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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罰心得體會

被罰心得體會

了一些收穫以後,常常可以將它們寫成一篇心得體會,這樣可以幫助我們分析出現問題的原因,從而找出解決問題的辦法。相信許多人會覺得心得體會很難寫吧,這裏給大家分享一些關於被罰心得範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被罰心得範文1

大家都知道電在我們日常生活、工作中得到廣泛應用,沒有它,我們國家的經濟就無從發展,沒有它,我們國家的企業就寸步難行,沒有它,我們的日常生活、學習、娛樂就會困難重重,可見它在我們生活中的重要性!

經濟在騰飛,我們的電力事業也在迅猛發展,但它也給我們國家帶來負擔,給企業帶來損失,給家庭帶來不幸,這些都是由於違章作業造成的,特別是習慣性違章作業的危害更大,所以說要提高安全意識,做到安全生產。安全生產是每個電業職工的職責,脫離了安全生產,提高企業經濟效益將是一句空話。就整個電力行業來說,發生設備及人身傷亡事故都是由於違章造成的。對此,開展反習慣性違章工作是我們當前應該而必須抓的一項長期工作。

我們要樹立強烈的安全責任感,提高對習慣性違章的潛在危害性的認識,積極參加反習慣性違章活動,認真學習安全工作規程,對照安規逐條檢查自已的行爲,徹底糾正過去由於對安規不瞭解,不熟悉,長期不執行或錯誤執行的作法,用安全工作規程來規範自已的行動,消除圖省事、怕麻煩,認爲不執行安規也不會出事的糊塗觀念和麻痹思想,操作中認真執行工作票制度,做到無工作票不工作,安全措施不完善不工作,安全措施與實際不符不工作,許可人不到現場交待清楚安措和帶電設備位置及注意事項不工作,工作許可人和工作負責人不辦理工作許可手續不工作。認真學習有關業務技術知識,不斷加強思想政治理論學習,全面提高思想業務素質。

安全責任重於泰山,在企業改革發展新路上,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理念。雖然做好安全工作,杜絕違章行爲不是每位領導、職工的個人事情,但是卻直接關係到每一個人的自身安全和家庭幸福,我們要從自我做起,人人行動起來,積極投入到反習慣性違章活動中,增強責任心,增強責任感,養成遵章守望的良好習慣,做到時時、事事、處處,人人講安全。

在自身認真執行安規和各種規章制度情況下,隨時隨地對同班組、同站人員做好安全監督,發現有違章行爲者立即制止,做到相互促進,相互提高,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發揚“安全、高效、卓越、團結、拼搏、奉獻”的企業精神,逐步建立和完善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爲電力企業改革和發展奠定堅實的基礎。

被罰心得範文2

防城港供電局各部門全面開展安全生產反違章大反思大討論活動,旨在進一步深刻汲取事故事件教訓,增強廣大員工的安全意識和安全技能,積極落實防範安全事故事件發生的各項措施。

討論會上,該局各部門以“反違章”爲重點,認真學習了相關安全事故事件案例,對每起事故事件的違章事實、違規經過、發生原因進行了深入思考和分析。對照事故事件暴露的安全缺失問題,大家分別結合本部門實際,比對了在安全風險評估、安全抽查檢查、現場作業違章中暴露的問題,提出了一系列杜絕人身事故和防範誤操作事件有針對性的措施。

對照事故事件暴露的安全責任不落實、安全教育培訓不到位、規章制度執行不嚴、現場作業安全管理組織鬆散、安全監督缺失等問題,各部門要求大家結合本人日常工作,及時反思是否存在管理失職、錯位和不嚴格落實安全生產組織流程責任等問題,並就如何改進管理環節自覺遵守規章制度撰寫心得材料,從達到舉一反三、防微杜漸的效果。

除此以外,該局各級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親自部署,全程指導本轄區內的安全教育學習和專項學習活動,促進踐行“治理違法違規,確保人身安全”,讓安全生產理念在廣大職工心中紮根。

