼠銀鼠機靈活潑可愛生動還有社保,那簡直就是個機靈鬼,不過後來可被可惡的貓吃了,其實並非是這樣的,克魯欣還是沒減少對貓的意見,更何況他吃了小兔子呀!

現在到了小故事大道理的時間了,魯迅爲什麼討厭貓還是有一定道理的!其實作者是以貓的虛僞殘忍一大欺小的性格,就是來諷刺現實中人的性格和行爲的惡劣!這篇文章中洋溢着魯迅對生活的不滿和悲憤的心情,也表現了魯迅絕不放棄的精神,文中還穿插了魯迅童年時代政治的因素,也表現了作者對飲食的同情和憎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