被罰心得範文3

人人都知道,違章行爲是極其有害的。對違章行爲若不及時糾正,久而久之就會形成習慣性違章,而一旦形成習慣性違章後,人們便“習以爲常”,常常“自覺和不自覺”地發生違章現象,從而導致悲劇的發生。因此反習慣性違章必須抓住“人”這個因素,一要做好安全教育的創新,二要從一般性違章行爲抓起,堅決防止形成不安全的習慣。

“安全管理的核心,是安全教育。”綜觀我國目前電力企業安全教育和培訓,我們發現許多領域存在空白或是滯後,遠跟不上經濟發展的步伐和適應企業改革的需要,這就要求電力企業必須注重做好安全教育培訓的創新工作。

如何實現安全教育培訓的創新,筆者認爲應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創新安全教育培訓方式。針對安全教育廣泛性的特點,採取分層次教育培訓方式。根據不同崗位特點採用有針對性的安全教育培訓手段及內容。

對技術、管理人員通過傳播安全教育新思路,宣傳相關政策法規新動向,理順安全生產與企業發展相互促進、相互提高的新思路;對一線生產員工以貼近工作實踐的內容開展經常性的安全教育培訓活動,結合各時期安全動態與企業內部安全活動特點,開展相關安全專題講座,加強生產員工安全防範的意識和能力,同時以濃烈的安全宣傳氛圍深入職工的生活和工作,構築企業內部職工相互學習、相互促進的安全協作環境。

充分運用現代科技開展企業安全教育培訓。積極開發和傳播多媒體安全教材,以生動逼真的形式加強安全教育培訓效果。大力開發具有各種崗位、工種特點的事故預想與處理仿真系統,開展事故演練培訓,提高職工防範事故的能力。

二是構築良好的安全教育培訓陣地。生產第一線員工安全防範意識與能力的提高是企業安全教育工作的核心。爲確保企業安全教育工作真正落到實處,必須在生產第一線員工中積極挖掘和培養安全教育骨幹,利用班組教育中的人緣和地緣優勢,根據不同班組的生產作業特點,及時調整教育培訓內容和形式,在生產第一線建設一個有效的安全教育培訓陣地。

三是確立安全教育培訓激勵與約束機制。建立有效激勵與約束機制的基礎,須立足於對安全教育培訓工作的綜合測試與考覈評價。實施企業全員安全教育培訓考評,避免安全教育工作走過場。一方面要激發全體安全教育工作者積極創新,提高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效能;另一方面要調動員工參與安全教育的熱情,保障安全教育工作順利開展。推行崗位績效獎勵與崗位競爭機制,以市場機制促進企業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水平的提高,扭轉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幹好幹壞一個樣的不良局面,完善企業內部安全教育培訓工作的激勵與約束機制。

反違章、反習慣性違章,確保安全生產,要做到以人爲本,搞好預防、監督工作。企業員工由於文化參差不齊,工作時間長短不同,閱歷不同,年齡不同,在反違章和習慣性違章活動中,要時刻抓住“人”這個因素,根據不同的任務、時間、地點、環境、人員,採取“以人爲本、對症下藥”,有針對性的加強安全措施,控制違章和事故的發生。

被罰心得範文4

今年八月份,我作爲一名機動車駕駛員,有幸參與了宜昌市“準駕駛員”擔任一天的“文明出行”交通志願者的活動,協助交警進行文明交通勸導,實地體驗安全行車的重要性。

經歷了一天的路面執勤,我深深的體會到作爲交通秩序的維護者和執法者的辛苦和責任,在路面站崗執勤,從早到晚經受風吹日曬,更重要的是時刻保持高度的注意力,隨時注意車輛、行人遵守交通秩序通行。

雖然大部分市民和機動車駕駛員都能遵守交通規則,過馬路看紅綠燈、走斑馬線,但仍有部分羣體不走斑馬線,當提醒他們的時候,有的甚至置之不理,有的機動車抱着僥倖的心裏,不顧路中央的雙黃線隨意調頭,有的見路況好,速度開的很快,還有的搶過紅綠燈,在行車中不繫安全帶等等這些不文明的行車行爲,都會爲我們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帶來危害。

這次活動的開展,有效的提高了我們的文明交通意識和安全意識,拓展了文明交通宣傳陣地,營造了濃厚的文明交通氛圍。通過實地參與交通管理,更能瞭解駕車過程中的注意事項,充分認識到不文明出行可能造成的後果,有助於自己練好駕駛本領,樹立正確的交通安全觀念。在以後的行車中,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做一名文明的駕駛員。

被罰心得範文5

“安全第一,預防爲主”是安全生產的總方針,是反習慣性違章的基本準則。今年6月是全國的第__個安全生產月,大莊項目部結合“科學發展、安全發展”的活動主題,按照漳山公司安環部的安排,開展反習慣性違章大討論活動。以下是我自己通過開展反習慣性違章活動的一些心得體會。

反習慣性違章旨在保護員工生命安全。可一些員工認爲“反違章是安環部門和領導的事情”,與自己不相干,對之缺乏主動性、積極性。也有部分員工認爲,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自己管好自己就可以了。還有員工覺得,領導又沒有授權,不太好意思反“他人的違章”,於是對眼皮底下的違章視而不見。事實上,反違章人人有責,沒有旁觀者和局外人。

反違章是保障自己不受傷害。一個人生存的首要前提就是要保護自己不受傷害,而他人的違章卻能對自己構成傷害。電力的特殊性和施工環境的複雜性,決定了員工時刻都在與安全打交道,因此,不僅自己不違章,還要隨時注意同事是否違章,是否對自己的人身安全構成了威脅,隨時做好不被同事傷害的準備。

反違章是保障同事生命健康。保護同事的安全是義不容辭的一種責任。如果因爲自己的粗心大意、工作失誤傷害了同事,自己定會抱憾終生。因此,工作中,要特別要注意危險源辨識,隨時注意自己的工作是否危及同事的安全。同時要多留意觀察周邊的安全情況,時刻提醒同事,發現“三違”行爲要敢於及時制止,不能礙於情面說不出口,不能有“只管自己門前雪,不管他人瓦上霜”的念頭。

反違章是遵守安規的體現。安全生產,成於衆人之力,毀於一人之手,一人把關一處安,衆人把關穩如山。安全生產是全局性的工作,所以反違章必須人人蔘與、人人爲之負責。安全規程就明確規定:工作班成員必須“認真執行本規程和現場安全措施,互相關心施工安全,並監督本規程和現場安全措施的實施”。可見,對於習慣性違章,每個員工都有權監督、制止。看見習慣性違章行爲不勸說、不制止,本身就是一種習慣性違章的體現。

被罰心得範文6

在老師的推薦下閱讀了《論犯罪與刑罰》,薄薄的一本小冊子,卻吐露着經典。本書有47個章節,每個章節用短小的篇幅,精煉的語言,從刑法的起源,效力的來源,犯罪的分類,刑法的目的,行刑方式,預防犯罪等,闡述着犯罪和刑法的方方面面。闡述的過程中,涉及數學,物理學,天文學的比喻,使文章更爲生動形象,也增添了閱讀的樂趣。在體現作者是一個博學之才的同時,啓迪着人們思考。

首先,關於死刑。死刑是不被推崇的。

在第28章《論死刑》裏面,作者明確的說道“死刑並不是一種權利,而是一場國家同共鳴的戰爭,因爲,它認爲消滅這個公民是必要的和有益的”作者認爲,把處死一個公民看作是必要的只有兩個理由。第一個理由:某人在被剝奪自由之後仍然有某種聯繫和某種力量影響着這個國家的安全;或者他的存在可能會在既定的政府體制中引起危險的**。再者,當一個國家正在恢復自由的時候,當一個國家的自由已經消失或者陷入無政府狀態的時候,這時混亂取代了法律,因而處死某些公民就變得必要了。第二個理由是,處死一個公民是預防他人犯罪的根本的和唯一的防範手段,此時實行據以被視爲正義和必要刑法的理由。

盧梭和霍布斯提出社會契約論,他們認爲社會契約的前提是公民交出自己所有的權利建立政府。而在作者看來,人們犧牲一部分自由是爲了平安無擾地享受剩下的那份自由。爲了切身利益而犧牲的這一份份自由總和起來,就形成了一個國家的君權。君主就是這一份份自由的合法保存者和管理者。

我順着這樣理解,國家就好像是一家保險公司,公民把屬於自己的一部分利益讓渡給國家以保障自己所擁有的其他部分的利益,自己讓渡出去的利益是有限的,國家應該保障自己所擁有的剩餘部分的利益,此時的剩餘部分既包含讓渡時的也包含讓渡後新產生的利益,即只要是未讓渡給國家的利益,都是國家應該保障的利益。也就是一種以犧牲自己有限的利益保障自己享受無限的利益的方式。在這樣的理解下,國家對公民的刑罰,也應該在公民讓渡出來的那部分利益範圍內,就好像一個保險公司正常情況下是不能讓投保人繳納超出合同範圍的資金作爲懲罰。然而,如果這樣分析,把公民和國家的關係比喻爲保險公司和投保人的關係的話,要簽訂這樣一份合同的前提是投保人是活着的,也即公民的生命權未被剝奪,也不能作爲讓渡的部分,既然公民的生命權沒有被讓渡,國家又有什麼理由來剝奪公民的生命,以死刑作爲懲罰呢?

被罰心得範文7

年輕的貝卡利亞在他26歲的時候寫下了名噪一時又流傳百年的《論犯罪與刑罰》。翻開這本小冊子,四十七章主題鮮明,每章着墨幾百字至幾千字不等,文筆思辨,語言風格形象就像意大利人普有的歌劇性格。字裏行間流露着一個生活在意大利封建社會晚期的青年人的對理性的熱忱和改造社會的報復。

《論犯罪與刑罰》被後人稱之爲刑法開山之作,貝卡利亞的基本觀點也被後來法學研究者歸納爲“罪行法定”、“罪刑相適”、“寬和刑罰”“預防犯罪”等多個原則,其本人也被尊稱爲刑事古典學派創始人。在當今法律已經成熟爲一門實踐學科的時代下,當時他提出的很多觀點也早已瓜熟蒂落,成爲了刑法學子都耳熟能詳的道理。讀這本手冊,卻清晰地看到這些不需辯駁的共識卻在來到人類理性世界的初期,如此稚嫩,在一陣血雨腥風中由一批啓蒙學家用最帶着最真誠的樣子保駕護航,才最終出現在人們面前。

一、封建刑法體系和啓蒙運動下的自然法理論

私以爲,理解《論犯罪與刑法》以及其他一切啓蒙時代的著作,首先必須從當時社會環境和主要思潮出發,才能掌握其論述的內在邏輯。

凡是大變革時期,法律著書則多以應然性討論爲主,《論犯罪與刑法》也正體現了這樣的歷史規律,貝卡利亞的理論並非依存於“實在法”,討論的更多是“刑法應該是什麼樣子”。在西歐封建社會的宗教的統治下,歐洲大陸法系國家的刑法完全成了統治階級禁錮人們思想、限制人的言論和行動自由、強制推行禁慾主義的工具。當時,各種社會調節手段還未取得獨立的地位,它同各種習慣、宗教信仰及道德規範混雜在一起,刑法和各種性質的紀律處分和治安行政措施之間,還沒有明確的分界線。(參見:《[意]切薩雷貝卡利亞;黃風譯:《論犯罪與刑罰》中《導讀:貝卡利亞及其刑法思想 黃風》,北京大學出版社2008年版,第120至122頁 這裏可以進行討論的一點是,這裏的判斷是否僅僅是基於“社會契約”的論斷。如果按照國家暴力理論,法律是國家意志的體現,那麼 所有由國家行政部門或者是取代國家職能的“教會”所採取的社會調節手段均爲統治階級的意志。)正是封建社會下罪行擅斷、酷刑威嚇已經極大越過了人類理性和良知的界限,一本關於刑法的應然立論被社會所急需。

自然狀態和社會契約等自然法理論作爲貝卡利亞的理論前提,構成了《論犯罪與刑法》的立論基礎。啓蒙思潮下,“自然狀態”,”天賦人權“,“社會契約”,是屆時知識分子常常放在嘴邊的流行詞彙,一整套的自然法理論是啓蒙思想家們著書立說的共同基石。儘管他們的學說和政治主張儘管各具特色甚至有較大差別,但是在反對封建專制,強調法治和尊重人的基本權利,力圖將法從中世紀神學法律觀的桎梏中解放出來等方面,有廣泛的共同性。

貝卡利亞開開篇這樣描述自然狀態下的人類社會:離羣索居的人們被連續的戰爭狀態弄得筋疲力盡,也無力享受那種由於朝不保夕而變得空有其名的自由,法律就是把這些人聯合成社會的條件。(chapter1 刑罰的起源 p1)人類的繁衍儘管本身規模並不大,卻遠遠超過了貧瘠荒涼的自然界爲滿足人們日益錯綜複雜的需要而提供的手段,這就使一部分野蠻人聯合起來。爲了抵抗這最初的聯盟,必然又形成了新的聯盟。就這樣,戰爭狀態從個人之間轉移到國家之間。

由此可見,正是這種需要迫使人們割讓自己的一部分自由,而且,無疑每個人都希望交給公共保存的那份自由儘量少些,只有足以讓別人保護自己就行了。這一份份最少量自由的.結晶形成懲罰權。一切額外的東西都是擅斷,而不是公正,是杜撰而不是權利。(chapter2 懲罰權 p9),於是人們應該按照社會契約的原則形成有規範的社會:“人們犧牲一部分自由是爲了平安無憂地享受剩下地那份自由。爲了切身利益而犧牲地這一份份自由綜合起來,就形成了一個國家地軍權。君主就是這一份份自由地合法保存者和管理者。“(chapter1 刑罰的起源 p1)法律源自於臣民根據其共同意志向君主公開或漠視的忠誠宣誓,作爲約束是控制個人利益內在躁動的必要手段。法律真正的和實際的權威正在於此。(chapter4 對法律的解釋p12)

貝卡利亞正是從這些自然法理論出法,推理出了對犯罪與刑罰的具體論點:法律的權威與正義即來源於代表社會公共意志的社會契約,犯罪只不過是對契約的違反。僅作爲社會部分成員的司法官員不具備解釋法律的權利。正是因爲民衆讓渡的時自身最小限度的自由,所以主張寬和的刑罰政策,反對刑訊、酷刑和死刑。

另外有意思的是,貝卡利亞在論述“刑罰”的有效性時大量運用了心理學的分析方,借用當時流行的“聯想主義心理學”論證了刑罰的必然性比殘酷性更有效,他論證“即便時最小的惡果,一旦成了確定的,就總令人心悸。”(chapter27 刑罰的寬和 p62),刑訊是一種合法暴力,審查的目的就是爲了瞭解真相。在痙攣和痛苦中講真話並不那麼自由……痛苦的影響可以增加到這種地步:它佔據了人的整個感覺,給受折磨者留下的唯一自由只是選擇眼前擺脫懲罰的最短途徑,這時候,犯人的這種回答是必然的,就像在火與水的考驗所出現的情況一樣。(chapter16 刑訊 p39)習慣是一種主宰着一切感知物的王權,一個人說話、走路、尋求生活需要,都離不開習慣的幫助;同樣,道德觀念只有通過持續和反覆影響纔會印入人的腦海。處死罪犯的場面儘管可怕,但只是暫時的,如果把罪犯變成勞逸犯,讓他用自己的勞苦來補償他所侵犯的社會,那麼,這種喪失自由的借鑑則是長久的和痛苦的,這乃是制止犯罪最強有力的手段。(chaper28關於死刑 p66)

二、具體觀點的辨析

除去貝卡利亞的主要觀點“罪刑法定”、“罪刑相適”、“寬和刑法”、“反對刑訊、酷刑、死刑”、“預防犯罪”等觀點之外,貝卡利亞還就“證人的可信度”、“證據的公正性”、“律師和國庫的關係”等很多刑事訴訟方面進行了論述。這裏就幾個重要觀點進行辨析。

“只有法律才能爲犯罪規定刑罰。只有代表根據社會契約而聯合起來的整個的立法者才擁有這一權威。”被後人總結爲“罪刑法定”原則,司法官員並不能造法擅斷。在“罪刑法定”原則時代發展過程中,私以爲其內涵稍有變化。目前法學教材中所述的“罪刑法定”與貝卡利亞口中的“罪刑法定”精神稍有差異。(當然這也許是因爲教材撰寫不能深入解釋的需要)。

差異之一,並不以社會契約作爲立法權威來源。貝卡利亞認爲罪刑法定的隱含前提爲,法是社會契約的體現,這是法律權威的來源。但是,目前所說的罪刑法定多把法律解釋爲“明文法律”。差異之二,反面來講,罪刑法定反對的是法外法。貝卡利亞認爲司法官員無權解釋是因爲其本質不公正,違背了來源於社會契約的公正。但是由於司法實踐的需要,由於法律語義的諸多問題,現代觀點普遍認爲在法律基本語義內的解釋是需要的。所以在司法解釋的問題上,由於時代需求的差異,其主張亦有不同。

2)廢除死刑的理由

貝卡利亞終生投身於廢除死刑的事業中。關於死刑的觀點顯示了他超越時代的卓識。貝卡利亞從死刑不是必要且不必須兩個方面論證了“反對死刑”的觀點。首先,死刑不是必要的。貝卡利亞認爲死刑的必要性僅在以下兩種情況下成立:“某人在被剝奪自由之後仍然有某種聯繫和某種力量影響着這個國家的安全,或者他的存在可能會在既定的政府體制種引起危險的**。在國家陷入無政府狀態的時候,混亂取代了法律,因而處死某種公民就變得必要了。”,或者處死他是預防他人犯罪的根本的唯一的防範手段。其次,不是有益的,刑罰的延續性比殘酷性久觸動我們感覺,所以主張用終生勞役代替死刑。

(3)罪刑危害性來源

罪刑的危害性與刑罰的目的密不可分,貝卡利亞認爲罪刑的危害性在於對國家造成的損害,所以刑罰的主要目的即使防止其損害的發生即可,剩餘的東西都是超過必須限度的。正因爲他的“結果”主張,所以對於犯罪人心裏的“故意”、“過失”以及“意外”並未做過多闡述。而霍布斯則認爲罪行危害性究竟是“根源的邪惡性”(霍布斯《利維坦》),罪犯的主觀心裏狀態在罪行中扮演了重要角色。可以觀見,現代刑法採取的後者的認知。

被罰心得範文8

看到這本書的豆瓣書評幾乎無一例外的是好評,可能是因爲這本書作爲刑法學的第一本書,大家都不忍苛責,但我不由想唱唱反調。

接下來我以個人對學術著作的標準“苛求”一下這本書。

總體來說,書裏面一些觀點都只是作家根據個人觀察或當時人的說法提出來的,沒有可靠依據,而且語言模糊、煽情。如作者在談論盜竊時,提到“一般來說,產生於貧困和絕望的犯罪,是不幸者的犯罪,所有權爲他們保留的只是一貧如洗的地位”。再比如談到罪刑應相適應時提到“亞洲式的見解和披着權勢外衣的慾望,往往採取無形的衝擊,或者在個別時候通過對人們懦弱的輕信心來施加的影響,抹殺一些通俗的概念”,說實話我聯繫上下文看了半天沒明白這句話的意思。

我認爲好的學術著作應當儘量避免煽情,學術著作主體部分應當是理性的,煽情可能會影響讀者的客觀性。當然我並不排斥在著作序言或者書的最後進行此類動作,因爲任何著作說到底都是作者向讀者傳達自己的思想和價值觀的媒介。

書中有很多比喻,比喻固然能增加書的生動性,但也帶來更大的模糊性,有些比喻還容易引起不必要的情緒。

談完了這本書總的缺陷,再來談談我認爲書中一些值得商榷甚至批判的細節。

作者認爲藝術的基本原則是“忠實地刻畫自然”,並認爲“政治,至少是真正的和持久的政治,也服從這一基本原則”。現在來看,藝術的基本原則只是階段性產物,不同的時期有不同的原則。自從照相機出來了,原來的繪畫再去“忠實地刻畫自然”已經沒有多大意義。再來看政治,政治的基本原則竟是“忠實地刻畫自然”?只有把“刻畫”和“自然”分別勉強地理解爲“遵循”和“規律”纔可以理解。

作者基於分權的思想認爲“刑事法官根本沒有解釋刑事法律的權利”,他認爲法官只是從社會或君主那裏接受法律,如果給他們解釋刑事法律的權利,使法官在一定程度上獲得了立法權。而法官的推理可能取決於他的邏輯推理能力、對法律的領會程度、感情的衝動等等。正是由於法官作爲人的侷限性使得法官的推理變得很不可靠。事實上作者對法官的憂慮是正確的,但他忽略了現實可操作性。從現有的司法實踐來看,很多時候刑事法官必須解釋法律就才能做出判決。因爲法律由文字表達,很多詞的外延模糊或具有多義性,文字的不夠精確決定了法律必須解釋。此外,刑法的不可避免的缺陷、刑法的相對穩定性都決定了法律有解釋的必要性。

作者認爲“如果說尋找證據需要精明幹練,作出結論必須明白準確的話,那麼,在根據結論作出裁判時,只要求樸實的良知;而一個總是期望發現罪犯同時又落入學識所形成的人爲窠臼的法官,他的知識卻比較容易導致謬誤。生活在法律不是一門學識的國家該多麼幸福啊!”這段話存在較多問題。首先,根據結論作出裁判時不能只靠所謂的“樸實的良知”。事實上“樸實的良知”贊成同態復仇,“欠債還錢,殺人償命”都是它所贊同的,而這與法律是衝突的。況且人很容易受各種因素的影響,很難作出公正的判決。這就需要受過相關訓練的專業人士來進行裁判,一方面用法律思維進行裁判,另一方面可以儘量避免無關因素的干擾,而作者提到的法官可能有的缺點都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避免。其次,法律如果不作爲一門學識的話很難進步,生活在這樣的國家可能法律滯後於生活太久,比如資本主義國家需要如經濟法、勞動法等法律,如果沒有專門的法律人士來參與或指導立法的話就會帶來各種問題。最後,作者的說法自相矛盾,法律如果不作爲一門學識的話,作者寫此書就是親手把國家推入痛苦的深淵了。

作者認爲“每個人都應由同他地位同等的人來裁判”,這句話是建立在裁判應由隨機產生的陪審官作出的前提上。首先從實際操作上來說,如何判定兩者地位的同等;其次,地位同等的人就沒有偏見了嗎,會不會因爲膚色、性別等其他原因而有所偏見?事實上,作者的想法是很好的,想排除因爲偏見而對裁判有影響的人,但過於樸素,實際操作也相當麻煩,沒有實際意義。

作者認爲“只要刑罰的惡果大於犯罪所帶來的好處,刑罰就可以收到它的效果”。這是簡單的成本收益覈算思想,這是建立在罪犯是一個理性人的前提下。但有些時候罪犯是激情犯罪,完全沒有考慮成本收益,另外一方面,不同人對同一件事的利弊有不同的看法,可能在甲看來,殺了丙的好處大於死刑的惡果,而在乙看來就未必如此了,所以這句話值得商榷。

總的來說,這本書缺點很多,但瑕不掩瑜,是一本刑法方面的經典書籍。這本書提出了罪刑法定思想、“犯罪與刑罰相對稱”、犯罪的預防等相當有價值的思想,其中罪刑法定和犯罪與刑罰相對稱甚至成爲我國刑法的基本原則。當然可能論述和觀點有些粗糙和原始,但透過這本書可以非常明顯地感受到這兩百多年來刑法學的進步。作爲法學生,我們很多人一上來就接觸較新的刑法思想,所以這些思想在我們看來可能稀鬆平常,而正是這本書存在的諸多缺點讓我明白到這些思想卻是多少法學家苦思、爭論的出來的結果。

被罰心得範文9

爲積極響應教育部關於教育懲戒的最新指令,全面貫徹實施立德樹人根本任務,深入學習教育懲戒規則,__月__日上午,__市第__高級中學召開《中國小教育懲戒規則(試行)》交流學習會。會議由學校__主持,學校全體中層幹部參加了此次會議。

__首先對《中國小教育懲戒規則(試行)》進行了全面解讀,他強調,本次《中國小教育懲戒規則(試行)》是在廣泛調研、公開徵求意見的基礎上制定的,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導意義。他強調,實施教育懲戒應當遵循教育性、合法性、適當性的原則,要尊重教育規律,遵循法治原則,採取措施要與學生過錯程度相適應。隨後,學校中層幹部就此次文件精神展開了熱烈的討論。大家紛紛表示,《規則》的出臺,有效解決了老師不敢管、不願管、不會管學生這一突出問題,同時爲保護學生合法權益提供了依據。

__市第__高級中學校長__最後從初心的溫度和懲戒的限度兩個方面進行了總結髮言,她說,一方面,老師的懲戒要有限度,不能把自己對學生的懲戒權當作一種發泄的渠道,其初心是爲了小懲大誡,讓學生在犯了錯誤之後能心服口服地承認錯誤,改正錯誤。對於比較難管教的學生,可以和家長配合着一起對相關問題學生的行爲進行“校準”。另一方面,老師的初心要有溫度,在管教學生的時候體現“嚴愛交織”、剛柔並濟,出發點要落在爲學生髮展的立場上,而不是用簡單粗暴的體罰方式來表達自己對學生的不滿。

國有國法,校有校規。教育懲戒有“法”可依,教師依法行事,明確職責邊界,才能在教育教學和管理中有章可循、有可操作性,才能共同營造良好教育生態,從而實現最佳育人效果。

被罰心得範文10

近期以來,班級內遲到的現象屢禁不止。爲了培養學生積極學習,養成良好的習慣,班上執行“無正當理由遲到,遲到一分鐘,(教室內)罰站十分鐘”的措施。我認爲將其作爲班規執行,是可行的。

罰站十分鐘,且是在教室內罰站,並不影響同學們自身的學習,相反還能提高學生的責任意識以及培養承受挫折的心理品質。再者,許多學校也實行站立早讀,可見其可取之處。此外,於2019年7月,中共中央還明確了教師的教育懲戒權。在不損害學生身心健康的前提下,可設一定的懲戒。因此,該建議作爲班級的規定是應被贊同的。

這不僅是班級中,現在的學生越來越缺乏規則意識,並且大多承受能力差。因此,越來越多的學校也開始採取相應的措施。中國自古便有“嚴師出高徒”的諺語。雖然過於片面,但這句諺語也有其可取之處。在教育中設置一定程度的懲罰是有必要的。一定程度的懲罰,不僅能幫助學生改正不當行爲,而且還能促進學生規則意識的形成。

不僅僅是學校中的教育離不開懲罰,社會上,生活中的教育同樣離不開懲罰。自古以來,教與罰便是難以分離的。古時有先生可以懲罰,如今也有教師可以懲罰。例如,學開車,師傅再三教導,你卻仍然一竅不通。他便會呵斥你,這種“呵斥”同樣可以看作是一種懲罰。這樣的例子在生活中太多了。

但是,是隻要懲罰就能教好嗎?懲罰是不是越重越好呢?很明顯都不是。懲罰是輔助教育的一種手段。用懲罰來激發學習者的潛力,改正其不良行爲。但並非越重的懲罰就越好。懲罰不是爲了懲罰而懲罰。因此,懲罰應是適當的。適當的懲罰能幫助教育,可是過重的懲罰會害了別人。

正如教育懲戒爲代表的教育方式,在培養規則意識,鍛鍊承擔責任和挫折的心理品質方面具有其他教育方式難以替代的價值和功能。也正因如此,在教育過程中設置一定程度的懲罰,至今依然廣泛存在於社會教育中。因此,教育離不開懲罰,有懲罰的教育更能培養出優秀的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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